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篇第13章 刑罚(课后作业)
犯罪学课件——第13章 罪犯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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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罪犯矫正的方法
(四)心理矫治 对罪犯开展心理矫治,是科学认知犯罪诱因、确保监狱安 全、减少重新犯罪的有效手段,对引导罪犯走出心理误区, 帮助他们培养健全人格,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历程
2、目前罪犯心理矫治概况
目前罪犯心理矫正已成为我国罪犯矫正的一项必要措施。 在普及情况方面,根据学者的调查显示,我国开展罪犯心 理矫治工作的监狱已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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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罪犯矫正的方法
(二)管理矫正 管理的内容较多,具体而言,既包括对罪犯的常规管理, 如罪犯的收监、申诉、控告、检举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又 包括刑期管理、危机管理等。刑期管理源于英国,英国监 狱管理局在20世纪末开始全面推行刑期制度,它包括两部 分:刑期计划制度和罪犯评估制度。 监狱危机管理(crisis management in prison),是指在 监狱管理和运行中,为应付各种可能发生以及已经发生的 突发危机情景所进行的规划决策、动态防范、化解处理等 活动,目的在于消除或降低危机所带来的威胁和损失。监 狱危机与监狱管理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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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罪犯矫正的原理
一、罪犯矫正的指导思想 19世纪末之前,占优势地位的刑罚目的观是报应思想; 19世纪晚期后,矫正犯人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刑罚目的观; 20世纪30-50年代,在新派教育刑思想影响下,医疗罪犯 思想盛行,监狱行刑出现了医疗模式; 20世纪60年代后,基于教育刑、刑罚人道化、个别化和 社会化思想以及刑法谦抑主义等影响,行刑模式也发生了 变化,即在对严重暴力犯罪人严密监禁的同时,出现了社 区参与的行刑模式。 目前我国罪犯矫正的指导思想主要表现为:惩罚与改造相 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
期末复习课件文言文阅读(花样2张PPT)语文八年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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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富贵不能淫(类文练习) 子列子①穷,容貌有饥色。客有言之郑子阳②者,曰:“列
御寇盖有道之士也,居君之国而穷。君无乃③为不好士乎?”郑 子阳即令官遗之粟。子列子出见使者再拜而辞。使者去。子列子 入,其妻望之而拊心④曰:“妾闻为有道者之妻子皆得佚乐⑤。 今有饥色,君过而遗先生食。先生不受,岂不命也哉?”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
罚,薄税敛,深耕易耨②,壮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入以事其
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③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
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
彼陷溺④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
请勿疑。”
(选自《孟子·梁惠王上》,有删改)
【注释】①醨(lí):淡酒。②岁比不登:连年收成不好。 比,连,连续。登,庄稼成熟。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B ) A.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 B.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 C.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 D.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
根据语境推测词义 数.百出没波心
词义(填写文字) 市: 集市
数: 几
加点词
方法提示
词义(填写文字)
查阅词典选择义项:绝:① (3)此景幽绝. 断绝;② 极,非常 ;③ 绝:
超越。 ④横渡,横穿。
极,非常
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右折而北,为缆舟亭,楼船鳞集,高柳长堤。 向右转再往北,是缆舟亭,楼船密密地排在一起,这里 有高高的柳树,长长的湖堤。 (2)寓西湖者,欲避嚣杂,莫于此地为宜。 住在西湖的人要想避开喧嚣繁杂,没有比这里更适宜的。
初中生法律案例分析(3篇)
![初中生法律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4ed98a3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39.png)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校园欺凌事件更是频繁发生。
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频发。
本案例以一起初中生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探讨法律在处理此类事件中的作用。
二、案件概述2018年10月,某市一所初中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者小明(化名)在放学途中,被同年级的三个同学小张、小王和小李(均为化名)围殴。
在殴打过程中,小明头部受到撞击,造成轻微脑震荡。
事后,小明向学校及警方报案。
三、法律分析1.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张、小王和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赔偿损失:小明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由小张、小王和小李及其监护人承担。
(2)赔礼道歉:小张、小王和小李及其监护人应向小明赔礼道歉,消除对小明的影响。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小张、小王和小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1)刑事责任追究:小张、小王和小李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刑罚执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可依法判处小张、小王和小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教育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学校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1)教育整改: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责任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因管理不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案件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青少年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2. 强化家庭教育: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加强学校管理:学校应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规范vs法益:基于《刑法》第13条的司法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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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面, 需要进 一 步廓 清缠 绕在 相 关基 本 概念 和逻 辑过 程 中的层 层 迷 雾 , 以使 这种 基 本理 论研 究 建立在 更 坚
实可靠 的基础 和 出发 点之上 ; 另一方 面 , 存在 着如 何使 之 同我 国实在刑 法规 定 和刑 事 司法 实践相 结合 的 问 也
题 , 就 是 如 何 使 之 中 国化 的 问题 。 不 解 决 好 这 两 个 方 面 的 问题 , 完 美 的 理 论 或 学说 也 可 能 会 被 滥 用 或 误 也 再
趋 势是 , 内越 来越 多的 学者 正在 主 动参 与或被 动卷入 这 种基 本理 论 的研 究和论 争之 中。但 不容 忽视 的是 , 国 即便 是在 德 国 、 日本 , 些概 念 和 学说 也是 极 富争议 的 , 其是 实体 的犯 罪概 念和 法益 理论 , 这 尤 被德 国 学者 罗克 辛 毫不 隐讳地 称 为“ 法 中最 不精确 ” 刑 的基 础 问题 。尽 管 大陆 法 系学者们 近年 来为 法益概 念 的精确 化做 了大 量研 究工作 , 其模 糊 性和 争议 性仍很 明显 。为 此 , 引入 和借 鉴这 些概 念和 学说 时 , 们不得 不 慎之 又慎 。 但 在 我
刘 远
( 京师 范 大学 法 学院 , 苏 南京 2 04 ) 南 江 1 0 6
摘 要 : 国 刑 法 学 对 法 益 与 规 范 之 关 系 的理 解 与定 位 , 放 在 对 《 法 》 1 我 应 刑 第 3条 的 逻 辑 架 构 中 , 以辩 证 分 析 方 法 和 司 并
