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立法的回顾、比较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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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考察

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考察

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考察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新闻自由的保障与制约体系构建【第一章】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考察【第二章】域外新闻立法的相关考察【第三章】中国制定《新闻法》的必要性探讨【第四章】我国新闻立法的内容的相关建议及构想【结语/参考文献】新闻法律体系的建设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一、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考察(一)清末新闻法律的产生及其至建国期间的发展历史上,我国的各个朝代都曾制定过各种形式的禁止性法令来控制人民的言论。

自秦朝的“偶语弃市”①开始,我国的统治者便对人民的言论采取高压控制的统治方式,其后经宋时期的“谤讪弃市”,再到清朝末年以“苏报案”②为标志性代表的文字狱,我国的历史从来都是一个严格控制人民舆论的历史。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98 年报禁被解放,以光绪皇帝的“上谕”为标志,我国才正式有了保护报业自由的专门的法律。

然而没有多长的时间,光绪帝的变革便以“百日维新”的结束为标志而宣告失败了。

其后,虽然以慈禧为核心的清末统治者们先后颁行了《大清报律》(1908 年)和《着作权章程》(1910 年)。

但是1911 年,中国发生了辛亥革命,统治了中国268 年的清帝国覆灭,中华民国成立。

于是这些法律尚未来得及完全施行也便被埋没在了历史的滔滔江水之中。

1912 年,新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暂行报律》。

这部新颁布的法律遭到了民国着名学者和上海报界的反对和攻击,盖因本部法律所规定的诸如“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应受惩处”和“出版报刊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等内容在他们看来阻碍了言论自由的实现。

后来临时政府下令撤销了这部法律。

对我国出台《新闻法》的思考--从新闻自由说开去

对我国出台《新闻法》的思考--从新闻自由说开去

对我国出台《新闻法》的思考——从新闻自由说开去石倩瑜中国传媒大学摘要:自1979年以来,新闻立法问题经历了几个起伏阶段,学界业界至今仍未达成共识。

不置可否,《新闻法》的制定存在几大立法难点,但其对于我国新闻法制建设不可或缺。

尽管出台《新闻法》还未提上日程,其所具有的研究意义和价值毋庸置疑。

本文将在以往研究基础上,对新闻法的相关定义和发展现状、新闻自由的内涵进行梳理,并就《新闻法》与新闻自由的关系进行探究,谈谈对出台《新闻法》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新闻法;新闻自由;法治建设一、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现状概述(一)新闻法界定对于“新闻法”的定义,新闻法学家魏永征及学者张诗蒂相继提出了相关界定。

新闻法学家魏永征认为,新闻法是调整新闻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新闻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魏永征强调了新闻活动主体对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但未明确新闻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范围,故张教授对该定义进行了补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张诗蒂在《新闻法新探》中指出,新闻法是“调整新闻活动中各种法律关系,保障权利对权利尊重之下的新闻自由的法律。

”[2]即新闻活动的主体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关系对等,两者应互相尊重相互平等。

综合比较两个定义,笔者认为张诗蒂对于新闻法的定义更为全面客观,故援引其说法界定新闻法。

“我国无新闻法”观点的存在是对新闻法定义的不明晰所造成的。

事实上,应将新闻法作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区分。

宏观层面的新闻法包括现有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的条款,而微观即专门的新闻法则指以“新闻法”为名称的单行的法律文件。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条款超过500条,涵盖了我国新闻传播活动各方面的法律问题。

因此,我国存在宏观上的新闻法。

(二)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基本框架我国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条例散见于宪法、基本法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中,由此构成我国现行新闻法制的基本框架。

中国新闻立法的进展和难点_刘国明

中国新闻立法的进展和难点_刘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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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与 法 制 !!"#$%# ,- .&)’" 日联合发布的 《 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 和有关问题的指示》 , 新闻出版署 #$$" 年 #! 月 !( 日发布的《 报纸管理暂行规定》 , 国务院 出版管理条例 》 、 #$$) 年 # 月 ! 日发布的 《 《 #$$) 年 ’ 月 ## 日发布的 广播电视管理条 例》 等, 为及时解决新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 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在《 新闻法》 一时还难以 出台的情况下,这些法律法规在媒体工作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解决了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使我国目前的新闻事业和媒体活动 基本上有法可依, 而且客观上为 《 新闻法》 的 起草与制定作了有益的准备。 目前 《 新闻法 》 难以出台有这样一些原 因: 我国新闻法涉及许多深层次的难点问 题。目前, 在对新闻法的性质、 功能等关键 问题上,行政管理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 者各持己见, 尚难形成共识。这些有争议的 主要问题是:在我国现阶段如何界定和表 述《 宪法 》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 由,能否包括新闻不受法律之外的行政权 力干预;舆论监督应该规定哪些实质内容, 能否包括媒体可以批评任何违背宪法和法 律的人和事;是否允许公民和法人参与创 办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新闻媒体和出版 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 新闻法 》 、《 出 版法 》 应是新闻出版自由法还是新闻出版 管理法, 等等。二是新闻媒体社会控制功能 与表达功能的矛盾。世界上把表达自由作 为大众传播法的核心问题。但是, 我国大众 传播媒体上的表达要服从社会控制的需 要,舆论导向的功能是新闻媒体最重要的 功能,而舆论的表达与舆论的导向不是一 回事。三是权利的平等性和权力的等级性 的矛盾, 从法的角度说, 新闻传播是一种权 利,但是在我国的体制下又不能不在某种 程度上 “ 权力化 ” ,新闻媒体都隶属于不同 等级的党政机构,不同等级的新闻媒体及 其记者的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的权能是不 等同的,例如就有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 的规定, 而权利是普遍适用的, 笼统规定采 访权、 报道权、 批评权等将很难操作。四是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的矛盾,文化 领域必须区分姓社姓资,这是宪法规定了 的, 但是具体什么是社什么是资, 又是很难 划清的,资本主义思想是不能 %%

