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_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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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1号

财税(200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关于下发〈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的通知》(晋教研[2006]16号)和《关于申报2008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晋教研函[2008]9号)精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对“研究生职业生涯指导模式建构的探索与研究”等59项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予以立项。

项目经费由我厅财务处另文下达。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研究课题的组织和管理,支持项目承担者的研究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对被确定的重点课题应给予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对一般课题视学校财力酌情给予支持。

课题承担者要做好课题研究计划,按期完成课题研究,对于能够结题的课题及时报我厅验收、备案。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2009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立项课题项目编号课题名称申报人申报单位20092001研究生职业生涯指导模式建构的探索与研究梁晓燕、刘丽、杨继平、胡三嫚山西大学20092002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三十年回顾与总结郑湘晋、郎永杰、张主社山西大学20092003当代教师教育改革视野下的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变革研究韩红升(集体)山西师范大学20092004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张治民中北大学20092005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研究生培养处胡双启、郭艳丽中北大学20092006非学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骞宪忠山西医科大学20092007基于FAHP的医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建构周立业山西医科大学20092008工科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及网络课堂的研究与构建王锐、张婧、姚晓红、吕XXX太原理工大学20092009依托网络平台的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考与实践赵文晶、曹京华、王建英、树学锋太原理工大学20092010推免研究生创新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许并社、张存伟、王文先、张红霞、王利芬太原理工大学20092011面向重大技术装备行业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刘翠荣太原科技大学20092012科学哲学教程郭贵春、殷杰山西大学20092013迭代学习控制及应用于少娟太原科技大学20092014市场规制法研究王继军山西大学20092015管理决策论张所地山西财经大学20092016仿生智能算法及其在机械工程中的应用温淑花太原科技大学20092017企业管理硕士生的多元化、创新性培养模式与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刘兴华、李志强、王生平、张苏串山西大学20092018法学硕士生交流式教育模式研究陈晋胜山西大学20092019创新教学、科研、实践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机制董江爱山西大学20092020研究生环境科学双语教学模式研究段毅豪山西大学20092021走向田野与社会--社会史专业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实践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大学20092022山西省人文社科类应用型研究生培养研究李培风、郎永杰、吴文清、张主社山西大学20092023计算机学科交叉领域研究生的创新培养模式与实践王文剑山西大学2009202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问题研究王蜀磊(集体)山西师范大学20092025社会学研究性学习研究吕世辰(个人)山西师范大学20092026运用SWOT分析法创新教育类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董新良(集体)山西师范大学20092027MATLAB模块化课程冀玉领(个人)山西师范大学20092028提高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方法与技巧研究贾文毓(集体)山西师范大学20092029化工与兵器类研究生培养研究与实践化工与环境学院中北大学20092030山西省高校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的研究张记龙中北大学20092031以“学生为中心”的多媒体辅助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研究与实践张慧琴中北大学20092032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车辆与动力工程系中北大学20092033材料类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刘亚青、赵贵哲、张彦飞、杜瑞奎、付一政中北大学20092034动态测试与测试系统动力学课程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张志杰中北大学20092035基于科研平台的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双效培养模式研究白培康李志勇刘富强张治民中北大学20092036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及考核机制的研究与实践吴志远、胡双启、郭艳丽中北大学20092037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团队制培养模式研究封启龙山西医科大学20092038医科院校研究生读写能力的现状分析及教改思路高燕山西医科大学20092039实验动物学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宋国华刘田福徐爱平陈朝阳王志平山西医科大学20092040地方医学院校研究生课程评价体系研究王志栋山西医科大学20092041车辆工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对策研究王铁、张翠平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2煤矿装备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杨兆建、任家骏、树学锋、廉自生、贾爱芳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3环境类研究生“三促一补”教学法研究与实践彭林、张弛、李平、范建平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4强化工程训练与科研创新能力的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栗继祖、刘智灵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5实现导师团组融合,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王云才、郝玉英、杨玲珍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6将数学建模的思想与方法融入《矩阵论》课程中的研究与实践魏毅强、刘进生、王彩贤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7提高理工科院校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问题的研究史彦虎、姚建军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8在艺术类研究生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研究王时敏太原理工大学20092049非英语专业硕博研究生英语教学协作研究模式董艳、刘晓虹、赵海萍、杨晓丽太原科技大学20092050材料加工工程研究生培养模式与质量保障的研究与实践刘建生太原科技大学20092051依托学科建设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张井岗郭晓东马文凯太原科技大学20092052工科研究生能力培养方式的实践与探索孙志毅太原科技大学20092053基于职业规划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以财经类硕士研究生培养为例油晓峰、张建文、曹国栋山西财经大学20092054我国财经类硕士研究生教育体制改革研究谭建立、沈沛龙山西财经大学20092055硕士研究生培养及管理模式研究兰丕武山西财经大学20092056经济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基于山西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谢学仁、焦斌龙、赵红梅山西财经大学20092057提高兵器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薄玉成、徐继开、王志军、王惠源、李强、刘瑛中北大学20092058现代医学研究生科研临床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探索张恒中医药研究院20092059基于装备研究所需求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朱波侯轩张富强梁平孙泓盛锦国北方自动控制研究所——结束——。

