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
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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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1. 不征税,是指发生的行为不在该税种规定的征税范围内,即属于征税范围以外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政策范畴。
2. 免税是指属于该税种的征税范围,但是根据税法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对这些项目免予缴纳税款。
3. 零税率是指应税行为适用0税率。
0税率是目前最优惠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端不缴纳增值税,同时还可以申请退还进项增值税。
一般适用于外贸企业以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二、开票上的区别
1. 纳税人取得不征税收入,一般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特殊情况可以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
2.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开具发票的时候,应当再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3.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税行为。
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
三、进项税额抵扣上的区别
1.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
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2、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对应的成本可以税前扣除。
3、零税率
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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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如何处理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免税收入是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只是在特定时期或者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
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的三种类型: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由于企业涉及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多种多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针对某类具体项目的收入能否界定为不征税收入一直是企业财务人员关注的热点。
纳税人应分清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从而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一是国家投资和专项借款不属于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由财政拨付的国家投资和政府向企业的贷款资金则没有明确。
《通知》指出,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应当是政府借款给企业的行为,付不付息不做明确规定,但本金一定要归还,这是借款与拨款的根本区别,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形式可能是低息或者免息。
投资与借款具体行为与收入无关,也就不是所得税应税收入。
二是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资金可视为不征税收入。
《通知》指出,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人总额中减除。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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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1、从根本上来说,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2、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比如一些政府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3、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
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如何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如何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https://img.taocdn.com/s3/m/6a3d6d5b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ef.png)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并不 (1)《收入明 细表》第 24行“政府补助收入”填入 100万元,再在附表二《成本费用 明细表》相应行次填入 100万元,最后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14行“不征税收入”调减 100万元,第 38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 成的费用”调增 100万元。
但税务机关经常在不征税收入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容易犯这样的错 误,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政府补助对应的支出 100万元 已在相关成本费用中体现,企业一般会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 14行调减 100万元,第 38行调增 100万元,而政府补助 100万元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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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征管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项原则,仍然 值得探讨。
第85讲_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人工成本
![第85讲_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人工成本](https://img.taocdn.com/s3/m/4afbac0984868762cbaed501.png)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1)接受捐赠的收入;(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免税收入:支出可以抵扣取得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对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所形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历年真题】(2016年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A.营业外收入B.财政拨款C.国债利息收入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BD【历年真题】(2010年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ACD【历年真题】(2012年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的是()。
A.财政拨款B.租金收入C.产品销售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答案】A【历年真题】(2014年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转让股权的收入B.接受捐赠的收入C.取得的财政拨款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AB【历年真题】(2015年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历年真题】(2016年判断题)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当年的企业所【历年真题】(2014年单选题)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
2021《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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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解释】(1)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不应列为征收范围的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收入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
【提示】(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在采用间接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减。
(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视同销售收入 10. 视同销售收入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类型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确认时间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发出商品时确认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货物收入完毕时确认;但是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发出商品时确认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应付相关款项的日租金收入期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接受捐赠收入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解释】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涉及的会计科目】其他业务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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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什么区别?从企业所得税法上看,对企业的总收入划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范畴的即征税收入;第二类: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征核范畴的即不征税收入。
