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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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蛋白紫杉醇说明书

白蛋白紫杉醇说明书

核准日期:2008年06月30日修改日期:2009年12月10日2010年09月29日2011年08月03日处方用药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商品名:Abraxane®英文名称: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汉语拼音:Zhusheyong Zishanchun(BaidanbaiJiehexing)【成份】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紫杉醇是药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作用。

紫杉醇化学名称:5β, 20-环氧-1,2α, 4,7β,10β, 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47H51NO14分子量:853.91【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规格】100mg【用法用量】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

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降低剂量: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减到220mg/m2。

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2。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说明书简要信息:【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法用量】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意事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

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

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

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

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禁忌】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性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名称:Paclitaxel for Injection (Albumin Bound)商品名称:Abraxane成份: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紫杉醇是药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作用。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规格:100mg用法用量:2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

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3降低剂量: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mm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2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减到220mg/m。

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2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恹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物配制和给药注意事项:本品是一种细胞毒类抗癌药物,与其他有潜在毒性的紫杉醇类化合物一样,应小心处理,建议戴手套进行操作。

如皮肤接触到本品(冻干粉或已溶解的悬浮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冲洗。

局部接触后的可能症状包括刺痛、烧灼感和红肿。

如粘膜接触了本品,应用流动水彻底冲洗。

建议在静脉滴注过程中,对注射部位密切观察,警惕任何可能出现的血管渗漏现象。

按照要求,应将滴注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减少与滴注相关的局部反应。

注射用紫杉醇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说明书

注射用紫杉醇说明书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用于联合化疗治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

如无显著禁忌症,病人在使用本品前应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注射用紫杉醇说明书,欢迎阅读。

注射用紫杉醇商品介绍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生产厂家: 美国American Pharmaceutical Part批准文号:药品规格:100mg*1瓶药品价格:¥6100元注射用紫杉醇说明书【商用名】注射用紫杉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名】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汉语拼音】ZhuSheYongZiShanChun【主要成分】紫杉醇【性状】【适应症】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用于联合化疗治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

如无显著禁忌症,病人在使用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前应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

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患者,推荐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剂量为每3周一次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

肝脏损害:对于胆红素1.5mg/ml的病人,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剂量未定。

药物减量:使用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过程中,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2,持续一周或更长)或严重的感觉神经病变,应在之后的治疗中减量至220mg/m2。

反复出现的重度中性粒细胞缺乏或严重的感觉障碍,剂量应减至180mg/m2。

3级感觉神经病变应停止治疗直至感觉障碍缓解至1~2级,并在之后的治疗中进一步减量。

操作注意事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是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和其他毒性较强的紫杉醇化合物一样,操作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时要小心谨慎。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一、产品简介紫杉醇是一种从紫杉树皮中提取的天然药物成分,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肿瘤的化疗方案中。

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干扰肿瘤细胞的分裂过程、抑制细胞增殖以及诱导细胞凋亡来起到抗肿瘤作用。

紫杉醇的使用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本使用说明书将详细介绍紫杉醇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二、适应症紫杉醇主要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恶性肿瘤治疗:1. 乳腺癌:对于晚期乳腺癌患者,紫杉醇可以配合其他化疗药物进行联合治疗,以减少肿瘤的体积并延长生存期。

2. 卵巢癌:紫杉醇常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用,治疗初次发现的和复发性卵巢癌。

3. 胃癌:针对晚期胃癌,紫杉醇可以作为一线化疗药物使用,可以显著提高生存期。

4. 肺癌: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紫杉醇通常与顺铂等化疗药物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三、用法用量1. 给药途径:紫杉醇主要通过静脉注射或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

2. 用量:剂量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用量由医生根据患者的体重和肿瘤类型进行决定。

3. 给药周期:通常,紫杉醇的给药周期为每三周一次,总的治疗周期根据患者的病情而有所不同。

四、不良反应紫杉醇的使用可能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常见的包括:1. 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这些不适感通常在治疗后会逐渐缓解。

2. 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紫杉醇可能会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血小板减少、贫血等,需密切监测血常规指标,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异常、肢体麻木、手脚发麻等,若症状出现严重,应及时就医。

4. 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对紫杉醇过敏,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五、注意事项1. 紫杉醇需在合格医院由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严禁自行用药或者擅自调整剂量。

2. 在使用紫杉醇期间,应定期进行相关的生物化学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检测。

3. 患者需要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感染,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

紫杉醇使用说明书药品名称(包括商品名、通用名)紫杉醇用法用量一般临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序如下:1.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查看白细胞及血小板的数据。

有过敏史者及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应慎用。

2.由于此药可引起过敏反应,在给药12小时和6小时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剂量为135~175mg/m2,应先将注射液加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um的微孔膜滤过。

4.滴注开始后每15分钟应测血压、心率,呼吸一次,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5.一般滴注3小时。

6.注药后每周应检查血像至少2次,3-4周后视情况可再重复。

本品可与顺铂、卡铂、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阿霉素、vp一16等联合应用,血像低下时应用G-cSF,或紫杉醇加G-CSF预防给药。

单药治疗:135~250mg/m静滴,3~24h每3~4周1次,2~3周期为一疗程,综合各研究资料:紫杉醇175mg/m2以上有效率高。

200mg/m结果优:于135mg/m2。

国内常用135~175mg/m2。

文献上紫杉醇的输注时间有1,3,12,24,120h等。

近来临床试验证明,短时输入是安全的(1h),相似于3和24h的结果,现临床常用3h输入。

一般临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序:①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并查看白细胞和血小板数,有过敏史或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②在给药12h和6h前服用地塞米松2.5~6mg,给药前30~60min给予苯海拉明20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③将紫杉醇溶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 00ml中,静脉输注;④滴注开始后每15min测血压、心率、呼吸1次,观察有无过敏反应;⑤一般滴注3~5h;⑥注药后每周应检查其象至少2次,3~4周后视情况再重复;⑦为预防神经毒性给药期间可服用烟酰胺50mg,3次/d,维生素B610mg,3次/d,维生素B110mg,3次/d。

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泰素

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泰素

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紫杉醇注射液商品名称:泰素®英文名称:Paclitaxel Injection汉语拼音:Zishanchun Zhusheye【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紫杉醇化学名称:5 ,20-环氧-1,2α,4,7β,10β,13α-六羟基紫杉-11-蓖-9-酮4,10-二乙酸盐2-苯甲酸酯13-酯与(2R,3S)-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47H51NO14分子量:853.9CAS No.:33069-62-4市售的泰素®是30mg(5ml)/瓶和100mg(16.7ml)/瓶多次使用的制剂规格。