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
今传媒 2 0 1 5 年第 7 期
传媒 与法
关于我 国舞 闻立法 的几点思考
徐 旭 伟 ,王 煦之
( 南京 政 治 学 院 军 事 新 闻传 播 系 ,江 苏 南 京 2 1 0 0 0 3 )
摘 要: 2 0 l 4年底 ,原国家新 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济 南出席相 关活动时透 露,全 国人大正在研 究新闻传 播立法,新 闻法 治化将提上 日程 。2 0 1 5 年 两会期 间,又有代表提 出要设 立 《 新 闻法》 。我国从 1 9 8 0 年首次提 出新 闻立法 ,至今新 闻法却迟迟 没有
海洋 法系 截然 不 同 ,大 陆法系起 源 于 古罗 马 , 其 理念 是 必 早在 封建 时期 , 秦 朝 继受 了先 秦 时期 的言禁 法 令 ,在 须有 成文 的法 律来 规 定和解 决相 关 问题 。很 明显 ,我 国属 商 鞅变 法 时期 颁布 了 《 挟 书令 》《 焚 书令 》 ,并 制造 了著 名 于大 陆法 系 , 所 以我 们一 直 以来 的思想 观念 要求 我们 必须 的“ 焚 书坑 儒” 事件 ,秦 朝 制定 的其 他不 当 言论 罪 因被 后 世 要有 成文 的新 闻法 。而且 ,全 世界 大部 分大 陆法 系 国家都 所 继承 而 成为 中 国言禁 制度 的源 头 。 具 有近 现代 意义 的新 有新 闻法 ,只 有少 数 国家没 有 ,其 中就包 括 我 国。 闻传播 法 始于 清末 ,如 1 9 0 6年 的 《 大清 印刷 物专 律 》和 1
二 、新 闻立法 的必要性和 紧迫性
( 一 ) 全球 视 角看 我 国新 闻法
法 仍迟 迟 没有 出 台。 目前 ,我 国仍存 在有 法 不依 、执 法 不 严 、违法 不 究等 现象 。我们 党 高度重 视法 治 建设 ,十 八 届

对我国新闻立法的思考

对我国新闻立法的思考
学 术 纵

FzA ・UsUo G EG AH NXEH zNH N
可 能 引 起 两 种 后 果 : 是 新 闻从 业 人 员 一
20 0 5年 以来 ,对每度 生物质能发 电补 贴 02 , . 5元 由于各 地经济状况不 同 , 这

不能摆脱政治压力 , 大众传媒不能独立 客观地 向受众 提供全 面的信息 ,采访 权、 报道权得 不到保 障 ; 二是对 于话语 权利 的控制将 导致公 民的言论 自由无 法实现。 因此 , 必须制定专门的新闻法律。 二、 社会发展呼吁新闻立法
报道 , 在今 年 的 ‘ 会 ’ , 后 有 山 东 、 两 上 先 河 北 等 多 个 省 份 向政 协 委 员 递 交 提 案 ,
剥 、
学界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争论 : 一是
认 为 时 机 还 不 成 熟 , 国新 闻立 法 的 理 我 论 和 可 操 作 性 基 础 尚 未 完 全形 成 ; 是 二
要求 国家发改委 上调生物 质能发 电财
政 补 贴 标 准 。 ” 见 国家 应 根 据各 地 的 可

担心 新闻立法 会削弱党 对新 闻事 业的
领 导 ; 社 会 发展 需要 新 闻 立法 , 能 三是 它
பைடு நூலகம்
经济状况 , 给予不 同地区的生物质能发
电厂 以不 同 的 财政 补贴 。
够实现党领导人 民依法治国 、 完善 国家 监督机制 、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新 闻立法是社 会发展 形势 和新 闻
政府积极作好宣传 , 也是不可缺少 的环
节。
有 国家的大力支持 , 企业的努力创 加 强 新 闻法 治 建 设 , 立健 全 符 合 中 国 在法律允许 的范 围内 建 社会的客观要求 , 新 同时 , 一步完善 《 进 可再 生能源法 》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法 制 体 系。 国 新 闻立 活动 。 闻立法能够确保新 闻媒体站在 , 新 我 增强其可操作性 , 相信可再生能源会有 法必 须 坚 持 一 些 基 本 原 则 , 需要 处 理 好 党 和人民 的立 场上宣传 社会效益 高的 好 的发展前景 ,生物质能 也应向多元 重要 的具体 关 系。

