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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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拟订目的为推动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增强职工道德规范,对利益矛盾有正确的认识及办理方式,特拟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

此规范,意在增补并完美《 ***** 公司职工手册》中第一章“职工行为规范”,增强公司内控体制,推动制度反腐,指引公司人员及有关利益集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做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利令智昏、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骗等悲观腐败现象,建立公司优秀形象,防备各样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全部职工,一定严格恪守;若职工违犯本准则,他 / 她将见面对纪律处罚,直至被停止雇用协议,移送司法机关;所以,每一位职工都有责任理解并依照执行。

合用于本司的全部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含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商,公正性产品采买,工程实行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买、设备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买和保护、质量监察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合用本规定。

合用于全部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给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束范围内。

3.职责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察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例和规章制度展开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期指导职工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职工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按期监察。

承诺人 / 公司应按照以下责任:严格执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看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若违犯承诺,听从监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取商业交易时机为目的,在交易以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样花费、供给境内外旅行等各样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余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5.程序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违犯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赐予现金或物件;以捐献为名,经过赐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时机、优惠条件或许其余经济利益;供给违犯公正竞争原则的商业资助或许旅行以及其余活动;供给各样会员卡、花费卡( 券 ) 、购物卡 ( 券) 和其余有价证券;供给、使用房子、汽车等物件;供给干股或盈利;经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赐予、收受财物或许其余利益;其余违犯法律、法例的行为。

反商业贿赂规定

反商业贿赂规定

关于反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防范检测检验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检测检验人员应当遵循科学、公正、精确、高效、服务企业的原则,恪守第三方立场,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杜绝索贿受贿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被检测企业为某种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本公司或者员工的行为。

本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被检测企业为其既得利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本公司或者员工的财物。

本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第四条公司检测检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被检测企业的财物,为其谋取利益;(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或者接受被检测企业提供的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度假及其他高档消费等活动;(三)在被检测企业兼职或受聘,卷入其研究、开发、设等工作;(四)无合法理由反复要求被检测企业提供规定以外的其他资料或信息;(五)擅自向被检测企业通报检测计划,披露内部信息,私下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承诺;(六)弄虚作假,擅自更改原始检测数据;(七)擅自泄露、利用被检测企业机密信息,侵犯被检测企业知识产权;(八)干预或妨碍被检测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九)非法干预其它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个人和组织发现检测检验工作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有权向公司综合部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利用工作权力索贿受贿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检测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被检测企业提供的检测费以外的任何现金,返回公司后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未上交者一经发现扣发三个月工资。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1.0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1.0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1.0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

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 集团员工手册》中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本准则,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

2.2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3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3.职责3.1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3.1.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期指导员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3.1.2贯彻落实员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定期监督。

3.2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3.2.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3.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2.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3.2.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中英双语版

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中英双语版

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一、概述 Overview本制度为预防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切实做好反商业贿赂和腐败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强化制度监督和制度反腐,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This procedure aims to prevent corrupt behavior in the company's business management process, effectively carry out anti commercial bribery and corruption work, strengthen the 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of the enterprise, strengthen institutional supervision and anti-corruption,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key departments and positions, ensure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controlling commercial bribery, and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various improper behaviors.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中心、各事业部(以下统称“各单位”)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产品销售、原辅材料采购与验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所有与集团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均在本程序管制范围内。

Applicable to all business management activities or external contact activities of XX CO.,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ompany") and itsbranches/subsidiaries, centers, bases, and business units (hereinafter collectively referred to as the "Units"). These activities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 economic activities such as contact with government departments, product sales, procurement and acceptance of raw and auxiliary material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quipment procurement and maintenance,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All employees (including full-time and part-time employee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ubordinate units, as well as all customers, suppliers, service providers, and contractors who have business dealings with the group, are within the control scope of this procedure.二、定义 Definition本程序所规定的腐败、商业贿赂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反腐败和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反腐败和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修订记录1. 目的为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商业购销行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2 .定义2.1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2经营者为销售、购买商品或谋取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2.3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谋取利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

3.适用范围3.1本厂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洽谈订单,客户QC验货,公证行产品检测,验货和审核等活动。

3.2 适用于公司相关的所有职员、团体。

4.0 职责4.1 管理层负责对政府部门接触中不贿赂管理。

4.2品保部主管负责客户QC验货,公证行进行产品检测,验货和审核不贿赂管理。

4.3 业务经理或主管负责洽谈订单中不贿赂管理。

4.4 财务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负责对公司贿赂行为进行稽核,并与外界保持沟通。