每毫升无菌注射剂溶液中含有6mg紫杉醇,527mg经纯化的聚氧乙基代蓖麻油(CremophorEL)和49.7%(容积/容积)USP规格无水乙醇。

紫杉醇是一种具有抗肿瘤活性的天然产品。

泰素®含有的紫杉醇来自于天然生物合成的发酵过程。

紫杉醇是一种白色或类白色晶状粉末,具有高度亲脂性,不溶于水,熔点大约为216-2170C。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粘稠液体。

【适应症】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六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AIDS相关性卡氏肉瘤的二线治疗。

【规格】5ml:30mg【用法用量】注意: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增塑聚氯乙烯(PVC)器皿。

为减少患者接触到可能由聚氯乙烯的滴注袋或其它装置释出的DEHP塑料物质[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脂,di-(2-ethylhexy)phthalate)],稀释的泰素溶液应贮藏在玻璃瓶、聚丙烯瓶或(聚丙烯、聚烯烃类)塑料袋,滴注时采用聚乙烯衬里的给药设备。

预防用药:为了防止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接受泰素的所有患者应事先进行预防用药,通常在用泰素之前12及6小时左右给予地塞米松20mg口服,或在用泰素之前30-60分钟左右静脉滴注地塞米松20mg;苯海拉明(或其同类药)50mg在泰素之前30至60分钟静注,以及在注射泰素之前30-60分钟给予静脉滴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紫杉醇(TAX、泰素、特素、紫素)

紫杉醇(TAX、泰素、特素、紫素)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心电图等。
【不良反应】
1.血液系统 骨髓抑制是本药主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最低值一般在给药后第11日出现,通常停药后能很快恢复。偶见血小板减少和血红蛋白下降,与给药的次数和总量有关。
6.静脉滴注本药的最初1小时内,应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1次,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7.国外资料提示,开始新的疗程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5×10×E9/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10×E9/L。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计数低于0.5×10×E9/%。
在体外人瘤株筛选和实验动物中本药对多种肿瘤均有效,属于广谱抗肿瘤药。对顺铂、多柔比星耐药者,使用本药也有效。
2.药动学 本药静脉滴注后,血药峰值浓度(Cmax)为435-802ng/mL,滴注结束6-12小时后,血药浓度仍可达具有细胞毒活性的水平(85ng/mL)。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9%-98%。在血浆内消除呈二室模型,平均半衰期α相为0.27小时,β相为6.4小时。主要在肝脏代谢,经胆汁随粪便排泄,仅有少量(约占给药量的13%)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
·静脉滴注
1.乳腺癌:(1)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经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建议每次175mg/m2,滴注时间至少3小时,每3周1次。(2)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进行包括多柔比星在内的标准联合化疗方案,本药每次175mg/m2,滴注时间至少3小时,每3周1次。连用4个疗程。
3.顺铂可使本药的清除率降低约1/3,若先给顺铂再给予本药,可产生更为严重的骨髓抑制。

紫杉醇

紫杉醇

紫杉醇,又名泰素,TAXOL,紫素,特素。

产品来源为红豆杉科植物红豆杉的干燥根、枝叶以及树皮。

为白色结晶体粉末。

无臭,无味。

不溶于水,易溶于氯仿、丙酮等有机溶剂适应症: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

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药理毒理: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

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2和M期。

用法用量: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

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

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一般临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序如下:1.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查看白细胞及血小板的数据。

有过敏史者及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应慎用。

2.由于此药可引起过敏反应,在给药12小时和6小时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剂量为135~175mg/m2,应先将注射液加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滤过。

4.滴注开始后每15分钟应测血压、心率、呼吸一次,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5.一般滴注3小时。

6.注药后每周应检查血像至少2次,3~4周后视情况可再重复。

7、本品可与顺铂、卡铂、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阿霉素、VP-16等联合应用,血像低下时应用G-CSF,或紫杉醇加G-CSF预防给药。

7.其他:消化道反应虽常见但一般不重,少数可有腹泻和粘膜炎。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
【药品名称】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通用名称】白蛋白紫杉醇注射液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是紫杉醇。

【性状】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适应症】用于治疗未经治疗的晚期皮肤鳞状细胞癌和非小细胞肺癌。

【用法用量】由专业医师计算剂量并进行静脉注射。

【注意事项】在使用本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师的建议和剂量使用,避免过量使用或停药过早。

本品不推荐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对紫杉醇或白蛋白等蛋白质过敏的患者。

【不良反应】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低血压等。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

【贮藏】在温度不超过25℃的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冷藏。

【生产厂家】该信息不予公开。

【有效期】在符合贮存条件下,有效期为36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若有疑问请联系专业医师。

紫杉醇注射液

紫杉醇注射液

[新增]紫杉醇注射液Zishanchun zhusheyePaclitaxel Injection本品为紫杉醇加适量助溶剂和稳定剂制成的灭菌溶液。

含紫杉醇(C47H51NO14)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粘稠的液体。

【鉴别】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pH值取本品1ml,加生理盐水稀释至20ml,依法测定(附录VI H),pH值应为3.0~5.0。

有关物质取本品,加乙醇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分别加乙醇稀释成每1ml中约含2.5µg、0.5µ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⑴和对照溶液⑵;另取紫杉醇、紫杉醇杂质A(三杉尖宁碱)、紫杉醇杂质B(7-表10-去乙酰基紫杉醇)与紫杉醇杂质C(7-表-紫杉醇)对照品适量,用乙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含紫杉醇0.5mg、紫杉醇杂质A、紫杉醇杂质B各 2.5µg与紫杉醇杂质C为25µg的溶液作为系统适用性溶液。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V D)测定,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柱长为250mm);以乙腈-水为流动相进行梯度洗脱,初始流动相为乙腈-水(40:60),洗脱至主峰出完(约35分钟),然后以每分钟1.6%的速度增加乙腈的比例,25分钟后,乙腈的比例增至80%,再以每分钟4%的速度降低乙腈的比例,10分钟后,乙腈的比例降至40%,保持此比例10分钟;流速为1.5ml/min;柱温为30℃;检测波长为227nm。

取系统适用性溶液和对照溶液⑵各1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紫杉醇峰与紫杉醇杂质B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2,对照溶液⑵信噪比应大于10。

