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
工商打假工作个人总结
工商打假工作个人总结> 打假工作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一名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参与了多起打假行动,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现将个人的总结分享如下。
一、重视线索收集在打假工作中,线索收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环节。
我通过多种渠道获取线索,包括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互联网平台等。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跟进、记录,并迅速展开调查。
对于媒体报道和互联网平台上的信息,要进行筛选、核实,并尽快采取行动。
同时,切勿忽视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线索,往往在其中蕴藏着可疑的犯罪事实。
在打假工作中,“一粒沙可以看出世界”,每一个细小的线索都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案件。
二、加强多部门协作打假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协作,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与工商部门配合紧密的有公安、法院、消防、食药监等部门。
我们在每次行动中都与这些部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共同制定行动方案、交流情报、协助执法等。
多部门协作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长和资源优势;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相互推诿和工作盲区,提高打假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打假工作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极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因此,我们要加强自身的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巧。
为了提高执法能力,我主动参加相关培训班,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同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执法方法。
例如,我在处理侵权案件时,善于运用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手段,追查线索,搜集证据,为后续的立案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完善法律制度工商打假工作的顶层设计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制度。
作为工商执法人员,我们在日常执法中会直接感受到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不足之处。
因此,对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
其次,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证据保全,为打假行动提供充足凭证。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他们通过调查、揭露、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不法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伦理困境。
本文将从职业打假人的道德责任、信息真实性和侵犯个人隐私三个方面来进行浅析。
作为职业打假人,他们应该对社会负有一定的道德责任。
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可能会面临一些道德困境。
在揭露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如果职业打假人过度渲染事实,夸大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了品牌的损害,那么他们就是站在了错的一方。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时候,应该注重客观公正,把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对品牌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职业打假人在收集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也可能面临信息真实性的伦理困境。
打假是一项涉及到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的职业,职业打假人需要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可靠的信息来支持自己的判断和定位。
在现实生活中,打假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信息不全、不准确、甚至夸大其词的情况。
职业打假人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可能会选择发布一些尚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者夸大商品质量问题的程度。
这样一来,就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同时也可能侵犯到商家的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人在收集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应该谨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的伦理困境。
打假需要对所调查对象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可能会涉及到拍摄、录音等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虽然这样做确实可以获取一些有力的证据,但也可能造成被调查对象的人格尊严的受损。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尊重个人隐私,确保调查行为的合法合规,避免给被调查对象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伦理困境。
他们应该注重客观公正,把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对品牌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
