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1•【字号】永政办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0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有效缓解就业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工作(一)切实增强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紧迫感。
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在110万人左右,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地区部分企业大量裁员,我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数量剧增,预计春节前全市因企业倒闭裁员的返乡农民工约30万人。
一方面农民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绝大多数农民工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和操作经验,农民工返乡有利于缓解本地企业用工难题,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视野开阔,思想活跃,具有一定资金、技术、人脉关系和市场信息,回乡创业愿望高,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条件。
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农民工集中返乡,就业压力明显增加,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情况新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把做好当前返乡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永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着力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7•【字号】绵府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府发[2009]4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发[2008]43号)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通知如下:一、努力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一)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困难的企业,可与农民工进行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要积极做好农民工留守子女、留守老人的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农民工在外安心务工。
(二)加强就业岗位动态监测。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和掌握企业劳动关系变化出现的新情况。
从即日起,市内用人单位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单位用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1个月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三个月以内累计裁员200人以上,或国有企业裁员100人以上,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县级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逐级上报。
二、实施农民工技能大培训(一)加大培训投入。
以县为单位,以失业返乡农民工为主体,开展由全省统一组织的“农民工免费技能大培训”。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
三、督察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地自查(11月22日至12月9日)。请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在本地区范围内对照上述督察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宝贵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各种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五)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情况。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逐步将在城市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民工公寓,大力推进"工棚变工房,通铺变床铺",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住宿条件等情况。
(六)关于加强农民工其他公共服务情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农民工疾病防控和流动儿童免疫;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服务和药具;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开展"两看一上"活动,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够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加大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力度,建立"两金三制"(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施建筑总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及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
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130号文件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130号文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吉劳社就字[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130号文件意见的通知(吉劳社就字〔2009〕3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将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
结合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在2008年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已经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009年再降低一个百分点,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降到21%,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或一次性裁员超过企业职工总数10%的,要事先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街、镇(乡)一个月内新增登记失业人员总量超过100人的,街、镇(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向上级报告,说明原因,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增收致富工程。
拓宽省外就业渠道,对正常返乡过年的农民工,鼓励他们继续外出务工;对原输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没有固定去向的,通过驻外劳务机构或组织农民工工作机构加强域外劳务市场考察,广泛收集并积极开发产业转型和结构升级较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生产经营较好企业的用工信息,发挥“吉林保安”等品牌带动作用,保证省外输出规模不出现大的滑坡。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今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数量多、完工时限急、质量要求高,参建单位是工程质量把控的关键,农民工是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做好工程款按时拨付和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对于高质量推动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两拖欠”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压实按期拨付工程款监管责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清理拖欠参建单位账款和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行规定,防范拖欠问题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新建水利项目标后履约检查,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行为,切实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确保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并在中标合同中明确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具体条款,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把按月支付工程款作为重点审查内容,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预防拖欠工程款。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工资专用帐户制度、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皖人社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岗位。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四进一促”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线上线下搭建出口产品转内销平台,对外贸企业参加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给予支持。
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
积极培育养老、托育、健康、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消费新增长点,加大针对性政策扶持。
对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常态化推进贯彻“六稳”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抢抓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等机遇,抓紧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强化促消费、扩内需政策扶持,提升吸纳就业能力。
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农民工作的通知
、
。
农 村 中小 学 和 职 业 学 校 乡镇 公 共卫 生 院 计划 生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条 件 的农 民 工 发
一
.
要 按 规定及 时核
育 生 殖 健 康 服 务 机 构 文 化 设 施 等 建设
、
。
利 用 当前
,
次性 生 活补 助
。
公 共就业 服务机构要 加强 对
,
农 民工 提前返 乡
.
度
。
提 供 符 合农 民 工 返 乡 创 业 特 点 的 金 融 产 品 继
,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稳 定 就 业 的 导 向作 用
尽 可 能提供
续 加 大农 民 工 银 行 卡特 色 服 务 推 广 力 度 农 民 工 返
。
较 多 的 就 业 岗位
.
。
对 生 产经 营遇 到暂 时 困难 的企
.
布
。
,
。
通 过 多种渠道及 时发
、
、
大 力 发 展 劳 务 经 济 加强 输 出 地 和 输 入 地 的 相
。
就 医 等 突 出 问 题 提 升农 村 基 础 设 施 水 平 和 公 共 服
.
