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附属(着)物补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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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水利设施补偿
三、电信设施补偿
四、林木补偿
667株以上部分不予补
偿)
(亩栽334-667株单株
说明:
1. 果树原则上每亩地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小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补偿;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大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所超出面积按同类标准的50%予以补偿。

3.上述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1.5-2倍。

4.电力设施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涉及规范以及有关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动迁改造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动拆迁改造施工,并编制动拆迁改造预算,经大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决算值作为补偿依据。

开封市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开封市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砖墙、钉骨架、塑料顶 简易塑料棚 小弓棚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眼 眼 眼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备注
补划宅基地 不补划上浮70%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
600
1020
净高3米,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20
开封市市区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表一续)
附着物名称 坟墓
水渠
供电通讯线路 渔塘 地埋管
小蓄水池 院落门
水泥路面 沥青路面 轻型厂房
小桥
现状结构特征 一墓一棺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横断面0.5—1平方米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砼杆高8—10米 砼杆高11—15米
按照砖围墙和水泥地坪补偿标准执行 包括门墩 有瓷砖、门楼、门头 农村道路 农村道路 净高4米、彩钢板顶、砖墙 砖砌、预制板(包括涵管)
700
90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米、铝合金门 窗。
210
层高不低于2.2米,有顶、四面有墙、有门窗。
80
80
50 4000—8000
1000
机井口径为30公分的取补偿标准的下限,口径每增加1公分, 增加100元,井深每增加1米,增加120元。
550
400
100
80 60
40
塑料管(PVC管) 砖蓄水池 一般大门 精装大门
厚度15厘米以上
桥面宽2—5米
单位 座 米 米 米 根 根 亩 米
个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2100 100 70 40 340 420 12000 17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近日,“挖掘机登门”事件出现在新闻人的视野中。

新洲区双柳街汪铺村村民尹*菊正在外面做事的时候突然接到电话说,有人正开着挖掘机在自家房屋周围开挖。

尹*菊赶紧跑回家,只见一名男子正操作着挖掘机,她试图阻拦,被在场的十多名男青年拦住,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明身份男子用挖掘机在其房屋四周挖出宽约1米、深1.5米的深沟,看上去就像是一条“战壕”。

当晚,家里又被断水断电。

原来,最近几年双柳一个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尹*菊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之内,但因补偿标准过低,迟迟没有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即便拆迁办了安置房,但是远不能弥补拆迁的损失。

那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呢?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的补偿做了比较完整的规定,但是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的补偿却并没有涉及,我国目前也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此进行规定,《民法典》也只是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却并没有涉及实际的问题。

在拆迁实践中,各地政府也只是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当地制定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拆迁补偿,个别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远不能弥补农民的损失,这也就引起了农民的不满。

近年来,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尹*菊事件也仅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因征地补偿和安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更是引人关注。

相对来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是复杂的,涉及的不仅是房屋拆迁问题,更多的是土地征收的问题,关系到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与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即便对拆迁征地补偿和安置有异议,也不能阻止拆迁征地的进行。

因此,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不仅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备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耕函〔2020〕128号)精神,现将《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二、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月1日以前,经依法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批准的,按已批准的方案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新补偿标准执行。

2020年12月10日芜湖市市区(不含江北区域、湾沚区、繁昌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二、住宅房屋区位价格三、住宅房屋成新系数四、住宅房屋楼层系数注: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五、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计算公式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六、鸠江区沈巷镇、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三、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后归谁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2、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步骤怎么走
法律快车提醒您,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然后提交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用地预审申请并办理立项,同时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地批准文件,最后缴纳出让费,开始建设适用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怎么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1.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

