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博弈过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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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瑞明讲史

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瑞明讲史

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瑞明讲史五大治理难题——封建时代的央地关系自古以来,央地有那些矛盾?这个话题很大,也很复杂,我先概述下自古以来各个的央地治理关系的概述,夏商的宗法制封建制,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秦朝的皇帝制、郡县制、三公九卿制;汉朝的“中朝”制和刺史制;隋唐,为分割相权加强皇权,又创立了三省六部制;北宋,为分散宰相权力设立“参知政事”(副宰相);元朝,行省制度,地方相互制衡;明朝,废丞相,设立内阁,实行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权分立的三司制。

清朝,设立军机处,皇帝独揽大权。

这个是各个朝代为了处理央地关系的不断摸索的历史为了讨论这么个庞然大物,我们就要分为2个阶段,夏商周的封建制和秦汉以后的郡县制两大阶段。

今天咱们先来谈谈封建时代的央地关系大家觉得,封建时代,在交通工具落后,基础建设落后、通信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如何管理天下,让诸侯们服从管理呢?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是假的。

显性的,比较容易看得出来,比如军权、刑罚、税收。

隐形的, 1-天文历法 2-官学 3-礼仪。

我觉得夏商两代,国运这么长,地方和中央沟通那么不顺畅但是却相对比较稳定,最主要靠的是天文历法。

中央军队强大才能有效管控,经济要强大,才能军队强大。

因为只有天子才掌握历法的制定、修正能力,只有历法精准了,百姓跟着他才能过上好日子,所以,夏朝的《夏小正》,也就是现在说的夏历,就是当时的镇国之本。

后来夏朝掌握历法的官学掌管团队投奔了商汤,商汤才掌握了正统的历法。

历法,意味着当时的道统。

围绕着天文历法,以天伦定人伦,以天文定人文,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官学体系。

在古代,诸侯国私自发展历法,观测天象是属于僭越,是要被攻伐的,比如《尚书·甘誓》中记载“威侮五行”和《胤征》载仲康之所以出兵征讨羲和,都是因为地方自己搞一套历法体系,中央就要出兵了。

历法这东西是需要成千上万年的积累修正才能形成的,并不是可以轻松掌握的围绕历法,夏商构建了一套以天文定人伦的天人合一管理体系,建立了神权和王权结合的治理体系。

央地博弈概念

央地博弈概念

央地博弈概念深度解析一、引言在经济学领域,央地博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主要描述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决策制定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这种博弈关系在不同的政策环境下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结果。

本文将对央地博弈的概念进行详细的解析,以期对这一复杂的经济现象有更深入的理解。

二、央地博弈的定义央地博弈是指在一个国家的财政分权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了各自的利益,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的一种博弈行为。

这种博弈行为主要体现在税收、财政支出、政策制定等方面。

三、央地博弈的特点1. 双向性:央地博弈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也包括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影响。

双方的行为都会对对方产生影响。

2. 动态性:央地博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政策的调整和环境的变化,博弈的结果也会发生变化。

3. 多样性:央地博弈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的财政收支博弈、间接的政策制定博弈等。

四、央地博弈的类型1. 税收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税收权的分配和税收的使用上。

2. 财政支出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的决策和执行上。

3. 政策制定博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博弈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

五、央地博弈的影响央地博弈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在经济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在政治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而影响政治的稳定。

在社会方面,央地博弈会影响社会福利的分配,进而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六、央地博弈的研究方法研究央地博弈的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种。

理论分析主要是通过建立模型,从理论上探讨央地博弈的规律和机制。

实证分析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从实证上检验央地博弈的存在和影响。

七、总结央地博弈是财政分权体制下的一个重要现象,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博弈论分析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博弈论分析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博弈论分析【摘要】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

中央与地方存在着一定的博弈关系,其利益关系构成了两者之间关系的核心内容。

双方对权力最大化追求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博弈;囚徒困境;地方保护一、问题的引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

在现阶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己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纯意义上的“上传下达”的关系。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过程,即地方政府“强迫”上级政府同意变革的过程,这也是中国经济转轨得以成功的关键。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

近些年来,在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三农问题、农民工等诸多问题上,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影子。

在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运用政府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以求达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已经不完全是过去意义上的中央从属机关。

因其所代表的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的宏观利益存在分歧,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更多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惜触犯中央的权威。

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来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问题的产生机制与影响,并分析提出构建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可能性。

二、分析问题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入而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

