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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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教育立法的历史启示

中国近代教育立法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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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 随着 中国传统 教育 体 制 向近代 教 育体制 转
型而开 始 的中 国近代 教 育立 法 , 历 史 的 风 风雨 在 雨 中。 过 了几 乎整 整 半 个世 纪 的 历 程 。从 10 走 92
体制 的 现代 化 ; 教育改 革 , 定 了中 国近代 化教育 奠
的基 础 ; 制 改革 , 进 了 中国军 事 的 现代 化 ; 军 推 法 律改 革 , 了中 国法 制 现代 化 的先 河 ; 励 实业 , 开 奖 则直 接促 成 了创 办 实业 的 高 潮 。清末 新 政 . 生 产 于新 旧容 和 成果 。它 产 生 于 新 旧社 会交 替之 时 , 是社 会转 型在 教 育 领 域 的一 种 表 现 , 的出 现促 它 进 了传 统教育 体 制向 近代 教 育体制 的 转型 。清末 教育 立 法 , 要 是 两 度 颁 布学 堂 章 程 、 主 即学 制立 法 , 些立 法 初步 建立 起 包括 大 、 这 中 小 、 各级 及 幼 各学科 的 比较 完 备 的 、 有 学 校 系统 的近 代教 育 具 制度 。此后 , 中国近 代 教育 立法 的发 展过 程 中 , 在

中华 民 国初 建时 期 具有 真正 的 资产 阶级 性 质教育
立 法 之出现 . 北 京 政 府 时期 教育 立 法 的 曲折 运 到
场 改革 ” 。新政 官制 改 革 . 客观 上 推动 了 国家 在
作 , 中 国 近代 教 育 立 法 的 发 展 阶段 ; 12 是 从 97年
南京 国 民政 府 建立 以后 全 面开 始 教 育 立 法 , 到抗 战爆 发前夕 , 中 国 近代 教 育立 法 走 上 规范 化轨 是 道 阶段 ; 13 从 9 7年至 14 9 5年 的八 年抗 战 中 , 回应 战争 的冲击 波 , 国近 代 教 育立 法 进 入 了应 急和 中 调整 阶段 ; 14 从 95年抗 战胜 利后 到 新 中 国建 立 前 的几 年里 , 中国 近代 教 育立 法尽 管还 在竭 力 强化 、 完 善 , 已是 伴 随着 国 民政 府 在 中 国大 陆 统 治 的 却 终结, 而进 入 尾声 阶段 。近 5 0年 的近代 教 育 立法 活 动 , 成 了一套 比较 完整 的近代教 育法 律 体 系 , 形

中国近现代基础教育制度的建立

中国近现代基础教育制度的建立

中国近现代基础教育制度的建立近现代中国基础教育制度是在中国近代史变革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

从清朝末年到建国初期,基础教育制度有了多次调整和改革,经历了从传统教育到近代教育的转变,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

清朝末期以前,中国基础教育主要由私塾和书院组成,教学内容以经史为主,注重思维训练和道德教育。

当时存在着民间教育育人之功,但也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现实。

到了清朝晚期,西方资本主义和民主思想的引入,对中国基础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905年,光绪皇帝颁布了《驭民要术》中规定的“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标志着基础教育进入官办时期。

随后,清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官立小学,尝试改善民众的教育水平。

辛亥革命后,更多的西方思想和文化进入中国,进一步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发展。

在近代教育家严复、梁启超等人的推动下,新式小学逐渐从日本引进到中国。

这些新式小学注重实用性教育,特别关注儿童的身心发展和生产劳动技能。

同时,他们还注重培养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方法。

“五四”运动后,中国基础教育进入了新的阶段。

以陶行知等为代表的教育家开始尝试优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强化科学教育、体育教育和美育等方面的内容。

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全面推行政治、思想和文化领域的改革。

在教育方面,基础教育制度也得到了新的调整和改革。

国家开始大力兴建农村小学和城市小学,并制定出符合发展需要的教育法规。

2010年前后,中国政府再次在基础教育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为今后的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是针对小学阶段的全面开展素质教育,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强化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人文素养。

