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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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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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组成
作者:
来源:《中国信息界·e医疗》20XX年第05期
中国政府网5月2日消息,日前,国务院任命王国强、马晓伟、陈啸宏、王培安、刘谦、尹力、崔丽(女)、徐科(女)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委领导一栏已更新为:主任、党组书记李斌,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国强,副主任、党组成员马晓伟,副主任、党组成员陈啸宏,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熙,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培安,副主任、党组成员刘谦,副主任尹力,副主任、党组成员崔丽,副主任、党组成员徐科。
篇二:江西省卫生厅发文稿纸-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三批江西省名中医人选名单(100名)
篇三:赣防艾办函〔20XX〕5号-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防艾办函?20XX?5号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班子)关于申报20XX年多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的通知
附件1:。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江西省计划⽣育条例全⽂江西省计划⽣育条例全⽂ 为实⾏计划⽣育,控制⼈⼝数量,提⾼⼈⼝素质,制定了江西省计划⽣育条例,下⾯是详细内容,欢迎⼤家阅读。
江西省计划⽣育条例全⽂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实⾏计划⽣育,控制⼈⼝数量,提⾼⼈⼝素质,使⼈⼝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 实⾏计划⽣育是我国的⼀项基本国策。
实⾏计划⽣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第三条 提倡晚婚晚育,推⾏优⽣优育,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育、⾮婚⽣育和计划外⽣育。
提倡⼀对夫妻只⽣育1个⼦⼥,严格控制⽣育第2个⼦⼥,禁⽌⽣育第3个⼦⼥。
⼀胎⽣多⼦⼥的除外。
第四条 计划⽣育⼯作应当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明家庭相结合。
实⾏计划⽣育,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必要的⾏政、经济、法律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民政府必须确保计划⽣育事业经费的投⼊。
乡镇⼈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乡镇统筹费中划出⼀定的⽐例⽤于计划⽣育事业,具体⽐例由省⼈民政府另⾏规定。
第六条 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政区域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章 节育与优⽣ 第七条 计划⽣育实⾏计划⽣育证制度。
符合计划⽣育条件并欲⽣育⼦⼥的夫妻,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领取计划⽣育证后,⽅可⽣育: (⼀)⽣育第⼀胎的,凭结婚证、⾝份证或者户⼝簿,以及夫妻双⽅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发给《⼀胎计划⽣育证》。
(⼆)符合本条例第⼋条规定要求再⽣育⼀胎⼦⼥的,必须凭夫妻双⽅所在单位证明,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民政府审核,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府计划⽣育⾏政部门批准发给《再⽣⼀胎计划⽣育证》;其中夫妻双⽅是农民的,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全文,江西省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doc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全文,江西省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江西省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江西省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江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保我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决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实干兴赣、绿色崛起创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1、平稳有序。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稳步实施。
2、统筹兼顾。
既要稳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又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运用法律、经济、教育、服务等手段推进政策落实。
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策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风险可控。
科学预测评估,做好人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风险防范,完善配套政策,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4、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实施,严格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二、主要内容(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妇,经批准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二)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江西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规范
附件江西省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规范(2016年版)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6月目录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前检测服务规范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前门诊体检服务规范三、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后门诊体检服务规范四、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服务规范五、艾滋病患者随访管理服务规范六、艾滋病患者个案信息建档管理规范七、艾滋病救治工作信息管理规范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前检测服务规范(一)检测对象江西省范围内艾滋病抗体筛查复检阳性者、现住址为江西省管理的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统称“艾滋病患者”)。
(二)检测项目及频次检测对象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艾滋病抗体确证检测(已确证阳性者不再检测)、CD4+T淋巴细胞检测、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等3项检测服务。
对于艾滋病抗体确证检测结果不确定的患者,间隔4周后可对其再次进行免费确证检测,但一年内最多不得超过4次。
(三)检测流程(四)检测要求(1)针对艾滋病抗体筛查复检阳性者,由筛查单位对检测对象采集三份样本包括HIV抗体确证检测样本(血清或血浆)、CD4+T淋巴细胞检测样本(全血)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样本(血浆)各一份;针对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既往感染者,由县级疾控机构对检测对象采集二份样本包括CD4+T淋巴细胞检测样本(全血)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样本(血浆)各一份,于24小时内按照《江西省艾滋病检测样本采集、运输、保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要求将样本及填写好的《江西省HIV免费检测送样单》(详见附件2)一并送至CD4+T淋巴细胞检测实验室、确证实验室等相关检测实验室。
筛查单位和县级疾控机构应告知检测对象或其监护人艾滋病救治相关政策。
(2)CD4+T淋巴细胞检测实验室开展CD4细胞检测,确证实验室开展HIV抗体确证检测,确证阳性者开展病毒载量检测并填写《江西省HIV病毒载量送检单及结果登记表》(详见附件3);不能开展病毒载量检测的确证实验室每月20日前委托给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检测。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为加强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54号),制定《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8月27日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在职在岗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类别卫生高级资格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对应为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药)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药)师。