产生的具体原因及表现:1.在财税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了分权化的进程。

基于政策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合作博弈分析——一种博弈分析的视角

基于政策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合作博弈分析——一种博弈分析的视角

律具有 同等功 效 , 至优先 于法 律 , 甚 到越 来越认 识
收 稿 日期 :0 9—0 20 1—0 1
但并 不能 决定 政治 系统 内部如何 运转 , 于涉及 难
基 金 项 目 : 海 市优 秀 青年 教 师科 研 专 项基 金 资助 项 目 博 弈 规 则 与合 作秩 序 》 果之 一 ( 准 号 :z 0 0 0 。 上 《 成 批 h ̄ 7 1 ) 作者简介 : 陈毅 (9 9一 , , 南信 阳人 , 17 )男 河 复旦 大 学 国 际 关 系和 公 共 事 务 学 院 博 士 后 , 东政 法 大 学政 治 学 与 公 共 华
性” 统治方式 也越来越 由单一 式 的行 政命 令走 向 ,
我们对 政策 的认识 经 历 下 面转 变 : 国著 名 美
学 者托 马斯 ・ 戴伊 曾对 政 策 的经 典 定 义 为“ R・ 就 是 政府选 择做什 么或不 做什 么 ” ① 策是 经过 政 ,政 府 过程这个 “ 黑箱 ” 的产 物 , 正如 美 国著 名 的政 治
依赖 多元参与 的 协商 式共 同治理 , 型 的央 地关 新
系也表 现为互 动的政策关 系 。这 也是 我们基 于政
策来思考 央地 关系 的原 因所在 。对政 策 的认 识也
由过去 的刚性政 策 , 即作 为 红头 文 件 的政 策 与法
学 家伊斯顿 所做 的政 治 系统 模 型如 图 1 示 , 所 人 们 的需求 、 漠 和 支 持 经 过 输入 进 入 政 治 系统 , 冷
第 2 卷 第 3期 1
21 0 0年 6月
同 济 大 学 学 报 ( 会科 学版 ) 社
T n jU i ri o ra S ca S i c e t n o gi n es yJ un l o il ce eS ci v t n o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博弈分析
督、放任” ;地方政府是否采取增支减收、 虚报 需求等方式骗取 中央转移支付。 欺 即“
贵 ’ 、 周 婷婷 ( 、武汉理 工大学 武汉 4 0 7 2 内 两者之 间存在信 息不对称 , 。 中 央政 府监 督地 方 政府 的行 为必 须付 出一 定 量 的成 本 。 在此 基础 上 , 立 中央 政府 建 和地 方 政 府 关 于转 移 支 付 的博 弈 模型 ,
平衡性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 府 间的较量不断升级 , 完善 政府 间转移支付 、 规范地方
9 1 94 995 996 9 7 9 1 99 00 1 1 9 1 98 9 2 0 2 20 2 001 02 003 200 20 4 05 06 0 20 2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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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的收益是 Y w— 地 方政府有欺骗行为 _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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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政 转 移 支付

财政 行 为

府放任 的情况 下,地方政府诚实时 ,中央 政府 的收益是 Yw ,在地方政府有欺骗行 -
为时,中央政府 的收益是 YW-。 - E 如 果地 方 政府 不 采取 欺骗 行 为 ,中 央 政 府对转 移 支付 有 力审查 监督 时 的预 期 收 益小于 放 任 时的预 期收 益 ,中央 政
益最大化 ,也就是按各 自的利益函数最大
化做 出决策。在博弈 中,地方政 府希 望得
中 与 方 府 央 地 政 问 财 转 支 博 分 政 移 付的 弈 析
一 白
到最大的转移支付金额 ,而中央政府则希
望用最小的转移支付实现合理分 配财 力的
目标 。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博弈关系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博弈关系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
( 同济 大 学 浙 江 学 院 , 浙江 嘉兴 3 1 4 0 0 0 )
摘 要 : 首 先 界 定 中央 与地 方 关 系主 要 体 现 为l 利益 关 系, 政 治 权 力 则是 实现 共 同利 益 分 配 及 处 理 各 种 利 益 矛 盾 的 权 威
l l
性 凭 借 。 以 此 为 出发 点 , 运 用 定 量 与 定性 分 析 方 法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中 央 与 地 方 政 府 间 的 利 益 博 弈 关 系 进 行 分 析 。 只 有 合 理 划 分 中 央 与 地 方政 府 间 的 财 权 与 事 权 , 才能更好 地维持 社会 发展和稳 定。 关 键词 : 中央与地方 ; 政 府间关 系; 利 益
材 收支 分科占÷ 田时 政 嚏 、矗, t/ 田 对商支出 c t蝽 音示^啊 ( 1 9  ̄2 D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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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权力 分割 的向度 , 而政 治 权 力 则是 实 现共 同利 益 分配 及
处 理 各 种 利 益 矛 盾 的权 威 性 凭 借 。所 以 在 中 央 与 地 方 利 益 博弈 中 , 如何 确保 央地政府 间权 力 的明确 划 分 , 确 保 财 权 利 益与事 权归属相 匹 配 , 明 确 中央 与 地 方 的 事 务 与 责 任 体 系
No . 1 2, 2 O 1 3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o d e r n B u s i n e s s T r a d e I n d u s t r y
2 0 1 3年 第 1 2期
我 国中央 与地方政府 利益博弈关 系实证分析
一 改革 开放 以来
赵 国 阳
至关重 要 。
2 中 央与地 方 政府 问利益 关 系博 弈历程

论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

论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

论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摘要】本文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现象及其意义。

在不同级别政府间的竞合动因方面,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政绩考核等方面存在竞争。

竞合关系下地方政府的行为特征表现为追求经济增长、地方形象提升等。

地方政府竞合博弈也存在局限性,如信息不对称、制度约束等问题。

影响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因素有制度环境、市场需求等。

本文通过实践案例分析了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现象。

结论部分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发展趋势、应对策略以及未来研究展望。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地方政府间竞合博弈的特点及影响因素,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竞合博弈、政府间关系、动因、行为特征、局限性、影响因素、实践案例、发展趋势、应对策略、未来研究、竞争、合作、博弈理论。

1. 引言1.1 我国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意义我国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意义在于,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关系日益凸显。

这种竞合博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促使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地方政府竞合博弈也反映了政府间权力分配的调整和政治关系的演变,对于政府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地方政府竞合博弈的意义还在于,通过竞合关系,地方政府可以借鉴他地的成功经验,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

竞合博弈可以激发地方政府的创新意识和竞争动力,促使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

竞合关系也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提高整体治理水平和效能。

1.2 研究背景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作关系也日益复杂。

在这种背景下,探讨地方政府之间的竞合博弈,对于理解地方政府行为和推动地方政府间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间竞争行为的博弈分析

