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四十种常见的舞弊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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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四十种常见的舞弊欺诈行为
1. 盗用印鉴;
2. 偷窃商品、工具、存货和其他设备物资;
3. 从库存现金和资金账簿中挪用小额款项;
4. 销售商品时不作记录,并私自保留现金;
5. 通过登记入账时少计金额来私自截流现金;
6. 虚增费用或者挪用预付款用于私人用途;
7. 重复收取客户的款项;
8. 套取客户支付的款项,开具非正式或自制的收据;
9. 隐匿收到的应收款项并将其作为坏账处理;或者收到已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但未作报告;
10. 收取客户账款时偷窃现金;
11. 根据虚构的客户索赔或退货签发贷项通知单;
12. 没有每日将款项送存银行,或仅存入部分款项;
13. 改变银行存单的日期,以掩盖偷窃行为;
14. 通过重复计量存款数(或指利用银行借贷反复创造存款)以在月底时掩盖(已存在的问题);
15. 在工资表中加入虚假的加班、或增加工资率或工时;
16. 在员工离职后继续支付工资;
17. 在工资表上虚增支出项目,扣留未领取的工资;
18. 伪造、篡改或作废(撕毁)现金销售单据,截留现金收入;
19. 使用虚假的费用支出来扣减现金销售收入;
20. 记录未实际产生的现金折扣;
21. 增加备用金支付的单据和/或支出项目的汇总金额;
22. 用个人的支出票据为依据制造虚假支出;
23. 使用已使用过的原始单据复印件,或使用更改日期的单据;
24. 支付自己伪造、或与供货商勾结取得的虚假发票;
25. 通过勾结供货商,增加发票的金额;
26. 通过滥用供货订单,使公司为个人购货支付款项;
27. 给虚构的账户开账单,以隐藏失窃的商品;
28. 将偷窃的商品运至内部雇员或其亲属家中;
29. 伪造存货盘存表/清单来掩盖偷窃或过失;
30. 扣留本应该给公司或者供应商的支票;
31. 改大作废支票的金额,使之与虚假分录相符;
32. 插入虚构的明细分户账单;
33. 人为地错误汇总现金收据和支付账簿的总额;
34. 故意混淆总账户与明细账户的过账;
36. 出卖金柜、保险箱等的钥匙或密码;
37. 虚构应付账款,并提取现金;
38. 伪造运费单据,并与承运人分享;
39. 取得空白支票并伪造签字;
40. 允(许)诺给予顾客特别优惠的价格或其他优惠项目,或者(保证)给予供应商特殊的利益,以取得回扣。
财务预警标志:
1、财务状况中已经表现出来的风险,通过看财务报表,本单位的利润率大大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可以用三个指标中任一个:资本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销售收入利润率。
2、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营运资产是负数,营运资产等
于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这是明显的险情。 3、订单持续减少,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几年,尤其两年
以上连续下降。
4、成本的增长大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5、应收帐款急剧增加。例如一个企业的应收帐款大于
或等于总资产的50%,应收帐款比上年增长30%以上,对上市公司而言,马上要进入ST行列。 6、利润巨额增长、巨额下降,很可能是作假帐。 7、资产负债率过高,超过70%,流动比率过低,小于1.5。
8、当年提取的折旧额远远大于当年固定资产新增价
值,这说明维持简单再生产都没有作到,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9、主营业务严重亏损,利润主要靠非常交易(卖土地出售股权)、非货币性交易,非经营性利润占利润总额的50%以上,按国际惯例,公
司就有进入ST的可能。
10、现金净流量年年低于净利润,说明企业存在很多不
良资产,同时说明会计报表存在虚假信息,这是中国证监会的结论。
1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小于负债总额,这情况比较常
见,但不好甚至小于流动负债,这是高风险,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企业主要的现金来源,万一流动负债全部到期,就没有现金去偿还。 12、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订单所需数量,这里存货不包括原材料,只包括产成品和在产品。 13、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数额巨大,甚至超过应收
帐款和应付帐款,这就意味着隐瞒利润或隐瞒亏损,这也是证监会的结论。
14、不良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净资产,说明企业继续经
营能力很差。长期待摊费用,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积压存货,除坏帐准备之外的其他没提足的七项准备,这些合计数都是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