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解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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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摘要】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是当前农村发展中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其主要原因包括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民个人私利、缺乏有效的土地登记制度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登记监管机制、加强政府监管等措施来有效化解争议。

通过破解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可以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未来,需要更多关注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原因,解决措施,地方政府管理,农民私利,土地登记制度,破解,发展趋势。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是当前中国农村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民迁徙,土地流转逐渐增多,土地权属问题愈发复杂。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中国农村,土地一直被视为“祖国的脊梁”,在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土地私有化问题逐渐凸显,导致土地权属不明确,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近年来,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频发,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民个人私利、缺乏有效的土地登记制度等因素都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需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2 研究意义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是当前中国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背后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政府管理、农民利益等诸多方面。

研究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研究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完善和改进现有的土地管理政策。

土地征收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

土地征收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

组织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 、 需要或愿望” 社会利益“ ; 是包含在文 明社会的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种生 活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 需要或愿望”[ ]这样的分类很好地区分了不同主体所有利益 的特征 , 。 3 界定
了社会生活中不同的利益形态。现在的学术讨论 中, 公共利益” “ 的概念一般既涵盖 了政治性 的“ 公共利 益” 也包含了社会性的“ , 社会利益” 这样的二分法对于把握 问题的主要矛盾更具有实用性、 明性 。那 , 简
么, 何为“ 公共利益” ?按照字面意义理解 ,公共利益” “ 常被解释为“ 公众的、 与公众有关的或为公众的、 公
用的利益” 效益最大化是其应有之义。然而 , , 这样的解释却不具有实际操作价值 , 它并没有告诉我们依 据怎样的标准 、 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去判断与衡量某一利益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实际上 ,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
益是紧密联系的一组概念 ,共 同体的利益是道德术语 中所能有的最笼统的用语之一 , “ 因而它往往失去意 义。在它确有意义时 , 它如下述 : 共同体是个虚构体 , 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那么,
共同体的利益是什么呢?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不理解什么是个人利益 , 谈论共 同体的
政行为。从本质而言 , 土地征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对私人权利进行限制的权力行为 , 具有国家意志性 、 强制性 、 有偿性以及法治性等特征。在实践中因土地征收引起的诸多纠纷已为相关部门所重视, 也出台了

系列的措施 以期将土地征收回复到正常的运转轨道之上。但令人遗憾 的是, 这些法规政策 的预期效果
纷; 另一类是权利人之间关于补偿 费用 的具体分配之间的纠纷。从土地征收的本质属性考察 , 这两类纠纷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重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重构
三 、农 村集体 土地 征 收补 偿款分 配 纠纷 产 生的
原 因
四、农 村集体 土 地征 收补 偿款 分 配纠 纷 中存 在
的 问题
1 . 补偿 费用 分 配纠纷 可诉性 规 定 不 明确 。一 种 观 点认 为 适用 最 高 人 民法 院 2 0 0 5年 《 关 于 审理 涉
及 农村 土地承包 纠纷 案件适 用法律 问题 的解 释》
有 必要 对承 载 着保 民生 、促发 展 、利 和谐 之 期 盼 的 集体 土地 征 收 制度 ,进行 法理 反 思 与制 度 重
构 。本 文强调从 立 法和 司法实践 两个视 角 ,重新 审视农 民集体 的土地补 偿款 分 配机制 ,重构 土地 补 偿 款分 配机 制和 纠纷 的救 济机制 ,切 实维护集 体土地 所有 权人 和 用益物权 人 的征收 利益 。 [ 关键词]集体 土地 ;分 配机 制 ;司法救 济
( 简称 《 土地 承包 纠纷 的解 释》 ) 第一 条第 3款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 费数额
提起 民 事 诉 讼 的 ,人 民法 院不 予 受 理 ” 的规 定 驳
1 . 经济利益的冲突。受益主体不 明确 ,补偿金 分 配不 合理 。 目前从 灶 地管理’ 法》 的实施 细则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 0 1 3 年第 1 期( 总第 7 9 期)
农t - . j - 集 体 土 地 征 收 补 偿 款 分 配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的 制 度 重 构
刘 斌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 合肥 2 3 0 6 0 1 )
[ 摘要]土地是 农 民的衣食 之 源 、生存之 本 ,农 村征 地补 偿 与被 征地 农 民利 益 息息相 关 。 因此

