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
犯罪心理学重点复习知识
犯罪心理学重点复习知识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有关的犯罪心理现象、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学科。
犯罪心理的犯罪:指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处罚、有意识的客观外在活动。
(犯罪心理学中研究的犯罪包括1.刑法的犯罪2.违法行为3.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特点: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惩罚性范围:1.刑法学中的犯罪2.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违法行为3.不良行为(越轨行为)犯罪人:指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纪律责罚的人。
三个基本条件:1.刑事责任年龄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3.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范围:1.刑法学中的犯罪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触犯刑法、应受刑法处罚)2.一定范围内严重违法或者越轨、应受法律和道德纪律责罚的人3.不具备刑法学中犯罪人特征但实施了违法犯罪或者越轨行为的未成年人、变态人格者以及精神病人理论任务:1.建立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体系2.发展和完善犯罪科学的内容,提高犯罪科学的理论水平3.丰富和发展心理科学的内容,提高心理科学的理论水平实践任务:1.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犯罪心理科学知识,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2.为公安司法人员提供心理科学知识,增强犯罪对策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3.为党和政府制定刑事司法政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献计献策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特点:(1)犯罪心理隐蔽性(2)犯罪人对研究活动的抵触情绪(3)现场研究的困难性犯罪心理研究的具体方法:1.心理分析法心理分析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行为方式(2)确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行为表现(3)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在常态心理支配下进行的还是在异常心理支配下进行(4)了解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压抑、需要冲突、动机斗争等(5)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背景,如智力水平、体貌特征、生活习惯、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直接为排查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
犯罪心理学自考复习资料
犯罪心理学大纲/讲义第一章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和研究方法。
(二)学习要求了解犯罪心理学的概念、性质及其研究对象和方法,懂得如何去研究犯罪心理。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犯罪心理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任务以及学科体系。
2、掌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原则和方法。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一,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㈠,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
广义的说,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心理因素和有关行为表现,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相对广义说,即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3个反面:其一,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包括犯罪动机的形成和转化规律,犯罪人格的形成和特征,有关刑事责任的心理因素(认识因素与认识能力,意志因素与控制能力,感情状态机器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等;其二,群体犯罪心理,主要研究在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中,各犯罪行为参与人之间的心理影响,探讨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加重处罚,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教唆犯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罚的心理学依据(主观犯罪依据);其三,有关预防犯罪的心理学问题,包括犯罪心理的预测,刑罚的心理效应,罪犯心理的转化与矫治等。
犯罪心理绪论。
犯罪心理形成论。
犯罪心理类型论。
犯罪心理治理论。
