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 四评级一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转办)
山东省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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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是否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 开+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是 否 规 范%完善和及时
四评级一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转办)
山东省新一轮评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办公室2017.12目录1.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2.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解读3.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解读4.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质量评级标准解读5.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一、否决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一)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指标说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阅资料:1.查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现场检查:企业现有工艺、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二)未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并将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未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查阅资料: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相关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
(三)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指标说明:1.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山东化工生产企业质量评级标准解读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质量评级标准》解读市、县(市、区):企业名称:项目评级内容评分依据及说明计分方法一、生产许可(20分;非许可管理产品生产企业,此项不扣分)1.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生产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考核方式:1.查阅企业产品清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2.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省质监局网站核对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3.现场检查产成品库。
分值:10分存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情形的,扣10分,并由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处置2.获证企业是否按规定提交公示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是否真实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自取得生产许可之日起,企业应当按年度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
获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于下一年度提交自查报告。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中关于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具体要求。
考核方式:1.登录省质监局网站“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栏查询;2.对照企业自查报告现场核对年度自查报告真实性。
分值:5分获证企业不按规定提交公示年度自查报告的,扣5分;存在年度自查报告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3.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是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工艺发生变化;或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
考核方式:1.查阅企业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2.现场核查证书载明情况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分值:5分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未按规定及时变更相关手续的,扣5分二、强制性认证(10分;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此项不扣分)1.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评分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山东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一、否决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一)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指标说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阅资料:1.查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现场检查:企业现有工艺、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二)未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并将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未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查阅资料: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相关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
(三)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指标说明:1.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18号)、《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等文件规定,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
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环发[2017]8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7.05.15
【实施日期】2017.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鲁环发〔2017〕88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科学筹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厅办公室要将具体事项列入政务督办,并会同驻厅纪检组、人事处和机关党委进行检查考核,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
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一、额度和速度评价标准1.资金额度评价:根据企业投入的资金额度进行评价,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资。
2.改造和升级速度评价:评估企业的改造和升级速度,包括改造计划的制定、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等方面的考量。
二、技术创新评价标准1.研发投入评价:评估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力度,包括研发人员数量、经费投入、科研合作等方面的考量。
2.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专利申请数量、新产品开发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量。
三、环保和安全评价标准1.环境影响评估:评估企业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理情况等方面的考量。
2.安全生产评价: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职工岗位的安全保障、事故发生率等方面的考量。
四、能源消耗评价标准1.能源效率评价: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程度,包括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与产出的比例等方面的考量。
2.可再生能源利用评价:评估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程度,在供能方面的措施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考量。
五、经济效益评价标准1.销售额增长评价:评估企业销售额的增长情况,对比企业转型前后的销售额,考察企业转型后的经济效益。
2.利润增长评价:评估企业利润的增长情况,对比企业转型前后的利润情况,考察企业转型后的经济效益。
六、人才培养和管理评价标准1.人才培养评价:评估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成效,包括人员培训、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考量。
2.管理水平评价: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包括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决策流程等方面的考量。
七、社会责任评价标准1.企业社会公众形象评价:评估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包括品牌认知度、企业形象的大众传媒报道以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的考量。
2.社会影响力评价:评估企业在当地社会的影响力,包括就业创造、贡献税收、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考量。
综上所述,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将从资金额度和改造速度、技术创新、环保和安全、能源消耗、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和管理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价,为化工企业提供了一个全面评估转型升级的指导框架,促进了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评级一评价细则