互 协 作 开 展 有 组 织 的 培 训 就 业 和 劳 务 输 出 ;在 有
务 能 力 利 用 冬 春农 闲 时 期 大 规 模 开 展 农 田 水 利 建
、
。
业 和 县 域 中小 企 业 做 好 农 民 工 返 乡 创 业 的 金 融 服
。
积 极 扶 持 中小 企 业 劳 动 密 集 型 产 业 和 服 务 业 增
强 吸 纳 农 民 工 就 业 的能 力
农民工精神的新时代内涵
农民工精神的新时代内涵前几天,火神山医院建筑工地现场几名农民工“打架”事件传的沸沸扬扬,结果证实其实是两拨建筑队农民工人为争分夺秒与疫情赛跑,为抢先施工闹的乌龙事件。
此事虽小,却也折射出了新时代农民工的勤劳肯干、拼搏奉献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大潮涌起,一大批世代居住在农村的农民,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放下锄头镰刀,走出田园乡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形成了一个新型群体——农民工。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农民工在默默无闻地为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过程中展现出宝贵的精神品质,形成了农民工精神。
他们在城市建设中,遵纪守法,为社会热情服务;吃苦耐劳,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品德高尚,涌现出很多全国道德模范和“感动中国人物”。
《阜阳农民工之歌》唱道:“把穷苦和梦想装进行囊,把脱贫和致富寄托远方,把青春和汗水奉献城市,把财富和希望带回家乡。
在城市,铸造的是辉煌;回家乡,撑起的是脊梁。
”这不仅是农民工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农民工精神的生动诠释。
概括起来,农民工精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信念坚定,敢闯敢试。
广大农民勤劳淳朴而又向往现代文明,他们对党的政策充分信任,对改革开放充满信心,期待着早日脱贫致富。
因此,他们放下包袱,更新观念,大胆地走出农村。
他们发扬敢闯敢试精神,鼓足自强和拼搏的干劲,发奋图强、不等不靠,在工作起点比较低、生活条件很艰苦的条件下,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这种敢闯敢试的精神顺应时代潮流,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
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农民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怕苦、重、脏、累、险,为城市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刚进城时,他们是生活上的穷人、技术上的粗人、文化上的“盲”人,但他们没有被这些所击倒,而是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和风雨洗礼,不仅换了“脑子”、找了路子、赚了票子,而且充实了自己、赢得了尊重。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焦政〔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焦政〔20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9〕1号)和全省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我市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1.利用新农村建设和重点项目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等农业生产,多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沼气建设、文化设施等新农村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尽可能多地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
抓住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机遇,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
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要加快落实2009年度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配合,摸清在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
劳动保障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各县(市)区也要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早作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尽早开工。
在城镇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定数量的农民工,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
2.加快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县乡有市场、村组有专人、县外有站所,建立我市‘回环式’劳务输出模式”的要求,加快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为农民外出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面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3.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集中开展“农民工服务月”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帮助农民工及时返岗、就业;尽快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活动,挖掘市内就业岗位;主动开展“省市际劳务协作”活动,扩大省外市外输出规模;积极参加“河南农民工风采展览展示活动”,扩大焦作劳务品牌影响力;劳动保障、农业、扶贫、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建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培训资源,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倍增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开展农民工维权系列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为农民工服务承诺”活动,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 门可 以根 据本办法 ,结合 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 施细则 , 并报财政部备案 。
第十六条 本力法 自20 年 1 09 月 1 日起执行 。 0 0 1月 1 20 年 2日财政部
的管理 ,严格认定条件 ,及时申报审
批, 依法接受审计机关 的监督 。
享 受失业保 险待遇条件 的农 民工 , 要
按规定及 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公 共 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 民工 的就
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
力技能就业计划 、 阳光工程 、 农村 劳动 力转移培训计划 、 星火科技培训 、 雨露
、
采 取 多种 措 施 促 进 农 民 工就
业
一
民工开展集体协商 , 采取灵活用工 、 弹
性 工时 、 组织培训等办法 , 尽量不裁员 或少裁员 , 稳定现有就业 岗位 。 引导企
业履行社会责任 ,防止出现 大规模集
中裁员现象 ;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 员,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 对符合
加大对农 民工培训的投入 ,改进 培训 方式 , 扩大培训效果 。 各有关部 门
4 7号 ) 以 处 理 。 2 予
2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
偿资金延期还款 申报表( ) 略
国 办发 ( 0 8 1 0号 20] 3
各省 、 自治 区、 直辖市人 民政府 , 国务
院各部委 、 各直属机构 : 农 民工是 我 国改 革 开放 和工 业 化 、城镇化进程 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 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 工人 的重要
第十条
申报 中央财政有偿资金
印发的 《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
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XXXX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室、项目部: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性工作,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风险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XX﹝20XX﹞X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经研究决定,现就关于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董事长常务副组长:XXX 总经理副组长:XXX 副总经理XXX 副总经理成员:XX 开发部主任XXX 财务部主任XXXX 工程部主任XXX 综合部主任XXXX 综合部副主任XXX 财务部副主任XXXX 征迁部副主任XXX 征迁部副主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及时受理各类案件,XXXX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
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我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高度重视,并就相关工作专门成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
各部室要认清形式,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好、做到位,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明确责任,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要明确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抽调专门人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抓紧抓实抓清农民工工资和信访维稳工作。
二是要狠抓落实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化解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坚决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欠薪行为的发生。
加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范文
加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范文根据有关规定,为加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特制定以下通知: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支付情况,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可靠依据。
四、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受非法拖欠工资的侵害。