地方政府间竞争行为的博弈分析

2008年第2期双月刊总第167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JOURNA L OF ZH ONG 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2.2008Bim onthlySerial№.167地方政府间竞争行为的博弈分析许培源 高伟生(华侨大学商学院,福建泉州362021)摘要:从非合作博弈的角度出发,结合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间竞争成本逐渐凸显的现实,本文建立市场分割模型、重复建设模型和政治竞争模型,从三个不同的维度分析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及其竞争后果,并探讨使地方政府行为从竞争转向合作的激励机制和制度安排。

研究发现:市场分割、重复建设是地方政府过,政治竞争根源于单一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制,而适当的制度安排可以在保持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积极性的同时,约束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有利于区域经济体系的完善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竞争;市场分割;制度安排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5230(2008)022*******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中国经济改革一个主要的特征,是在进行行政性分权和经济性分权后,地方政府替代了不完全的计划和不完全的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1]。

在一定的意义上,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是“地方政府主导型”。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的许多作用都是在地方政府竞争①的背景下发生的,探索地方政府的作用就离不开探索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②。

已有的文献对于地方政府间竞争的成本收益关系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一方面,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中国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奇迹归功于地方政府为经济增长而展开的竞争,地方政府间竞争的收益大于成本:地方政府为经济增长而展开的竞争使中国经济在制造业和贸易战略上迅速迎合和融入了国际分工的链条与一体化进程,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和中国经济的深度开放是地方为经济增长而竞争的后果[2];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不仅是消除国有经济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力量,也是提供地方基础设施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间竞争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保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即通常所说的维护市场的联邦主义[3];这一结论还得到了基于1982~1992年间省级面板数据实证研究的支持[4];同时从民营企业的角度看,地方政府间竞争是促进民营化的主要力量[5]。

企业与政府的动态博弈分析——以行业组织为例

企业与政府的动态博弈分析——以行业组织为例
沃尔玛 还是 破例 在 中 国建 立 了工会② 。这种 协会模 式 . 政府 的力 量 占据 主导地 位 。在 这种 博弈 格 局 中 . 业 的最优 策 企
政府 和企业 之间 的关 系 . 是经 济 发展 过程 中的重 要关 系 。一方 面 , 业依 赖 于政府 的 良好 政策 、 企 健全 的法 制 、 稳 定 的社 会 : 一方 面 . 府 依 赖 于企 业 的 良好 业 绩 进而 能 另 政
是 国 家 法 团 主 义 ( i19 ; h n 19 ;e r n 1 9 ; O ,9 2 C a ,9 3 P as ,9 4 o W ag 2 0 ) 在 法 团 主 义 中 , 家 并 不 像 全 能 主 义 那 样 控 n ,0 。 4 国 制 着 社 会 的 方 方 面 面 .而 是 给 协 会 组 织 一 定 的 自治 空 间
和 发展 部分 学者认 为 中 国 的社 会 组织 受 到政
府 控 制 (oigr 1 9 ; P asn,9 4 N vt Sl e ,9 3 n ero 19 ; e i ,
19 ;ot ,0 2 Ma 2 0 ; 晓 光 ,0 7 。 因 9 6 F s r2 0 ; ,0 2 康 e 20 )
避 刚 性 的法 律法 规 来 达 到经 济 发 展 的 目的 (s & Hi a Wht ,0 2 F s r2 0 ; 正 汉 ,0 6 。 这 种 格 局 下 , i 2 0 :ot ,0 2 曹 e e 20 )在 企
不猛竞 争 . 些 不合 理 的 收费 和迟迟 未 能落 实 的优惠 政策 一 让全 县 的小水 电业 主损失 20 0多万 元 。 19 0 9 6年底 , 代表
从 企业 界的 角度 来看 . 会组 织往 往 成 为企业 界用 来 社 与 国家力量 相制 衡 的力 量 一 些 国外非 政府 组织 在 中国注