分省市类、县区类和乡镇类三个类别,省市类资格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均有效;县区类资格在全省县(市、区)、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乡镇类资格仅限在全省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聘任有效。
三、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江西省出台2019年最新计划生育条例全文.doc
江西省出台2019年最新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江西省出台最新计划生育条例全文1月20日上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明确鼓励“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假的规定,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15天护理假。
在已修改计生条例的7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与安徽一样,增加60天,目前最长。
你看,假期这么长,大家搞不搞?小编来为你解析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了哪些调整?假期—产假在国家基础上延长60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
我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删除了关于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的规定,建立对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并明确相关福利待遇。
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加上国家基本的98天生育假,我省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
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二孩要不要审批?需要走哪些程序?……我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进一步简化生育证办理程序,明确按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原来均须领证改为办理登记即可。
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口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应该说,生育登记服务是一项简捷便民的改革举措,顺利的话几分钟就可搞定。
”专家说。
再生育—4种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这些年来,小孩发生意外事件时有发生。
对此,新修改的计生条例对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几种情形做了详细规定,其主要对象为再婚夫妻和生育病残儿童的夫妻以及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制定了江西省计划生育,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实行计划生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禁止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2个子女,禁止生育第3个子女。
一胎生多子女的除外。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家庭相结合。
实行计划生育,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必要的行政、经济、法律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乡镇统筹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
第六条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的中国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节育与优生第七条计划生育实行计划生育证。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并欲生育子女的夫妻,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领取计划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一)生育第一胎的,凭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发给《一胎计划生育证》。
(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必须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证明,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
(三)婚后满5年不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鉴定,夫妻一方为不孕症,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领取《一胎计划生育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赣府厅字[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9号2014年1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设立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
2.取消水处理材料中的无烟煤、骨炭、二氧化钛、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树脂、电解槽、电极产品卫生许可。
3.取消化学处理剂中的水解苯丙酰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PH调节剂、灭藻剂、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产品卫生许可。
4.取消水质处理器中的陶瓷净水器,饮用水PH调节器,氧化电位水发生器,除氟、除砷净水器产品卫生许可。
5.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6.取消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
7.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8.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9.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下放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省直部门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
赣计生领字〔2006〕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的通知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修改后的《江西省省直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省直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二○○六年二月一十五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分工通知抄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抄送: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各处室、下属单位江西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六年二月一十五日印发共印100江西省省直有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单位的“三定方案”,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省直各有关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考核办法修订如下:一、职责分工(一)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1、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列入党纪、政纪教育内容。
2、协同省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对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3、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各级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
(二)省委组织部1、将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的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及奖惩的重要内容。
2、在任用干部时考察其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在提拔、重用上实行“一票否决”。