对付职业打假人的三个办法第一步:工商开始和你面对面,你要给工商材料,这时候你拖着不给,打假人会催促工商,工商又来催你,你就不给搪塞,这样过了3个月,部分打假人就放弃了。
第二步:如果打假人等不下去投诉工商,工商就会给你期限,你肯定是拿不出证据,这时候你就认栽,这时候工商给你开发单,你要求复议。
第三步:要求复议是90天内,你就可以拖,到时间了,工商催你,你说你在准备材料,然后拖个3-6个月,有一部分打假人又放弃了。
第四步:复议完了,你肯定又又认栽,然后你要求刑侦诉讼,这个时间是30-90天不等,等到最后期限要求诉讼,去法院叫50元诉讼,可以取证3个月。
一般法院对这个无厘头诉讼是不理的,你可以拖着。
第五步:因为你诉讼了,工商是免责的,打假人告不了工商。
法院一直压着案子,最后大多是不了了之。
第六步:也有几率取证,又3个月开庭,然后判你挂,3个月,你要求2审,然后1234重复。
总结:要记住,这期间你是和工商诉讼,不是和打假人,你认罚没事,工商会出公示。
而且这个时间过去都1-2年了,打假人早忘记你了。
就算没忘记,也没精力和你周旋了。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致力于揭露、打击和打假的一群人。
他们以揭示商品质量问题、消费欺诈、侵权行为等为己任,通过调查、取证、报道等手段,将违法、不合规等行为曝光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常常面临伦理困境,该如何平衡其中的利益冲突成为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探讨其中的原因以及可能的应对措施。
职业打假人常常被厂商、商家、政府等不法实体诬告、威胁、起诉,甚至遭到暴力伤害。
这是因为打假行动常常涉及到重要的利益关系,相关方往往维护自身利益的对打假人产生负面的情绪。
打假人必须在追求真相和公正的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名誉,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
职业打假人还常常面临信息的获取和使用的伦理问题。
为了揭示真相,他们往往需要进行潜入调查、监视取证、利用隐私信息等行为。
这些行为本身可能涉及到违反他人隐私、不当利用信息的问题,容易引发道义上的质疑和批评。
在使用信息的过程中,打假人也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对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做出不当的判断和发布。
职业打假人在揭发问题的方式和手段选择上也面临伦理困境。
在追求真相和公众利益的他们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和不当方式,否则可能自身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牵连到他人。
在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打假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权益,并在追踪报道时区分事实和猜测,不做不实报道和捏造事实。
面对这些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可能的应对措施。
他们可以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知识和技能水平以应对威胁和暴力的可能。
在遭受攻击和纠纷时,打假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和声誉。
打假人在信息获取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和伦理准则。
他们可以主动了解和学习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在引用隐私和个人信息时,打假人应尽量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切勿滥用他人个人信息。
打假人还可以加强社会合作与监督。
通过与相关部门、媒体、公众等进行合作,打假人可以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打假工作。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专门从事打假工作的人员,他们扮演着揭露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侵权行为的重要角色。
职业打假人在执行任务时可能面临一系列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需要依靠举报来获取线索和证据,但在取证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一些不按法律规定的手段,如伪装、偷窃或收集个人隐私等行为。
这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打假人需要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职业打假人必须在与侵权者交涉时保持中立和公正。
他们需要在揭露真相的不得干预司法程序,不能通过滥用权利、暴力威胁等方式对待侵权者。
保持公正对待侵权者是职业打假人首要考虑的伦理原则之一。
职业打假人在行动中可能会涉及到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
他们与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企业和政府等相关方都有着不同的关系和利益。
职业打假人需要在伦理上平衡各方利益,并避免受到某些利益方的操纵或滥用。
职业打假人还需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由于打假工作的高风险和高压力,有些打假人可能在信息获取或报道时陷入主观臆断或误导公众的情况。
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在道德上受到质疑,还有可能给职业打假人本身以及整个行业带来信任危机。
职业打假人需要考虑自身的职业道德。
他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的行为,以保持职业的良好形象和调查的可靠性。
职业打假人还需要关注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保护公众利益。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的伦理困境,如合法手段的选择、公正和中立的维护、利益冲突的平衡、信息的真实性和道德的考量等。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困境,职业打假人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伦理意识,并在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以真实、公正、客观的态度行使自己的职责。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专门从事打假工作的人员,他们通过调查、收集证据和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往往会面临着一系列伦理困境,这些困境涉及到权利、责任、公平和正义等多方面的考量。