附件1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市、县(市、区): 企业名称:一、否决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在对应处打“√”1.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是□否□2.未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并将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未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的是□否□3.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是□否□4.实施生产、储存危化品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是□否□不涉及□5.未按规定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的,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合格的是□否□6.化学品储存罐区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的;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未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是□否□不涉及□7.危化品生产装置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是□否□不涉及□8.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有效期生产危化品的是□否□非危化品生产企业□9.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有效期使用危化品的是□否□非危化品使用企业□10.危化品企业建成投产两年以上或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两年以上,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是□否□非危化品企业□1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未按照有关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的是□否□不涉及□12.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凭证购买、流向备案的是□否□不涉及□13.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的是□否□不涉及□项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1.企业内部不同装置之间物料的禁忌影响(如空分装置吸风口、火炬排放口、散发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与明火源的风向关系,化学品仓库位置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3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1.查阅企业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2.现场检查2.非危化品生产装置和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3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1.查阅企业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2.现场检查3.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是否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发现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扣2分1.查阅企业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2.现场检查二、布局设置(10分)4.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2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1.查阅企业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2.现场检查1.是否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未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缺一人扣1分查阅企业人员名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等资料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16分)2.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中是否至少有2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别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非危化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的档案资料3.危化品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学化工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非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按规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为2人及以上的,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为1人的,不符合要求扣2分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档案资料4.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2应配备未配备的扣2分;数量不足的少一人扣1分查阅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册和资格证书等资料5.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其他消防安全重点企业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1.查阅成立专职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的相关文件资料;2.现场检查6.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四新教育及日常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将外来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2未按要求对职工进行培训的一人次扣1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次扣1分;外来作业人员未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扣1分1.查阅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及记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2. 询问相关人员7.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是否定期进行考核、奖惩2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扣1分;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1分1.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奖惩记录等资料;2.询问相关人员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16分)8.是否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提取、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查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财务记录、发票等资料四、工艺及运行安全(10分)1.是否建立实施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程序;是否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查2未建立实施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程序的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查的扣1分查阅符合性审核程序文本和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报告2.是否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是否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是否每年开展培训和考核2未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的扣2分;操作规程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未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的扣1分;未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1.查阅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资料;2.现场询问有关人员3.是否建立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是否按变更管理程序组织实施2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按规定实施变更管理的扣2分查验变更管理档案资料四、工艺及运行安全(10分)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化工装置开停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是否对化工装置开停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进行全面风险识别;是否严格执行化工装置开停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条件确认制度4未制定开停车和试生产方案的扣4分;未对化工开停车和试生产进行全面风险识别的扣2分;未执行开停车和试生产安全条件确认制度的扣2分抽查企业化工装置开停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条件确认意见等文件资料1.是否建立设备台账,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性2未建立设备台账的扣1分;未编制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的扣1分;未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性的扣1分1.查阅设备台账、规程、检维修记录等资料;2.现场检查2.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检测合格;是否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3发现1台(套)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扣1分;发现1台(套)没有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扣1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技术档案的扣1分1.