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实施方案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贫困寄宿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远离学校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校内生活的学生。
为了保障这类学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权益,满足其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启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实施方案,以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实施目标本次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得到满足,降低因经济困难带来的学习压力和心理负担,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谋求发展,成为有用之才。
三、实施方案(一)主体本实施方案的主体为各级政府、学校和有关社会团体。
(二)资金来源1.政府划拨资金。
各级政府将会划拨一定的资金来资助贫困寄宿生,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得到满足。
2.社会捐赠资金。
社会各界将会提供捐赠资金,并且通过政府或学校将其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
(三)资助标准在资助标准上,要根据不同的学生情况来实行差别化资助。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应该不少于5000元,对于一般贫困学生,每年资助标准应该不少于3000元。
(四)申请程序学生及家长需向所在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户口本;2.公安机关核发的家庭低保证明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3.家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证明;4.就读学校存款证明或其它证明资料。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2.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并由学校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签署审核意见;3.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提交有关部门审核;4.审核及时、准确地将资助结果反馈到学校,并由学校及时通知受助学生。
(五)监管机制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应当形成差错纠正机制,保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政府应当加强对缺少资金保障的学校开展跟踪检查。
(六)验收机制各学校需定期组织验收,对补助金的发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以及使用情况的真实性。
(七)公示机制政府及学校需按照相关纪律,及时公示学生资助结果、资助标准、资助计划及使用情况等。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黔财教(2016)33号)要求,由省级财政设立,用于补助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共同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负责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预算审核和资金下划工作,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与具体预算资金。
第四条各市(州)和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第二章资金补助对象和标准第五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重点补助对象为寄宿生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残疾人员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因灾返贫家庭学生、父母双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困难企业或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父母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
对少数民族、移民地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第六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标准为:小学IoOO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第七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按照全省寄宿生人数的比例,同时统筹考虑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等因素分配到各县(市、区、特区)。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
阳光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旳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具有本市户籍旳家庭经济困难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⑵、持有特困户救济证旳贫困家庭学生;⑶、父母双亡旳家庭困难学生;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旳贫困家庭学生;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组员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旳贫困家庭学生;⑹、革命烈士子女;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重大经济损失旳贫困家庭学生;⑻、家庭贫困旳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⑼、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尤其困难旳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旳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1、班审。
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旳学生申请汇报、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平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确定享有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
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组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告制度1、认定前旳政策公告。
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原则、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告。
2、认定后旳名单公告。
学校将确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告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旳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告内容要书面存档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1、资助款由校委组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与否一致,补助原则与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工作,积极帮助全国各地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在学校里,许多家庭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需寄宿在学校内,进行学习和生活。
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寄宿生尽快脱贫,学校将对此类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并通过评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学习品质。
二、初步方案1.评选对象:寄宿生中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符合标准)2.申请条件:学生须提交家庭经济证明,并在调查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评选标准:(1)贫困程度: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贫困情况,多方面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贫困程度。
(2)成绩表现: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班级表现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表现。
(3)品德表现:考虑学生品德表现,纪律表现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表现。
(4)自身努力:考虑学生自身努力,奋斗方向等方面评估学生表现。
4.评选方式:根据上述评选标准,学校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打分,最终确定评选名单。
5.奖励措施:学校将对优秀的寄宿生进行资助,每个学期资助标准为200元至500元不等;同时,为获得资助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帮助,尽可能缓解学生的贫困状况。
三、完善方案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需对初步方案进行完善,具体措施如下:1.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并将其张贴在学校官网和公示栏上,以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而引起的不满情绪。
2.设立评选委员会,邀请教师、家长、学生会等相关方面的代表参与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加强对评选人员的培训和监管,确保能够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并防止有人在评选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泄露出评分信息。
4.及时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款项,并落实相关的资助措施,确保获得资助的学生得到实惠。