论宏观调控房价中的地方政府行为--从央地政府博弈角度分析

论宏观调控房价中的地方政府行为--从央地政府博弈角度分析
福 州 300 ) 5 07
摘要 : 房价居 高不下背后存在 着中央调控 与地方政府 “ 向调控 ” 逆 的博 弈。房 地产宏观调 空政 策要起 效用 , 关键 的是要改进博弈规则来 约束和规 范地方政府行为 , 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和谐发展 。 关键词 : 房价调控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博 弈 中围分类号 :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 号:0 9- 92 20 ) 1 3 F0 A 10 62 (0 8 O — 0-0 2 府的财 源。再者 , 投资 的角度来说 , 从 如果地方政 府严格控 制房地产 的投资规模 , 就会 减少对土地 的需求 , 样也就 减 这 少了从 土地 中让 利 的收入。其 次 , 是税收。房 产税 、 城镇土 地使用说 、 耕地 占 税都属 于地方 , 用 房地产业 的投 资增加会 是政绩。房地产行业 已经成为 在这种博弈 的过程 中 , 观调控房 价政策 能不能起作 用 , 宏 关 提高地方的税收收入。再者 , 了国民经济 中的支柱产业 , 不论是从投 资资金的总量上来说 键还在于地 方政府的执行力。 博弈论的导 入 还是从房地产业带动相关行业 的发展角度来说 , 房地产是拉 博弈 , 是指“ 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 比赛 者或者参 与者选择 动地方 G P增长的重要 因素 , G P又是衡量地 方官员政 D 而 D 能够共 同影 响每一参加者 的行动 或战略 的方式。 也就是竞 绩的一个最重要的考量指标 。地方官员的任期一般是五年 , ” 有政治野心的官员也就 很难顾及 到地 方的长 争的各 方都从 “ 理性的经济人 ” 的角度出发 , 采取策略来达 到 为了政绩好看 , 自己的利益 的最大化。博弈论 的经典理论的推演是关于“ 囚 远 的发展 了。从以上 三个 方面来看 也就很容 易理解地方政 徒困境 ” 的案例分析 , 根据博弈各方采取的竞争策略不 同, 可 府对中央宏观调控房价执行不力 的原 因了。 ( 博弈的表现 二) 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划分为“ 和博 弈” “ 零 和 正和博弈 ” 。当 竞争者在选择战略都 没有合谋 只选择对 自身最有 利的战 略 中央政府作为 国民经济宏 观调控者 , 必然要从宏 观、 综 而不考虑其他方的利益时 , 就会带来非均衡 的结果 。对弈方 合的角度来考虑房地产业 的发展 , 既要支持经济 的增长又要 通常是建立在个体行 为理性的基础 上的 “ 非合 作关系 ” 。当 承担起 防范金融风险 , 范房地产业 经营行为 , 规 同时也要追 实现“ 人人有屋居 ” 的民生 目标 。因 博弈方协调一致去寻找有利 于共 同利 益的战略 , 就会 出现均 求以人为本的施政 目标 , 衡的状态 , 达到 “ 双赢” 多赢” 或“ 局面 。 此, 中央政府选择 的 目标 是: 房价上 涨与 国民经 济增长相适 二, 中央调控与地方政府“ 向调控” 逆 的博弈 应, 通过 土地政 策 、 金融 政策 、 收等政策来 稳定房地 产市 税 让百姓安居乐业是中央政府 的一贯 的主张 , 无论是 以前 场 。 的福利 分房还是现在的廉 租房 和经济适用 房的建设 , 中央政 事实上 , 只有货 币政策和税收政策 是直接可 以作用 于房 府期 盼的是一个和谐 的房 地产市场 和一个 和谐的社 会。反 地产 , 其他之外 的政策都要通过地方政 府来实施 。在宏 观调 观一些地方政府无视 中央调控 的措施 , 按照 自身利益 出发 , 控的政策实施过程中 , 央地政府 目标 是有差异的。选择积极 纵容甚至推动房价的上涨 , 损害了广大群众 的利益 。纵观 中 执行 , 那么必将遏制房地产的高温 , 地方的 G P也将受到影 D 央地方政府关系 , 这种“ 向” 逆 的博弈 , 在房价的调控中 , 这种 响 , 并且由于城市 间激烈 的竞 争离不 开财政的支持 , 这样地 矛盾体现得更为明显。 方政府的利益必将受到损害。选择不执行 , 毫无疑 问地会拉 ( 博弈的原 因: 一) 中央政 府与地方政府 目标差异 动地方 G P增长 , 会带来地方 财政 和税收的增加 。虽然 , D 还 地方政府对宏 观调控 执行 不力 的深层次 原因在 于二者 选择不执行有可能对经 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构成威胁 , 但是 房 目标的差异。中央政府着眼于全局利益的最大 化, 努力增进 地产业 的泡沫若是破灭 , 经济和社会风 险的承担者也是 中央 全社会的福 祉 , 筹 协调各 地 方的利 益。而 地方政 府具 有 政府。从分析来看 , 于一届 政府 , 择不积极执 行是其最 统 对 选 “ 利益 双重性” 一方 面既要对上 级负责 , , 另一方 面又要实现 优的策略选择 , 这样就不难理解地方政 府为什么会 阻挠中央 辖 区内的利益最 大化。央地 政府 的利 益不 可能时刻都保 持 政策的宏观调控房价或“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式地执行 了。 致, 当二者的利益出现冲突时, 博弈不 可避 免。首 先 , 在现 二、 宏观调控房价 中二者博弈的具体分析 有的土地管理 体制 下 , 地实 际上 是归地 方政府所 有 , 土 土地 ( ) 设 前提 一 假 的大部分 收益归地方政府所有 , 土地收 益实 际上成了地方政 作为博弈的主体, 央地政府都遵循理性最大化的原则, 府的“ 第二财政 ” 。廉 租房建设涉及到土地收益的让 步, 如果 把政策效用作为 自己行动 的依 据。二者选择 的行动组 合不 地方政府从严控制土地的供应结构 , 么也就 减少了地方政 同会导致成本 和收 益 的不 同, 而决 定 了其 博弈 的均衡 结 那 进 中央政府 出台“ 房产新政” 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 , 但各 大 城市的房价上涨趋 势并没 由此趋 于理性。 中央政 府从长远 和全局的角度来考虑和调控房地产市场 , 地方政府从短期 和 区域的利益 出发对 中央政府的宏 观调控进行“ 向的博弈 ” 逆 。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76 中国经贸导刊 2009 年第 15 期
P2)/ P2=- 3 R P1+2R 当 - 3 R P1+2R=0,即 P1=2/3 时,地
方政府选择 违 背 策略 的 效 用最 低 ,此 时,地方政府选择违背策略或执行策略 没有差别。
由此,可以得出混合策略博弈的唯 一纳什均衡解 P1=2/3,P2=C/2R。这一结 果说明,中央政府查处的概率是 2/3,即 地方政府被查处的概率是 2/3,不被查 处的概率是 1/3,而地方政府采取违背 策略的概率是 C/2R,采取执行策略的概 率是(盖面大于 2/3,而且还必须保证中央政府有不小于 2/3 的概率能够查出地方政府的违背行 为。不然,这一均衡是没有意义的。
●八 方 论 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王国栋 张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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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策略静态博弈 在此,我们假设只有中央政府面对 一个地方政府的博弈。地方政府面对中 央政府的政策,策略空间为 (违背 执 行),中央政府面对地方政府的策略,其 策略空间为(查处 沉默)。 同时,中央政查处地方政府违规行 为的成本为 C,C>O 地方政府违背中央政府政策将获 利 R,R>0 在此,我们并未考虑中央政府对地 方政府的处罚。 由此博弈模型可以得出,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策略选项,取决于 2R 与 C 的大小关系。当 2R>C 时,该有限策略静 态博弈不存在纳什均衡。当 2R《C 时,该 有限策略静态博弈存在纳什均衡,纳什 均衡解为:(沉默 违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与 中央政府的策略选择,取决于查处成本 和违背获利的大小关系,只有在查处成 本大于或等于二倍违背获利时,中央政 府与地方政府才会有趋向一致的策略 选择(沉默 违背)。否则,就没有趋向一 致的策略选择。 二、混合策略博弈 此时,我们设定中央政府查处地方 政府违背行为的概率为 P1,则中央政府 沉默的概率为 1- P1;地方政府违背中央 政策的概率为 P2,则地方政府执行中央 政策的概率为 1- P2。由此,我们可以得 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混合策略博 弈模型。 由 此 模 型 ,我 们 可 知 ,中 央 政 府 选 择查处策略(P1=1)时,其期望收益为 Π1 P1=1= (R- C)P2- C(1- P2)=R P2- C 中央政府选择沉默策略(P1=0)时, 其期望收益为 Π2 P1=0=- R P2+0(1- P2)=- R P2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 R P2- C=- R P2,即 P2=C/2R 时,中央政府 采取查处或沉默策略其效用相等,选择 查处或沉默策略没有区别。 当 R P2- C>- R P2,即 P2>C/2R 时, 中央政府采取查处策略的期望效用大 于采取沉默策略的期望效用,此时,中 央政府将对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进行 查处。