本文将从伦理角度出发,对职业打假人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浅析。
职业打假人还可能面临公平与正义的伦理困境。
在打假过程中,职业打假人需要对待所有的假冒伪劣产品一视同仁,不能因个人好恶或其他因素而对某些产品采取偏袒或歧视的态度。
他们也需要考虑到对被揭露的企业的公平对待,不能因为单方面的调查结果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职业打假人在处理这些情况时,需要做到公平、客观、公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正义的原则。
职业打假人还可能面对最大善与最小恶的伦理困境。
在打假过程中,有时候职业打假人可能需要需要在道德与人性的考量之间权衡,有时需要作出让人痛苦的决定。
可能会因揭露某个企业的不法行为而导致该企业大量员工失业,这就需要职业打假人在做出决策时,需要尽量减少对其他人的伤害和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职业打假人还可能面对自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伦理困境。
在打假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可能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比如收受他人的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行为。
职业打假人的工作本质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因此他们必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背职业道德和伦理原则。
在面临种种伦理困境时,职业打假人需要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念,坚守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他们在打假过程中,需要做到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规范,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行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他们也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以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和职业能力。
职业打假人在打假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各种伦理困境,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权衡利益,保持道德操守,做出符合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要求的决策。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专门从事打假活动的人员,他们主要负责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虽然职业打假人的工作被认为是一种正义行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他们也面临着一些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往往要面对法律风险。
他们所从事的打假活动通常要进入一些灰色地带,有时甚至是非法的行为。
打假人在调查、收集证据、曝光等过程中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如果他们没有合法的证据或者合法的渠道,就擅自曝光他人的违法行为,就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职业打假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合法合规。
职业打假人的行动往往带有主观性和情绪因素。
打假活动容易受到个人认知、主观判断和个人情感的影响。
有时候,打假人可能会根据自己的认知和主观感受,对某些产品或者企业进行打假。
而这种个人主观性会影响他们对事实的判断和处理方式,可能会对被打假方造成不公平的冤枉和损害。
职业打假人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打假行为,确保不冤枉无辜,并尽量避免个人情感对判断的干扰。
职业打假人往往面临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在打假活动中,获取真实和准确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他们会面临信息不足、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等问题。
虽然打假人可以从多个渠道获取信息,但是无法保证每一条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
如果他们凭借虚假或者不完全准确的信息进行打假,就可能误伤无辜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后果。
职业打假人必须具备严谨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可能会引发道德边界的问题。
打假活动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平,但其中的行为方式和对待被打假方的态度也是值得思考的。
有时候,打假人可能会采用过度激烈的方式,例如恶意攻击、人身攻击、造谣等手段。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打假的初衷,也容易引发社会的舆论反弹,进而影响公信力。
职业打假人应该在行动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坚守道德底线,以维护打假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专门从事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业人员,他们通过调查、取证和举报等方式揭露和打击假货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行为。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伦理困境,这是由于打假行为涉及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和方法不当等问题所导致的。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之一是利益冲突。
打假行为往往涉及到各种利益相关方,包括品牌企业、消费者、打假机构等。
职业打假人在采取行动之前需要考虑各方的利益,并进行权衡。
在揭露假冒商品的可能会对品牌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导致企业倒闭,从而使其员工失去工作。
如果职业打假人不采取行动,消费者将会受到损害,因为他们购买到的是劣质产品,可能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职业打假人需要面临如何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尽量减少对品牌企业的伤害的困境。