二,犯罪心理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犯罪心理学与普通心理学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内容犯罪行为是是一种反社会行为,犯罪心理是一种特殊的反社会心理现象,因此,犯罪心理学可看作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犯罪心理学要借用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容。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任务基本任务是荧荧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探索犯罪的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过程,阐明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规律,为预防犯罪、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教育和改造罪犯提供科学的心理升微亿依据,并在次基础上指定出符合心理规律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为智力日益严重的犯罪问题服务,以便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安全,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目的,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目的。
第二讲 西方犯罪心理学派主要理论
第一节 龙勃罗梭的犯罪观
龙勃罗梭简介
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 1836—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精 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 ,1836—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精 神病学家,刑事人类学派的创始人。生于维罗纳犹太人家庭。曾任军医、精 神病院院长、都灵等大学的教授。重视对犯罪人的病理解剖的研究,比较研 究精神病人和犯罪人的关系,运用人类学的测定法作为研究精神病犯罪人的 其他犯罪人的方法,对于犯罪人的头盖骨和人相,特别加以注意。 主要著作有《犯罪人》 1876年),《天才与堕落》 1877年),《 主要著作有《犯罪人》(1876年),《天才与堕落》(1877年),《天 才》(1888年),《女性犯人》(1893年),《政治犯和革命》(1895年) 1888年),《女性犯人》 1893年),《政治犯和革命》 1895年) 等。 理论背景: 理论背景: 1870年12月,在意大利帕维亚监狱,龙勃罗梭打开了意大利著名的土匪 1870年12月,在意大利帕维亚监狱,龙勃罗梭打开了意大利著名的土匪 头子维莱拉尸体的头颅,发现其头颅枕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处,它的位 置如同低等动物一样。得出结论:这种情况属于真正的蚯突肥大,可以说是 真正的正中小脑。这一发现触发了他的灵感,由此他认为,犯罪者与犯罪真 相的神秘帷幕终于被揭开了,原因就在于原始人和低等动物的特征必然要在 我们当代重新繁衍,从而提出了他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杀人原因
昆明警方20日再次对马加爵进行审讯,马加爵供出杀人的真正原因。 昆明警方20日再次对马加爵进行审讯,马加爵供出杀人的真正原因。 民警:你为什么杀人? 马加爵:我觉得我太失败了。 民警:你为什么觉得自己失败? 马加爵:我觉得他们看不起我。 民警: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马加爵:他们老在背后说我。 民警: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马加爵:他们都说我很怪,把我的一些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甚至是一些隐私都说 给别人听,让我感觉是完全暴露在别人眼里,别人都在嘲笑我。(哭泣……) 给别人听,让我感觉是完全暴露在别人眼里,别人都在嘲笑我。(哭泣……) 民警:你觉得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说你? 马加爵:可能是因为我较穷。 民警:还有呢? 马加爵:还有,以前我很想和他们融合在一起,我试着说一些笑话,但每次却招来 他们的嘲笑。 民警:那你说你们打牌,他们说你作弊,是怎么回事? 马加爵:那天打牌本来我没有作弊,但他们偏说我作弊,让我觉的他们又看不起我, 于是我便动了杀他们的念头。 拒绝律师辩护 已经写好家书 这种态度与他当时说的“抓到就是死刑” 这种态度与他当时说的“抓到就是死刑”的话吻合,也充分说明了他一心求死的决 心。
犯罪心理学第三章 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三)防御机制
是一种心理适应性反应。个人在生活中, 难免遇到各种挫折、打击或威胁,因而在 情绪上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 为减轻焦虑的痛苦,个人会从经验中学到 某种应付挫折、减轻焦虑的行为和心理活 动方式,这些适应性的行为方式,称为心 理防御机制。
合理化
用自认为合适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辩 解,从而心安理得地去实施犯罪行为
第一节 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精神分析是一门科学、一门研究方法、 一门治疗技术。奥地利精神病理学家弗 洛伊德(S.Freud)于19世纪末创立的 心理学流派,到20世纪20年代扩展到社 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发展成无所不包的 人生哲学,是20世纪内影响人类文化最 大的理论之一,被称为西方心理学的 第二势力。
3、保持机制
• 外部强化 :犯罪活动的结果对犯罪行为的 强化作用。 • 替代强化:观察他人的犯罪活动结果对主 体犯罪行为的强化作用。 • 自我强化:社会约束——法律惩罚和自我 约束——良心谴责的解除过程对犯罪行为 的强化作用。
行为主义理论对我们的启示
1、行为是习得的,强调 环境和教育的重要性。 2、为建立和矫正行为提 供了理论依据。
(二)人格结构理论
“本我” (id)
本能冲动,受唯 乐原则支配.想干 什么就干什么.
现实化了的本我,受 “自我” 现实原则支配。要求行 (ego) 为和环境的要求相协调.
