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官制之二十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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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制

唐代官制

古代文化一、宰相名称的演变:二、唐代中央官制: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辅佐天子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尚书省:“隋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尚书,是为八座。

”(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之《官制上》,《新编》p527上左7)都省是唐代尚书省的总官署,又称都司、都台、都堂(都司是相对于二十四司而言,都堂是指都省厅堂,可以借指尚书省)。

唐代尚书省在都省办公的官员有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此外的品官还有都事、主事。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总理国家政务1唐初,太宗未即位前,曾任尚书令,此后臣下不敢居此位,遂不设。

23高宗时称尚书省为“中台”,中书省为“西台”,门下省为“东台”。

门下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

武则天是又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

尚书省六部每部下属四司,六部合为二十四司。

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佐尚书令。

(从北齐开始,以左为贵。

)左右仆射在龙朔、咸亨时曾称为左右匡政,光宅、神龙间曾改称文昌左右相,中台左右相,开元元年十二月一日又改称左右丞相,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复为左右仆射。

尚书左丞:(一人)正四品上,统吏、户、礼三部。

尚书右丞:(一人)从四品下,统兵、刑、工三部。

左右丞于龙朔、咸亨间改称左右肃机。

《丛书集成新编》第11册p551程大昌《考古编》卷八“子司”有对六部二十四司的的考辨。

天官:吏部: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吏部司有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分工是:郎中一人掌文官班秩品名、散阶叙迁、禄赐告身及节假等事;另一位郎中掌流外官的选任,流外官是职事官九品以外的职官。

两位员外郎,一位掌选院,即检勘选人文书,因其地在选曹之南,又称判南曹。

另一位员外郎处理本司日常公务,叫做判曹务。

尚书:(一人)正三品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黜、调动等地官:户部: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尚书:(一人)正三品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

中国历代官职词典

中国历代官职词典

一画[一]一字王仅用一字作为封号之王。

辽仅封于王子,如赵王、梁王等,地位高于柳城郡王、混同郡王等二字郡王。

金、元仅封于亲王。

[乛]乙榜科举制度中取中举人的别称,亦称一榜。

榜即考试后揭晓名次的公告。

乙与甲对立而言,中进士则称*甲榜或*两榜。

乙字库明官库名。

属兵部。

掌储存胖袄、战鞋、军士裘帽,为内库之一。

二画[一]二大北魏以大司马、大将军为二大。

北齐同。

二公明、清承前代制度,各县置县丞,别称二公。

与主簿辅佐知县,分掌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

二府(1)汉以丞相(后改大司徒、司徒)、御史大夫(后改大司空、司空)为二府,也用以指二者之官署。

宋偱唐末五代制度,以中书省主政务,称东府,枢密院掌军政,称西府,合称二府(2)明、清为同知的别称,以同知为知府的佐贰得名。

二千石汉官秩,又为郡守(太守)的通称。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二千石者,(月各)百二十斛。

”郡守官秩正为二千石,故用为代称。

二千石以上有*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以下比二千石等。

又梁武帝曾定第四、第五品秩为二千石。

二百石汉官秩,大比三百石之下。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二百石者(月各)三十斛。

”县丞、尉的最低级(最高者可得四百石)、边地鄣、塞尉等也属此级。

参见“万石”。

二十四长《史记·匈奴列传》谓匈奴“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

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

”《史记·匈奴传》同。

两书所列封号,至大当户仅十长,连骨都侯亦仅十二人。

《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下,多出左右日逐王、左右温禺鞮王、左右将渐将王六人,亦不足二十四长之数。

《晋书·四夷列传》所举单于亲子弟封王者有十六等,即左右贤王、左右奕蠡王(当即谷蠡王)、左右於陆王、左右渐尚王、左右朔方王、左右独鹿王、左右显禄王、左右安乐王。

中国古代官制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常识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