新闻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

新闻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

新闻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新闻行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技术创新、内容多样性、用户需求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来探讨新闻行业的发展趋势,并展望其未来的前景。

一、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新闻行业正逐渐引入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自动化算法和机器学习来优化新闻生产、推荐和编辑。

人工智能可以帮助媒体机构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提高新闻报道的效率和质量。

2.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为新闻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报道方式和用户体验。

通过虚拟现实技术,用户可以身临其境地参与到新闻事件中,增强现实技术则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和互动体验。

3.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特点,使其在新闻产业链的内容认证、版权保护和广告透明等方面具备重要作用。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望提高新闻行业的内容可信度和数据安全性。

二、内容多样性和个性化推荐1. 融合多媒体内容:随着网络带宽的提升和终端设备的发展,新闻内容已逐渐从单一的文字报道转向多媒体融合。

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媒体的融合呈现,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阅读需求。

2. 用户生成内容的兴起: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用户生成内容成为新闻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用户生成内容中,一些优质的新闻素材和观点可以被传统媒体所采用,进一步丰富了新闻内容的多样性。

3. 个性化推荐: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新闻媒体可以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新闻推荐服务。

根据用户的兴趣和偏好,精准地推送适合用户的新闻内容,提升用户的阅读体验和忠诚度。

三、用户需求的变化与互动参与1. 移动设备的普及:移动设备已经成为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方式,媒体机构需借助移动应用和移动网站提供优质的内容和用户体验。

此外,互联网还为新闻传播打开了时空限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新闻信息。

2. 社交媒体的兴起:社交媒体平台成为用户获取和分享新闻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媒体机构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与用户互动,了解用户需求,提升用户黏性。

谈谈我对新闻立法应该涉及内容的看法

谈谈我对新闻立法应该涉及内容的看法

谈谈对新闻立法应该涉及内容的看法
任何行业都需要有它的规范,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新闻行业也不例外。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行业,加强立法完善能够进一步推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

虽然还没有学习相关的新闻设计的法律法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我们近期对于新闻相关的理论对新闻立法内容有个大概的理解。

回归新闻的定义,它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它具有真实和新鲜的特点。

作为新闻从业人员,我们既要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又应该坚持事实,还原新闻的真实性。

所以新闻首先应该遵循事实,任何一个新闻从业人员都不应该制作假新闻,人民大众对一个新闻事件有知情权,所以法律中应该涉及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公正的报道,提高新闻媒体的透明度,这对于提高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很大帮助。

新闻本身也应该涉及到言论,而宪法中保护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在法律中也应该涉及到每个公民有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依据或者新闻情报的权利,这还涉及到对于知情人保护的相关法律。

而对于新闻媒体来说,这有利于获得更多的新闻线索,提高新闻的价值。

新闻这样一个行业也应该尊重个人的知识产权,所以还应该立法保护每篇新闻的版权,任何个人或者事业单位不得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载或者用作其他用途,通过类似的法律能够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也才能更好的规范新闻行业。

对于一条假新闻,如果已经涉及到侵犯相关公民、相关集体的切身正当合法利益时,我们有必要追究该条新闻的作者以及发表这条新闻的新闻媒体单位。

当然,这还要看按照涉及情节的范围和后果的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当然,如果新闻属实,多半是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的。

以上是我对于新闻立法应该涉及内容的的理解。

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

新闻传播法制的历史发展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闻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革,数字化转型成为新闻传播业的重要趋势。
数字新闻传播的兴起
数字化新闻传播具有多样性、实时性、交互性、个性化等特点,为受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多样化的信息获取方式。
数字新闻传播的特点
数字化转型给新闻传播法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如网络谣言、信息泄露、隐私保护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新闻传播法制对社会舆论的作用
引导社会舆论
新闻传播法制对新闻媒体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媒体滥用职权或进行不正当竞争,从而维护社会舆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监督社会舆论
新闻传播法制鼓励媒体真实反映民意,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声音,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和多元化。
反映民意
新闻传播法制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05
新闻传播法制的未来展望
国际新闻传播法的兴起
国际新闻传播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如《国际新闻道德准则》、《联合国国际新闻信条》等,对国际新闻传播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国际新闻传播法的准则和规范
新闻传播法制的国际化趋势
信息时代对新闻传播法制的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对新闻传播法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传统的新闻传播法制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02
新闻传播法制的形成
新闻传播法制的初步建立
新闻出版自由的提出
新闻出版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许多早期的宪法和法律文件中得到确认和保障。
03
国际新闻传播法规的制定
一些国际组织开始制定国际新闻传播法规,规范跨国新闻传播行为。
新闻传播法制的完善与发展
01
新闻传播法规的体系化
随着新闻传播行业的发展,新闻传播法规逐渐形成完善的体系,包括新闻出版物的版权、发行、广告等方面的规定。

