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公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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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05•【字号】浙教办高教[2012]170号•【施行日期】2012.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70号)各本科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1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1号)精神,我厅在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浙江工业大学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浙江工业大学--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等21个项目为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建设项目所在高校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厅文件要求,加大对实践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切实强化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人才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我厅将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检查督促。

全省高校要充分认识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在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选点,加紧培育,积极建设,争创省级国家级实践基地,共同推进我省实践教学工作上新台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2年12月5日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为推进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新组织开展一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力量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提炼高水平教学成果,积极参与全省和全国竞争,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二、立项范围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新工科建设、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在办学层次上,教学改革研究以本专科教学为主,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学校要涵盖研究生教育;在办学类型上,教学改革研究以全日制教学为主,开展继续教育的要兼顾继续教育。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5.08•【字号】浙教高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07〕6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与资金效益,现就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经费、人员、设备和支撑条件等予以支持和保证。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问题和困难,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向我厅报告,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修改项目研究内容。

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延期,但至多延期1年。

二、在科研活动中,项目负责人要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不得投机取巧、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发现此类行为者,一律撤消项目,追回已拨款,取消本人再次申报我厅科研项目的资格。

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处理。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每年12月份须对在研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并给予项目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

年度进展情况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一般项目的进展情况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留存,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表须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四、项目完成后须结题。

项目负责人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经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我厅审核结题。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还须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五、我厅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应按项目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在学校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下,项目负责人按《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自主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截留或挪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
际化课程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03
•【字号】浙教办函〔2024〕62号
•【施行日期】2024.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
程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4〕62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校推荐、专家评议并公示,确定浙江大学《国际税收》等210门课程为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现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强化课程质量建设,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针对外国留学生的特点,努力建设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实效性的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强化一流课程的应用共享,推进跨校共享和学分互认;加强“优课优酬”,健全完善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参与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的激励机制。

省教育厅将对课程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质量下降、应用效
果不佳的课程实行预警及退出机制。

附件: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30•【字号】浙教办高教〔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4〕41号各本科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和《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确定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等6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中心)。

各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明确建设思路,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更新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同时,各示范中心要结合建设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实验教学体系。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考核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

二是重构实验课程体系。

围绕核心课程群,构建产学研结合、符合专业特点的实验课程体系;重组整合原有实验内容和实验课程,系统设置基础实验教学、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专业实验教学与实训、实习、科学研究等实验项目。

三是深度融合信息技术。

利用新技术、新媒介,建立优质的实验教学资源,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利用虚拟仿真技术,构建真实实验平台无法开展或真实实验教学成本高、资源消耗大、危险性高、污染严重的大型、综合的虚拟实验资源。

四是多方联动协同育人。

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实验项目、软件等实验教学资源,构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共管共评的协同育人平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浙教办函〔2024〕102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2号各相关高校、各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各项工作,现就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根据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设置“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创新项目4个大项,包括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能力提升、1 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名校长(书记)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双师型”教师技术技能培训、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研修等12个子项目,具体详见《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一览表》(附件1)、《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内容要求》(附件2)。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备案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培养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或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和培训资质的高水平大学、高水平高职院校、学术科研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浙教办技[2010]10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6.08【实施日期】2010.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浙教办技〔2010〕10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推荐,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滨江高教园区数字化协作共同体的建设》等30项课题被列为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基于网络平台的大学英语多媒体教学改革研究》等114项课题被列为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一般课题。

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教育技术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是教学思想和教学内容的重要物质载体,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省教育技术规划课题研究,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技术专业人员开展教育技术研究和应用实践的积极性,提升教育技术队伍的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和应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技术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二、切实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和指导。

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加强对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管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对在研课题,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于年底前进行一次检查,我厅也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重点课题” 应由负责人于年底前,将课题本年度进展情况和下年度计划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技术中心。

各课题结题须以《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为依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份或12月份集中办理结题手续。

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厅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项目分A、B、C三类下达,其中A类为重点项目,B类为一般项目,C类为自筹经费项目。

A类和B类项目只面向省属普通高校(包括浙江大学),C类项目主要支持省属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

第三条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点的科研骨干;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第四条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是省教育厅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育厅项目的管理,包括课题立项、进度检查和总结验收.第二章项目申请第五条教育厅项目的申请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科学、农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推广应用和科技服务等类型的项目均可申请。

第六条教育厅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二至三年。

第七条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鼓励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接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申请.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人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人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11.23
•【字号】浙高教学[2011]10号
•【施行日期】2011.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浙高教学〔2011〕10号)
各高等学校:
经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330项研究成果获2011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