经审核符合标准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
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1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征迁安置房重置价格和综合建设成本价表3:安置房楼层差系数表(一)高层安置房楼房层差系数表(三)底层无架空层的多层安置房层差系数表表5:房屋周围树木移植补助标准备注:1、一般树木直径以距地1.3米处直径为准,果木以距地0.8米处直径为准2、盆栽花卉及地栽草本花卉不予补偿3、一般树木树高在1.3米以下或树木间距在1米以内的不予补偿4、成片树木或者难以移植树木,可由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确定补助费用表6:房屋装潢成新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内的新型装潢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7:房屋征迁附属物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项目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9:滁州市规划区内征迁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附件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外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4:房屋新旧程度判定标准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房屋完损等级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完好,损坏程度所划分,分为五类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3、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为:(1)房屋结构组成部分为: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

(2)房屋装修组成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项琚,细木装修。

(3)房屋设备组成部分为:水卫,电器,缓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注:1、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法确定;2、房屋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建筑物的层高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外(2.8米-3.3米)外,每超出或降低10厘米,每平方米的重置价格增加或降低2%,建筑物的结构、设备状况与相应等级有较大差异时,重置价格可适当增减,但增减幅度不超过10%。

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关于淮安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淮安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淮安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 10/28/2008 11:58:53 PM 被阅览数: 573 次来源:中国·洪泽建设网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淮价服〔2007〕16号清河、清浦区物价局、国土资源分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淮安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发[2007]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各类补助费、附属物补偿标准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1、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350元。

需要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4元。

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补助。

3、农机具及牲畜搬迁费每户500元。

二、奖励标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完成搬迁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提前搬迁奖励,提前搬迁奖励标准为:5000元/户。

三、被拆迁合法建筑的装修、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四、花草、苗木、树木补偿标准:见附表二。

五、拆迁管理费、拆迁实施劳务费、评估费的收取按照同期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二○○七年二月十五日附表一:被拆迁合法建筑的装修、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备注:1、拆迁房屋重置价格表内已描述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2、补偿后所有附属物归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不得拆走或破坏(补助拆装费的项目除外);3、对群众集资铺设的道路、自来水和下水道等已纳入拆迁房屋的等级评定和综合评估,拆迁时不再另行补偿;4、违章建筑的装修、装潢不予补偿;5、本表未列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

附表二:花草、苗木、树木补偿标准9.0以下9.0-2020-3030-4545-6565以上杨、柳、梧桐、楝、杨刺槐、泡桐、榆树、水杉等1.00 3.00 10.00 16.00 20.00 30.00 椿、桑、榉、樟、楠、柏、广玉兰、黄杨等2.00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梨、苹果、柿、枇杷、枣、山楂、橙、桔、桃、李、杏、石榴、无花果等3.00 6.00 25.00 40.00 65.00 95.00树种树木高度(厘米)元/㎡60以上60-100100-150150以上槿树、冬青、女贞、小叶黄杨、紫穗槐、蚕桑、腊条、杞柳等1.002.50 5.00 10.00枸树 1.00 3.00 8.00 15.00葡萄生长期元/棵3年以下3年以上10.00 20.00注:1、树木胸围指树木距地面1.3米处的胸径;2、以上各类补偿只针对地栽的树木、苗木、花草等进行补偿,在阳台、屋顶、花盆中栽种的非地栽植物由被拆迁人自行移植或处置,一律不予补偿;3、葱兰等花草、绿蓠及各类苗木按平方补偿,每平方米补偿5-10元;4、花草树木的种植密度以园林技术规范为准,密度超过技术规范以外的部分,不予补偿;5、古树名木补偿按有关规定办理;6、本表未列项的,参照相应品种给予合理补偿;7、本表附着物补偿标准只适用于征地拆迁时宅基地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附属物补偿,宅基地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附属物补偿按淮政发[2004]56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5、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三、征地属于哪个部门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其职责之一就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加快城市发展进程与推进现代化建设,完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已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上原集体建设用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对被征收人重新调整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47条规定,国家可以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并对地面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公平补偿。

三、职责分工及原则1、县土地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县建设部门指导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属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属地人民政府可以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相关技术或劳务服务委托社会组织,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劳务服务费用。