五、总结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是学校推进扶贫工作、帮助学校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校需建立透明公开的评选制度,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为获得资助的学生提供足够的帮助。
2024年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为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其优先照顾八类学生: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家在农村人均年收入低,生活贫困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____导致家庭困难的子女;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8、____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少数民族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寄宿生优先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补助人民币伍佰元整(____元)。
四、健全机制学校成立由校长杨建生为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审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并上报,成员为其它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参与审定。
五、评审程序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
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
学校根据什字学区下达的补助名额,____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____填写申请报告和《什字学区____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寄宿生资助暂行管理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寄宿生资助暂行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责任第一条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寄宿学生优先资助: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父母一方因残疾而没有经济收入。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6、其他原因二、资助方式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是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
2、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即小学生每学年按1000元补助,初中生每年按1250元补助。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成立管理工作小组。
中小学校负责研究制定资助贫困生资助规划,管理各校资助资金,对各校资助贫困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到学生手中;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各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方案
为了保障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 权益,提高教育公平性,学校需 要制定合理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
助评选方案。
目的和意义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生完成寄宿制学校 的学业,减轻家庭经 济负担。
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 康和全面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提高 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 。
02
评选原则和标准
评选原则
宿生。
学习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 绩在班级中属于中上水平的寄 宿生可优先考虑。
日常表现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 ,与同学和睦相处,积极参与 集体活动的寄宿生可优先考虑 。
申请材料
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 如发现有虚假成分,将取消其
评选资格。
03
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
本校全日制寄宿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优先考虑
方便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 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评选环节,确保评选结果的可靠
性。
考核机制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平时表现考核
根据学生在校的平时表 现,如学习态度、作业 完成情况、课堂纪律等 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 占总评分的30%。
期末成绩考核
学校应定期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 明度和合法性。
06
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
设立监督小组
成立由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代 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评选过程 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
公平、公正和透明。
公示评选标准
在评选活动开始前,将评选标准 、申请材料、评选流程等公示在 校园网站、公告栏等醒目位置,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XX学校寄宿生补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补助工作,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根据教育局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贫困住宿学生助学金”评审小组为切实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副组长:XX(副校长)成员:XX(财务人员)XX(工会主席)XX(安全、宿舍主任)及各班班任二、补助对象XX学校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经校方认定为优秀的;2、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3、烈士子女或孤儿;4、接受特殊教育的;5、单亲家庭子女;6、父亲或母亲患有重大疾病,须常年支付大量医疗费用治疗,无其他经济收入的;7、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资助的;8、家庭成员有老、弱、病、残、学龄人口多,经济负担重的;9、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
每学期按以上标准评出A、B、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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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参与补助对象1、不在校内住宿的学生。
2、临时在校住宿的学生。
3、违章违纪的在校住宿学生。
4、陪读、投亲、靠友的学生。
四、补助方式:1、分三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如下,一等占20%;二等占50%;三等30%。
特困生在一等基础上给予适当增加。
2、补助标准:中学生(六到九年级):特困生每人555元,一等每人460元,二等每人380元,三等每人345元。
小学生(一到五年级):特困生每人480元,一等每人385元,二等每人310元,三等每人270元。
3、此次资金全部拨入受补学生家长“一卡通”中,没有卡的家长及时来办理,提供持卡人(监护人)姓名,学生姓名,这些都要与政府财政所的名单一致。
五、申报审批程序1、由学生本人提出补助申请,班主任根据平常掌握的情况,结合入户走访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在班级内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拿出初步意见,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1.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2.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4.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5.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6.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1)《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下发的名单,经核实为在籍在读的学生(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视为在校,下同);
(2)《全国学生资料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名单,经核实为在籍在读的学生;
(3)上级学生资助部门核实下发的名单且明确不需要收取佐证材料,经核实为在籍在读的学生。
2.以下情况取消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4.凡属于免去个人申请环节的学生,如果家长不同意认定,则填写《关于自愿放弃贫困生补助的报告》(附件4),并由父母双方签字生效。《关于自愿放弃贫困生补助的报告》由学校存档,同时拍照上交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4.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五)不具备上述(三)(四)条所列情形,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惠民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牛“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湘财教[2005]9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衡财教[2005]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真正家庭贫困的寄宿生评定出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625元。
