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修改)

合集下载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及适用范围本规程为小额贷款业务的操作规范,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操作。

二、贷款产品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不同层次的小额贷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微额贷款微额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之间的短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小额信用贷款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2,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之间的中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 中额信用贷款中额信用贷款是指借款金额为10,001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之间的长期贷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贷款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客户前往小额贷款公司获取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相关信息。

2. 审核资料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审核客户的贷款申请资料。

3. 资料审核结果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个人信用情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对贷款申请的通过与否做出决定。

4. 批款与提款小额贷款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向客户发放贷款。

四、还款流程1.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还款方式:自动扣款、银行转账、柜台还款等。

2. 还款时间贷款到期日为应还日。

客户应在应还日前按照还款计划足额还款。

如因客户原因未能按期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 逾期处理如客户逾期未还款,小额贷款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逾期处理措施,并对客户进行催收。

五、风险管理在贷款业务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贷款风险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1. 客户调查小额贷款公司在批款之前,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个人基本信息核实、贷款用途等调查。

2. 收入证明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批款前,应向客户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收入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确保客户还款能力。

3.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应对客户的信用评估、借款意愿及偿债能力进行评估。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个金融机构,为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服务。

而贷款业务的开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程和流程才能保证风险可控,服务质量高效。

本文将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贷款申请及审批流程1.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记录、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材料,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和信誉情况。

2.贷款员收到材料后,需要核实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如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等。

3.如果借款人属于小微企业,公司财务报表和背景资料也需要经过贷款员核实,并做出判断贷款的可行性。

4.在核实借款人信息之后,贷款员将会开始进行风险评估,判断贷款是否合适。

5.如果贷款被批准,合同将由贷款员和借款人签署。

二、利率计算标准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向借款人清晰地呈现其贷款利率,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

2.利率应该由公司管理人员制定,并在公司管理层的审批下实施。

3.在利率计算方面,应以借款金额为基础,固定利率为主。

4.需要及时公示利率信息,向借款人呈现其还款方式和具体还款周期。

三、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1.小额贷款公司贷前调查非常关键,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和全面了解,尽可能降低借款风险。

2.贷款后,公司在一定周期内会进行贷后管理,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提供咨询和协助,防止出现逾期还款等问题。

3.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小额贷款公司会采取催收措施,如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对话等方式。

4.如果借款人还是不能按时还款,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回借款。

四、保障客户权益1.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确保不触犯客户隐私权。

2.在贷款过程中,需要向借款人详细呈现贷款明细、利率、还款方式、保证金等信息,确保借款人全程清晰,并签订相关协议。

3.公司应该及时公示客户反馈意见,并积极处理客户各种问题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贷款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五、防范金融风险1.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纪律和规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操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一)客户申请(二)贷款受理和调查(三)贷款审查和审批(四)签订合同(五)抵(质)押登记(六)贷款发放(七)收取利息收入(八)贷后管理(九)贷款收回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13.生产经营情况;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18.水、电费票据;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6.资信证明;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保护客户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业务操作人员。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贷款审批操作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需求等。

第六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采集借款人的社会信用信息,并在审批过程中加以考虑。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确保操作人员的独立性和审慎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借款人的利益安排。

第八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进行统一编号,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贷款发放操作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贷款发放操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贷款发放记录。

第十一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合同,并保留合同签署记录。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出借资金的去向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使用。

第十三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章贷款管理操作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风险识别等。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与借款人沟通,提醒还款到期,并向借款人提供还款方式和相关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操作行为的合规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贷款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1. 引言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下称“规程”)旨在规范小额信贷公司在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和规定,确保贷款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 贷款申请- 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贷款金额与期限等。

-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核实客户填写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客户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评估与审批- 小额信贷公司进行客户的信用评估,分析其还款能力和风险等级。

- 根据评估结果,小额信贷公司进行贷款审批决策。

- 贷款审批决策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4. 合同签订- 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小额信贷公司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

- 贷款合同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 合同签订需保证公平、公正,并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

5. 贷款发放- 客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领取贷款金额。

- 小额信贷公司需记录贷款发放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并保留相关凭证。

6. 还款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负责监督客户按时、按约定还款。

- 客户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 如有逾期还款,小额信贷公司依法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7. 贷后管理- 小额信贷公司定期对进行贷款客户进行跟踪管理。

- 根据客户的还款情况和风险变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如有需要,可以对还款能力较差或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调整或解决方案提供。