其中“价值排序与伦理风险研究”系列论文等48项研究成果获一等奖,“基于可废止逻辑的柔性Agent理论、算法与实现研究”等102项研究成果获二等奖,“物权法视野下的林权法律制度”等180项研究成果获三等奖。

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件:
2011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附录D: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贡献及评价
总结词
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贡献及评价表,详细列出 了项目研究团队成员的贡献和评价情况,包 括成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量等信息。
详细描述
该部分提供了项目研究团队成员的贡献和评 价的详细记录,包括成员的职责、工作内容 、工作量等信息,以及专家对成员的评价和 认可度。通过该表,可以清晰地看出项目研 究团队成员的贡献和工作质量,为后续团队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研究理念和方法,提高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 争力。同时,推动研究成果的国际传播和应用,为全球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培养优秀人才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教育研究领域。通过举办学术 交流活动、设立研究基金等方式,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反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与反思
01
研究方法需改进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某些研究方法可能不够严谨,导致数据收
集和分析存在一定偏差。未来应加强研究方法的培训和改进,确保研究
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02
团队协作需加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存在一定问题,导致项目
进度和效果受到一定影响。未来应加强团队协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 目结题报告
汇报人:
202X-01-07
目录
CONTENTS
• 项目概述 • 研究成果 • 研究结论 • 反思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01
项目概述
项目背景
当前教育领域面临的问题
项目立项依据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浙江省教育领 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教育资源分 配不均、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

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各有关高校科研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或上传)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经学校科研管理部审批通过,方可报送纸质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二、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三、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1、论文成果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

其中:⑴.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⑵.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⑶.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⑴.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⑵.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3、研究报告⑴.正式的研究报告⑵.明确有采纳要求的,须提供采纳证明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5. 专利⑴.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⑵.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结题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未尽事项请先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再报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9•【字号】浙教办高科〔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限额数1. 2018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结合2017年限额数和近三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确定。

其中年度教育部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报表和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表填报质量不高、不及时或者未报送的高校,将逐步减少安排年度限额数直至取消。

申报限额数请于2018年6月30日起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系统中查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限额数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项目限额数。

2. 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2018年,试点设立高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

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限额数(附件1),开展项目立项工作,支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围绕地方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科技服务。

二、关于时间安排各高校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的立项工作,并自行发布立项文件(无需上报)。

三、关于项目资助经费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一般不得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0.5万元。

四、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2. 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6.25
•【字号】浙教办函〔2019〕218号
•【施行日期】2019.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函〔2019〕218号
各本科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29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我厅审核,同意立项建设浙江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等116个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2年后进行评估认定,合格的将授予“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相关高校要大力支持立项示范中心建设,在相关资源配置上予以一定的支持。

各立项建设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不断探索实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推动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本科教育。

附件: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是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一类以科学研究及其它实际应用为目标的社会性科研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和支持有关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科研课题。

教育厅科研项目覆盖浙江省教育研究的各个领域,如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现代化、教育政策研究、教师教育与培养、教学改革与实践、教育信息化、学生成长模式、特殊教育等。

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在每年度设立,项目资助金额由浙江省教育厅根据科研项目申报情况分类确定,每项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执行机构是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管理中心,报送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管理中心组织评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浙教办函〔20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02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政府和行业、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和决策依据,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一)2019—2020年度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二)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

其中,浙江大学各限额申报6项、12项,其他本科高校各限额申报3项、6项,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高专院校(含职教本科院校)各限额申报1项、3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实际,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马克思主义理论;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考古学;16.中国史;17.世界史;18.统计学;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工商管理;21.农林经济管理;22.公共管理;23.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24.艺术学理论;25.音乐与舞蹈学;26.戏剧与影视学;27.美术学;28.设计学。

三、申报要求(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聚焦国家和全省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浙江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浙江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4.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指购买和使用收集资料、采集分析数据所需器材的费用。设备使用费包括资料录入费、资料查询费、上网费和软件费等。
5.小型会议费
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用。不超过总课题经费的10%
6.咨询费
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等支出的费用。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的总和支取不超过总课题经费的15%
2.编制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及配套经费。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号
项目负责人签名
7.劳务费
指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助研津贴,以及非课题组成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支出等。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的总和支取不超过总课题经费的15%
8.印刷费
指打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的费用。
9.管理费
管理费总金额的5%
总计
预算编制说明:
1.预算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科目
经费预算
(万元)
备注说 明
1.图书资料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2.数据采集费
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所需的费用
3.调研差旅费
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确需赴国外境外调研者,须经依托学校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

成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新

成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新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空间数据交换三维景观生成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申报单位(盖章):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项目负责人(签名):申请日期:浙江省教育厅二○○五年制填写说明、“项目名称”限个汉字。

