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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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
【例题·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 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 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 =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 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例题· 单选题】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 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 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 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 不缴增值税,不缴 缴纳增值税,缴纳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消费税(押金需换 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 缴纳增值税、消费 不再缴纳增值税、 金(除啤酒、黄酒 税(押金需换算为 消费税 外) 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 不缴增值税;不缴 只缴纳增值税,不 押金 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因为 从量征收)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 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中国税制第三章消费税-PPT精品文档
进口汽车四成以上是大排量车
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的提高,虽然对国产汽车市场影响不大, 但对于进口车市,则带来巨大冲击,目前进口汽车中,3.0升以 上大排量车占了四成以上。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了21万多辆汽车整车(含 成套散件),其中3.0升以上大排量乘用车进口超过9万辆,占 进口汽车总量的43%。 中国汽车进口贸易中心的专家测算,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 上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33%,这些增加的成本势必要转嫁 给消费者。车价大幅提高,将会抑制一部分人的消费意愿,有 助于改变现在的进口汽车结构。 但也有观点认为,大排量乘用车的私人消费者,主要是富 裕人群,这部分人对价格并不特别敏感。提高大排量车消费税, 对抑制私人大排量车消费,到底能有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
⑤鞭炮焰火 ⑥成品油 ⑨小汽车 ⒀木制一次性筷子
⑦汽车轮胎 ⒁实木地板
⑩高尔夫球及球具
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 机、收割机、手扶拖拉 机的专用轮胎。
对金银首 饰、钻石 及钻石饰 品在零售 环节纳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1993年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 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其中,“单位” 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个人” 包括: 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第三章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
2、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目及税率 3、消费税的计算 4、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税办法 5、消费税的征收与缴纳
第三章消费税
• (三)计量单位的换算 • 三、复合计税计征方法的计税依据 • 对卷烟和白酒两种应税消费品采用复合方 法。计税依据包含了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两 个方面。
•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一)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 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1.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 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 计税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2000年各 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 核定价格是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 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 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格/(1+35%)
• (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规定 • 1.兼营,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 税消费品。 • 2.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 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 3.从高适用税率,就是对兼营高低不同税率的应 税消费品,当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或组成成套销售的,就以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高 税率与混合一起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相乘,得出 应纳消费税额。
•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 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 消费税 •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过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 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 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 税。 • 对即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 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 退还的,均应并入销售额
• 特点: 属于价内税 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环节。
• 二、税率 • 税率形式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卷烟、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即适用比例税率,又 适用定额税率。 • 比例税率为12档,最高税率为45%,最低税 率为1%,定额税率为8档税额。 • P69
第三章-消费税终极版
用的上妆油、卸 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
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经营单位进口的金银首饰,在进口时不缴 纳消费税,待其在国内零售时再缴纳。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或改制的 各种货车、特种车辆(如急救车,抢险车)、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九)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公里/小 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 动车。 2、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 50公里/小时、发 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 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 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分为3种:(1) 两轮车;(2)边三轮车 ;(3)正三轮车 。
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5)摩托车轮胎; (6)各种挂车用轮胎; (7)工程车轮胎; (8)其他机动车轮胎; (9)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
机通用轮胎。
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 机和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不属于本税 目的征收范围。
2001年1月1日起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 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 消费税。
P101-102
(五)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 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焰火,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 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 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地小焰火和空中 大焰火两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 税目征收。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
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经营单位进口的金银首饰,在进口时不缴 纳消费税,待其在国内零售时再缴纳。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或改制的 各种货车、特种车辆(如急救车,抢险车)、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九)摩托车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1、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 50公里/小 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的两轮机 动车。 2、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超过 50公里/小时、发 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50毫升、空车质量不超过 400公斤(带驾驶室的正三轮车及特种车的空车质 量不受此限)的两轮和三轮机动车。分为3种:(1) 两轮车;(2)边三轮车 ;(3)正三轮车 。
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5)摩托车轮胎; (6)各种挂车用轮胎; (7)工程车轮胎; (8)其他机动车轮胎; (9)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
机通用轮胎。
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 机和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不属于本税 目的征收范围。
2001年1月1日起对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 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 消费税。
P101-102
(五)鞭炮、焰火
鞭炮,又称爆竹。是用多层纸密裹火药, 接以药引线,制成的一种爆炸品。
焰火,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 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 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地小焰火和空中 大焰火两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 税目征收。