法 逻 辑 方 法 进 行 。犯 罪 概 念 应 分 析 为 刑 事 违 法 性 与 应 受 刑 罚 处 罚 性 , 者 是 《 法 》 1 前 刑 第 3条 前 段 的着 力 点 , 现 形 式 理 性 , 体 也 体 现 控 诉 理 性 ; 者 是“ 书 ” 着 力 点 , 现 实 质 理 性 , 体 现 辩 护 理 性 。 应 受 刑 罚 处 罚 性 是 规 范 违 反 性 与 法 益 侵 害 性 的 统 后 但 的 体 也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3章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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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一、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探讨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应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犯罪人实施犯罪时所具有的相对 意志自由是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
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是指从法律规定层面讲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或国家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体根据或者具体标准。 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既是决定刑事责任存在与否的唯一法律根据,也是决定刑事责任程度 的主要法律根据,但刑法于犯罪构成之外规定的刑罚裁量情节与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决定刑 事责任程度的重要法律根据。
第十三章
刑法学
三、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
符合犯罪构成的事实是决定刑事责任存在与否的唯一事实根据,同时它也是决定刑事责 任程度的事实基础,但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反映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犯罪人人身危 险性程度的事实对于决定刑事责任程度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刑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刑法学
(上册·总论) (第二版)
《刑法学》编写组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1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2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3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4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目录
第十三章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实际发生的犯罪事实和刑事法律规定产生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按 法定程序确认的,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以刑罚处罚、非刑罚的处罚措施或 者单纯有罪宣告等否定性评价为具体内容的法律责任。
刑诉法12-14习题
![刑诉法12-14习题](https://img.taocdn.com/s3/m/69790f777fd5360cba1adbda.png)
刑事诉讼法12-14章习题集锦第十二章审判一、判断题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或调取新的物证,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简易程序在适用前必须同被告人协商。
()3.法院的庭前审查只是一种程序性审查或形式审查。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溯或经特设令免除处罚的,法院应依法判决无罪。
()5.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但可以采用合议庭也可以采用独任庭审判。
()6.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判决量刑过轻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7.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具有独立的上诉权,而是有条件的享有上诉权。
()8.上诉的期限是10天。
()9.二审人民法院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和抗诉范围的限制。
()10.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可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11.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时,如果认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可以直接改判。
()12.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院不享有死刑核准权。
()13.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直接改判。
()14.审判监督程序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量刑过轻,可以直接改判。
()15.申诉权人对于生效判决的申诉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可直接引起再审程序。
()16.当事人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7.审判监督程序除对原审被告人有利的外,人民法院不再接纳新证据。
()18.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二、选择题1. 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
A.宣告被告人无罪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C.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实施的罚款、拘留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2. 在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案件移送起诉的过程中发生了争执。
中考思品_法律案例(3篇)
![中考思品_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2304e45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a5.png)
第1篇一、引言中考思品考试中,法律案例是常见的题型之一。
通过分析法律案例,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本文将以一道中考思品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和解析,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题能力。
二、案例背景某中学高一年级学生李某,因不满班主任王老师的批评,心生怨恨。
一天放学后,李某尾随王老师至其家中,趁王老师不注意,将其杀害。
事后,李某投案自首。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故意杀人罪: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王老师死亡,仍然故意实施,构成故意杀人罪。
(2)自首: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案例分析(1)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王老师死亡,仍然故意实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自首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案例启示(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2)遇到矛盾和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暴力手段。
(3)自首是减轻刑罚的重要途径,犯罪后应主动投案自首。
四、总结通过对中考思品法律案例的分析,我们了解了故意杀人罪和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有助于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同时,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篇一、引言中考思品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公民素质的重要环节。
法律案例是中考思品教育中的一种重要教学手段,通过分析真实或虚构的法律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道德素质。
刑法练习题册
![刑法练习题册](https://img.taocdn.com/s3/m/c13e5d5f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7b.png)