住房政策中央地的关系——合作还是博弈

住房政策中央地的关系——合作还是博弈

住房政策中央地的关系——合作还是博弈发布时间:2022-07-08T08:03:19.512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7期作者:史嘉乐[导读] 1998年以来中央对于住房的政策实践表明,住房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过程被赋予了众多超越居住需求之外的职能。

住房的种类可分为四类,商品房、安置房、单位房和公房,分别代表了住房的不同职能及不同居住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IB项目部江苏南京210003摘要1998年以来中央对于住房的政策实践表明,住房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过程被赋予了众多超越居住需求之外的职能。

住房的种类可分为四类,商品房、安置房、单位房和公房,分别代表了住房的不同职能及不同居住对象。

本文基于南京政府实行住房政策的案例,针对商品房和安置房两类住房进行分析,探究在购房首付和公积金政策方面央地的合作与博弈。

研究发现,中央与地方政府既追求合作共赢,也存在博弈关系。

本文认为,中央可通过补贴,调整个人信贷等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在实现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保证民众购房的公平性。

关键词:住房制度与政策央地关系非合作博弈一、引言《保障性住房政策过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我国的住房种类可分为四大类,即商品房,安置房,单位房和公房[1]。

其中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建成后在市场上进行出售出租的房屋。

虽然商品房的建设投资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但是商品房的售卖也导致了炒房行为的出现。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指出:“炒房的目的既非自住,亦非出租,而是闲置等待房价涨起来后转手出售。

也就是说,其目的是获得买卖差价或增值收益。

[2]”炒房的行为使得市面上出售的住房数量减少,房屋单价远高于市场价值,进而导致很多人无法负担高昂的房费。

炒房行为的出现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原则,为了保证公平,中央政府实行了限购、限贷等政策抑制炒房现象的蔓延。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论房地产调控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及其成因

论房地产调控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及其成因

论房地产调控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及其成因摘要:本文以广东佛山市放松楼市限购令为例,重点分析了我国分税制与政绩考核制度对地方政府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不完善的分税制与畸形的政绩考核制度是导致央地之间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房地产;分税制;政绩考核一、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力之痛凸显政策执行的南辕北辙1.“广东佛山市放松楼市限购令”——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软着陆”2011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对人才引进政策中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购房应缴个税和社保证明限制、本市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本市户籍”村改居”家庭购房套数均做出了新的规定,成为我国率先放松楼市调控政策的城市。

这一事件昭示着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组合拳又一次陷入了地方政府“软着陆”的尴尬境地。

在地方政府的变相抵制下,“国n+1条”最终还是一次又一次重蹈着“国n条”的覆撤。

2.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力凸显调控管理主体间的“貌合神离”在房地产宏观调控过程中,处于管理地位的主体有三:作为决策主体的中央政府、作为执行主体的地方政府、作为指导部门的国务院各部委。

政策是否能够得到落实,关键不仅仅在于是否有好的决策,更在于好的决策是否能得到有效实施。

近年来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打出的组合拳力度不可谓不重、密度不可谓不大、针对性不可谓不强,但却终是绵软无力、效果不佳。

从上述事件已可窥豹一斑:利益不协调使中央和地方在房地产调控上“貌合神离”。

“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大规模限购抑制房价,这是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因为限购会造成市场成交冷却,销售不畅则会影响开发商拿地积极性,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带来巨大影响。

”[1]因此,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找出其中诱因,是走出当下房地产宏观调控困境的第一步。

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关系的追根朔源1.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不完善的税制革命带来的“土地财政”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将财权重新集中到了中央政府的手中,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路攀升;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富可敌国”的现象自此未再出现。