太原市档案局关于二00八年度太原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太原市档案局关于二00八年度太原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太原市档案局关于二00八年度太原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法规类别】档案【发文字号】并档职字[2008]1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档案局【发布日期】2008.07.01【实施日期】200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太原市档案局关于二00八年度太原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并档职字[2008]1号)各县(市)区人事局、档案局,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2008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市人事局管理下,由市档案局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全市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任职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任管理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含高中)毕业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馆员;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三年以上,或中专(含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五年以上,可直接申报助理馆员。

2、大学专科、中专(含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管理员。

3、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参加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

5、取得由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资格证书。

6、参加市档案局职改办组织的档案业务知识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

7、近两年来档案室已达省一级标准或AA级以上标准单位的档案员可适当放宽评审条件。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04.10•【字号】晋劳社厅发[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50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08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08]13号),今年我省要选聘1万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这项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实施,8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9月1日前到岗。

4月9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要充分认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我省近年来组织干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决策和制度创新。

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拓宽大学生就业门路,引导有志青年干事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状况客观存在,供求矛盾仍很突出,大学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如果转变观念,另辟蹊径,走向新农村建设第一线,许多优秀大学生就有了施展才华和历练人生的大舞台。

大学生通过当“村官”的锻炼,真正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所获得的精神财富,将会成为走向成功的强硬基石。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关系当前、惠及民生、影响长远的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组织实施要主动配合组织、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取得实效。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7.02•【字号】•【施行日期】200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各市、太原高新区、经济区工商局,各市民(私)营企业协会,各有关企业: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工商局、省民协晋工商企字[2007]63号文“每年进行一次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要求,按照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始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推荐、申报、认定程序原则上按照2007年3月20日山西省工商局、省民营企业协会《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晋工商企字[2007]63号)要求进行。

凡在山西省境内依法注册并通过2008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民(私)营企业均可申报。

候选企业原则上应具备2008年度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一亿元以上,年度缴纳利税100万元(包括政策性减免税)以上,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认定时,按照企业基本运行指标、创新性和社会公益事业三项指标分数排队,前100名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

二、申报方式认定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申报和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本着自愿参加,不收费的原则,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可由企业所在民(私)协会推荐上报,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直接申报。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9月30日止。

三、要求开展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认定是全省工商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目前企业年检正在进行,要结合企业年检,把本地区有影响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推荐上来。

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数据,按时上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的公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的公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的公告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8〕46号)的要求,今年2月份以来,我厅采取机构自查、网上填报、资料送审、实地核查等形式,组织省管14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了年度报告工作。