查验特种设备台账、技术档案等资料;2.现场检查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3.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以外的危险物品容器及国家明确规定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3发现一处未检测、检验合格的扣1分查验检测检验报告等资料五、装置、设备设施安全(17分)4.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保3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维保、检测的发现一处扣0.5分1.查阅消防设计、器材设施维保检测记录等资料;2.现场检查相关消防器材设施5.生产储存装置和设备设施(含电器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设置到位;是否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完好;是否存在随意摘除自控联锁装置等行为4未设置相应安全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的发现一处扣1分;存在随意摘除行为的发现一处扣2分1.查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2.现场检查安全设施设置、运行情况五、装置、设备设施安全(17分)6.化工生产装置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设置不间断电源2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1.查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2.现场检查电源设置情况1.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定期对作业活动和生产储存装置、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否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扣3分;未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扣3分;缺少安全可靠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1.查阅风险分级管控相关档案资料;2.现场检查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按照风险管控措施和基础管理要求制定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规范记录3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3分;未制定排查项目清单的扣1分;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扣3分;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1.查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档案资料;2.现场检查3.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建档;是否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危险等级;是否按规定到属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3未根据要求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建档的扣3分;未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危险等级的扣1分;未备案的扣1分查看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安监部门的重大危险源备案回执等资料4.是否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并落实2未建立制度的扣2分;未落实的发现一处扣1分1.查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文本;2.现场检查消防标识、器材配备;3.询问工作人员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14分)5.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泄漏点排查,建立泄漏排查档案3未开展泄漏点排查的扣3分;未建立泄漏排查档案的扣2分1.查阅排查记录等资料;2.现场检查泄漏点情况;3.询问有关人员1.危化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危化品专用仓库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3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1.查阅危化品管理制度、台帐记录等资料;2.现场检查储存情况2.是否对危化品仓库、罐体内、管道内所存的物质统计分类建档,并及时更新;是否存在罐区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情况3未对仓库、罐区、管道内所存物质分类建档的扣2分;对所存物质不清楚的或记录产生误差的每项扣0.5分;存在罐区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的发现一次扣2分1.查阅仓库、罐区、管道内物质存储台账等资料;2.现场检查危化品存储情况;3.询问相关人员3.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3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2.现场检查有关设备设施设置情况七、储存和包装(11分)4.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提供与其生产的危化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2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1.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资料;2.现场检查产品包装情况1.是否在检维修作业前实施风险分析,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是否对检维修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检维修方案现场交底4未在检维修作业前实施风险分析并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检维修方案现场交底的,发现一处扣2分查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检维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现场交底记录等文件资料八、作业安全(15分)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6发现一项作业制度未建立或未按照制度规程执行扣1分1.查阅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文本、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单等资料;2.询问作业人员;3.查看作业现场或监控视频八、作业安全(15分)3.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是否在未经审批或者在无人监督情况下作业5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1.查阅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单等文件资料;2.询问相关人员;3.查看作业现场或监控视频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2未编制预案的扣2分;未备案扣1分查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本、备案登记表等资料2.是否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并落实应急指挥、值班备勤、应急响应等措施3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的扣1分;未定期开展演练的扣1分;未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的扣1分;相关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1.查阅档案资料;2.询问相关人员;3.现场检验企业应急响应启动情况九、应急管理(7分)3.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2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扣1分;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扣1分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评级得分:安全评级:说明:一、总分100分,每一子项分值扣完为止。
山东启动化工企业评级评价行动将梳理出淘汰改造企业名单
山东启动化工企业评级评价行动将梳理出淘汰改造企业名单佚名
【期刊名称】《南方农药》
【年(卷),期】2017(021)006
【摘要】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前下发《关于印
发(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化企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启动。
此次评价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为组织筹备、评级评价、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四个阶段。
【总页数】3页(P15-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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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课程评价要分四级 方案分三级实施
为在全省继续推进素质教育,⼭东省教育厅在2⽉15⽇正式颁布了《⼭东省普通中⼩学课程实施⽔平评价⽅案》,对全省中⼩学课程实施状况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进⾏了明确规定。
评价结果细分四个等级 据了解,课程实施⽔平评价的对象是全省普通中⼩学校,评价⼯作结束后,将根据对学校课程实施⽔平评价的结果,形成区域性学校课程实施⽔平评价报告,评价为合格性评价,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案包括⼩学、初中、普通⾼中三个学段的评价指标体系,均设有三级指标,其中⼀级指标相同,⼆、三级指标和评价标准与要求三个学段各有侧重。
评价结果将细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分别定量打分,并写出评语。
不合格学校要限期整改 课程实施⽔平评价为年度性常规评价,在进⾏评价时,有关部门将实地听取学校课程实施情况汇报。
召开学校师⽣与学⽣家长座谈会。
实地查看校园、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学校宿舍,以及实验、图书、络等设施设备。
评价结果每年按“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向社会公布。
对于“不合格学校”,按管理权限和相关管理规定,撤销或建议撤销其由教育部门已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并责成限期整改。
问题严重者将提出对有关责任⼈的处分建议。
评价⽅案要分三级实施 课程实施⽔平评价由省、市、县(市、区)教育⾏政部门依据本评价⽅案分三级组织实施,由同级教研部门具体承担。
