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程案例10 R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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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案例

金融工程案例

金融工程案例金融工程是指利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工具和方法,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进行分析、设计和管理的学科。

通过对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定价等方面的研究,金融工程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有效的工具,也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在金融工程领域,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个典型的金融工程案例,希望能为大家对金融工程的应用和发展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期权定价的。

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赋予持有者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项资产的权利。

期权的定价是金融工程领域的经典问题之一。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期权定价模型,它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工具,可以用来对期权进行定价和风险管理。

这个案例展示了金融工程在期权定价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资产组合优化的。

资产组合优化是金融工程领域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对不同资产的收益率、风险和相关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和建模,金融工程师可以设计出最优的投资组合,从而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或风险最小化。

资产组合优化的成功案例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有效的工具,也为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持。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金融产品创新的。

金融工程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比如,衍生产品、结构化产品等,都是金融工程领域的重要成果。

通过对金融市场和投资者需求的深入分析,金融工程师可以设计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也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通过以上几个典型的金融工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工程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方面的重要作用。

金融工程不仅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有效的工具,也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大金融法律案件(3篇)

十大金融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金融法律案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这些案件不仅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也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为您解析我国十大金融法律案件,带您深入了解金融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

二、十大金融法律案件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2007年,中国证监会查处了多起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该案成为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查处规模最大的一起金融违法案件。

2. 深圳发展银行并购案2009年,深圳发展银行被平安银行收购。

该案涉及复杂的股权、债权、债务等问题,成为中国金融并购史上的经典案例。

3. 民生银行违规放贷案2010年,民生银行因违规放贷被监管部门处罚。

该案暴露出银行内部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4. 银行间市场交易案2011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员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被查处。

该案涉及多家银行、券商和交易员,涉案金额巨大。

5. 中信证券老鼠仓案2012年,中信证券前基金经理徐翔涉嫌老鼠仓被查处。

该案引发市场对基金经理职业道德的质疑,对行业造成严重影响。

6. 中国银行“乌龙指”事件2013年,中国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引发市场恐慌。

该案暴露出银行内部操作风险和监管漏洞。

7. 余额宝案2014年,余额宝涉嫌违规发行金融产品被监管部门处罚。

该案引发市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讨论,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8. 银行理财产品违规销售案2015年,多家银行因理财产品违规销售被监管部门处罚。

该案暴露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违规销售等问题。

9. 贵州茅台贿赂案2015年,贵州茅台公司涉嫌行贿被查处。

该案引发市场对白酒行业商业贿赂问题的关注。

10. 恒大集团违约案2019年,恒大集团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被列为被执行人。

该案涉及恒大集团及其旗下多家子公司,引发市场对房地产行业风险的关注。

三、案例分析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该案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金融法律案例解析(3篇)

金融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秩序,我国司法机关对金融法律案件进行了大量的审理。

本文将以一起金融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解析,以期对金融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乙银行(以下简称“乙银行”)于2015年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利率6%。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约向乙银行支付了贷款本金。

然而,在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乙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3. 甲公司是否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在贷款到期后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为贷款本金及利息的30%,是否过高,需要结合实际损失进行判断。

首先,乙银行提供的证据表明,在甲公司违约期间,乙银行因甲公司未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

其次,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逾期贷款的罚息为每日万分之五。

本案中,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并未明显超过罚息,且考虑到甲公司违约给乙银行造成的损失,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并无明显过高。

因此,法院认为乙银行主张的违约金合理,支持乙银行的主张。

工程项目融资案例

工程项目融资案例

工程项目融资案例1、电厂融资背景恒源电厂有限公司(集团)前身为恒源电厂,始建于1977年。

1996年10月,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恒源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

集团公司下辖发电厂、自备电厂、水泥厂、铝业公司等14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总资产17亿元,形成了以电力为龙头,集煤炭、建材、有色金属及加工、电子电器等为一体的、具有鲜明产业链特色和优势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

其中发电一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共25.6万千瓦,自有煤矿年产原煤45万吨,铝厂年生产能力3万吨,粉煤灰水泥厂年生产规模30万吨。

此外,铝加工厂及铝硅钛多元合金项目计划于1999年内投产。

1998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实现利税1.1亿元,居所在市预算内企业前茅,经济实力雄厚。

恒源电厂在1995年向国家计委递交了一份拟建立2 ×300兆瓦火力发电厂的项目建议书,并于同年获准。

1997年9月5日,8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可行性研究又进行了补充审查,并下发了补充可行性报告审查意见。

恒源电厂在建议书中,计划项目总投资382261万元。

其中资本金(包括中方与外方)955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项目融资(包括境内融资与境外融资)2866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

境内融得的86009万元主要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而境外拟融资24179万元,恒源电厂拟通过在境外设立SPC发债,即资产证券化来实现。

2、电厂融资模式的选择1997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向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雷曼兄弟公司、JP摩根公司、香港汇丰投资银行及英国BZW银行等6家世界知名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发出邀请,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方案建议书。