结合日常监管对服务机构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审核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上报材料及时完整,从业人员基本符合要求,开展经营活动诚实守信、遵章守纪、规范经营的100家服务机构予以通过。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万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亮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山西青年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山西大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润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启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泰鼎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全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北方中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立邦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青晋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九广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万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益新鼎劳务有限公司山西昌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联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子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美莱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琦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智予灵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智博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青盛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聚仁合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定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恒丰伟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晋鑫仁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佐佑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众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凯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星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同力达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建工兴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端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柔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玥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山西鑫森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旗行天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金领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正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亿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益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青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众帮立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慧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云智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理想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天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众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人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启跃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仁信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梅兰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广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慧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安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诚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智源伟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新起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山西博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蓝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安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山西胜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经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德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行行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纵横天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金浦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阿里人库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嘉泽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金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渊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汇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欣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赫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信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国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青年汇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新时代智付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仁人杰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晋鑫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德鲁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三晋青创劳务有限公司山西铭阳纵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多创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聚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威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限期整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对存在未达到规定专职人员数量,未及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缴纳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等问题的30家服务机构下达整改通知单,于7月31日前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正常经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8.04.08•【文号】人社部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二00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省级城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部属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08]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原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下发的《2008年人事工作要点》(国人部发[2008]1号)、《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劳社部发 [2008]1号)的基础上,按照统筹拟定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2008年 4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次部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去年底分别召开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OO八年四月八日二OO八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动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晋科函[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08]15号2008年4月16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其他有关单位:为做好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条件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共五类奖项。

具体条件:1、推荐项目及候选人应符合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应类别奖项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中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奖项的推荐项目应通过省科技厅或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评审)。

未经成果鉴定(评审),但符合下述条件的项目,在通过成果登记后可纳入评审范围。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

(2)已获专利授权和实现转化,且规模化实施两年以上的专利技术成果。

(3)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且已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4)执行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并按规定采用验收方式,由下达任务的部门组织,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了正式的验收结论的科技成果。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16•【字号】晋高工宣函[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的通知(晋高工宣函[2008]2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山西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将于年内举行。

现将高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高校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把参评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结合起来,与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创新的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大力支持创作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民族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作品。

二、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一、二),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每校可在优秀文章、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六个项目中各推荐一个,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思政工作专栏下载)报送省高校工委宣传部,电话:3183924。

附件:1.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2.关于申报优秀文艺类作品的要求二○○八年七月十六日附件一关于申报优秀文章的要求一、内容要求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部署以及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帮助人们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的通知大同市、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科技局,深度贫困县科教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晋字2017〔51〕号)、《山西省深度贫困县农林脱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晋脱贫攻坚组2017〔51〕号)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18年山西省深度贫困县科技精准扶贫专项项目以晋字2017〔51〕号文件中确定的脱贫主导产业为主,具体围绕偏关县、宁武县实施天然沙棘林改造;静乐县发展藜麦和天然沙棘林改造;兴县、临县、石楼县实施核桃、红枣等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永和县发展水果产业和实施红枣、核桃等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大宁县发展水果产业;天镇县发展设施蔬菜;广灵县发展食用菌、中药材和小米产业等进行申报。

项目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乡土人才培养培训、星创天地建设及农业科技园区培育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人口和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沙棘林改造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研究优质沙棘苗木繁育技术、病虫害防治及抗旱增收技术,示范推广沙棘快繁扦插育苗及栽培技术,营造标准化沙棘示范林;沙棘精深加工及产品开发。

(二)藜麦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高产、抗旱、优质藜麦新品种选育;藜麦专用肥、重茬、种植密度、病虫害防治及机械化收获等栽培技术研究;藜麦功能成分研究与综合利用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2•【字号】晋政办发[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行动纲要》(晋政发〔2006〕5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7〕19号)精神,切实推进我省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施范围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财政拨款和补贴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级机关)。