关于我国《新闻法》立法的初步构想

关于我国《新闻法》立法的初步构想

关于我国《新闻法》立法的初步构想作者:舒国兵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2期摘要新闻舆论监督应当在法律范围内运行。

《新闻法》是实现新闻法治的关键环节。

本文在对新闻侵权的法理分析基础上,对我国我国《新闻法》立法的紧迫性和立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闻法舆论监督新闻侵权作者简介:舒国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75-022011年6月7日,因为新闻媒体的介入而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药家鑫交通肇事杀人案”随着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而画上了句号。

药家鑫事件中,新闻媒体再次显示了巨大的监督力量。

此次事件可以看出,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要承载体,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极具影响力。

在西方国家,享有“独立、自主报道的权利”的新闻媒体,甚至被当作与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并驾齐驱的“第四种权力”,新闻记者更被誉为“无冕之王”。

舆论监督的强大的监督能力与其传播快速、影响广泛、揭露深刻、导向明显、处置及时等特性和优势密不可分,它能使聚集人们的注意力,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督促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办事。

如早年发生在广州市的孙志刚收容所意外死亡事件。

但我们同样要看到,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只是一步之遥。

一些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在行业竞争激烈、利益诱惑等情况下,捏造事实和过实报道以致报道和事实相差甚远,构成新闻侵权,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时有发生。

当前,新闻侵权,作为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产物,发生数量正逐渐上升。

一、新闻侵权的法理分析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和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

新闻侵权是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

除具有一般侵权的特征。

同时,新闻侵权也有以下特征:侵权主体是合法的新闻媒体;新闻侵权内容是新闻媒体及记者、编辑在从事新闻活动中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新闻侵权的客体是人格权;侵权后果较为严重(新闻侵权是以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公开方式传播,影响面大,传播速度快)。

请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法制工作的发展历程。《新闻法》是不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所必需的?

请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法制工作的发展历程。《新闻法》是不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所必需的?

请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法制工作的发展历程。

《新闻法》是不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法制工作经历了一系列重要的发展和变革。

主要的发展历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新闻出版法律法规: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出版业发展,我国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1987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1991年),为新闻出版领域的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2.推进司法保障:在新闻法制工作中,司法保障的重要性逐渐被重视。

相继成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新闻领域进行维权和监督,并审理与新闻传媒相关的案件,保障新闻媒体合法权益。

3.网络媒体立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我国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网络媒体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7年),以适应网络时代的新闻传播形式。

4.加强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国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建设,陆续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为新闻信息的公开透明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闻法》作为一部关键性法律,对于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规定了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新闻传媒的监管管理体制,保护了新闻自由和新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闻法》的存在确保了新闻媒体的合法身份和社会责任,提供了受法律保护的环境,也为新闻从业人员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障。

它有利于规范新闻行业的发展,促进新闻媒体的诚信和负责任的报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新闻法》只是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一部分,还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健全整个新闻法制体系。

同时,新闻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也需要协调和衔接,以确保新闻发展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之间的平衡。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变革,新闻事业逐渐崛起,成为民众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途径。

在这个过程中,新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探索历程和意义两个方面,对我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进行分析,以期为新时代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一、引言1.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背景新闻法制建设是伴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

在中国近代史上,尤其是清末民初,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革为新闻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这一时期,新闻事业蓬勃发展,新闻法制建设也开始受到重视。

2.研究新闻法制建设的意义新闻法制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新闻事业发展以及公民权益保障。

研究近代新闻法制建设,有助于我们了解新闻事业发展的规律,为今后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二、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1.清末新闻法制建设的起步清末,新闻事业开始传入我国,新闻法制建设也逐渐起步。

这一时期,政府实行新闻审查制度,对出版物进行严格审查。

同时,政府也开始尝试出版自由的初步探索,以促进新闻事业的发展。

2.民国时期新闻法制的发展民国时期,新闻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新闻法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成熟。

此外,政府还对新闻事业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与规范,使新闻事业在民主与自由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新闻法制建设新中国成立后,新闻法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新中国新闻法的制定与修订,为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互联网时代,新闻法制建设不断创新,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需求。

三、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意义1.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新闻法制建设为新闻事业提供了健康发展的环境,使得新闻媒体能够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的作用,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

2.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与社会稳定新闻法制建设有助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干扰。

同时,新闻法制建设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

我国新闻立法的现状与解决之道

我国新闻立法的现状与解决之道

3 新 闻 侵 害公 民 的 肖像权 ,是 指 共产党是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 的领导 了我国立法 的宗 旨是保 护合法权益 ,制 . 在新 闻作 品中非法使用他人 肖像并获利 核 心 。 只 有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 能 为 社 会 止 非 法 行 为 。 才
的行 为。 肖像权是 指公 民对 自己肖像享 主义 现代 化建 设创 造 稳定 的社 会 环境 ,
【 关键词 】新 闻法;新 闻侵权 ;新 闻 自由


