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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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通用课件
目的
确保处方开具的规范、公道、安 全,提高处方质量和药物治疗效 果,保证患者权益。
处方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保证患者安全
规范处方开具、调剂、使用等环 节的管理,减少不公道用药和药 物不良反应事件,保证患者用药
安全。
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提高处 方质量,促进公道用药,提高医疗 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处方销毁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对处方销毁 的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 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处方销毁监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销 毁监管制度,防止处方被 非法获取和使用。
03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管
实施步骤与流程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处方管理办法的实 施目标、范围和时间表
。
培训与宣传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其对处方管理办法
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实施处方管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处方进行审核、 开具、调剂和使用等管
理。
监督与检查
对处方管理办法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其有效实施。
监管措施与责任人
监管措施
建立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机制,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措施。
责任人
明确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责任人,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师、医师等。
处方管理办法通用课件
目录 CONTENTS
•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 处方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 •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管 • 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宣传 • 处方管理办法的改进与发展趋势
01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处方管理办法是指对处方开具、 调剂、使用、保存等环节进行规 范管理的法规和制度。
培训内容
确保处方开具的规范、公道、安 全,提高处方质量和药物治疗效 果,保证患者权益。
处方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保证患者安全
规范处方开具、调剂、使用等环 节的管理,减少不公道用药和药 物不良反应事件,保证患者用药
安全。
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提高处 方质量,促进公道用药,提高医疗 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处方销毁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对处方销毁 的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 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处方销毁监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销 毁监管制度,防止处方被 非法获取和使用。
03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管
实施步骤与流程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处方管理办法的实 施目标、范围和时间表
。
培训与宣传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其对处方管理办法
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实施处方管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处方进行审核、 开具、调剂和使用等管
理。
监督与检查
对处方管理办法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其有效实施。
监管措施与责任人
监管措施
建立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机制,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措施。
责任人
明确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责任人,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师、医师等。
处方管理办法通用课件
目录 CONTENTS
•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 处方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 • 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管 • 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宣传 • 处方管理办法的改进与发展趋势
01
处方管理办法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处方管理办法是指对处方开具、 调剂、使用、保存等环节进行规 范管理的法规和制度。
培训内容
《处方管理办法》课件
查明事实。
对于涉嫌犯罪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行为,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 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对于被处罚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 示。同时,医疗机构或个人的违规行为还将 被纳入信用记录,对今后的经营或从业活动 产生影响。
03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04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 可以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具 体罚款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而 定,最高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 款。
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方管理 信息平台,实现处方信息的共享 和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违反《处方 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 任。
定。
处方调配
药师应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配 ,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处方用药指导
药师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 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特殊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
特殊药品的种类
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特殊药品的处方要求
特殊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且需要经过特殊 审批程序。
01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处方开 具、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 查,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确 保处方的质量和安全。
02
0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和 药品经营企业的处方管理情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 记录监督检查结果。
04
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执行
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行为,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对于涉嫌犯罪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行为,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 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对于被处罚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 示。同时,医疗机构或个人的违规行为还将 被纳入信用记录,对今后的经营或从业活动 产生影响。
03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04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 可以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具 体罚款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而 定,最高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 款。
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方管理 信息平台,实现处方信息的共享 和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违反《处方 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 任。
定。
处方调配
药师应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配 ,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处方用药指导
药师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 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特殊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
特殊药品的种类
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特殊药品的处方要求
特殊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且需要经过特殊 审批程序。
01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处方开 具、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 查,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确 保处方的质量和安全。
02
0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和 药品经营企业的处方管理情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 记录监督检查结果。
04
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执行
对于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的行为,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处方管理办法(PPT 54页)
处方点评制度
综合评价指标 每次就诊平均用药品种数 就诊使用抗菌药的百分率 就诊使用注射剂的百分率 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通用名药品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平均处方金额 平均就诊时间 平均发药交待时间 按处方实际调配药品的百分率 药品标示完整的百分率 患者了解正确用法的百分率 有无本机构处方集和基本药物目录
处方点评制度
• 可用于本机构自查点评→干预→改进。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可用对所管辖医疗