三、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剐困难;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因不可顺从的天然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出格困难;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出格困难;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上述11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餐宿才有资格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少数民族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寄宿生优先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超标解决。
四、贫困寄宿生评定程序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形式,对贫凼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小我申请:贫困生本人向黉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吻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初审,学校复审:班主任及XXX老师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班级初审意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一些地区存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寄宿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和学习条件较为艰苦。
为了保障这些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学习成绩和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本方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农村贫困寄宿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生活质量,助力他们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三、工作内容1.确定资助对象:根据贫困线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生。
2.制定资助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生活水平,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资助申请和审批:贫困寄宿生及其家庭提交资助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资助发放和管理:将资助款项按照一定的周期和方式发放给贫困寄宿生及其家庭,同时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机制,确保资助款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5.资助效果评估:定期对资助对象的学习成绩和生活质量进行评估,以了解资助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工作的调整和优化。
四、工作机制1.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信息公开: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申请和审批流程等相关信息,保证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3.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资助款项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助款项被滥用。
4.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形成社会共识,推动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保障1.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优先保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2.人员保障: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的帮扶和服务,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政策支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政策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向阳中学统考评价细则
向阳中学统考成绩量化评价细则(草案)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达到“东乡争第一,全县创一流”的目标,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学奖金、评优、评先、晋级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学生成绩划分1、依据每一次学校统考成绩,对每一学科按得分的多少排列名次。
2、学生成绩划分:(1)每年级每学科成绩全校名次在前20%(含20%)为学科优秀生。
(2)成绩在全校名次在前20%~40%(含40%)且及格的学生为学科潜力生。
(3)及格的学生为学科合格生。
(该科总分的60%分为及格最底分)(2)不及格且成绩排名在全校最后20%(含20%)的学生为专业特长生。
二、评价办法1、学科得分的计算方法是:(1)每班该次考试参加学生得分为总分,除以参评人数为该学科的平均得分。
(2)该学科优秀生人数除以参评人数为该学科的优秀得分。
(3)该学科合格人数除以参评人数为该学科的合格得分。
(4)为促进学科平衡,使学生全面发展,关注优秀学生,特设名次差率。
某生该学科名次与该生总分名次之差为名次差分。
总分前50名学生名次差分记3倍,前120名记2倍,200名记1倍,200名以后不记名次差分。
名次差分与该班前200名学生数的比率为名次差率。
2、平均得分、优秀得分、合格得分、名次差率四项得分总和为该学科的总得分。
三、参评学生该班本次考试参加的学生为参考学生人数。
参评学生数:七年级八年级两学年,根据七年级新生入学人数为基础学生数,以后每学期新增的学生数进行累加,转出或流失的学生不再减去(含只在向阳中学参加一次考试后流失),中间只增不减。
九年级学生数以参加生地会考的学生数为基础学生数,加九年级新增的学生数。
正式转出、流失或未参考的学生视为0分。
四、奖励方案1、学科优秀奖:依据每学期期末成绩的得分,每年级每学科第一名为一等奖,奖现金元。
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
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寄宿生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寄宿生补助评审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监督。
2. 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公平公正地评审每一名申请者的资格。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
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需求。
4. 一次性评审原则。
每学期对寄宿生补助进行一次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
二、评审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寄宿生。
三、评审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勤奋学习,表现良好。
四、评审程序1. 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前)通过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寄宿生补助政策,让全体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内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 申请阶段(9月11日-9月20日)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阶段(9月21日-9月30日)(1)班主任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年级组长对班主任提交的审核材料进行复审,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3)学校评审小组对年级组长的复审结果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拟补助名单。
4. 公示阶段(10月1日-10月7日)在学校公示栏对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监督。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小组提出申诉。
5. 补助资金发放阶段(10月8日以后)学校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给评审通过的寄宿生。
五、评审小组组成1. 评审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财务人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
2. 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办法
张店中心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办法
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鲁舜
副组长:彭兴福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或一方亡故;
2、父母双残或一方残疾
3、本人残疾
4、家庭成员久病未愈失去劳动能力的
5、父母智障或精神障碍失去劳动能力的
6、发生突发性天灾人祸致贫的
7、单身家庭子女或低保家庭子女
三、自助标准
2014年度每生共计1250元,我校172个指标全部分到22个班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贫困寄宿生生活
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且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及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或家庭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
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乡行政村证明及班主任调查核实。
4、学校审查: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主任确定受助学生名
单,学校进行初步审查后公示,,为期一周,接受监督。
5、核实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核实上报。
谯城区张店中心中学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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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