其次是中学阶段的教育改革,包括加强中学课程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

最后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学生未来的就业和创业提供更好的支持。

总体来说,中国基础教育制度的建立经历了多次演变和改革,反映出中国社会和教育的进步。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演进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 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中国的学前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1952年 《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 1979年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 1981年 《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 1989年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 1989年 《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6年 《幼儿园工作规程》 2001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3年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6年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 体制。 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学 制的第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基础。 (三)逐步兑现国际条约中关于学前教育的承诺 (四)我国港澳地区学前教育立法
三、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存在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立法缺失,影响了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立法内容缺乏责任主体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三)现有的学前教育法规缺乏系统性 (四)现有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
四、中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展望
(一)完善学前教育立法体系 制定全国层面的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单项法律《学前
教育法》。
(二)学前教育立法确保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结 果公平。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
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也要共同促进教 育公平。
(三)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 (四)建立与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促进教育公平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 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五)提升学前教育师资的法律地位 (六)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相结合的制度

近代中国历史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

近代中国历史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

近代中国历史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近代中国历史是一个充满变革和挑战的时期,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也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本文将从清末到现代的角度,对近代中国历史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进行探讨。

清末时期的教育体制主要由经学和科举制度组成。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教育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极其有限的,只有少数高等学府才能提供教育机会。

传统的经学成为了主要的学科,科举考试成为了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

由于经学的封闭性和传统观念的束缚,这种教育体制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随着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教育体制开始进行改革。

辛亥革命后,民主宪政的理念和西方文化思想开始传入中国,对教育体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政策开始积极推进。

颁布了《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倡普及教育,取消了科举制度,实行了新的选拔制度。

20世纪初,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制度开始在中国推广。

新式学校和大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外国传教士和留学生成为推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此时期的教育体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乡村小学开始普及,实施了六年制的普通教育,并逐渐建立起中小学、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教育体系。

然而,中国教育的发展在20世纪初期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人无法接受到充分的教育。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滞后也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同时,不同的外来教育思想对中国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与挑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政策进一步得到了全面的改革。

推行了基础教育的普及,实施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教育体制逐渐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经济快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政策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逐步建立了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提出了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理念,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

同时,教育资源的配置也逐渐趋于均衡,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得到提升。

近年来,中国教育体制和教育政策进一步优化和改革。

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与现代化进程

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与现代化进程

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与现代化进程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一系列教育变革,这些变革使得中国逐渐走向现代化。

本文将从教育思想的变革、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教育政策的调整三个方面来探讨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与现代化进程。

首先,中国近代教育变革的核心是教育思想的变革。

在清末民初,中国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峻局势,传统的儒家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于是,许多思想家开始进行教育思想的重构。

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了“学而时习之”、“普及教育”的主张,呼吁将教育开放给全民,并尊重个体的差异,不再强调严格的等级差异。

这些新的教育思想为中国近代教育变革奠定了基础。

其次,中国近代教育变革的进程中,教育体制的改革起到了关键作用。

早期的西方教育体制被引入中国,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将西方教育制度与中国传统制度相结合,创建了新式学堂,培养了大批的现代知识分子。

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深入发展,教育体制的改革愈发迫在眉睫。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体制改革成为新政府的重要任务。

此后,中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法规和制度,如《中华民国办学法》、《义务教育法》,建立了起初的教育体系。

最后,近代中国教育变革的进程中,教育政策的调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从大力发展普通教育、推行素质教育到加大高等教育发展力度等方面,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中国还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和职业教育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了中国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

总的来说,中国近代教育变革与现代化进程密不可分。

通过教育思想的变革、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教育政策的调整,中国成功地摆脱了封闭与僵化,逐渐实现了教育现代化。

然而,中国教育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教育质量的提升等。

因此,中国仍需要不断探索与改进,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推动中国教育朝着更加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教育立法的历史沿革

教育立法的历史沿革

教育立法的历史沿革教育立法的历史沿革19世纪初:现代教育立法制度的产生现代教育立法制度产生于西方近代市民社会(注1)的形成,其在19世纪初就已存在并得到了发展。

当时的教育立法以学校为中心,其主要着眼点是在于国家权力对学生家长及私立学校教学自由(educational freedom)的保障,以及基于对学校制度实行所谓“行政监督”为中心的理念而产生的“私教育法”。