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

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

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

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

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

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

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

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

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

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

春秋时各国沿用,称“太宰”,明清时作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工师:春秋时齐、鲁、楚等国设置,战国沿置,或称“工正”,掌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

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

“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

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

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

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

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

下辖: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

下辖: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

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唐代职官体系

唐代职官体系

唐代职官体系唐朝时期的官制整体是以“三省六部制”为框架,这种制度虽然在隋朝时期已经出现,但却是在唐朝时期得以完善的。

唐朝的整体官制大致可被称为“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监”,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不妨对唐朝官制进行分类,其大致可以分为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御史台、九寺五监和地方官制四部分,分别来介绍一下。

唐朝“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监”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已经相当完备,各个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简单介绍一下吧。

唐朝不设丞相,因而三省长官均可被称为宰相,三省长官各有官署,但遇军国大事需共同商议。

三省六部1、三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三个部门。

其中中书省主要负责制定政策、草拟诏敕;门下省负责审核复奏;尚书省则负责颁发执行。

如果中书省的诏敕有不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

尚书省:最高长官为左右仆射(因李世民曾担任尚书令,故不再有人担任)各一人,从二品。

其属官通常有:左丞一人(总领吏部、户部、礼部),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总领兵部、刑部、工部),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

左、右司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辅佐左、右丞;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

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

诸司主事,从九品上。

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房玄龄曾担任尚书左仆射门下省:最高长官为侍中,共两人,正三品,另有门下侍郎二人为副长官,正四品上。

中书省的属官通常有左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五品上,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

此外,还有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典仪二人,从九品下,录事四人,从七品上;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辖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辖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

各个朝代的官制简表,写小说的可以收藏起来了

各个朝代的官制简表,写小说的可以收藏起来了

各个朝代的官制简表,写小说的可以收藏起来了
不知道哪位大神整理的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官制简表,之前一直对小说中看见的“左仆射、右仆射”这个职位印象深刻,因为它的名字比较特别,看了这个表以后才知道原来它这个官职还挺大。

我觉得这个表对写小说的最有用了,有了它,再也不用挠头想官职了,对于谁能管得住谁也一清二楚。

由上到下分别是:清代、明代、元代、金代、辽代、宋代(元丰后)、宋代(元丰前)、唐代、隋代、北周、北魏、北齐、两晋、三国。

我也得赶紧收藏起来,等以后写小说的时候也能用得着。

清代官制简表
明代官制简表
元代官制简表
金代官制简表
辽代官制简表
宋代官制简表(元丰以后)
宋代官制简表(元丰以前)
唐代官制简表
隋代官制简表
北周官制简表
北魏、北齐官制简表
两晋官制简表
三国时期官制简表。

《明史职官志三(宦官机构二十四衙门)》原文及翻译

《明史职官志三(宦官机构二十四衙门)》原文及翻译

《明史职官志三(宦官机构二十四衙门)》原文及翻译原文:宦官。

十二监。

(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

此洪武旧制也。

后渐更革,详见各条下。

)翻译:宦官。

十二监(每监各设太监一名,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名,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名,正五品;典簿一名,正六品;长随、奉御没有定员,从六品。

这是洪武年间的制度,后来逐渐有些变化,详见下文。

)原文:1.司礼监,(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无定员。

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

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

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

掌司各掌所司。

典簿典记奏章及诸出纳号簿。

)翻译:司礼监(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名,掌印太监一名,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无定员。

提督太监管理皇城内一应礼仪、刑名,管束长随、当差、听事差役,负责关防门禁、督促禄供应等事务。

掌印太监主管内外章奏及御前验对符契。

秉笔、随堂太监掌管章奏文书,照阁票批红。

掌司负责管理所辖各司事务。

典簿负责典记奏章以及各出纳号簿。

)原文:2.内官监,(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凡国家营造宫室、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暨冰窨诸事。

)翻译:内官监,(掌印太监一名,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管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