土地纠纷处理要点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解析

土地纠纷处理要点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解析

土地纠纷处理要点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解析土地纠纷处理要点: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解析引言:土地纠纷是指涉及土地利益或权益的争议或矛盾,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解决土地纠纷,涉及法律法规、司法程序和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

本文旨在分析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纠纷处理的关键方面。

一、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归属是土地纠纷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划分为国家所有的农村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城镇土地。

在纠纷解决中,需要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所有权的归属。

一般来说,国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二、土地产权确认在处理土地纠纷时,需要确认土地的产权归属。

土地产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具有土地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支配、占有和使用土地的权利。

根据土地法规定,土地产权的确认依据包括土地证明、土地不动产登记和权属调查等。

确权登记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基础,应当依法认定并保护法律权益。

三、补偿机制土地纠纷处理中,补偿机制是保障受损利益的重要手段。

当土地被征用或者侵占时,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合理补偿。

国家法律规定了一些补偿政策,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占用补偿和违法侵占土地的赔偿等。

补偿标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四、争议解决机制在土地纠纷处理中,合理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一方面,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

另一方面,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解决争议,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据,确保争议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

结论:处理土地纠纷的法律要点包括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产权确认、补偿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等。

这些要点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关键,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土地纠纷处理的法律要点,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同时,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保障。

浅析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

浅析中国农村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

民维权活动的核心内容。在城市化进程中 , 城郊集体土地成
为 土 地征 收 纠纷 的重 灾 区 , 继 而 向农 村推 进 。 法 征 地 、 并 违 暴
力 地使得征地 纠纷成 为 目前社会纠纷 中极其 突出的热点
问题 。农 村 土地 纠纷 已取 代 税 费 争议 而 成 为影 响 农 村 和谐 的
关的制度建设应该 包括 : 建立与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平等协 商的机制 , 保障被征地农 民的知情权 、 参与权和 申诉
权 ; 府 只能在 “ 共 利 益 ” 政 公 需要 情 况 下征 收 土 地 ; 完善征 地 补偿 制度 , 行 补偿 标 准 听证 ; 立和 健 全农 村 社 会保 障机 推 建
收 土 地 足 出 于公 共 利 益 的需 要 。但 是 , 土 地 管 理 法 巾 又 规 在


中国农村 土地征收 纠纷 的基本 特点
定, 建设用地 只能 为周有土地 , 因此任何集体 土地要进行 开 发建设必须先转 化为国有土地 。这实际上意味着供应土地可 以出于任何 目的, 也使政府征 收土地 的 目的难 以被有效 限定 在公共利益之 上。在实践 中, 方政 府绝 大多数 土地 征收都 地
郑 宇 储 , 殷
( . 东林 业 调 查 规 划设 计 院 , 江 金 华 3 10 ;. 际关 系学 院 , 京 10 9 ) 1 华 浙 2 0 12国 北 0 0 1
摘 要 : 据 中 国农 村 土 地征 收 纠纷 的特 点 , 根 完善 中 国农 村土 地征 收 解 决机 制 , 已经 成 为 中 国制度 建设 的 重 点 。 相
属 于 商业 开发 , 而非 公 共 利 益 。 土地 的增 值 被 政府 和 开 发 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农业部办公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和《**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涉农县(市、区)都应设立。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

仲裁委员会应设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仲裁办设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仲裁委员会设立方案,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确定仲裁委员会人员构成,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解决方案》
土地纠纷是指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征收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各种争议,是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解决土地纠纷的方案建议:
1. 法律手段
在土地纠纷解决中,法律手段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

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诉讼、仲裁等。

法律手段可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结果。

2. 协商调解
协商调解是解决土地纠纷的常见方式。

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员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

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司法成本,缩短解决周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政府介入
政府在土地纠纷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领导干部干预、相关部门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介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政府还可以积极开展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管理政策,减少土地纠纷发生。

4. 社会化解
社会组织、专业团体等社会力量也可以参与土地纠纷解决。

这些机构可以为双方提供咨询、调解、评估等服务,推动土地纠
纷的解决。

他们还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社会调解等作用,促进土地纠纷的和平解决。

5. 强化监管
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承包经营等行为,是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举措。

防止强拆、霸占、侵占等不法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

总之,解决土地纠纷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协商调解、政府介入、社会化解、强化监管等多种方式,促进土地纠纷的和平解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通过确权,可以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一些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土地确权涉及的权益关系复杂。