4.5人事资源课:负责收集有关贿赂事件的信息,并接受公司内、外部的举报行为。

5.0 反腐败工作程序:5.1全体对外接触的工作人员学习《商业反贿赂法》,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5.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约机制,落实监督措施。

进一步落实监督措施,实施“阳光政策”,真正实行财务公开。

5.3 本厂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①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②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③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④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⑤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⑥提供干股或红利;⑦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定

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定

1.目的为预防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贪污、受贿、行贿等腐败现象,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司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2.范围2.1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单价审核、开发、发外加工、仓库、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均在适用范围。

2.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同属本程序管制范围。

3.职责3.1管理部:对各部门廉洁作风实施监督管理。

3.2相关部门: 遵守并互相监督。

3.3稽查、打击行贿受贿现象,协助调查贪污、受贿、行贿现象。

并对违反本程序人员,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相关处罚。

4.定义4.1贪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司或他人利益。

4.2行贿:为谋取不正当个人私利,向领导、厂商、客人请客或送礼等。

4.3 受贿: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中介费、贿赂等。

5.内容5.1公司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与公司签订《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

5.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与本公司签订一份《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

5.3 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贪污、受贿、行贿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5.3.1 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反腐工作。

5.3.2 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

5.3.3 贯彻落实反腐败/反贿赂政策,组织反腐培训,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建立礼物清单。

5.3.4 对本程序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5.4 承诺人及公司应遵循以下职责:5.4.1 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

5.4.2 拒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5.4.3 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管理部)的监督与管理。

5.4.4 若违反承诺,应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

5.5 成立反腐组织:5.5.1 管理部组织成立反腐小组,由组长、组员、委员、成员组成,组长由管理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长、课长、员工代表等组成。

企业反腐败反贿赂条例

企业反腐败反贿赂条例

关于在公司推行反商业贿赂的规定一、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1、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所有的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三、管理程序1、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向公司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唯有签署了此承诺书并取得相关授权后的公司职员才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协议。

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向我司签订一份《反商业贿赂协议》。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依法行使审计监察的职责;(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4)贯彻落实《反商业贿赂协议》与《廉洁自律承诺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4、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审计监察中心)的管理;(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规章条例

公司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规章条例

********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停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贸易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监管范围内。

三、定义1、关联单位,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2、商业贿赂,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

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A、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1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B、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C、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关系人,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四、管理程序1、本规定着重以预防和员工廉洁自律为主,对违反的将依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人事部应就本规定内容在新员工入职前安排其进行学习,形成书面的培训记录,并由每位新员工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存档。

3、公司员工在职期间应廉洁自律,应做到:A、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和本公司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B、决不直接或间接向关联单位或本公司员工或其关系人索贿及发生其它不正当行为;C、应对自己所负责保管、使用和接触的公司财产不会有任何贪污、挪用之行为;D、如知悉本公司其他员工有违反本规定之行为,应向人事部经理或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E、如关联单位直接或间接向员工本人或其关系人及其指定人行贿,员工应向人事部经理或总经理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一、引言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是保持公共秩序、促进良好商业行为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商业界的行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管理规范,以期提高商业环境的透明度和规范度。

二、内部控制措施为了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建立内部控制措施至关重要。

公司应采取以下管理规范来保障反腐败政策的顺利执行:1. 建立明确的企业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明确规定员工在商业环境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规则,强调诚信、透明和公正。

2.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商业活动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3.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应对商业贿赂和腐败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4. 实施员工培训计划。

定期为员工提供有关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识别风险的能力。

三、反腐败合规指南1. 礼品和款待。

为了避免商业贿赂的发生,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礼品和款待政策。

该政策应规定可接受的礼品和款待的价值和频率,并要求员工在接受礼品和款待时保持透明记录。

2. 客户和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在选择客户和供应商时应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3. 合同和报销政策。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和报销政策,确保这些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所有合同和报销都应经过审查并得到授权批准。

四、建立举报机制建立举报机制是防止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鼓励员工报告任何涉嫌违反反腐败政策的行为,并确保举报人的匿名性和保护措施。

五、惩罚措施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来打击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

对于违反反腐败政策的行为,应迅速、公正地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终止雇佣合同或商业合作关系。

六、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审查、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不断改进规范,确保其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股份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