8. 信息安全与保密- 小额信贷公司需建立和维护客户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小额信贷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保守客户信息,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和使用客户信息。

以上为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简要说明。

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要求应根据小额信贷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对于公司贷款业务有关事宜,本操作规程未做要求的,参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基本操作流程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部分。

第五条贷前处理包括:宣传与营销、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中处理包括: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处理包括:贷后检查、贷款预警监测、贷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资产保全、贷款核销等。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第三章咨询受理第六条客户可以通过业务咨询电话,或者到本公司进行小额贷款业务信息咨询,提交贷款申请。

第七条电话咨询受理流程。

1、客户拨打咨询电话,受理审查岗接受客户的咨询;2、受理审查岗给客户介绍贷款产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需求,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3、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要在受理信息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并告诉客户带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公司填写贷款申请表;4、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需要委婉地拒绝客户的贷款申请,同时在受理信息台帐中登记获得的客户信息。

第八条公司现场咨询受理流程。

1、客户进入公司咨询业务,受理审查岗接受咨询;2、受理审查岗给客户介绍贷款产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需求,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3、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要在受理信息登记表中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指导客户填写贷款申请,对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4、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需要委婉地拒绝客户的贷款申请,同时受理信息台帐中登记获得的客户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手册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手册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规程201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业务操作,提高贷款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抵、质押物等资产的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包括信贷业务实施的全过程,分为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常规性业务。

第二章基本操作流程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可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部分。

第五条贷前处理包括:宣传与营销、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中处理包括: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处理包括:贷后检查、贷款预警监测、贷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资产保全、贷款核销等。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第三章宣传与营销第六条宣传要求。

信贷业务中心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处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宣传方案,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掌握好宣传范围与力度,使业务量与处理能力相适应。

第七条宣传方式。

1.宣传方式的选择。

在宣传过程中应大力提倡“走出去,引进来”的营销理念,一方面鼓励信贷人员多做客户上门拜访,提升目标客户营销成功率;另一方面有效管理已有客户资源,形成以老带新,口碑相传的良性循环。

利用电话营销,短信营销来实现广泛撒网、重点捕捞的宣传效果。

2.宣传内容的设计。

重点突出小额贷款的优势:方便、灵活、快捷,不需要请客送礼的金融服务。

第八条宣传注意事项;1.在各类宣传材料上应注明如下内容:信贷业务人员无权与客户私下签署借款相关协议或是给予任何形式的承诺,请您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本广告内容若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万方小额贷款公司拥有对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

2.在向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时,如面谈或是电话营销时,严禁向客户传达模糊、易产生分歧、甚至是虚假的的信贷业务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操作行为,保护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应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相应的贷款管理部门,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查、审批、放款和追踪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贷款市场的需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具体规定。

第二章贷款业务的审查和审批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查借款人资格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对借款人的贷款需求进行评估,确保贷款金额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负债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责任人和审批时限,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第九条贷款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要求,确保借款人充分了解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贷款的放款和管理第十条贷款发放前,小额贷款公司应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担保物具有足够的价值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贷款发放方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贷款金额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借款人和贷款公司的约定,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或其他未经贷款公司同意的用途。

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到期前,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并妥善解决借款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按时按量还款,如有还款困难,应及时向贷款公司申请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进行贷款的监督和追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章贷款的风险防范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不同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贷款利率和担保方式,确保贷款利率和担保措施与借款人的信用风险相适应。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参考指标体系,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评估和监测。

(财务知识)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贷款操作规程最全版

(财务知识)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贷款操作规程最全版

(财务知识)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贷款操作规程小额贷款有限X公司信贷管理及其操作规程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小额贷款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本X公司”)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X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浙江省小额贷款X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X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X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信贷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

第三条本X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浙江省小额贷款X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运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准确、高效、安全地运作信贷资金。

第四条本X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运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五条本X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和本X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自觉遵循金融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理信贷业务应严格遵守本办法,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X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X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壹)从事的运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仍本息的能力。

(三)必须是独立经济法人,经济实体或自然人,非独立法人的分X公司需由法人授权。

(四)必须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或壹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本X公司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纵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包管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范例化、制度化和步伐化,防备和控制贷款风险,凭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度执法、规矩,自愿担当金融羁系部分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别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办事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步伐第三条贷款业务步伐如下:(一)客户申请(二)贷款受理和视察(三)贷款审查和审批(四)签订条约(五)抵(质)押登记(六)贷款发放(七)收取利息收入(八)贷后治理(九)贷款收回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质料,并对所提供质料的真实性卖力。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质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4.法人代表及委托署理人身份证;5.注册资本验资陈诉;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7.资信证明;8.公司章程及公司条约;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陈诉。