五、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力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共同努力,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感谢各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2.01.16•【文号】法明传[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1.16•【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2012年1月16日法明传[201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春节至两会期间,既是农民工返乡高峰期,也是农民工申请执行工资案件的频发期。
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障民生,为春节、“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中央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要求,严格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各级人民法院要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策。
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
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减免或垫付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支出等费用。
三、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按照申请人请求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根据情况强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
对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
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较多的法院,可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法院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等为载体的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对符合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条件的,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尤其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与劳动、工会、信访、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预案,联动出击。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宣传提纲的通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14•【文号】国农工办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宣传提纲的通知(国农工办发〔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4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布。
这是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实施以来,国务院印发的第二个全面系统地指导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我们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对《意见》的宣传。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宣传提纲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
这是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实施以来,国务院印发的第二个全面系统地指导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指南。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二三产业工人、转变为城镇市民,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客观规律。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办通知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办通知
XX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发放农民工工资时,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
得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明确农民工信息、收款账号、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标准、支付金额、结算时间,以现金结算支付的需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
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由你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
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请施工企业迅速按上述要求落实整改,确保在春节前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反馈至我单位。
XX单位
日期。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1.09•【文号】•【施行日期】2009.01.09•【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扎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明显受到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农民工就业压力加剧,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返乡回流,农民工就业和生活中的各项权益问题开始显现。
为切实做好当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使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感受到工人阶级主人翁的地位和光荣,保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准确掌握农民工权益受影响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维权工作各级工会要围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给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农民工各项权益的实现情况,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底数,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要重点掌握农民工稳定就业、企业裁员补偿、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接续、工资报酬兑现、返乡安置创业、会员会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搞好定性定量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尤其要对敏感行业和困难企业搞好重点调研和监测,及时掌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对影响农民工权益和队伍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协助有关方面把当前经济困难给农民工权益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各级工会要将帮助农民工就业再就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动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最大限度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09]51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4.10【实施日期】2009.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09】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及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促进全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一)正确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通过政府支持,技能培训,就业输出,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5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3.3%,农民劳务工资性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更加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二)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问题。
据市农业局、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协调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调查统计,截止今年2月1 0日,全市返乡农民工人数已达1 1.3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 4.8%,占全市外出务工总数的44.3%。
其中,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用工减少和市内外部分矿类企业整顿关闭,运输业萎缩,导致全市有固定工作约3万农民工失业返乡,占全市外出务工总数的1 1.8%;其余8.3万人均因秋冬寒冷形成的季节性返乡。
据调查分析,随着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再就业也造成较大的困难,估计春夏将滞留在农村的农民工约有2万人。
农民工失业返乡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造成社会保险中断、经济收入减少、家庭生活困难,特别是部分农民工失业返乡和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求外出务工就业叠加,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形成潜在的影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12.25•【字号】粤劳社函[2008]2055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2055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局):今年以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式上升态势,劳动争议处理形势十分严峻。
今年1-11月,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分别是去年全年的2.6倍和2.5倍,立案受理案件中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约占受理案件的60%,其中近半数为劳动报酬争议。