刑法练习题册第一章:刑法基础知识梳理1. 以下哪个是法律规定的最高法律权力机关?2. 以下哪个是我国现行刑法的立法机关?3. 在我国刑法中,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所使用的主要手段是什么?4. 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5. 刑法上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的要求是什么?第二章:刑事责任和刑罚1. 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性质是什么?2. 刑法中规定了哪些刑罚种类?3. 利用违法所得犯罪所得赃款赃物筹措刑罚等具体规定在哪个刑法条款中?4. 什么是从犯?与主犯相比,从犯的刑事责任有何特点?5.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可以被依法采取哪些刑事强制措施?第三章:刑事侦查1. 刑事警察具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2.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侦查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其进行审讯和调查?3. 刑事诉讼中的抓捕和拘留有何区别?4. 侦查活动中的检查、搜查和查封具有什么样的法律规定?5. 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是多长时间?第四章:犯罪和刑事责任年龄1. 什么是犯罪年龄?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常犯罪年龄是多少?2.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可以适用刑事处罚?3.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是什么?4.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应当依据何种原则?5. 对于刑事责任能力不完全的犯罪人员,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处罚措施?第五章:刑法中的特殊规定1. 刑法中对涉恐、涉黑、涉毒犯罪的处罚有何特殊规定?2. 在我国刑法中,对破坏国防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犯罪的处罚有何特殊规定?3. 刑法中如何对贪污受贿犯罪进行定罪和处罚?4. 刑法中如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进行定罪和处罚?5. 刑法中如何对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进行定罪和处罚?第六章:法律适用和量刑1. 刑法如何确定犯罪的法律责任?2. 在刑法中,对犯罪分子应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3. 在犯罪中,法律规定了哪些共同犯罪和数罪并罚的情况?4. 刑法中对于犯罪后悔、积极赔偿和自首等行为有何规定?5. 刑法中的量刑原则有哪些?量刑的依据和方法是什么?结语通过参与刑法练习题的学习,我们可以加深对刑法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更加熟悉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刑事侦查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要点,以及理解刑法中特殊规定和量刑原则等内容。
武器攻击案件法律条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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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预防和打击武器攻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本法律所称武器攻击案件,是指非法使用武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空、领海、驻外使领馆、军事设施等进行的攻击行为。
第三条武器攻击案件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国原则;(二)保障人权原则;(三)预防为主、打击结合原则;(四)国际合作原则。
第四条对武器攻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适用本法律。
第二章立案与侦查第五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接到武器攻击案件举报或者发现后,应当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第六条对武器攻击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管辖。
第七条对武器攻击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
第八条侦查机关在侦查武器攻击案件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证人、被害人;(二)勘验、检查;(三)鉴定;(四)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五)查询、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六)采取强制措施;(七)其他侦查措施。
第九条侦查机关在侦查武器攻击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依法收集证据;(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保守国家秘密;(四)不得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第十条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侦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三章起诉与审判第十一条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武器攻击案件,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武器攻击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罪名、刑罚适用准确;(四)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武器攻击案件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武器攻击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
李德勇案件法律依据(3篇)
![李德勇案件法律依据(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3edf675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0d.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德勇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贪污、受贿等罪名。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李德勇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李德勇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李德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2)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李德勇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司法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对贪污贿赂案件的量刑具有指导意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有权了解控告材料,有权申请侦查人员回避等。
(2)辩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自行辩护。
(3)证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监察机关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西周的神权法思想
![西周的神权法思想](https://img.taocdn.com/s3/m/624b3e4233687e21af45a90f.png)
第1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夏、商奴隶主贵族极力宣扬"天命"、"天罚"等神权罚思想,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
天命、天罚:所谓"天命",即认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是由上天所安排的,人们应该无条件的服从。
其实质是利用神权对奴隶进行欺骗,给统治阶级的统治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所谓"天罚",这是神权法思想指导下的刑罚观。
奴隶主阶级把施行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从而把刑罚蒙上一层神圣的外衣。
其实质是利用神权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欺骗。
以德配天: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周公等统治者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
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惟命不于常",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以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过去,殷商的先王有德,"克配上帝",所以天命归殷。
现在殷已失德,上帝就把天命转归于周,周王就成了天子。
显然,周公之所以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一方面是由于还没有完全脱离神权法的色彩,其意图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维护其统治,使周王朝的统治永存。
