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解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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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10.实施:2010.11.01. 版本:A.0第1页共17页

员工聘用、解聘管理制度

ZR/GL-RL-05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聘用、解聘管理工作,确定员工招聘入职标准及管理依据,切实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保证新入职员工的素质及员工解聘管理,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三)计划内招聘

1、相关责任人:

1.1部门主管: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及部门合理人力需求,负责填报部门

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由人力行政部报分管领导批准。

1.2人力行政部:负责评估、汇总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定期或不定期

甄选录用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1.3高层领导:负责制定公司经营规划,为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提供制

定依据;并负责批准需求计划。

2、年度增员计划

2.1上年度12月份,各部门根据次年度业务需要填写《人员招聘申请

表》(详见附表一),送人力行政部汇总,并经分管领导审定。

2.2属于新增岗位的,应说明新增岗位的必要性(包括原岗位职责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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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量增加原因)、原岗位调整思路、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并附上拟变更后的部门组织结构图。

3、人力行政部应在每年1月份制定次年度招聘计划及预算(包括招聘工作费用和新增岗位人力成本),并在各招聘信息发布前3日向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四)计划外招聘:

1、各部门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招聘员工,应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并在临时招聘员工期望到岗时间前1个月前按程序审批后向人力行政部报备。

2、计划外招聘审批流程:用人部门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由人力行政部对计划外招聘岗位进行评估,经高层领导批准。

3、人力行政部根据《人员招聘申请表》的需求进行相关招聘。

4、用人部门主管应配合人力行政部临时招聘的面试工作。

(五)招聘渠道及时间规划:

1、招聘渠道主要包括,各类院校、人才市场、媒体广告、推荐介绍、互联网。

2、招聘时间规划:

(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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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筛选:

1.1人力行政部负责收集、整理各招聘岗位的全部应聘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

1.2初步筛选标准:个人经历经验、学历、专业、籍贯、适应性、通勤距离。

2、笔试:

2.1人力行政部负责逐步建立包括专业技术内容在内的完整笔试题库。

2.2应届毕业生需参加能力方面的测试;非应届人员的笔试可选择进行。

3、面试:

3.1面试步骤:初试、复试(三试)。

3.2人力行政部负责各招聘岗位初试,并决定是否进入笔试和复试。

3.4人力行政部配合部门主管、高层领导复试,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提出意向录用人选。

3.5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详见附表二);面试者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详细填写《面试评价表》(详见附表三),并详细填写意见。

3.6校园招聘由人力行政部统一组织面试,相关部门主管配合参加。

3.7人力行政部组织面试时,初试候选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少于3:1。

3.8面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不予聘用:

3.8.1以往患有严重疾病史的(如肝炎、心脏病、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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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与原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3.8.3在以往的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恶劣、自私自利的。

3.8.4能力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要求的。

3.8.5其他无法适用招聘岗位的情况。

4、背景调查:

4.1在决定聘用过程中,人力行政部负责向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进行调查

了解,最终决定是否聘用。

4.2背景调查针对所有拟聘用者进行。

5、聘用决定:

人力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主管根据应聘者的初试成绩、笔试成绩、复试(三试)成绩、背景调查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建议是否聘用,经高层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行政部正式通知录用。

(七)员工入司程序

1、确定入司时间:

1.1新员工入司时间,均以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报到并正式到岗上班的时

间为准。

1.2新员工未按报到时间报到的,应说明理由;逾期3天的,视为自愿

放弃聘用。

2、入司前准备:

2.1用人部门负责备齐新员工的办公桌椅等必需办公用品。

2.2人力行政部负责向各部门介绍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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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到手续:

3.1新员工按时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后,由用人部门安排具体工

作。

3.2新员工(包括录用或见习)上岗前,必须到人力行政部办理以下手

续:

3.2.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

3.2.2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3.2.3各类保险手续。

3.2.4提供个人建设银行卡号。

4、接受新员工岗前培训:人力行政部负责制定、修改、执行《新员工岗前培训内容》。

(八)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包括调岗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享有试用期工资。

2、新员工试用期合格转正,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新员工试用期不合格离职,终止劳务关系自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与新员工双方各不承担违约责任。

3、试用期间,用人部门主管全面负责新员工的指导与考核,并且应安排专人对新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工作。部门主管应该帮助试用期员工在入司后一周内填写好《试用期指导与考核表》(详见附表四),经部门主管确认后,交到人力行政部。

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每个月必须填写一份《试用期指导与考核表》。(九)转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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