1997年7月至9月,投资各方对上述各家融资方案进行了澄清、分析、评估。

6家均提出了由项目特设SPC发债的方案,后两家银行同时也提出了银团贷款的方案。

公司经过慎重考虑,鉴于以下原因决定选择以ABS特设工具机构发债的方式融资,并由雷曼兄弟公司作为恒源电厂的融资顾问。

金工案例之套利分析

金工案例之套利分析

金融工程案例之套利分析在对这三个案例做完逐个分析之后我们不难看出,三个案例中套利的总体思路是十分相似的,尤其是前两个案例都是利用两个内部收益率较高的债券组合成与另一个较低内部收益率的债券具有相同现金流的套利组合,再利用低买高卖最终实现套利的目的。

至于可口可乐公司安全债务认购凭证这一案例中则是利用了在债券回购日之前提前转化为对购买者有利的另一种债券。

下面就是对这三个案例套利的具体的分析计算。

在RJR纳斯比斯克控股资本公司一案中,RJR纳比斯克发行了三种债券分别是信用债券13.5%、贴息信用债券、信用债券15%PIK,通过现金流分析及利用excel计算出而这三种债券的内部收益率分别为6.6353%、8.9178%、10.1194%,易见信用债券13.5%的价值明显被低估,可以通过买卖一个债券组合来获利。

我们有两种组合可以选择:一是利用借助内部收益率为4.4880%的国债STRIPS构建{信用债券15%PIK、国债STRIPS};另一种则是构建{贴息信用债券、国债STRIPS }于是这里我们又面临一个问题,到底以何种方式进行套利。

但是考虑到15%PIK信用债券在1994年之前公司可以选择以现金还是以PIK债券形式支付利息。

1994年5月15日之后,公司才以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

考虑到公司总是希望以PIK债券形式来支付利息的,这样投资者可能就会面临债券价格下降和流动性的问题。

所以如果选择套利,可以选择第二种组合投资方法。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买入贴息信用债券和国债STRIPS组合,卖出(如果持有)或卖空(如果未持有)13.5%的信用债券。

要使新的组合的现金流完全与13.5% 信用债券的相同,在卖出或卖空13.5%信用债券的同时,买入贴息信用债券,又因为贴息信用债券在94年5月之前没有利息,为了使得新的组合在94年5月之前也可以获得利息,可以买入一系列到期不同的国债,到期日分别为91.5,91.11,92.5,92.11,93.5,93.11,94.5,然而贴息信用债券在最后到期日只能提供967.5美元,少于13.5%的贴息信用债券,故还应该还买入到期日为01.5 到期值100美元的国债STRIPS。

金融工程案例分析(中信泰富等)

金融工程案例分析(中信泰富等)

一、案例背景2008 年10 月20 日,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泰富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信集团主席荣智健表示,由于中信泰富的财务董事越权与香港数家银行签订了金额巨大的澳元杠杆式远期合约导致已经产生8 亿港元的损失,他说,如果以目前的汇率市价估计,这次外汇杠杆交易可能带来高达147 亿港元的损失.中信泰富的公告表示,有关外汇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经过恰当的审批,其潜在风险也没有得到评估,因此已终止了部分合约,剩余的合同主要以澳元为主。

管理层表示,会考虑以三种方案处理手头未结清的外汇杠杆合同,包括平仓、重组合约等多种手段。

荣智健在发布会上称该事件中集团财务总监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他同时宣布,财务董事张立宪及财务总监周志贤已提请辞职,并获董事会接受,而与事件相关的人员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自即日起,中信集团将委任莫伟龙为财务董事.由于这笔合约的期限为二年,荣智健说如果以目前的汇率市价估计,这次外汇杠杆交易可能带来高达147 亿港元的损失。

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亚有SINO—IRON铁矿投资项目,亦是西澳最大的磁铁矿项目.整个投资项目的资本开支,除目前的l6亿澳元之外,在项目进行的25年期内,还将至少每年投入10亿澳元,很多设备和投人都必须以澳元来支付.为降低澳元升值的风险,公司于2008年7月与13家银行共签订了24款外汇累计期权合约,对冲澳元、欧元及人民币升值影响,其中澳元合约占绝大部分。

由于合约只考虑对冲相关外币升值影响,没有考虑相关外币的贬值可能,在全球金融危机迫使澳大利亚减息并引发澳元下跌情况下,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公告因澳元贬值跌破锁定汇价,澳元累计认购期权合约公允价值损失约147亿港元;11月14日中信泰富发布公告, 称中信集团将提供总额为15亿美元(约ll6亿港元)的备用信贷,用于重组外汇衍生品合同的部分债务义务,中信泰富将发行等值的可换股债券,用来替换上述备用信贷。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随着澳元持续贬值,中信泰富因外汇累计期权已亏损186亿港元.截至2008年12月5日,中信泰富股价收于5.80港元,在一个多月内市值缩水超过2l0亿港元.另外,就中信泰富投资外汇造成重大亏损,并涉嫌信息披露延迟,香港证监会正对其展开调查.二、中信泰富得衍生品合约性质中信泰富结构化衍生品合约条款分析合约名称:AUD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合约实质:Accumulator -- —--- 谐音(I kill you latter)合约标的:澳元/美元汇率合约期现:24 个月交易方式:当澳元/美元汇率市价高于协议汇率时,中信泰富可按协议汇率兑换1000 万澳元.当澳元/美元汇率低于协议汇率时,中信泰富须按协议汇率兑换2500万澳元杠杆率:2.5结算方式:每月结算敲出条款:累计盈利350 万签订日汇率现价:0.9740 美元/澳元加权协议汇率:0。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1. 雅虎与阿里巴巴的投资合作2005年,雅虎公司以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阿里巴巴的40%股权,这一交易被认为是互联网行业历史上最成功的投资之一。