国家营造宫室、陵墓,从铜锡妆奁、器用到冰窖等事都由内官监负责。

)原文:3.御用监,(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

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

隋朝官制制度介绍隋朝官员等级划分AD581

隋朝官制制度介绍隋朝官员等级划分AD581

隋朝官制制度介绍隋朝官员等级划分AD581隋朝(公元581—618年)是一个短暂的王朝,但其官制却在中国古代官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集汉魏以来官制变革之大成,使之规范整齐,为以后唐宋官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中央官隋朝中央机构主要由三师、三公、五省、三台、九寺、五监组成。

三师,指太师、太傅、太保,既无职事又无僚属,只用以表示对大臣的尊崇。

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虽可参议国政,但其位常缺。

五省,隋文帝时指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隋炀帝时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另设殿内省,仍为五省。

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

名义上的长官是尚书令,但不轻授,实际上由左、右仆射分职治事。

下设吏部,主管文官的选用和考课;礼部,主管学校和礼乐;兵部,主管军籍和马政;都官部(后改刑部),主管司法刑政;度支部(后改民部),主管国家财税;工部,主管工程建设。

六部之长称尚书。

每部又有四司,凡二十四司。

隋初司官有侍郎、员外郎。

炀帝时候,以侍郎为六部尚书的副职,各司设郎、承务郎。

内史省是中枢制令机构,前身是中书省,隋朝因讳改称。

长官是内史令,其属有侍郎、舍人、通事舍人(炀帝省)、起居舍人(炀帝增)、主书录事。

隋初门下省是侍奉谏议机构。

长官是纳言,副职是给事黄门侍郎,炀帝时候去掉“给事”二字,另加置给事郎,属官有录事、通事令史。

又有谏议大夫、散骑常侍等,均为谏官。

炀帝不喜人谏,省革。

隋初,门下省还统有殿内等局,负责皇帝的日常生活。

炀帝时另设殿内省,长官是监、少监,于是侍奉皇帝日常生活的职能从门下省分出。

此后,门下省的主要职能是审复内史省诏令。

秘书省是管理经籍的机构,设监、少监,属官有丞、郎、校书郎、正字、录事等。

下领著作曹、太史曹。

著作曹负责修撰国史,太史曹负责天文历法。

以上五省中,最重要的是尚书、内史、门下三省。

三省长官同秉大政,都是宰相。

至此,中央核心机构完成了从秦汉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的过渡。

特别是尚书省下六部二十四司的行政格局,更为唐以后各代相沿不改。

二十四衙门十二太监

二十四衙门十二太监

二十四衙门十二太监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

选用制度。

当时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

明代曾规定,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课以重治,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

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

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

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

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

管束制度。

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明确规定,“寺人不过侍奉洒扫,不许干与政事”。

除此之外,明廷还曾陆续制定了一些有关宦官管束惩罚的具体制度。

宦官犯法,照例由司法机构逮问治罪。

或下刑部狱,或下都察院狱,或下锦衣卫狱,并由法司议罪。

为了惩治宦官在外犯法,明廷还特意强调了“有司”惩治犯法宦官的职权。

对犯法宦官的惩罚方式,主要包括死刑、籍家、革职、革荫、降职、调斥、杖笞等。

明宣宗赐宦官银皿奖赏制度。

宦官因功劳或因受到君主宠幸,除擢升官职外,其他奖赏方式还有赐金银、加禄米、赐免死诏、赐印记、赐敕旌励、赐祭赐祠、父母授(赠)官号、弟侄族人荫官授爵等。

病老丧葬制度。

宦官年老有病,多退居京城内外各寺庙,供给柴米、冬衣、靴料,以颐享天年。

宦官供职内廷期间,如患病可到安乐堂就治,病愈后销假继续供职。

如果病故,则由内官监给棺木,由惜薪司给焚化柴,抬至净乐堂焚化。

地位较高的宦官死后,可以特旨赐葬并建造碑亭享堂。

明初,内廷宦官机构开始设立。

明太祖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变动频繁,宦官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机构逐步膨胀。