2、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定执行。

四、补偿与安置程序1、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国土、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指导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筹措补偿与安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县建设部门审查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启动补偿与安置程序。

2、属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3、县土地主管部门凭政府部门有关批准文件和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用地红线图)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被征收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户口迁入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仍按原房屋状况和使用性质进行征收补偿。

5、属地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标准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标准在中国,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使用权一直备受关注。

而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更是成为社会热点。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

1. 背景介绍从历史和政策的角度来看,集体土地所有制是中国独特的一种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村民个人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建造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并非私人产权。

当发生房屋征收时,评估标准则成为解决征收补偿的关键。

2. 征收评估标准的原则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中,评估标准的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评估标准应当确保对每一位受征收影响的农民都是公平公正的,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2.2 补偿合理原则:评估标准应当合理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确保农民可以得到公正的补偿。

2.3 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在评估房屋时,应当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确保评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3. 征收评估标准的内容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3.1 房屋实际价值评估:对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建筑质量、房屋功能、周边环境等因素的考量。

3.2 土地使用权补偿:评估征收房屋对土地使用权的影响,确定合理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3.3 附加补偿标准:除了房屋本身价值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外,还需要考虑被征收农民的生活、工作、交通等方面的影响,确定附加补偿标准。

4. 个人观点在当前的土地征收过程中,评估标准的制定是尤为关键的。

我认为,评估标准不仅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体现公平和社会正义。

在评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被征收农民的权益和意愿,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

总结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合理评估房屋的实际价值,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正的补偿。

《内江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内江市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表》

《内江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内江市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表》

13

14
民用电杆
15
村道路
16
蔬菜大棚
17
水缸
18
水管
19
猪圈、牛圈、羊圈 、鸡圈
20 砖、石、混凝土柜
21
沟渠
22

23
水泥涵管
24
围墙大门
25
民用电杆
砖、石、砼 条石衬砌
砖瓦窑 石灰窑
焦窑 水泥、木电杆 泥结碎石路面 预制板人行道 砼路面(厚度18cm以上) 钢架大棚设施 竹架大棚设施
砖、石水缸 砼水缸 钢管 胶管
300 30 30 80 20000 6000 100 160 10 5
40
80
100
30
30000
60000
100000
120
50
1000
800
300
300
80
100 30000 60000 100000 300
30 30 80 20000 6000 100 160 10 5
40
80
100
30
30000
衬砌 未衬砌 砖瓦窑 石灰窑
焦窑 管径>300mm 管径﹤300mm
铁大门 木大门 水泥电杆 木电杆
立方米
米 座 座 座 根 米 米 米 亩 亩 立方米 立方米 米 米
平方米
立方米
元/米
元/米









80
100 30000 60000 100000 300
30 30 80 20000 6000 100 160 10 5
60000
100000

最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集体⼟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有⼟地上的房屋征收以《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法律依据,但⾄今关于集体⼟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的⽴法。

店铺⼩编在此为⼤家分享⼀些关于最新的集体⼟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欢迎⼤家阅读。

农村集体⼟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是城中村。

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

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最⾼⼈民法院⾏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地征⽤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政机关征⽤农村集体⼟地之后,被征⽤⼟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予以补偿安置。

⼆是集体⼟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地附着物被征收。

农村⼟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法律依据为《⼟地管理法》。

但我国《⼟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

集体⼟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

且当下《⼟地管理法》是2004年8⽉修订的,《⼟地管理法》第48条第4款规定: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但实践中,许多地⽅的省级政府将此项权利进⼀步下放⾄市、县⼀级的政府部门来制定相应的规范,⾏使此项权⼒。

以⾄于各地在制定这些标准时随意性较⼤,安置⽅式也不尽相同,各地都处于摸索过程中。

此外,虽然《⼟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地实⾏征收或者征⽤并给予补偿。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县城范围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5号)及《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上林段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如下补偿标准:一、本方案适用范围全县范围目前未完成征收的土地,全部纳入征收范围,适用本方案予以补偿。

