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纳税信用评价和修复政策宣传
纳税信用A级宣传稿

纳税信用A级宣传稿为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纳税信用A级企业守信激励措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把“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主题教育活动落到实践中去,XX区税务局联合XX区电视台,以涉及餐饮、购物、交通、食品制造等项目的5户重点民生企业为代表,开展“XX区纳税信用企业A级行”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与记者一同走进企业,了解产品特点、生产销售等情况,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一、政策宣传便民惠企促发展XX区税务局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对照总局下发的各项普惠性政策进行全面宣传,有针对性地将相关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具体落实到户。
XX市XX区金马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XX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部分公交客车仍使用成本高且不环保的柴油车,企业一直计划将全部老旧柴油公交客车更换为新能源公交客车。
区税务局得知企业需求后,将新能源车享受车购税减免政策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
此次A 级行专题采访中,该企业法人代表于XX董事长由衷地说:“多亏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税务总局新能源车车购税免税政策,还有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政策,才促使我们企业下决心全部更换了新能源客车,帮助我们企业顺利完成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积极向XXXX有限公司宣传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非接触式”办税方式为其办理各项业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倾听民声疫情政策稳落实XX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是XX区内最大的商贸企业,疫情期间,为保障民生,该企业的地下超市一直坚持营业,持续供应各类商品,亏本经营超过3个月。
区税务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组织税政、征管、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业务骨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为其落实企业雇佣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复员军人享受按人定额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副总XX就讲:“税务局这次真的是雪中送炭啊!”XX市XXXX有限公司是吉XX省农业龙头企业,是XX区饮(食)品的标杆企业。
纳税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纳税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税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加强,纳税信用评价也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
纳税信用评价是指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来激励守法纳税、惩戒违法纳税行为,促进税收诚信建设。
二、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
纳税信用评价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诚信意识,推动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法,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纳税信用评价,可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管理的社会监督作用,增强纳税人的自律性和自觉性,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发展。
三、纳税信用评价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应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行为信息、税务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
同时,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可靠。
2.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税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实现多部门数据的互通互联。
对于信用较差的纳税人,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其的监管力度,限制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
3.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守法纳税。
对于信用较好的纳税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等。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的纳税人,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形成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氛围。
四、纳税信用评价的保障措施。
1.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税务部门要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纳税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增强纳税诚信意识。
3.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建立健全纳税人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和投诉机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五、结语。
纳税信用评价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税收诚信建设、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的实施方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纳税人诚信纳税,促进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
国家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总结

国家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总结国家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总结国家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总结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良好环境,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单位,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X201X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良好环境,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单位,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X 201X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其他三区国家税务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全市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就四区税务局评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矛盾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相关的总结汇报如下:。
一、评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同心协力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是进一步鼓励、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企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行等级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借以达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的重要手段。
今年的全市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四区税局联合评定,我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本次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在接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及时与市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席会,联合区国税局成立了纳税信用联合评审委员会。
制定了全市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安排,对评定对象、评定程序、评定标准、时间安排进行了逐一布置。
确定了各单位联系人,成员包括纳税服务局、征收管理科、税政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和稽查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局内各相关部门派出业务骨干直接参与当中的具体工作。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尊敬的各位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国财税政策将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挑战。
特此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增值税政策调整针对新冠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以下企业进行增值税减免:1.1 受疫情影响积极参与防控和抗疫工作的医药、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等,免征增值税。
1.2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企业,减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3 受疫情严重影响并出现连续不及预期增长的企业,减按1%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个税政策调整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标准月收入为5000元。
超过该标准的部分将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缴纳。
三、营业税政策调整由于增值税率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营业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带动经济增长,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具体如下:4.1 新兴产业企业在前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2 从第6年开始,新兴产业企业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4.3 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可全额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5.1 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设备购置等开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合理降低纳税金额。