阿里巴巴随后在2014年上市,雅虎公司因此获得了巨额回报。

2. 黑石集团收购戴尔私有化2013年,私募股权公司黑石集团与合作伙伴共同收购了戴尔公司,将其私有化,总交易金额约为240亿美元。

这一举措旨在重组戴尔的业务结构,并推动其更多地关注企业级市场。

3. 利比亚外汇储备基金的破产2009年,利比亚外汇储备基金(LIA)因在全球金融市场上的投资失败而破产。

LIA曾在欧洲和美国购买了大量股票、不动产和金融产品,但在次贷危机爆发后,其投资损失巨大。

4. 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崩盘1998年,由多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创建的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在俄罗斯金融危机中遭遇巨大亏损,导致其面临破产。

这一事件引发了市场的恐慌和金融风险的关注。

5. 美国次贷危机2008年,由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裂和次贷市场的崩溃,全球金融市场陷入了严重的危机。

这一事件导致了多家金融机构的破产和全球经济的衰退。

6. 贝尔斯登的破产和救助1990年代末,贝尔斯登是华尔街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但由于其大量涉及次级抵押贷款和高风险投资,该公司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破产。

美国政府随后实施了救助计划,以避免金融系统的崩溃。

7. 恩隆证券的倒闭1994年,香港的恩隆证券公司因投资于高风险衍生品市场而遭遇巨额亏损,导致其破产。

这一事件引发了香港金融市场的动荡,对整个亚洲金融体系造成了冲击。

8. 美林证券的收购与合并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美国银行以50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美林证券,这是金融业历史上最大的并购之一。

这一交易旨在增强美国银行的实力,同时也显示了金融危机对整个行业的冲击。

9. 贝尔纳黛特·马多夫的庞氏骗局2008年,美国金融家贝尔纳黛特·马多夫因涉嫌进行庞氏骗局而被捕。

金融案例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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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案例金融案例第1篇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化肥,价值50万元,乙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甲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农机厂。

农机厂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

农机厂向丙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追索,均遭拒绝,农机厂无奈之下,将丙公司告上法庭。

问题:1、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甲公司、丙公司能否将此汇票转让?说明法律依据。

2、本案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3、农机厂能否行提示付款权和追索权?4、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5、农机厂应怎样实现其债权?答:1、《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甲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丙公司。

丙公司亦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农机厂。

2、甲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

丙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

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农机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

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

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

4、农机厂拒绝付款的做法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因为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5、农机厂可以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

金融案例第2篇甲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与乙证券公司签订股票承销协议。

规定乙公司代理发售全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期结束后,若股票未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退还甲公司。

发行期将至,但股票发行状况不理想,甲公司遂与丙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由丙承销未售出的股票,且丙公司承诺,若承销期结束未能售完股票,则由丙公司全部自行购入。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

十大经典金融案例摘要:一、金融案例概述二、美国次贷危机三、亚洲金融风暴四、中国股市泡沫五、安然破产案六、巴林银行倒闭事件七、英国养老金计划案八、日本金融市场危机九、德国金融市场危机十、总结与启示正文:一、金融案例概述金融案例在金融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思考如何防范和应对金融风险。

本文将介绍十大经典金融案例,以期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二、美国次贷危机2007 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

该危机起因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裂,导致大量贷款违约,金融机构破产,最终波及全球金融市场。

此次危机给全球金融体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也引发了关于金融监管制度的思考。

三、亚洲金融风暴1997 年,亚洲金融风暴席卷泰国、印尼等国家,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遭受重创,货币迅速贬值,经济陷入困境。

亚洲金融风暴暴露出亚洲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及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的风险。

四、中国股市泡沫2007 年,中国股市出现一轮疯狂上涨,上证综指创下了历史新高。

然而好景不长,股市迅速暴跌,大量投资者被套牢。

这次股市泡沫的产生和发展,反映出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监管制度的缺陷。

五、安然破产案安然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然而在2001 年,安然公司被曝出财务造假丑闻,最终宣告破产。

安然破产案揭示了公司高管的道德风险和金融市场的风险。

六、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4 年,巴林银行因交易员违规操作而倒闭,成为金融史上著名的案例。

该事件提醒金融机构要严格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

七、英国养老金计划案英国养老金计划案是英国金融史上最大的诈骗案。

该案揭示了金融市场的欺诈行为和监管制度的漏洞。

八、日本金融市场危机1990 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股市暴跌,经济长期低迷。

日本金融市场危机给日本经济带来了严重后果,也警示了金融市场风险的传导性。

九、德国金融市场危机1929 年,德国金融市场爆发危机,股市暴跌,经济陷入大萧条。

经典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经典金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与甲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2010年5月签订了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6%。

合同同时约定,借款人如逾期还款,应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1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借款人在答辩中辩称,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导致无力偿还贷款。

同时,借款人认为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要求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1. 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能力;2. 银行在贷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3. 借款人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借款人偿还能力问题,借款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交了公司财务报表,证明其经营状况确实出现困难。