我 国 新 闻 立 法 的 现 状
该பைடு நூலகம் 答 以 1 个 问答 的形 式对 “ 6 起诉 受 系等等 的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 不仅如此 ,越来 越多的广播电视记
是否侵权 的判定”和 “ 责任分 我 国的立法工作 自新 中国建立以后 理” 、 “
国民素质的提高、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法律 权 的法 律保 护也只是在2 1年 的 《 00 侵权 越 多 地 被 广 播 电视 记 者 所 采 用 ,有 的还
意识 的提高以及法律与国际接轨的现实明 责任法 》中首次提 到 ,而我国法律 的效 因此获得全 国好新 闻奖 。这些 不仅 违反
中国新 闻工作者职业 道德 守则 》, 显不符。随着新 闻媒体的普及 ,传播媒介 力等级是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 了 《
虽然我 国新 闻立 法不 够完善 ,并没 为人通过新 闻报 道的手段侵害公 民名誉
有 一部 《 闻法 》作 为新 闻侵 权法律责 的行为 。这是新 闻侵权诉讼 中数量最 多 新
和 19 年 8 9 7 月颁布 的 《 播 电视 管理条 任 的归责规范 ,但是 ,新 闻侵权问题却 的一 种 。公 民 的 社 会 活 动 是 新 闻 报道 的 广 例 》等 ;第 二类 ,规章 ,是 由国务 院各 逐年呈上升趋势 ,所 以其法律责任 的归 主要 内容 ,而这些活动 与名誉权 又密切 部 门颁布 的 ,如新闻 出版 总署 于1 9 年 责却成 了难题 ,我国面临的诸如侵害名 相关 。 90

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新闻立法的几点思考作者:徐旭伟王煦之来源:《今传媒》2015年第07期一、新闻立法时代背景我国在1980年全国五届人大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新闻立法”的议案,1984年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新闻立法工作开始启动,直到现在,新闻方面的专门立法仍迟迟没有出台。

目前,我国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

依法治国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媒介融合趋势加强和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给新闻业带来新的发展活力,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突出问题。

新媒体发言随时随地,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逐渐黯淡。

一样传播两个尺度,这让传统媒体常感叹“带着镣铐跳舞”、感慨环境不公。

目前我国现有的新闻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一定程度上对新闻传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是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传媒产业的发展。

而《新闻法》的出台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

早在封建时期,秦朝继受了先秦时期的言禁法令,在商鞅变法时期颁布了《挟书令》《焚书令》,并制造了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秦朝制定的其他不当言论罪因被后世所继承而成为中国言禁制度的源头。

具有近现代意义的新闻传播法始于清末,如1906年的《大清印刷物专律》和1908 年的《大清报律》。

辛亥革命后,一些新闻法律法规出台,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的进步。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新闻立法工作更是迫在眉睫。

后又因种种原因,新闻法至今尚未出台。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再次提及新闻立法,学界和业界又开始热烈讨论新闻立法工作,新闻立法工作重新进入人们视线并被提上日程。

二、新闻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全球视角看我国新闻法在世界上一般分有两大法系,即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

论互联网时代新闻立法的紧迫性及改进思路

论互联网时代新闻立法的紧迫性及改进思路
法的时机了。
的体现 ,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 ,“ 舆论 监督 司法” 的提 出有 其合理性 和 必要性 ,然而 ,从长远 意义上 讲 ,司法机 关的 独立是 一个 社会 有效 运 转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化解社会矛盾的最有效的制度保障 ,司法机关 必须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 ,排除一切外来干预 ,不适当的舆论压 力必然 损害司法独立 ,冲击司法权威。随着大众媒体的不 断介入和发展 , 舆 论 监督不免有演变成 “ 舆论 审判”之嫌 。 知名教授贺卫方在其文章 中曾指 出:在 因媒 体批 评招致 的诉讼 中, 原告胜诉率达到 了7 0 %到 8 0 % ,虽然 这种结 果会大 快人 心 ,但是这 种 无限制的舆论监督影响 了法院的独立审判 ,使得媒介在无形 中干预了 司 法 ,反而会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化造成伤害。 二.中国新 闻法治艰 难的原 因及 改进思路 I .中国新 闻法治 之所 以如此艰 难 ,原 因我认 为有 以下几点 :一 是 新 闻报道属于精神产品 ,且涉及到社会稳定 ,因此 ,各国政府都 会关注 新 闻产品及其所传递的新闻价值观 ,希望通过各种手段 ,使得新 闻产 品 所传递的价值观与政府主张的社会价值观相一致。我国在新 闻事业上又 是坚持党 的领导 ,因此对于新闻立法的需求并不是特别强烈 。二是一些 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集团希望能够掌控话语权 ,因为他们一旦 身处权 力顶端 ,天然的与权力相对应的尊享需要和主观上的话语 强势 ,自然也 会 寻求长久拥有这种权力的合法性的外衣 ,既得利益阶层会通 过其权力 和财富 的力量影响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 ,这方面的事例屡 见不 鲜。第三