5.2 对于个体工商户进行优质服务、创新科技等方面的支出,可享受额外的税收减免和优惠。
六、税务合规奖励为鼓励企业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增加税收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推出税务合规奖励政策,具体如下:6.1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1%的税收优惠。
6.2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8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0.5%的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沪商秩序〔2020〕234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商秩序〔2020〕234号各相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0〕453号)要求,2020年9月-10月,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等18个部门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20年上海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诚实经营、守信服务”。
二、宣传重点(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
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文件。
(二)宣传本市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宣传本市各部门实施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信用修复的经验及做法。
推广“信用上海”、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宣传家政服务行业信用建设的典型做法,鼓励企业和个人维护自身信用。
(三)培育“重信守诺”的诚信文化。
继续发扬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发布信用承诺。
2024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篇)

2024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____年税收宣传月一、项目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税收法规的进一步严格执行,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广大群众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提高纳税信用意识,____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将全面推进,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进行全民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活动,共同推动税收法治化和税收社会化建设。
活动目标:1.提高广大群众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增强纳税信用意识;2.向广大纳税人普及税收政策,解答疑惑,消除误解;3.加强税务系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4.推动税收工作的创新与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活动形式与内容1.税收宣传主题日通过日历日的形式,在每个工作日确定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税收主题,选择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解、答疑解惑、经验分享等活动,以提高群众对该主题的认知度。
主题可以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等。
2.税收政策宣讲会在各地开展税收政策宣讲会,邀请税务部门专家进行主题报告,通俗解读税收政策,回答纳税人疑问,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宣讲会可以在税务局、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地进行,也可以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以便更多人参与。
3.税收政策问卷调查组织开展税收政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广大纳税人、企业、学生等。
通过调查了解群众对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收集民意,为税务部门提供改进政策、优化征管的参考。
4.税收知识竞赛在各级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税收知识竞赛,通过比赛方式向广大公众普及税收知识。
竞赛设立多个环节,包括知识测试、实例分析、答题等,既能宣传税收知识,又能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5.税收案例教育通过社交媒体、电视广告等渠道,推出一些税收典型案例,包括追逃、偷税漏税等,以此教育群众遵纳税法,树立诚信纳税的意识,同时借助经典案例让广大纳税人了解国家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树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榆树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概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法治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决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税收法治格局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榆树市税务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并将其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去。
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榆树市税务局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把依法治税视为税收工作的灵魂。
针对依法治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步完善制度措施,夯实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基础,在组织保障、重大决策、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执法监督、法律救济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使全局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提升。
(一)健全组织保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章同志为组长的国家税务总局榆树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做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一、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不断改革创新,纳税服务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然而,在纳税服务方面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给纳税人带来了困扰和不便。
以下是目前纳税服务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1. 信息披露不完备: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涉及纳税政策解读、优惠政策公示等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这使得企业难以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并可能导致误操作和遗漏。
2. 信用扣减机制需要优化:尽管信用修复机制逐渐建立起来,但仍有企业因“被标记”而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一些中小微企业对于信用评级系统缺乏充分理解与认可,同时需要更加便捷和灵活的修复途径。
3. 税务稽查过于频繁:有时候相同事项会被多个环节重复核查、审批等处理,这既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给企业带来繁琐的工作量。
需要在确保合规性上提高效率,并降低未来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
4. 服务质量不稳定:纳税服务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存在服务态度欠佳、效率低下等问题。
企业在办理纳税事项时,期望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服务,而实际体验与预期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二、纳税服务整改方案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并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信息披露和政策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的发布与分享,及时公示最新政策解读和优惠政策。
同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广泛普及,增加企业对于相关政策内容和适用范围能够更加清晰了解。
2.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级系统,并为失分企业提供合理便捷、灵活多样化的修复途径。
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融入信用体系建设,并在诚信经营方面给予支持和激励。
3. 精简审批程序:减少重复核查与审批环节,推行“一网通办”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优化税务稽查流程,加强内外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企业负担。
4. 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各级纳税服务窗口要重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
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并以用户满意度为导向,确保纳税人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得到专业、高效、友好的服务。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

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在税务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税务部门更好地了解纳税人的履责情况,减少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以下是关于如何进行税务工作的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的一些建议。
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体系是进行税务工作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的基础。
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纳税人的行为、履责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这个体系应当科学、全面,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数据共享与整合税务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与整合,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通过共享和整合相关数据,可以实现多彩纳税人信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提供给相关部门或者公众查询。