二、补偿标准(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补偿标准1.住房类(1)框架结构:小型砼砖墙700元/m2,红砖墙730元/m2,具主体以上结构。

(2)砖混结构:小型砼砖墙650元/㎡;红火砖墙680元/㎡,具主体以上结构。

(3)砖瓦结构:500元/㎡。

小型砼砌或火砖墙,石墙、内墙抹灰,门窗、水电齐全。

(4)其他结构:泥墙瓦面350/㎡;泥墙草面200元/㎡。

(5)房屋基础:砖、片石砌房屋基脚250元/m³;钢筋混土基脚500-550元/ m³。

2.农业生产用房类(1)砖混结构:350-450元/㎡;如房屋建一层,建筑高度达到2.8米(含2.8米)以上的按650元/㎡折算补偿。

(2)砖瓦结构:350元/㎡(3)泥瓦结构:250元/㎡(4)其它结构:150元/㎡(砖柱、钢柱、石棉瓦或有机玻璃瓦等)3.构筑物类(1)沼气池、化粪池:6立方以下每座3000元,已经不能使用的每座1500元。

6立方以上每座4000元,已经不能使用每座2000元。

(2)粪井:家用粪井每座1000元;地头粪井每座100元。

(3)红砖、水泥砖围墙:60-80元/㎡(4)泥土围墙:20-50元/㎡(5)晒坪、水泥硬化道路、地坪:水泥30-50元/㎡;三合土10-30元/㎡。

(6)挡土墙:150-200元/ m³4.水利结构类(1)水柜、水池:250元/ m³(2)水井:1300-2200元/眼5.房屋装修补偿费按评估给予补偿(具体标准见附件1)。

仁化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仁化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表二: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果树类青苗补偿标准
表三: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花卉苗圃青苗补偿标准
表四: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表五: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装修补偿标准
表五: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装修补偿标准
表五: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装修补偿标准
表六: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迁坟补偿标准
表六: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迁坟补偿标准
表七:仁化县征收集体土地养殖水产品补偿标准
注:L水产品(养殖类)补偿不做养殖品种区分,按统一标准补偿。

2 .水产品(养殖类)补偿包括推塘费、干塘费及迁移费。

3 .养殖设施补偿:养殖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生产设施按实、际建设情况逐项登记造册,按地上附着物补偿;生产工具原则上只补偿搬迁费用。

4 .此补偿费如有异议,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法律关系分析

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法律关系分析
进 行拆 迁 。应 严格 将拆 迁行 为与 拆 迁 发生 的原 因— — 国 家 征 收
须 依 法 申 请 使 用 国 有 土 地 ; 是 , 办 乡 镇 企 业 和 村 民建 设 住 但 兴
宅 经 依 法 批 准 使 用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农 民集 体 所 有 的 土 地 的 . 或
关法 律 规定 . 且规 定 了 比较严 格 的程 序 . 际操 作 中虽 然 还存 在 而 实
着进 一 步改 进 的余 地 . 征 收补偿 的行政法 律 关 系是 非常 明确 的 。 但 对 比农 村 集 体 土 地 的 征 收 , 国 目前 没 有 一 含 对 农 村集 体 我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的专 门法 律 和 规 章 , 适 用 法 律 上 , 只 把 《 在 也 土 地 管 理 法 》 为 适 用农 村 房 屋拆 迁 的法 律 , 屋 拆 迁 只 作 为 征 作 房
所 有 , 于 农 民私 人 财 产 。 属
事法律关 系。例如 , 据 《 京市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根 北
之 规 定 : 迁 人 是 指 经 依 法批 准征 用或 者 占用 集 体 土地 并 取 得 拆 房 屋 拆 迁 许 可证 的 用 地 单 位 ; 被拆 迁 人 是 指 对 被 拆 迁 房 屋 拥 有 所 有 权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 迁 人 仅 限 于 单位 不 能 是 个 人 在 拆 而 拆 迁 活 动 中 . 方 就 补 偿 方 式 和 补 偿 金 额 、 置 用 房 面 积 和 安 双 安
物征 收 补 偿 法律 关 系应 该 是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 家和 房 屋 的 合 法 拥 有 者 是 这 一 行政 法律 关 系 当事人 。 国 [ 关键 词 ] 体 土 地 上 房屋 及 附 属 物 ; 收 补 偿 ; 政 法 律 关 系 集 征 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16•【字号】咸政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1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4月1日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6日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不含西咸新区各新城规划区,以下统称“市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委托秦都区、渭城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承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参与征地拆迁与房屋征收工作。

