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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1. 内容简介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转诊转院的定义
- 转诊:由住院医疗机构出诊医师将患者转去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检查、治疗或观察的行为。

- 转院:住院医疗机构将已经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康复的行为。

3. 转诊转院的条件
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才具备开展高难度病例诊疗、开展大型手术、进行重症监护以及具备医疗救助等功能,应明确转诊转院条件和安排。

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转诊转院才得以进行:- 转诊转院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常规,且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患者同意转诊转院;
- 转诊转院符合国家相关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 转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转接患者。

4. 转诊转院流程
- 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 转出医疗机构完成病案资料整理、复印;
- 转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提出治疗建议后征得患者意见;
- 患者本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转院治疗;
- 转入医疗机构将转出医疗机构患者病历材料归档存储。

5. 执行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执行责任和工作职责。

转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转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供有关资料。

转入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的诊疗管理。

6.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转院和转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需要进行转院和转诊的患者,相关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转院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转诊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至其他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

第四条本制度的重要目标是确保转院和转诊程序的规范性、透亮性和高效性,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申请的重要方式为书面申请,患者或其家属须在申请书中认真描述患者病情、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医生诊断看法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患者所在科室的主治医师需对患者转院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出具书面看法,包含对患者的病情、转院的必需性、适合的转院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患者转院申请需经过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筛查,确保其需求合理、真实,患者或家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转院的风险和费用等。

科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转院申请交给医务部转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和协调,确定合适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帮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在转院申请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院医疗机构确实定,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患者或其家属。

第十条患者或其家属在接到医务部转院办公室通知后,应自动联系确定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与转院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转院进展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十二条转诊申请的重要方式为医生书面申请,包含医生的诊断看法、治疗方案和需要转诊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医生提交转诊申请后,需要将患者诊疗信息整理清楚,包含病历、影像检查资料、试验室检查报告等,并附上书面转诊看法。

第十四条转诊申请需经临床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看法,其中应包含对患者病情多而杂性、转诊的必需性、合适的转诊医生或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概述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在需要转诊或转院的情况下,能够顺利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并确保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

2. 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将其转到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条件和程序- 转诊条件:初级医疗机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并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 转诊程序:1.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并解释转诊的必要性和目的。

2. 确认转诊意向后,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填写转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转诊目的和要求、初步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3.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申请及相关医疗记录送达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并与其医生进行联系。

4. 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医生收到转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确认是否接受转诊。

5. 若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同意接受转诊,通知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并告知转诊时间和相关安排。

6. 初级医疗机构医生将转诊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协助患者安排转诊事宜。

4. 转诊转院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安全保障- 信息流畅:转诊转院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患者的病情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电子病历、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但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 信息安全保障: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记录的保存、传递和访问。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3. 医疗机构应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电子病历和其他医疗信息的安全保护。

以上是医疗机构患者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信息的流畅和安全。

请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此制度进行操作,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转诊转院工作,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医患双方需求下,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向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的过程。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统筹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2. 转诊与转院的定义转诊:指由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向另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发送患者需求转诊专科门诊、病区或其他医生会诊的行为。

转院:指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由一家医疗机构出院并转入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流程3.1 转诊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诊的需求填写转诊单并通知患者患者同意后传真或邮寄转诊单至目标医疗机构目标医疗机构接到转诊单后通知患者预约患者就诊并将诊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医疗机构3.2 转院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院的需求与目标医疗机构联系并确保接收患者准备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报告患者入院并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患者病历归档并反馈至原医疗机构4.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优势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患者可获得更专业的治疗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避免医疗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医生交流合作:医生间通过转诊转院实践增进专业交流 5.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挑战转诊转院流程复杂:需要协调多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信息传递信息共享不畅:容易造成病历遗漏或信息不准确医疗保障不完善:转诊转院费用问题,医疗保险结算困难6. 改进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建议加强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转诊转院相关费用结算规定规范转诊转院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简化流程7. 结语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医疗服务提升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环节,通过不断完善流程和规范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及医疗机构的需求,提升全社会的医疗服务质量。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患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医院转诊与转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患者就医效率,规范转诊与转院的操作流程及管理要求,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进行的病患转诊与转院工作。

第三条定义1.转诊:指由一名医生向另一名医生介绍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或治疗。

2.转院:指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连续接受治疗。

3.转诊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的申请单。

4.转诊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科室或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5.转院申请单:指医生填写的患者转院至其他医院的申请单。

6.转院接收单:指接收患者的目标医院填写的接收确认单。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转诊申请1.转诊申请应由转诊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需转诊的科室或医院。

2.转诊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并由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转诊审核1.转诊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科室或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诊审核结果应以转诊接收单形式通知转诊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诊。

第六条转诊接收1.转诊接收应由接收科室填写转诊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诊患者。

2.转诊接收单应在患者就诊前完成,并及时反馈给转诊医生和医务部门。

第七条转诊记录1.每一次转诊均应记录转诊原因、转诊前后的诊断、治疗措施等相关信息。

2.转诊记录应存档并归入患者电子病历中。

第三章转院管理第八条转院申请1.转院申请由主治医生填写,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诊断看法、理由及目标医院。

2.转院申请应经过科室主任审核,并由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转院审核1.转院审核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是否需要转院、目标医院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2.转院审核结果应以转院接收单形式通知转院医生,并告知患者是否获准转院。