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之二是信息不对称。
在打假的过程中,职业打假人通常需要进行调查取证,获取假货生产、流通和销售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揭露和打击。
往往存在信息来源不足或信息非常敏感的情况。
职业打假人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贿赂、窃取等,来获取相关信息。
这种行为违反了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给职业打假人带来了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获取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也是一个问题。
职业打假人需要针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和鉴别,以确保揭露和打击的是真正的假货,而不是误判或冤假错案。
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之三是方法不当。
在揭露和打击假货的过程中,职业打假人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行动。
职业打假人有时可能为了追求效果而采取过激或不当的行为方式。
他们可能通过诋毁品牌形象、煽动群众情绪等方式来实施打假行动,导致品牌企业声誉受损、员工安全受到威胁甚至被迫离职。
这些不当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原则,也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给职业打假人带来舆论压力和法律风险。
为了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解决。
关于工商部门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一些思考
关于工商部门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一些思考关于工商部门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一些思考.谭光灿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的申诉举报或查处假冒商品等案件中,时常有职业打假人的申诉举报,职业打假人的这些申诉举报,给工商执法人员提出了很多思考,执法人员如何对待?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申诉举报?应引起基层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对职业打假人的认识什么才是职业打假人?如何正确认识他们?有人说他们是知假买假,有人说他们是以赢利为目的,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敲诈。
对职业打假人的认识,笔者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职业打假人应属于一般消费者。
他首先是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商品,然后才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存在缺陷、是问题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再向工商等部门申诉举报,最终依据《消法》等有关规定获得赔偿。
他应属于普通消费者的范畴,假如在某商场等购买不到缺陷商品、问题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时,他也就是一名闲逛商场的普通消费者而已。
第二种观点:职业打假人应属于一种特殊的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没有政府拨款,没有办案经费,一切费用都要靠自己想办法解决,必须要通过正当、合法的索赔来支撑打假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实现自身发展。
因此,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买假是手段,是打假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或者必要的形式,目的为了保存实物证据,为索赔或者诉讼打好物质基础,最终实现打假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在购买缺陷商品、问题商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时就已经先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他就是一名消费者,之所以称之为“特殊消费者”,就是因为他有可能长期实施这种“以买假为生、以打假为目的、兼顾社会道义和自身发展”行为,他有更大、更多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他不是为了简单的购买商品而购买商品,不是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性、日常性消费。
第三种观点:职业打假人是一个“钻空子挑毛病伺机渔利”的群体。
社会上给予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有的消费者把他们当作是“英雄”,但也有人认为他们就是“钻空子挑毛病伺机渔利”的一个群体,借此为己谋利。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确立了新维权理念,拓宽了消费者维权途径,但随着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实施,也催生出“职业打假人”,即以索赔为目的,通过投诉举报或诉讼假冒伪劣产品,获取赔偿金的新型职业。
随着职业打假人群体的不断增加,其打假目的已经从单纯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变成了谋求利益,这种打假行为逐渐形成了分工严密的灰色产业链、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一、“职业打假人”表现形式。
(一)疑假买假型。
即主动在市场中购买疑似假冒伪劣产品,验证确为假冒伪劣产品后,通过投诉、诉讼等手段索赔。
(二)知“假”买假型。
主要集中在传统肉制品、腌菜类、农产品等食品方面,通过找寻标签信息不完整或瑕疵问题产品,购买后随即以此为证据向商家索赔。
(三)造假买假型。
这类性质较为恶劣,通常以人为藏匿、损坏商品导致过期变质后,再购买问题产品向商家索赔。
或以边制假售假边打假形式,产销一条龙,牟取非法利益。
二、“职业打假人”造成的问题。
(一)监管履职难度大。
职业打假的恶意举报,牵制执法部门的精力,浪费行政资源,而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造假维权所要付出的成本极低。
由于现行法律并无“打假人”的规定,“打假人”与“消费者”也并无明确的界限,是否“为生活需要”也很难区分。
所以只要是购买问题产品的索赔请求,都要按照处理投诉的程序处理。