省直接评价普通⾼中,并对市、县(市、区)评价进⾏指导、抽查和监督;市直接评价初中,并对所辖县(市、区)评价进⾏指导、抽查和监督;县(市、区)直接评价⼩学。
省、市、县(市、区)教育⾏政部门每年都要按评价范围对评价⼯作进⾏规划、部署、总结,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报上级教育⾏政部门备案,评价结果分级向社会公布,以促使全省中⼩学全⾯落实国家课程⽅案,开全课程,开⾜课时,切实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提⾼中⼩学课程实施⽔平。
山东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
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市县(市、区)企业名称:项目评价内容评分依据及说明计分方法一、产业政策(10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评分依据: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考核方式:查阅项目名单及可研报告,与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核对;查看生产现场分值10分企业项目全部属于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得10分;部分属于鼓励类的,每存在一个鼓励类的得2分;存在淘汰类的不得分二、企业管理(10分)1.股权多元化评分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10.鼓励金融和非金融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通过股权融资、改制上市等手段,实现股权多元化。
”考核方式:查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代码、上市地点、批文等有关文件。
如公司或相关资产被上市公司兼并收购,不计入上市公司范畴分值5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得5分,新三板上市得3分2. 精细化评分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分值5分五年内荣获全国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中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14.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鼓励企业改变粗放式经营,加强精细化管理。
”考核方式:查阅由国家相关部门、省政府认定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国家质检总局或省政府认定的质量奖的表彰通知或证书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或者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其中一项的,得5分三、创新能力(60分)1.品牌培育评分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23.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推进山东标准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培育国际国内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考核方式:查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认定通知等有关资料分值8分有效期内,每个省名牌得2分,最多得4分;每个省著名商标得2分,最多得4分2.研发平台建设评分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28.补短板政策,加大创新扶持力度。
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
单位: 日期: 总分:
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备注:1、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表中“双重预防体系”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及职业病危害“双重预防体系”,除特别注明外, 表中风险均包含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隐患均包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2、总分共计1000分,累计得分/总分X100=实际得分,其中缺项部分按0分计入累计得分,相应的考核要点按0分计入总分。
每一考核要点的分值扣完为止。
3、企业累计得分800分合格(实际得分80 分)。
4、评估记录应根据评估标准逐项描述评估情况,并附带相关评估记录,不能仅简单填写不符合项,应详细记录抽查问询和现场检查情况。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标准定稿20171020024339
附件2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市、县(市、区):企业名称: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
在对应处打“√”1.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是□否□2.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敏感保护目标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搬迁的;是□否□3.未批先建且未按照鲁政字[2015]170号、鲁环办…2015‟36号、鲁环办函[2016]52号等文件取得环保备案的;是□否□4.长期运行,超过一年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生产的;是□否□5.两年内因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是□否□6.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跟踪检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是□否□7.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是□否□8.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是□否□9.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是□否□项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二、环保验收(8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8 项目投产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组织环保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扣8分现场查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查看排污许可证或网上验收合格信息项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三、污染治理(56分)废气1.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总量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运行记录是否正常规范6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扣6分;其余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2.无组织废气处置设施安装情况:排放VOCs的生产工序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装置区、罐区、装卸区是否按要求配套无组织排放处理装置;自备污水站易产生异味的构筑物是否进行密闭收集、异味处理;是否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6 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5分现场检查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是否安装;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传输;数据传输是否正常3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扣3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4.是否建设规范的排气口和取样监测平台2 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现场检查5.是否采用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1未采用集中供热或未采用清洁能源的扣1分;生产项目中所需能源来自系统内或系统间能源重复利用的不扣分查看现场、环评文件、采购合同和账单项目评级内容分值计分方法考核方式得分三、污染治理(56分)废水1.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总量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记录是否规范5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扣5分,其余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2、是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有预处理设施3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有预处理设施的,扣3分。
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
新一轮 评 级评 价 行动 ,特 制定 本行 动计 划 。
分类 管理 ,促 进化 工产 业转 型升 级 、提 质增 效 。
一 、 总体要 求 (一)指 导思 想
二 、计划安 排 (一) 参评 范 围
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 ,落实省委省政府
各 市 、 县 (市 、 区 ) 核 实 的 生 产 列 入 《国 民
向 ,强 化 安全 、环 保 、节 能、质 量倒 逼机 制 ,增 强 2524煤 制 品制 造 、2530核燃 料 加 工 、2542生 物质
企业本 质 安全 水平 ,推 动全 省化 工产 业 转型 升级 , 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
实现 高端 绿色 发展 和新 旧动 能 转换 。
参评 企业 名 单于 l2月 31日前 报送 至省 化 工专 项行 限期 整 改,整 改后 仍不 能达 标 的 ,依法 依规 予 以关
动办 。同时 ,各 市专 项行 动办 负 责统 一确 定全 市企 闭淘 汰 。
业评 级评 价 中介机 构 ,数 量根 据工 作 需要确 定 ,于
4.成 果运 用阶 段 (2018年 6月 1日至 6月 30日)
l2月 31日前 将 名单 报 省化 工 专项 行 动办 。省化 工
各 市 化工 专 项 行动 办要 根 据本 地 区 实施 方案 ,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标准解读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
(一)企业未批先建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环保备案的。
指标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
查阅资料:环保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环评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二)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核心保护区、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