其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例子是制定于1858年及1862年的英国《教育规程》(Educational Code of 1858,1862),1789年的美国各洲教育法(General State School Law 1789)以及1848年的法国宪法。

(注1):市民社会即指的是推翻贵族统治、创立由普通市民通过议会选举而产生的民主政府。

其发端于法国大革命,现在欧美一些民主国家大多形成了成熟的市民社会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教育立法广泛开展的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开展教育立法的时期。

为了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控制,教育立法备受重视,大量与教育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被制定出来。

其代表性法规是英国制定于1870年的《初等教育法》(Elementary Education Act of 1870)、1902年和1918年的《教育法》(Education Act of 1902.1918),以及美国的弗吉尼亚《公教育法》(Public Common School Act of 1870)等。

上述有关教育法律的出台,不仅丰富了作为现代教育法的法理内容,而且也从某一层面促进了这一时期教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

二战结束后:现代教育立法普遍推行和迅速发展的阶段二战结束以后:教育立法进入了普遍推行和迅速发展的阶段,为了使教育更积极主动地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教育立法开始深入到教育的各个领域,许多国家不仅从宪法的角度对教育的功能、制度、性质、形式,以及国家对教育的责任及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还力图通过制定教育单行法(注2)来对宪法的有关教育条款进行补充及使其更具体化。

中国的教育制度

中国的教育制度

中国的教育制度从古至今,教育一直是中国的传统和文化基石之一。

中国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本着“读书为了做人”的教育观念,传承了悠久的教育历史。

现代教育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近百年的变革和创新。

今天,中国的教育制度已经步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中国的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国的教育制度发展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

早在五千年前,中国就已经有了先贤们传承下来的古代儒家教育。

《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等著名的儒家经典,成为了中国古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代以来,随着交通、科技和文化的发展,中国的教育制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20世纪初,曾国藩的“保皇派”提出了中西并举、提倡科学的教育思想,推动了新式教育的兴起。

此后,在孙中山等革命先驱的倡导下,民主、科学、普及的教育理念被广泛传播和推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事业被确定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建设之一,国家开始实行全民办学和义务教育制度。

1986年,中央开始推行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全面普及初中教育。

1995年,高中教育自此纳入普及教育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学阶段的教育也日益逐步扩充,发展了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多样性的教育类型。

二、教育制度的组成和结构现代中国的教育制度主要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五个层次组成。

各层次的教育都有其专门的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是指从孩子出生到3-6岁之间的教育,包括幼儿园、早教机构、家庭教育等。

2010年,国务院正式实施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要全面推行大班额幼儿园小班化,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

义务教育是指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初中九年级结束的阶段。

2006年,国务院主导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规范了义务教育的教育法规,保障儿童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

中等教育阶段通常是指从初中三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中学教育,种类主要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我国教育管理发展历史

我国教育管理发展历史

中华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是就是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的法规,包括教师的资格教师的任用,教师的薪酬,教师的进修,教师退休等等规定,比如说 1916 年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就制订了《检定小学教员规程》,规定要每年对小学教师进行一次实验检定,本科正教员要主修修身、国文、算术和教育学等等。

第二个特点,重视微观教育活动领域的法规建设,比如说民国初年就颁布了《小学校令》和《中学校令》实施规程,对中小学的课程以及教学活动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第二个方面谈谈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发展和转变。

大家知道中国古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基本上是从隋唐开始的,设立了专门管理教育的机构,称为国子监,属于礼部的仪志司,这个司的职责是掌朝廷附属相国之礼,及天下之学校,凡科举掌其政令。

它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掌握着举办学校政令。

那么戊戌变法前,维新变法人士就提出了一些设立专门教育管理机构的主张,比如请设专门教育机构,这个主张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而没有实现,但是在整个环境的压力之下晚清政府不得不考虑这种主张来适应新教育的发展。