股份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腐败,切实做好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工作,加强集团内控,强化制度监督与反腐,加强对重点、关键岗位的人员监督,确保反腐败反商业贿赂长期有效,防止各种违法乱纪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所有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分公司(以下统称:集团)。

第三条集团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对外联活动,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本条例中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的接触、与客户代表洽谈订单、原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产品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所有与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均在本制度管辖范围。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督审部为集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制度,开展集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二)加强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管理和监督,在源头上预防、治理,做到标本兼治,制度完善,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三)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全面签署《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对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等合作第三方签署《反商业贿赂协议》,对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监督检查。

第三章规程第七条关于本制度中腐败、商业贿赂行为的解释:(一)违反法律规定,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正常交易之外给予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或报销各种费用,或以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接受现金、实物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利用职务便利,将集团财物占为己有,或挪用集团资产供个人或他人使用。

第八条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一)组织公司高管郑重宣誓《公司高管廉政誓词》;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实行预防腐败、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要与集团签订《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二)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与集团签订的合同或递交的投标书中,必须要求合同签订人、标书投标人遵守本制度,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三)建立治理腐败、商业贿赂领导机构,长期开展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四)集团督审部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制度、教育、监督等预防方面调研,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五)集团各部门在开展预防腐败、商业贿赂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并向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集团各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将执行《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情况作为集团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的重要依据;(七)对查证属实的腐败、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其情节轻重,依照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给集团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与集团有业务活动往来的单位及其雇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承诺,取消其供应商、服务商、代理商、经销商以及各种招投标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九)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按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举报投诉人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可作为晋级、加薪的依据。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反腐败工作,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关于商业贿赂防控的政策、原则和要求,明确公司商业贿赂的范围、管理流程与各方责任,加强对公司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公司员工的反商业贿赂意识。

一、概述商业贿赂是指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无偿或寄有报答意图的提供或承诺提供不正当的利益,以获得或保持业务关系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破坏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的、危害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为执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公司反商业贿赂政策,加强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外包人员、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等。

三、管理原则公司反商业贿赂的原则为:(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秩序;(三)、提高公司员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四)、加强监督与检查。

四、行为准则(一)、禁止赠送财物、礼品及费用,降低开支预算,以谋求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对于外部人员赠送公司的礼品,需向公司进行汇报,并在礼品上标注价值。

(三)、公司员工不得从任何供应商、客户或合作方处收受不当现金或不存在或不符合行业惯例的不当礼品或其他不当利益。

(四)、不得搭售或垄断公司产品或服务,以谋求不当利益。

(五)、不得强行攻击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利益。

(六)、银行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贷借款业务。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公司资源为自己谋求私利与不正当收益。

五、管理流程(一)、反商业贿赂的监督与管理应由公司的高级领导概括审核并指导执行。

监管的董事会及经理委员会的成员应视为公司反商业贿赂的首席执行官。

(二)、公司内部反商业贿赂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内部合规部门负责。

公司内部监管工作应该设定明确的管理流程,跟踪监督与审核反商业贿赂的所有方面。

(三)、当公司内部或外部相关方提出与商业贿赂有关的问题或表现时,公司内部合规部门应在采取必要措施之前,应立即核实所述问题或表现,并采取下列必要的步骤,以保障反商业贿赂政策的执行:1、及时调查并记录与商业贿赂的有关行为或疑点;2、通过必要的调查,识别并记录与商业贿赂有关事件的所有内部人员、外部机构和个人;3、核实发现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调查和纠正措施;4、报告对内部调查程序的结果,确定是否对任何内部人员采取纪律处分,同时向公司高级领导层专题报告;5、根据探讨的总结,制定必要措施,以防范今后发生商业贿赂问题。

反腐败反行贿管理制度1

反腐败反行贿管理制度1

反腐败反行贿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扎实推进治理商业活动的腐败和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防腐,加强对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办法。

三、内容:(一)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

(二)责任和义务公司行政部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4、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三)承诺人应遵循以下工作职责: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行政部)的管理;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公司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