三、采用多元评价指标在进行信用评价与纳税评价时,可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指标,综合考虑纳税人在税务合规、缴税诚信、税收贡献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评价纳税人的税收信用等级、纳税行为的诚信度、税务合规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四、建立差异化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可以建立差异化的评价机制。
比如,对于大型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进行更为细致的评价。
对于小微企业和诚实守法的纳税人,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加大纳税力度。
五、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公示税务部门应当加强纳税信用信息的公示工作,向社会公众公开评价结果。
这有利于加强纳税人的自我管理意识,促进纳税人主动提高纳税合规度和纳税信用度。
六、激励与制裁相结合对于符合纳税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可以给予适当的激励,鼓励他们继续履责。
对于违法违规、逃税漏税等行为的纳税人,应当严厉制裁,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七、建立纳税评价机制纳税评价是一种对税务部门绩效的评估方法,可帮助税务部门了解自身的工作情况,改进服务质量。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用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情况等来进行纳税评价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八、加强纳税人培训与宣传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与宣传,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政策的了解程度。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信用管理已经成为了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动纳税信用建设,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识,我国制定了纳税信用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纳税人意识。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政策,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识。
同时,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让纳税人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税收义务和权利,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信息系统。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还将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
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建立纳税信用档案,为纳税人的信用评级提供依据。
三、建立纳税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纳税信用实施方案中,还将建立纳税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信用较好的纳税人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对信用较差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督促其改善纳税行为,提高纳税自觉性。
四、加强纳税信用监管和惩戒。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还将加强纳税信用监管和惩戒,对违法违规的纳税人进行严厉惩处,依法依规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同时,建立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纳税人进行公示,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活动。
五、加强纳税信用评价和公示。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还将加强纳税信用评价和公示工作,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公示纳税信用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力度,推动纳税人自觉遵纳税收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纳税信用环境。
六、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实施纳税信用方案,还将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税收、工商、金融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纳税信用建设。
总结。
纳税信用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纳税信用建设,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识,促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我国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2023年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2023年近年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备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023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促进税收合规,提升纳税人的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1. 评定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在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会有所调整。
从制定的背景和原因来看,这一调整是出于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环境变化的认识,以及对过去标准的总结和反思。
新的评定标准将更加注重税收合规的全面性和深度性,不仅仅关注企业的财务数据,还将考量纳税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一种良好的引导和激励,也对整个社会税收秩序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在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在新的评定标准中,不仅将会继续关注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也将会加大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考量。
这意味着,企业在注重自身经济效益的也需要更加注重对员工福利、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这种多层次的评定标准,将有助于引导企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动企业做出更多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3. 评定标准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对于纳税人而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调整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来说,他们将会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这无疑是对他们的肯定和激励。
另对于那些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他们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税收监管和限制。
纳税人需要做好应对措施,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员工素质等,以提高自身的纳税信用等级。
总结回顾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2023年的调整,无疑将对纳税人和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是对纳税人的一种引导和激励,也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税收秩序的一种促进和规范。
纳税人应该充分意识到这种影响,并及时调整自身的纳税行为和经营策略,以适应新的评定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补复评工作流程

评价等级和结果应用
评价等级
一般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 为最低等级。
结果应用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税务机关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 的重要依据,对于高等级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政策和服务便利,对于低等级的纳税人则可能受到一定的限 制和监管。
03
补复评工作流程
补评程
促进纳税人自我约束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能够激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 ,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形成良好的税收秩序。
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税务机关可以对纳 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对高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给予 更多的便利和服务,对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加强 监管和辅导。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能够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提高社会整体诚信水平。
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
纳税人需提交《纳税信用补复评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纳税 申报表、完税凭证等。
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装订和报送。同 时,纳税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审核过程中的沟通与配合
沟通方式
在审核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将通过 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纳税人保 持沟通,告知审核进度和需要补充的 材料等。
02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概述
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纳税人。
评价范围
涵盖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 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涉税 行为。
评价指标和权重
评价指标
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情况、纳 税申报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发票使 用情况等。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总结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纳税信用评价作为衡量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税务机关紧紧围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2022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2022年,我国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以下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纳税信用评价工作:1. 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质量。