1905 年在废科举兴学校的大势之下,清朝廷就开始设立学部来掌管教育,这是中国历史发展中专门设立掌管教育的行政最高机构的始端。

那么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政府就设立教育部,而着各个省里设立教育厅掌管本地方的教育,那在这种教育行政的发展中间,也有过一些小小的尝试,比如 1927 到 1928 年,当时的教育总长蔡元培就推行过大学院制,仿效法国的这种体制试图将教育管理独立,但由于当时的社会情景,遇到了经济的、政治多方面的障碍,最后以失败告终。

我们的教育管理行政体制基本延续下来中央集权制为主的体制,这里头也可以看出来,一个国家的教育文化发展的历史,造就教育行政管理中的某种格局,这种格局有一种传承性,在一定发展的阶段不是随意可以动的,这个阶段可能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时期,要求你的行政体制必然是这样,才适合你整个这个教育的发展。

论述中国近现代幼儿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论述中国近现代幼儿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我国近现代幼儿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我国近现代幼儿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是我国教育史上的重要议题。

近现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和教育观念的更新,我国幼儿教育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

本文将从幼儿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政策法规、教育模式、师资培训和未来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一、历史沿革1. 近现代我国幼儿教育制度的前身我国近现代幼儿教育制度的确立可以追溯到晚清时期的私塾教育和家庭教育。

在此期间,孩子们主要在家中接受教育,教育内容单一,教育资源不足,教育模式落后。

2. 幼儿园的引入与发展20世纪初,随着西方教育理念的传入,我国开始引入幼儿园教育。

最早的幼儿园是由一些进步教育家和传教士在我国创办的,他们倡导儿童在游戏中学习,提倡幼儿个性的发展。

随后,我国各地陆续开设了幼儿园,幼儿教育逐渐得到了重视。

3. 幼儿教育制度的完善与发展20世纪中叶,我国政府开始对幼儿教育进行规范管理,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了幼儿教育管理体系,加大了对幼儿教育的投入。

幼儿教育制度逐渐完善,幼儿园数量大幅增加,教育质量得到提升。

二、政策法规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97年,我国出台了《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了对幼儿园的管理要求,包括场地、设施、安全、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规定,为幼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从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对幼儿园教育进行规范和指导,为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教育模式1. 经典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经典教育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注重教育内容的传承与发展,强调幼儿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学习。

2. 游戏教育近年来,国内外研究发现,游戏教育对幼儿认知、情感、社会交往和身体发展等多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游戏教育被广泛应用于幼儿教育模式中。

四、师资培训1. 教师素质提升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需求的提高,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幼儿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了幼儿教育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我国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历史沿革

我国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历史沿革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二) 民国时期的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1912—1949年)
1912年9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学校系统令》,称其为“壬子学制”;不久后,又陆续颁布 了各种学校令与壬子学制结合,史称“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实行到 1922 年,它将清末实施学前教育的 蒙养院改为蒙养园,对整个学前教育体制做了调整,促进了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癸卯学制是中国第一次正式实施的近代学制。其中,提出设立蒙养院作为早期教育的专门机构,以学 制的形式把幼儿教育机构的名称和地位确定下来。自此,蒙养院成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是中国最早 的幼儿教育机构,标志着中国幼儿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结束了,学前教育开始由家庭教育向有组织 的社会教育过渡。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在内容中透露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和“家庭 教育”的取向,明显表现出既欲用西学,又处处顾及中国封建体制的主张,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由家庭 教育向有组织的社会教育的过渡。
三、 改革开放初期至今的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之后,针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国又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如1991 年针对当时 学前班教育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1995 年针对我国企业办园存 在的问题,国家教委、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2003年,教育部、国 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现实中幼儿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及措施等等。
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 公布实施的第一个学制。该学制将幼儿教育列入学制体系的第一部分,并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为幼儿 园,招收3~7岁的幼儿,幼儿教育成为小学教育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政府倡导全面向苏联 学习,这一时期的中国学前教育政策,尤其是课程政策,在其内容上充分而完全地表现出了苏联特色,基 本上以苏联的相关教育理论和思想为指导。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暂行工作规程(草案)》和《幼 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就是在吸收老解放区学前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借鉴苏联的学前教育理论,在 苏联专家的直接指导下拟定的,它们为全面改革旧教育、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学前教育新体系奠定了基础。