取对照溶液⑴1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为满量程的10%~20%,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⑴各10µ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相对保留时间0.12分钟以前的色谱峰不计,保留时间在紫杉醇杂质C之后的色谱峰不积分,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紫杉醇杂质A(校正因子为1.26)及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均不得大于对照溶液⑴的主峰面积(0.5%),各杂质的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⑴的主峰面积的4倍(2.0%)。

紫杉醇药物说明

紫杉醇药物说明

紫杉醇是红豆杉属植物中的一种复杂的次生代谢产物,也是目前所了解的惟一一种可以促进微管聚合和稳定已聚合微管的药物。

同位素示踪表明,紫杉醇只结合到聚合的微管上,不与未聚合的微管蛋白二聚体反应。

细胞接触紫杉醇后会在细胞内积累大量的微管,这些微管的积累干扰了细胞的各种功能,特别是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期,阻断了细胞的正常分裂。

通过Ⅱ-Ⅲ临床研究,紫杉醇主要适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对肺癌、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也都有一定疗效。

本品是新型抗微管药物,通过促进微管蛋白聚合抑制解聚,保持微管蛋白稳定,抑制细胞有丝分裂。

体外实验证明紫杉醇具有显著的放射增敏作用,可能是使细胞中止于对放疗敏感的G 2和M期。

静脉给予紫杉醇,药物血浆浓度呈双相曲线。

本品蛋白结合率89%~98%,紫杉醇在肝脏代谢。

紫杉醇主要在肝脏代谢,随胆汁进入肠道,经粪便排出体外(>90%)。

经肾清除只占总清除的1%~8%,肾功能不全者一般紫杉醇在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内代谢尚不明确。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

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

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

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一般临床使用紫杉醇的程序如下:1.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查看白细胞及血小板的数据。

有过敏史者及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应慎用。

2.由于此药可引起过敏反应,在给药12小时和6小时前服用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50mg口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用紫杉醇的剂量为135~175mg/m2,应先将注射液加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 0~1000ml中,需用玻璃瓶或聚乙烯输液器,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滤过。

泰素(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售

泰素(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售
联系电话15010102040 qq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8885830
药品名称:泰素
药品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名:Paclitaxel
制剂规格:粉针剂:5ml:30mg。
可用于治疗卵巢癌、乳腺癌,对铂类等已有抗药性的顽固性卵巢癌亦有效,也可用于肺癌、头颈部癌、食管癌、生殖细胞肿瘤、子宫内膜癌、淋巴瘤、膀胱癌等。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按体表面积135mg~250mg/m2,每3周~4周1次,2~3周期为一疗程。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剂 型
注射剂
注意事项
妊娠、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过敏者禁用。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MM者。年老体弱、肝肾功能异常、糖尿病者慎用。滴注期间宜监测心电图、血压、呼吸等。用药期间禁酒。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
以上是泰素,泰素价格和详细信息,如果您对泰素的价格、厂家、型号、图片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我们获取泰素价格泰素最新的说明书详细信息.

新修订紫杉醇说明书

新修订紫杉醇说明书

附件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一、增加黑框警告警告:本品应在专业使用细胞毒化疗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对聚氧乙烯蓖麻油过敏者、白细胞低于1.5X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怀孕和哺乳妇女禁用。

二、【适应症】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

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艾滋病(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Kaposi’s sarcoma)的二线治疗。

三、【用法用量】注意: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增塑聚氯乙烯(PVC)器皿。

为减少患者接触到可能由聚氯乙烯的滴注袋或其他装置释出的DEHP 塑料物质[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脂,di-(2-ethylhexy)phthalate)],稀释后溶液应贮藏在玻璃瓶、聚丙烯瓶或(聚丙烯、聚烯烃类)塑料袋,滴注时采用聚乙烯衬里的给药设备。

预防用药:为了防止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有患者应事先进行预防用药,通常在用本品治疗之前12及6小时左右给予地塞米松20mg口服,或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钟左右静脉滴注地塞米松20mg;苯海拉明(或其同类药)50mg,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钟静注,以及在注射本品之前30~60分钟给予静脉滴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剂量:对卵巢癌患者,推荐使用下列疗法:1.对于未治疗过的卵巢癌患者,推荐选择使用下列疗法,每3周1次。

在选择合适的疗法前,应考虑其不同的毒性:(1)静脉滴注175mg/m2, 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m2;或者(2)静脉滴注135mg/m2, 滴注时间大于24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m2。

2.对于已经接受过化疗的卵巢癌患者,目前剂量和方案有几种,但最佳的剂量方案还不清楚。

推荐治疗方案为:静脉滴注135mg/m2或者175mg/m2, 每3周滴注1次,时间大于3小时。

白蛋白紫杉醇说明书

白蛋白紫杉醇说明书

核准日期:2008年06月30日修改日期:2009年12月10日2010年09月29日2011年08月03日处方用药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商品名:Abraxane?英文名称: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汉语拼音:Zhusheyong Zishanchun(BaidanbaiJiehexing)【成份】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约900mg。

紫杉醇是药物活性成分,人血白蛋白作为辅料起分散、稳定微粒和运载主药作用。

紫杉醇化学名称:5β, 20-环氧-1,2α, 4,7β,10β, 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47H51NO14分子量:853.91【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规格】100mg【用法用量】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

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降低剂量: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减到220mg/m2。

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2。

紫杉醇说明书

紫杉醇说明书

紫杉醇说明书关于《紫杉醇说明书》,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多西紫杉醇是一种用于医治卵巢癌、食道癌、淋巴瘤等多种多样病症的药品,因为该药品有一定的副作用和副作用,因此以便安全用药,另外以便可以较大水平的充分发挥药力,病人一定要在医师的具体指导下,依照适合的使用量开展服药,此外,在服药的全过程中,针对一些常见问题还要分外警醒!一、适用范围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医治。

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发作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二、使用方法使用量以便防止产生过敏症状,在多西紫杉醇医治前12钟头内服地塞米松10Mg,医治前,6钟头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医治前30~60分钟给与苯海拉明肌肉注射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单药使用量为135~200mg/m2,在G-CSF适用下,使用量达到250Mg/m2。

将多西紫杉醇用盐水或5%葡萄糖食盐水稀释液,静脉滴注3钟头。

相互用药使用量为135~175mg/m2,3~4周反复。

一般临床医学应用多西紫杉醇的程序流程以下:1.先了解患者有没有高敏体质,并查询白细胞计数及血小板的数据信息。

有高敏体质者及白细胞计数/血小板不高者应谨慎使用。

2.因为此药可造成过敏症状,在给药12钟头和6钟头前服食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给与苯海拉明50Mg内服及西咪替丁300mg静脉注射。