珠三角部分县区仲裁机构虽周末、夜间均开庭,但案件亦已排期至2009年6月份以后。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当前形势下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迅速清理积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讲政治、保稳定、重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省农民工队伍数量庞大,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加上元旦、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8〕130号)
佚名
【期刊名称】《吉林政报》
【年(卷),期】2008(000)024
【总页数】3页(P11-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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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 多种措施促进农 民工就业
制, 采取以 工代赈、 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 组织引导返乡农民 工积
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 、 乡镇公共卫生院、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 、 文化设施等建设。利用当前农民工 提前返 乡、 农村劳动力增加的有利时机 , 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和促进返乡农 民工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农村供水 、 用
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 广开农 民工就业门路 。 落实中央
关于扩大内需 、 减轻企业 负担 、 促进经济增长 的政策措施 , 帮助
,
企业解 困.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中创造更多的就业 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 劳动密集 型产业和服务业 , 增强吸纳 农 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
四 川
/政 策 规 定
障
国 0l_ 第 8 。/- 期 8 l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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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农 民工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o 8 10号 2 o ]3
农 民工是我 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中涌现的一 支新 型劳动大军 , 为我 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 已成 对我国 现代化建设作 出了重大贡献 农 民工工作直接关 系农村经济 发
展和农 民增收 , 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 前.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 响不断加深 , 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
创业 的金融服务工作 .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
力度 . 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 继续加大农 民
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 农 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 的
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 划、 阳光工程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 星火科技 培训 、 雨露计 划等培训项 目的实施工作 。要围绕市场需求 开展订单培训和定 向培训 , 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 :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 和企业技 术改造新开工项 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农 民工就业 的适应 能力 ; 围绕 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 提高农民工 的 自主创业
业的导向作用 . 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 岗位 。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
电、 、 修路 求学、 就医等突出问题 , 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 提
服务能力。 利用冬春农闲时期大规模开展农 田水利建设。 大力发 展县域经济 .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 支持
时困难 的企业 , 弓导其与农 民工开展集体协商 , 要 I 采取灵活用
, , 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 工创
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 、 收费 、 息、 商 信 工
登记 、 纳税服务等方面 。 降低创业 门槛 , 给予农 民工 返乡创业更
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 、“ 一站式” 服务、 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
等。 开辟农 民工创业 “ 绿色通道” 。鼓励农 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 业、 农村二三产业 、 生态农业和县域 中小企业。做好农民工返乡
按 照国家政策认真做好返乡农 民工的社会保障 和公共 服 务。 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 民工 , 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 主动与农 民工输人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 ,保障返乡农民工 工伤保 险权益。抓紧制定农 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 办法。 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 系, 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 、
困 , 难 就业压力明显增加, 加上元旦、 春节临近, 相当数量的农民
工开始集中返乡 .给城乡经济 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 题。根据党 中央 、 国务院关 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工作部署 , 经
国务 院同意 . 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 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 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 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 .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
工、 弹性工时 、 组织培训等办法 , 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 稳定现有 就业岗位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 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 防止 象: 对可能出现 的大规模裁员 ,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对符 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 民工 ,要按规定及 时核发一次性 生活补助。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 的就业指导、 职业 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 . 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 , 通过多种渠
五、 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业; 积极培育劳务 品牌 , 建设劳务基地 , 形成示范效应 , 带动农村 劳动力转移就业 : 积极开展 国际合作与交流. 促进农 民工劳务输 出。灾后重建 、 农田水利 、 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要
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 民工。 二、 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加大对农 民工培训 的投入 , 改进 培训方式 , 扩大培训 效果 。
道及时发布。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 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相互协 作. 开展有组织的培训就业 和劳务输 出 ;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 , 依
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 .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
建设 、 公安、 、 、 工商 金融 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
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 。 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 企业关闭 破产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依法予以严 肃查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妥善处理农 民工与用人单位 的劳动争议 , 本着 “ 快立 、 快办 、 快结 、 办好 ” 的原则 . 对事 实清 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 民工劳动争议案件 . 尽可能采取简易 程序处理. ̄J X / 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 凡符合先予 , 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先予执行 ,
农村中小企业发展 , 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 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 .维护农 民工
的劳动保障权益。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 . 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
理, 强化工资支付监控 , 确保农 民工工资发放。制定应急预案 . 避 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 。 建立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