强化数据采集、比对、核实、共享等环节,确保评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流程。
简化评价程序,提高评价效率,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 加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与税收优惠政策、资质认定、招投标等领域挂钩,发挥纳税信用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5. 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
二、主要工作成效1. 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度,全国共有123万户企业获得A级纳税信用,较上年增长20%;B级纳税信用企业达到256万户,较上年增长15%。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税收优惠政策、资质认定、招投标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2. 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明显提高。
通过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深入推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税收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3. 税收环境持续优化。
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法治建设,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 税收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税务机关以纳税信用评价为契机,持续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地区差异。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税务机关的指导,确保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高效开展。
税务信用修复措施建议

税务信用修复措施建议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务信用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税务信用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便利和机遇,如更宽松的税收政策、更容易获得金融支持等;而不良的税务信用则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诸多限制和困境,影响其正常经营和发展。
因此,对于那些存在税务信用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及时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税务信用修复的宣传与教育首先,税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讲座等,向企业和个人广泛宣传税务信用修复的政策和流程。
让他们清楚了解什么是税务信用修复、为什么要进行税务信用修复以及如何进行修复。
同时,要强调税务信用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和个人对税务信用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主动修复税务信用的意识。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要在其成立之初就进行税务信用方面的培训,让其从一开始就树立正确的税务观念;对于已经存在税务信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培训如何纠正错误、规范纳税行为以及进行信用修复的具体操作方法。
二、优化税务信用修复的流程简化申请材料。
目前,一些地区的税务信用修复申请材料较为繁琐,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便。
应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只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纳税凭证、整改报告等,以提高申请效率。
缩短审核时间。
明确审核的时限要求,加快审核进度,让企业和个人能够尽快得到审核结果。
对于情况简单、清晰的申请,可以采用快速审核通道,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核。
建立在线申请平台。
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税务信用修复的在线申请平台,实现申请、提交材料、查询进度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税务信用修复的激励机制对于积极主动进行税务信用修复并且修复效果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在一定期限内减免部分税款或者降低税率,以激励他们更加重视税务信用修复工作。
提供金融支持。
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于完成税务信用修复的企业,在其申请贷款时给予优先审批、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促进其发展。
2023年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宣传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税收义务,增强纳税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有效维护税收秩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深入推进,税收宣传工作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新的任务。
我们在制定2023年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需要,制定切实可行、适应时代要求的工作方针和措施,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具有实际效果的新成果,以推动税收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通过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纳税人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深入规范和现代化建设。
年度目标:1.现代化媒体宣传渠道占比达到80%以上;2.税收宣传人均受众覆盖率达到80%以上;3.重点税收宣传项目实现全覆盖,特别是“减税降费”和优惠政策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积极推进“数字税务”建设1.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提高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和满意度,推动“互联网+”模式下的税收服务。
2.推广智能化纳税服务系统,实现纳税人自主办税,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3.推广税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税收宣传渠道,提供更加便捷的税收征管信息。
(二)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1.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税收、财务难题,以减轻企业和群众税收负担。
2.开展税收政策普及教育,宣传税法、会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加强税收宣传的制度建设1.内部体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机构间的联合协作,实现税收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2.建立健全税收宣传工作指导原则、方法和标准,明确纳税人的需求,保障税收宣传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纳税信用复评工作总结

纳税信用复评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信用复评工作也成为税务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纳税信用复评工作是对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一种再次审核和评定,其目的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提高纳税人的自律性和诚信意识,促进税收的合规缴纳。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税务部门对纳税信用复评工作进行了大力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通过加强对纳税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实现了对纳税人信用状况的全面了解。
其次,通过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定。
同时,税务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信用较差的纳税人进行了限制和惩罚,对信用较好的纳税人给予了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的守法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的能力。
在纳税信用复评工作中,税务部门还注重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复评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他们的合作意识和积极性。
同时,税务部门还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参与纳税信用复评工作,鼓励他们自觉遵守税法,增强纳税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良好的纳税信用复评工作氛围。
纳税信用复评工作的开展,为我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性,促进了税收的合规缴纳。
但是,也要看到,纳税信用复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对信用较差的纳税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对信用较好的纳税人的奖励机制不够完善等。
因此,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信用复评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不断提高纳税信用复评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纳税信用复评工作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开展对于提高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性,促进税收的合规缴纳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税务部门能够进一步深化纳税信用复评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4年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2024年纳税服务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我所在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的关键一年。
在这一年,我所在税务局积极推行智能化纳税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对2024年纳税服务工作的总结:1. 加强纳税人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纳税知识讲座、纳税攻略发布等,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和流程,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