第三章 消费税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11.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 12.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游艇: 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 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 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 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 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鞭炮 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6.成品油 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 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7.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 例题·单选题】 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 A.高尔夫球及球具 A.高尔夫球及球具 B.实木地板 B.实木地板 C.护肤护发品 C.护肤护发品 D.一次性木筷 D.一次性木筷 06年 【答案】C(06年4月1日前属于) 答案】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两种税率形式: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税率从1%至45%; 税率从1%至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 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 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三章消费税
时代收代缴。 2)进口环节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3.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 别为:
3.3.1 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计征 2) 从量定额计征 3) 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结合计征 4)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 从价定率计征
采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 率计征。
(1)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额是 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7】某汽车公司委托某轮胎厂加工汽车轮 胎1000套,橡胶由汽车公司提供,共计2100 公斤,每套轮胎材料成本130元,轮胎厂加 工一套汽车轮胎的加工费是35元,代垫辅助 材料15元。该厂没有同类轮胎销售。计算受 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解:组成计税价格=(130+35+15)/(1-3%) =185.57(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 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买价
3.3.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2)计税依据的确定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4)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以外购的应税消费品为原材料生产应税 消费品的,在计税时可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已纳税款。 (1)扣除范围 (2)计算公式
3.4.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 别为:
3.3.1 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计征 2) 从量定额计征 3) 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结合计征 4)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 从价定率计征
采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 率计征。
(1)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额是 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3-7】某汽车公司委托某轮胎厂加工汽车轮 胎1000套,橡胶由汽车公司提供,共计2100 公斤,每套轮胎材料成本130元,轮胎厂加 工一套汽车轮胎的加工费是35元,代垫辅助 材料15元。该厂没有同类轮胎销售。计算受 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解:组成计税价格=(130+35+15)/(1-3%) =185.57(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 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买价
3.3.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2)计税依据的确定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4)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以外购的应税消费品为原材料生产应税 消费品的,在计税时可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已纳税款。 (1)扣除范围 (2)计算公式
税务会计-第三章
消费税的特点
征税项目的有选择性 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征收方式的灵活性 税率和税额的差别性 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消费税的作用
引导人们的消费行为 调整产业结构 调节收入分配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 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 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即受托方 为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 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精、鞭炮与烟火、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 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 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 应区分不同情况,计算缴纳消费税。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 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 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发生பைடு நூலகம்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 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 算公式为:
第三章消费税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对同一 货物在生产、批发、 零售、进出口多环节 征收
计税依据
计 税 依 据 具 有 单 一 性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 ,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税收收入的归 进 口 环 节 海 关 征 收 的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属 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 央;其他环节税务机 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 由中央地方共享
B
例3-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专用发 2009 年2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 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不含税 60万元,增值税税额普通发票 10.2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 含税 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 销售额为9.36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 上述业务应缴纳的销售税额
每支
甲类 乙类 56% 36% 0.003元/支 0.003元/支
四、税率(续)
注意点: • 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 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 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 纳消费税。 • 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 —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计征
从量定额计征
符合计征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销售额注意点
①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和政府
第三章:消费税
第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委托方的应纳税额计算 如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由委托方补缴税款 (1)如用于直接销售,按销售对待。 (2)如不直接用于销售,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价格
计征消费税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业务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消费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税率 2、从价定率征收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
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外,应视为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论
三、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报关时由海关代
征消费税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的回
收环节,由受托方代扣代缴 (2)少数消费品选择在零售或批发环节征税: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
30%
5% 10% 15%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表
税目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七、汽车轮胎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 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税率
此原则同样适用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价格 调整。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委托加工的含义: 2、受托加工业务的应纳消费税额计算 委托加工货物应纳的消费税,在货物加工完成移交委
托方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货物,如直接销售,不再另征消
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解析
复合税率:组合
卷烟:复合征税
税目
甲类(≧7 0元/条)
比例 税率
56%
定额税率
每支
每标准条 每标准 (200支) 箱(5万
支)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支
箱
乙类 36%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 < 70
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箱
元/条)
白酒:复合征税
税目 白酒
比例税 率
20%
每斤
定额税率 每500克 每500ml
•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 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 费者承担。
流转税结构
增值税
消费税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
营业税
烟、酒、化妆 品、小汽车等 14种消费品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较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0.5元
例题1
多选: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正确说法是( )
A、进口的钻石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B、进口的化妆品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C、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由委托方
缴纳消费税 D、首饰厂销售金银首饰时不缴纳消费税
答案:BCD
例题2