第二条总体目标各级机关要以上年度各种资源消耗为基数,在2007-2010年期间,年度总节能降幅达到3.2%。

其中:争取水消耗降低3.5%,电消耗降低3.5%,燃油消耗降低2.8%,低值易耗品消耗降低3.5%,办公经费支出下降3%,人均能源消耗降低3.2%。

第三条组织领导各级机关要把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列入机关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山西省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省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考核。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考核。

第四条考核制度(一)建立科学完善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制度。

省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省直各单位的考核评比。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二00八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二00八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二00八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晋劳社厅函[2009]5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9.02.23
【实施日期】2009.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二00八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晋劳社厅函[2009]5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来,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按照年初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新山西、新基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1、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为45万人,1-12月,全省共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13万
人,完成计划的102.5%,全省各市均完成全年目标。

2、全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目标为15万人,1-12月,全省共计完成18.73万人,完成计划的124.9%,全省各市均完成全年目标。

3、全省“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计划目标为4万人,1-12月,全省累计共完成5.23万人,完成计划的130.8%,全省各市均完成全年目标。

4、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计划目标为4%以内,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全省各市均完成全年控制目标。

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1、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计划目标为12万人,全年完成14.96万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

1 / 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文字号】晋政发[2008]24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8
【实施日期】2008.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
(晋政发[2008]24号)
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时期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08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确认和分类,为2009年的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单位清查和填报登记期间,普查员将佩戴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

★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和山西省建筑业

★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和山西省建筑业

晋建协 [2008]33号★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和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的通知省级各建设行业协会、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为贯彻用户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方针,进一步促进我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和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8月底为止。

评审办公室初审并于9月上旬在本会会刊《山西建筑业》和协会网上进行公示。

二、申报资料:申报表、评价表及所有资料均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打(复)印,按评审办法及通知要求顺序整理标注页码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1、申报、推荐单位要熟悉《评审办法》,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要求、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填报。

2、按表格要求、内容如实全面填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全部已竣工、在建工程分别列入一览表,满意企业评价表要和一览表顺序一致,一一对应。

3、企业和工程获奖证书要对号说明,获奖时间填写要准确并附复印件(获奖证书应为近三年内的)。

4、所报企业与工程近两年不得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申报费:每个满意企业或满意工程交申报费400元,随申报资料一次交清。

附件:1、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及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评审办法2、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表3、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申报表联系人:董发明吕苗林电话:(0351)3580264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编:030013二00八年六月日抄报:山西省建设厅抄送:省有关厅局、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建设局(委)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及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评审办法(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会长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用户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方针,进一步促进我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山西省用户满意建筑施工企业及山西省建筑业用户满意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O0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的通知-晋政函[2009]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O0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的通知-晋政函[2009]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O0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O0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的市县给予奖励的通知(晋政函[2009]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省委、省入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工程”,2OO8年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其中有8个设区城市及3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根据《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8】95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1个设区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最好的长治市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的忻州市分别予以300万元、100万元奖励,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同时,给予长治市、忻州市各10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对环境空气质量在所在设区城市排名前列的安泽县、永和县、浑源县、长子县、五寨县、阳城县、永济市、石楼县、应县、昔阳县等10个县(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所在设区城市排名前列的平定县、文水县、保德县、沁县、绛县、大同市新荣区、清徐县、阳曲县等10个县(区)各予以50万元奖励,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同时,给予上述20个县(市、区)各200万元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奖励资金。

希望各市、县(市、区)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努力工作,为实现全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做出更大贡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报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报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228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报告晋人社厅函〔2019〕228号省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邮编:030024,电话:************)。

一、概述2018年,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稳步推进重大改革,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公开畅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省人社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积极推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1.厅网站共设立22个专题栏目、5个网上查询服务、3个网上经办平台,年均发布信息在1000条以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平台留言回复30条,内容丰富、涵盖广泛,年均访问量达到300万以上。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国家级星创天地2018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国家级星创天地2018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国家级星创天地2018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山西省国家级星创天地2018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级星创天地2018年度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省国家级星创天地创新创业能力和建设水平,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现启动我省国家级星创天地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主体国家级星创天地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的对象是经科技部2016年至2018年备案的我省全部国家级星创天地。