道德的我,受道 “超我” 德(完美)原则 良心:罚 的支配.对 “本 (superego)我”“自我”起 监督作用。 自我理想: 奖
• 2、人格的基本动力 • 人格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于对自卑的补偿和 追求优越。 • 儿童对自卑感的对抗叫“补偿作用”。 • 补偿的过程中个体以追求优越为目标。 • 补偿又不断地发现新的自卑,于是又向新 的优越努力。这 种一推一拉的过程持续不 止,这就是一个人发展的基本动力。
犯罪学主要流派介绍
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一、理论概述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
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
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
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
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犯罪学学派亦渐次出现。
(一)古典学派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1)人拥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快乐主义者,他寻求快乐避免痛苦,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决定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忽略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惩处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成本,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惩罚,越能阻止犯罪。
古典学派的思想出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处方法。
斯时,很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出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发展等。
(二)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他们运用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第二章 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抵挡本能的诱惑, 本我过于强大, 抵挡本能的诱惑,或本我过于强大,就导致犯罪行为的 发生
3、罪恶感与犯罪 罪恶感与犯罪
φ “无意识罪恶感”:个体在超我作用下产生 ” φ 无意识的罪恶感可能会引起犯罪和其他不良行
为。
φ 犯罪是一种永恒的社会现象,犯罪心理来源于
“潜意识”在人的精神活动中的作用。 ”
4、精神分析对犯罪行为的防治
1、运用潜意识理论分析犯罪人的 无意识犯罪动机
φ 入室抢劫 φ 持枪抢劫 φ 偷窃 φ 贪污 φ ……
2、运用人格结构理论分析犯罪人 的人格缺陷
φ 1)犯罪者的自我及其特征 φ “潜伏性少年犯罪” ” φ 瑞士的精神病学家艾希霍恩提出: φ “如果儿童没有和父母建立情感依恋,没有经 历认同父母的人格特点的心理过程,没有学会 像父母一样的心理控制能力和恰当的行为方式, 就会使他们产生犯罪倾向,随后都可能犯罪。” ” φ 潜伏性少年的特点:以冲动性方式寻求需
1 前 世 俗 水 平
偷东西会被警察抓 他事先请求过,又不 起来,受到惩 是偷大东西,他不 罚 会受重罚
2
如果妻子一直对他 如果妻子一向对他好, 以行为的功用和 不好,海因茨 海因茨就应关心妻 相互满足需要 就没有必要自 子,为救她的命去 寻烦恼,冒险 为准则 偷药 偷药
第二个水平……
水 平 阶 断 道德推理的特点 关于“海因茨两难”的道德推理 不该偷的理由 该偷的理由
经济条件和错误的家庭教育。
φ 一些人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过渡补偿行
为来克服自卑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 导致犯罪。
2、对于犯罪的矫治
φ 犯罪人的行为与三大生活领域的失败有关:友
谊、职业、爱情
φ 他们的根本问题在于缺乏社会兴趣和合作之道。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
标签理论
代表人:贝克(H. Becker)和利莫特 (Ednin Lemert) 。
主要观点:行为人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 立法者、司法者、社会舆论给其贴上了越 轨者的标签。
社会对确有一定越轨行为的人贴标签,反 而会刺激、加强或者促成了被标签者的恶 性转化,从而进行更多的犯罪活动。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是学习来的;犯罪行 为是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之 间的互相影响而学到的;犯罪行为的学习, 主要产生在与之关系密切的社会集团中; 犯罪行为的学习,包括犯罪方法、犯罪动 机、犯罪技巧、态度、理由等;
文化冲突论
代表人:美国犯罪学家塞林 (Thorstein Sellin 1896-1994)。