多选:下列应税消费品销售,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有( ) A、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 B、零售商销售的烟花爆竹 C、商业零售进口钻石饰品 D、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
第三章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3.1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 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 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卷烟:复合征税
税目
甲类(≧7 0元/条)
比例 税率
56%
定额税率
每支
每标准条 每标准 (200支) 箱(5万
支)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支
箱
乙类 36%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 < 70
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箱
元/条)
白酒:复合征税
税目 白酒
比例税 率
20%
每斤
定额税率 每500克 每500ml
•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 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 费者承担。
流转税结构
增值税
消费税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
营业税
烟、酒、化妆 品、小汽车等 14种消费品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较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0.5元
例题1
多选: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正确说法是( )
A、进口的钻石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B、进口的化妆品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C、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由委托方
缴纳消费税 D、首饰厂销售金银首饰时不缴纳消费税
答案:BCD
例题2
多选:下列应税消费品销售,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有( ) A、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 B、零售商销售的烟花爆竹 C、商业零售进口钻石饰品 D、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
第三章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3.1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 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 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第3章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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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消费税
第 1 节 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 概念(P177)[了解]: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 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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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 天。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10000 元(含)以上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 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2.税率(P187)[了解]: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 档: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提示】注意啤酒的 2 档税率规定 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4.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卷烟
生产环节 批发环节
每标准箱 150 元 无
比例税率 56%(每条价格≥70 元) 36%(每条价格<70 元) 5%
【例题】根据消费税的现行规定,下列卷烟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错误的是( )。
A.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 56%的比例税率征税,同时按定额税率征税
(1)对于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 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2)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 汽车不征消费税 (4)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 费税
第 3 章 消费税
第 1 节 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 概念(P177)[了解]: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 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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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 天。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10000 元(含)以上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 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2.税率(P187)[了解]: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10 档:1%~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提示】注意啤酒的 2 档税率规定 3.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4.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
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卷烟
生产环节 批发环节
每标准箱 150 元 无
比例税率 56%(每条价格≥70 元) 36%(每条价格<70 元) 5%
【例题】根据消费税的现行规定,下列卷烟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错误的是( )。
A.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 56%的比例税率征税,同时按定额税率征税
(1)对于购进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 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2)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 汽车不征消费税 (4)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 费税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2) 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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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税的税率P71
比例税率 适用于多数消费品,计算公式: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定额税 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计算公式: 复合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率 白酒、卷烟,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对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或 销售量,未分别核算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 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 税税率或征收率)
③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 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 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 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代垫运费不包括
在内
包装物处理(销售与押金): 销售的,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计税; 收取的押金:
五、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自产自销——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2、进口环 节 进口——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1、生产环 节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改 为零售环节征收。
由上例可以看出,由于消费税规定只在一个环节计算 缴纳,大多数应税消费品是在出厂环节计缴税款,出厂环节计
缴消费税后,继续销售的各环节不需再缴纳消费税,这样,
“出厂”环节的确定就至关重要。 显然,当门市部做为企业非独立核算的部门时,生产部
门向门市部移送商品,只是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商品转移,只有
在门市部对外销售时才能确定为“出厂”。
第二节
消 费 税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节主要内容
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 (一)自产外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 和复合计税三种。 从价定率: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复合计税:分别以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筹划 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品,某月 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234元(含增值税),门 市部按每套257.4元(含增值税)将其全部销售出去。按消费税暂 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
化妆品 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则其当
啤酒每吨=988升 每吨不含税售价=5×988=4940(元)>3000 每吨消费税=250元 应纳税费税税额=100×250 华润公司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4940×100×17%+187200÷(1+17%)×17%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3、复合计征:卷烟和白酒 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例4: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生产小轿车含增值税销售 额为70,000元,收取运费10 000元,收取3个月期限的包
装物押金10 000元(单独记账),本月购进原材料可以抵
扣的进项税为28 000元,计算其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70000+10000)÷(1+17%) 应纳消费税额=(70000+10000)÷(1+17%)×5% 应纳增值税 =(70000+10000)÷(1+17%)× 17%-28000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本章学习要点
消费税的概念与特点。 消费税的法规概要。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本章教学目的和重点难点
本章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税率、计税方法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消费税的 会计核算。 本章重点难点: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2、卷烟和白酒应交消费税的计算。
假定外购烟丝生产卷烟
期初库存100 外购 200 期末库存150 应纳消费税=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准予扣除的消费税
外购消费税品
连续再生产应税消费品(卷烟)
生产领用烟丝?