政治的博弈

政治的博弈

政治博弈政治博弈是指政治中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权力争夺和博弈,通常是在政治竞选、选举、组建政府、制定政策等重要政治事件中出现的现象。

政治博弈一般关乎国家、地区和全球政治格局的变化,它不仅能够揭示出不同政治力量间的关系和矛盾,更能说明不同政治力量的理念、目标和利益。

政治博弈需要各方面勇气和智谋,它对于每一方面都有着不同的陷阱和机遇。

下面就是几个常见的政治博弈的例子:一、选民博弈选民博弈是指参与政治竞争的两方(当然也有可能是多方)所采取的不同策略与行动。

在这种博弈中,候选人和政治派别会对选民的行为进行分析,并采取不同的策略,以期取得更多的选票。

比如,候选人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引领选民群体对特定立场的支持与认同。

选民博弈也可能引发一些未知的结果,例如选民可能在投票时采取不同的策略,选择并不是自己支持的政治派别,或者在关键时刻抛弃之前的选择。

选民博弈具有极高的复杂性,是政治博弈中的一个难点。

二、各政党之间的博弈在民主国家中进行竞争的各个政党之间总是发生激烈的博弈。

不同的政党可能会采取不同的策略,争取选民的支持。

有些政党将重点放在目标群体的参与上,帮助这些群体战胜历史的惯性;而有些政党则把重点放在经济发展上,吸引商家和商人的投票支持。

政党的博弈也必须考虑到自己的支持基石及目标选民是否会因其议程、运动、政策或表现受到动摇。

各政党之间的博弈不仅体现了不同政治理念之间的竞争,也可以看出各政党的决策和行动对选民群体、社会、国家以及各国开展合作所造成的影响。

三、团体博弈团体博弈指的是政治团体、社会团体在争夺资源、利益、权力的过程中所采用的策略和行动。

政治团体的博弈历程和政策执行难度也有很大关系。

民主制国家的政府采用妥协并协商的方式,努力改变政策领域的博弈格局。

政党、社会团体在政策制定方面也会采取不同的战术,以影响其他团体和选民对其的印象,实现既定目标。

四、国际博弈国际政治博弈包括了各国政府、各种国际组织、外资在国内经济运行中的博弈,当然也包括了各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博弈。

政府_企业_消费者三方在绿色供应链系统中的博弈

政府_企业_消费者三方在绿色供应链系统中的博弈

就达到博弈均衡, 即令 V 1= V2, 得:
qr = qs
Sc qx - Sc ( Sc + Gc - G c) + qx Sc - 2Sc - Gc
( 2)给定政府倡导与监管的 概率为 qr 以及政府在不倡
导监管下企业和消费者合作的概率 qx , 则企业选择 合作与
不合作的期望收益为 V 3和 V4, 因此有:
二、三方博弈模型的 建立及分析
( 一 )模型假定 模型的三个博弈 方: 企 业、消费者、政府。各 博弈 方均
收稿日期: 2010- 11- 16 基金项目: 国家科研创新项目资金支持。 作者简介: 喻思齐 ( 1988 ), 男, 研究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绿色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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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与世界
为理性经济人: 企业、消费 者以自 身利益 最大化 为目标, 政 府追求最大 的社 会收 益。政 府需 要对 企业 和消 费者 资源 利用的行为加以引导 , 促使他 们向有 利于经 济环境协 调发 展的方向转 变。当企 业和 消 费者 不加 入政 府倡 导的 绿色
作时, 三方的支付函数为 ( 0, vc , ve ); 当消费 者和企 业不 选择合作时, 三方的支付函数为 ( - Sc , 0, 0)。以上策略组 合以及支付函数如表 1。
表 1 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博弈情况
政府态度
倡导与监管
不倡导与

qr
监管 1- qr

有效 qs
和 企业、消费
- Gc
企业、消
随着资源、环境问题对人 类生存 和发展 所构成的 威胁 日趋严重, 各国通 过采 取立 法、教 育等 手段 力促 传统 的生 产、消费方式向更合理的方 向转变, 以求 得社会、经济 与环 境的协调发展。绿色供应 链通过 对生产、消 费活动所 产生 的废旧物品或 材料加 以回 收 并进 行适 当的 再生 利用 或者 是无害化处理, 可 以最 大限 度地 提高 资源 利 用率, 减 少环 境污染, 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 [ 1] 。实施 绿色供应 链管 理对企业 的 技术、基础 设 施、运 作管 理 等 有更 高 的 要 求。 而且, 企业实施绿 色供 应链 管理 缺少 经验 可 循, 往往 要面 临很大的风险, 因此一般不 会主动 开展此 类活动。而 消费 者通常并不具备对废旧产 品进行 再生利 用的能 力, 大 量废 旧 产品 难 以得 到适 当 的再 生利 用, 不 但会 造 成资 源 的浪 费, 还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 环境污 染。这就 需要政府 采取 一定的措施, 以 推动 绿 色物 流的 构建 和实 施。只有 企 业、 消费者、政府的积极参与, 绿色 物流才可顺利构建和实施。