从性质和根源上看:征税收入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它分为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两部分。
其中,免税收入是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因不征税收入支出而形成的费用或者因形成财产而计提的折旧、摊销,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那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根据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以及根据财税〔2008〕151号《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就作为收入的调减项,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出来,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为了保持处理口径的一致性,对于这部分收入对应的支出是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二》第一章讲义3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二》第一章讲义3](https://img.taocdn.com/s3/m/ba9bb2267375a417866f8fb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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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考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考纲要求】掌握
【重要内容】略,(2010年多选,2012年单选)
【典型例题1:2010年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收入中,免税收入有()。
A.国债利息
B.存款利息
C.财政补贴
D.财政拨款
E.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
[答疑编号6486010111]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B是应税收入; C、D是不征税收入。
【典型习题2:应试指南66页多选4】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表述正确的有()。
A.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B.非盈利组织的免税收入孽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C.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D.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企业应按资产成本价确定销售收入
E.债权人债务的豁免,也是债务人取得的收入
[答疑编号6486010112]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企业自制的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认销
售收入,D选项错误。
【特别提示】注意免税收入和计算问题的结合!注意次新考点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的所得税处理规定(P16)
【考点五·★★★】扣除项目和不得扣除项目
【考纲要求】全面掌握(历年考题)
【重要内容】
一、税金
二、可扣与非可扣。
新所得税法关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新所得税法关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https://img.taocdn.com/s3/m/68fdcd60a45177232f60a2e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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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这一点为连锁 企业 、 团型企业 留 集
下 了 较 大 的税 务 筹 划 的 空 间 。
企业所 得税法规定 企业 的固定 资产 由于技 术进步 等原 因, 确 需加速折 旧的,可对该类 固定 资产按最 短的年限采用加速折
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连锁分店 、 公司 , 分 汇总缴纳企业 所得税 , 在分 店 、 分公司有盈 、 亏的情况下 , 总纳税具 有盈 有 汇
旧法计提折 旧。同理 , 目前物价上涨 的情况下 , 在 存货计价应
采用加权平均法 , 而非先进先 出法 。 相反 , 因业务招 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 的6 %扣 除 , 0 应尽
亏相抵的作用 , 能有效 降低总公司整体 的税负 。
对于能够迅速实现赢利 的行业一般应设 为法人 ,因具有 法人资格 的连锁分店 、 分公 司 , 在符合 “ 小型微利企业 ” 的条件 下, 可减按2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注意把握所得 0 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 把握 临界点 的应用。 ( ) 三 税前扣除筹划 的变化
一
量减少列支 ; 尽量避免赞助支 出、 企业之间的管理费等不得扣
除的支出。
( 过渡期的筹划 四) 新 企业所得税法 对原 已享受低税率 和定期减免税优 惠的 老企业 , 给予5 年过渡期照顾。享受该项优惠 的企业应 在合理 的范围 内, 尽可 能把利润提前 到减 免期 。具体措施有 : 提前销
二、 新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中 的 免税 收 入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知识点归纳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知识点归纳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9c0718b3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79.png)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知识点归纳总结嘿,朋友!咱们来聊聊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那些重要的知识点。
先说说企业所得税的事儿。
这就好比是一个大口袋,装着企业赚的钱和各种花销。
收入那一块,可别小看了,啥销售货物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还有股息红利啥的,都得算清楚。
这就像咱们去菜市场买菜,每一笔账都得明明白白,要不然可就亏啦!再说说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就像是暂时放在一边的“零花钱”,不算在正儿八经的收入里。
而免税收入呢,那可是给企业的“小福利”,比如国债利息收入,这就好比是政府给企业发的“小红花”,不用交税。
还有扣除项目,这可重要得很!像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等,一个都不能马虎。
成本就好比是做蛋糕的面粉和鸡蛋,费用就是做蛋糕用的电和水,税金就像给蛋糕加的糖,损失呢,就是不小心掉地上摔坏的蛋糕。
资产的税务处理也不能落下。
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这都得搞明白。
固定资产折旧就像车子跑久了会磨损,得算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呢,就像好酒越放越香,价值慢慢释放。
税收优惠那也是很贴心的。
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就像给小企业的“温暖抱抱”,让它们能更轻松地发展。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这可得仔细喽!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这就像是用尺子量东西,尺寸得准,结果才对。
还有特别纳税调整,这就像是给企业的行为“照镜子”,看看有没有不合规的地方。
最后说说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等,种类繁多。
综合所得就像个大杂烩,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都放一起算。
总之,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的知识点,就像一个大拼图,每一块都很关键,咱们得认真拼好,才能在会计的道路上走得稳稳当当!朋友,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税法考前三页纸(4-9章)
![税法考前三页纸(4-9章)](https://img.taocdn.com/s3/m/bcc3db2d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8c.png)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考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免税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考点:扣除项目及其标准重点关注以下几项:项目扣除标准1.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4.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特殊行业除外),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7.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3年内结转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8.手续费及佣金(1)保险企业:税前扣除比例18%,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2)其他企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考点:不得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的案例分析
![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的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968bb58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0a.png)
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的案例分析税收是国家从居民和企业取得财务收入的一种形式,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在税收制度中,免税和不征税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与减免税款有关,但其具体含义和应用场景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概念和区别进行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收制度。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和独特之处。
不征税收入是指某种类型的收入在纳税时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收入范围,即可以免除相应的税款。