对于基层执法机构而言,本身的人手就非常紧缺,但是这些冲着利益而来的打假者却占据了他们相当多的调解精力,如果你们不帮助他们调解,他们还会到处投诉执法部门不作为,无形当中将执法部门变成了他们敛财的工具。
很多商家因为监控设备不够,而常常“被赔偿”。
在部分行业对职业打假人赔偿甚至出现了行业潜规则。
(二)形成灰色产业链。
职业打假的动机并非为了去伪存真,净化市场,而是利用产品的标签、说明、宣传用语瑕疵等投入少、产出高的细小问题,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
更有甚者针对某产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产品以图再次获利。
要否限制“职业打假人”
时事Politics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共有70条规定,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了较多关注和讨论。
当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保护。
通常,“疑假买假或知假买假,而后进行索赔,获得赔偿”这样的行为被算作是“职业打假”。
多数情况,“职业打假人”还可能是经常性地这样做。
而围绕“职业打假”的争论也一直存在。
那么,相关行为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对于“职业打假”行为,有人说,这些人知假买假,还要索赔,是敲诈勒索:“明知假货,到商家要求赔偿,如果每一项都由公民执行,这社会不就乱套了吗?”也有人表示,“目的不纯,这就不是对消费者负责任”。
争议焦点1. “职业打假”算不算消费者职业打假人始于1994年颁布的《消法》,法律首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即“退一赔一”。
这条规定催生了一批职业打假人,其中最知名的就是王海。
对此,王海认为,不应把敲诈等违法行为和“疑假买假”的“职业打假”混淆:据说是有一些人采取调包的方式,去诈骗经营者,或者说是以其他的方式对商家进行敲诈。
这个和打假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那么如果真正的“职业打假”、民间打假,你即便索取巨额赔偿也不构成犯罪,因为它是你的民事权利。
针对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的规定,王海认为,这个规定很让人吃惊,因为只要不是用于生产经营,都是消费者。
以营利为目的指的是生产经营产生的收入,知假买假也好,或者民间打假也好,索赔索取的是惩罚性赔偿,不是属于经营收入,也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的这个“利”,它的性质是一个民事赔偿。
王海表示,已经通过网络提交了相关意见:“我们已经申请政府积极公开,我们要求公开判断的标准,怎么判断它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提交了建议:让生产经营者也应该可以直接索取惩罚性赔偿,加入到打假的队伍来,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职业打假人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职业打假人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职业打假人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很多的职业打假人,他们打假的范围和规模增长趋势非常迅速,给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那么在新的国内形势下,怎样应对职业打假人?怎样既保护普通群众正当维护自身权益,又有效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这是摆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请各位同行指正。
一、职业打假人的认定要解决职业打假人问题,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职业打假人,通过我们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符合以下大多数条目或全部条目的,就是职业打假人。
1、声称追求法律正义和打击不法商户,但以赢利为目的自然人或团体,并不要求是否实现法律正义和打击不法商户;2、通过(或声称)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的形式向商户施压,在获利后立即撤稍投诉和举报;3、以要求复议、行政诉讼、处罚信息公开和对执法人员追责等形式向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施加压力,获利后则放弃上述诉求;4、依靠执法部门查处(或将要查处)的压力,压迫企业向其支付多倍购货款或远高于购货款的赔偿;5、多次以上述同样的模式获利,并以此作为工作,将以此获利作为生活费用的重要来源。
综上所述,我们对职业打假人的认定,是根据其行为来定论,而不是根据其目的来定论,一是因为打假的目的很难迅速明确确定,二是因为现代社会网络资源丰富,职业打假人无法掩盖其之前的多次打假行为,有利于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鉴定。
二、职业打假人带来的法律和社会问题1、涉嫌讹诈。
职业打假依靠掌握了企业在经营中的瑕疵,夸大企业违法行为的后果,威胁企业如果不给予高额赔偿就将予以举报。
在笔者处理的一个举报中,打假人向商户网购了一个相框,售价5元,运费6.35元,但该商户因事早已不再经营网店,在打假人向其索赔时,商户对他的赔偿从1000元提到5000元,以换取他的撤销举报,打假人却提出索赔10000元才予收撤销。
在我们的了解中,职业打假人的索赔金额远远高于交易金额,我们认为已经涉嫌讹诈。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类特殊职业人群,他们通过调查、获取证据等手段揭露、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常常面临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常常需要使用隐秘手段,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
他们可能需要进行偷拍、偷录等活动,这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的问题。
虽然现代社会有一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对此进行约束,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职业打假人可能会面临是否违反规定来获取更多证据的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打假人需要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尊重他人隐私之间做出抉择。
职业打假人在揭露违法行为时,常常会陷入利益冲突的境地。
他们可能会面临来自多个方面的压力,例如被打假对象的威胁、利益相关者的贿赂等。
在这种情况下,职业打假人需要审慎权衡各种因素,保持自己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
职业打假人在信息公开和传播过程中也会遇到伦理困境。