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分析

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分析

max NPc(x,y)=P(x,y)- Ic(x,y)
其一阶条件为 :
!P !Ic - =0 !x !x

20 管理现代化
Management Exploration !"#"$%&%#’ ()*+,-"’.,#
得环境绩效不能实现社会最优 , 导致环境治理常 常 处于一种恶性循环: 地方企业违规排污→恶劣事 故 → 运动式整治 → 更大规模的污染。这是因为在 环 境治理中 , 中央政府为了矫正地方政府对污染的 纵 容行为, 不得不采取运动式整治方案, 而措施越多、 越严厉 , 地方政府为保护违规排污企业所承担的 风 险会更大 , 因而在向这些污染企业提供保护的同时 , 对所有权收益和控制权收益的份额要求更大 , 而 污 染企业只有扩大生产规模才能满足其需要。
立。这意味着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进行序列 决 策 而非同步决策的情况下 , 中央政府在考虑地方 政 府 行为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也可能偏离社会 最 优 状态。同样 , 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非最优选择基础上 的决策也无疑是偏离社会最优的。 现实表明 , 地方政府常常利用自身的信 息 优 势 , 以“ 软化” 由中央政府推行的环境管理措施, 从而使
其一阶条件为 :
!P !Ic !Il - - =0 !x !x !x !P !Ic !Il - - =0 !y !y !y
( 二 ) 模型分析
① ②
!yl !P !Ic !P !Ic × =0 - + - !x !x !x !y !y
!
"

地方政府的最优选择仍然可以由式 ④ 来表示。 比较式 ① 、 ②、 ④ 和 ⑤ , 不难发现 , 即使当
max NPl(x,y)=P(x,y)- Il(x,y)

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政府间博弈分析

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政府间博弈分析

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政府间博弈分析【摘要】环境污染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治理。

本文通过分析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及治理需求,探讨了企业与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以及两者间博弈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文章也提出了企业与政府合作的方式与模式,并强调了环境污染治理需强化企业与政府的合作。

结论指出,企业政府间博弈需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可持续发展需要企业与政府共同努力。

通过深入分析企业政府间的关系,文章呼吁各方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企业、政府、博弈分析、环境治理、角色定位、原因分析、影响因素、合作方式、合作模式、强化合作、沟通、可持续发展。

1. 引言1.1 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政府间博弈分析在环境污染治理中,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是一种常见现象。

企业和政府在环境治理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和合作关系。

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排放者和责任主体,需要承担起减少排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而政府则应当起到监管、调控和促进环保的作用,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发展需求。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就变得不可避免。

企业希望在环境治理中尽可能减少自身成本和负担,而政府则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引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企业政府间博弈的结果往往取决于各自的利益追求和博弈策略,而这将直接影响到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和进程。

对企业政府间博弈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对于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及治理需求环境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其严重性不容忽视。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排放量大幅增加的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导致空气、水域、土壤等环境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环境污染不仅影响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也给生态系统、动植物种群带来极大的危害,并可能引发各种自然灾害和生态危机。

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模式

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模式
近年来, “央地合作” 的发展逐渐由 “蜜月期” 进入 “磨合期”,前期 央 企 在 各 地 投 入 的 资 本 出 现 了 难 以 落 实 的 情况,过去的 “央地合作” 中经常出现 “放空炮” 的合作 情况,央企答应投资,地方积极配合拨地,但是等到地一圈 却不实际投资,过两年地价涨了就转手将地卖掉,使很多地 方政府和地方国企吃了 “哑巴亏”。[3]因此,近年来央企投 资地方的热情有所下降,地方 政 府 及 国 企 也 是 纷 纷 进 京 “求落实”,加之经济下行的压力越来越大,“央地合作” 的 诸多项目出现了扑朔迷离的现象,急需新的合作模式的诞生 来改变困局。
中由于分散决策导致的相关局限和失误,从而构建一个双赢 值、低污染、高技术含量、高成长性的新型项目,从而依托
2 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的模式及利弊
21 扩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模式 早期的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合作强调和注重的是规模上的
并购和重组,以及对产业链的带动效应。以江苏省国企与央 企的合作而言,在 “十一五” 和 “十二五” 期间,主要是 以扩大投资为合作的重要趋向。从短期发展来看,这样的合
作模式能够满足央企快速扩张规模的需求,也能够很快地化 解地方政府及国企投资增速下降的困境,使地方的 GDP在 短期内迅速地提升。
但长远来看,由于地方国企在与央企的合作过程中过于 放低自身的姿态和低估自身作为地方国企的价值,只是一味 地想要通过央企来输血保命,从而摆脱人才大量流失,企业 生产设备老化难以紧跟需求,缺乏先进技术导致的技术瓶 颈,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带来的拖欠员工工资等一系列企业困 境,难免出现盲目的现象。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央企受制于 中央相关的行政化规定,与地方国企合作过程中在合作项 目、领域和企业的选择上自主性较差,部分时候难以根据市 场发展的需求来选择合作的模式,为合作的效果实现埋下了 危机。此外,地方政府对于央地合作的热情也存在部分随大 溜、“占茅坑” 等急功近利的隐患。因此,这种以拉动地方 GDP和加速央企 扩 张 的 投 资 模 式,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沿 袭 了 传 统的政府为主导,忽略市场因素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一定 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样的扩张投资模式也会推进 “国进 民退”,加剧产能过剩的危机和隐患,是与国家调整经济结 构,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初衷有所违背的。 22 实现双赢的战略合作模式

房地产调控中的央地关系失衡分析

房地产调控中的央地关系失衡分析

房地产调控中的央地关系失衡分析作者:周梦娇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14期内容摘要:房地产调控中“央地关系”原因在于央地双方缺乏理性的面谈及协作理念、双方利益缺乏制度化的表达及沟通渠道、调控措施的设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的反馈及评估机制,这不仅削弱了调控的实际效果,危及调控及其代表的政府治理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也妨碍了科学合理的“央地关系”及法治秩序的建立,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央地关系房地产调控分权失衡宪政房地产调控困局的核心在于“央地关系”失衡以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十条”)为标志,“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已经持续四年多了。