3.常见多西紫杉醇的使用量为135~175mg/m2,先要将注射液边加个盐水或5%葡萄糖液500~1000Ml中,要用玻璃瓶子或高压聚乙烯注射器,运用特别制作的橡胶软管及0.22μm的微孔板膜滤过。

4.滴注刚开始后每15分鐘应测血压、心跳、吸气一次,留意有没有过敏症状。

5.一般滴注3钟头。

6.注药后每星期应查验血像最少2次,3~4周后视状况可再反复。

本产品可与顺铂、卡铂、异环磷酰胺、氟脲嘧啶、阿霉素、VP-16等协同运用,血像不高时运用G-CSF,或多西紫杉醇加G-CSF 防止给药。

紫杉醇说明书

紫杉醇说明书

附件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一、增加黑框警告警告:本品应在专业使用细胞毒化疗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并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对聚氧乙烯蓖麻油过敏者、白细胞低于L严重骨髓抑制者、怀孕和哺乳妇女禁用;二、适应症进展期卵巢癌的一线和后继治疗;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在含阿霉素标准方案联合化疗后的辅助治疗;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患者;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艾滋病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Kaposi’s sarcoma的二线治疗;三、用法用量注意: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增塑聚氯乙烯PVC器皿;为减少患者接触到可能由聚氯乙烯的滴注袋或其他装置释出的DEHP塑料物质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脂,di-2-ethylhexyphthalate,稀释后溶液应贮藏在玻璃瓶、聚丙烯瓶或聚丙烯、聚烯烃类塑料袋,滴注时采用聚乙烯衬里的给药设备;预防用药:为了防止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接受本品治疗的所有患者应事先进行预防用药,通常在用本品治疗之前12及6小时左右给予地塞米松20mg口服,或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钟左右静脉滴注地塞米松20mg;苯海拉明或其同类药50mg,在用本品之前30~60分钟静注,以及在注射本品之前30~60分钟给予静脉滴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剂量:对卵巢癌患者,推荐使用下列疗法:1.对于未治疗过的卵巢癌患者,推荐选择使用下列疗法,每3周1次;在选择合适的疗法前,应考虑其不同的毒性:1静脉滴注175mg/m2, 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m2;或者2静脉滴注135mg/m2, 滴注时间大于24小时,并给予顺铂75mg/m2 ;2.对于已经接受过化疗的卵巢癌患者,目前剂量和方案有几种,但最佳的剂量方案还不清楚;推荐治疗方案为:静脉滴注135mg/m2或者175mg/m2, 每3周滴注1次,时间大于3小时;对乳腺癌患者,推荐使用下列疗法:1.对淋巴结阳性的乳腺癌的辅助治疗方案是:剂量为175mg/m2,静脉滴注大于3小时,每3周1次,4个疗程,在含阿霉素的联合化疗后序贯使用,临床研究中用的是阿霉素联合环磷酰胺化疗4个疗程;2.对初始化疗失败的转移性疾病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出现复发的患者的有效治疗方案为:175mg/m2,静脉超过3小时滴注,每3周1次;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方案为:175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每3周1次;对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氏肉瘤,推荐的治疗方案为:135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每3周1次或者100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剂量强度为45~50mg/m2/week,每2周1次;在临床研究中,每3周1次静脉给予135mg/m2,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的毒性比后者更大;另外,所有体能状态较差的患者,使用了后一方案每两周静脉给予100mg/m2,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鉴于进展期的HIV患者均有免疫抑制,对这些患者推荐使用改良方案:1.减少三种预防用药中的地塞米松的剂量,用量为口服10mg而不是20mg;2.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000个/mm3时,才可首次或者再次使用本品治疗;3.对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持续一周或更长的患者,在后面的疗程中紫杉醇的剂量减少20%;4.临床需要时使用G-CSF;对实体瘤患者的治疗卵巢、乳腺和非小细胞肺癌,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至少为1500个/mm3,血小板至少为100,000个/mm3时,才可再次使用本品;对于基线或后续的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000个/mm3的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患者不能使用本品;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持续一周或者更长时间或者严重外周神经疾病的患者,在随后的治疗中紫杉醇的剂量应减少20%;神经毒性和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随使用剂量的增加而增加;肝功能受损患者发生毒性的危险性可能会升高,特别是发生Ⅲ~Ⅳ级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对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第一疗程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参见表1,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要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发生了深度骨髓抑制;表1:根据临床试验数据对肝功能受损患者提出的给药剂量建议 aa 上述推荐的剂量是基于无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剂量135mg/m2, 滴注时间大于24小时或175mg/m2, 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对其他剂量调整的治疗方案没有临床数据如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氏肉瘤;b 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的胆红素水平标准有差异,这是由于临床试验设计的差异造成的;c 这是对第1个疗程的剂量建议;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疗程: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配制指导:本品在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应该将本品稀释于%氯化钠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加%氯化钠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林格氏液中,加至最后浓度为~mL;本品溶液的理化性质在环境温度约25℃及室内照明条件下可保持稳定达27小时之久;在注射此类药品前,溶液与容器在可能的条件下都要以肉眼检查是否有颗粒物或色泽变化;在稀释制备时,该溶液可能出现雾状物,这是由于配制的稀释溶剂所致;当此溶液通过连接着一个过滤器μm孔道的静脉滴注管道时,已证明并无明显的效价下降;不提倡将未经稀释的浓缩药液接触用于配制滴注溶液的增塑聚氯乙烯PVC器皿;PVC输液袋或输液器能释放出DEH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为了尽可能使患者少接触增塑剂DEHP,稀释后的溶液应保存在瓶子玻璃瓶、聚丙烯瓶或塑料袋聚丙烯袋、聚烯烃袋中,应当采用不含PVC的输液器,如衬有聚乙烯的输液器给药;本品要通过带有过滤器的输液器给药,过滤器装有微孔膜,微孔的孔径不能超过μm;过滤器的入口和出口都要用短的加膜PVC管,从而避免释放出大量的DEHP;不能用带尖头的装置接触药瓶,因为这些装置可损坏瓶塞,破坏溶液的无菌环境;稳定性:未开封的产品,在其包装上标明的日期内贮藏于室温15℃~30℃且原样封装,均是稳定的;冷藏未开封的本品不产生不良影响;在冷藏条件下本品成分可能发生沉淀,但是当升至室温时轻轻地或不加振摇即重新溶解;在这些条件下,对于本品的质量无影响;如果该溶液变成雾状或见到不可溶性沉淀,则应弃去此药;按所推荐条件配制滴注溶液在平常室温约25℃及照明条件下是稳定的,稳定性达27小时;输液要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据报告,在输注时间比推荐的3小时长时,可能会出现沉淀,但这种报告极少;不要剧烈搅动、震动或摇晃,因可能会产生沉淀;用药前,要先用没有配伍禁忌的稀释液彻底冲洗输液器;四、不良反应下表列出的资料是根据国外10个临床研究中使用紫杉醇制剂单药治疗的812例患者包括493例卵巢癌及319例乳腺癌的资料整理的;275例来自8个Ⅱ期临床试验中,所用的剂量为135~300mg/m2滴注24小时其中有4个研究使用了G-CSF以支持造血功能;301例来自随机的Ⅲ期卵巢癌患者的研究,该药对紫杉醇的两个剂量135或175mg/ m2以及两个给药方法3小时或24小时进行比较;还有236例乳腺癌患者,来自使用紫杉醇135或175mg/ m2给药3小时的一个对比研究;表2: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812例实体瘤患者的不良反应的总结a·骨髓发生率%n=812-中性粒细胞减少<2,000/mm390<500/mm352-白细胞减少<4000/mm390<1000/mm3 17-血小板减少<100,000/mm320<50,000/mm3 7-贫血血红蛋白<11g/dL 78<8g/dL 16-感染 30-出血 14-红细胞输注 25-血小板输注 2·过敏反应b-全部 41-严重的+ 2·心血管-生命体征改变c-心动过缓N=537 3-低血压N=532 12-明显的心血管事件 1·异常ECG-全部病人 23-具有正常基础的病人N=559 14·周围神经病变-任何的症状 60-严重的症状+ 3·肌肉痛/关节痛-任何症状 60-严重症状+ 8·胃肠道-恶心和呕吐 52-腹泻 38-粘膜炎31·脱发87·肝脏具有正常基线值和研究资料的病人-胆红素升高N=765 7-碱性磷酸酶升高N=575 22-ASTSGOT升高N=591 19·注射部位反应13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b 所有的病人都事先预防服药;c 在开始3小时滴注所见的毒性反应中无一种明显地受年龄影响;+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疾病特异性不良反应一线卵巢癌联合方案:对于在一线卵巢癌联合治疗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安全性的1084名患者,表3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所有研究的安全性分析均是基于所有的疗程GOG-111研究为6个疗程,协作组研究多达9个疗程;表3:卵巢癌一线治疗Ⅲ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骨髓过敏反应神经毒性h恶心和呕吐肌痛/关节痛腹泻乏力脱发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b 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c 环磷酰胺C或顺铂c剂量为mg/m2;d Fish精确检验P< ;e 协作组研究中<130,000/mm3;f 协作组研究中<12g/dL;g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h 在GOG-111研究中,神经毒性归入在外周神经疾病中,而在协作组研究中,神经毒性归入在运动神经或感觉神经症状中;+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NC 没有收录;二线卵巢癌治疗:对于卵巢癌紫杉醇单药二线治疗的Ⅲ期研究中的403名患者,下表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 骨髓过敏反应c外周神经疾病粘膜炎b 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c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骨髓抑制与剂量和给药时间相关,其中给药时间影响更突出;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发生HSRs,只出现在1%的患者及%的总疗程中;严重的过敏反应与剂量和给药时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外周神经疾病与剂量密切相关,但与给药时间无关;乳腺癌辅助治疗:对于乳腺癌辅助治疗的Ⅲ期临床研究,下表列出了3121名患者总人群重要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情况,他们用药的安全性与一组325名患者早期人群一同被评估;在研究方案中,此组患者比其他患者监测更严密;表5:乳腺癌辅助治疗Ⅲ期临床研究中严重b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骨髓e过敏反应f心血管事件运动神经毒性感觉神经毒性肌痛/关节痛恶心/呕吐粘膜炎b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c患者接受的AC方案中,环磷酰胺剂量600mg/m2,阿霉素为60mg/m2、75mg/m2、或者90mg/m2预防性用G-CSF支持和环丙沙星,每3周1次,进行4个疗程;d 4个疗程AC以后序贯4个疗程紫杉醇,175 mg/m2,3小时静脉输注,每3周重复;e 本研究中未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f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安全性资料来自于不同的入选人群,因此可能低估了总人群不良事件的实际发生率;然而由于安全性资料是从不同方案统一收集的,因此AC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安全性可以与AC方案单独治疗进行比较;与AC方案单独治疗相比,AC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患者发生更多的Ⅲ/Ⅳ级感觉神经毒性、Ⅲ/Ⅳ级肌痛/关节痛、Ⅲ/Ⅳ级神经痛5%vs1%、Ⅲ/Ⅳ级流感样症状5%vs3%、Ⅲ/Ⅳ级高血糖症3%vs1%;在附加的4个疗程紫杉醇治疗中,两例由于治疗而死亡%;在紫杉醇治疗中,15%的患者发生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5%的患者发生Ⅱ/Ⅲ级的感觉神经毒性,23%的患者发生Ⅱ/Ⅲ级的肌痛,46%的患者发生脱发;与高剂量的阿霉素联合使用时,严重的血液毒性、感染、粘膜炎、心血管事件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会增高;初始化疗失败的乳腺癌:对于在乳腺癌Ⅲ期临床研究中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458名患者而言,下表列出了治疗组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每组均以3小时持续输注;表6:初始化疗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失败的乳腺癌Ⅲ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骨髓过敏反应c外周神经疾病粘膜炎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b 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c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骨髓抑制和外周神经病变均为剂量限制性;135mg/m2剂量时发生一例严重的过敏反应HSR;非小细胞肺癌联合治疗的一线用药:本项研究由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进行,患者随机分为紫杉醇135mg/m2 24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紫杉醇250mg/m2 24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以及G-CSF 支持,或者第1天顺铂75mg/m2继以足叶乙甙100mg/m2第1、2、3天静脉给入对照;表7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 骨髓过敏反应f肌痛/关节痛恶心/呕吐粘膜炎运动神经毒性感觉神经毒性心血管事件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b 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顺铂剂量mg/m2;c 紫杉醇剂量mg/ m2/输注时间小时,G-CSF支持治疗;顺铂剂量mg/ m2;d 足叶乙甙VP剂量mg/ m2,在第1、2、3天静脉给入;顺铂剂量mg/ m2;e P<;f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高剂量组T250/c75的毒性通常比低剂量组T135/c75严重;与顺铂/足叶乙甙组相比,接受低剂量治疗的患者更多发生关节痛/肌痛,以及更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本研究没有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卡波氏肉瘤:接受两个不同剂量紫杉醇单药治疗的85名患者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列于下表中;a骨髓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c心血管外周神经病变肌痛/关节痛胃肠道肾脏肌酐升高因药物毒性而中断治疗b 