他们为了公开违法行为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可能会泄露一些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
在这种情况下,打假人需要在信息公开和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害和后果。
针对以上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应该秉持一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职业打假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以违法手段获取证据,不侵犯他人隐私。
他们应该依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和职责,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职业打假人应该保持中立和公正,不被个人利益和外界压力左右。
他们应该客观公正地评估各方利益,避免利益冲突和权衡失衡。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常常面临伦理困境,例如使用隐秘手段、利益冲突、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等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困境,他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持中立和公正,寻求信息公开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揭发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职业人士。
打假人通常通过调查研究、搜集证据,向消费者揭露伪劣产品的真相,并协助相关机构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
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常常面临诸多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往往会遭遇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伪劣产品成本低廉,由于宣传手段高超或遮掩手段精湛,常常令普通消费者难以识别真假。
相反,职业打假人由于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调查手段,能够更容易发现这些伪劣产品的存在。
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导致职业打假人在公众面前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引发公众对其主观判断的质疑。
职业打假人在揭露伪劣产品时往往会遭受打假风险。
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往往利益巨大,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他们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妨碍职业打假人的工作。
这包括采取法律诉讼、网络攻击等方式对打假人进行打击,甚至威胁个人安全。
由于职业打假人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他们在揭露伪劣产品时常常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压力,这给他们带来了较大的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在进行调查和揭露伪劣产品时往往面临利益冲突的困境。
虽然为消费者揭露伪劣产品是职业打假人的首要任务,但他们也会面临各种外部压力和利益诱惑。
一些企业或组织可能会通过资助打假团队来推广其产品,而打假人也需要维持自身团队的运作和维持生计。
这样的利益冲突可能会影响职业打假人的调查公正性和客观性,危及其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
职业打假人还会面临道德矛盾和道义沉重的困境。
一方面,他们为揭示真相、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奋斗,承担着社会责任和使命感;他们也会因为经济利益、名誉和网络声誉等因素而陷入道德困境。
在追求真相和惩治罪恶的职业打假人需要时刻审视自身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和道义规范,避免过度侵犯他人权益,同时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个人利益。
职业打假人在执行任务时面临诸多伦理困境,包括信息不对称、打假风险、利益冲突和道德困境等。
为了解决这些困境,需要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和支持,同时也需要职业打假人加强自身的伦理教育和道德自律,以确保其行为和决策的公正性和正当性。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
浅析职业打假人的伦理困境职业打假人是从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职业的人员,他们通过调查、举报以及采取法律手段等途径,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传播行为。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常常会面临伦理困境。
职业打假人在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必须搜集大量的证据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侦查和打击。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
他们可能需要对涉嫌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进行突击检查或秘密摄影取证,这可能会侵犯到商家的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人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如生产商、商家以及消费者等,他们的利益可能会相互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职业打假人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确保他们的行为是公正、合法和正当的。
职业打假人还可能面临道德债务的挑战。
毕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实际的工作中,职业打假人往往需要经历长时间的调查和侦查,其中可能需要深入接触到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
在这个过程中,职业打假人会面临道德困境,即是否要与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某种形式的合作,以获取更多的信息或证据。