3、将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党课教育内容。
(三)省委宣传部1、把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纳入全省宣传工作计划。
2、每年组织一次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会,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单位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3、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四)省委党校1、把人口理论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计划,作为学员和领导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
2、开展有关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理论研讨工作。
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㊀㊀㊀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技厅文件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赣卫血地字 2017 14号关于印发 十三五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㊁发展改革委㊁教育局㊁科技局㊁财政局㊁水利(水务)局㊁农业局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扶贫和移民办:为进一步控制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江西建设,特制定« 十三五 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㊁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江西省卫生和改革委员会㊀㊀㊀江西省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㊀㊀㊀江西省发展和江西省科技厅㊀㊀㊀江西省财政厅㊀㊀㊀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厅㊀㊀㊀江西省食品药品和移民办公室监督管理局㊀㊀㊀江西省扶贫2017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十三五 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一、背景重点寄生虫病是流行范围广㊁感染人数多的寄生虫病,在我省主要包括土源性线虫病㊁肝吸虫病等.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06年,原卫生部等14个部门印发了«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并在我省贵溪市组织实施了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有效推动了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2015年江西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全省人群肠道寄生虫平均感染率为9 64%,以蛔虫㊁钩虫和鞭虫为代表的土源性线虫感染率为6 30%,与2004年全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相比,人群蛔虫㊁鞭虫感染率下降明显,钩虫感染率仍较高,肝吸虫病在部分地区流行.尽管我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2015年我省人群土源性线虫平均感染率未达到«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的要求.二是以肝吸虫为主的食源性寄生虫人群感染率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群众生食或半生食鱼肉的行为难以改变,全省肝吸虫病和其他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三是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和机构能力建设难以满足防治需求,基层疾控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寄生虫病防治的技术人员,基本装备缺乏,能开展的寄生虫病防治的虫种不多,影响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开展,对可能引起突发疫情的寄生虫病防控能力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我省 十三五 期间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卫疾控发 2016 58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二㊁指导思想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㊁防治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㊁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源性线虫病㊁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与传播.三㊁目标(一)总目标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实现基本控制土源性线虫病流行,有效降低肝吸虫感染率,无本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发生.(二)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具体目标:到2020年,土源性线虫和肝吸虫感染率在2015年的基础上均下降30%以上,并分别控制其流行和减轻危害.具体工作指标:基本建立重点寄生虫病省㊁市㊁县三级监测网络.各设区市在高流行县(市㊁区)建立1-2个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试点,流行区中小学生土源性线虫㊁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核心知识知晓率㊁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㊁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工程供水率达到92%,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土源性线虫病高流行区和有生食或半生食鱼类习惯的肝吸虫病流行区粪检阳性人群药物驱虫覆盖率达到80%.四、策略与措施(一)积极开展土源性线虫病和其他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采取 以健康教育为先导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 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改水㊁改厕㊁改善环境,改善行为和药物驱虫等综合措施.在潜在流行区开展人群肝吸虫病等其他寄生虫病调查,查明人群感染现状.在高流行区,对有生食鱼类㊁肉类㊁螺类和有赤足下田耕作等习惯的人群进行群体驱虫,其他地区引导群众自愿进行查治.大力推进农村改水㊁改厕㊁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养殖工作,加强人㊁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喂鱼和施肥.在高流行县(市㊁区)建立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试点,因地制宜开展防治工作,形成可推广的防控模式与方法.(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公众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广播㊁电视㊁互联网㊁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刊播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工作信息,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普及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在肝吸虫病㊁钩虫病流行区,重点宣传和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不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㊁螺类和肉类的饮食习惯,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喂鱼㊁施肥,避免赤足下水下田,在生产生活中加强防护,逐步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三)健全监测网络,掌握疾病流行态势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疫情报告管理,进一步完善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立肝吸虫病㊁钩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监测点,逐步扩大监测点的覆盖范围.开展人群疫情及宿主㊁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依托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罕见和输入性寄生虫病,防止继发传播.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将重点寄生虫病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流行县(市㊁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成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开展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㊁部门合作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结合相关专项,支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财政部门: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予以支持和经费补助.