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益关系涉及村民、村委会、农户、政府等多方面,各方的利益不尽相同,导致确定土地权益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和纠纷。

2.土地确权的标准不统一。

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不同标准的问题,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可能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土地确权的结果难以统一。

3.土地确权程序不规范。

在一些地方,土地确权的程序可能不够规范,导致一些农民未能充分参与土地确权的过程,甚至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情况。

4.资金支持不足。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但是一些地方的财政支持不足,导致土地确权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对策分析1.建立健全的土地确权规划和程序。

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健全的土地确权规划和程序,确保土地确权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参与意识。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土地确权的积极性。

3.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土地确权的公平、公正、公开。

4.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质量。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解决机制。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解决土地确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涉及的权益关系复杂、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资金支持不足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议最 多的是土地补偿 费和安置补助费 。首先是 土地 补偿 费。征地 补偿 费一般先经 乡政府 , 再经村 委会 , 最后 才到 农户, 资金拨 付一般也是直接到 乡财政 , 只有个别地 区直 接 到村。 这往往造成各级政府 、 村委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 相互 争抢 土地补偿金 , 或通过各种 名义克扣征地款 , 甚至 个 别乡村干部凭借 权力 分割征地款项 ,导致 真正的所有
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
1 . 征收程序 中土地权利人参与程序不够。 土地管理法 《
实施 条例》 有公告和听证 的规定 , 虽 但缺乏农 民实际参与
听证 的程序保 障。公告在土地征收中是一种后置程序 , 只 作为附属程序置于批准之后 ,目的也 只用于权利登记 , 不 是与农 民协商 , 对征收并不起监督作用。“ 听取意见” 只是 流于形式 。不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和农 民对征地补偿 、 安 置有何意见 , 国家都可以先征地 。 这样在征地程序上 , 农村
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物权法》 《 四十二条规定 了安排被征
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但现有 的法律没有考虑可能给农 民造成的其他损失 , 如对残留地 、 对相邻土地损害的赔偿 。 3补偿 方式单一。我 国农村 土地征收补偿方式主要有 .
集体经济组织 尤其是农 民毫无发 言权 , 于不平等的地 处
( ) 地 征 收权 的滥 用 。 三 土
这种标准 是以产值的倍数 为依据的 ,缺乏市 场因素的考 虑, 不具有公 平合理性 。
( ) 法 不 完善 。 二 立
我国 目前对农村土地 征收限定于国家可基于“ 公共利
1 .在我国没有单独的土地征收法或土地征收条例 , 相
益” 的需要 ,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 ,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
首先,该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机构。

各级政府应当在农村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构,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这些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能够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本质和解决方向。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这些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调解能力和水平。

其次,该制度需要明确合理的调解流程和程序。

在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中,应当规定详细的调解程序,包括受理、调查、调解、和解等环节。

这些程序应当以简便、快速、便民为原则,杜绝繁琐的审批和多余的环节,尽可能减少农民投入的成本和时间。

同时,农民在接受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该制度需要健全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应当以调解为主要方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对于那些无法调解的纠纷,可以采取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应当在一些情况下给予适当的补偿和赔偿,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和谐和农村稳定。

综上所述,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民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当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和培训,完善调解流程和程序,提高调解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使其在矛盾纠纷面前能够依法维权。

完善征地拆迁政策 统筹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完善征地拆迁政策 统筹解决征地拆迁难题
目建设按时序推进

