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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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和加强项目服务的意见起草说明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和加强项目服务的意见起草说明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和加强项目服务的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一、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投资,规范项目准入程序,近年来,区管委会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投资项目准入的意见》(湛开办(2018)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意见》(湛开办规(2020)2号)等系列文件。

这些文件作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完善了招商选资机制,引入专家或协会论证评审机制,促进了项目准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湛江经开区202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意见》(湛开办规(2020)2号)于2023年12月22日至U期。

为做好招商项目准入衔接,进一步规范项目准入流程,在项目服务、事项审批方面提高效率,引入督办机制,优先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和土地的集约高效使用,需要对我区招商项目准入和服务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二、起草过程本意见的起草,主要是结合招商项目准入以及推进落地开工过程中企业反映较多的的堵点、难点问题,由区投促小组在原意见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研究梳理,着重在部门联动协调、项目并联审批、全程代办方面进行加强,并按照规定完成以下程序:(一)参考相关文件。

本意见主要参考了《湛江市工业园区产业招商准入标准(试行)》、《湛江市工业项目“全程代办”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做好湛江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招商引资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度(试行)》、《湛江经开区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等文件,结合经开区招商实际情况,进行吸收完善。

(二)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2023年11月13日就该意见第一次征求了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2023年12月13日,第二次征求了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就相关建议进行了积极采纳。

目前文件已根据第二次征求意见的收集意见修改完毕。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从统筹城乡发展,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出发,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

当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央就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确定申报用地规模从近两年已批准的城市用地实施情况看,一些省份组织实施用地进展缓慢,许多城市供地不及时,存在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现象。

对此,应严肃对待,认真清理,在消化存量用地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实际建设能力,确定申报用地规模。

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突破预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全面考虑市域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特别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防止土地利用计划过度向中心城市倾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规定,各省(区、市)申报2009年城市建设用地时,须报告此前批准的城市用地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和供地情况。

为促进存量土地利用,凡2007年批准的城市用地尚未完成省级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除特殊情况外,该城市不应申报2009年用地;2008年批准用地实施缓慢的城市,2009年申报用地规模相应减少。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洛政[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洛政〔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载体和抓手,是一项需要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来抓紧抓好的全局性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试行)》,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试行)(市发改委2009年4月5日)重点项目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起战略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对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搞好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现就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项目遴选机制,确保重点项目质量1.项目遴选的总体要求: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能有效改善薄弱环节,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引领与支撑作用。

2.项目遴选的主要范围:重点项目按省、市两个层级进行遴选。

省级重点项目指按照国家、省布局安排在我市境内实施的重点项目和我市申报并获得省确认的省重点项目。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宝府办[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09〕1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监察局拟订的《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应对当前挑战,落实区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确保全区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区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素质转作风,提质提效促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为宝山经济继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是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干部作风求真务实,机关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企业,做到主动服务、跨前服务。

三是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务运行协调规范,各项政令畅通落实,审批、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三、主要任务(一)充分发动,营造氛围。

召开全区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大会,具体部署今年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近年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主动应对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用地审查报批效率,有力保障了经济建设发展用地需要,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结构调整压力凸显,双保难度加大。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增强用地保障能力。

现通知如下:一、部省联动,强化各级职责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从建设单位向县(市)提出用地申请,到逐级审查上报,涉及层级多,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较强的工作。

做好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需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主动作为,部省联动,提升用地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8号)中明确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好实质性审查职责,对审查内容和意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部重点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核性审查,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核实。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用地审查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将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确保职责履行到位。

二、优化程序,简化报件(一)改进用地审查要求。

一是优化用地审查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部第42号令)规定,对于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备案类建设项目,在项目用地预审环节审核涉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内容,用地报批时不再重复审查;对于其他审批与核准类建设项目,在项目用地预审环节不审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内容,但在预审复函中要求建设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于项目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要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在用地报批时由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备案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审核把关。

国发2014-14号

国发2014-14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

1.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壁垒逐步消除。

2.政策环境更加优化。

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财税、土地、职工安置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兼并重组融资难、负担重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兼并重组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3.企业兼并重组取得新成效。

兼并重组活动日趋活跃,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焕发活力,有的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过剩产能得到化解,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基本原则。

1.尊重企业主体地位。

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愿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3.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

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和增加企业兼并重组负担的不合理规定,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问题,引导和激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自主、自愿参与兼并重组。

二、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三)取消下放部分审批事项。

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批。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各市、县(市)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3〕95号)精神,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依法合规、规范管理、责权统一、提高效率”为目标,在《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08〕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0〕21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11〕325号)、《关于调整部分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13〕29号)、《关于印发我省环保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2〕313号)的基础上,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3〕1278号),自发文之日起,再次调整下放一批原由省级环保部门行使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调整下放审批权限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下放若干行政审批事项。