另一方面,西周的这种"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的提出,也意味着神权的动摇。
西周的统治者从殷商的灭亡中吸取了教训,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使他们感到单纯依靠神权不足以维系其统治,还必须重视人事,重视民心向背,珍惜天命,不再使其转移。
"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不仅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了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汤刑》:商代法律的总称。
“商有乱政,而做汤刑”当系指此。
第2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明德慎罚:这是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第二章刑罚(课后作业)下载版
![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第二章刑罚(课后作业)下载版](https://img.taocdn.com/s3/m/e5a465c46294dd88d0d26ba2.png)
第三篇第二章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刑罚作为惩罚罪犯的强制方法,内容为剥夺罪犯的某种权益,下列不属于该权益内容的是()。
A.财产B.政治权利C.人身自由D.精神自由2.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刑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刑罚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B.刑罚只适用于依法被人民法院确定有罪的人C.刑罚的目的是打击和预防犯罪D.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和执行刑罚,预防其本人再次犯罪,为一般预防3.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被判处管制的王某,被关押在A监狱B.被判处管制的张某,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且同工同酬C.被判处拘役的赵某,每月都回家2天看望生病的奶奶D.被判处拘役的刘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4.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刑罚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管制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B.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2年C.拘役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2年D.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5.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同时宣告禁止令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负责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大常委会6.张某,女,2012年4月22日,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刘某,A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若张某审判时怀孕,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B.若张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C.若张某审判时已满75周岁,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D.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刑期起算日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B.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C.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8.张某与邓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刘某,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韩国封建刑罚实践教学(3篇)
![韩国封建刑罚实践教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360aeb7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3b.png)
第1篇一、引言韩国封建时期,刑罚体系复杂多样,包括死刑、流刑、杖刑、鞭刑等。
这些刑罚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
为了让学生深入了解韩国封建刑罚,提高法律素养,本文将从实践教学的角度,探讨如何进行韩国封建刑罚教学。
二、实践教学的目的1. 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
2. 了解韩国封建社会的刑罚体系,认识刑罚的历史演变。
3.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4. 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三、实践教学的内容1. 介绍韩国封建社会的刑罚体系(1)死刑:包括斩首、绞刑、炮烙等。
(2)流刑:包括流放、充军等。
(3)杖刑:包括杖责、鞭打等。
(4)鞭刑:包括鞭打、杖责等。
2. 分析不同刑罚的适用范围、执行方式及历史背景(1)死刑:主要适用于重大犯罪,如谋杀、贪污、叛国等。
(2)流刑:主要适用于轻罪,如盗窃、诈骗等。
(3)杖刑: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如斗殴、侮辱等。
(4)鞭刑:主要适用于家庭内部纠纷,如打骂妻子、子女等。
3. 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如《大长今》中的崔判述因贪污被斩首,《宫》中的苏弘基因叛国被流放等,让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刑罚及其适用原因。
四、实践教学的方法1. 讲座法:邀请法学专家、历史学者进行专题讲座,让学生了解韩国封建刑罚的历史背景和刑罚体系。
2. 案例分析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中涉及的刑罚及其适用原因。
3. 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古代官员、犯人等角色,模拟古代审判场景,加深对刑罚执行过程的理解。
4. 互动式教学:通过课堂讨论、提问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五、实践教学的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如提问、回答问题、参与讨论等。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价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能力,如对刑罚的适用范围、执行方式及历史背景的理解。
3. 角色扮演表演:评价学生在角色扮演中的表现,如对角色的理解、表演的准确性等。
袁某某案件法律后果(3篇)
![袁某某案件法律后果(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3173fe2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3f.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袁某某,男,1980年出生于我国某省,原系某市某国有企业员工。
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袁某某在担任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企业财产,并收受他人贿赂,涉案金额巨大。
二、案件审理袁某某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同时,追缴袁某某违法所得,没收其非法所得的财产。
三、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袁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是对他犯罪行为的法律惩罚。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之一,适用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等罪行。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 罚金袁某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这是对他非法所得的财产的追缴。
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
罚金的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犯罪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
3. 追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追缴袁某某违法所得,并没收其非法所得的财产。
这是对袁某某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旨在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4. 职务剥夺袁某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
因此,袁某某将失去国有企业员工资格,无法继续担任该职务。