到洪武年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

明代的宦官机构,以“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

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

二十四司

二十四司

司记司掌宫内诸司司薄书
司言司掌宣传启奏之事
司薄司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
司闱司掌宫闱各门启闭之事
司籍司掌宫中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
司乐司掌宫中音乐之事
司宾司掌朝见、宴会、赐赉之事
司赞司掌朝见、宴会时赞相之事
司宝司掌宝玺、符契等
司衣司掌皇帝衣服之事
司饰司掌皇帝首饰之事
司仗司掌朝贺时女官仪仗之事
司膳司掌宫中饮食烹调
司酝司掌宫廷酒醴饮用之事
司药司掌御用医方药物之事
司供司掌宫中饮炭薪柴之事
司设司掌皇帝床铺打扫张设之事、
司舆司掌御用舆辇、伞扇之事
司苑司掌宫中园囿种植花果之事
司灯司掌宫中灯烛之事
司制司掌宫中衣服裁制缝纫之事
司珍司掌宫中金玉宝货
司彩司掌彩绸丝絮之用
司计司掌宫中衣服、饮食、柴炭度支之。

高中语文文化常识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

高中语文文化常识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

唐代三省六部的设立及分工,在我国行政制度史上是一大进步。

首先,六部正式成为国家的行政执行机关,官员成为国家正式官员,与秦汉诸卿(诸卿中不少是宫廷私职)相比,六部不仅在名称上,而且在职务上都成为正式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官职。

如诸卿中的光禄勋,就官名而言,等于皇帝的门房,不脱宫廷私职的气味。

而吏部,显而易见是国家机构的名称。

又如卫尉掌军事,卫是宫廷而言的,但是兵部,就一洗宫廷私家气味。

其次,唐六部职能分明,分工合理,提高了行政效率。

东汉魏晋以来,诸卿机构、官员、职能置废无常,而尚书六曹也常行使诸卿的职权。

诸卿、六曹职权交替,互相混淆,极大地阻碍了政务的推行。

六部中职明责清,有助于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出现。

最后,六部的设立,使中央政府有了严密的行政机关。

不再是以前诸卿时期的分散而无常的办事形式。

古代宋朝官制的详细介绍

古代宋朝官制的详细介绍

古代宋朝官制的详细介绍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

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古代宋朝官制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喜欢!宋朝官制之中央官宋朝中央机构可分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监察和为皇室服务的机构等五个系统。

从行政系统看,最高长官仍为宰相,其特点有二,一是官名变化多,二是权力小于前代。

宋初,沿唐后期和五代制度,设中书门下。

中书门下设于宫中,又称政事堂,为正、副宰相治事之所。

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各设一至三人。

下设孔目、吏、户、兵礼、刑等五房,置检正五房公事、提点五房公事等官,处理具体事务。

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革官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六部制度,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左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右相,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

徽宗时候,改左仆射为太宰,仍兼门下侍郎,称首相;改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侍郎,称次相。

钦宗时候,恢复元丰制度。

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又以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仍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北宋相权小于前代,远不如汉、唐,这是因为北宋初叶推行了二府三司共同治国的权力体系,军政由枢密院掌管,财政由三司掌管,宰相只是行政首脑。

同时参知政事定为宰相副职,也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制。

元丰改制虽然取消三司,但二府“对掌大政”的局面并没有彻底改变。

北宋前期,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几同虚设。

《宋史·职官志》记: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予朝政,侍郎、给事中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职,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即唐朝拾遗、补阙)非特旨供职,亦不谏诤。

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古代大臣品级(百度知识)

古代大臣品级(百度知识)

