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回应:暂不具备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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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暂不具备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条件
昨日,国家医保局在就关于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范畴的建议进行回应时指出,目前基本
医疗保险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国家医保局指出,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
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
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
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人
群的不同健康需求。
此外,国家倡导和鼓励用人单位配合国家共同做好职工的健康保护工作,这也是用人单
位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国家提出了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健康教育等
任务目标,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其中,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体检等预防类
检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同时,医保局还确定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如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生长发育检查,为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管理,为农村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等妇女保健项目等。
今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共卫生
服务覆盖人群及内容项目也将逐步扩大。
医疗保险不能支付
预防筛查类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
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故体检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另外,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快速增长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考虑到
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的筹资水平较低,城乡居民医保目前
人均筹资水平仅700元左右。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
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
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并通过门诊按人头付费,部分承担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费等措施激励家庭医生和参保人健康管理的健康促进工作,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
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
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我国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文/本报记者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