但借款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力偿还贷款,故法院认定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

2. 关于银行违规操作问题,借款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银行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法院认为,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履行了审慎调查义务,不存在违规操作。

3. 关于借款人违约责任问题,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借款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2. 借款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银行违约金人民币(以1000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3. 案件受理费由借款人承担。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借款人偿还能力认定:法院在认定借款人偿还能力时,充分考虑了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力偿还贷款。

这体现了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注重保护银行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借款人实际情况的原则。

江西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江西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江西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03.23•【分类】其他正文江西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案例一某银行上饶广丰支行与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府院联动”+“信用修复”机制助力巨额负债企业成功摆脱“债务危机”【基本案情】某银行上饶广丰支行与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9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等偿还某银行上饶广丰支行欠款本金5543万元及利息。

调解生效后,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上饶广丰支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10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中,因被执行企业停工停产无力偿债,该院依法评估拍卖涉案财产,但均流拍,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在当地党委政府帮助下复工复产,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但因受到巨额债务影响,该公司存在破产风险。

为避免企业再次停工停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一方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加大对被执行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启动“信用修复”机制,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上饶广丰支行协调,争取同意解除失信和查封措施帮助企业市场融资。

经多轮多方协商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企业财产查封,并删除失信名单信息。

期间,被执行人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变卖其他资产和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逐步还清贷款。

2022年1月,该案得以执行完毕,被执行企业成功摆脱“债务危机”,在政府帮助下有序正常经营。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府院联动”+“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巨额负债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上饶某非矿开发有限公司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得以复产复工,市场前景良好。

金融职场法律实务案例范文(3篇)

金融职场法律实务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银行员工小王,担任客户经理一职,主要负责个人贷款业务。

在任职期间,小王因个人原因,对客户信息进行篡改,导致贷款资金流向不明,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本案例将分析小王违规操作的原因、过程以及银行在处理此事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

二、案例分析1. 违规操作的原因(1)道德风险:小王在任职期间,因家庭原因导致经济压力增大,产生了道德风险,企图通过篡改客户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2)内部监管缺失:银行在员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防范小王的违规行为。

(3)员工培训不足:银行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不够,导致员工法律意识淡薄。

2. 违规操作的过程(1)小王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故意篡改客户个人信息,包括收入、职业、婚姻状况等,使得贷款申请材料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2)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王与相关人员串通,使贷款审批流程得以顺利进行。

(3)贷款发放后,小王将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用于个人消费。

3. 银行处理措施(1)发现违规行为:银行在例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小王的贷款业务存在异常,初步判断其存在违规操作。

(2)调查取证:银行成立调查组,对小王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

(3)法律手段:银行根据调查结果,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小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内部追责:银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撤销小王的职务、扣除部分绩效奖金等。

(5)完善制度:银行针对此次事件,加强内部监管,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审批、发放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管理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员工培训的。

金融相关的法律案例(3篇)

金融相关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2008年,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贷款。

经双方协商,银行同意向甲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

双方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事项。

二、案件经过1. 贷款发放2008年8月,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

甲公司收到贷款后,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2. 贷款逾期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甲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回笼困难,导致其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0年5月,甲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

3. 担保人介入为确保贷款安全,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甲公司遂以其持有的乙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100%的股权作为抵押物。

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担保人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权抵押给银行,用于担保甲公司偿还贷款。

4. 案件起诉2010年6月,银行因甲公司未按时偿还贷款,将甲公司和担保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法院判决1. 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故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

2.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担保人自愿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权抵押给银行,用于担保甲公司偿还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故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甲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纠纷等法律问题。

以下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金融银行案例(3篇)

法律金融银行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银行是一家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信用卡业务已成为该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然而,在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信用卡透支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

2018年,某银行信用卡透支纠纷案件数量达到历史新高,其中一起典型的信用卡透支纠纷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30岁,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2017年,张某因个人消费需求,多次使用信用卡透支,累计透支金额达10万元。

在透支期间,张某未按时还款,导致信用卡逾期。

随后,银行向张某发送了逾期催收短信,要求其尽快还款。

张某收到短信后,未采取任何还款措施。

2018年,银行向张某发送了诉讼通知书,要求张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信用卡透支款项及相应利息。

张某收到诉讼通知书后,认为银行存在违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退还全部透支款项及利息。

三、争议焦点1. 信用卡透支行为是否合法?2. 银行是否依法履行了催收义务?3. 张某是否应承担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利息?四、法院判决1. 信用卡透支行为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信用卡透支属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张某在办理信用卡时,已充分了解信用卡透支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信用卡透支业务,因此,其信用卡透支行为合法。

2. 银行依法履行了催收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采取催收措施。

银行在张某逾期还款后,通过短信等方式进行了催收,已依法履行了催收义务。

3. 张某应承担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利息。

张某在信用卡透支期间,未按期还款,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信用卡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因此,张某应承担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利息。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张某败诉,应承担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利息。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张某因个人消费需求,多次使用信用卡透支,未按期还款,导致信用卡逾期。