古代大臣品级(百度知识)商朝的官制缺乏史料可考。

商、周的官制相对比较简单,秦汉开始完善,至宋时最为繁杂,元以后又趋向简化。

一、商朝官制:商代的国家机构相对简单,基本上由“内服”(王朝直接统治地区)和“外服”(内服以外的地方)组成。

内服官吏有:尹——大致相当于后代的丞相,如商汤时的伊尹;卜、巫、史——是神职官吏,其地位及作用十分重要;宰、臣——都是宫廷官员,管理宫廷事务。

外服官吏主要是诸侯,诸侯有自己的统治机构,但相对更为简单,而且更多的是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诸子、功臣等。

但商代的诸侯未形成等级制。

二、西周官制:师、保——管理工作朝廷事务。

如姜子牙曾为武王师,号称“师尚父”;太宰——管理宫廷事务,相当于内务总管,因与天子十分接近,权力不断扩大;任人——执掌政务的官员;准夫——执掌司法的官员;牧——管理民事;三事大夫——即司徒、司马、司空,分别管理农业生产、军事、建筑;司寇——主管刑法的官吏;太史——负责记事和写史的官吏;太祝、卜、宰等——均为神职官员;司射——执掌畜牧事务的官吏;司田——执掌农业事务的官吏;虎贲——负责保卫天子安全,相当于御前侍卫;趣马——负责管理马匹的官吏;膳夫——负责管理宫廷饮食的官吏;三、春秋官制:春秋时期的官制等级开始比较明显,而且是世袭制。

各诸侯国的官吏分为卿、大夫、士三个大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上、中、下三级,成为三等九级。

卿、大夫、士都要经过国君的任命程序才算数。

受封之人多是根据爵位的高低授以不同的官职,各国重要的官职都由卿爵担任。

由于爵位可以世袭,这样官职也形成了世袭。

到了春秋后期,世官制才开始发生动摇。

中原各国的官名多沿用西周时的官名:司徒——治民之官;司马——治军之官;司空——掌管土地、建筑的官吏;司寇——掌管刑法的官吏。

如孔子曾做过鲁国的司寇。

在诸治事官之上,一般会一人总领全国大政,各国名称不同,有称“太宰”,有称“上卿”,有称“相”。

太史——掌书记典籍;宗伯、宗人——掌祭祀;祝、巫、卜人——均为掌占卜的神职人员;乐官——掌音乐;寺人——侍奉国君左右,相当于后世的太监总管,但不一定用阉人。

中国历代职官表

中国历代职官表

1.唐初,太宗李世 民未继位前,曾任 尚书令,此后臣下 不敢居此位,遂不 设。 2.左仆射统吏、户、 正三品 掌全国土地、 户籍、 赋税、 礼三部。右仆射统 财政收支等事务 兵、刑、工三部。 掌国家的典章法度、祭 正三品 祀、 学校、 科举和接待四 方宾客等 正三品 3.高宗李治时称尚 书省为“中台”, 中书省为“东台”, 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 门下省为“西台”。 军械、军令等事务 门下侍中“左相”,
太尉
秩万石
大将军
职掌统领兵征、 或予闻国 政。是将军的最高称号。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 兼掌选试博 士。
光录勋 (九卿) 卫尉 太仆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护卫。
秩中二千石 秩中二千石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警卫。 掌皇帝舆马。 掌刑狱。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即秦之“典客”,有 丞。 有丞。平帝时改为 “宗伯”。 即秦之 “治粟内史” ,
中国历代职官表
历代职官表(秦)
部门 (三公) 丞相府
官职 丞相
品级
职掌
说明
辅佐皇帝治理全国政务 (相国) 监察、执法之任,兼掌重 要文书图籍 掌军事,全国军事首脑 掌宗庙礼仪 掌守卫宫殿门户 掌宫门警卫 掌皇帝舆马及马政 掌刑狱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掌皇族事务 掌谷货 掌山海池泽之税 掌师治安 掌营建宫室 掌治京师 掌监理郡事 秩二千石 秩比二千石 秩六百石 掌郡治 掌郡之军事 辅佐郡守 武职 副丞相
魏吴置,蜀不详 魏蜀置,吴无
第五品 第三品 第五品 六至八品 八品 第五品 第八品
三国均置 魏置
职如郡守 职如县令
历代职官表(隋)
部门 (三师)