报表主要包罗:资产欠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相助协议;12.项目可行性陈诉及主管部分批件;13.生产经营情况;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牢固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阐发表和或有欠债等明细表;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16.公司根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小我私家书用卡对账单;18.水、电费票据;19.企业和小我私家征信资料;20.其他有关质料。

(二)包管人应提供的质料: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署理人身份证;4.注册资本验资陈诉;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6.资信证明;7.公司章程及公司条约;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陈诉。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信贷治理及其操作规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以下简称“本公司〞〕信贷治理,标准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

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那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治理方法?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

第二条本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治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信贷业务标准运作及程序化治理的全然治理制度及操作程序。

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应严格执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治理方法?的相关,以平安性、流淌性、效益性为经营原那么,以小额、流淌、分散为信贷原那么,正确、高效、平安地运作信贷资金。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不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治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担当,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五条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和本公司的信贷治理制度,自觉遵循金融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理信贷业务应严格遵守本方法,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效劳辖区内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公司效劳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全然条件:〔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开展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回还本息的能力。

〔三〕必须是独立经济法人,经济实体或自然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需由法人授权。

〔四〕必须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全然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同意本公司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五〕非自然人须持有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特不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通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并通过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手册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手册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操作规程2021/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业务操作,提高贷款质量和效劳水平,加强对抵、质押物等资产的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那么?、?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试点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包括信贷业务实施的全过程,分为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常规性业务。

第二章根本操作流程第四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可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局部。

第五条贷前处理包括:宣传与营销、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中处理包括: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处理包括:贷后检查、贷款预警监测、贷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资产保全、贷款核销等。

具体流程如以下图所示:第三章宣传与营销第六条宣传要求。

信贷业务中心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处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宣传方案,有步骤、有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掌握好宣传范围与力度,使业务量与处理能力相适应。

第七条宣传方式。

1.宣传方式的选择。

在宣传过程中应大力提倡“走出去,引进来〞的营销理念,一方面鼓励信贷人员多做客户上门拜访,提升目标客户营销成功率;另一方面有效管理已有客户资源,形成以老带新,口碑相传的良性循环。

利用营销,短信营销来实现广泛撒网、重点捕捞的宣传效果。

2.宣传内容的设计。

重点突出小额贷款的优势:方便、灵活、快捷,不需要请客送礼的金融效劳。

第八条宣传考前须知;1.在各类宣传材料上应注明如下内容:信贷业务人员无权与客户私下签署借款相关协议或是给予任何形式的承诺,请您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本广告内容假设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万方小额贷款公司拥有对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

2.在向客户进展口头宣传时,如面谈或是营销时,严禁向客户传达模糊、易产生分歧、甚至是虚假的的信贷业务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doc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doc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1 城贷[2009] 6 号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信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贷款业务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贷款业务操作遵循审贷分离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贷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贷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原则,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贷款。

2、“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协调统一的原则。

3、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宗旨,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

第二章贷款程序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与客户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贷款调查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审批后的贷款须当日发放。

第六条办理贷款业务流程:(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向业务部提出借款申请,业务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贷款业务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审查人审查。

(二)审查。

审查人对业务部提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贷审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

贷审会审议后,有权审批人根据审议结果进行审批。

(四)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业务部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完善相关手续后发放贷款,负责各项贷后管理工作。

第三章贷款责任人第七条贷款业务经营和管理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第八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

调查主责任人对贷款业务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负责;审查主责任人对贷款业务审查的合规合法性和审查结论负责;审批主职责人对贷款业务的审批负责;经营主责任人对有权审批人审批的贷款业务发生后监管、本息收回和债权保全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熟市康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公司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业务申请第三条企业或自然人申请贷款,须填写由本公司提供的《贷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负责。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含密码)。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借款申请书及申请借款同意提供担保物的董事会决议。

9、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及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如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1、公司简介(主营业务、本年收支预测、贷款项目情况及所需资金说明)。

12、担保物有关资料:房地产权证、固定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清单等。

13、已向其他抵(质)押权利人设定抵(质)押的资料。

14、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存货清单。

15、近三年的纳税情况。

16、税务登记证。

如果企业(或自然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原则上参照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

第三章贷款业务受理第四条公司业务部负责贷款管理,首先应审核是否符合以下受理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担保措施。