指标说明:1、《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第三十条: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规定管理。
3、《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口应当于调水前拆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建立实施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4号)、《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3-2020年)》。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核心保护区是指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
环保评级标准
2.现场检查
项目
评级内容
分值
计分方法
考核方式
得分
四、污染治理(63分)
废
水
6.是否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是否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是否达到90%以上
3
未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的扣3分,其他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查阅环保部、省环保部门网站有关挂牌督办信息,市级环保部门提供的两年内企业挂牌督办文件清单等资料
评级得分:
环保评级:
说明:
一、总分100分,每一子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环保评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具体根据评级得分确定。评级得分60及以上的,环保评级为“合格”;评级得分60以下的,环保评级为“不合格”。
查阅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处置单位的资质证书、季度环境监测报告等资料
噪声
噪声是否达标
1
不达标的扣1分
查阅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自行监测记录、一年内环保部门的执法监测记录等资料
五、环保处罚( 6分)
1.两年内是否存在移送涉嫌犯罪、移送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
4
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扣4分,存在移交行政拘留的或罚款20万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扣3分,存在罚款20万以下行政处罚的扣2分
3
未按照雨污分流布设管线的扣1分,未按照污污分流要求布设管线的扣1分,未建有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贮存系统的扣1分
1.查阅企业项目环保验收文件、相关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运行记录等资料;
2.现场检查
5.是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正常运行
1
2017.12四评级一评价与衡量实用标准解读汇报(山东省化转办)
实用文档山东省新一轮评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办公室2017.12目录1.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2.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解读3.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解读4.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质量评级标准解读5.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一、否决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一)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指标说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阅资料:1.查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现场检查:企业现有工艺、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二)未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并将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未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查阅资料: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相关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
(三)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指标说明:1.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
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办法(试行)一、为加强对全省发电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电力生产安全基础,促进电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各发电企业.三、安全标准化评价主要针对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以及生产设备系统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以防止人身事故、特大和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重点,用检查评价的方法进行危险辨识。
四、全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企业”)评价,应当按照《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评价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采用现场检查、查阅和分析资料、现场测试等方法进行。
五、评价采用相对得分率来衡量被评价单位的达标情况。
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由于设施设备、系统设置等原因造成部分《标准》项目无法查评的,删减相应项目(连同该项目的标准分)。
六、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两个等级:二级(省级):评价(复评)相对得分率不少于85%;三级(市级):评价(复评)相对得分率不少于70%。
全省统调发电企业、单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地方公用和自备发电企业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标准。
其它地方公用及自备发电企业可申报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存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不得参加考评。
七、安全标准化评价评级采用各发电企业自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济南电监办和山东省安监局联合组织对全省二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的评价、评级。
华电国际股份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分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下属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荐安全标准化典型企业,并配合开展评价、评级工作.各市安监局在省安监局和济南电监办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三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的评价、评级。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标准(化工)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标准(化工)一、公共部分(600分)包括:负责人与责任、组织保障、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投入、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检查与绩效考核等个方面。
类别评定项目分值(分)否决项自评(分)初审(分)评定(分)评分标准(一)负责人与责任︵40分︶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全部职责。
10○规章制度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没有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扣5分,主要负责人不清楚自身职责的扣5分。
2、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5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每缺少一个层级或部门扣2分。
3、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5各级组织没有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的,扣5分。
4、按照《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5没有明确的,每缺少一个部门或基层单位的扣2分。
5、按照《山东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5每缺少一个层级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扣2分。
6、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目标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予以奖惩。
10未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扣10分,未进行定期考核或考核不全面,每缺少一次或少考核一个层级部门扣2分,未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加以奖惩的,每次扣2分。
小计40(二)组织保障︵30分︶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企业要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0○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评为C级并扣20分;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10分;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2、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扣5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环发[2017]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17.01.04【实施日期】2017.0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17〕3号)各市环保局,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各环评机构:为提高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月4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提高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评机构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编制的环评文件的质量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评文件,是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两类。
