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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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一、考点应选择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方,做到场地整洁、
卫生、明亮,符合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在考点明显位置悬挂横幅“淮南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职业技
能鉴定考场”。

三、考点应设理论考场、操作考场、候考室,并张贴指示标志。

四、考场规则、考试科目及有关警示语应张贴于考点醒目处。

五、考生单人单座,考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六、考场座位号自门口起,纵向依次排列;准考证号应粘贴在桌
面左上角。

七、桌面、桌内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八、每场考试监考人员不得低于3人。

九、根据操作技能考核备料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量具、原材料等,
保证设备仪器完好、材料充足。

十、考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一)

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一)

- 考试场地的安全要求- 防火设施完备- 考试场地需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 电气设备安全- 考试场地的电路和设备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避免因电路故障或短路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 应急疏散通道- 考试场地应设有清晰明确的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考生和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 考试场地的环境要求- 光线充足- 考试场地的光线要充足,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清试卷上的内容,避免因光线不足而影响考试成绩。

- 通风良好- 考试场地的通风系统要良好,保持空气清新,避免因空气不畅导致考生感到不适或精神不振。

- 安静环境- 考试场地周围需保持安静,避免嘈杂的噪音影响考生的专注力和心情。

- 考试场地的设施要求- 考试桌椅- 考试场地的桌椅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保证考生在长时间的考试中能够保持良好的姿势,减少身体疲劳。

- 考试设备- 考试场地需配备相应的考试设备,如电脑、监控摄像头等,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监控。

- 卫生间和饮水设施- 考试场地需配备干净整洁的卫生间和饮水设施,以满足考生在考试间隙的生活需求。

- 考试场地的管理要求- 考试场地的管理人员- 考试场地需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负责考试场地的安全保障和考生的引导和监督。

- 考试场地的规章制度- 考试场地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考试行为准则和违规处罚规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

- 信息安全保障- 考试场地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考试信息的安全,防止考试作弊和信息泄露的发生。

举例说明:以某地区的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场地要求为例,其考试场地位于一幢专门用于考试的建筑内。

首先,该考试场地在安全要求方面,配备了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保障了考生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其次,在环境要求方面,考试场地的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且周围环境安静,营造了良好的考试氛围。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第一章:鉴定考试、考核基本原则第一条:每次鉴定用试题,由鉴定站从鉴定试题库中抽取,鉴定站必须于鉴定前2个月,提供相应鉴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及复习资料,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理论知识考试在鉴定站理论考场进行,考场安排要单人、单桌、单行。

第三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采取密封卷,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批卷,确保成绩的真实性。

第四条:实际操作的考核在鉴定站的操作考场进行,采用现场实做、现场打分或典型工件制作、根据考件评分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的评分,也可采用答辩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满60分者为及格,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满60分者,方可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的考件,由鉴定站根据情况,进行一定时间的保存后再处理。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试的考场设置要求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为标准教室,其门窗完好,门锁齐全,环境安静,整洁明亮,要便于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出。

第九条:每个考场应试人员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

桌、椅要整齐完好,桌距一般不得小于80厘米。

第十条:考点、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点要张贴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第十一条:每一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应试人员问询处、茶水处、应试人员禁带物品存放处、车辆存放处。

考点、考场布置完毕后,要检查一次,然后封闭,等待考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需用的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应试人员报名卡,准考证存根,主考及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证章,监考人员签到册及胶水、墨水、锥子、白色线、剪刀、包装纸、粉笔等,都必须在考前准备好。

第十三条:考区设主考一人(必要时设副主考),每一考室设监考二人(其中一人为主考)。

广东茶艺师高级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考场)04

广东茶艺师高级操作技能考核准备通知单(考场)04
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茶艺每位考生所需配套茶具列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操 作 台