1.1.2 金融工程应用的两个例子

1.1.2 金融工程应用的两个例子
IBM公司的问题:享受预期外的汇率变动带来的资本收益;避免外汇风险暴露
4
案例背景——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要支援发展中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大量低成 本资金
各国利率水平(1981年):
美元利率:17%(由于抗通胀货币政策的推行,此时利率水平非常高) 德国马克利率:11% 瑞士法郎利率:8%(相对最优选择)
瑞士法郎汇率的变化如下: 1980.03,汇率:St = 0.5668 USD/CHF 1981.08,汇率:St = 0.4609 USD/CHF 贬值率:18.68 %
3
案例背景——IBM公司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IBM发行了以瑞士法郎 (CHF)和德国马克(DEM)计价的债券
11
案例背景——进一步私有化
93年末的进一步私有化 时间:1993年末 数量:1.03亿股,其中员工880万股 发行目标
员工参与程度较高 公司持有未售出股票成本较低 公司补贴给员工的折让尽可能少
问题:员工对这一持股计划非常冷淡 ,而政府又不愿提供更多的折扣
12
美国信孚银行的金融工程方案
债券到期日:1986年3月30日 发行总量:
2亿瑞士法郎(200 million CHF),息票率6.1875%(p.a.) 票息支付 = CHF 12.375 million (200M CHF * 0.061875)
3亿德国马克(300 million DEM),息票率10% (p.a.) 票息支付 = DEM 30 million(300M DEM * 0.01)
1.1.2 金融工程应用的两个例子
案例(一):货币互换
IBM公司与世界银行
2
案例背景——汇率剧烈变动

