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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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10]25号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24

【实施日期】2010.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宿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25号 2010年2月2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宿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任:缪瑞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徐惠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薛甫伦副市长秦正宝副市长

沈小鹰副市长

许步健副市长

赵丽丽副市长

刘亚军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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