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文学院 09届学年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姓名邓永芳

学号 20091201119

所属系人文学院

专业年级 09级历史1班

指导教师李可

2011年 12 月

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摘要】: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是在学习西方先进教育制度的基础上,伴随着以科举制为核心的传统教育制度的解体,促成了许多新的具有现代化特征的积极教育制度因素的大量出现。这次教育改革从教育立法、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推动着中国教育制度的近代化,完成了中国教育制度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

【关键词】:清末新政;近代化;教育制度

肇始于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上自上而下发起的最后一次旨在救亡图存的自强运动。它的出现是严峻的民族危机和由此而产生的强烈的危机意识与高涨的变革呼声双重作用的结果。尽管清末新政随清朝的灭亡而结束,但是它历时十年,各项改革措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杜会在总体上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政治、官制、司法、财政、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均见成效。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20世纪的头10年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时期。在清末改革中,最早施行且影响较大的当属教育改革。废除科举制度、创办新式学堂。废除科举制度、创办新式学堂、设立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颁布教育法规、制定教育宗旨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无一不促进了中国旧式的封建教育向近现代教育的转变,标志着中国的教育开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清末教育改革堪称中国教育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它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中国的近代教育制度,在中国改革史上和教育史上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具有相当程度的历史进步意义和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虽然清末教育改革没有完全脱离“中体西用”的旧藩篱,但它从教育立法、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推动着中国教育制度之近代化, 奠定了中国近代新式教育的方向,实现了中国教育制度由无系统向系统化的转变,推动着中国教育现代的进程。

一、废除科举制度,传统教育制度解体

科举制度发端于隋朝,兴起于唐朝,在历史上曾经起到过积极作用,它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和察举制。唐朝以前,选拔官员主要依靠世卿世禄制或察举制,前

者的选拔标准是血缘关系,后者则靠德行和才学,但更关键的在于得到权贵的赏识和举荐。大批寒门子弟通过科举进入官府,形成与门阀势力相抗衡的力量,他们打破了士族的政权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为封建政权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缓和了社会矛盾,减轻了吏治腐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育公平。这些人才对当时的社会发展起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但经过一千年后,这种制度已经走向反面,成为了桎梏人们思想,阻碍历史前进的障碍,其危害引起了社会的批判。明末清初著名的顾炎武曾悲愤地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①而到了近代,伴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对人才体系更新的要求,科举制显然无法担负培养以现实主义为特征的科学技术人才和社会变革人才的使命。

在一片批判声中,迫于时势,1901年实施新政,清政府随即颁布改科举之上谕:“著明年为始、、、、、、一切考试,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自此,八股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同年8月,清政府又下令“嗣后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着即一律停止”。②1903年11月,张百熙、张之洞、荣庆联合上《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请求“自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1/3,侯来科中额减尽以后即停止乡试会试”。③这一奏折得到得到清政府的首肯,并准照此执行。1905年各省督抚会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折》,奏请立停科举,以广学校。在这种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清政府颁布上谕:“著即丙午科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乡科考试亦即停止”。④自此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盛行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正式寿终正寝,扫除了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的重要障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近代学制的产生,教育立法近代化

法制化是教育近代化的重要特征,而要实现教育的法制化,是以教育立法为开端,通过教育法规实施得以实现的。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此学制由一系列具体学堂章程组成,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独立的较完备的法定学制和我国第一个较完整的教育法规系统,是中国近代教育走向依法执教的开端。1904 年, 清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

张之洞等拟定的一系列学堂章程、教育法规, 即( 奏订学堂章程》(癸卯学制) 。其中《学务纲要》为设办各学堂的纲领性文件, 涉及学校培养目标, 学校系统设备考试奖惩等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 《学务纲要》为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的教育基本法。《各学堂管理通则》涉及学校教务、作习、礼仪、校园建设等, 是当时学校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可称之为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学校行政管理法。《任用教员章程》则严格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教员的职责、资格及教员基本义务, 可以说是我国教育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教师法。《实习学堂通则》其内容则涉及职业学校的办学宗旨、学校职责, 是我国最早的职业教育法规。此外该学制还涵盖了各级各类学校法规, 包括普通教育类法规、幼儿教育法规、大学高等教育法规、师范类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法规等等, 共计2 2 个。分析该学制的广泛内容, 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实业教育、从师范教育到留学教育、从教育行政到学校管理都制订了一系列法规, 形成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较为完备的教育法规系统, 是中国近代教育立法之发端, 对于当时的教育改革和此后我国的教育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辛亥革命后的《壬子癸丑学制》就是在该学制的基础之上而制订的。这些立法为我国近代教育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提供了法律依据, 推动着我国近代教育走向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三、建立近代教育结构,完善近代教育学制

在废科举、兴学堂的过程中, 还产生了《钦定学堂章程》( 壬寅学制) 和《奏定学堂章程》( 癸卯学制) , 这是中国最早的学制。前者因不够完备而没有实行, 后者则明确地规定, 学堂教育从蒙养院开始, 招收3 一7 岁幼儿, 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初等小学堂, 招收7 岁以上儿童人学。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人学, 学习年限4 年, 这相当于现在的小学。中学堂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 同等学历亦可报考, 学习年限5年, 类似于现在的初中。高等学堂招收中学堂毕业生, 学习年限3 年, 要求各省城必设一所, 类似于现在的高中。大学堂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生, 修业年限除政法、医学为4年外, 其余皆 3 年, 类似于现在的大学。通儒院是全国的最高学府, 属研究院性质, 只有具备分科文学毕业资格或学历相等者, 经分科大学教员会议选定, 复由总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