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c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从表8可以看出,每3周1次135mg/m2的紫杉醇,与每2周1次100mg/m2相比,毒性反应更突出;特别是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76%对35%、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55%对9%、机会性感染76%对35%,在前者的剂量和给药方案时更常见;应该考虑到,由于剂量的增大以及如上所述的造血生长因子的使用,而造成两项研究的差异;也应该注意到在这些研究的85名患者中,26%接受蛋白酶抑制剂联合治疗,但尚未研究蛋白酶抑制剂对紫杉醇代谢的影响;全身各系统的不良反应除非特别提及,下面讨论的是针对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812名实体瘤患者的整体安全性资料;先前未治疗过的卵巢癌或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紫杉醇联合顺铂治疗,或者乳腺癌患者在接受阿霉素/环磷酰胺辅助治疗后接受紫杉醇治疗,发生的毒性更严重、更频繁,并且在这些人群中毒性的发生有临床显着性的差别;在卵巢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以及卡波氏肉瘤的Ⅱ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以表格的形式在上面列出;另外,在上市后的使用中或者在其他临床研究中,也有罕见的不良事件的报道;在接受紫杉醇治疗的卵巢癌、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卡波氏肉瘤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相似,只是在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患者中,造血系统毒性、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的发生更频繁、更严重;这些患者需要一个相对低的剂量强度,并且需要支持治疗;只在卡波氏肉瘤患者中发生或者在这些患者中更严重的不良事件,以及在该人群中有临床显着性差别的不良事件,以下均进行了描述;与有实体瘤的患者相比,卡波氏肉瘤的患者中,肝功能试验指标升高和肾毒性的发生率有升高趋势;造血系统:骨髓抑制是紫杉醇主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重要的造血系统毒性,具有剂量和时间依赖性,通常也可快速恢复;在卵巢癌Ⅲ期二线临床研究中,患者接受紫杉醇3小时输注,135mg/m2剂量组中,14%的患者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500/mm3,而175mg/m2组发生率为27%P=;同样在本研究中,持续24小时输注发生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500细胞/mm3的频率高于3小时输注组;输注时间对骨髓抑制的影响大于剂量;重复使用并不增加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先前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也没有增加;在紫杉醇135mg/m2/24小时联合顺铂治疗卵巢癌的研究中,以环磷酰胺联合顺铂为对照组,紫杉醇联合顺铂组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的发生率高于对照组;紫杉醇联合顺铂组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81%,而环磷酰胺联合顺铂组的发生率为58%,而两组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的发生率分别为15%与4%;在紫杉醇/顺铂组,1074个疗程中的35个3%发生发热,同时均伴有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报道;在针对进展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ECOG研究中,紫杉醇继以顺铂治疗时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74%紫杉醇135mg/m2/24小时后继以顺铂治疗和65%紫杉醇250mg/m2/24小时后继以顺铂和G-CSF治疗,作为对照的顺铂/足叶乙甙组发生率为55%;发热是很常见的占所有治疗疗程中的12%;30%的患者以及9%的疗程中均可发生感染,1%患者的感染是致命的,包括脓毒症、肺炎、腹膜炎;在卵巢癌Ⅲ期二线临床研究中,紫杉醇剂量135mg/m2和175mg/m2持续3小时输注的患者感染的发生率分别为20%和26%;泌尿道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是最常见报道的感染性并发症;在进展期HIV 感染和预后差的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等免疫抑制性患者人群,61%的患者出现至少一次机会性感染;对于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建议使用包括G-CSF在内的支持治疗;见用法用量;血小板减少不常见,而且几乎不严重<50,000个/mm3;治疗中20%的患者至少出现过一次血小板低于100,000个/mm3;7%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在最低点时小于50,000个/mm3;4%的疗程以及14%的患者中报道有出血的发生,但是绝大部分出血是局部的,并且其发生率与紫杉醇的剂量和时间均无相关性;在卵巢癌二线治疗的Ⅲ期临床研究中,10%的患者报道有出血的发生;3小时输注的患者中没有人需要输血小板;在乳腺癌辅助治疗临床研究中,严重的血小板减少和输注血小板的频率随着阿霉素剂量的增加而增多;78%的患者出现贫血血红蛋白小于11g/dL,16%的患者贫血严重血红蛋白小于8g/dL;贫血的发生率与药物剂量和时间之间没有观察到明显相关性;基线血红蛋白水平正常的所有患者中,69%在研究中出现贫血,但是只有7%发生严重贫血;所有患者中有25%,而基线血红蛋白水平正常患者中有12%,需要输注红细胞治疗;也有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报告,但很罕见;过敏反应HSRs:在紫杉醇治疗前所有的患者均预先接受过药物治疗;紫杉醇治疗的剂量和时间均不影响过敏反应的发生和程度;在卵巢癌二线治疗的Ⅲ期临床研究中,与24小时输注相比,3小时输注并不会增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20%的疗程和41%的患者中,发生了过敏反应;在不到2%的患者和1%的疗程中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3个疗程之后就不会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严重的症状通常出现于紫杉醇治疗的头一个小时;在那些严重的过敏反应中,最常见的症状是:呼吸困难、脸红、胸痛、心动过速,还发现有腹痛、四肢疼痛、多汗和高血压,也有患者死亡的报告,但罕见;较轻的过敏反应主要包括脸红28%、皮疹12%、低血压4%、呼吸困难2%、心动过速2%、高血压1%;在整个治疗期,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保持相对稳定;紫杉醇安全性的持续监测还包括偶有发生的与过敏反应有关的寒战、休克和背痛;心血管系统:在输注的头3个小时内,低血压的发生率在所有患者中占12%,在所有疗程中占3%;在输注的头3个小时,心动过缓的发生率在所有患者中占3%,在所有疗程中占1%;在卵巢癌Ⅲ期临床研究中,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均不受剂量和输注时间的影响;这些生命体征的改变通常没有症状,也不需要特殊的治疗或者中断治疗;低血压和心动过缓的发生不受先前蒽环类治疗的影响;大约1%患者的显着的心血管事件可能与紫杉醇单药治疗相关;这些心血管事件包括晕厥、心律失常、高血压、静脉血栓;在紫杉醇175mg/m224小时输注的患者中,有1例发生晕厥并进展为低血压而死亡;心律失常包括无症状的室性心动过速、二联律、需要安装起搏器的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在Ⅲ期临床研究中接受紫杉醇和顺铂联合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显着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为12%~13%;这种心血管事件的显着性增加可能是因为肺癌患者中心血管危险因素的增加所致;在基线时患者就常有心电图异常;心电图异常通常不引起症状,也不是剂量限制性的,不需要干预;在所有患者中23%存在心电图异常;在研究入组前心电图正常的患者中,14%的患者在治疗中会进展为异常心电记录;在心电监测中最常见的是非特异性复极异常、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速、期前收缩;基线心电图正常的患者中,先前使用蒽环类治疗并不影响心电图异常的发生率;心肌梗塞的发生偶有报道;充血性心力衰竭包括心功能障碍和左室射血分数降低或心室功能衰竭的报道一般见于曾用过其他化疗特别是蒽环类药物的正用紫杉醇治疗的患者;紫杉醇安全性的持续监测还包括偶有发生的房颤和室上性心动过速;呼吸系统:紫杉醇安全性的持续监测还包括偶有发生的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肺栓塞;同时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还偶有放射性肺炎的报道;紫杉醇安全性的持续监测还偶有胸腔积液和呼吸衰竭的报告;神经系统:每一项研究报道的资料表明在这些研究中,神经毒性评价各不相同见表2-8;而且,神经系统临床症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受到先前和/或同时接受的神经毒性药物治疗的影响;通常在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患者中,神经系统临床症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所有患者中的60%3%严重,以及先前不存在神经病变的患者中的52%2%严重,发生外周神经病变,但通常都不严重;累积剂量会增加外周神经病变的发生率;感觉异常通常表现为感觉过敏;在第一个疗程后27%的患者发生神经系统症状,34%~51%的患者在第2到第10个疗程中发生神经症状;1%的患者由于外周神经病变而终止紫杉醇治疗;感觉神经症状通常在紫杉醇治疗停止后几个月内好转或缓解;由于先前治疗而导致的神经病变并不是紫杉醇治疗的禁忌症;在协作组发起的卵巢癌一线治疗临床研究中见表3,神经毒性包括运动神经和感觉神经病变;紫杉醇175mg/m2持续3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治疗组,与环磷酰胺联合顺铂治疗组相比,神经毒性,发生率分别为87%21%严重和52%2%严重,同时关节痛/肌肉痛和过敏反应的发生更频繁更严重,另外骨髓抑制似乎较少、较轻;由于在协作组研究的病例报告表中没有收集不良反应的完全缓解的日期,并且只有少数患者有完整的随访材料,所以不能精确确定该研究中Ⅲ级或Ⅳ级的神经毒性的持续时间;在GOG卵巢癌一线治疗的临床研究中,外周神经病变报道为神经毒性;紫杉醇135mg/m2 24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治疗组,与环磷酰胺联合顺铂治疗组相比,神经毒性的发。