主要观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 同的社会团体由于生活方式、价值观 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 文化规范的不同。犯罪即是不同社会 集团的不同文化规范之间冲突的结果。
社会异常论(压力论、紧张状态论)
代表人: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 。
主要观点:犯罪是行为人由于不能通过合 法手段获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财富而产生的 沮丧和气愤的产物。
体型说
代表人:德国精神病学家克 瑞齐梅尔(Kretschmer E.1888-1964)和美国的谢 尔顿(Sheldon W.18981977)。
主要观点
矮胖型人犯罪缺乏规律性,初犯多, 容易改过自新而重返社会;而瘦长 型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盗窃和诈骗; 斗士型人犯罪倾向较大,且物欲强, 理性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产 生暴力性的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学习理论主张
观察学习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家庭 成员的示范和犯罪鼓励、父母的攻 击和言语表情、亚文化的犯罪率、 符号示范(如宣传暴力、色情的电 影、电视、书刊等)对人们的犯罪 心理和行为会产生直接影响。
犯罪心理学
研究内容
我国犯罪心理学采取广义犯罪心理学的体系。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 ①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和体系。 ②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 ③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 ④犯罪人在不同情景中的心理。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例如杀人犯心理、强奸犯心理、抢劫犯心理等等。 ⑥变态心理与犯罪。 ⑦侦查、审判、作证等活动中的心理等等。 ⑧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 ⑨犯罪预测和预防心理学问题。
犯罪心理学
心理学分支学科
01 简介
03 研究内容
目录
02 发展历史 04 研究对象
目录
05 学科性质
07 司法心理学
06 实践任务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研究作为反映社会的犯罪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学科。介于自然科学与社 会科学之间的跨界学科。既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犯罪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多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综合反映。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学 说和研究方法,既涉及自然科学领域,又涉及社会科学领域。一方面,犯罪人具有生物属性的特征,无论是犯罪 心理的形成还是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机制的作用,因而犯罪心理学不能不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 的性质。另一方面,某一个个体或群体的犯罪,往往是社会因素起着主要作用,是消极的、不良的客观社会现实 在犯罪人头脑中的反映。因此,犯罪心理学具有明显的社会科学的性质。
第四讲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
挫折攻击的类型
攻击行为的类型:一是内罚性反应;二是 攻击行为的类型:一是内罚性反应;二是 外罚性反应;三是不罚性反应。 影响侵犯攻击行为的因素:欲求的程度、 影响侵犯攻击行为的因素:欲求的程度、 个体的人格特征、挫折的突然性因素。 外罚性反应最容易导致暴力犯罪行为的产 生。当一个人的欲求得不到满足时,个体 即将这种激怒的情绪通过向社会或他人实 施攻击行为或报复行为来得到补偿,从而 求得心理的平衡。
不同接融论(异化交往论)
代表人:美国著名的犯罪学家萨瑟兰 代表人:美国著名的犯罪学家萨瑟兰 (utherLand EHS)在1939年提出来的。 EHS)在1939年提出来的。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是学习来的;犯罪行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是学习来的;犯罪行 为是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之 间的互相影响而学到的;犯罪行为的学习, 主要产生在与之关系密切的社会集团中; 犯罪行为的学习,包括犯罪方法、犯罪动 机、犯罪技巧、态度、理由等;
二、精神分析学派理论的发展
(一)侵犯本能说 (二)利欲本能说 (三)性本能说 (四)权欲本能说 挫折攻击理论
侵犯本能说
主要观点:人之所以产生犯罪心理 主要观点:人之所以产生犯罪心理 和犯罪行为,是由于人的侵犯本能 突出发展所致。 在社会的约束和监督之下,人的侵 犯本能处于隐蔽状态,但在发怒和 激烈争斗时,它就会不自觉地流露 出来。