第四条本办法质量考核分为环评文件单件质量考核、环评机构环评文件质量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0分以上为优秀,66-79分为良好,60-65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环评文件单件质量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总论;(二)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三)周边环境概况与现状评价;(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五)环境保护措施;(六)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与监测计划;(七)项目可行性与结论;(八)文件制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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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一轮评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办公室2017.12目录1.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2.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解读3.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解读4.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质量评级标准解读5.山东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标准解读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解读一、否决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一)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指标说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阅资料:1.查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现场检查:企业现有工艺、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二)未按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并将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未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查阅资料: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
现场检查:相关安全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
(三)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指标说明:1.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18号)、《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等文件规定,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5号令)实施前建成投产的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但已进行了设计安全诊断的,视为符合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建成投产的在役化工装置,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
查阅资料:企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
现场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化工装置(四)实施生产、储存危化品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5号令)等法律法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或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查阅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相应安监部门按规定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
现场检查: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未按规定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的,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合格的指标说明:1.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第二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以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合格以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为依据。
查阅资料:1.对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的企业,查阅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
2.调阅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
现场检查:企业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
(六)化学品储存罐区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的;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未设置紧急切断阀的指标说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查阅资料: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
现场检查:化学品罐区相关设施设置、运行、维护状况。
(七)危化品生产装置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指标说明: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2014年第13号公告)等相关标准规范。
查阅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距离情况。
(八)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有效期生产危化品的指标说明: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1号令)等。
查阅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产品目录等。
现场检查: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九)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或有效期使用危化品的指标说明: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7号令)等。
查阅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年使用量。
现场检查: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产成品仓库。
(十)危化品企业建成投产两年以上或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两年以上,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指标说明: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24号)、《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等。
查阅资料: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公布文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核查未取得标准化证书企业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被吊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文件签发日期。
(十一)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未按照有关规定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的指标说明: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鲁政办字〔2015〕259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等。
查阅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相关安全设施运行记录。
现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安全设施的设置、运行情况。
(十二)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凭证购买、流向备案的指标说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查阅资料:企业购买和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及流向备案记录。
现场检查:原材料仓库、产成品仓库。
(十三)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的指标说明:依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3号令)、《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等。
查阅资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物料输送管道布设情况。
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评价标准解读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级为“不合格”。
(一)企业未批先建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环保备案的。
指标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52号)。
查阅资料:企业提供的项目建设环评批复、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文件。
(二)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核心保护区、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
指标说明:1、《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