、“出国情况”请说明国别、境外停留时间。

、封面的“项目编号”由教育厅填写。

、封面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本人签名。

、表格用纸打印。

、“研究类别”含义: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验中所获得的现有知识、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装置、新流程和新方法,或对现有的材料、产品、装置、流程、方法进行本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推广应用、科技服务:指及研究及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

图系统整体框架所以数据交换网关功能上包括,格式转换功能,冗余数据剔除功能,关键数据生成功能,数据压缩解压功能,网络传输功能。

原始数据经过格式转换功能,冗余数据剔除功能,关键数据生成功能处理后,保证最终的数据都是以最简洁的语义不失真的表达这些数据携带的功能。

最后通过数据压缩解压功能把这些数据压缩后发送到网络上以便客户端使用。

()数据呈现客户端数据呈现客户端,接收到服务器的相关数据后,进行一系列的处理后呈现给用户。

包含网络通信传输及负载平衡处理、海量数据优化、本地快速缓存、模型及图像数据优化处理、应用数据优化处理,场景渲染引擎、用户界面处理。

)网络通信传输及负载平衡:该功能模块主要有如下功能,网络数据可靠的传输,把数据从传输状态恢复成可处理状态,根据网络状态和服务器负荷自动选择最优数据访问途经(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是一条访问路径也可能是同时多条访问路径)。

)海量数据优化:通过对本地数据的加载优化。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
最终学位/授予国家
/
所在学校
学校名称
邮政编码
电话
通讯地址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时间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学时
所在单位
主要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简历
时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后
博士
硕士
参加单位数
主要成员
不含申请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工作单位
分工
签字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改革内容、改革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3.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教学改革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教学改革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教学改革工作成绩
2.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浙江省高等教育:
申 请 人:
申请学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三年制
一、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总体研究B、专业大类C、教学管理
D、课程改革E、实验实践F、自选项目
选题依据
(指南题号)
起止年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22•【字号】浙教函〔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深入实施《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备案审核和网络公示,确定立项建设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89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523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41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3个、课程思政示范校15所。

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

上述项目立项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不少于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

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示范引领,健全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高质量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

各高校要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把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质量关。

各高校于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本科)或职成教处(高职)报送结题材料电子稿(盖章),包括学校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等(见附件2)。

省教育厅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结题项目进行复核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将做撤项处理。

省教育厅高教处(本科)联系人:卢燕,电话:0571–88008990,邮箱:********************;职成教处(高职)联系人:徐梦佳,电话:0571–88008863,邮箱:***************。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2.12•【字号】浙教基〔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浙教基〔2007〕27号各市教育局:经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出科研论文类一等奖8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51项,优秀成果推广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

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经费以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标准发放,经费同时下达(宁波市奖励经费自理)。

各市教育局可从中留取10%用于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等工作。

奖励经费的收据请及时寄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室(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