第四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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塬上:30000
塬下:20000
不含井泵及用电设施,废弃井不予补偿;塬上井深200米以上的按每眼井50000元补偿
滩地二眼、三眼、
四眼

每眼300

元/座
2500
塑料拱棚
元/亩
2000
水泥钢绞线拱棚
元/亩
3000
含水泥梁、带杆、带线
水泥结构大棚
元/亩
25000
半地下、厚墙体、有耳房、大跨度9米以上,正在做务的
(直径20cm以上)
元/棵
50
未成材杂树
元/棵
10
景观树
元/亩
8000
杂树林
元/亩
4000
成品树篱笆
元/米
5
园林树木
乔木类
元/亩
8000
胸径10cm以下
元/亩
10000
胸径10cm-30cm
元/亩
15000
胸径30cm以上
灌木林
元/亩
8000
冠径50cm以下
元/亩
10000
冠径50cm-150cm
元/亩
零星果树苗
元/棵
3
零星挂果葡萄树
(含葡萄架)
元/棵
30
成片成活挂果园
元/亩
8000
(新)栽的挂果、初挂果树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折算补偿费用。套种作物可按取高不取低的原则进行补偿,或者按种类占地面积分别计算补偿费用
成片成活初挂果园
元/亩
5000
成片成活幼果园
元/亩
4000
移栽幼果树
元/亩
1200
成材杂树
附表1:
集体土地上房屋附属(着)物补偿标准表
种类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土暖气
(补助费)
元/套
800
含暖气片
砖围墙
元/延米
120砖墙:300
240砖墙:400
土墙:200
铁栅栏围墙
元/延米
240
砖花墙
元/延米
50
隔断
元/平方米
80
门楼
元/个
简易结构:2000
砖木结构:3000
砖混结构:5000
传统砖混畜禽舍
小:2000
汽车修理地沟、车台
元/个
2000
钢构厂房
元/平方米
全封闭:430
未封闭:300
跨度15米以上
饲料机、切草机等
(搬迁费)
元/个
300
加油机(迁移费)
元/台
1000
油罐(迁移费)
元/个
8000
输油铁管
元/米
30
电动伸缩门(补偿费)
元/米
400
电动伸缩门(迁移费)
元/个
800
健身器材(迁移费)
50000
高10米以下、30吨水塔
60000
高10米以下、50吨水塔
70000
高20米以下、30吨水塔
80000
高20米以上、50吨水塔
简易水塔
元/个
10000
高10米以下、15吨以下
20000
高10米以上、15吨以上
雨水井(渗井)
元/口
300
人工井
元/口
塬上:6000
塬下:2000
含水泵迁移
压水井
10
农用电杆
(含搬迁费)
元/根
200
低压电杆
(含搬迁费)
元/根
1000
高压电杆
(含搬迁费)
元/根
2000
配电房
元/平方米
360
配电柜(迁移费)
元/套
500
动力电
元/户
2000
变压器搬迁
元/台
距离高压线50米以内:50000
距离高压线100米以内:60000
距离高压线100米以上:80000
灌溉机井
元/眼
元/平方米
100
简易棚
元/平方米
60
钢架彩钢棚
元/平方米
80
粮仓
元/平方米
200
移动板房(彩钢瓦房)
元/平方米
100
墙体厚度5公分以下
130
墙体厚度5公分以上
(含5公分)
窑洞(住人)
元/平方米
砖箍窑:380
普通土窑:280
窑洞(不住人)
元/平方米
80
普通土窑两间以上按不住人认定