5. 社会影响袁某某案件的发生,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一方面,袁某某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有企业形象,损害了国家利益;另一方面,袁某某的犯罪行为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
因此,袁某某案件的法律后果不仅限于刑事责任,还包括社会影响。
6. 教育警示袁某某案件的发生,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具有警示意义。
一方面,袁某某案件揭示了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的严重危害,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袁某某案件也警示了人民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刘伟案件的法律后果(3篇)
![刘伟案件的法律后果(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8908473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a8.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刘伟,男,32岁,原某市某区某街道社区居民。
2017年5月,刘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被批准逮捕。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伟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案件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刘伟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伟的行为符合第二款的规定,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刘伟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死亡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因此,刘伟需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3.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殴打他人的;(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四)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五)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六)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七)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本案中,刘伟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刘伟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但由于刘伟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故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适用行为时法律(3篇)
![刑事案件适用行为时法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d3cbfc5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80d8e76.png)
第1篇摘要:在刑事案件中,行为时法律原则的适用对于确定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法律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行为时法律原则的内涵、适用原则以及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以期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形式,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然而,法律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刑事案件中,如何适用行为时的法律,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行为时法律原则的内涵、适用原则以及实务应用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为时法律原则的内涵1. 行为时法律原则的定义行为时法律原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应当根据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标准来判断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一原则强调法律适用的时间性,即法律适用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标准,而非犯罪行为发生后的法律标准。
2. 行为时法律原则的依据(1)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明确、具体地规定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为时法律原则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强调在确定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时,应以行为发生时的法律为准。
(2)法律稳定性原则。
法律稳定性原则要求法律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为时法律原则有助于保持法律的稳定性,防止因法律频繁变动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三、行为时法律原则的适用原则1. 严格依法适用在适用行为时法律原则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不得随意解释法律或偏离法律精神。
2. 兼顾法律溯及力在适用行为时法律原则时,应当兼顾法律的溯及力问题。
对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已经规定为犯罪,而行为发生后的法律将其排除为犯罪的,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3. 保障人权在适用行为时法律原则时,应当充分保障人权,尊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时法律原则在实务中的应用1. 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适用在确定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时,司法机关应当以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为准。
法律基础案例课件(3篇)
![法律基础案例课件(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5063a66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f0.png)
第1篇一、课程简介本课件旨在通过具体案例的讲解,帮助学员理解法律基本原理、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提高学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以下是本课件的主要内容:二、课程内容第一部分:法律基本原理1.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案例一:张三因车祸受伤,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 案例分析:通过张三的案例,讲解法律的定义、特征以及法律关系。
2. 法律关系- 案例二:李四与王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王五未按约定支付租金。
- 案例分析:分析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3. 法律行为- 案例三:赵六与钱七达成买卖协议,但赵六未按约定交付货物。
- 案例分析:探讨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效力。
第二部分:法律关系案例1. 合同法律关系- 案例四:周八与吴九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辆汽车。
- 案例分析:分析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2. 侵权法律关系- 案例五:郑十在公共场所摔倒,经调查发现是地面滑导致的。
- 案例分析:讲解侵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
3. 物权法律关系- 案例六:孙十一购买一套房产,但发现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 案例分析:探讨物权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
4.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案例七:周十二与吴十三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
- 案例分析:讲解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夫妻双方的权益。
第三部分:法律行为案例1. 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八:王十四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朋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 案例分析:分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效力。