教育部门: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流行区中小学生开展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科技部门: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科研计划指南.水利部门: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和运行管理,提升农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农业部门:推进畜㊁禽㊁鱼㊁蔬㊁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加强畜粪的无害化处理,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研究提出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针㊁政策㊁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㊁疫情监测㊁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诊疗物质储备.做好无害化卫生厕所在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的推广使用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机构的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扶贫部门: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内容,对贫困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宣传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增加公众对重点寄生虫病的防治知识,提升群众防病意识.(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防治工作需要,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须的防治经费.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重点地区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予以支持和经费补助,并对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给予倾斜.各级财政应加强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三)技术保障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重点科研计划指南,组织多部门㊁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推进我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研究我省不同流行地区重点寄生虫病传播控制的策略和措施.开展国际㊁国内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四)机构和人员保障加强疾控机构队伍建设,安排与当地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当地主要寄生虫病开展检验检测和防治项目,积极主动做好防治服务工作.加强重点寄生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大对各级医院卫生人员的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六、监督与考核(一)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㊁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 科学㊁定量㊁随机 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和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二)执行评估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中期考评情况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调整优化.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29日印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13•【字号】赣府厅发[2004]11号•【施行日期】2004.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26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2003)18号),江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口计生委),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增加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职责。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人口计生委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起草本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本省人口发展战略,根据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草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省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及解读
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全⽂及解读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全⽂及解读 全国⼈⼤修订了计划⽣育法后,各省的计划⽣育条例相继进⾏了修订。
1⽉20⽇,江西省⼈⼤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的决定,那么关于最新的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家⼜是如何理解的?下⾯带来相关的解读,并附上条例全⽂,欢迎浏览! 相关解读: 1、记者:全⾯两孩政策的内涵是什么?全⾯两孩政策的实施对⼈⼝发展有何重⼤意义? 答:全⾯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育两个孩⼦的政策。
实施全⾯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育政策的进⼀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战略决策。
当前,我国⼈⼝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
⼀是⼈⼝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育旺盛期妇⼥数量下降较快。
群众⽣育意愿发⽣转变,少⽣优⽣成为社会⽣育观念的主流。
⼆是⼈⼝结构性问题⽇益突出,劳动年龄⼈⼝开始减少,⽼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性别⽐长期持续偏⾼。
三是家庭规模缩⼩,养⽼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
这些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今后⼏年,我国劳动⼒资源⽐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是调整完善计划⽣育政策的有利时机。
遵循⼈⼝发展规律,顺应⼈民群众期盼,实施全⾯两孩政策,有利于优化⼈⼝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百年”奋⽃⽬标的实现。
2、记者:我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两孩政策?新修订的《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答:按照新修订的《中华⼈民共和国⼈⼝与计划⽣育法》规定,我市⾃2016年1⽉1⽇起实施全⾯两孩政策。
《江西省⼈⼝与计划⽣育条例(修正案)》经2016年1⽉20⽇省⼈⼤常委会表决通过,⾃公布之⽇起实施。
3、记者:实施全⾯两孩后,⽣育还需要审批吗? 答:我省《条例》规定,⽣育两个及以下⼦⼥的,不再实⾏⽣育审批,由夫妻⾃主安排⽣育,实⾏⽣育登记服务制度。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
【法规标题】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适用区域】江西省【发布时间】2018-05-31【生效时间】2018-05-31【关键词】劳工,综合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备注:国家尚未公布2018年修订后的正式版本,此版本是一点通团队依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2件和一揽子修改1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8年发布)》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育调节第三章技术服务第四章管理责任第五章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第六章保障与奖励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坚持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赣府厅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物价、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