脑电波说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的发生与脑电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的发生与脑电 波的异常有关,特别是δ 波的异常有关,特别是δ波与犯罪关系 密切。当行为人处于情绪过度紧张或 极度困乏时,δ 极度困乏时,δ波出现,这时人会出现 情绪波动,而此时的意识控制力很弱, 会听任冲动的发生,因而,在δ 会听任冲动的发生,因而,在δ波状态 下,容易导致冲动性、爆发性的犯罪 行为发生。
犯罪学主要流派介绍
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一、理论概述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
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
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
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
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犯罪学学派亦渐次出现。
(一)古典学派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1)人拥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快乐主义者,他寻求快乐避免痛苦,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决定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忽略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惩处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成本,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惩罚,越能阻止犯罪。
古典学派的思想出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处方法。
斯时,很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出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发展等。
(二)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他们运用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第二章 有关犯罪原因的主要理论流派
第二章有关犯罪原因的主要理论流派社会上为什么存在犯罪现象?有的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这是犯罪科学研究的基本课题。
犯罪学和犯罪社会学主要研究前者,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后者。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犯罪现象以来,人们就不断寻找社会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和个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
其目的在于制定刑事法制和刑事政策以及确定和采取犯罪对策提供理论依据。
在长期的探索中,古今中外的学者,从自己的理论观点出发,提出对犯罪原因的种种见解,从而出现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原因论”。
第一节犯罪的生物学派理论一、犯罪生物学派理论的产生意大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犯罪学家、犯罪心理学家龙勃罗梭(1836—1909年)是该学派的创始人。
龙勃罗梭在当监狱医生期间,把犯罪人作为研究对象,他曾对监狱收押的几千名犯罪人进行过人体测量外貌考察,并运用生物学、遗传学、心理学等理论对犯罪人进行研究,发现许多犯罪人在生理特征和心理反应上都显著地与常人有别。
例如,异常大或异常小的头骨、狭窄的额头、大小不对称的耳、眼睛、颜面,突出的胯骨等:这些外部生理特征是人类在进化过程前期野蛮人所具有的特征,这些特性通过隔世遗传(atavism)表现在现代犯罪人身上。
由此,龙勃罗梭认为犯罪是一种原始野蛮阶段的返祖现象,犯罪心理活动是由犯罪人的生理特征决定的。
1876年,龙勃罗梭的名著——《犯罪人论》问世,其理论基础是犯罪的生理遗传决定论。
在该书中他将犯罪人分为三大类共七种:(1)“遗传的犯罪性”,这类犯罪人先天已具有犯罪本性,因而命中注定要犯罪,此类型又复分为大小隔代遗传犯罪人、癫痫病犯罪入、精神病犯罪人等三种。
(2)“进化的犯罪性”,此类犯罪性是任何无法抵御其周围不良影响的人都可能导致的,此类型的犯罪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故又称之为偶发性犯罪人;包括假犯罪人、有犯罪倾向者、习惯犯等三种。
(3)是在“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下实施的“激情犯”,此类型犯罪人无体质异常,精神饱满,神经和情绪都灵敏,“其犯罪非出自机体的本性.而是基于愤怒、情爱或亲情等这些通常是无私的,甚至是崇高的情感”。
犯罪学理论流派
犯罪学理论发展及其流派一、理论概述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犯罪学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