机构检查点评→干预、超常预警。 • 处方检查点评后,应跟进干预与改进措
施。
干预的内容
无正当理由大处方:药品品种多、数量大 无正当理由用高价药 无适应证用药 根据患者点药名开方而无治疗需要 其他人情处方 特别是与个人或科室经济相联系的处方用药,
位:重量以(g)毫克(mg);容量以升(L), 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 片、丸、胶囊、冲剂分别片、丸、粒、袋为 单位。溶液剂 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 以支、盒为单位 。
药品的用法
• 药品的用法; • 应该使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
体书写。 •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必要时服”
公平、公正进行药品遴选。 应定期进行修订,但不能频繁或随意修改;
修订周期一般为两年。 可编写成手册,医师药师人手一册。
处方点评制度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 填写处方评价表(附件2),对处方实 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 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处方点评制度
• 处方点评制度是《处方管理办法》 的一大“亮点”。据悉,该办法中要求 医疗机构填写的处方评价表是卫生部在 由WHO推荐的一些处方指标和量表的 基础上,组织了国内外的医院药学专业 人士和统计学专家,结合我国的医疗状 况实际修改形成的。
处方管理办法课件.ppt.ppt
处方标准
二、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 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 注“急诊”。 3.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 注 “儿科”。 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 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 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 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处方的开具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 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 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 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 (三)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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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标准
处方一般用钢笔书写,也可以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 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书 写(打印)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⑴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 载相一致。 ⑵每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的用药。 ⑶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 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标准
⑷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 制药品缩写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 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 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⑸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 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⑹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处方管理规定》ppt课件
处方点评结果处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应对问题处方进行整 改,并对相关医师或药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以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审核与点评的实践与案例
实践经验分享
跨区域交流与合作
介绍本单位在处方审核与点评方面的 实践经验,包括制度建设、人员配备、 工作流程等方面。
பைடு நூலகம்
与其他地区或医院分享处方审核与点 评的经验和成果,加强跨区域交流与 合作,共同提高处方管理水平。
在处方开具与调剂过程中,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 因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和身体虚弱的人来说, 用药需特别注意,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处方审核与点评
03
处方审核的目的与要求
确保处方用药合理
通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 行审核,确保药物选择、 剂量、用法等符合医学原 理和相关规定,以保障患 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处方信息共享
通过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处方信息共享,方便医生查询患者历史处方信息,减少重复用药和不合 理用药现象。
处方智能分析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处方信息进行分析,挖掘处方规律和潜在问题,为医生开具处方提供参考 和建议,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标准的引入
随着全球医疗市场的开放和交流的增加,国际化的处方管 理标准逐渐被引入国内。例如,WHO的处方集和国际药 物经济学研究组织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等。
《处方管理规定》ppt 课件
目录
• 处方管理规定概述 • 处方开具与调剂 • 处方审核与点评 • 处方监管与处罚 • 处方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处方管理规定概述
01
处方管理的定义与目的
处方管理是指对医师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调配、核 对、发药等全过程的管理。其目的是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安 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和安全。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应对问题处方进行整 改,并对相关医师或药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以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审核与点评的实践与案例
实践经验分享
跨区域交流与合作
介绍本单位在处方审核与点评方面的 实践经验,包括制度建设、人员配备、 工作流程等方面。
பைடு நூலகம்
与其他地区或医院分享处方审核与点 评的经验和成果,加强跨区域交流与 合作,共同提高处方管理水平。
在处方开具与调剂过程中,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 因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和身体虚弱的人来说, 用药需特别注意,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处方审核与点评
03
处方审核的目的与要求
确保处方用药合理
通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 行审核,确保药物选择、 剂量、用法等符合医学原 理和相关规定,以保障患 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处方信息共享
通过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处方信息共享,方便医生查询患者历史处方信息,减少重复用药和不合 理用药现象。
处方智能分析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处方信息进行分析,挖掘处方规律和潜在问题,为医生开具处方提供参考 和建议,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标准的引入
随着全球医疗市场的开放和交流的增加,国际化的处方管 理标准逐渐被引入国内。例如,WHO的处方集和国际药 物经济学研究组织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等。
《处方管理规定》ppt 课件
目录
• 处方管理规定概述 • 处方开具与调剂 • 处方审核与点评 • 处方监管与处罚 • 处方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处方管理规定概述
01
处方管理的定义与目的
处方管理是指对医师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调配、核 对、发药等全过程的管理。其目的是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安 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和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ppt课件
处方管理办法PPT讲义
第 13页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l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 注明体重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 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 、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 写明
处方管理办法PPT讲义
第 8页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
7
法律责任
8
附则
处方管理办法PPT讲义
第 1页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处方管理办法ppt课件
毒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区别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 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 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 品及其他物质。
ppt课件.
10
(1)处方具有: 1)处方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凭据(技术); 2)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量及 经济金额等经济活动(经济); 3)处方是调查医疗用药事故的原始依据(法律)。
ppt课件.
11
(2)处方的内容
ppt课件.
12
(2)处方的内容
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
ppt课件.
14
(3)处方的种类\颜色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
“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联合用药过多 诱发相互作用应引起重视
ppt课件.
5
万古霉素(Vancomycin)是抗生素的一种, 属于糖肽类大分子抗生素,万古霉素的药力 较强,在其他抗生素对病菌无效时会被使用。 也就是所谓的最后一线药物。由于抗生素过 于滥用,因此已出现了可抵抗万古霉素的细 菌,如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造成传 染病防治的隐忧。
ppt课件.
3
处方笺格式与内容不规范 五花八门 式样内容各 异
处方书写、调剂不规范,造成用药失误或滥用。 在促进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中,对药师作用的发挥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 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 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 品及其他物质。
ppt课件.
10
(1)处方具有: 1)处方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凭据(技术); 2)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量及 经济金额等经济活动(经济); 3)处方是调查医疗用药事故的原始依据(法律)。
ppt课件.