1
2
香 炉

1
3


3
4
烧 水 炉

1
水 壶

1
5
盖 瓯

4
瓷 质
6
茶 叶 罐

1
瓷 质
7
茶 荷

1
8
茶 刮

1
9
水 盂

1
10
白 毛 巾

1
奉 茶 盘

1
11
名优绿茶

10
12
饮 用 水

1
备注:本准备通知单暂不设主材料。
试题
(1)备考场地、化妆镜准备。
(2)考核场所:茶艺室40平方米左右,茶艺表演操作台6套。(考试分为口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在对考生进行仪表及礼貌、茶类推介、茶艺程序介绍考试后,考生以6人为一个小组再进行实际操作部分的考核)
(3)按下表所列种类及数量准备茶具、名优绿茶等(见下表)。每次同时考核6人,需要如数准备共6套。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我院现有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规范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的声誉。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自觉接受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上机考试的设备、考试系统、试题库的安装和调试及试题库的保密工作;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组织考务人员参加承办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培训教师和考试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

(五)根据承办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培训认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六)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信息及磁盘。

二、实施原则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把学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毕业证书挂钩。

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由学院教务处主管和协调。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再由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和实施。

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的管理(一)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考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设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机房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上机考试系统的安装、高度、维护、安全保密及考核成绩的回收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有专门的保密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每次考试工作结束后,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承办机构报告本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试点、培训点)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做年度总结并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组织与实施组织实施过程包括:鉴定前的组织准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鉴定站/考试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站/考试点完成考场准备、人员准备);鉴定施测(各鉴定站实施理论和技能考试,将试卷收齐汇总,送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后的结果处理(鉴定站/考试点会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结果、颁发证书)。

茶艺师四级培训机构职业设置条件

茶艺师四级培训机构职业设置条件

《茶艺师》(五、四级)培训机构职业设置条件一、编制说明本文件按照30人/班的规模制定,如学员人数超过30人,配备的教师人数及实训设备也应相应增加。

原则上办班人数不超过40人/班。

二、师资配置1、专业理论课教师基本要求:(1)人数要求:2人(2)从教资格:具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3)从业经历:具有本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同时在本专业领域从业2年及以上。

2、实训指导教师基本要求:(1)人数要求:3人(2)从教资格:具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实训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3)从业经历:具有本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同时在本专业领域从业5年及以上。

3、其他要求:在同时满足专业理论课和实训指导教师要求的情况下,专业理论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可兼用。

三、硬件配置1、场地要求(1)理论教学教室:30座以上满足理论教学要求的标准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2)实训操作场地:面积应在120平方米左右,工位数不少于20个,有专用的茶艺操作台20个,凳40个;并配有盥洗室、音响、摄像设备、投影仪、计算机、空调,地面插座不少于20个。

(3)理论教学教室与实训操作场地可以共用。

2、设备要求(1)实训设备:净水装置,冰箱,制冰机,消毒设备各1套。

(2)必需的工具和材料:每个操作台应配有:随手泡、茶叶罐、茶巾、赏茶碟、水盂、长方形茶盘、脱水盘、奶杯、茶匙组合等各一;同时应配备200ml 玻璃杯、250ml玻璃杯、250ml盖碗杯各60只;如意壶20只;可爱壶20只;紫砂倒盅壶、秦权壶、孟臣壶各20只;紫砂品茗杯240只;潮式工夫茶具、台式工夫茶具、闽式工夫茶具各20套;白瓷料缸40只;糖缸20只;糖夹40只、温度计1支。

3、环境要求:人均面积应保证安全性、舒适度,照明条件完备。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与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以下简称鉴定所(站)],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机构,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工作规范。

一、鉴定所(站)的设置条件1、具有符合所鉴定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的管理规章和制度。

2、具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并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基础设施等。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及职责见附件)和考评人员。

4、具备考务工作计算机管理的条件。

二、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考试成绩,并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做出评价;6、协助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8、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三、鉴定所(站)的工作规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鉴定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鉴定实施、考场监管、证书核发和信息统计与上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杜绝一切徇私舞弊的行为。