民国时期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民国时期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民国时期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民国时期,即1912年至1949年,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内,中国经历了大量的思想解放和社会变革,其中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本文就将从教育制度、教师培养、教育思想等方面分析探究民国时期中国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一、教育制度的改革在民国时期,中国教育制度经历了多次的改革。

由于政局的动荡以及社会的变化,中国的教育制度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与体制。

下面就是其中的几个重要阶段。

1、“新学制”时期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制定了新的教育法规。

这一时期被称为“新学制”时期。

新学制反对科举制度,倡导“以考试录取现实”、“以学业评价能力”等理念,实行公、私立学校并重,公立学校以基础教育为主,私立学校以高等教育为主。

2、学制时期1921年,国民政府发布实施“新学制”的法规,明确了小学、中学、大学三级教育的学制,即“五年制”小学、“五年制”初中、“三年制” 高中、“四年制”大学。

同时,建立了统一的学制,实行了新式的教科书制度以及考试制度。

3、《教育法》时期193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中国第一部《教育法》。

此时期更加重视教育,强调教育与国家建设之关系,崇尚民生教育。

《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资格考试与普通教育相统一,实行“自由选择、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教师培养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改革中,教师培养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而教育部门与各级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调整,加强了对教师的培养。

1、师范教育1921年,国民政府发布了针对师范教育的“中等师范学校暂行条例”。

此条例规定成立了中等师范学校,在“五年制”的教育体系中负责为初中和小学培养教师。

这些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涉及教育、心理学、教育法等课程和测试要求。

2、教育部门的举措国民政府教育部随后在1923年发布加强教育的新方案,该方案认为教育改革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资源之一。

教育部门随即采用新的课程和管理方法,加强了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科内容。

中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变迁(一)

中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变迁(一)

中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变迁(一)中国现代教育以20世纪初废科举、建新学为起点,正好大约一百年,并被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鲜明地一分为二。

20世纪上半叶,现代教育制度得以建立和基本定型。

20世纪下半叶,伴随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的激烈变动,教育制度一再重建,教育政策不断调整,提供了一个相当特殊的个案。

一、20世纪上半叶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中国的现代教育制度是在民国期间逐渐成熟的。

在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以1922年新学制和北京大学的更新为代表,标志着近代教育的脱旧入新。

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一方面实行“以党治国”,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同时使各项事业制度化、规范化。

在教育领域,通过对1922年学制的修改和调整,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教育法制体系,学制和学校教育系统逐渐成熟和完善。

中国的现代教育制度在30年代得以基本定型。

1、国家教育行政体制清末教育改革的任务包括“除旧”与“布新”两个方面。

1901年8月,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称“兴学育才,实为当务之急”,“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军设中学堂,各州县均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

[1]全国掀起兴办新式学堂的高潮,初步建立起包括大、中、小、幼各级各类学校的现代教育体制。

由于提倡和奖励出国留学,20世纪初年出现了中国留学史上的第一次高潮。

“新政”时期教育变革最重要的三件大事是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和设立学部。

1905年12月,清政府成立学部,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正式的、独立的和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建制。

此后,清政府中央官制的全面改革顺利实施。

各省设提学司,各厅州县设劝学所,各县官立、公立、私立的各类小学堂都归劝学所主管,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教育行政系统。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采取紧急措施改革封建教育。

1月9日,成立教育部,教育部直隶总统。

教育部设总长1人,次长1人,下设三司一厅。

此改革系蔡元培参照欧洲国家,本精简原则,循民主集权制思想进行。

中国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历史概览

中国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历史概览

中国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历史概览(一)建国前1、1904年清朝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蒙养院,从此,中国的学前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

在《奏定学堂章程》中,专有《蒙养院章程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共分四章:第一章蒙养家教合一;第二章保育教导要旨及条目;第三条屋场图书器具;第四章管理及人事。