五、开展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二)设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三)在落实《预防商业贿赂》的过程中,由公司行政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预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集团员工手册中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本准则,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3.职责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期指导员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员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并定期监督.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5.程序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提供干股或红利;通过赌博,以及假借培训费、顾问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个人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利益冲突就发生了,员工应积极避免个人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商业竞争:任何员工在职期间都不能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若员工通过利用公司的财产、信息和其在公司的职位,可以获取公司经营范围之内的商机,则员工在追求自身发展机会前,应首先把商业机会让予本公司;财政利益:任何员工既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享有其他商业机构的财政利益权益或其他,若此种财政利益会影响员工在公司的义务和责任表现;亦不能投入其工作时间于其他事务以获得此种财政利益;任何员工不能享有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的权益;若员工职责包括管理和监督与其他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事务,则不可享有该公司的权益;贷款及其他财务交易:任何员工都不能从本公司的重大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处获得贷款,或个人债务担保,或签署任何私人财务交易;此方针并不禁止与认可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发生的长期交易.利益冲突的披露: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充分披露任何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形.若您察觉到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其他人认为的利益冲突,您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逐级汇报;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家庭成员和效应:工作场所之外的家庭成员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利益冲突,因为他们可能会影响员工以公司的名义做决定时的主观性.若员工的家庭成员有兴趣与公司做生意,则是否开始或继续这种生意关系的标准和条件,在相似情况下,必须次于欲与公司发生生意往来的其他没有联系的公司.员工应向其主管或公司最高管理层汇报任何牵涉到其家庭成员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本规范中所述的“家庭成员”或“你家庭的成员”包括你的配偶,兄弟,姐妹和父母,亲家和子女.礼品和娱乐礼品的给予和收取是普通的商业行为.适当的商业礼品和娱乐是受人欢迎的礼仪,用以建立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和了解.但是礼品和娱乐决不能左右员工做出客观和公正的商业决定.很好地判断此界限是员工的责任.一般而言,员工在商业行为或政府决策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提供或接受不正当现金、礼品或娱乐,若礼品和娱乐没有成为任何特殊商业决定的诱因,则员工可以从客户或供应商那里接受或给予它们.员工只能接受适当的礼品.我们鼓励员工上交应由公司接受的礼品,接受同一合作伙伴的的礼品每个季度不得超过RMB200元.我们并不强制要求上交小额礼品,但超过RMB200元的礼品必须立刻上交公司管理部.与政府官员打交道通常和普通个人打交道不同,政府严格禁止其雇员接受任何形式的赠与,包括宴请和娱乐,任何员工不得为了业务需要贿赂政府官员或政府人员,任何员工必须严加注意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公司的商业行为建立在“公正交易”的基础之上,应向合作方通报公司的商业道德规范,任何员工应执行公司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范,都不可接受贿赂、贿赂他人,或者暗地接受佣金及其他个人利益.任何和赠送、收取贿赂、回扣有关的活动都应立即终止,并报告给相关的管理人员.回扣或贿赂包括任何形式意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更好待遇的行为.公司确保员工如果拒绝参与由业务产生的受贿或回扣,并不会受到降级处罚或其他不良后果,即使这一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失去业务.公司资产的保护和使用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资产并保证它们仅作为合法的商业目的作有效地使用,因此,疏忽和浪费对公司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公司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无论是为了个人所得还是任何非法或者不当目的,都是被严厉禁止的.为了保证对公司资产的保护和适当使用,每个员工都应:多加关心公司财产以防遭遇偷窃,损害和滥用;迅速汇报真实的或者可疑的偷窃,损害和滥用公司财产的行为;维护所有电子规划、数据、通信及书面文件以防他人不当使用;公司财产仅供合法的商业目的使用.知识产权和保密员工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通过使用公司的资料和技术资源取得的所有发明、创造性作品、电脑软件、技术或者商业秘密,都应视作公司财产.公司贯彻严格的保密政策,对开展业务时取得的客户、供应商及其他方的信息必须保密;员工被雇用期间,必须遵守所有书面或非书面的保密规则和政策,并且履行适用于其本人的保密义务和责任.除履行与自己职位有关的责任之外,在没有获得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员工既不应披露、发布或出版商业机密或公司的其他机密性商业信息,也不能使用其职责之外的机密信息.即便于工作之外,员工必须保持警惕,禁止披露公司或者公司合作伙伴的重要信息.员工保密职责在员工与公司终止雇用关系后依然生效,直到公司对外披露这些信息.终止合同时,员工必须返还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各类形式的机密信息,不允许保留副本.竞争和公平交易:本公司寻求公平和诚实地超越我们的竞争对手.本公司通过卓越的表现而非不道德或非法的商业行为来寻求竞争优势.窃取专利信息、处理未经所有者同意而获得的交易秘密信息,或诱使其他公司的现在或过去的雇员披露该等信息皆被禁止.每位员工和职员尽力尊重并公平对待公司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员工的权利.任何员工或职员都不可通过操纵、隐藏、滥用特权信息、误传重大事实或其他非法的交易行为向他人获取不合理的利益.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反规范所有员工都有责任报告任何已知或怀疑的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政策.此行为并非对他人的不忠表现,恰恰保护了公司和员工的名声和信誉.若知道或者怀疑某种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员工有责任立即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此违规行为,公司会敏感且谨慎地对待所有这些疑问和汇报.公司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在法律和公司的需要下调查您提出的问题.公司严厉禁止对于检举员工的报复行为,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附件:反腐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立承诺书为了保障北京环亚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部门兼职.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为了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六、在职期间不得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八、此承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盖章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2)