紫杉醇(TAX、泰素、特素、紫素)

紫杉醇(TAX、泰素、特素、紫素)

【药物名称】中文通用名称:紫杉醇英文通用名称:Paclitaxel其它名称:安素泰、泰素、特素、紫素、Anzatax、Paclitaxelum、PTX、Taxol【临床应用】主要用于治疗卵巢癌和乳腺癌(经一线化疗或多次化疗失败的卵巢癌;经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经辅助性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对肺癌、食管癌、胃癌、软组织肉瘤、大肠癌、黑色素瘤、头颈部癌、淋巴瘤、脑瘤、精原细胞瘤等也有一定疗效。

【药理】1.药效学本药是从短叶紫杉(Taxus brevis)中提取或半合成的一种抗癌药。

可作用于细胞微管/微管蛋白系统,促进微管蛋白装配成微管,但同时抑制微管的解聚,从而导致微管束的排列异常,形成星状体,使纺锤体失去正常功能,从而导致细胞死亡。

本药还可在缺少鸟苷三磷酸(GTP)与微管相关蛋白(MAP)的条件下,诱导形成无功能的微管。

在体外人瘤株筛选和实验动物中本药对多种肿瘤均有效,属于广谱抗肿瘤药。

对顺铂、多柔比星耐药者,使用本药也有效。

2.药动学本药静脉滴注后,血药峰值浓度(Cmax)为435-802ng/mL,滴注结束6-12小时后,血药浓度仍可达具有细胞毒活性的水平(85ng/mL)。

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9%-98%。

在血浆内消除呈二室模型,平均半衰期α相为0.27小时,β相为6.4小时。

主要在肝脏代谢,经胆汁随粪便排泄,仅有少量(约占给药量的13%)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注意事项】1.禁忌症 (1)对本药过敏者。

(2)孕妇及哺乳妇女。

(3)白细胞计数低于1.5×10×E9/L 的严重骨髓抑制者。

(4)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10×E9/L的艾滋病相关性卡波西肉瘤(Kaposi's肉瘤)患者(国外资料)。

2.慎用 (1)有心脏传导功能异常者。

(2)低血压或心动过缓者(国外资料)。

(3)有周围神经病变者(国外资料)。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心电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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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说明书简要信息:【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法用量】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美国紫杉醇。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意事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应该在有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只有在诊断及治疗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才能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处理。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药效特性与其它配方紫杉醇制剂不同,请勿将本药与其他配方紫杉醇制剂互相替换或混合使用。

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

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髓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

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

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见到220mg/m2.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3。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恢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育龄妇女和接受本药治疗,应建议患者避免怀孕。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禁忌】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性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80338【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生产企业】企业名称:American Pharmaceutical Partners, Inc.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说明书说明书来源:AbraxisBioScience,LLC.[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英文名称:PaclitaxelforInjection(AlbuminBound)商品名称:Abraxane[成分][形状]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规格]100mg[用法用量]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

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降低剂量: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减到220mg/m2。

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2。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恹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物配制和给药注意事项:本品是一种细胞毒类抗癌药物,与其他有潜在毒性的紫杉醇类化合物一样,应小心处理,建议戴手套进行操作。