但是中央政府的调控立场在实践中却屡屡遭遇各方质疑。

尤其是调控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出现普遍、大幅的减少,进一步恶化了财权与事责不对等的“央地关系”,致使“央地关系”呈现更严重的失衡。

于是,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地以各种形式试探中央调控政策的底线,突破中央调控政策的限制,寻找调控约束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中央的对策则是形式上以严厉管控为主,具体则以选择性的默认或否定显示调控的立场和底线,勉力维持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最高权威以及对地方行动的否决权。

这种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支持、缺乏规则预期和程序透明的“央地博弈”,既凸显了当下房地产调控个案中“央地关系”严重失衡,也是经济和社会改革中整个“央地关系”的缩影。

中央政府一开始由于各种原因基本上不介入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出于利益最大化和地方竞争等考虑亦放松监管。

等到风险失控、危机爆发、危及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时,中央政府以清算和拯救的姿态实施“调控”,以集权、管控特别是限制地方政府权力为核心构建相应的监管体制。

而地方政府则在遵守中央政令和追求自身利益的双重约束下以各种形式试探中央政策的底线、寻求中央监管的缝隙,从而维持对具体问题的影响力并形成与中央“博弈”的筹码。

虽然这种“央地关系”模式因中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中央集权管理的体制惯性等因素而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是在市场经济深度发展、政府在整体上不断界定其与市场的界限、在内部结构“央地关系”的失衡及其法律规制呈现重心下移的当下及未来,其不仅对解决具体问题于事无补,也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治秩序得以建立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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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央下了分税制改革的决心后,其具体方案的形成和贯彻,央地政府间经过一番极为剧烈的博弈过程。

在改革方案构思阶段
1993年7月底,财政部拿出的分税制收入的划分方案,受到发达省份的强烈反对,地方政府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划分设计尤为不满意。

财政部有关领导于8月最终拿出妥协的“共赢”方案---承认地方税收基数全部返还,中央与地方按照75:25的比例分享增长增值税,按照1:0.3系数返还办法激励地方增收。

第二轮博弈:改革方案通过阶段。

从1993年9月9日到11月21日两个多月的时间,朱镕基副总理带领60多人的大队人马,飞遍17个省、市、自治区,千方百计说服所有省份拥护分税制改革。

在这期间,中央原定的分税制方案在地方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做出一系列调整、妥协与让步。

在基期年的确定问题上,财政部要求以1992 年为基期年,地方政府则要求以1993 年当年为基期年。

广东理由最有力,他们认为,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是1992年上半年的事了,下半年经济发展起来,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是1993年的事情。

假如以1992年为基数,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成果都没有包含在。

最终,中央同意以1993 年当年为基期年。

第三轮博弈:实施之初。

同意以1993年当年为基数期年之后,各省为了自身的利益,拼命增收,以提高基数。

1993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比1992年增长39.9%。

其中部分省市增长情况如表所示:
由于中央在9月下旬决定以1993年为基数,1993年9月份的收入急剧上涨。

10月-12月份的收入比去年多了600 多亿,当年的财政收入增加了900 多亿。

而因为以1993年为基数,所以1993年增收的部分,最后都要返还给地方。

对此,中央的第一措施是组织工作组到有关省市检查1993年收入的真实性,试图挤干水分。

朱镕基曾在河北指着财政厅厅长说:“请你向你的部下约法三章,千万别出馊主意,别弄虚作假,大家规规矩矩,实事求是。

你只要真正增收了,我一定退回去,一定给大家减免基数或者减免递增比例,能够减掉多少,要看能收多少。

如果你搞过头税,把明年的税拿到今年收了,到那时,我不但不能返还,我还要查税票,只要查出,必须撤几个人,甚至刑事处分。

但是,你收死欠是可以的,把十几年欠的税都收了好呀。

因为是以前的欠的,不能作为基数返还。


但是,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已发展到很严重的地步,而检查的手段又十分原始,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减税让利政策,社会上积蓄的税源比较丰富,所以只要依法征税,税收增长比例高于正常年份的水平是不足为怪的。

因此,实际检查结果并不理想,并未发现有虚增的现象。

在没有办法扣减基数的情况下,财政部决定通过对各省的两税增收目标来解决返还基数过大的难题。

第一,全国以1993年当年“两税”增幅的三分之一即16% 为目标,各省以本省上年增幅的1/3 为目标。

第二,完不成“两税”增收任务的省市以地方收入赔补,完不成上年基数的要扣减返还基数。

第三,凡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地区,中央对其税收返还基数按当年本地区“两税”增长率的1:0.3 返还。

凡“两税”收入超过增长目标的地区,其超过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返还系数由1:0.3 提高为1:06。

第四,l:0.3返还系数不再与全国平均“两税”增长水平挂钩,而与本省上划“两税”增长挂钩。

第四轮博弈: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央地政府间长期反复的利益博弈。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开始动脑筋千方百计增加自己的收入。

包括挖掘地方税潜力;开辟以卖地作为第二财政的房地产财源;在非税收入上下工夫等等。

这样,从1995年到2001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不增反降,一直徘徊在50%。

发现自己失利的中央政府,再次进行了旨在提高中央财政占有比重的“所得税共享改革”。

中央与地方在出口退税财政负担比例上也是反复博弈。

为鼓励出口,国家在改革开放后,实行财政补贴的出口退税政策。

随着出口退税激增,中央财力难以承受的迅速增长的出口退税款。

而当2003 年中央又一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后,地方政府开始又以各种手段限制和驱逐纯外贸企业。

为了维持平衡,中央政府只得在2005 年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负担比例。

这一系列调整和后续改革都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央地政府间反复利益博弈的结果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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