2. 行政法律行为- 案例九:赵十五因违法被行政机关罚款。
- 案例分析:探讨行政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救济途径。
3. 刑事法律行为- 案例十:孙十六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起诉。
- 案例分析:讲解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刑罚种类。
第四部分:法律意识与素养1.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案例十一:钱十七在签订合同时未仔细阅读条款,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刑法第十三讲
![刑法第十三讲](https://img.taocdn.com/s3/m/312820ed81c758f5f71f6701.png)
(四)驱逐出境
1、概念: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
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不具有普遍 适用的性质,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四、非刑罚处理方法
(一法。 (二)种类: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损失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 3、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 分 (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条件
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 a. 应当附加适用 b. 可以附加适用 c. 独立适用 3、期限、期限的起算与执行
(三)没收财产 1、概念:是将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
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2、适用方式: a. 与罚金选择并处 b. 并处 c. 可以并处 3、没收财产的范围 4、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 5、没收财产的执行
(4)死刑是否存在误判难纠的问题? 主废论者认为,死刑一旦误判将造成不可挽回
的损失。而实践证明,即使采取最谨慎的态度, 也难以消除误判死刑的可能性。 主存论者人则认为,误判难纠的问题在其他刑 罚中也同样存在。被误判徒刑的人,有的冤死 狱中,死后才得以纠正;有的在服刑一段时期 后才得以纠正,但他们过去所丧失的自由都无 法挽回。误判难纠问题,应通过严格判程序和 慎重对待死刑的态度解决,不是废除死刑的理 由,不能因噎废食。
(3)死刑是否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 主废论者认为,死刑具有不可分割性,同样被
判处死刑的罪犯,其犯罪之社会危害性可能存 在很大差别,而同样适用死刑显然与罪责相适 应原则相悖。 主存论者则认为,对十分严重的犯罪处以死刑 是重罪重刑、轻罪轻刑的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必 然要求。没有死刑,对十分严重的犯罪便只能 和其他普通犯罪一样处以自由刑,刑罚的公正 性也就无从谈起;更何况,不可分割性并非死 刑所独有,在主废论者看来应当替代死刑的终 身监禁,同样具有不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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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刑罚(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刑罚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管制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B.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2年C.拘役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2年D.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2.张某,女,2014年4月22日,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刘某,A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若张某审判时怀孕,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B.若张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C.若张某审判时已满75周岁,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D.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张某与邓某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了刘某,均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与邓某均无故意犯罪,而且邓某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则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2年期满后()。
A.对张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B.经查证属实,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张某执行死刑C.对邓某减为无期徒刑D.对邓某减为25年有期徒刑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A.犯强奸罪的犯罪分子B.犯抢劫罪的犯罪分子C.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D.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5.2014年10月1日张某因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经查证张某有下列财产:走私文物所得现金100万元、用于犯罪的资金10万元、合法财产50万元、拟倒卖的文物价值500万元。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法院可以对张某没收财产的最高数额为()。
A.660万元B.610万元C.50万元D.160万元6.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驱逐出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B.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C.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D.属于特殊的附加刑7.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累犯的是()。
A.张某,男,22岁,2014年5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2015年10月1日因寻衅滋事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B.王某,女,15岁,2014年5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2015年10月1日因盗窃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C.郝某,女,40岁,2014年5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2017年10月1日因投放危险物质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D.丁某,男,30岁,2014年5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2020年10月1日因绑架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8.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自首的是()。
A.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B.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C.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从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D.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主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9.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
A.应当酌情从轻处罚应当减轻处罚B.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应当从轻处罚C.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可以从轻处罚D.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应当减轻处罚10.2014年3月1日张某与丁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遂将丁某不满1岁的女儿杀害并逃逸,该案件在全国引起很大的轰动。