这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2、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学前教育法规(蔡元培任教育部长)(1)壬子癸丑学制(2)1912年《师范教育令》、《国民教育令》(3)1916年改订的《国民学校令实施细则》有10条是关于蒙养院教育保育及设施的。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幼稚园规程》(2)1932年颁布《幼稚园设置办法》、1932年《幼稚园课程标准草案》,1936修订为《幼稚园课程标准》(3)、陕甘宁边区的学前教育政策1941年,边区政府发布《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二)建国后:A、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B、1955年国务院《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定》C、1979年《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D、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的通知》E、1981年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F、1983年教育部《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G、1985年《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H、1987年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I、1987年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K、1988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物价局《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L、1988年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几个问题的通知》M、1988年《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N、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O、1989年《幼儿园管理条例》P、1991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Q、1992年《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R、1992《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S、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T、1994年卫生部、国家教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U、1996年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V、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W、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X、2001年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Y、2002年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Z、2003年《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邢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

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

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

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引言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石。

自古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在各个朝代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与发展。

伴随着历史的演变,教育政策法规也经历了多次重大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演变过程。

古代教育政策法规从公元前1046年的西周时期开始,我国就已经有了较为系统的教育制度。

这一时期的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周礼》中,规定了学校教育的内容、教育机构设置以及教师的选拔等方面。

儒家学派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兴起,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思想,使教育逐渐普及。

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焚书坑儒”,教育受到严重破坏。

西汉时期,儒家思想重新兴起,教育逐渐恢复,并制定了《太学章程》等教育政策法规。

魏晋南北朝教育政策法规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制度逐渐完善,出现了九品中正制等选拔人才的制度。

这一时期的教育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魏书·选举志》等文献中。

隋唐教育政策法规隋唐时期,我国教育事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隋文帝时期制定了《隋书·百官志》中的《学校篇》,对教育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

唐朝时期,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了科举制度,制定了《唐六典》等教育政策法规。

宋代教育政策法规宋代,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殿试、糊名等制度。

教育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宋史·选举志》等文献中。

元明清教育政策法规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逐渐衰落,但教育政策法规仍有重大发展。

这一时期的教育政策法规主要体现在《元史·选举志》、《明史·选举志》和《清史稿·选举志》等文献中。

近现代教育政策法规近现代,我国教育制度经历了巨大的变革。

清朝末年,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标志着我国近代教育制度的诞生。

民国时期,颁布了《大学规程》、《中学规程》等一系列教育法规。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194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5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制度》,明确了社会主义教育方向。

常考130个教育法学多选题

常考130个教育法学多选题

1.现代社会的教育活动的目的指向(ACDE)A.全体社会成员B.集体组织成员C.科学知识的传播D.劳动者知识水平的提高E.管理者知识水平的提高2.国外教育立法经历的历史阶段是(ACDE)A.零星立法阶段B.群体立法阶段C.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惊醒立法阶段D.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E.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3.义务教育立法的特征是(ABC)A.强制性B.免费性C.世俗性D.政府性E.非强制性4.我国近代第一部教育法规《钦定学堂章程》包括(ABCD)A.《京师大学堂章程》B.《高等学校章程》C.《考选人学章程》D.《小学堂章程》E.《奏定学堂章程》5.清政府制定的教育法规,内容包括(ABCDE)A.教育行政B.学校制度C.文凭发放D.留学考选E.招生考试6.民国时期的教育立法内容是(ABCD)A.《普通教育暂行办法》B.《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C.《学校系统领》D.《学制系统改革》E.《高等教育改革》7.我国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已经突破了仅由政府办学的旧格局。