金融基础案例集

金融基础案例集

金融基础案例集西安欧亚学院《金融基础》精品课二零零九年五月案例1 战俘营里的货币二战期间,在纳粹的战俘集中营中流通着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香烟.当时的红十字会设法向战俘营提供了各种人道主义物品,如食物,衣服,香烟等.由于数量有限,这些物品只能根据某种平均主义的原则在战俘之间进行分配,而无法顾及到每个战俘的特定偏好.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显然是会有所不同的,有人喜欢巧克力,有人喜欢奶酪,还有人则可能更想得到一包香烟.因此这种分配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战俘们有进行交换的需要.但是,即便在战俘营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内,物物交换也显得非常地不方便,因为它要求交易双方恰巧都想要对方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需求的双重巧合.为了使交换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需要有——种充当交易媒介的商品,即货币.那么,在战俘营中,究竟哪一种物品适合做交易媒介呢许多战俘营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香烟来扮演这——角色.战俘们用香烟来进行计价和交易,如一根香肠值10根香烟,一件衬衣值80根香烟,替别人洗一件衣服则可以换得两根香烟.有了这样一种记账单位和交易媒介之后,战俘之间的交换就方便多了.香烟之所以会成为战俘营中流行的"货币",是和它自身的特点分不开的.它容易标准化,而且具有可分性,同时也不易变质.这些正是和作为"货币"的要求相一致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俘都吸烟,但是,只要香烟成了一种通用的交易媒介,用它可以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吸不吸烟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现在愿意接受别人付给我们的钞票,也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钞票本身有什么偏好,而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当我们用它来买东西时,别人也愿意接受.案例2 我国的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当日发行人民币.至1951年,除了台湾,香港,澳门,和西藏外,人民币成了全国统一的,独立自主的稳定的货币.1955年进行了人民币改革.1955年3月1日发行新的人民币,以1:10000的比率无限制,无差别收兑旧人民币,同时建立辅币制度.目前在中国境内共有人民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四个货币区,以下分别介绍这四种货币及其流通的基本情况. 人民币人民币,全称中国人民银行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其正式的简称为CNY(ChiNa Yuan),标志为¥.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由90年代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改与一篮子货币挂钩,汇率改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变相升值2%,并且不再与美元挂钩.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人民币的基本单位为圆(元).一圆分为十角;一角再分为十分(1圆=10角=100分).现时发行的纸币(第五套)包括了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以下是第四套,现市面上已经很少流通,但官方尚未宣布停止使用)2元,5角,2角,1角,(以下是第二套)5分,2分,1分;不过现在一分,二分和五分面额的纸币或硬币已经很少见.硬币分为1圆,5角,1角,5分,2分,1分.目前人民币已经发行至第五套.其中第一套,第二套(角币及圆币),第三套(纸币)已经停止使用.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香港元和澳门元.但是现在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台湾境内银行不接收人民币的兑换,一般商家也不接受人民币,而使用新台币来买卖交易.台湾法律亦仅认为人民币是"有价证券",不具有通货身分.港元港元,或称港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少部分新款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九七回归前香港流通硬币上铸有英皇头像,曾一度成为收藏对象.1993年起,政府逐渐收回旧硬币,以背面上为香港市花洋紫荆的新硬币代替.但女皇头硬币仍为合法货币,与新硬币同时流通.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澳门元澳门币,或称澳门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常用缩写MOP$ ,其正式的简称为MOP(Macao Pataca).澳门的货币政策由澳门金融管理局管理.现在,澳门币的纸币由澳门金融管理局授权大西洋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行,硬币则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澳门币与港元之间实行联系汇率制度,以1.03澳门币兑换1港元.由于港元与美元实行联系汇率制度,所以澳门币也间接与美元挂钩,汇率约为1美元兑8元澳门币.澳门现时对澳门币与外币的进出境都没有管制,游客可以在澳门的酒店,银行,兑换店等地自由兑换货币.新台币新台币的前身为台币,又称为旧台币,在1945年5月22日开始发行.当初台币被定位为一种过渡时期的货币,日据政府的台币与国民政府的台币一比一兑换.由于当时中国大陆战后金融状况不稳定,因此台湾未使用当时通行于中国大陆的法币,金圆券,另外再发行台币.但由于1948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连带也使旧台币币值大幅贬值,造成台湾物价水准急剧上扬.在1949年6月15日台湾发行新台币,明确规定40,000元旧台币兑换1元新台币,成为今日台湾的法定货币.另外为因应金门,马祖等战地的特殊需要,也曾经发行限定流通这些地区的新台币金门,马祖流通券,目前则已经取消.新台币到2000年发行的1000圆之前,都是中央银行委托台湾银行发行.2000年后改由中央银行发行.案例3:通货膨胀与利率当通货膨胀率很高时,实际利率将远远低于名义利率.由于人们往往关心的是实际利率,因此若名义利率不能随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人们储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很大的打击.比如在1988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高达18.5%,而当时银行存款的利率远远低于物价上涨率,所以在1988年的前三个季度,居民在银行的储蓄不仅没给存款者带来收入,就连本金的实际购买力也在日益下降.老百姓的反应就是到银行排队取款,然后抢购,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因此就发生了1988年夏天银行挤兑和抢购之风,银行存款急剧减少.表1-1 中国的银行系统对三年定期存款的保值率(%)季度年利率通货膨胀补贴率总名义利率1988.4 9.71 7.28 16.991989.1 13.14 12.71 25.851989.2 13.14 12.59 25.731989.3 13.14 13.64 26.781989.4 13.14 8.36 21.50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0)》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的银行系统于1988年第四季度推出了保值存款,将名义利率大幅度提高,并对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表A给出了1988年第四季度到1989年第四季度中国的银行系统三年保值存款的年利率,保值贴补率和总名义利率,其中总名义利率等于年利率和通货膨胀补贴之和.保值贴补措施使得存款实际利率重新恢复到正数水平.以1989年第四季度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为例,从1988年9月10日(开始实行保值贴补政策的时间)到存款人取款这段时间内的总名义利率为21.5%,而这段时间内的通货膨胀率,如果按照1989年的全国商品零售物价上涨率来计算的话,仅为17.8%,因此实际利率为 3.7%.