张某的朋友王某因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在审讯过程中,王某提出知道张某的下落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王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对王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对王某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对王某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1.2014年10月1日,张某在回家的路上发现突发疾病昏迷的丁某,于是趁丁某昏迷时将丁某的手机和巨额现金全部拿走,准备离开现场时,丁某清醒并大喊救命,张某害怕被发现于是将丁某打晕后逃逸。
后张某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人民法院决定数罪并罚。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数罪并罚后,张某最高可以被判处28年有期徒刑B.数罪并罚后,张某最高可以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C.数罪并罚后,张某最高可以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D.数罪并罚后,张某最高可以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12.人民法院对未满18周岁的张某宣告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以下禁止令的规定中,张某可以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的特定区域、场所是()。
A.酒吧、网吧B.幼儿园园区C.张某就读的学校D.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13.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3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6个月B.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C.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7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D.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减刑的是()。
A.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B.犯罪分子确有立功表现C.犯罪分子确有重大立功表现D.犯罪分子年满75周岁1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特别累犯的适用范围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B.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D.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的刑罚,包括()。
A.管制B.拘役C.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E.死刑缓期2年执行2.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B.附加刑不能独立适用,只能附加适用C.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D.附加适用附加刑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E.附加适用附加刑时,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附加刑3.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管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C.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剥夺其人身自由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E.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等权利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对下列人员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有()。
A.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B.赵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C.刘某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D.王某犯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E.丁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5.被告人高某和张某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分别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时判处高某限制减刑。
张某和高某均依法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如果A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张某应被判处限制减刑的,可以直接改判B.如果A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张某应被判处限制减刑的,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如果张某没有提起上诉,A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对张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应当限制减刑的,可以依法对张某限制减刑D.如果高某没有提起上诉,A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对高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E.如果高某没有提起上诉,A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对高某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B.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C.丁某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年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8年D.郝某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6年E.吴某因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7.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有相关情形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该情形包括()。
A.偶犯或者初犯B.被胁迫参加犯罪的C.犯罪情节较重,但全部退赃的D.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E.犯罪时不满20周岁的8.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张某和王某串通绑架了当地富商丁某,勒索了100万元后,将丁某释放。
该案被A市公安机关迅速侦破。
A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全部财产,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张某属于从轻处罚B.张某属于减轻处罚C.王某属于从重处罚D.王某属于加重处罚E.王某属于免除处罚9.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累犯成立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A.前罪是过失犯罪,后罪是故意犯罪,可以构成累犯B.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为拘役,后罪应判处的刑罚为无期徒刑,可以构成累犯C.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D.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及附加刑均执行完毕E.累犯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10.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累犯()。
A.不得减刑B.不得缓刑C.不得假释D.应当从重处罚E.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11.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犯罪分子的下列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有()。
A.共同犯罪案件中,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B.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D.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E.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12.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罚执行2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犯有故意伤害罪,新发现的故意伤害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