征地拆迁是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 重要 的工作, 是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焦点, 也是政府工作
的重点和难点。2 0 年以来, 05 我局 围绕统筹解决征地 拆迁难的问题。 一是抽调人员成立征地拆迁课题组 , 深 入 分析我市 征地拆迁 难 的原因 ,研 究提 出统筹 解 决我 市征地拆迁难的具体对策。 二是按照适 当提高标准、 简 化地类、 淡化地上附着物清点的原则 , 确定了分区、 分 类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经厦门市政府批准 , 公布实施 了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
下发了 于加强征地拆迁补偿 作监督与管理的通 J :
委点项 目 : 还在征地拆迁现场 设立投诉举报 箱。 主动接
受群众 的监督 。会市备拆迁公 司配 备了专 职信 访员. 定期在拆迁现场受理咨 询投 诉, 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解决在基层 , 解决在萌芽状 态 四是会同市委组织部、 市监察局 、 市农业局开展村集 体征地补偿费专项审爿‘ 工作 , 并与市农业局联合 下发 了《 关于加强 农村征地
评估通过公开抽签产生, 有效杜绝了腐败 行为的发生 。
补偿 赞H发放 与管理的通知》 j ,进 一 步规范村集体财 务管理 , 维护被征地农 民的合 法权益。五是会 同市规 划局起草 了《 厦门市工业集 中区宅摹地及农村发展用
地审批等有关 问题的实施意见》 落实农村发展用地 , , 保 汪被征地农 民有稳定的基本生活收入。
四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 。在行业中开 展 假如我是被拆迁人 ” 和拆迁人满意 、 被拆迁 人满意 、
见》 《 、厦门市房屋拆迁裁决执行暂行办法》 以及 《 厦门
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若干 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 ,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关于 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 。此外 , 还起 草了 《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具体应用问题解 释》 《 、 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补贴金 额计算办、) 已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这些文件 法)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在本文中,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概括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与征收现状进行了概述,同时,对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弊端及其完善措施进行了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1.引言如今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存在着一点的短板,而在调整集体土地的利益过程当中,则会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因此,农村土地问题已经成为了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在关注的重要问题。

针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坚持对现有的集体土地所有进行不断的完善。

2.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概况所有权就是权利人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四项权利。

除了是一种财产权的形式之外,所有权还有着十分丰富的政治以及经济内涵。

虽然我国目前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弱化了集体土地的思想权利,一些人要求改革集体土地的所有形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实行有效的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使得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得到了解决。

但是,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转变成为国有,难以有效的保护、管理耕地,而政府由于能够随意干预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也会出现对农民利益进行侵犯的实践,使得农民难以获得稳定的土地经营权。

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家有着很大的短板,不能够有效的保证农民的权利。

而农村土地私有化,也使得农村土地特有的社会功能难以得到实现。

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以及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

而对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则能够使得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首先,要对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进行建立,也就是可以流转、出让有条件的集体土地,使得集体土地可以在必要的条件下通过表现来提高农村的集体收入;其次,要在公平的基本上,解决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这使土地使用权能够在必要时得到集体的调整,一方面使得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另一方面又能够对公平问题有所兼顾,使得矛盾的出现、激发得到有效的预防。

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处理

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处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乡镇旧城改造建设的需要,集体土地被大量征收或收回,由此引发的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如我院2004年度受理此类纠纷案2件、2005年度5件,比增150%,农民房屋拆迁纠纷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但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在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这类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却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亦无统一认识,造成同一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不尽相同,这样不仅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正确审理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不仅有利于平衡国家、集体、农民三方的利益,而且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鉴于此,本文就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特点、处理及防治对策等问题作如下探析,以求得同仁共识。

一、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特点(一)、拆迁主体的确定性和目的的唯一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仅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本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故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拆迁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拆迁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涉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从司法实践看,农民房屋拆迁问题不仅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而且还带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与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为只有涉诉的农民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或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这一行政法律关系发生,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被确定为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因此,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往往涉及行政和民事双重法律关系。

(三)、涉诉案件适用法律的不明确性宪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对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关于农民房屋拆迁的专门法律,以调整农民房屋拆迁法律关系。

《土地管理法》虽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以农民房屋为主的农民私有财产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房屋包仅含在“附着物”之中。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意见范文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意见范文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意见范文一、前言农村土地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的生存保障。

然而,在土地流转、承包、拆迁等过程中,农村土地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特制定本处理意见。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表现农村土地纠纷主要表现为:1.土地承包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包括承包期限、承包面积、土地权属等问题。

2.土地流转纠纷: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土地承包权的转让、租赁等行为,纠纷主要集中在流转价格、流转期限、流转用途等方面。

3.土地拆迁纠纷:农村土地拆迁涉及到政府征收、村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纠纷主要涉及补偿金额、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等方面。

4.土地违法占用纠纷:涉及到非法占用农村土地的行为,纠纷主要集中在执法机关查处、补偿金额等方面。

5.其他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权属纠纷、土地证书纠纷等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纠纷。

三、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1.依法处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遵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一方,维护农民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3.调解优先: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多元化处理: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采取多元化手段,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处理方式。

5.公开透明: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要保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农村土地纠纷的处理机制1.建立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机构:设立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委员会,统一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加强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农村土地纠纷,促进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建立仲裁机构:设立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审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4.加强司法保障:依法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法院,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