这种合作的方式可能违背了职业打假人的职业道德要求,也可能让打假人在道德上产生负累。
职业打假人在揭露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也面临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挑战。
很多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包括威胁、恐吓甚至暴力行为。
职业打假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需要面对这些潜在的危险和困难,这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职业打假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面临着伦理困境。
他们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尽量避免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他们需要面对道德债务的考验,在获取信息和证据的过程中需要权衡个人和职业道德的利益;最重要的是,他们需要面对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挑战,在危险的环境中履行职责。
职业打假人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应对伦理困境,履行好他们的职责。
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
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推荐文章农资打假会议讲话热度:高一政治必修二重难点归纳热度:九年级政治重点难点热度:试论医院审计难点与解决方案热度:企业秘书工作的难点分析热度:"职业打假人"本身的打假技能、手段以及对消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也随着15年的成长变得更加纯熟。
下面店铺就为大家解开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希望能帮到你。
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的申诉举报或查处假冒商品等案件中,时常有职业打假人的申诉举报,职业打假人的这些申诉举例如职业打假人,他们对新广告法滚瓜烂熟,每天在淘宝等电商平台寻找各种违反广告法的商家,然后进行投诉讹诈。
有人说他们是知假买假,有人说他们是以赢利为目的,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敲诈。
对职业打假人的认识今天开淘小编总接下来的八种应对打假的方法。
因为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处理的次数多,对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分享。
各地工商可能要求不同,仅做参考。
工商投诉他们只要接到,是必须处理,处理完结和他们考核挂钩。
各地企业都是创造就业和税收的,工商部门不会刻意难为商家,大家只要配合他们做相应资料就可以了,他们只要考核结果,具体你提供给他们的资料是不是假的,他们很少核实,只要有就行。
遇到工商投诉,只要是确实成立的,第一时间联系投诉方和解。
三五百块钱肯定要花的,其他的就是走工商流程了。
1、极限词这个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
这个只要投诉就是20万,20万最低罚款额。
他们遇到不能不处罚,但可以按最低处罚。
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和解,出和解协议。
这个方面我们遇到过一次,和解书给到工商,工商部门压着不罚款。
2、价格欺诈这个上次在群里分享过。
大家只要在详情页内有价格说明,或者有专柜价/吊牌价/厂家指导价等任何一个就可以了。
详情页内有价格的,打假人基本不会碰的,得不偿失。
如果页面促销,预告活动几月几号是什么价格,当天必须是,如果不是被投诉也是一样价格欺诈。
3、三无产品如果确实是三无产品,联系对方出和解书。
工商部门可糊弄普通消费者,碰到职业打假人只能依法办案
工商部门可糊弄普通消费者,碰到职业打假人只能依法办案(原文标题:国家政府机关岂能成为职业打假团伙所利用的工具)近几个月以来,一些“职业打假者”,经常流窜焦作、洛阳、晋城等地,他们打着打假的旗号,做着谋取暴利的勾当,专程去购买那些标签不规范的商品或过期食品,然后找供应商或商场要求10倍或几十倍赔偿,他们往往买了几元钱的商品,要求赔偿几十元或几百元,如果商场或供应商不同意赔偿,他们就会投诉到工商局,然后再进行敲诈、勒索商场或供应商,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他们频繁投诉,又频繁撤诉,就是利用投诉之后,敲诈、勒索供应商或商场,得到目的后又迅速撤诉。
有些药食两用的食品,如果在功能上有治疗疾病的字眼,他们甚至漫天要价,要求赔偿20000元或30000元,他们这些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以净化市场为目的,他们就是以打假为生,以打假来敲诈、勒索。
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焦作市工商局解放分局组织召开的“如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杜绝不规范商品或过期食品进入商场”的专项会议,在解放分局二楼会议室拉开帷幕,会议由解放分局消保股股长古俊建主持,12315指挥中心段伟玲主任做了情况介绍,解放分局蒋文豪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与会的人员有解放区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大药房的负责人和焦作在线、鲜橙论坛、微电影等媒体人士,大家对职业打假团伙的敲诈、勒索深恶痛绝。
会上,就如何应对职业打假,如何走出不被职业打假牵着鼻子走的怪圈圈,大家各抒己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工商部门应对职业打假人存在的难点一是法律掌握的差异导致应对难。
多数职业打假人熟知法律法规,对程序及规则的应用能力强,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搜集证据。
而我们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存在应对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掌握不全等问题,容易在面对职业打假举报投诉时,仓促上场,出现手忙脚乱甚至手足无措的局面。
二是履职风险的压力导致调解难。
职业打假人在借助工商部门进行“过度维权”的同时也将诸多风险转嫁到工商部门身上。
【分析】“职业打假”存在的乱象及规制建议
【分析】“职业打假”存在的乱象及规制建议近年来,不少媒体对职业打假的新趋势予以关注,指出职业打假走到今天已经逐渐变味,由最初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逐渐变为通过抠字眼、钻法律漏洞牟利。
网上出现了不少收费教授通过打假赚钱的组织,职业打假成为一个产业。
他们到底是英雄,还是刁民?知假买假者的身份还是消费者吗?各界人士这些问题常年来争论不已,今后还将继续争论下去。