切实有效地推进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工作,是贯彻国家、省政府工作部署,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改革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促进全省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有力手段。

四定工作方案【精品文档】

四定工作方案【精品文档】

四定工作方案篇一:人力资源部四定方案人力资源部“四定”方案人力资源部是企业管人用人的核心枢纽,关系到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此,根据本企业现状和生产规模,特制定人力资源部“四定”方案如下:一、定编:人力资源部暂定编制 3 人,下设职工录用考核管理科和职工培训及工资福利科。

二、定岗: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暂定 3 个岗位 1、部长:1 岗 2、职工录用考核管理科 1 岗, 3、职工培训及工资福利科 1 岗三、定责:(一)、部长职责 1、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人力资源部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政策的法律、法规,指导编制企业人力资源短、中、长期规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根据用工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员工的审核及内部调配审核;4、抓好员工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车间、班组,了解掌握情况,按照领导意图安排使用好员工,发现优秀人才,及时提出调整任用意见,供公司领导参考;5、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重视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6、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制定、修改、充实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步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8、参照有关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公司的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标准,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职工录用考核管理岗位职责 1、直接对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处理好日常人事工作 2、办理员工的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签定、转正定级、晋升、调职、考核奖惩工作; 3、处理本部门各类文秘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的撰稿; 4、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保管与利用工作; 5、协助工会做好劳资双方的争议调解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员工队伍和谐、稳定; 6、完成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意见-镇政办发〔2015〕182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意见-镇政办发〔2015〕182号
(二)土地出让环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并联审批事项,制定具体并联审批流程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规划设计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并联审批事项,制定具体并联审批流程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工程施工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并联审批事项,制定具体并联审批流程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落实责任主体。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做好本环节并联审批事项流程运转协同规范工作,各环节的具体并联审批流程方案和综合窗口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10月份开始运行;各环节协办部门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本环节并联审批工作,确定专人承办并联审批材料的领取、移送及联络工作,及时、准确向牵头部门反馈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信息,按时完成同步审批工作。市政务服务办要与各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综合窗口的设立,协助做好并联审批流程的优化,在政务中心显著位置公示承诺时限、办事流程图等。市审改办要强化监督责任,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主动跟踪项目全流程,选取典型项目深入一线,切实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推诿扯皮、不提供真实审批情况的部门和个人严格按问责程序处理。
(五)治理服务收费。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4〕129号)规定,由市物价局在年底前编制完成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对环评、安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检测等评估事项实行最高限价;对稳评、防洪评价、日照分析等无收费依据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费,由设定部门负责;对雷评的项目,由气象部门按职责主动评估,不得向企业收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保证金,一律取消,国家有规定的按现有标准减半收取。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明确牵头部门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审批,按流程分为前期核准(备案)、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五个环节。前期核准(备案)环节由发改委牵头(技改项目由经信委牵头),土地出让环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规划设计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工程施工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与牵头部门不在同一层级审批的事项,由企业自行申报,结果送牵头部门。由政务服务办牵头设立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将“多评合一”窗口并入综合窗口,五个环节的牵头单位派员入驻,负责各自环节的相关工作。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以下简称“压覆矿管理”)精神,在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通知如下:一、把握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我省优势矿产资源萤石、叶蜡石、石灰岩等矿种矿区查明资源储量(经储量评审备案)规模中型及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必须报经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不得压覆。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的,应缩减勘查(开采)范围或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

(二)坚持分类管理与便捷高效并举。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对特定区域建设项目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施压覆矿产资源分类管理。

特定区域由其管理机构统一经批准或审核后办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以下简称“审批(核)登记”),提高行政效能。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 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代建单位承担;发生严重 质量事故的,项目法人应当解除与代建单位订立的合同,并要求 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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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 二) 具有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
质,或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 质;
( 三) 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 管理体系;
( 四) 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 造 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 理经验;
( 五)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第七条 代建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择优产生。有关招投 标程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整个招投标过程应当有监察部门代表现场监督和公证机构的公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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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代建单位不得在自己代建的建设项目中,承担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 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费用可在财政部门确定 的项目法人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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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 1—3% 的费率计算,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在招投标 中确定。
第十九条 代建单位完成建设管理,工期提前且质量优 良的,项目法人按财政部发布的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 财 建[2002]394 号) 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超出工期、 概算或质量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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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 提高项 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5.19•【文号】国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5.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5月19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和原则(一)范围。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