二、数据采集范围国家级星创天地创新能力数据填报时间范围为:2018年1至12月。

采集范围包括:星创天地的创新创业环境、创新创业投入、创新创业绩效和自身创新潜力等指标内容。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地区星创天地开展创新能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1.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负责如实填报数据,填报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5日。

2.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确认无误后于4月19日前提交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1.星创天地运营主体请于4月15日前完成国家级星创天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若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未填报。

连续两年未填报的国家级星创天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备案资格。

2.国家级星创天地创新能力数据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118.25.172.202/login,填写说明请参考星创天地数据服务平台使用说明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山西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人:李强蔡颖慧电话:************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4月9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区、长治高新区:根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年度计划安排,我厅将开展2018年度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现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1.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成立一年以上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营企业。

2.有明确的科技发展方向,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技工贸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产品市场前景看好的企业。

3.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是科技人员。

4.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占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

5.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二、申报材料1.各申请企业需报送《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企业科技人员名册、企业产权归属说明、行业资质许可证,所有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由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进行审核认定,而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公示备案。

2.凡经省科技厅2015年认定和复审过的企业须参加复审。

复审企业应当填写《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审核表》(附件2),同时交回原证书。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上报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由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进行复审,而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公示备案。

如到期不参加复审的企业,视同撤销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报备认定和复审汇总表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务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认定材料和复审材料(各两份)、报送单位正式报备公函一份以及汇总电子版一同报送至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科技厅24号窗口(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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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s, , ,晋建协 [2008]30号★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的通知省级各建设行业协会、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现将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二00八年八月底为止。

“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并于九月上旬在本会会刊《山西建筑业》和协会网上进行公示。

二、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1、申报表2、工程建设、施工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会议记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消防、电梯、幕墙、设备安装等专业)及备案资料。

3、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4、工程采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具体而明了的简介资料。

5、工程开工时的创优计划(附封面)、重点保质措施、质保体系及QC小组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活动情况的典型事例(不要成果资料)。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法人单位)对申报工程简明评价意见。

7、有代表性的工程彩照一份,并附有文字说明。

8、为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现状的真实质量情况,要摄制光盘一份,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②施工过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等专业施工质量水平的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采用十项新技术情况;③地下室、设备层、屋面等现状;④竣工验收、备案等;光盘摄制要画面清晰,内容紧凑,简洁明了,同时解说要清楚,并与画面同步。

演示不超过6分钟,详见附件3。

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图文清晰、标清页码,整理有序、装订成册,表格均要认真填写,企业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全称,不得简化。

三、必备条件:1、所申报工程必须是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前正式竣工验收、备案,已投产使用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

2、工程勘察设计要符合“评审办法”的规定,并已评为厅级以上优秀设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施工图必须经过具备资质要求的审图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查证。

3、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要求,没有影响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和隐患;没有影响观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评省优良工程时,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全部做到真正的整改并有整改报告。

上述几点,只要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点或几点,复查组不预复查,取消其评选资格。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工程必须经建筑节能设计认证以及竣工后经专项节能验收。

6、申报工程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7、初装饰的工程和住宅工程入住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工程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有关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五、申报费:每个申报工程会员单位500元,非会员单位800元。

六、根据建筑市场形势的变化,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评审办公室对办法中的个别地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希申报单位严格按申报条件填报。

附件:1、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2、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申请表;3、申报工程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登记表4、申报“汾水杯”工程影像资料要求5、“汾水杯”工程现场复查工作的要求联系人:董发明吕苗林电话:(0351)3580264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编:030013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抄报:山西省建设厅抄送:省有关厅局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建设局(委)附件1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多出精品工程,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以下简称“汾水杯质量奖”)评选活动。

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汾水杯质量奖”是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是省内一流水平的代表。

第三条“汾水杯质量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省所有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施工承建的境内外所有工程项目。