如皮肤接触到本品(冻干粉或已溶解的悬浮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冲洗。

局部接触后的可能症状包括刺痛、烧灼感和红肿。

如粘膜接触了本品,应用流动水彻底冲洗。

建议在静脉滴注过程中,对注射部位密切观察,警惕任何可能出现的血管渗漏现象。

按照要求,应将滴注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减少与滴注相关的局部反应。

(见注意事项:注射部位反应)预处理:本药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静脉滴注前物配制:本品在分散溶解前是一种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为避免发生错误,在分散溶解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药物配制指导:在无菌操作下,每瓶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分散溶解。

用无菌注射器将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沿瓶内壁缓慢注入,时间不应少于1分钟。

请勿将0.9%氯化钠注射液直接注射到冻干块/粉上以免形成泡沫。

注入完成后,让药瓶静置至少5分钟,以保证冻干块/粉完全浸透。

轻轻地摇动药瓶或缓慢地将药瓶上下倒置至少2分钟,让瓶内所有冻干块/粉完全分散溶解,避免形成泡沫。

如产生泡沫,静止放置15分钟,直到泡沫消退。

分散溶解后瓶内溶液应呈乳白色、无可见微粒的匀质液体。

如能观察到微粒,则应再次轻轻地将药瓶上下倒置,以确保滴注前完全分散溶解,无可见微粒。

如发现沉淀应将药液丢弃。

分散溶解后每毫升悬浮液舍5mg紫杉醇。

准确计算每例患者总给药容积:总给药容积(m1)=总剂量(mg)+5(mg/ml)按计算的给药容积准确抽取所需的悬浮液,注入到新的、无菌聚氯乙烯(PVC)或非PVC输液袋中进行静脉滴注。

丢弃任何未用完的药液。

本品在配制及滴注中不必使用特殊的不含二-(2-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DEHP)的输液装置,不建议在输液管中接装过滤器。

任何经血管使用的药物,在溶液及容器可观察的条件下,使用前都应以肉眼仔细检查溶液中有无可见微粒和颜色改变。

稳定性:本品原包装未开瓶在20℃-30℃温度范围内储存到标签上所注明的日期是稳定的。

冰冻或冷藏都不会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

分散溶解后瓶中悬浮液的稳定性:本品分散溶解后应立刻使用,但如有需要而未能立即使用时,将含悬浮液的药瓶放回原包装中以避免光照并放在2℃-8℃冰箱内,最长可保存8小时。

分散溶解后输液袋中悬浮液的稳定性:按要求配制的悬浮液从药瓶中转移到输液袋后应立即使用。

在室温(20℃-25℃)和室内光照条件下输液袋中悬浮液可保存8小时。

丢弃任何未用完的药液。

[不良反应]在欧美及中国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药或紫杉醇注射液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发生的重要不良事件见表1。

表1每三周给药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的重要不良事件发生率a。

全身各系统出现的不良事件:除特殊指出外,以下讨论均为本药单药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资料。

主要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及严重程度已在表1中列出。

讨论中的某些罕见严重不良事件是引自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资料.因在使用本药时也有可能出现。

血液学:中性粒细胞减少是最重要的血液学毒性,与给药剂量相关,一般很快可恹复正常。

在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给药剂量为260mg/m2,每3周给药一次;紫杉醇注射液组给药剂量为175mg/m2,每3周给药一次。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后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500/mm3(4度减少)发生率为9%,紫杉醇注射液组治疗后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22%。

中国病人本药治疗后及紫杉醇注射液治疗后4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均为7%。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患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治疗后24%患者发生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肺炎是最常见的感染并发症。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后有2%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中国患者本药治疗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发生率<1%。

欧美病人接受本药治疗后出现3度血小板减少者<1%,中国病人出现3度血小板减少者为5%。

欧美病人本药治疗期间有33%出现贫血(血红蛋白<11g/dL),其中1%为严重贫血(血红蛋白<8g/dL)。

中国病人本药治疗期间有71%出现贫血,其中10%为严重贫血。

在临床试验和本药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全血细胞减少罕见。

过敏反应:在欧美病人进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给药当天有患者出现1度或2度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发生率1%),皮肤潮红、低血压、胸痛和心律不齐(发生率均<1%)。

在中国进行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3%病人在本药给药当天出现1度或2度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皮疹。

尚无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药的研究资料。

在上市后安全性资料中,本药严重过敏反应报告罕见。

尚无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过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药的研究资料。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应再使用本药。

心血管系统: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中,5%患者在30分钟给药期间出现血压下降.<1%患者出现心动过缓。

在中国病人中有7%患者在给药过程中出现血压下降,<1%病人出现心动过缓。

这些生命指征的改变通常无症状,既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需要终止治疗。

在欧美病人中,约3%患者出现和本药单药治疗可能相关的严重心血管不良事件,包括胸痛、心脏骤停、室上性心动过速、水肿、血栓、肺血栓栓塞、肺梗塞和高血压。

脑血管意外(中风)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则罕见。

中国患者本药治疗后出现严重心血管事件者<1%。

欧美病人治疗前心电图异常者常见。

治疗期间的心电图异常通常无症状,与给药剂量无关.对治疗无影响。

全部患者中观察到的心电图异常占60%。

治疗前心电图正常的病人中,有35%在治疗期间出现心电图改变。

最常报告的心电图改变为非特异性除极化异常、窦性心动过缓和寞性心动过速。

在本药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罕见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室功能障碍的个例报告,这些病例大部分既往使用过心脏毒性药物,如蒽环类药物,或有基础心脏病史。

呼吸系统: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报告出现呼吸困难者占12%、咳嗽者占7%、发生气胸者罕见(<1%),在中国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本药治疗后有2%病人出现咳嗽或呼吸困难。

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续监测中罕见报告的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肺栓塞,也有可能在使用本药的患者中出现。

接受紫杉醇注射液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放射性肺炎。

本药联合放射治疗的研究尚未进行。

神经系统:神经系统症状出现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受既往是否使用过神经毒性药物或是否与神经毒性药物伴随使用影响。

通常情况下,单用本药治疗的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的频率和严重性有剂量依赖性。

在欧美转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组71%患者出现感觉神经毒性,严重者10%:感觉神经毒性发生率在紫杉醇注射液组为56%,严重者2%。

感觉神经病变的发生频率与累积给药剂量呈正相关。

由于感觉神经毒性而中止治疗的病例占全部患者的3%(7/229)。

在24例(10%)出现3度外周感觉神经毒性患者中,14例在22天(中位数)后症状改善,其中10例患者降低剂量后继续治疗,2例退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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