为了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我市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本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寄宿生能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贫困寄宿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得到改善。
1. 建立健全贫困寄宿生资助的政策体系。
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资助范围、标准和流程,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2. 完善贫困寄宿生资助的申请和评定机制。
加强对贫困家庭的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增加资金投入,保障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财政投入,做好预算安排,确保补助资金的及时发放。
4. 强化学校管理,提高贫困寄宿生教育质量。
加强对寄宿生宿舍条件、饮食安全、学习环境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寄宿生能够良好地学习和生活。
5. 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的关爱和辅导。
为寄宿生提供心理辅导和生活指导,关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自信心。
三、工作成果与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市2024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4年,我市新增了3000名贫困寄宿生的资助对象,将补助对象从原来的5000名扩大到8000名,确保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能够获得资助。
2. 补助标准有所提升。
为了更好地改善寄宿生的生活条件,我市提高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确保他们能够有足够的生活费用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3. 寄宿生宿舍条件得到改善。
我市加大了对寄宿生宿舍条件的改造力度,改善了宿舍的居住环境和设施,提高了寄宿生的生活质量。
4. 寄宿生学业水平有明显提高。
通过对寄宿生的关爱和辅导,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都有了很大提高,许多人逐渐走上了升学的道路。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doc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一、资助对象
就读于我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县城和乡镇的所有公办、民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比例
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55%确定。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1250元。
四、申请评审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
2.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资金发放
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发放。
发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人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
感谢你的观看银行卡(存折)登记表》签字确认。
学校通过银行向学生发放补助金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
感谢你的观看。
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
学校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当前,寄宿生在我国各级学校中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
由于生源分散、常常需要长途跋涉,寄宿生的家庭往往因距离家庭的距离较远、也更加不方便,可能存在着生活、食宿等方面的困难,这使一些家庭不得不选择让孩子寄宿在学校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然而,考虑到经济压力,不少学校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寄宿生补贴的政策。
关于寄宿生补贴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同时也与现代教育的公平性、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等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学校探索一种科学、合理、公正的寄宿生补贴方案。
(字数114)二、评审方式和流程一般来说,学校的寄宿生补助资金是从学校教育预算中独立出来的,需要公正地评审,确保最终的资金使用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在评审方案的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评审方式学校的寄宿生补助方案,评审方式可以选择常规的评审,或者实行逐级审批制度,考虑到评审效率和公正,常规评审显然比较合适。
具体评审方式可以根据所在学校的具体情况做出最合适的方式。
2、评审流程本方案中所设的评审流程如下:申请——学生家庭向学校提交补贴申请——审批——学校教育纪委组成开展审查、审批——公示——公示期内监督和反馈——拨付。
3、评审标准为确保寄宿生补贴资金的普遍适用,并提高寄宿生解决问题的效果,本方案制定了以下评审标准:1)家庭经济条件:主要考虑该生家庭经济能力,及家庭中是否有重要的支出,如老人、小孩等。
2)学生成绩表现: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考试成绩等来考虑是否给予补贴资金,以指导学生要学会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
3)学生品德:关于申请补贴的学生必须是纪律严明的范本,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以此增强学校的管理能力。
三、评审方案的实施在具体实施寄宿生补助评审方案时,可按以下具体流程进行。
1、申请寄宿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组织重要校领导及学校教育纪委组成开展审查、审批,对符合相关标准的寄宿生,学校寄宿生管理中心将申请书及材料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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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牛“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湘财教[2005]9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衡财教[2005]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真正家庭贫困的寄宿生评定出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冬生
副组长:刘运秋阳四平
成员:学校校委会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期625元。
三、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剐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上述11种情况之一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餐宿才有资格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少数民族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寄宿生优先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超标解决。
四、贫困寄宿生评定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形式,对贫凼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初审,学校复审:班主任及科任老师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班级初审意见。
班丰任要组织科任教师、班干部进行入户调查,确保拟资助对象符合政策要求。
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班级补助学生数目及金额。
4、填写申请表:由学校评审小组发放补助申请表,由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补助申请表、相关材料及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表后附学生书面申请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并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申请表一式一份)。
5、签名:由学生本人、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班主任、校长签名确认。
6、审核:学校将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送交中心学校和教育局审核。
7、公示:学校将拟定的受助学生躬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有异议的,评定小组要迅速调查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取消其资格,并从递交了申请的寄宿生中评出新的贫困寄宿生予以替换。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拟定的受助学牛名单报到乡镇中心学校汇总。
8、上报:由乡镇中心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复核、审批,并送乡镇政府,县教育局、财政局汇总受助学生名单、有关数据和表格,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9、签领资金:发放方式,银行打卡发放。
学校收到存卡后,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好生活补助资金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评审发放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2、严格管理。
学校要求相关科室、年级组、班级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要认真调查摸底掌握贫困学生。
贫困生资助工作以班为单位向学校进行申报,班主任对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证件或证明要进行深入调查,严格把关,确保其真实性。
3、加强监督。
中心学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肃评审纪律,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对在评审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衡南县向阳中学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