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 本 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 划研 究项 目“ 新农村 建设视 野 中的集体 土地 征收制度创 新研 究—— 以山 东省为例 ” 项 目编 (
号 :8D 0 8 的阶 段 性 成 果 。 0JC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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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支持 。如 四川某 村 村 民代 表 会 议 依 乡规 民 约 “ 否
这些规则显然直接背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继 承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农 村
反 , 广大 的乡村 社 会 , 在 在绝 大 多 数农 村 地 区 , 们 人
更 多认 同和普 遍遵 守 的仍 然是 多年 沿袭下来 的民间
土地 承包 法 》( 下 简称 《 以 土地 承包 法 》 的 相关 规 ) 定 , 这些 民间规则 却 得 到 了绝 大 部 分村 民 的认 可 但
自古 以来 , 我 国 民间社 会 规 范 就是 维 护 乡 土社 会 在 秩序 的一种 重要 方式 , 挥 着 国法难 以达 到 的社 会 发
控制作 用 。新 中 国成 立 以来 , 别 是 2 特 0世 纪 9 0年 代 以来 , 尽管 我 国基 层社 会结构 、 民众 的生 活方式 已 经 发生 了相 当大 的变化 , 但是在 绝大 多数 的乡村 , 民 间社 会规 范仍 然起 着 明显 的作 用 , 村 民 日常 社会 是 生 活和交 往 中最 主要 的规 则 根 据 , 真 正意 义 上 的 是 “ 动 中的 法 ” 。 目前 我 国各 地农 村 普遍 遵 守 的 行 j 民间社会 规 范 有 : 嫁 的 女儿 一 般 都 “ 夫 而居 ” 出 从 ,
政 权 的运 作空 间问 题 , 涉及 转 型 期人 们 的秩 序认 也 同问题 。 伯 尔曼 曾宣 称 : 法 律必 须 被 信 仰 , 则 … “ 否 形 同虚设 ”2 P9, 律 本 身 并 不 是 一 个 自足 的系 [ (7 法 ]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机发5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

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农业发展。

为了改善农村矛盾纠纷的局面,各级农村工作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本次汇报旨在总结我县近年来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思路。

二、农村矛盾纠纷现状分析我县是一个农业人口比例大的地区,农村矛盾纠纷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纠纷:由于人口增长和城镇化进程,土地使用权纠纷日益增多,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拆迁补偿等问题。

2.农民工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数量大幅增加,其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工资拖欠、工伤补偿等问题频发。

3.农村集体经济纠纷:由于集体经济机构改革不到位、村干部权力过大等原因,农村集体经济纠纷时有发生。

4.农村基础设施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供水、交通等问题成为农民关注的重点。

三、排查工作情况针对农村矛盾纠纷问题,我县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具体的排查工作。

1.设立矛盾纠纷排查专班:成立了由农村工作部门负责人带领的矛盾纠纷排查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统筹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2.推进矛盾纠纷案件的登记和统计:加强矛盾纠纷案件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建立了全面、准确的农村矛盾纠纷数据库,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

3.开展走访调研工作:组织专业的调研团队,深入农村地区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和掌握农村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为制定解决方案提供参考。

4.建立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起多部门联动参与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机制。

四、化解工作情况通过以上的排查工作,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

1.土地纠纷的化解: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收等相关政策,加强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

2.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的处置力度。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____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需求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作为土地资源的提供方,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扩展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土地征收和城市化过程中,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____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确立补偿标准、明确补偿方案和加强补偿资金管理,最终实现征收农民合理权益的保护,为城市化进程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补偿标准确定1. 测算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农业生产潜力、土地等级和土地流转方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类型、地理位置、土壤肥力等因素,确保被征收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2. 补偿方式: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非货币补偿包括发放土地入股股份或政策性补贴等。

3. 补偿期限:补偿应以查封或征用决定书签发的时间作为开始计算补偿期限的起点。

补偿期限应在一年内完成,确保补偿及时到位。

三、补偿方案制定1. 补偿依据:征收单位应向被征收农民提供完整的补偿依据,包括土地评估报告、土地等级评定、项目拟出让价款等证据,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2. 补偿计算:征收单位应根据补偿标准和补偿依据,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计算。