实际利率的上升使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他们又开始把钱存入银行,使存款下滑的局面很快得到了扭转.案例4:未经批准在名称中变相使用"银行"字样1,商贸公司非法办理信贷业务1995年9月,某县农工商联合商贸公司在公司大门西侧盖临街二层小楼一栋.同年9月,该商贸公司在新盖的楼房门头上挂出"商贸公司信贷部"的招牌,向社会吸收存款,办理信贷业务.199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该县支行经调查得知,该商贸公司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没有取得设立商业银行的资格,却在名称中变相使用"银行"字样,行使商业银行职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遂责令其停止营业,并罚款5万元.2,血液供应中心擅自使用"银行"字样某市一家国有企业与外商合资组建一家血液供应中心,企业名称登记为"某市中外合资血液银行".该中心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挂牌经营.当地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闻讯后,马上与该中心取得联系,责令其改变名称,否则,以扰乱金融行为论处.该企业经过协商去掉"银行"字样,重新挂牌经营.[分析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第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鉴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对于商业银行的设立以及业务的开展,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于擅自设立商业银行,在名称中擅自使用"银行"字样的,或非法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在我国相应的法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刑法》中,都规定了明确的惩罚措施.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第77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思考题]1.案情一中,某商业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金融经济法规中的哪些法规2.某市血液供应中心的命名纠纷责任,究竟应由谁来承担3.国外的银行法对"银行"一词有无特别的规定案例5:中国光大银行的股份制改革1997年1月,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成为一家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这次股份制改造中,亚洲开发银行投资入股,从而使光大银行成为我国目前惟一的有外资参股的商业银行.作为股东,亚行非常关心光大银行的经营情况.为了使光大银行的经营管理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亚行决定提供6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用于中国光大银行的能力强化建设.光大银行的决策层对于亚行的这一举动非常重视.他们认为,虽然光大银行自1992年成立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迅速扩大,但高速增长需要管理水平的日渐提高.只有及时进行调整与完善,才能进一步提高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光大银行领导迅速作出决策,决定抓住这次机会,飞越一个更富有挑战性的"新高峰",构建出光大银行的"世纪管理框架".为了配合亚行"技援"的顺利进行,光大银行相应拿出60万美元的配套资金,配备得力的人员,确保"技援"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亚行通过"顾问筛选委员会"的严格评估,确定了由世界著名的会计公司——普华国际会计公司和在商业银行运作方面富有经验的德国商业银行负责技术援助的具体实施.1997年4月28日,亚行技术援助正式启动,来自世界各地的技援顾问汇集光大银行,从贷款管理,电脑和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国际业务以及操作和管理五大方面对光大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考察;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建议.顾问团的工作认真而严谨,列出了包含资产负债管理,国际结算,代理行网络,贸易融资,外汇风险等方面内容的材料需求清单,根据光大银行提供的书面材料,确定了具体的访谈计划:与光大银行的专家们开始了一对一的对口访谈,并且在中方专家的配合下检查了各个领域的业务程序,制度,步骤以及相应的控制系统.为了深入了解信贷管理情况,技援顾问专程到上海分行,对上海分行的信贷业务状况,信贷工作方针政策,操作程序以及信贷人员状况进行了考察,并对贷款业务进行了抽样调查.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顾问团写出了初期报告和中期报告,对各个领域提出了分阶段的改善建议和行动计划,并且很快将报告送交光大银行各业务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为了使这些意见能够与中国国情和光大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各部门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建议.根据这些反馈意见,技援顾问对初期报告和中期报告进行了修改,完成了最终报告.在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中,技援顾问对光大银行的资本实力,组织构架和管理水平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光大银行在短短不到6年的时间内已经成长为一家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新兴商业银行,并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报告给出了目标报告体系的格式,内容,为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提供了一个直观的样本;在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建设方面,报告提出了建立矩阵式结构,加强控制体系建设的建议;在营业部的建设方面,报告中对大厅的模式及各类指示牌,墙报,宣传册以及现金管理,监督工作程序都作了详细的阐述. 根据技援协议,国际专家们还制定了一些业务手册和管理报告样本,为光大银行的员工举办了贸易融资,项目融资,外汇风险管理和住宅抵押贷款四个培训班,并且为高级员工举办了一次境外培训.这些针对性很强的培训对提高光大银行高级员工素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1998年5月,亚行技术援助顺利结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光大银行始终对技援给予了密切配合,对技援报告十分重视.报告一完成,光大银行就成立了由行长许斌挂帅的技援建议项目实施小组,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将技援建议落到实处.目前,建议实施小组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相信随着技援建议的逐步落实,光大银行的能力强化建设一定能够得到有力的推动,从而使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分析提示]股份制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新型金融体系的有益探索.西方商业银行股份制,市场化运营的时间较长,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建设和改革只是近几年才刚刚起步,有很多方面都需要向国外学习,借鉴.争取国外银行顾问的技术援助,无疑是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入股中国光大银行的亚洲开发银行的技术援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思考题]1.光大银行改革的动力是什么2.亚行为什么对其进行技术援助3.