二十四司—搜狗百科

二十四司—搜狗百科

二十四司—搜狗百科①官署名。

明代女官六局之属。

洪武五年(1372)置。

司记、司言、司薄、司闱隶尚宫局;司籍、司乐、司宾、司赞隶尚仪局;司宝、司衣、司饰、司仗隶尚服局;司馔、司酝、司药、司供隶尚食局;司设、司舆、司苑、司灯隶尚寝局;司制、司珍、司彩、司计隶尚功局。

二十七年,改司馔为司膳,司供为司(饣喜)。

永乐后,诸司职多移于宦官,惟存尚服局四司。

②官名。

名称同于官署,为明代女官六局二十四之长。

每司设二人或四人,惟司闱六人。

率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分掌诸司之事。

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掌导引中宫及六局出纳文移印属之事)司记司: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吏员六人(掌宫内诸司司薄书,出入录目,加印后授行)司言司:司言二人,正六品;典言二人,正七品;掌言二人,正八品;吏员四人(掌宣传启奏之事,凡遇令节外命妇朝贺中宫,则为传旨)司薄司:司薄二人,正六品;典薄二人,正七品;掌薄二人,正八品;吏员六人(掌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司闱司:司闱六人,正六品;典闱六人,正七品;掌闱六人,正八品;吏员四人(掌宫闱各门启闭之事)尚仪局尚仪二人,正五品(掌礼仪起居之事);彤史二人,正六品(记录后妃、群妾、宫女伴宿皇帝之事,以备查考)司籍司:司籍二人,正六品;典籍二人,正七品;掌籍二人,正八品;吏员十人(掌宫中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司乐司:司乐四人,正六品;典乐四人,正七品;掌乐四人,正八品;吏员二人(掌宫中音乐之事)司宾司:司宾二人,正六品;典宾二人,正七品;掌宾二人,正八品;吏员二人(掌朝见、宴会、赐赉之事)司赞司:司赞二人,正六品;典赞二人,正七品;掌赞二人,正八品;吏员二人(掌朝见、宴会时赞相之事)尚服局尚服二人,正五品(掌供服用仪仗宝玺、印符等事)司宝司:司宝二人,正六品;典宝二人,正七品;掌宝二人,正八品;吏员四人(掌宝玺、符契等)司衣司:司衣二人,正六品;典衣二人,正七品;掌衣二人,正八品;吏员四人(掌皇帝衣服、首饰之事)司饰司:司饰二人,正六品;典饰二人,正七品;掌饰二人,正八品;吏员二人(掌皇帝巾栉、膏沐之事)司仗司:司仗二人,正六品;典仗二人,正七品;掌仗二人,正八品;吏员二人(掌朝贺时女官仪仗之事)尚食局尚食二人,正五品(掌饮食进御之事。