2.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理念,推行电子化服务,提供在线咨询、在线办税等便利措施,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办理纳税事务,大大提高了纳税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3. 加强纳税人信用管理。
我们加强对纳税人的信用评价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档案,根据纳税记录和行为表现,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促使纳税人自觉地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诚信度。
4. 推行智能化纳税服务。
我们加强对智能化税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进数字化纳税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纳税人一站式办税服务,提供自助查询、在线申报等功能,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纳税事务,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5. 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我们加强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优化数据共享和应用,为税务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纳税信息,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过以上努力,2024年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服务窗口人员数量不足、纳税人对智能化服务的接受程度有限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对智能化纳税服务的认知和接受度,并积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
总之,2024年纳税服务工作在税制改革的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要进一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关于信用等级补(复)评相关知识宣传

关于信用等级补(复)评相关知识宣传问题一:如何申请补(复)评?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补评、复评工作已启动。
补(复)评由纳税人主动申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补评申请表》或《复评申请表》,并附情况说明(公章),内容为补(复)评具体理由描述。
问题二:信用等级如何查询?各省查询方式可能有差异,以安徽省为例:1.A级纳税人公开查询纳税人可登录安徽国税电子税务局查询,查询路径是:电子税务局首页--信息查询--A级信用纳税人查询。
2.纳税人信用等级自我查询纳税人可登录安徽国税电子税务局查询,查询路径是:电子税务局首页--一户式--信用等级查询。
问题三:为什么我的起评分是90分?评价年度内,纳税人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没有接受纳税评估、大企业审计、稽查等纳税检查行为的相关文书记录或不存在评估、稽查等查补税款。
问题四:多少分可以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具体如何划分?一般来说: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存在下列情形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3.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5.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6.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8.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9.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10.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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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六)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
★ 2015年第85号公告第二点:根据《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的规定,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记 录截止时间为评价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下同)。
主管税务机关遵循“无记录不评价,何时(年)记录、何时(年) 评价”的原则,使用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按 照规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确定纳税信用级别。
• 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后的补充申报(在申报期内准期申报,申报期后发现申报错误进 行更正,或根据税局要求评估自查发现错误通过申报方式补缴税款等)行为不会扣 分。
• 按“征收期限”扣分:同一个申报期限日期如果存在多税种逾期申报的,仅扣一次分。
(七)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最经常被纳税信用扣分的事项
办理纳税申报后未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税款(-5分/次)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五)纳税信用评价的周期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 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务机关每年4月份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 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六)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统一纳 税信用管理。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七)纳税信用评价
(七)纳税信用评价
A
A≥90
★ 2018年第8号公告 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 变更为A、B、M、C、D五级
B
90>B ≥70
M C
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
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分以上 M
70>C ≥40
D
D<40或直接判D
• 常见涉及指标 • 02010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 • 注意事项 • 1、税额较小的税款 • 2、按时缴款,申报期最后一天扣缴税款可能因银行扣缴或数据传输原因造成
逾期缴款
(七)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最经常被纳税信用扣分的事项
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11分/次)
纳税信用评价和修复 政策宣传
一、纳税信用基础知识
什么是纳税信用?
纳税人依法履行涉税应尽义务的诚信度
一、纳税信用基础知识
什么是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 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 布和应用等活动。
CHAPTER 02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三)纳税信用评价的范围
管理范围内的企业,有以下情形的不参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 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 未办结的; 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四)纳税信用管理的原则
• 常见涉及指标 • 020301.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 • 注意事项 • 例:个人所得税
(七)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最经常被纳税信用扣分的事项
有非正常记录的纳税人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 经营的(直接判D级)
• 有非正常户记录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 •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六)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六)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六)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 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 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 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 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 的决定(结论)文书的 记录。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七)纳税信用评价
直接判D的十种情形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 行为的;
(一)纳税信用管理主要文件依据
二、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介绍
(二)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
★ 2018年第8号公告第一点:新增下列三类企业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简 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三)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其中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 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
(七)纳税信用评价 无生产经营性收入
成立不满一年
无严重失信行为
M无严重失信行为Fra bibliotek70分以上
不考核指标得分
激励措施: 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七)纳税信用评价
企业最经常被纳税信用扣分的事项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代扣代缴(-5分/次)
• 常见涉及指标 • 01010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 • 010102.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 • 注意事项 • 1、记住申报期限 • 2、注意不常发生的税种 • 3、对当期税额为0的税种,应按期零申报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规定设 置账簿,并根据合 法、有效凭证核算, 向税务机关提供准 确税务资料的
(七)纳税信用评价
直接判D的十种情形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 ,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 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 企业。该类企业不受《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限制, 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七)纳税信用评价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 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 信用评价结果为D 级的
非正常原因 一个评价年度内, 增值税或营业税连 续3个月或者累计6 个月零申报、负申 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