(二)原则。

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

二是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

三是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四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

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属于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

(一)保留34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基建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建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隆回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6〕30号)、《隆回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隆政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校园规划第一条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全县完小以上的中小学校必须先制订校园规划,再实施项目建设。

第二条校园规划应先由规划部门和学校共同协商制订初稿,初稿完成后由各中心学校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一起初审同意签字盖章以后,交教育局中小学校园规划审核领导小组审核,最后交规划部门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已有规划的学校,将规划交中心学校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园规划审核领导小组。

审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及教育发展需要进行审核,如需变更,县教育局将会同县规划局专家一起修订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立项与审批第四条凡需建设的项目单位(指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向县教育局基建站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须有学校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理由,完小以上学校需有校园规划)。

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制订当年教育基本建设实施计划(讨论稿),讨论稿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后交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最后报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选址与审批。

项目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政务中心相关领导现场察看,符合国土、环保、规划等条件后,方可办理选址立项审批,有关费用从当年项目经费中据实安排,教育局统一支付。

第六条立项审批。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黔人社厅通〔2012〕132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和内部管理工作的通知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今年是我省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关键之年,贯彻落实好国发2号文件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中心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为确保这一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将2号文件宏大的发展构想转化为成功实践和实实在在成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当好排头兵,努力营造“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现就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及加强内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以“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契机,努力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去。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

一要严格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在依法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二要探索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结合本单位实际,体现行业特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科学简明的考核指标体系;三要坚持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办法。

切实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注重实绩考核,加强为基层服务、群众是否满意以及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创新开拓、勤奋工作等在考核工作中的权重。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客观、公正、合理考核工作人员。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摘要】当前我国应用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及制度相对滞后,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该审批程序在具体的实践中应用增加了很多审批环节而导致效率低下,此外还有职能交叉和审批周期较长等问题,对其加以改进,提高审批效率是重中之重。

本文对此展开分析,总结有效的改进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改进措施在我国当前应用的土地审批制度中,最初的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联系了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内容,并强调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形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为主的审批制度。

在制度实施以来,执行的程序逐渐固定下来,但从具体的实践情况来看,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有很多需要进行改进的地方。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

但同时,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尤其是近十年间,各地加快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城镇化尤其是城乡统筹发展使用地需求达到历史高点,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现行城市用地审批方式和效率不能适应这种需要,不仅制约了建设进度,更造成“未批先用”、“供而不用”等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现象和土地审批领域的腐败问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土地审批领域实践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当前的研究中,针对土地行政审批制度的研究还比较少,直接对审批流程开展的研究更少,这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1.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的基本框架分析纵观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改进过程,其经历了一定的时期,比如上世纪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第二次修订中,就将土地管理方法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上收审批权[1]。

而后又发布《建设用地审查批报管理办法》,出台《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等文件,确定现代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的范围与权限作了新的决定与说明。

项目建设督查通报

项目建设督查通报

项目建设督查通报为了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相关部门会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下面给大家带来项目建设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项目建设督查通报范文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6月9至6月13日,市督查考核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省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截止5月底,10个省上重点推进的省列重大项目中:兰渝铁路陇南段完成投资4.4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30亿元的14.7%,同比下降26.87%;累计完成投资145.8亿元,占概算总投资210亿元的69.4%。

成武高速公路完成投资5.7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16.7亿元的34.1%,同比下降30.5%;累计完成投资110亿元,占概算总投资120亿元的90.9%。

十天高速公路陇南段完成投资21.2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40亿元的52.9%,同比增长371.1%;累计完成投资57.3亿元,占概算总投资180.4亿元的31.7%。

白龙江橙子沟水电站完成投资1.7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2亿元的82.5%,同比增长41.7%;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占概算总投资12.7亿元的95.9%。

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完成投资2.1亿元,占当年投资计划2.5亿元的82.8%,同比增长16.7%;累计完成投资28.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29亿元的98.2%。

成州机场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征地1600多亩,中咨公司可研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改委,土地预审意见已报国土资源部,环评报告已经过国家民航局的初步审查,完成征地拆迁投资1.6亿元;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前期各项工作基本完成,正在补充办理国内贷款相关资料手续,国家发改委正在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沙湾试验段工程施工单位于3月份进场,已完成驻地和料场建设,省项目办正在与宕昌县政府协调征迁问题,预计下半年全线开工建设。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迅猛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优化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优化流程将能有效提高项目审批的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同时减少审批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提高政府的运行效能。

本文将提出一些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建议。

首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应当更加透明和规范。

当前,很多审批流程还存在着审批部门内部流程不透明、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审批结果不确定、往往会出现利益输送。