而免税收入则是指某些特定类型的收入根本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相关的案例。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实际的案例来进行深入分析,以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案例一:住房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小明是一位房地产投资者,他购买了一套公寓用于出租。
每年,他从这套公寓中收到一定的租金。
根据税务法规定,个人从房屋出租中获得的租金属于应纳税收入范围。
然而,税务政策规定,对于个人住房租金收入,可以享受不征税的政策。
这意味着小明的租金收入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免除缴税。
在这个案例中,不征税收入适用于住房租金收入。
小明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免除一部分租金收入的缴税义务。
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小明的租金收入免税。
只有在特定条件下,他才能享受不征税的优惠,超过额度的部分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案例二:免税收入的退役军人补贴张军是一位退役军人,根据政府的退役士兵福利政策,他享有一定数量的免税收入。
这些免税收入包括退休金、残疾补贴等。
在这个案例中,张军获得的退休金和残疾补贴是属于免税收入的。
免税收入是一种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的收入形式。
相比之下,不征税收入适用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免除一定额度的税款。
虽然张军的收入免税,但根据税法规定,他的其他收入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
案例三:免税收入的社会公益奖学金李华是一名大学生,他获得了一笔社会公益奖学金。
这笔奖学金的放款机构规定,奖学金金额不计入李华的应纳税收入范围,即可以免除相应的税款。
课程资料:收入总额(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课程资料:收入总额(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https://img.taocdn.com/s3/m/20306c5ff121dd36a32d82f0.png)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1.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将资产移至境外的除外)。
具体处置资产行为:(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计量: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2.资产移送他人——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具体处置资产行为:(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计量:属于自制的资产,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例题1·单选题】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处置资产的下列情形中,应视同销售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是( )。
(2016年)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B.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种产品C.将资产结构或性能改变D.将资产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答案】A【例题2·单选题】2016年12月甲饮料厂给职工发放自制果汁和当月外购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25万元;取暖器的公允价值为1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的收入是( )万元。
A.10B.20C.30D.35【答案】D【解析】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的收入=25+10=35(万元)。
【相关链接】所得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视同销售规则是存在差别的。
将自产货物用于企业内部行为,诸如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增值税和消费税则视其是否离开征税范围而判别其是否作视同销售处理。
行为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不征不计收入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征征税不计收入自产应税消费品在境内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用于销售(同一县市的除外)征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计收入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征税征税计收入征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2016.5.1前征税征税不计收入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按同类平均价征税按同类最高价征税按同类公允价计收入征税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实用文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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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注意对二者进行区分,容易出选择题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另有规定除外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对企业依法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归还本金的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其他财政性资金计入收入总额具有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需要纳税调减其他财政性资金应该征税【注意】(1)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54讲_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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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考点3】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征税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拨款、财政性补助”代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取得用于“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免征税利息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转让国债不免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2017年简答题;2018年综合题)对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①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②不足12个月的,征税非营利组织①接受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取的会费等免税②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含政府购买服务)征税【提示1】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2017年简答题)【提示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3】企业所得的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2015年)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债务重组收入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答案】C【解析】(1)选项A:属于不征税收入;(2)选项BD:属于免税收入。
【考题2·多选题】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2016年)更多考前精华资料,联系微信a8881029,押题我有,考试不犯愁!A.营业外收入B.财政拨款C.国债利息收入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答案】BD【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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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股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 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上述规定中的非营利组织要经有关部门认定。《 上述规定中的非营利组织要经有关部门认定。《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必 须同时符合7个条件: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须同时符合7个条件: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 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 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 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 息不用于分配;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 息不用于分配;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 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 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 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 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 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 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 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我今天主要给大家的作用是3 我今天主要给大家的作用是3个 1,纠正你们以前脑子里面错误的观念. 1,纠正你们以前脑子里面错误的观念. 2,结合我平时的学习,捋顺你们的思路,解答你们的 2,结合我平时的学习,捋顺你们的思路, 疑惑.3,传达省局和市局的一些关于今年新政策的精 疑惑.3,传达省局和市局的一些关于今年新政策的精 神. 这里讲的内容有些都是我自己平时学习的精华, 这里讲的内容有些都是我自己平时学习的精华,我 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整理我整理了一下, 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整理我整理了一下,今天有机 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因为时间比较有限, 会和大家一起分享,因为时间比较有限,我可能讲得 您一时半会还理解不了, 您一时半会还理解不了,请你把我讲的文件的文号 摘一下,旁边写个关键词, 摘一下,旁边写个关键词,回去自己网上去搜索一下 文件,好好理解理解,对你的业务有很大的帮助, 文件,好好理解理解,对你的业务有很大的帮助,一些 比较简单的比如税率了, 比较简单的比如税率了,计税依据之类的问题大家 都应该清楚的, 都应该清楚的,问问你们的专管员应该能够得到答 复,这里就不讲了