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 )。
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
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
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二、犯罪学学派及其理论发展在十八世纪中叶,犯罪学随着社会哲学家对犯罪和法律概念的兴趣而兴起,各犯罪学学派亦渐次出现。
古典学派在十八中纪中叶的古典学派是建基于功利主义哲学。
Cesare Beccarial、边沁及其它的古典学派思想家指出:(1)人拥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意志。
(2)人是快乐主义者,他寻求快乐避免痛苦,一种「理性盘算」会在行动前计算为此所负出的、和从中得到的,然后才决定行动与否--这种观点明显源于功利主义的哲学;但它同时忽略了行为的非理性及无意识的因素。
(3)而(严重的)惩处会增加一个行为的成本,驱使人远离犯罪。
(4)所以越快速和越确定的惩罚,越能阻止犯罪。
古典学派的思想出现时正逢了刑法学的改革,监狱被设计出来作为惩处方法。
斯时,很多法律上的变革相继出现,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美国的法制的发展等。
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犯罪是出于一些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他们运用犯罪社会学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行为。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犯罪心理学复习
犯罪心理学有关犯罪原因的主要理论流派一.犯罪的生物学派理论1.犯罪生物学派理论的产生龙勃罗梭认为犯罪时一种原始野蛮阶段的返祖现象,犯罪心理活动是由犯罪人的生理特征决定的。
1876年,龙勃罗梭的名著《犯罪人论》将犯罪人分为三大类共七种:(1)“遗传的犯罪性”此类犯罪人先天已具有犯罪本性,因而命中注定要犯罪;此类型又复分为天生隔代遗传犯罪人,癫痫病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等三种。
(2)“进化的犯罪性”此类犯罪性是任何无法抵御其周围不良影响的人都可能导致的;此类犯罪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故又称之为偶发性犯罪人;包括假犯罪人,有犯罪倾向者,习惯犯等三种。
(3)是在“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下实施的”激情犯,此类型犯罪人无体质异常,精神美满,神经和情绪都灵敏,其犯罪非出自机体的本性,而是基于愤怒、情爱或亲情等这些通常是无私的,甚至是崇高的情感。
2. 犯罪生物学派论的发展“体型说”认为德国的精神病学家克瑞齐梅尔和美国的谢尔顿是代表人物。
前者将人体体型分为瘦长型、矮胖型、斗士型等三种。
他认为犯罪人中,一般是斗士型的多,矮胖型的少。
“内分泌说”宣称,内分泌的失调,就会引起人的情绪、意志以致理智的变化,进而产生犯罪心理。
“染色体变异说”主张,人的染色体数量异常是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
“脑电波说”表明,犯罪行为的发生于脑电波的异常有关。
脑电图分四种波形:a波在清醒、安静状态下出现,b波大脑皮层处于活动状态时出现,theta在情绪紧张或困倦时出现,deita在睡眠,极度疲劳或麻醉状态时出现。
此外,人们还广泛讨论了遗传、种族、生物化学,以及神经生理等因素与犯罪的关系,将犯罪归结于人的生理因素是及其片面的,忽视和否认社会因素对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影响,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值得一提的是,该学派采用科学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现象和犯罪人,创立了刑事人类学派理论,该学派无论是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还是在刑法学上都是功不可没的。
二.犯罪的社会学派理论1.犯罪社会学派理论的产生犯罪三原论和犯罪饱和定律2.犯罪社会学派理论的发展“社会环境论”认为,犯罪不是由犯罪人的生理因素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环境影响的。
第二章 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10.9)
该书认为,人的面孔会随着其心理发生变化,尤其是左半脸!
犯罪生物学 之二
“就在瞥见那个头骨的一刹那,我仿佛 突然看见,一个广阔的草原出现在火红的 天空下,罪犯天生的问题!”
——龙勃罗梭医生在1894年解剖一个意大利罪犯时说
尽管颅相学破产了,但在犯罪和生理学上的神秘联系依然维持着
意大利精神病学家、犯罪学家 龙勃罗梭(1835-1909)
生殖期(12—20岁)
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 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 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 自己的生活。
反社会人格的罪犯 往往有过童年的心理创伤
图为美一连环杀手在狱中的绘画作品,展示了其内心的魔鬼!