将补偿款项拆分为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部分,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3. 补偿发放:征收单位应及时向被征收农民支付货币补偿款项,并根据协商一致或政策规定进行非货币补偿发放。

非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发放土地入股股份或政策性补贴。

四、补偿资金管理1. 补偿资金来源:征收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征收项目的补偿资金来源,确保补偿资金的合法合规。

2. 补偿资金划拨:征收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将补偿资金划拨至县级财政专户,并及时通知被征收农民。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摘要: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范围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审理难点
四、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建议
正文: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是指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而引发的行政案件。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矛盾易激化,纠纷周期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范围,一般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土地用途和地类等级等因素确定。

补偿标准和范围确定与计算方式不合理,是引发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难点主要包括:1.现行法律法规有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规定较为原则,且部分规定明显滞后;2.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未能得到充分尊重;3.征收与补偿程序制度不完善,导致人民法院司法监督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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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解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杨立娟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12期
摘要:随着土地政策的改革和变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出现了很多问题和矛盾。

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共利益的滥用所造成的,另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形式单一,收益和分配不合理是造成集体土地纠纷的内部原因,其外部原因是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因此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建立多元化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法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集体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
我国土地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土地改革的内容是实现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的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也是我国当前社会纠纷的重要组成,急需构建科学有效的土地纠纷解决机制。

一、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主要类型
1.土地所有权纠纷
土地所有权纠纷的主要主要矛盾是国家和集体土地之间的纠纷,农村集体内部和各小组之间的纠纷。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也是如此,国家和集体同时享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从利益来讲,法律还是侧重于对国家利益的保护,因此导致集体土地和国家权益发生矛盾和纠纷;在实际运行中,农村集体土地的所属权为国家所有,因此村集体智能将土地国有化转让给农民,不能直接进行处理和分配,相对而言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受到削弱,导致权属矛盾出现,影响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者在依法承包集体土地期间对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或使用的行为,但是在使用和收益时产生的纠纷叫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土地发包纠纷,造成土地发表时纠纷的因素主要是由于发包主体不按照合理的发包程序进行土地发包,或村领导干部暗箱操作,导致土地合同债权不清晰。

第二,土地确权权属争议,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中,由于很多土地地界不清晰,造成土地确权困难,纠纷比较多,给土地确权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履约纠纷,土地经营合同的签订前提是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前提,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人由于承包人经济受损或资金原因,不能及时缴纳承包费或拖欠承包费,造成农民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坏。

3.土地流转纠纷
土地流转主要是指土地互换、租赁、转让或转包。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因素造成土地的纠纷。

比如在土地承包或转包的过程中,由于农民缺乏法律意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概念,往往只是采取口头的约定,造成土地流转程序不合法规,一旦土地在使用中违反了合同内容,就会给土地造成破坏同时给农民的经济带来损失。

4.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国家对农村土地从农民手中进行征收时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但是在实际的征收和补偿过程中,由于资金不到位或者农民对置换土地不满意,要求国家调整土地弥补损失,导致各种纠纷发生。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的类型
1.自我救济——平等协商
当农村土地产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自我救济即平等协商是当前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

这种形式相比于其它解决形式能最大限度的给双方当事带来便利,即需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方可,不用经过漫长复杂的法律程序,很大程度上能激发农民自主解决纠纷的潜能。

但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上。

面对复杂的纠纷,这种自我救济平等协商的方式还是难以调和不大适用。

2.社会救济——调解和仲裁
现目前,社会救济的方式越来越普遍,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和私力效果调解,是使用社会救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手段。

调解在好处在于解决纠纷的成本低、但效果却相对较好。

调解的方式主要分为一下几种:1)村委会出面调解,这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镇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调解,具有很强的说服力;3)相关法律部门进行调解。

作为融调解、诉讼为一体的仲裁,是公平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关键所在,其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能最大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也出台了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仲裁法,使仲裁方式在执行过程中有法可循,在解决纠纷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3.公力救济——法律诉讼
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是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方式。

在传统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司法机关的仲裁是相对公平公正的方式,而且能效率很高。

但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加上法律知识相对欠缺,法律诉讼的手段往往不被农民看好,很难发挥其作用,难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要求政府做好法制普及工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的征收是我国城镇化建设和进程中必然的产物,针对这一问题如何做好解决方案关系到参与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应结合我国的特色背景,健全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司法功能,建立纠纷机制,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稳定进行,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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