加强教育科研是我省基础教育提升教育内涵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精神,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端正研究态度,注重研究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要研以致用,进一步重视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 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2. 2006年度省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经费一览表浙江省教育厅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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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硕士
4
正常人支气管血管束结构的螺旋CT实验研究
一般项目
陈吴兴
医学院
1952年6月
副教授
5
高职学生考试作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一般项目
谭波涛
医学院
1966年3月
副教授
学士
6
地方高校服务社会又一新举措——开展人体医学科普教育
一般项目
汤挺兵
医学院
1981年8月
助理实验师
7
弗罗斯特诗歌的社会意义研究
一般项目
讲师
32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贫困大学生就业支持体系研究
一般项目
赵卫川
学工部
1975年12月
讲师
硕士
33
赵树理、高晓声笔下的农村题材小说比较研究
一般项目
陈俊
人文学院
1976年9月
讲师
硕士
34
发达省份欠发达地区以文化领域的社区建设
一般项目
彭兵
人文学院
1974年5月
讲师
硕士
35
抗日战争时期的丽水
一般项目
蒋跃波
校办
1949年12月
教授
43
模糊系统中的存贮问题研究
一般项目
孙高济
数理学院
1983年2月
讲师
硕士
44
超大模型集成电路系统的模型简化问题
一般项目
梅颖
数理学院
1977年9月
讲师
硕士
45
白噪声环境下光孤子传输特性及其相互作用的研究
一般项目
留庆
数理学院
1964年5月
副教授
硕士
46
特殊Finsler度量的结合特性
浙西南山区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
一般项目
陈建波
化生学院
1978年10月
助理研究员
硕士
26
铁、钴和铜等过渡金属催化在N-芳基化反应中的应用研究
一般项目
吴香梅
化生学院
1971年6月
副教授
博士
27
功能离子液体的合成及其在各类欧联反应
一般项目
王艳
化生学院
1975年1月
实验师
学士
28
瓯江流域民居文化融入艺术设计创新研究
讲师
硕士
18
景宁畲族自治县木廊桥结构研究
一般项目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局
朱华藏
机电建工学院
1979年12月
工程师
硕士
19
基于节能的建筑设计应用研究
一般项目
唐小翠
机电建工学院
1977年10月
讲师
硕士
20
测量学类教材的误差理论研究
一般项目
邓永和
机电建工学院
1968年11月
高级工程师
硕士
21
屋面防水卷材拉伸性能的研究与评价
硕士
50
嵌入式合作教育:地方性院校服务基础教育的新尝试
一般项目
梁国建
教师教育学院
1956年4月
副教授
大学
51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研究
一般项目
王微音
招生就业处
1957年4月
副研究员
大学
一般项目
余春春
机电建工学院
1984年2月
助教
硕士
22
纳米级半导体芯片中铜工艺研究开发
一般项目
王旭
化生学院
1972年10月
讲师
博士
23
基于GIS技术的瓯江风景视廊分析与地学视觉化研究
一般项目
贾静
化生学院
1978年10月
讲师
硕士
24
茶树花深加工及相关产品开发
一般项目
张玲
化生学院
1978年8月
讲师
硕士
25
重点项目
张剑锋
数理学院
1972年12月
副教授
博士
47
数学文化视野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一般项目
赵菁蕾
教师教育学院
1975年3月
高级实验师
硕士
48
图和复杂网络的谱性质
一般项目
陈娅红
教师教育学院
1977年6月
讲师
学士
49
浙江地方性书院的发展研究——以处州为例
一般项目
胡锋吉
教师教育学院
1976年12月
副教授
一般项目
占叶俊
体育学院
1979年8月
讲师
硕士
12
浙江省市民体质测评与健身服务体系的调研及需求分析
一般项目
桂春燕
体育学院
1982年8月
助教
硕士
13
丽水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一般项目
童舜海
计信学院
1966年7月
副教授
学士
14
基于数据挖掘的网络学习过程监控研究
一般项目
朱炜
计信学院
1962年1月
副教授
学士
15
维新运动时期妇女解放思想研究
一般项目
郑春奎
经管学院
1963年1月
副教授
学士
40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研究
一般项目
朱显岳
经管学院
1963年4月
副教授
41
金融危机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出口贸易研究:以丽水为例
一般项目
郑秀梅
经管学院
1977年1月
讲师
学士
42
浙江省份欠发达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研究
重点项目
朱土兴
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公示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类别
协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所在院系
出生年月
职称
学位
1
我国医患信任的法律制度研究
一般项目
王伟杰
医学院
1959年2月
副研究员
2
欠发达地区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一般项目
陈力
医学院
1957年3月
副教授
3
小香勾降血脂作用实验研究
一般项目
王喜周
医学院
1969年11月
一般项目
陈贤生
艺术学院
1978年9月
讲师
学士
29
地方高校声乐基础课程增设地方戏曲教学的特色研究

讲师
学士
30
青瓷美术装饰的设计理念应用创新研究
一般项目
吴新伟
艺术学院
1978年10月
讲师
学士
31
处州民间美术在高校设计专业学科建设中的实践与研究
一般项目
蓝法勤
艺术学院
1974年11月
人文学院
1966年2月
副教授
硕士
36
劳动过程理论视角下的中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研究
一般项目
梁立新
人文学院
1973年11月
讲师
博士
37
大学英语形成性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一般项目
张蓉
外国语学院
1980年7月
讲师
学士
38
英语帝国主义背景下的我国语言规划研究
一般项目
李良勇
外国语学院
1969年4月
副教授
硕士
39
牛建伟
人事处
1954年8月
副教授
8
大学生感恩意识现状的分析及其研究
一般项目
吴华岳
人事处
1972年10月
助理研究员
9
高校学报编辑部出版的标准化问题研究
一般项目
吴江洪
学报编辑部
1974年12月
副编审
10
浙江省民族传统体育师资的调查与研究
一般项目
丽水市教育局
王晓飞
体育学院
1978年4月
讲师
学士
11
对体质测试不达标大学生实施个性运动处方干预的研究
丽水农家乐旅游项目推广平台建设与实施
一般项目
丽水经济贸易委员会
谢富平
计信学院
1977年12月
讲师
硕士
16
丽水市人才管理信息化综合服务部平台完善与实施
一般项目
丽水市委
人才办
胡伟俭
计信学院
1980年5月
讲师
学士
17
小型水电站优化监控系统研究与实践
一般项目
丽水市山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卢敏
计信学院
197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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