光大银行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革案例6: 从芝加哥第一银行的兴衰看管理者的选择与任用芝加哥第一银行于1863年登记注册,在美国中西部地区发展得卓有成效.1958年,它超过许多历史悠久的东部银行,跃居同行业第七大企业.芝加哥第一银行商业信誉很高,十分注重对投资储蓄者的承诺,重视信贷程序,有一流企业的自信心,强调以发展企业集团贷款为重点,并注意运用专家小组审查不同的行业运作状况.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芝加哥第一银行确立了国际化的发展目标.1959年,伦敦办事处正式成立运营.1962年,银行业务扩展到日本.60年代后期,由盖洛德·弗里曼(Gaylord Freeman)担任该行董事会主席一职后,银行行动更为积极和开放,国际化的步伐加快,在海外开设了越来越多的办事处.这也为哈佛商学院MBA硕士提供了快捷的升职机会.与此同时,银行的业务也越来越转向以交易为主.它已经冲破了原银行基业的地理环境限制,实现了跨传统信贷业务的突破.芝加哥第一银行改革的最初成果给人们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1970—1975年的六年时间,银行利润就翻了一番以上.但不久,银行业绩开始下降.芝加哥第一银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它扩展过猛,超过了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资源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内部尤其是管理层不和,1974年竟有三方人士企图取代弗里曼,争夺银行董事会主席一职.最后罗伯特·阿布德(Robert Aboud)赢得了这场人事竞争的胜利.阿布德十分专横,上台后很快控制了整个银行.他采取措施缩减发展规模,裁减银行员工,银行内部管理日趋严格死板,员工工作士气大衰,银行中那些晋升很快的MBA硕士生开始另择高枝,贷款中的问题也日益暴露,银行内部冲突,骚乱成为家常便饭,银行经营状况一泻千里,严重威胁到芝加哥第一银行的生存.1980年,芝加哥第一银行当年的纯收入与1975年纯收入相比,下降了60%多.银行主要负责的三位总经理集体辞职,经营管理陷入瘫痪状态.不得已,董事会从大通银行聘请了巴里·沙利文出任银行责任总经理.巴里·沙利文出生在纽约市布隆克斯区,接受过犹太教教士的正规教育.他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学生,也是出色的篮球运动员,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毕业后进入大通银行.在大通银行他工作贡献突出,经营业绩非凡.一家杂志发表专栏文章评述他有着"不少的热情崇拜者".梅农公司一位原在大通曼哈顿银行工作过的高级职员这样评价他:"他是个名副其实的领袖,很了不起."银行董事会聘请沙利文作为总经理,目的是想利用他的经验为芝加哥第一银行确立新的发展战略,从根本上扭转经营困境.沙利文到芝加哥第一银行走马上任的前6个月里,先后从其他公司聘请了14名高级志愿者进银行工作.他将以盈利为中心任务的责权下放给他们以及其他高级员工,鼓励他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领导才能和领导艺术.沙利文与他的工作班子重建了银行对投资者,储蓄者的承诺,建立了严格有序的信贷秩序以降低不良贷款的比重,并且根据情况制定银行发展战略,将国内经营业务,国际区域金融业务作为银行发展的工作重点.为了实现这一新的工作重点,芝加哥第一银行1982年购买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办理业务的经营权,1984年又兼并了芝加哥美洲国民银行一家"二级市场"银行.沙利文主持芝加哥第一银行工作后不久,银行经营业绩开始出现转机.随着新机构的逐渐健全和新的发展战略的开始形成,银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1981年,银行的利润几乎是1980年的两倍,达1.18亿美元.1982年,银行纯收入1.36亿美元,1983年则增长至1.83亿美元,沙利文兴高采烈地向社会公众宣布:芝加哥第一银行"走出了经营困境".1984年初,芝加哥第一银行的情形的确如此.但在1984年l0月,银行出现了7180万美元的季度亏损(与银行在不动产业贷款出现的呆账有关).芝加哥第一银行建行以来从未出现过这样的亏损额.几个月后,银行出现了另一笔亏损,亏损原因在于在巴西进行的一次兼并活动的失误.有的银行职员对沙利文失去了信心,高层管理人员中也出现喋喋不休的争论,各种流言蜚语随之出现.但银行董事会此时并没有怀疑沙利文,仍然继续支持他的工作,因此沙利文更积极大胆地推行改革措施,率领一批经理对银行信贷系统进行了彻底的清查.他的高级助手们着手清理那些未满期的贷款项目,更大程度地削减银行国际金融业务部门的业务项目,同时,购买兼并了两家规模较小的伊利诺斯州银行集团.为了强化银行对投资储蓄者利益的重视,银行规定每天举行高级管理人员例会,讨论顾客情况及顾客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银行还建立了新的补助程序和评估系统,不仅注重个人业绩而且更为重视总体综合效益.沙利文的种种努力终于得到丰厚的回报.芝加哥第一银行取得了引入瞩目的基础经营业绩:1986年银行纯收入3倍于1984年的银行纯收入,达2.7亿美元,同时,银行自身也在这些经营业绩的推动下得到发展.1987年,芝加哥第一银行与其他美国大型银行集团一样,被迫提高担保对第三世界国家贷款投资风险损失的准备金,此举造成当年银行净亏损5亿美元.人们都了解这一亏损与银行基础业务操作无关,银行避免了另一次危机的爆发.但沙利文不安于此,他进一步收缩银行的国际金融业务,在芝加哥城及其周边地区获得了更多的零星储蓄业务,并买进了份额更大的信用卡销售业务经营权.沙利文适当的行动为银行带来更辉煌的局面:1988年,芝加哥第一银行纯收入达5.13亿美元,6倍于1984年同期的纯收入.1988年底,经济观察家们终于承认芝加哥第一银行东山再起,恢复了生机.所罗门兄弟有限公司1989年2月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使用了这样的大标题:芝加哥第一银行——集团中西部的龙头企业.[分析提示]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具活力,最有价值的要素,其中管理者在企业中的作用更不能低估,他们往往决定着企业经营的成败,正所谓狮子率领的羊群能打败绵羊率领的狮群.商业银行作为一种企业也不例外,所以它也必须重视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的选择与任用.这是因为商业银行管理者素质的高低与其经营状况息息相关:用人得当,经营困难的商业银行会走出困境;用人不当,经营良好的银行也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美国芝加哥第一银行的兴衰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思考题]1.1974年后芝加哥第一银行为什么会由盛而衰其决定因素是什么2.巴里·沙利文出任芝加哥第一银行责任总经理一职后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3.1984年银行董事会为什么没有撤换巴里·沙利文这一决定是否明智4.商业银行保持经营战略的连续性,长期性与银行最高领导层的更迭互相矛盾吗案例7: 汇丰银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汇丰银行全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SBC),是香港最大的英资银行,成立于1864年,1865年正式对外营业.在当时的英国海外银行中,它是惟一将总部设于香港的银行.由于经营上的自主权较大,它很快超过了众多的竞争对手,与港英政府建立了特殊关系并得到当地商业界的支持,多次挽救了香港的银行危机.汇丰银行于开业当年的1865年4月开始发钞,代理香港政府发行约85%的港币业务.1983年后更作为港府指定的发钞银行与渣打银行和其后的中银集团共同享有港币发行业务.汇丰一贯较多地参与制定和贯彻港府的金融决策.汇丰的董事长一直是香港行政局的成员,是香港银行公会执行委员会的三名常设委员之一,并与渣打银行轮流担任正,副主席,还是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这些席位均使汇丰得以掌握政府在金融方面的政策并对其施加影响.1990年12月,汇丰银行宣布进行内部机构重组,成立一家在英国注册,总部设于香港的控股公司,并将汇丰在港的全部资产注入该公司,实现变相迁册.1992年3月,汇丰宣布全面收购英国米特兰银行的计划,将汇丰总部迁往伦敦,完成最后迁册.合并后的汇丰集团资产分布在亚太地区的份额从51%降到30%,欧洲地区的份额从20%上升到51%.1993年3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之后,运作卓有成效.香港的宏观金融管理走上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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