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由各级经办机构负责编制,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报当地政府批准。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属地统筹原则,原则上实行设区市级统筹,现已实行县(市)级统筹的,应逐步过渡到设区市级统筹。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5.06•【字号】•【施行日期】2014.05.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直省管医疗机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就医疗纠纷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为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氛围,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加强《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今年5月至6月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10日到6月10日二、活动主题贯彻《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营造和谐医患关系三、活动内容以2014年4月30日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为起点,动员和部署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实施工作,启动《条例》宣传月活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一)要在办事大厅、门诊大厅、大楼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行政村公开栏等公共宣传载体上,发布、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在报刊杂志开设专栏、专版,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的传播优势,扩大《条例》传播影响。
(二)要根据本地区宣传和培训工作需要,制作一批通俗易懂、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条例》宣传品,免费发放至每户家庭,做到户户有宣传品,同时要结合《条例》宣传,创作一批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组织宣传队伍下乡进村开展宣传,强化老百姓法制意识。
(三)要组织做好本地、本单位集中性宣传日活动,要在群众集中的广场、医院、药店设立《条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样张)
附件1:审批流程图如需要补充材料的,技术审查专家组应一次性告知附件2:申请表示范文本国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类别 许可□延续□变更□补发□注销申请单位江西省******有限公司申请单位地址南昌市**区**路**号产品名称 **牌PP-R管材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本表申报内容及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字体为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本表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申报受理规定。
4、申报资料中除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产品技术信息进口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类别 许可□延续□变更□补发□注销申请单位江西省******有限公司申请单位地址南昌市**区**路**号产品中文名称 **牌PP-R管材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本表申报内容及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字体为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本表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申报受理规定。
4、申报资料中除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所有资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产品技术信息(二)申请表填写常见错误示例1、《国产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常见错误示例(1)注册地址的填写应与营业执照上住所一致。
(2)生产企业与申请单位可以是同一单位,也可以是两个不同单位。
(3)生产场所详细地址:有的填写“某某工业园”。
使得多家企业生产场所详细地址一致。
应当落实到具体位置,具有唯一性。
填写时应与房产证上房屋坐落一致,因城市规划路名路牌有变化需标更改后地名的,需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类别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填写。
(5)所附资料应按申报提供的材料在相应□内打“√”,如有两个以上的生产地址,在后面注明。
(6)蓄水容器的产品材料及配方应填报材料的使用年限;水质处理器的产品材料及配方应填报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名称、规格、用量及使用年限,A系列产品应当描述各产品外观差异,B系列应当描述各产品水处理部件差异及技术参数。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暨新闻宣传人员培训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卫办宣传字[2015]2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2.04
【实施日期】2015.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暨新闻宣
传人员培训会的通知
(赣卫办宣传字〔2015〕2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有关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重点,经研究,在南昌召开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议暨新闻宣传人员培训会。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省工商学校(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923号)。
三、会议内容
1、传达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2、总结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部署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3、专家授课。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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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考试性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考试目标与要求我校的单独招生考试,旨在使考生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范围与内容语文考试大纲根据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语文应用基础》,并考虑中职学校语文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
一、命题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对学生文化素质及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要求,本科目考试注重考查考生对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进入学校继续学习所必须的语文知识及综合能力,完成与职业教育的对接。
命题原则上按照全国普通高考的要求,通过卷面考试,考察考生关于语音、词汇、句子、文段阅读、文章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水平,考察考生掌握母语的能力,理解语文与生活、做人等关系的能力,阅读、分析和鉴赏有关作品的能力,以及常用文体写作的能力。
力求题型多样化、序列化,知识点力求覆盖较广,并注意难易度的适当结合。
二、考试内容第一部分语言知识能力1.考查范围能识记基本语言知识,掌握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1)根据汉语拼音基础知识认读汉字。
(2)正确书写汉字,能区别常见的同音字、多音多义字和形似字。
(3)正确使用常见词语(包括成语),结合语境辨析词语的意义和褒贬色彩。
(4)了解词语和句子的基本结构,理解重要词语和句子在文章中的含义和作用,能辨析并改正常见语病。
(5)能辨析常见的修辞手法,理解其表达作用。
常见修辞方法指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反问。
(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7)语言表达要准确、简明、连贯、得体,考察段落句子顺序。
第二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一)现代文阅读阅读一般论述类文章。