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2)

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2)反商业贿赂举报登记管理制度5、不得在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占用购进、销售资金行贿或转变成其它利益的形式向采购方进行贿赂。

"6、不得利用购进、销售资金违法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或用于贿赂。

7、购进、销售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工厂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并每月由总工厂财务总监组织核查。

8、工厂在购进环节中一般应采用银行结算,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四、会计出纳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树立诚信意识,要坚持原则,自觉抵制造虚帐、假帐。

2、工厂应每年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会计出纳人员反商业贿赂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工厂要建立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信用档案,开展会计出纳人员信用评价。

4、实施会计出纳人员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如果会计出纳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视而不见,不抵制、不举报,则一经发现,对相关会计出纳人员应在一定范围予以曝光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5、工厂在每年应对会计出纳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建立会计出纳人员监督机制,约束会计出纳人员行为。

6、落实单位会计账目管理责任,工厂会计出纳人员对在日常帐目管理中发现的涉及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举报。

7、工厂会计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工厂内部可能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查。

特别是采购、销售、结算、中层以上干部离任职、基本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大宗物品采购等的财务审核工作。

"8、工厂要设立会计出纳人员事后监督制,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及其所从事的各项业务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的检查。

9、会计出纳人员对工厂在业务经营活动中违反反商业贿赂的情况,一是要拒绝开展相关业务,二是要向领导提出违规情况并要求工厂领导层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五、定期检查考评1、工厂应对财务人员、采购和销售人员定期开展反商业贿赂检查考评。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做到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依法办事,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2.1 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产品销售、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和维护、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所有经济活动过程中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2.2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客户、代理及经销商、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亦在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定义3.1 关联单位是指与本公司有业务、经济往来的相关单位。

3.2 商业贿赂是指公司员工与关联单位为获取合作及合作利益,所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回扣、物质上的馈赠、服务、色情贿赂、旅游等其他形式的好处。

但以下不属于商业贿赂:3.2.1 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5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3.2.2 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3.2.3 经双方总经理批准,双方指派人员,因业务需要而参加关联单位举行的餐会,但餐会后无其他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

3.3 关系人是指公司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

3.4 差旅费是公司的业务人员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补贴及其他杂费等。

3.5 学术活动相关会议费是指公司组织或参与科室会、院内会、沙龙会、地市级学术会议、省级区域学术会议、邻近省区学术会议及全国性学术会议等各种学术活动会议时,在举办各种会议活动中,会议参与人员的住宿费、餐费、会议场所租赁费、会议现场布置费、会议现场设备租赁费、展台费、会议资料费等。

3.6 业务宣传及广告费主要是公司召开各种学术会议参会人员会务费之外交通费用、误餐补贴等非会务费用以及在开展销售活动中的各种宣传活动支出、宣传资料支出、专业杂志上的广告费用支出、市场调研费等。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

商业贿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贿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影响交易结果,向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业贿赂举报、查处、防范和宣传教育制度。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商业贿赂行为认定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一)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教育等不正当利益;(三)以降低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提供免费产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变相给予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正当利益;(四)采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误导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使其获得不正当利益;(五)通过行贿、受贿等方式,影响交易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使其选择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条以下情形不属于商业贿赂:(一)合法的佣金、折扣、优惠等价格策略;(二)企业内部合法的奖励、激励措施;(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商业贿赂查处第九条各级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负责商业贿赂的查处工作。

第十条对涉嫌商业贿赂的,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二)查阅、复制、封存相关资料;(三)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查封;(四)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五)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反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反贿赂管理规定20178029 - 副本