4、申请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第五条由业务部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作为《贷款申请书》的附件。

第四章贷款业务初审第六条业务部根据业务量,项目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项目和业务经办人员(即贷款第一责任人),重点贷款应有2人以上人员共同办理。

第七条对申请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应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审核的主要方面包括:1、按“受理要求提供清单”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的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

3、财务会计报表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提出保留意见,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为实地调查核实做好准备。

4、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担保物,重点审核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八条贷款初审过程中,业务办理人员应到借款人和担保人及有关进行实地调查。

进行调查前,应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

实地调查应从以下方面进行:1、凭借职业敏感性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访谈,以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财务状况、资源的供应等情况;了解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等形式,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的真实程度。

3、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了解企业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按重要性原则,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相符,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存在虚假因素。

(4)对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部份应予重点关注。

(5)审核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4、查看抵押物、质物具体情况:(1)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值和净值、周边环境等方面。

(2)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值和净值、用途等。

(3)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求权利凭证原件,识别真假,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鉴定。

5、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第九条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应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分析五大要素,即:客户的品德、经营能力、资本、抵押和经营环境,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分析经济环境对贷款、项目和承担项目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等。

(3)财务分析的关注点是历史性的和目前的财务绩效。

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4)、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及可预见性。

(5)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条项目初审结束,项目受理人员应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综合的评定和结论意见,其主要内容:(1)贷款项目概述(基本情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企业管理情况。

(4)企业信用记录分析。

(5)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7)调查结论。

第十一条贷款经办人完成了贷款项目的调查后,应送交公司业务部经理完成最后初审,即贷前的调查。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部对项目完成初审同意后,交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贷时审查。

主要是对贷前调查的复审,复审时,认为调查资料中有疑问可退回业务部进行补充,也可以到现场进行再调查,完善调查内容,得出本部门的审查结论,最后送交贷审会议评审。

第五章贷款项目评审第十三条贷款项目的评审,主要采用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贷款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为评审会召集人。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评审会全体成员、贷款经办人和复审人员以及评审会认为必须参加的人员。

第十四条评审会主要职责:1、听取贷款经办人员及复审人员的汇报。

2、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加以审查。

3、对企业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4、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5、对贷款风险度进行评价。

6、对该贷款是否进行贷款进行表决。

会议由指定专人,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人员对贷款的意见和最后综合意见,并按规定将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章贷款项目的担保措施第十五条对获得批准贷款的企业,必须落实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动产或权利质押和企业担保等。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在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保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并完成抵(质)押合同文本的签订手续。

第十七条如贷款企业提供其它企业信用担保的,在审查完担保企业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后,应与担保企业签订担保合同。

第七章贷款合同签订及放款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在贷款项目相关手续办妥后,必需签订贷款合同,签约程序如下:1、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或格式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及其它需准备的法律文书。

2、由业务部及法律顾问对上述合同文本进行具体审核,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文本,报总经理审定。

3、由业务经办人进行登记,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4、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件进行复核。

5、涉及到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本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6、业务部对项目所有手续办妥后,把相关资料报送风险管理部一份备案。

7、业务部对项目所有手续办妥后,应填写《汇款通知书》,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凭总经理签字的通知书方可办理放款转帐手续。

第八章贷款项目的管理第十九条贷款项目贷后管理包括:项目跟踪及抽样检查、展期项目、逾期项目的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企业或自然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资金和及时支付利息。

2、经营和财务状况。

3、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4、风险评估。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贷款项目的检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部可随机抽查。

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贷款以及其他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贷款,应进行不定期重点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前应制订计划;其它贷款则应进行日常定期检查,一般来说,一个月不少于一至二次。

贷款项目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或重大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撰写检查报告,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会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贷款项目,在贷款到期日前(短期5天、中期10天、长期20天),由业务部填制《贷款到期通知函》。

每月末,业务部、风险部应向总经理室提交当月《到逾期项目统计表》和《贷款项目检查表》等报表等分析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特殊需要展期的贷款,企业须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公司提出展期书面申请。

业务部负责对展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书面申请。

业务部负责对展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项目展(逾)期报告表》报评审会审批。

对同意展期贷款的担保,需按照新贷款的担保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结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

对有风险的贷款应提前解约并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不可抗拒除外)。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遭受贷款损失时,将分别追究经办人、复审人、会议评审人员等的经济责任,按《贷款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贷款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属归档范围。

业务部、风险部应共同负责自贷款业务起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借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第二十九条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