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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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1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1.1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原则

1.强化城市中心,完善城市功能。

2.合理利用土地,发挥经济效益。

3.理清服务等级,建立完整服务体系。

4.重点与均衡相结合,完善基本功能,培育特色区域。

5.适应发展需要,适当超前布局。

1.1.2在中心城区规划2个市级中心、3个城市副中心、4个边缘组团中心。

1.市级中心包括:苏州主城中心、东部新城中心。苏州主城中心主要承担城市级的行政、大型商业零售、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等综合服务功能;东部新城中心主要承担市级商务办公、金融、信息服务等生产服务功能,同时配备相对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两大市级服务中心各自的主导功能应辐射至市域范围。

2.副中心包括:古城中心、平江片区中心、吴中片区中心。古城中心主要承担旅游服务、文化产业功能;相城区中心结合未来高速铁路车站建设,应具备商业零售、商务办公、商贸物流、餐饮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吴中区中心应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功能,建设辐射范围覆盖南部城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3.边缘组团中心包括:浒关片区中心、木渎片区中心、越溪片区中心、车坊片区中心。各片区中心为本片区提供相应的商业、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办公等配套服务设施。

1.2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1.2.1现状及问题

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为2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93%,人均1.19平方米。虽然比例适宜,但市属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位于苏州主城,尤其是原古城内的市属行政用地与居住、商业用地混杂,既增加了古城交通压力,又不利于提

高行政办公效率,因此市属行政功能应逐步退出古城,向新的苏州主城中心集中。

1.2.2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5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96%。

其中各级行政办公用地布局规划如下:

1.市属行政办公功能逐步退出古城,集中布局在现高新技术开发区。

2.园区行政中心搬迁至金鸡湖东。在金鸡湖西商务中心集中布局市级办公用地。

3.相城区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局于相成区行政中心现址。

4.吴中区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局到大运河南岸。

1.3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1.3.1现状及问题

目前苏州商业业态形式多样,主要类型有:

1.长度在800米以上,或占地0.2平方公里的市级集中商业街或商业区,包括关前商业区、石路商业区。

2.长度在500米左右,或占地0.06平方公里的片区级商业中心区。例如南门商业区、园区中央商贸区、园区湖东文化水廊区、高新区狮山广场、吴中区东吴路商贸区等、相城区徐图路商贸区。

3.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主要位于城郊交通便利位置,大型综合超市营业面积一般5000平方米以上,辐射半径3公里以上;仓储超市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5公里以上。

4.邻里中心。一种小型的购物中心,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左右。服务半径500米。缺乏大型综合购物中心。

5.社区商业。一般是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即列入社区商业重点建设区域,目前市区共有105个左右。住宅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服务人口规模1万以上,列为发展社区商业的重中之重,目前市区共有35个左右。

6.现状大型专业批发零售市场主要有:相城区的蠡口国际家具城、苏州百安居装饰材料市场。建筑面积上万平米的大型百货商店主要有:苏州人民商场4.13万平方米,苏州美罗商城4.9万平方米,石路国际商城,苏州第一百货2.4万平方米,苏州长发商厦1.52万平方米,苏州大洋百货3.2万平方米。

7.其他商业类型。如专卖店、便利店、小型超市、专业市场、专业街等,

在城市中分布较为分散。

苏州目前商业金融用地规模为11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97%,人均5.05平方米。主要位于老城区,其中最为成熟的三大商业中心——观前街商业中心、石路商业中心、南门商业中心均分布于古城区内或在其旁边。这既不利于商业金融设施向整个中心城区提供便捷的服务,也不利于古城保护。

1.3.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2022.7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47%。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按三级配套:

1.市级商业金融设施布局:现有的观前街商业中心规模不再扩大,完善石路、南门商业中心。另在大运河两侧,现狮山路附近建设主城商业中心;在金鸡湖东岸建设东部新城商业中心;结合苏州市火车站前改造建设北部商业中心。

2.片区级商业中心:分别在吴中片区、浒关片区、木渎片区、越溪片区、车坊片区建设片区级商业中心。

3.居住区商业中心分别布置于各居住区中心位置。

结合北部相成区建设,布局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其他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布置。

1.4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1.4.1现状及问题

现状文化娱乐设施用地总面积1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8%,人均0.74平方米。目前苏州现状文化设施主要包括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种展示管等。除新建图书馆,在建文化中心外,尚缺乏与苏州未来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成规模的文化设施。

2003年各区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统计表

1.4.2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32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7%。

规划文化设施按三级配套:

1.市级文化设施主要集中于主城中心、东部新城金鸡湖东。主要有: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文化宫、科技馆、青少年文化中心、美术馆、大剧院等。

2.片区级文化设施在规划片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片区中心相对集中布置。

3.在居住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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