Jeffrey McDonald convicted of the murders of his wife and two daughters in 1970. (AP)
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 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超我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口唇期(0-1岁)
得不到满足
可能会导致酗酒、 抽烟、吸毒
过分满足
依赖性人格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肛门期(1-3岁)
大小便训练不当
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癫痫症
症状表现
痉挛、抽搐,失去意识、 产生幻觉做出暴力行为 美国科学家最 新研究癫痫症 是由于胶质细 胞异常造成的
贝克汉姆次子
凡高
脑部活动过度活跃
症状表现
低自尊、学习困难、 易衍行为偏差与 犯罪行为
脑波异常
症状表现
间歇性狂怒、难语症、注意力涣散、 敌意、产生攻击行为或无动机犯罪
2.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10
《犯罪心理学》讲义二、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10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
古老的历史:犯罪在先,法律在后。
人类社会产生后,就出现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原始社会时,生产力极为低下,为了争夺有限的生活资源,在氏族之间会展开血腥的暴力行为。
恶、侵犯、暴力是当时的称呼。
“人为什么会做恶?”引起了人们无穷的兴趣和不懈的思考。
1、中国古代的犯罪心理学思想。
中国犯罪心理学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殷周时期,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的奠基和和形成时期。
中国古代思想家有关犯罪心理学思想的论述,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论述①社会经济与犯罪心理先秦诸子十分重视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
春秋前中期的杰出政治家管仲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认为贫穷是产生犯罪心理和导致犯罪行为的原因。
而老子则认为犯罪是由法令完善、经济发展、物资丰富引起的,只要“常使民无知无欲”,就会天下安宁。
汉代的董仲舒则提出,过度的贫穷和富裕都会引起犯罪心理和导致犯罪行为。
他指出:“大富则骄,大贪则忧。
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制度》)②人性与犯罪心理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关“人性”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众说纷纭。
其中的“性善论”、“性恶论”、“形三品论”等重要的理论概念与探讨犯罪心理的成因关系密切。
孟子主张人皆有“恻隐”、“羞恶”、“恭尊”、“是非”之心,只要扩而充之,就会形成仁、义、礼、智的道德品质。
“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
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人生而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等本性,如果任其发展,就会“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荀子·性恶》)。
因此,人们得到“师法”的教化,才能走上正道。
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他认为阴阳二气的运转搭配形成了三品的人性,即“圣人之性”、“斗筲之徒(斗和筲都是容量不大的容器,比喻气量狭小或才识短浅之人)”和“中民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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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说
主要观点:由于内分泌腺对人 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等生 理功能起调节作用,因此,内 分泌的失调,就会引起人的情 绪、意志以至理智的变化,进 而产生犯罪心理。
染色体变异说
代表人:杰可布(Jacob A.) 主要观点:人的染色体数量异常是导
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 XYY或XXX 染色体异常者容易出现情绪躁动、理 智难以控制、攻击性强等的心理特点, 从而容易产生暴力犯罪和性犯罪行为, 且初次犯罪的时间早。
性本能说
主要观点:性冲动是产生犯罪 心理的唯一原因,是一切犯罪 的原动力。
权欲说
主要观点:人具有保存自己、 追求优越、崇尚权力的欲望; 当这种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时, 就会形成自卑感;犯罪就是人 为了克服自卑感而进行的过度 补偿的结果。
在社会的约束和监督之下,人的侵 犯本能处于隐蔽状态,但在发怒和 激烈争斗时,它就会不自觉地流露 出来。
利欲本能说
主要观点:人的生存欲望、需求是 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动力。生存欲求 即是利欲心,这是人的一种内驱力。 当一个人的利欲本能长期得不到满 足时,便可能谋求不正当的补偿满 足,从而诱发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 的产生。