1.理解(1)理解文中重要概念的含义(2)理解文中重要句子的含义2.分析综合(1)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2)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3)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4)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二)写作:综合考查学生作文水平的发展状况,要求做到中心明确,思路清楚,内容具体,感情真挚,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规范;能以一定的速度写作常用应用文。
写作:(1)能够正确、全面地领会题意。
(2)思想内容健康,中心突出,思路清晰,材料充实,选材精当。
(3)语言规范,正确遣词造句,语句简明、连贯、得体。
(4)结构完整,条理清楚。
(5)符合文体要求。
(6)书写规范、端正,页面整洁,有一定的速度。
(7)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三、考试形式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90分钟。
3.试卷分值:100分。
四、试卷结构1.主要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现代文阅读、写作题。
2.内容比例:语文学科基础知识、语言应用占60%,作文占40%。
3.试题难易比例:易:较易:较难=4:5:1。
数学考试大纲一、考试内容1.集合(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明确全集与空集的含义(3)集合的基本运算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并会求给定集合的子集。
能使用韦恩图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
2.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1)函数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表示函数;了解简单分段函数,并能简单运用;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值及其集合意义;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2)基本初等函数指数函数: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掌握幂的运算;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掌握指数函数的单调性,了解指数函数的一般应用。
对数函数: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了解用换底公式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明确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对数函数的单调性。
幂函数:了解幂函数概念,结合具体幂函数图像,了解幂函数变化情况。
(3)函数与方程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能结合实际建立函数方程,用数学方法理性解决实际问题。
3.平面解析几何初步直线与方程:在平面支架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坐标;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会求两条直线间的距离。
空间直角坐标系:了解空间直角坐标系,会用空间直角坐标系表示点的位置。
4.统计理解随机抽样的重要性;会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总体中抽取样本;了解分层抽样和系统抽样方法;了解分布的意义和作用,会列频数分布表,会画频数分布直方图、频率线图、构成比条图和饼图、茎叶图,理解他们各自的特点和用途;理解样本数据标准差的意义和作用,并能计算;能从样本中提取基本的数字特征,并给出合理的解释;会用样本频数分布估计总体分布,会用样本数字特征估计总体数字特征,理解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会用随机抽样的基本方法和样本估计总体的方法解决一些简单实际问题。
会作两个有关联数据的散点图,并能根据散点图的分布估计两个变量间关系;了解最小二乘法的思想,能根据给出线性回归方程式系数公式建立线性回归方程。
5.概率了解随机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频率的稳定性,了解概率的意义,了解频率与概率的区别;理解古典概率的定义及其概率计算公式,掌握互斥事件的概率加法公式,掌握相互独立事件概率乘法公式,并能综合运用;了解数列的概念和几种简单表示方法;了解数列是自变量为正整数的一类函数;掌握等差、等比数列的概念,及等差、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与前n项和公式;能在具体的问题情景中识别数列的等差、等比关系,并能用相关知识解决对应问题。
6.不等式了解不等式的实际背景;能解一元二次不等式,并从实际问题中抽象出一元二次不等式模型;通过函数图像了解一元二次不等式与相应的二次函数、一元二次方程的联系;掌握基本不等式,会用基本不等式解决简单的最值问题。
7.推理与证明了解合情推理的含义,能利用归纳和类比进行简单的推理,了解合情推理在数学发现中的作用;了解演绎推理的重要性,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模式,并能加以运用;了解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了解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反证法。
8.计数原理掌握分类加法计数原理、分步乘法计数原理;会用分类加法计数原理、分布乘法计数原理分析和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理解掌握排列、组合的概念,能利用计数原理推导排列书公式、组合数公式,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掌握二项式定理,会用二项式定理解决与二项式有关的简单问题。
二、考试形式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90分钟。
3.试卷分值:100分。
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三、试卷结构1.主要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
2.内容比例:选择题40%、填空题10%、解答题50%。
3.试题难易度:易:较易:较难=4:5:1综合素质考试大纲综合卷是由政治、英语、解剖、生理四门课程组成。
综合卷总分值300分,分值分布为:政治:80分英语:20分解剖:100分生理:100分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150分政治部分一、考试内容1.思想政治经济生活: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政治生活:公民的政治生活、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代国际社会。
文化生活:文化与生活、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2.中国历史近代中国: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经济结构的变动与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
现代中国: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中国近现代社会生活的变迁、20世纪以来中国重大思想理论成果、现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与文化教育事业。
3.职业道德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社会主义医学道德、职业道德的养成。
4.法律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卫生法律法规。
5.时事政治考前一年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二、考试参考教材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及《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职业道德与法律》及《经济政治 职业生活》(高等教育出版社)3.全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卫生部规划教材《医学伦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人民卫生出版社)三、考试形式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值:80分。
四、试卷结构1.主要题型:单项选择60分、论述20分。
2.试题难易比例:易:较易:较难=5:4:1。
英语部分一、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两个部分:词汇与结构和阅读理解。
第一部分:词汇与结构(Vocabulary and Structure)测试考生运用词汇和语法知识的能力。
要求考生掌握1600-2000基本词汇量及一定数量的短语。
并且掌握以下语法知识:1.动词各种时态、语态的构成及用法;2.动名词、动词不定式和分词的各种形式与用法;3.动词虚拟语气的各种形式与用法;4.名词性从句、定语从句和状语从句的使用;5.倒装句。
第二部分:阅读理解(Reading Comprehension)测试考生从书面文字材料获取信息的能力。
主要测试以下阅读技能:1.理解语篇和段落的主旨和大意;2.掌握阐述主旨的事实和细节;3.理解语篇上下文之间的逻辑关系;4.根据上下文猜测生词和短语的意思;5.根据所读材料进行判断和推论;6.了解作者的观点、意图和态度;7.进行信息转换。
二、考试形式笔试、闭卷三、考试题型及分值比例1. 词汇与结构:单选题, 10分2. 阅读理解:单选题,10分。
人体解剖学部分一、考试内容第一章骨学1.总论:骨的分类、形态、构造;骨的理化特性;2.中轴骨骼、四肢骨第二章关节学1.总论:骨连结的概念,骨连结分类;关节的基本构造。
2.中轴骨、附肢骨的连结。
第三章肌学1.总论:肌的形态和构造。
2.头颈肌、躯干肌、上肢肌、下肢肌。
第四章总论1.内脏的概念、组成和内脏的一般结构特点。
第五章消化系统1.消化系统的组成和功能;上下消化道的概念。
2.口腔、咽、食管、胃、小肠、大肠3.肝和肝外胆道4.胰第六章呼吸系统1.呼吸系统组成、功能及呼吸道的结构特点;上下呼吸道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