对外销售
领用金额=期初库存+本期外购-期末库存=100+200-150=150 准予扣除的消费税=生产领用金额*烟丝消费税税率 150*30%=45
例2:某酒厂3月份销售用外购大米生产的粮食白酒60吨,取得 不含税销售额1 200 000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15 000 元,约定包装物2个月退回。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200000×20%+60×2000×0.5 +15000÷(1+17%)×20% =363205(元) 应纳增值税额=1200000×17%+15000÷(1+17%)×17%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作用 二、纳税义务人 三、消费税的税目 四、消费税税率 五、消费税纳税环节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概念
一、消费税概念与特点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特点 寓禁于征
例2:某啤酒厂7月份销售啤酒100吨,每吨税额220元。
应纳税额=100X220=22000(元)
举例说明
例3:华润啤酒有限公司以每升不含税售价为5元对 外销售自产啤酒100吨,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在销售啤酒时收取出借包装物押金400 000元, 其中已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187 200元。
练习题
例1:下列项目中,构成计征消费税的商品价格的有: A 成本 B 利润 C 消费税税金 D增值税税金 例2: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中,应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 A 全部价款 B 代垫运费 C 销项税金 D 包装费
例3: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1000吨,每吨售价7000元, 销售薯类白酒50吨,每吨售价6000元,应纳消费税为: A 251万元 B 27.5万元 C 9.5万元 D 22万元
例1:卷烟厂某月销售卷烟1000标准箱,每标准箱售价为1750元, 则应纳的消费税为: A 937500元 B 675000元 C 787500元 D 525000元
每条不含税售价=1750÷50 000×200=7元<50元 卷烟适用比例税率30%。
应纳消费税额=1 000×150+1000×1750×30% =675000
举例:
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 摩托车 B 冰箱 C 彩电
D
空调
2、我国消费税的税率形式包括: A 超额累进税率 B 超率累进税率 C 比例税率 D 固定税额(率) 3、下列适用固定税额征收消费税的货物有: A 酒精 B 黄酒 C 汽油 D 柴油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以下环节征收消费税: A 加工环节 B销售环节 C 交付原材料时 D 完工提货时 5、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 A 生产环节 B 批发环节 C 进口环节 D 零售环节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概念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条件 一是必须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 税消费品;二是纳税人的经济业务范围必须属于税 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 具体包括 单位(包括涉外企业)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确定原 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2)非生活必需品中的一些高档、奢侈消费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具体范围 14个税目,即: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 表、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 、小汽车、游艇、汽车轮胎。
月应纳消费税: 33万元 [257.4÷(1+17%)×5000 ×30% ]
消费税税率 30%
如果该化妆品厂为了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将下设
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按上述资料,其当月申 报缴纳消费税为30万元[234 ÷(1+17%)×5000 ×30% ]。与
第一种情况相比,该厂少缴消费税3万元。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算
2、从量计征:啤酒、黄酒和成品油
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量定额的 依据
例1:某炼油厂6份销售无铅汽油1 000吨,柴油2 000 吨,当月将自产柴油3吨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和 设备使用。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1 000×1 388×0.2+(2 000+3)×1 176×0.1 =513 152.8(元)
二、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外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①销售额=货物价款+价外费用 ②销售额应不含增值税;
(一)自产外销消费税的计 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经分析可以看出,这样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将门市 部销售环节增加的价值也包括在“出厂”时计征消费税的价 格之中了,增加了企业应缴的消费税。为此,筹划的方法就 是通过将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独立出去,从而将不应包括 在计税价格中的那部分价值剥离出去,实现了计税价格最低, 应缴税款较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