简易厕所
元/座
200
楼梯
15000
冠径150cm以上
药材
元/亩
3000
经济作物(含西瓜、苜蓿、红薯等)
元/亩
2500
育苗园
元/亩
3000
地膜
元/亩
600
青苗
元/亩
1100
菜地
元/亩
3000
莲菜地
元/亩
6500
鱼塘
元/亩
水泥鱼塘:10000
土塘:5000
看护房
元/平方米
砖混:280
砖木:200
地磅(搬迁费)
元/个
大:3000
钢架结构大棚
元/亩
40000
半地下、厚墙体、大跨度9米以上,耳房、卷帘机、滴灌、喷灌、保温等设施齐全,正在做务的
日光大棚
元/亩
9000
有墙,正在做务的
零星挂果树
元/棵
80
果树成行成列的不按零星树木计算。移(新)栽的挂果、初挂果树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折算补偿费用
零星初挂果树
元/棵
50
零星幼果树
元/棵
15
元/口
400
水泥宣传碑
元/个
300
广告牌(灯箱)
元/个
100
村碑
元/套
500
地下室
元/平方米
350
层高2.6米以上
(含2.6米)
附表2:
集体土地上其它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表
种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暗管
元/米
20
补偿标准含开挖费和回填费
地埋线
元/米
10
水泥地埋管道
(直径30-60厘米)
元/米
50
水泥果杆
元/根
300
水泥地面
元/平方米
30
砖铺地面
元/平方米
20
贴瓷炕
元/个
300
打料机、粮食剥壳机(迁移费)
元/套
500
磨面机
(迁移费)
元/套
1000
自来水管
元/米
10
自动饮水设施(猪场)
元/套
500
店内设小型
冷库
元/个
1000
上下水
元/套
500
篮球杆
(迁移费)
元/套
500
水泥乒乓球台
元/个
500
砖混水塔
元/个
元/个
100
红薯地窖
元/个
300
土草窖
元/立方米
20
水泥草窖
元/立方米
50
沼气池
元/套
3000
水泥牛槽
元/平方米
30
大理石厂牌
元/平方米
150
化粪池
元/个
120
沥青路面
元/平方米
40
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
70
炉渣灰沙砂石路
元/平方米
25
生产路
元/米
10
水泥衬砌渠
元/米
40
土渠
元/米
10
斗渠闸门(T型)
元/个
300
斗渠闸门(+型)
元/个
500
有线电视
(迁移费)
元/台
150
防护网
元/平方米
35
钢管护栏
元/米
50
大理石洗脸池
元/个
150
瓷洗脸池
元/个
80
水泥池
元/平方米
30
水泥排水渠
元/米
20
琉璃瓦
元/平方米
50
大铁门
元/幅
宽1.8米以下:800
宽1.8米以上:1000
木大门
元/幅
600
卷闸门
元/个
600
电动卷闸门
元/幅
1000
防盗门
元/套
元/平方米
200
楼梯扶手
元/延米
水泥扶手:50
不锈钢扶手:120
木艺扶手:150
铁艺扶手:150
砌瓷砖灶台
元/米
70
外墙贴瓷
元/平方米
40
水磨石
元/平方米
有分隔铜条:70
无分隔铜条:50
水刷石
元/平方米
30
灶台
元/个
200
太阳能
(迁移费)
元/套
180
空调(迁移费)
元/台
180
电话(迁移费)
元/部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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