虽然我 国在宪法以及其他 的法律 中也规定 了有关新 闻活动规则的条 款, 但是这些只是一 些零散 的新 闻活动规 范, 目前 尚无成 文 的 《 新闻 法》 。从 1 9 8 3 年开始 , 8 4年 , 8 7 年 ,9 4年 , 9 8 年 ,都有 《 新闻法》 立 法 的提议 ,尤其是 9 4年和 9 8 年 ,在这两年的立法 规划中 ,均有 《 新闻 法 》的立法任务 ,但是 时至今 日,我们 国家的新 闻法仍 是遥遥 无期 , 身为一个大 国,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仍然没有 出台一部 新闻法 ,这不 得不 说是一个标志性的缺陷。 当然 ,随着近几年来 自 媒 体的迅猛 发展 ,国家还是 出台了一些相应 的措施 。例如谣言转发量达到 5 0 0 便要判刑等一系列 的措施 但是对于一 个 网民总数世界第一的 国家来说 ,这样 的规定无疑远远不 够 ,而且 自媒 体时代网上新 闻的产生及传播行为较 为复杂 ,而这些规定 往往只涉及谣 言及惩罚措施方面 ,因此远为滞 后。 而且惩罚网络大 V薛蛮子等人的此波行动 ,在抓 捕他时用 的罪名居 然是嫖娼 ,跟新 闻犯罪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这从一个方 面彰显出 了我 国 在互 联网时代相关法律的缺失性。 而此后 不久发生的震惊全国的甘肃初 中生杨辉发 帖被 警察抓捕 的消 息也深深 地刺激 了广大 网民,无论杨辉 行为本身对错 与否 ,他只是一个 初中生 ,还没有 到承担法定责任的年龄 , 警察 的行 为无疑是侵权的 。 新闻法规立法 的滞后 ,导致了上述种种荒唐 现象的出现 ,因此 ,对 于一个想要依法治 国的国家来说 ,已经到了确立一 部真正 意义上 的新 闻

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作者:***来源:《记者观察·下旬刊》2021年第03期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近些年来我国新闻传播的形式和内容也正在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但是,在法治新闻的报道中也存在着受众群体较少的问题,这一发展现状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进一步发展。

以当前法治新闻报道为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其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是进一步促进我国法治新闻发展的关键所在。

本文对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具体分析。

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法治新闻报道作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相关报道表明,我国大多数法治新闻报道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报道技术应用、报道内容选择以及报道形式上的挑战。

这一实际发展现状对于法治新闻的发展而言不仅仅是一种挑战,同时更是法治新闻报道发展的机遇。

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应用,法治新闻报道的生存空间和形式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新闻报道内容和形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针对当前我国法治新闻报道进行分析,就需要从其发展现状入手,在综合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的背景下,为其发展趋势指明方向。

其一,报道形式。

伴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传播形式也正在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大量多媒体传播途径的出现也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法治新闻报道的形式。

基于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的应用是带动新闻报道形式多元化发展的基础。

但是,就当前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实际发展情况而言,更多地还是依赖于传统形式的报道和传播方式。

这一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势必会造成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受众群体不断地减少,加上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局限性影响,法治新闻报道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直接的影响。

基于这一实际情况,对于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分析首先要从报道形式入手,应当与时俱进地创新法治新闻报道的形式,借助多样化的新闻报道形式促进新闻传播方式的改进。

对新闻的认识和对未来的展望

对新闻的认识和对未来的展望

新闻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新闻专指“消息”,指对国内外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人和事实的简要而迅速的报道。

新闻种类较多,有动态消息、评论消息、社会新闻、文教新闻、国际新闻等。

广义的新闻指及时报道新近发生的重要事件或生活现象的各种文章,包括消息、通讯,和兼有新闻、文学双重特征的报告文学。

一、新闻的特点:尽管新闻类型有多种,但它们都有共同的基本特点。

主要是:“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新闻总的特点:立场:观点鲜明内容:真实具体反应:迅速及时语言:简洁准确二、新闻的一般知识:新闻,又称消息,通常分为动态新闻、综合新闻、典型报道和新闻述评四类。

其中动态新闻是报纸、广播最常用的一种。

它报道的是国内外最新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新气象、新成就。

每则新闻在结构上,一般包括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语五部分。

前三者是主要部分,后二者是辅助部分。

标题一般包括引题、正题、副题;导语是新闻开头的第一段或第一句话,它扼要地揭示新闻的核心内容;主体是新闻的躯干,它用充足的事实表现主题,是对导语内容的进一步扩展和阐释;背景指的是新闻发生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背景和结语有时可以暗含在主体中。

阅读新闻,要注意它的六要素(也就是记叙六要素)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

三、新闻的写法:主要是叙述,有时兼有议论、描写。

新闻的六要素是五个“W ”和一个“H”即Who ,What ,When ,Wh ere ,Why;How新闻六要素(也就是记叙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新闻也分公众新闻和小道新闻等。