因此,建议建设部门应当通过建设一个规范统一的审批平台,将审批流程全部公开透明化,以便各方了解和监督。

其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应当简化和缩短。

目前,审批流程漫长且复杂,其中包括大量的审批和审核环节。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审批成本,也拖慢了项目的进度。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在审批流程中淘汰一些无关紧要的环节,简化并缩短审批流程,以提高效率。

第三,建议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引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使得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和高效化。

例如,可以建设一个统一的项目信息平台,供各相关部门实时获取、共享和处理项目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高效流通和利用。

此外,还建议强化审批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

当前,一些审批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可能会滥用职权、拖延审批进度。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个环节和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为优秀人员进行激励,为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最后,建议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应当更加市场化和便捷化。

市场在决定资源的配置中应该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应该更多地扮演监管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因此,建议建设部门应当设立一个统一的窗口,集合相关审批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企业和个人的审批环节。

综上所述,建议通过透明规范、简化缩短、信息化建设、绩效考核和市场化等方面来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优化审批流程的过程中需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的决策能够公正合理,同时也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津政办发[2007]47号•【施行日期】200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筹划实施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高标准、高水平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面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必须有一系列重大项目作支撑,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夯实发展后劲。

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前期工作,是加快重大项目实施的基础,是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效益和质量的关键。

各区县、各部门要坚持把筹划高水平项目、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安排专项资金,调动各方面力量,围绕发展规划、功能定位、主导优势产业和产业链,创新思路,拓宽视野,不间断地筹划一批有质量、有深度的好项目,同步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到一批好项目投产达标,一批好项目开工建设,一批好项目储备报批,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依据规划提出项目。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依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市空间规划,结合本区县、本行业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吸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用心落实,不断筹划对发展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工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环保等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市发改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精品文档表现形式原因分析风险点涉及的科室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与市政府投资计划不一致
市发改委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类别
序号
风险源(点)
不够熟练,服务意识缺乏。
外资科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考核和监督。
外资科
9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
申请资料把关不严,材料不全,影响工作进度。服务不到位。
业务不够熟练,服务意识缺乏。
外资科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工作考核和监督。
外资科
10
办理内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
申请资料把关不严,材料不全,影响工作进度。服务不到位。
投资科
社会科
农经科
环资科
2
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审查
建设标准未严格把关,概算单价、费率没有准确把握。概算审查程序不严谨。
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市场缺乏深入了解。责任心不强。
概算审查科
加强概算专业学习,增进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市场的了解。深入一线现场调研。强化工作考核和监督。
概算审查科
3
占用长江岸线及陆域
项目筛选审核不严,不符合市政府及有关规划要求。
办公室
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购买和使用分离。公共财物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登记和盘点。
办公室
16
车辆管理
管理混乱,公车私用等。
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人情因素。
办公室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教育和管理。
办公室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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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技术依据,经2011年1月18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规划管理技术指标和控规、详规方案审查程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如下:
一、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由相关科室审核,分管局长签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由相关科室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分别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报送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后,报分管局长签发。

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报单由相关科室审核,总规划师审定,分管局长签发。

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必须严格依据分管局长签发的建设项目审批表进行发证,否则,不予受理办证业务。

二、建设项目审批技术依据的签发程序
(一)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条件审批表由相关科室审核,报总规划师审定,分管局长签发。

(二)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表由相关科室审核,报总规划师签发。

三、其他有关程序规定
(一)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缓缴审批表由相关科室审核,报分管项目审批的领导审定后,一把手签发。

(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查处,由规划监察处提出意见,报法规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处罚由规划监察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法规科审核,提请分管领导和分管项目审批的局长共同研究确定。

四、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请各科室尽快对照上述规定,重新制定审批表格,报局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
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周遭流岚升腾,没露出那真实的面孔。

面对那流转的薄雾,我会幻想,那
里有一个世外桃源。

在天阶夜色凉如水的夏夜,我会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一场流星雨的来临…
许下一个愿望,不乞求去实现,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我那还未枯萎的,青春的,诗意的心,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同星空做了一次灵魂的交流…
秋日里,阳光并不刺眼,天空是一碧如洗的蓝,点缀着飘逸的流云。

偶尔,一片飞舞的落叶,会飘到我的窗前。

斑驳的印迹里,携刻着深秋的颜色。

在一个落雪的晨,这纷纷扬扬的雪,飘落着一如千年前的洁白。

窗外,是未被污染的银白色世界。

我会去迎接,这人间的圣洁。

在这流转的岁月里,有着流转的四季,还有一颗流转的心,亘古不变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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