唐-官制表

唐-官制表

从九品 下
内侍省主事、国子 将仕郎 监录事、崇文馆校 书、书学博士、算 学博士、门 下典仪、 太 医署按 摩 /祝 禁博 士、太卜署 卜博士、 太 医署 针助教 /医 正、太卜署卜正、 太史局监候、掖庭 局宫教博士、太官 署监膳、太乐鼓吹 署乐正、大理寺狱 丞、中下州 医博士、 中下县尉、下关令、 中关丞、诸卫羽林 长上、诸津丞、诸 折冲府队副、诸率 府左右执戟
镇国大将军
开国县公
正三品
侍中、中书令、十 金紫光禄 六卫大将军、六部 大夫 尚书、太子宾客、 太常卿、太 子詹事、 中都督、上都护
冠军大将军、 怀化大将军
从三品
御史大夫、秘书监、 银 青光禄 光禄 /卫尉 /宗正 /太 大夫 仆 /大 理 /鸿胪 /司 农 / 太府卿、左右散骑 常侍、国子祭酒、 殿中监、少府监、 将作大匠、诸卫羽 林千牛将军、下都 督、上州刺史、大 都督府长史、大都 护府副都护
朝请大夫
从五品 下
大理正、太常丞、 太史令、内给事、 上 牧监、 下都督 府 / 上州司马、驸马都 尉、奉车都尉、宫 苑总监、上府果毅 都尉
朝散大夫
游骑将军 游击将军
开国子 开国男
轻车都尉 上骑都尉 骑都尉
正六品 上
太学博士、中州长 朝议郎 史、亲勋翊 卫校尉、 京兆/河南/太原府 诸县令、武库中尚 署令、诸卫左右司 阶、中府果毅都尉
正九品 上
校书郎、太祝、典 儒林郎 客署掌客、岳渎令、 诸津令、下 牧监丞、 中下县丞、中州博 士、武库署监事
正九品 下
正字、奚官/内仆丞、 登仕郎 内府局丞、太史局 司辰、典厩 署主乘、 下县丞、下 州博士、 京兆/河南/太原府 诸县尉、上牧监主 簿、诸宫农 圃监丞、 中关令、亲 王国尉、 上关丞、诸卫左右 执戟、中镇兵曹参 军、下戍主、诸折 冲队正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

仅供个人参考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宦官又名太监,属内廷侍从,原本不能干预政事,但他们往往凭借与皇帝朝夕相处的机会,博取宠信,窃夺权柄,广树党羽,凌驾百司,操纵朝政,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宦官专权延续时间最长、危害最烈的朝代之一。

明代宦官机构主要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宦官二十四衙门”。

其具体设置如下: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司礼监:掌皇城内一切礼仪当差,关防门禁,催督供应,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批朱;内官监:掌管宫殿、陵墓营造,宫廷建材器用及冰窖等;御用监:掌管宫廷生活用品、玩器、书籍画册等奏进御前;司设监:掌管卤簿、仪仗、帷幔等;御马监:掌管腾骧四卫营并管皇城内外草场、大坝等二十四马房;十二监神官监:掌管太庙洒扫、香灯等事;尚膳监:掌管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等;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信印;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帖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扫除;尚衣监:掌管御用冠冕、袍服、靴袜等;都知监:掌管随驾前导警跸清道。

惜薪司:掌管宫中及二十四衙门所用薪炭;四司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杂戏等;宝钞司:掌管制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管沐浴堂子。

兵杖局:掌管制造军器;巾帽局:掌管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掌管宫中衣服;八局内染织局:掌管染造御用及宫中应用缎匹;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等物;司苑局:掌管蔬菜、瓜果等;浣衣局:设于皇城之外,凡宫人年老及罢废退者发配此局,待其自毙;银作局:掌管打造金银器饰。

其中,司礼监为二十四衙门之首,总揽各衙门。

司礼太监可代皇帝批阅奏章,其地位与内阁首辅相当;其次掌东厂者,地位相当于内阁次辅。

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还经常被派出使,或派往各地担任守备、镇守、监军、织造、市舶、监督仓场、采办、矿监税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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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官制之二十四司
• 二十四司:唐宋时期,尚书省分六部,其最高长官为尚书令(正二 品),副长官为侍郎(从二品),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其下 六部尚书为正三品,六部副长官仍称侍郎(从三品),以下分司 (曹),正副长官分别为从五品、从六品(即当今司局级)。六部下 面有分设二十四司,处理相应的各项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单位。 • 唐宋两朝,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部。 • 六部下面分置二十四司处理政务,二十四司的具体设置经常会有微调, 唐初的设置为: • 吏部:吏部、司封、司勋、考功 •户部:户部、度支、金部、仓部 • 礼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 • 兵部:兵部、职方、驾部、库部 • 刑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 • 工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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