4、实行鉴定申请制度。

鉴定实施前,向鉴定中心申请报告,并提交书面实施方案;不得对未经批准的职业或等级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不进行未经批准的所(站)外鉴定。

5、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

所实施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都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领试卷,未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试题内容或自行命题。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

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技能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技能鉴定考场,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

三、管理机构1.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负责技能鉴定考场的统筹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考试规则、监督考场环境、评审考试成绩等。

2.技能鉴定考场监考组:负责具体的考场管理工作,包括考生接待、考场布置、考试监督、成绩统计等。

3.技能鉴定考场工作人员:包括考务人员、监考员、教练员等,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四、考场规范1. 考场环境:考场应保持整洁、安静,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证考生有一个舒适的考试环境。

2. 考场布置:考场布置应符合考试要求,考场桌椅要整齐排列,考生应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3. 考生接待:考务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领取考生报到单、身份证、文具等,检查考生身份,指引考生入座。

4. 考试监督:监考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严禁抄袭、作弊行为。

5. 成绩统计: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及时统计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交由评审人员评分。

五、考试规则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应符合技能鉴定标准,难易适中,能全面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

3. 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确保能全面检验考生的技能水平。

4. 考试秩序: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示有序进行考试,不得违反考场规定,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六、违规处理1. 若考生被发现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若监考人员被发现纵容抄袭、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其监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若考务人员被发现有不当行为,将取消其考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委员会审批。

2.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应依据《技能鉴定考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场设置规定

考场设置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规定理论考场设置一、考场必须选择环境安静、便于管理、整洁、透光明亮的教室或标准室。

二、每个考场安排应考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0人。

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必须保持间距80厘米以上,左上角粘贴考号。

三、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场分布图、考试规则、考试规则、考试预备、开始、终了的信号说明、考试时间表、指示路标等。

四、每一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监考、带队人员休息室,要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茶水供应、物品存放等要配备。

五、每个考点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每个考场设立主考1人,监考员1-2人。

六、考试所需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监考人员胸卡标志、浆糊、墨水、锥子、剪刀、白线、包封纸、粉笔等都要考前准备齐全。

七、考前组织主考、监考召开考务会,学习有关文件、考场规则等,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试卷的启封、分发、装订、密封的程序和方法。

八、要有防止作弊、试题泄露、丢失等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可能发生其它偶然事故的处理办法。

九、做好考区的照明、信号传递的用电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考试人员的入场工作,对与考试无关人员进行清场以及考场开门、上锁等工作。

操作技能考场设置一、考场场地应整洁、卫生,设备仪器必须完好,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须齐全,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考场应具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露天考场10米外设警戒线,考试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三、考点入口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场规则及考场说明和考号标志及工种(专业)等工位的起止号、指示路标等。

四、每个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考评员、带队人员休息室,医疗、饮水等后勤保障要配套。

五、每个考场设考评小组,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每个考位(项目)的考评员人数视工种特点而定,但最少不得少于3人。

六、考场内的工位摆放、操作台的设置和编号应符合相应工种(专业)考试的特点和安全工作规范的操作要求,并要有醒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警告、禁令标志。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 考点(场)选择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可靠性,选择考点(场)应符合以下要求:1. 位置便利:考点(场)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便于考生的到达和离开。

2. 基础设施完备:考点(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宽敞的考场、舒适的休息区和洗手间等。

3. 设备齐全:考点(场)应配备齐全的鉴定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满足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的需求。

4. 安全保障:考点(场)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和应急救援等,以确保考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考点(场)设置条件为确保鉴定考点(场)的质量和可靠性,考点(场)应满足以下条件:1. 资质要求:考点(场)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授权,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 人员素质:考点(场)应有合格且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能够准确、客观地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 媒体公示:考点(场)应在鉴定活动前进行媒体公示,公布考点(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考生了解和参与。

4. 诚信考评:考点(场)应秉持诚信原则,公正、客观地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杜绝任何作弊行为的发生。

4. 考点(场)监管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点(场)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 频次抽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考点(场)进行抽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责任。