按照现行法律,可以成为办学主体的是(ABCDE)A.各级政府B.企业组织C.事业组织D.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E.公民个人8.下列关于教育法的叙述正确的是(ABCD)A.教育法是国内法B.教育法调整纵向型的教育行政关系C.教育法调整横向型的教育民事关系D.教育法的目的在于依法治教E.教育法是一部完整的法典9.教育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有(ABCDE)A.中央与地方的教育管理权限的分工关系B.政府与学校的关系C.学校与社会的关系D.学校与教职工的关系E.学校与学生的关系10.教育法在内容上的特点是(ABC)A.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性B.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C.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是行政手段D.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功利性E.教育法调整的关系具有平等性11.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主要是(ABCDE)A.行政调解B.申诉C.仲裁D.行政裁决E.行政诉讼12.教育法的功能是(ABCDE)A.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B.通过教育立法确保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C.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D.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支撑体系E.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13.教育法的原则是(ABCDE)A.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B.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C.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是教育服务于提高民族素质的目的D.调动一切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E.保障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自主性14.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E)A.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B.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D.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E.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15.在学校与政府的教育法律关系中,国家权利从其内容来看,包括(ABCD)A.形成权B.命令权C.处罚权D.管理权E.刑事权16.学校内部关系包括(ABCDE)A.学校与教师之间的管理关系B.学校与教师的聘任关系C.学校与教师的任命关系D.学校与学生的教育、被教育关系E.学校与学生的管理、被管理关系17.在我国学生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包括(ABCDE)A.享有充分的学习和发展的权利B.使用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权利C.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权利D.获得相应学业证书的权利E.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18.教育法的渊源有(ABCDE)A.宪法B.法律C.自治条例D.政府规章E.地方性法规19.下列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的是(ABCDE)A.《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B.《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C.《残疾人教育条例》D.《教学成果奖励条例》E.《教师资格条例》20.法律规范的特点(ABC)A.普适性B.明确性C.肯定性D.公定性E.功利性21.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包括(ABCDE)A.教育法B.部门教育法C.教育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E.政府规章2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是(ABCDE)A.义务教育法B.高等教育法C.职业教育法D.成人教育法E.民办教育法23.在现阶段,我国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的反映在何种关系上(CDE)A.行政关系B.协调关系C.所有权关系D.邻里关系E.合同关系24.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县一级政府直接管理的本辖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包括(ABCDE)A.学前教育机关B.职业技术学校C.中学D.小学E.职业中学25.下列关于法律制定的叙述,正确的是(ABCE)A.法律制定包括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B.法律制定可以简称为立法C.法律制定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D.法律制定只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制定法律E.要建立完善的法制,首先要有完善的立法体制26.立法体制包括(ACD)A.立法机关的设置B.立法监督的设置C.立法权限的划分D.立法权的行使E.立法机关的选定27.可以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职权的是(ABC)A.省级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县级人民代表大会E.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有(BCDE)A.制定宪法B.修改宪法C.制定刑法D.修改民法E.制定和修改《教育法》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ABCDE)A.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B.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教育行政法规D.撤销北京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教育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E.撤销新疆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教育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30.下列关于最高行政机关的叙述,正确的是(ABCDE)A.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务院B.最高行政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C.是中央人民政府D.它的主要职责是通过行政立法和其他的行政措施,保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得以实施E.它有权制定行政法规31.具有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议案职权的机关和人员有(ABCDE)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B.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主席团C.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E.中央军委32.法律的通过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阶段,下列对它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E)A.法律通过的严格性是为了加强所通过法律的权威性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须全国人大代表的过半数通过C.宪法须经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E.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3.国家教委发布其行政法规和规章应在什么刊物上全文刊登(DE)A.《最高人民法院报》B.《人民日报》C.《国务院政报》D.《国家教育委员会政报》E.《中国教育报》34.适用法律的专门的国家机关,可以是(ABCDE)A.权力机关B.行政机关C.公安机关D.检察机关E.审判机关35.从宪法的规定看,我国宪法主体包括(ABCDE)A.国家机关B.武装力量C.政党和社会团体D.企事业组织E.公民个人36.学校产生,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A.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为学校的产生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B.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为学校提供了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知识分子C.文字的积累为学校提供了教育内容与专门知识\技能的社会需求D.阶级分化,出现的贵族阶层需要文化教育E.国家成熟,需要有文字记载国家事务37.在我国夏朝就产生了数种学校,它们的名称分别是(BCD)A.学B.堂C.库D.序E.校38.商朝在夏朝学校种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学校种类,它们是(AB)A.学B.瞽宗C.堂D.大宗E.小宗39.在西周时期,初步形成了一直被古代社会所沿用的学制系统,它们是(BC)A.中学B.国学C.乡学D.校学E.文学40.以下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E)A.它们是教育法调整的重要对象B.它们是享有权利并履行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C.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D.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以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E.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文化补习教育、干部继续教育。