学习理论
代表人:美国的班度拉(Bandura A.)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特别是攻击行 为)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后天习得 的,犯罪心理的产生主要有三方面来 源。(1)观察学习:包括家庭成员的 影响和强化,人们所属亚文化的影响, 广泛使用的宣传工具所提供的具有充 分形象的范例等;(2)凭直接经验学 习;(3)生物学因素。
那些处于下层社会的阶级由于无法取得同 中上层阶级竞争的优势,便会产生一种紧 张状态,并导致破坏法律的行为发生。
标签理论
代表人:贝克(H. Becker)和利莫特 (Ednin Lemert) 。
主要观点:行为人变为罪犯的主要原因是 立法者、司法者、社会舆论给其贴上了越 轨者的标签。
社会对确者促成了被标签者的恶 性转化,从而进行更多的犯罪活动。
脑电波说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的发生与脑电 波的异常有关,特别是δ波与犯罪关系 密切。当行为人处于情绪过度紧张或 极度困乏时,δ波出现,这时人会出现 情绪波动,而此时的意识控制力很弱, 会听任冲动的发生,因而,在δ波状态 下,容易导致冲动性、爆发性的犯罪 行为发生。
三、评价
(一)可取之处 研究方法的创新
主要观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 同的社会团体由于生活方式、价值观 念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 文化规范的不同。犯罪即是不同社会 集团的不同文化规范之间冲突的结果。
社会异常论(压力论、紧张状态论)
代表人: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 。
主要观点:犯罪是行为人由于不能通过合 法手段获得社会地位和社会财富而产生的 沮丧和气愤的产物。
第三节 精神分析学派理论
一、精神分析学派理论的产生
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
人格理论:本我——快乐原则
自我——现实原则
超我——理性原则
二、精神分析学派理论的发展
(一)侵犯本能说 (二)利欲本能说 (三)性本能说 (四)权欲本能说
挫折攻击理论
侵犯本能说
主要观点:人之所以产生犯罪心理 和犯罪行为,是由于人的侵犯本能 突出发展所致。
学习理论主张
观察学习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家庭 成员的示范和犯罪鼓励、父母的攻 击和言语表情、亚文化的犯罪率、 符号示范(如宣传暴力、色情的电 影、电视、书刊等)对人们的犯罪 心理和行为会产生直接影响。
三、评价
(一)可取之处
研究问题的思路
研究结论的应用
(二)局限之处
过分强调社会因素,忽 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主要观点:犯罪行为是学习来的;犯罪行 为是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通过人与人之 间的互相影响而学到的;犯罪行为的学习, 主要产生在与之关系密切的社会集团中; 犯罪行为的学习,包括犯罪方法、犯罪动 机、犯罪技巧、态度、理由等;
文化冲突论
代表人:美国犯罪学家塞林 (Thorstein Sellin 1896-1994)。
体型说
代表人:德国精神病学家克 瑞齐梅尔(Kretschmer E.1888-1964)和美国的谢 尔顿(Sheldon W.18981977)。
主要观点
矮胖型人犯罪缺乏规律性,初犯多, 容易改过自新而重返社会;而瘦长 型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盗窃和诈骗; 斗士型人犯罪倾向较大,且物欲强, 理性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产 生暴力性的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二、社会学派理论的发展
(一)社会环境论 (二)模仿理论 (三)不同接触论(异化交往论) (四)文化冲突论 (五)社会异常论(紧张状态论、激发论) (六)标签理论 (七)学习理论
社会环境论
主要观点:犯罪不是由犯罪人 的生理因素决定的,而是由社 会环境影响的。社会环境是犯 罪的培养基,犯罪人则是细菌, 当细菌进入培养基后就会产生 犯罪。
模仿理论
代表人: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犯 罪学家塔尔德(Tarde J.G., 1843-1904年)。
主要观点:犯罪是社会造成的,社 会因素是犯罪产生的根源,模仿则 是传播犯罪的基本途径。
不同接融论(异化交往论)
代表人:美国著名的犯罪学家萨瑟兰 (utherLand EHS)在1939年提出来的。
第一节 生物学派理论
一、生物学派理论的产生 创始人: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1836—1909) 标志:《犯罪人论》(L Uomo
delinquente,1876,1889)
主要观点
天生犯罪人论
返祖现象
隔代遗传
犯罪人分类
二、生物学派理论的发展
(一)体型说 (二)内分泌说 (三)染色体变异说 (四)脑电波说 (五)基因编码假设理论 (六)人种理论
研究内容的拓展
(二)局限之处
过分夸大生理因素,忽视人的主
观能动性和社会生活条件的决定作用。
第二节 社会学派理论
一、社会学派理论的产生 菲利的“犯罪三原因理论”、犯罪饱
和定律 李斯特的“犯罪二原因理论”:强调
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犯罪人受到 不良的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大众的 贫穷是培养犯罪的最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