新闻的功能:形成舆论,引导舆论。

它报道的是国内外最新发生的重大事件或新气象、新成就。

从而形成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思考,对社会存在问题.最新消息的流通和人们眼界的拓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新闻的价值:1、时新性(刚发生,新鲜、非习惯性事实)。

2、重要性(对于许多人在利益和兴趣方面息息相关)。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

论述对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摘要:一、引言二、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1.清末民初的新闻法制建设2.五四运动后的新闻法制建设3.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闻法制建设三、新闻法制建设的意义1.保障新闻自由与传播权益2.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与社会稳定3.促进新闻事业的持续发展四、现状与挑战五、展望未来新闻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六、结语正文:一、引言新闻法制建设是一个国家新闻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古以来,中国新闻事业就与法制建设紧密相连。

本文将探讨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及其意义,以期为未来新闻事业发展提供借鉴。

二、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建设的探索历程1.清末民初的新闻法制建设清末民初,中国新闻事业开始兴起,新闻法制建设也逐渐受到重视。

当时,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新闻法规,如《大清报律》、《报纸条例》等,旨在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保障新闻自由。

2.五四运动后的新闻法制建设五四运动后,中国新闻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国民政府在此期间制定了一系列新闻法规,如《新闻纸法》、《出版法》等,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保障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

3.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闻法制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闻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明确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和发展方向,为新闻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新闻法制建设的意义1.保障新闻自由与传播权益新闻法制建设有利于保障新闻自由和传播权益。

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新闻传播的范围、对象和方式,使新闻事业在遵循法制的前提下健康发展。

2.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与社会稳定新闻法制建设有助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闻事业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传播内容真实、合法,防范有害信息的传播。

3.促进新闻事业的持续发展新闻法制建设对新闻事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事业在遵循法制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最新 加强新闻立法的若干思考-精品

最新 加强新闻立法的若干思考-精品

加强新闻立法的若干思考新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事业,立法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

新闻立法的呼声很大[1],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曾主张对新闻加以立法,此后历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都会有一些代表和委员提出新闻立法的相关议案或提案。

特别是2014年底,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透露,全国人大正在研究立法,新闻法治化将提上日程。

30多年来国务院法制部门也作了大量准备工作,但截至目前,新闻理论的研究仍明显滞后、新闻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仍未理顺,新闻法仍迟迟不能出台。

一、新闻立法的必要性(一)新闻立法是促进民主的重要方式从一定意义上讲,新闻媒体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志。

而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加强新闻立法不仅是新闻事业发展所需,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新闻与法律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新闻传播对法治起着宣传和促进作用,法治则可规范和制约新闻传播。

法治健全的社会必然会保障新闻传播活动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正常运行。

新闻工作影响力大、影响面广,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它是社会最重要的宣传渠道之一,在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应有效应;它是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驾护航。

立法就成了保障新闻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发挥应有职能的重要途径。

(二)新闻立法是规范新闻媒体的重要手段新闻工作特殊性较大,媒体从业者需与各类人员打交道,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不免有极个别人员在利益驱使下衍生“灰色地带”,如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封口费、版面费等“潜规则”不时发生,不仅丢失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与荣誉感,而且也给全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

由于我国没有新闻立法,因此缺乏追究新闻工作中的不良现象制造者责任的机制,不少时候仅由道德层面进行谴责,很难真正纠正不良现象,不利于净化新闻业界的风气。

因而亟需新闻立法对不良现象进行他律,通过立法规范媒体机构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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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每个公 民都有言 论 、 著述和 出版 的 自由 , 但 外意 大 利 、 邦 德 国 、 典 、 兰 、 大 利 亚 、 及 、 一 ; 联 瑞 芬 澳 埃 在法 律所 规 定 的情 况 下 , 对滥 用此 项 自由负 有 责 应 印度 、泰 国 、 马来西 亚 、 桑尼 亚 、 内加 尔 、 坦 塞 哥伦 比 亚 、 内瑞拉 等 国 , 有 专 门的新 闻法 。 委 都