清末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与学前教育的发展

清末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与学前教育的发展

清末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与学前教育的发展摘要:清末学前教育立法是中国近代学前教育立法的源头,本文分析推进清末政府进行学前教育立法的原因,并对《钦定蒙学堂章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和呈现,尝试归纳出特点,最后阐述清末学前教育相关立法的历史影响。

关键词:清末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钦定蒙学堂章程》清朝末年,随着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的一声炮响,古老中国的历史齿轮改变了转动方向,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清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国的学前教育开始由家庭教育向社会教育变化。

制度化的学前教育随着这些法律从无到有、从笼统到具体、从不完善到取得长足进步,继而不断发展。

一、社会环境背景1.经济的发展。

在外国资本主义和洋务运动的刺激下,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开始产生,民族资本主义也逐渐开始发展。

因此,家庭教育已经无法承担对儿童的教养,进一步促进清政府设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满足民众对于学前教育相关机构的需求。

2.西方势力的渗透。

1840年后,西方资本主义凭借特权在我国设立幼稚园。

教会幼稚园更显自由,也更加重视儿童的心理特征,给闭塞的中国带来了一个可参照或学习西方的学前教育模式和观念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近代学前教育的发展。

3.政治思想的变革。

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国家危机不断深化,封建政权面临着空前的内忧外患。

清政府为了缓和民众的情绪,为顺应潮流不得已实行新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动学习西学,并起草颁布各类法规。

中国近代的学制便发端于此,中国近代规范化的幼儿教育也从此开始。

二、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内容1.《钦定蒙学堂章程》。

光绪二十七年,身为管学大臣的张百熙不负众望,起草了中国第一个完整的系统学制——《钦定学堂章程》。

《壬寅学制》颁行后,因为朝廷严格要求地方切实兴学,《壬寅学制》作为当时唯一的全国性章程,满足了地方的需要,一直指导着全国教育的改革和实践。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一、教育法的含义、特征和原则(一)什么是教育法?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

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教育法国外最早产生奴隶社会。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令的国家。

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钦定学堂章程》——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但未实施。

1903年清政府颁布《秦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国民教育制度的建立。

1906年,清政府颁行《强迫教育章程》要求广设幼学所,幼童至7岁须令入学,幼童及7岁不入学者,罪其父母。

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法令。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这是建国后颁布的第一个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二)教育法的特征1、教育法作为一般社会规范和法律所具有的特点(1)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性;(2)教育法具有强制性,这是教育法的本质特征;(3)教育法具有规范性;(4)教育法具有普遍性。

2、教育法区别其他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特点(1)教育法律关系成立的单向性;(2)教育相对主体调整的民主性;(3)教育强制措施的柔软性;(4)教育行政管理方式的指导性;(5)教育法规具体内容的广泛性。

(三)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具体表现形式:①党的政策文件;②国家的政策文件;③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订发布的文件。

(1)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①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

教育法是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制定教育法的机关依据法律程序制定的,其中有权力机关,也有权力执行机关;政策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制定的。

②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政策多以指示、决议、决定等形式来表现,教育法规则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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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教育法规
一、民国时期的教育法规
1.《文化大革命临时条例》:制定于1912年,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
的第一部法规,此时的中华民国新政府希望通过教育的改革来推进政治上
的现代化。

2.《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17年,强制规定儿童必须接受6年义
务教育,并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3.《普通学校条例》:于1921年颁布,规定了中等教育的一般规范,强调学生应具备民族精神和国际观念,并鼓励教育机构实施校外实践教育。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法规
2.《职业教育法》:颁布于1996年,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建设提供
了法律保障,定义了职业教育的任务和范围,倡导以培养产业工人和技师
为目标的教育。

3.《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和2006年,分别修订了义务教育
的实施办法和法律内容,强调了实现教育公平和中小学教育的质量提升。

4.《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颁布,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任务、体制、管理、质量保证和发展方向。

总之,中国近代教育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反映了中国教育的发展历程和
现代化进程。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需要在教育法规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以更好地满足当代中国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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