2. 监督举报: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考点(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线索举报。

3. 处罚惩戒:对于严重违规的考点(场),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资格、撤销资质等。

5. 结语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的规范制定和严格执行,对于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标准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资格条件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一、编制说明为了使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认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按30人/周期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三、人员配置(一)所(站)长负责鉴定所(站)全面管理工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7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二)副所(站)长协助所(站)长管理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从事培训考核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

(三)工作人员来自www。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1、办公室人员:2人以上,其中主任1人,专职,协助所(站)长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考评员须持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软件》,负责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造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鉴定考核工作。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鉴定所(站)设备维修、保养及材料管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所(站)鉴定收费和日常帐务管理。

必须持有财务专业证书。

四、场地、设备的配置要求1、具有固定的办公室(20 M2以上)及相应办公设备:办公桌椅、保险柜,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文件档案柜等,配置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软件》。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一、编制说明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是按30人以上/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置茶艺师(茶艺馆、餐饮以及茶叶销售等工作岗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2.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3.岗位职责4.档案管理制度5.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7.安全、保卫制度8.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其它有关管理制度五、鉴定资料(一)必备资料1.国家职业标准;2.茶艺师考核大纲。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1. 考场整体要求-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2. 考生座位布局-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3. 监考人员位置-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 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

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

4. 保密措施- 考场区分:考场应设立明确的区域标识,并确保不同考试的考生不会互相干扰。

考场区分:考场应设立明确的区域标识,并确保不同考试的考生不会互相干扰。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设施设备清单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设施设备清单
1间
10
化妆镜
每个工位1个
11
饮用水
每个工位1套
12
瓷壶
每个工位1把
13
瓷杯
每个工位6个
14
紫砂壶
每个工位1把
15
紫砂茶盅
每个工位1套
16
盖碗(三才杯)
150ml
每个工位3个
瓷质
17
品茗杯
每个工位3个
紫砂
18
盖置
每个工位1个
19
杯托
每个工位3个
竹制
20
玻璃壶
每个工位3个
21
茶盅
每个工位各1套
玻璃、瓷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或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茶艺表演操作台
高矮各1套
2套
用于茶艺考核
2
茶艺茶具及用具
提供烧水壶、茶盘、茶道组
各2套
用于茶艺考核
3
音响设备
自定
1套
用于茶艺考核
4
演讲台
自定
1套
用于茶艺考核
5
黑板及投影设备
自定
1套
用于茶艺考核
6
干评台
高度800mm-900mm,
宽度600mm-750mm,
台面为黑色亚光
紫砂
17
盖置
每个工位1个
18
杯托
每个工位3个
竹制
19
玻璃壶
每个工位3个
20
茶盅
每个工位各1套
玻璃、瓷质
21
盖碗
110ml
每个工位1个
瓷质
22
品茗杯
每个工位3个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

平版制版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传统制版方向)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平版制版工国家职业标准(2010年制定)》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一)所长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三)岗位职责(四)档案管理制度(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七)安全、保卫制度(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九)其它五、鉴定资料(一)国家职业标准(二)考核大纲(三)鉴定规程(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七、场地(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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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是按30人以上/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茶艺师(茶艺馆、餐饮以及茶叶销售等工作岗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1.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考评员要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

3.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5.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2.理论鉴定场地:标准教室3间(每间不少于50平方米),考场内配置至少40套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

智能化考试的理论试室内应配置至少30台考试用机和3台备用考试机。

3.实操鉴定场地:有满足操作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各级别技能实训场地的设备台、组数须同时满足30人/班,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班。

八、设备的配置要求(见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备配置规范):
评分规则:
1.本次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部分设备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具体见下列各级别表格中的说明)。

2.每个鉴定级别的标准为100分,各级别的基本达标总分为70分,表格中每个设备的基本达标分(最低标准)为该设备配分的60%。

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备配置规范职业(工种)名称:茶艺师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国家职业资格二、一级(技师、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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