反贿赂管理规定20178029 - 副本

XX公司公司反贿赂管理规定编制: XX审核:批准:201年月日发布 201年月日实施1 目的为扎实推进工厂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 加强工厂内控机制, 做到诚实守信, 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 诚实守信, 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的管理。

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程序管制范围内。

3职责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责任;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4)负责对工厂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4.1 利益冲突原则: 利益冲突是指员工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或者个人利益与所承担的岗位职责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

遇到利益冲突时, 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者行政部门报告, 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4.2 商业业务推荐: 禁止与本人或其亲属任职或持有投资权益或拥有其他形式利益的经济单位, 开展任何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业务;禁止与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者竞争者存在任何咨询、顾问或直接、简介雇佣关系, 或持有重大的投资者利益。

4.3 私人投资: 通常, 如果员工对于其他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私人投资会产生或者导致利益冲突, 除非事先征得了公司的同意, 否则公司的员工必须避免这样的投资4.4 商业机会:禁止员工通过在本公司的就职机会或其利用掌握的公司信息为其个人或者其家庭成员或其他人牟取非法或者不正当利益。

禁止从事或指使他人从事或投资与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经济活动, 以及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冲突的经济活动。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1.0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1.0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标准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职工道德标准,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标准?〔下述简称为“标准〞。

此标准,意在补充并完善?***** 集团职工手册?中第一章“职工行为标准〞,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给商等〕依法办事,老实守信,自觉抵抗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假设职工违反本准那么,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职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

2.2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3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给商、效劳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3.职责3.1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3.1.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定期指导职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3.1.2贯彻落实职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定期监督。

3.2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3.2.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3.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3.2.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公司管理部〕的管理;3.2.4假设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时机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V

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1.制定目的为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并加强员工道德规范,对利益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及处理方式,特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规范》(下述简称为“规范”。

此规范,意在补充并完善《***** 集团员工手册》中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控机制,推进制度反腐,引导公司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员工违反本准则,他/她将会面临纪律处分,直至被终止雇佣协议,移送司法机关;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理解并遵照执行。

2.2适用于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商务洽谈,公正性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3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3.职责3.1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定期指导员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3.1.2贯彻落实员工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定期监督。

3.2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公司管理部)的管理;4.定义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5.程序5.1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研发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5.2 利益冲突5.2.1利益冲突的确认:当员工个人利益以任何形式干涉到公司整体利益时,利益冲突就发生了,员工应积极避免个人利益影响员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能力,一般而言,以下所述应视为利益冲突:5.2.1.1商业竞争:任何员工在职期间都不能应聘于其他与本公司有竞争行为的公司;5.2.1.2公司机会:任何员工都不能运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其在公司的职位来谋求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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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文件 反腐败反贿赂管理规定 制定人: 日期: 审核人: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批准人: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受控 □不受控
修订记录 会签部门:
受控状态
1. 目的
为扎实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反腐,加强对易发多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利益团体(如客户、供应商等)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企业
良好形象,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本司的一切商业活动或对外接触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客户业务代表
洽谈订单,公正行产品检测,验货和审核等活动。

以及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米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规定。

2.2所有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在本规定管制范围内。

3. 职责
3.1公司管理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3.1.2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
3.1.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
3.1.4贯彻落实《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完善
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
3.1.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3.2承诺人/公司应遵循以下责任:
3.2.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
3.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3.2.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管理部)的管理;
3.2.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 定义
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5. 程序
5.1本司的任何对外商业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
5.1.1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
5.1.2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5.1.3提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以及其他活动;
5.1.4提供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5.1.5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
5.1.6提供干股或红利;
5.1.7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培训费、顾冋费、咨询费、技术服务
费、科研费、临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5.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2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向公司签订《反商
业贿赂承诺书》。

5.3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也必须与我司签订的商务合同中有明确
的廉政条款内容。

5.4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公司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

5.5开展反贿赂、反腐败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5.5.1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5.5.2设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5.5.3在落实反贿赂、反腐败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
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
5.5.4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预
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5.6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
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7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并将其执行《承诺书》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
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5.8公司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履行重要岗位人员
《承诺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5.9对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违反本程序的,应当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
应的处理。

5.10对与本公司经济活动往来的公司人员违反反贿赂、反腐败条款内容的,坚决取消其供
应商、服务商资格,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11公司鼓励员工及有业务来往的公司检举揭发腐败行为,检举的受理、调查等各个环节,
必须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部门、公司名称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者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检举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检举材料不得随意对外借阅。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表单

8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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