A公司自2010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 公司自2010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 计准则第6 ——无形资产》 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第六条规定,自行 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 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 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 部作为固定资产。显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则 上是将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单独核算的,房产原值通 常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A公司2010年委托建造的仓 常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A公司2010年委托建造的仓 库和购进的写字楼,应将土地使用权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 算,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当然,如果A 算,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当然,如果A 公司对于外购写字楼支付的价款难以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 权之间进行分配,应当全部作为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有 什么区别
具体来讲,不征税收入共有三类: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 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 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比 方说,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给企业的税收返还及各种 奖励,就不在不征税收入之列。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 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 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 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 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比如,企业向 临时员工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就不在此列。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 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 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房产计税余值的界定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这里纠正一下大家的认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这里纠正一下大家的认识,据我了解我们相关处 室的权威部门对纳税人的答复也是错误的,所以有必要给大家讲一下, 室的权威部门对纳税人的答复也是错误的,所以有必要给大家讲一下,没 有调整要调整好,否则有涉税风险. 有调整要调整好,否则有涉税风险. 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 后的余值, 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 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 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 条例施行细则》规定, 公司减除的比例为30%。因此, 条例施行细则》规定,A公司减除的比例为30%。因此,A公司计算缴纳 房产税的关键是准确确定公司原有和新增房产的原值。 财政部、 房产税的关键是准确确定公司原有和新增房产的原值。《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2号)在“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中明确规定,对依照房产原 152号 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中明确规定, 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 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 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 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 或重新评估。由此可见,对于房产原价的确定,财税〔2008〕152号文件 或重新评估。由此可见,对于房产原价的确定,财税〔2008〕152号文件 虽然强调纳税人要“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虽然强调纳税人要“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但并没有 统一规定是哪一种会计制度。换言之,在确定房产计税余值时, 统一规定是哪一种会计制度。换言之,在确定房产计税余值时,纳税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房屋原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房屋原价,都得到税法 的承认。 这里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单位举一下手看, 的承认。 这里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单位举一下手看,按规定财务核算方法 的改变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有的单位不能把某一项业务改成新准则, 的改变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有的单位不能把某一项业务改成新准则,要 改都要改,不能简单的说我把现金改成库存现金了, 改都要改,不能简单的说我把现金改成库存现金了,把应付工资和福利费改 成应付职工薪酬了就是实行新准则了
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活动,即使符合条件,通过了认 定,营利性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 从广义上说,减计收入也属于免税收入。但不是全 部免税收入,而是部分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 部免税收入,而是部分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 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额时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 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 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 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 入收入总额。可以理解为其中10%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入收入总额。可以理解为其中10%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一点是相同的,即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都可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用公式表达: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 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各项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两个名词:“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两个名词:“不征税收入”与 “免税收入”,不少纳税人对这两个概念感觉难以区分,下面对 免税收入” 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征税收入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 个概念,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 入范畴。我国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主要目的是对非经营活动或 非营利活动式多样,除企业外,有的以半政府机构(比如事业 单位)的形式存在,有的以公益慈善组织形式存在,还有其他复 杂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这些机构严格讲是不以营利 活动为目的的,其收入的形式主要靠财政拨款以及为承担行政性 职能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这类组织取得的非营利性收 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税法中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税法中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概念,不属 于税收优惠的范畴,这些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 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
免税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的 内容,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只是特定项目取得的收入 有税收优惠待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有税收优惠待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 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 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 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由此,免税收入要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 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 有四类: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 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