11
(2)处方的内容
ppt课件.
12
(2)处方的内容
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
ppt课件.
14
(3)处方的种类\颜色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
“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联合用药过多 诱发相互作用应引起重视
ppt课件.
5
万古霉素(Vancomycin)是抗生素的一种, 属于糖肽类大分子抗生素,万古霉素的药力 较强,在其他抗生素对病菌无效时会被使用。 也就是所谓的最后一线药物。由于抗生素过 于滥用,因此已出现了可抵抗万古霉素的细 菌,如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造成传 染病防治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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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处方笺格式与内容不规范 五花八门 式样内容各 异
处方书写、调剂不规范,造成用药失误或滥用。 在促进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中,对药师作用的发挥
处方管理办法培训
通过规范处方管理办法,鼓励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高药品质量和 治疗效果。
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意识
加强处方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处方药的认识和用药安全 意识。
THANKS FOR WATCHING
感处方与远程医疗
02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处方和远程医疗在国外得到广泛应
用,方便患者获取处方药。
处方药广告监管
03
加强处方药广告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营销行为,防止误导消
费者。
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改革与完善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
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监管和公众教育。
处方点评
医疗机构应对处方进行定 期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 行整改,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管理监督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 理的监督,对违反处方管 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在药品零售企业中的应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 审核,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电子处方管理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处方的开具、审 核、点评等功能,提高处方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3
信息共享与交流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与 交流机制,实现处方信息的互通互认,方便患者 就医购药。
04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与考 核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体系与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和实施处方管理办法, 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处方行为进
处方限量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 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 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处方应书写清晰、完整、准确,不得 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期。
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意识
加强处方药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处方药的认识和用药安全 意识。
THANKS FOR WATCHING
感处方与远程医疗
02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处方和远程医疗在国外得到广泛应
用,方便患者获取处方药。
处方药广告监管
03
加强处方药广告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营销行为,防止误导消
费者。
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改革与完善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
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监管和公众教育。
处方点评
医疗机构应对处方进行定 期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 行整改,提高处方质量。
处方管理监督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 理的监督,对违反处方管 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在药品零售企业中的应用
处方药销售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 审核,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电子处方管理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处方的开具、审 核、点评等功能,提高处方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3
信息共享与交流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与 交流机制,实现处方信息的互通互认,方便患者 就医购药。
04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与考 核
处方管理办法的监管体系与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和实施处方管理办法, 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处方行为进
处方限量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 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 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处方应书写清晰、完整、准确,不得 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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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 品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 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
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
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 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l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 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 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l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
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 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 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 、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 写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 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 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 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 告
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 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 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 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 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 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 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 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
➢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 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 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 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及时予以干预。
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 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 限制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处方权。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处方权:被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
岗培训期间;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 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 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 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
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 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 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 注明体重
l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 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l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 逐日 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l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 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 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l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
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 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l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 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 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
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 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开具院内制 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的名称。可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序号。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
患者。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
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实施动态监测
l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l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 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 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l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l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l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 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 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 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 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
开具处方。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
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在乡、民族乡、镇 、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 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 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 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l 二类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曲马多注射液、曲马多 片、地西泮注射液、地西泮片、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右佐匹克隆片、氯硝西泮片、咪达唑仑注射液、苯巴 比妥片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
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 国际单位(IU)、单位(U); 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单位:片剂=片、丸剂=丸、胶囊剂=粒、颗粒剂=袋; 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 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 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 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
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经过审核确认处方内容不符合管理规定或认定处方内容有
误,则有权拒绝调配或要求医师对处方作出修改后再行调配。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 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 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 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 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 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 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 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 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 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 况。
l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 (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 者随诊一次。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 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
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
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 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l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 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 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l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
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 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 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 、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 写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 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 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 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 告
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 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 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 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 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 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 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标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 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
➢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 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 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 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及时予以干预。
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 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 限制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处方权。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处方权:被责令暂停执业;考核不合格离
岗培训期间;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 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 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 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
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 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 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 注明体重
l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 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l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 逐日 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l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 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 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l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
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 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l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 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 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
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 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开具院内制 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的名称。可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序号。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
患者。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
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实施动态监测
l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l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 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 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l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l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l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 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 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 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 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第三章 处方权的获得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
开具处方。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
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在乡、民族乡、镇 、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 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 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 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l 二类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曲马多注射液、曲马多 片、地西泮注射液、地西泮片、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右佐匹克隆片、氯硝西泮片、咪达唑仑注射液、苯巴 比妥片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
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
第二章 处方的一般管理
➢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 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 国际单位(IU)、单位(U); 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单位:片剂=片、丸剂=丸、胶囊剂=粒、颗粒剂=袋; 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 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 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 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
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经过审核确认处方内容不符合管理规定或认定处方内容有
误,则有权拒绝调配或要求医师对处方作出修改后再行调配。
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 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 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 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 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 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 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 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 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 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 况。
l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 (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 者随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