第四条“汾水杯质量奖”与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接轨,本省境内凡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汾水杯质量奖”获奖工程。

第五条“汾水杯质量奖”由山西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评审一次,奖杯不分等级。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六条“汾水杯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一、大、中型工业、交通、邮电、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单项或单位工程,其规模为:1、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2、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邮件处理中心和生产综合楼;3、长度在一千米以上的隧道工程;4、长度在五百米以上的铁路桥梁;5、长度在四十公里以上的铁路工程;6、长度在三十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一百公里以上一级公路;7、长度在三百米以上的公路桥梁;8、高度二百米以上的烟囱;9、容积六百吨以上的水塔;10、直径一百米以上的凉水塔;11、二百千伏以上的送变电工程;12、年产45万吨以上规模的矿井及年产45万吨以上的选煤厂工程。

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1、一万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2、二千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3、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4、五百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一百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7、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8、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9、占地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房屋面积在三千平方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0、占地一万平方米以上,并有喷泉、健身设施和环保绿化符合要求的城市活动的广场工程。

三、大型水利及给排水工程,其规模为:1、容积一亿立方米的水库工程;2、新建日供水五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3、新建日处理三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四、住宅工程和新建的住宅小区,其规模为:1、五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楼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三栋以上);2、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庭院绿化初具规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区。

五、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

且具有代表性,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精品工程,也可申报。

六、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建安工作量须在三千万以上。

七、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外国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2、保密工程和竣工后隐蔽的工程;3、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区(部门)建设计划,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二、工程设计必须是评为省厅级以上的优秀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发的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必须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节能设计认定证书、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监督注册;三、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评为质量优良工程、省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并取得证书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省内同类先进水平工程;四、工程开始就立足于创优质工程,具有实施性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五、工程必须是受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六、工程主体结构和外装修必须在上年6月以前完成,并在上年9月底前竣工,经过一个冬雨期考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七、按规定已通过节能专项等竣工验收并具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工程。

八、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建设项目都按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有环保测试记录和报告单;2、小区内各类建筑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房屋建筑结构、装修等符合设计和规范准标要求;3、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60%以上的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标准,设施配套的安装项目要达到优良标准。

第八条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对象:一、省、市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工程施工企业。

二、中央部委所属建筑施工企业或外地在晋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股份制建筑施工企业和集体建筑施工企业。

四、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五、个别情况特殊的建设单位。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由承建施工的企业申报,所属市建筑业协会、省级各建设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集团总公司)审查及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按下列程序申报:一、市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中央、省属施工企业申报由省级建设行业协会(或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集团公司本身承建的工程,经董事会审查后,可直接向“评审办”申报。

四、境外在晋的施工企业承建的专业工程,由企业申报、由省级建设行业协会审查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承建的民用工程经由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审查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向“评审办”推荐。

第十条申报资料:一、申报表一式二份(表式附后)。

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并附有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二、工程建设立项批准文件施工图审批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三、工程主要部位彩照一份,附有文字说明。

四、工程具有施工过程的多媒体影像资料,光盘演示不超过六分钟(详见申报“汾水杯”工程影像资料要求)五、积极参加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提供工程采用四新情况和节能新技术的资料。

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开展QC小组活动的情况。

第十一条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八月底。

第五章工程复查第十二条为保证“汾水杯质量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经初审合格的工程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查。

第十三条经公示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查。

现场复查的组织、程序、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章工程评审第十四条申报的“汾水杯质量奖”工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工程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经过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和工程复查情况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工程。

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认定。

第七章评审纪律第十六条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取消获奖资格的处罚。

第十七条工程复查和评审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复查或评委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八章奖励第十八条对获得“汾水杯质量奖”的施工企业授予奖杯奖牌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并通报表彰。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对已经获得“汾水杯质量奖”的工程,若中途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有用户或社会投诉,情况属实,省建筑业协会要做出取消该工程“汾水杯质量奖”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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