西 方 新 闻立 法 概 况
法 。1 7 9 9年 的 瑞士外 交 部《 于 外 国记 者 注册 的指 关 令 》17 、 9 9年 的 香 港 地 区 《 物 管 制 综 合 条 例 》 刊 和 16 9 4年 的香 港地 区《 谤 条例 》 诽 以及 1 7 9 5年 的香 港
( ) 一 主要 法律 渊源
黄 芙蓉
( 湖北 第 二师 范学 院 新 闻系 , 北 武汉 4 0 0 ) 湖 3 2 5
[ 摘 要] 我 国新 闻立法 的呼 声 ,O年来从 未 间断 , 时至今 日未 出 台, 文 以新 闻立 法为研 究 3 但 本
对 象 , 用历 史分析 法 、 运 比较 分 析 法和 文献研 究 法对 中西方 新 闻立 法 的历 史予 以 回顾 和 比较 , 分
Hale Waihona Puke 业 、 刊销 售 业 和 广 告 业 等 。1 8 报 9 0年 埃 及 颁 布《 新
1 新 闻 自 由 .
闻法 》 决定 建立 最 高新 闻委员 会 , , 明确规定 , 党 和 政
新 闻 自由在英 国工业 革命 期 间才 实现 。新 闻媒
第 。法 国 的《 权 宣 言 》 1 规 人 第 1条 个 人有 出版报纸 的 自由 , 闻业独 立 地履 行使命 , 新 新 体被誉 为 “ 四权 ” “ 闻工 作 者在 工作 中不 受法 律 以外 的权 力 的约束 。此 定 : 自由传 达 思 想 和 意 见 是人 类 最 宝 贵 的权 利 之
面或 某 一 条 款所 作 的具 体 规定 。如 1 4 9 8年 意大 利 闻出版 活动 是否 合 法 应 当 由法 院而 非 政府 来 裁 决 。
政府 颁 布 的《 纸法 》 专 就 报 刊 业 主 的 资 质 、 选 、 在美 国 1 7 报 , 人 7 6年颁 布 的 《 吉 尼 亚 权 利 法 案 》 称 : 弗 宣
21 年 6 01 月
十 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h y n Te h ia n tt t o r a fS ia c nc l siu e I
J n .O 1 u e2 1
Vo1 24 .3 . NO
第 2 卷 第 3期 4
新 闻立 法 的 回顾 、 比较 与展 望
3 新 闻 单 行 法 规 .
任 。 这个 条 文成 为后 来许 多 国家宪法 和 国际人 权 公 ” 约参 考 的典 范 。1 8 年 法 国颁 布《 闻 自由法 》 全 81 新 ,
新 闻单 行 法 规 是对 新 闻法 的 某 一原 则 、 一 方 面 否定 过去 与新 闻 自由相 冲 突的规定 。强调 判 断新 某
析 了我 国现 阶段新 闻立 法的现 状 , 并展 望 了我 国的新 闻立 法前 蒂 。
[ 键词 ] 新 闻法 ; 闻立法 ; 闻 自由 ; 闻监督 关 新 新 新 [ 中图分 类号 ] G2 ; 9 1 [ 献标 识码 ] A [ 章编 号] 10 —78 2 1)306—4 1D 0 文 文 0 843 (0 10—090
2 新 闻 法 .
和第 三公 约“ 国际新 闻 自由公 约” 。这都 是新 闻法 的
1 1 这 是 多数 国家 采 取 的 新 闻立 法 形 式 。如 1 8 重 要 渊 源 [ 。 81 ( ) 闻立法 的主 要 内容 二 新 年 法 国通 过 《 闻 自由法 》 内容 涉 及 印 刷 业 、 刊 新 , 报
注册 程序 等做 了 规定 , 规 范 报 刊 主体 的一 部 专 门 “ 闻 自由是一切 政治 自由的基 石 , 是 新 任何 一个 民主政
[ 稿 日期 ] 2 1—60 收 0 10— 8 [ 者 简 介] 黄芙 蓉 (9 6 , , 作 1 6 一) 女 湖北 第 二 师范 学 院新 闻 系主 任 , 教 授 , 汉 大学 新 闻学 博 士 研 究 生 , 究 方 向 ; 闻 学 。 副 武 研 新
1 宪法或 宪 法性文件 .
不 等 都是 新 闻单 行 法规 。 18 7 9年 美 国通 过 了宪 法第 一 修 正 案 , 即人 格法 地 区《 良刊物 条例 》 , 4 其 他 法律 中有 关新 闻方 面规 定 的 内容 . 案 , 法案 规定 了 国会 “ 得 废 止 言 论 与 出版 自由 ; 该 不 如 日本并 没有 专 门的新 闻法 规 , 在相关 的《 仅 刑 或 限制 人 民集会 、 愿 、 愿 之 自由。 它被 看 作是美 请 诉 ” 、 民法 》 法律 中渗 透 了宪法 中确认 的 自由主义 等 国历史 上第 一个 新 闻法规 , 一直延 续 到现 在 。英 国 , 法 》《 从 是 典型 的不成 文宪法 国家 , 关新 闻法律 多 以《 有 官方 原则 , 而 构成 了以 自由化 为主 要 特征 的现 代 日本 9 8年联 合 国新 闻 自由会 议 还 保 密法 》《 、 版权 法 》 《 、 诽谤 法 》 这 样 的 宪 法 性法 律 的新 闻法 律 体 系 。 1 4 等 国际新 闻 自由公 约 草 加 以规 定 。 日本 宪 法 第 2 1条 规 定 : 报 纸 除 有 害 于 通 过 了具 有 国际公 约 性 质 的《 “ 。它包 括 3个公 约 , 即第 一 公 约 “ 际新 闻采 访 国 公 共利 益 和法律 禁止 的场 合外 , 有 报道 、 享 评论 的完 案 》 及 传递 公 约” 第二 公约 “ 、 国际新 闻错 误更 正权 公 约” 全 自由 , 中包 括对 禁令 批评 的 自由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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