但职业打假的乱象客观存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经常与职业打假人“短兵相接”,更需要思考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处理好这一问题。
当前“职业打假”乱象表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及生产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上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知假买假”受到法律保护,自王海以来的职业打假人群体可说是越来越庞大。
但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群体良莠不齐,“职业打假”乱象越发严重,突出表现为:(一)死盯标签等枝节问题。
很多职业打假人囿于其自身识假打假能力、成本考量等因素,针对商品内在质量、假冒注册商标打假的较少,更多的是死盯各类产品尤其是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
如,错误标注过期的执行标准代号或许可证编号、标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不规范、食品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存在修约间隔错误、标注的营养声称不符合要求、标签标注内容含绝对化用语或易引人误解用语等。
(二)反复纠缠执法机关和复议机关。
基于打假成本和获利成功率考量,很多职业打假人是借助工商、质检、食药等市场监管机关“打假”。
尤其是工商机关在省以下条管期间,行政执法程序更为规范、更为严格,并有专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和调解查处流程,更成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首选。
很多职业打假人“抱团打假”、分工合作,集中到某一县区进超市、商场选购他们认为存在问题的商品,固定证据并回到其“大本营”后,集中或分步骤地向商品购买地的县级甚至设区市级以上工商等市场监管机关邮寄投诉举报信件,提出退赔及加倍赔偿要求,要求对其退赔诉求组织行政调解(甚至指令要求以电话方式组织调解),要求查处涉案商品的销售商甚至生产厂家,要求给予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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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商对职业打假人的难点
因为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处理的次数多,对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分享。
各地工商可能要求不同,仅做参考。
工商投诉他们只要接到,是必须处理,处理完结和他们考核挂钩。
各地企业都是创造就业和税收的,工商部门不会刻意难为商家,大
家只要配合他们做相应资料就可以了,他们只要考核结果,具体你
提供给他们的资料是不是假的,他们很少核实,只要有就行。
遇到工商投诉,只要是确实成立的,第一时间联系投诉方和解。
三五百块钱肯定要花的,其他的就是走工商流程了。
1、极限词
这个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
这个只要投诉就是20万,20万最低
罚款额。
他们遇到不能不处罚,但可以按最低处罚。
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和解,出和解协议。
这个方面我们遇到过一次,和解书给到工商,工商部门压着不罚款。
2、价格欺诈
这个上次在群里分享过。
大家只要在详情页内有价格说明,或者有专柜价/吊牌价/厂家指导价等任何一个就可以了。
详情页内有价
格的,打假人基本不会碰的,得不偿失。
如果页面促销,预告活动几月几号是什么价格,当天必须是,如果不是被投诉也是一样价格欺诈。
3、三无产品
如果确实是三无产品,联系对方出和解书。
如果证明不是三无产品,请提供投诉日期前的进货发票。
相信很多商家都提供不出来的。
无论“职业打假人”的动机如何,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改变着消费市场格局,同时对我
国产品质量、消费领域的立法、执法也起到了弥足珍贵的完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许多帮助,消费
者可以查询举报后查处的结果。
赵建磊说,去年,他诉“可口可乐”、“王老吉”进行欺诈性销售的官司,若放在几年前“是不会
打赢的”。
“职业打假人”本身的打假技能、手段以及对消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也随着15年的成长变得更加纯熟。
但“职业打假人”不愿意看到的是,纵然我国消费领域的相关法律已经日趋完善,但暴露出的问题也日渐增多,法制环境依然差强
人意。
在维权过程中,经常遇到法规“打架”的情形。
不同行政部门的行政规章存在冲突,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比如,很多食品标签上描
述了保健功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借
助成分明示或暗示保健作用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包装也算广告的形
式之一。
但在质监系统关于食品标签的强制标准中,则可以允许介
绍成分的功能,而这些描述功能的文字往往就是在宣传食品的保健
作用。
也就是说,同一个标签,按照一个标准是合法的,但按照另
一个文件就不合法。
产品的“三包条例”看似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但实际上却是“立法的倒退”,“因为‘三包条例’不少是各个行业组织起草的,而背后则是行业的经营者出钱资助起草,其中埋下一些对消费者不
利的条款,实际上是在误导欺骗消费者”。
职业打假走到今天已经逐渐变味,由最开始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逐渐变为通过抠字眼,钻法律漏洞牟利。
网络上越来越多的收费教
授打假技术,层层紧密的组织关系使得职业打假成为了一个灰色产业。
甚至有人直言不讳的说打假就是为了赚钱。
购假之后,50%以上的“职业打假人”都会与商家“私了解决。
剩下的会去工商举报,或到法院起诉。
在北京,每年的诉讼就有三
十多起,但有很多都不是用“职业打假人”自己的名字起诉的。
客
观上说,也只有赔钱才能触动商家的利益,促使他们把问题改正。
而那些屡教不改的企业更是他所打击的目标。
“职业打假”也确实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
谢先生说,他一年的打假收益扣除成本至少也在五六万元。
而据记者了解,有些甚至更高,可以用“可观”来形容。
商家:“他们是在借机敲诈”
对于商家来说,这些“职业打假人”令他们感到头疼。
北京某著名购物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人在购买问题商品后,一
般都先给商场打电话要求“私了”。
“其实就是为了要钱。
”
要求“私了”时,这些人往往会开出高于商品价格几倍的索赔额,有时还会抛出“让媒体曝光”、“诉诸法律影响不好”等带有威胁
性的语言。
而出于商业声誉考虑,如果商品真的存在瑕疵,商场也
不愿意闹到法院,通常都会选择“私了”。
“他们就是在借机敲诈,而且是以此为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