第十条转院接收1.转院接收应由目标医院填写转院接收单,确认是否能够接收转院患者。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转院转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医院转院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在转院转诊过程中的安全;2.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3. 就近就医:优先选择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医院转诊;4. 合理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5. 信息共享:加强医院间信息交流,提高转诊工作效率。

第二章转院转诊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转院转诊:1. 因病情需要,我院无法提供进一步治疗的患者;2. 患者及家属要求转院转诊,且病情允许;3. 患者病情需要上级医院专科治疗或会诊。

第五条转院转诊范围:1. 逐级转诊:按照病情需要,向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转诊;2. 异地转诊: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医院就诊的患者。

第三章转院转诊程序第六条患者及家属向我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转院转诊的,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

第八条科室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审核《转院转诊申请表》,同意转诊的,签署意见。

第九条我院医保科审核患者医保情况,办理医保转诊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联系,确定转诊事宜。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按照医院要求,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第十二条医院为患者提供相关转诊资料,协助患者顺利转诊。

第四章转院转诊后的工作第十三条患者转院转诊后,原医院应继续关注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四条转诊医院应与原医院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第十五条转诊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今天,转诊转院已成为许多患者求医的常见方式。

转诊转院不仅能够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能够分散医疗资源,缓解医疗压力。

但是,不规范的医院转诊转院管理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医疗行业的发展,急需一套规范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来维护医疗秩序。

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患者转介和转诊规定1.患者需由上级医疗机构病人管理科开具转介单,患者凭此单到下级医疗机构就诊。

2.严格执行病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医保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凭证等手续,遵守信息共享机制。

3.下级医疗机构应努力做好上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的医疗服务,解决患者的病情及相关问题。

(二)医疗机构转诊制度1.医疗机构内部的转诊医生由上级医学委员会设定,并发布到全院。

2.科室转诊应通知其所属的医学委员会,由医学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实施。

3.转诊医生对转诊病人负有诊断、治疗及跟踪责任,转出的病人负有前往接受医疗服务的责任。

(三)转诊医疗机构关系1.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构对转诊病人的诊疗责任应区分明确。

2.下级医疗机构在转出病人时应给予详细的转诊病情、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资料,方便上级医疗机构评估治疗效果及安排后续治疗计划。

(四)医疗机构转院制度1.出院医生应具备转院手续制度、病情报告书等文件,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患者的转院手续。

2.转入医院应严格遵守转院手续,保障转院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3.转入医院应收到转院患者的病例资料,能够顺利接收患者进行医疗服务。

二、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一)患者效果1.患者可以在规范转诊管理制度下获得更好、更严格的医疗服务。

2.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治疗效果更佳。

(二)医院效果1.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实行可提高医院的曝光度,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

2.更加严格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医院口碑和品牌形象,吸引患者频繁到院就诊。

三、结论通过执行科学、规范、明确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将对医疗行业的卫生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方向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公众的诊疗满意度,从而推动国家医改水平不断提升。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院及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转院及转诊工作应遵循患者自愿、合理医疗、安全第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务部门负责全院转院及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转院及转诊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指患者因医疗需要,从我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过程。

第六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予以转院:(一)我院不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因病情需要,需转入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更专业的治疗;(三)患者自愿要求转院,且经主管医生评估,转院对患者病情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转院程序:(一)主管医生提出转院建议,并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解释转院原因、目的、风险及费用等事项;(二)患者或其家属同意转院后,主管医生填写《转院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部门审批;(三)医务部门应在接到转院申请后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科室;(四)转院申请获批后,主管医生应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与转入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五)转入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患者后,主管医生将患者病历等相关资料交由患者或其家属携带,并确保患者安全、顺利地转入转入医疗机构。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八条转诊指患者因病情需要,从其他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治疗的过程。

第九条转诊患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我院具备治疗患者所需的技术、设备或药品;(二)患者自愿要求转入我院治疗;(三)转入我院对患者病情有积极影响。

第十条转诊程序:(一)转入科室接到患者转诊申请后,评估患者病情及本院治疗条件,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向医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转入申请,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具备接收条件后,通知转入科室;(三)转入科室接到医务部门通知后,安排床位,并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四)患者或其家属办理转入手续,主管医生接收患者,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五)转入科室与转出医疗机构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患者治疗连续性。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转诊转院的定义转诊转院是指当一家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时,将患者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的过程。

转诊转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妥善满足,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转诊转院的流程1.医生诊断:当一家医院的医生认为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诊断时,可向患者提出转诊转院的建议。

2.患者同意:患者在知晓转诊转院的目的和需要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接受转诊转院。

3.转诊申请:医生向目标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

4.目标医院审核:目标医院根据转诊申请的内容,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转诊条件,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和科室为患者接诊。

5.转诊通知:医生向患者通知转诊的安排,包括目标医院的位置、时间和科室等信息。

6.患者看诊: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目标医院,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7.转诊报告:目标医院向转诊医生提供转诊报告,包括患者的病历、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供转诊医生进行后续跟踪治疗。

8.转诊反馈:转诊医生根据转诊报告,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目标医院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三、转诊转院的条件和限制1.转诊转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所需的医疗服务在转诊医院无法提供;–患者同意接受转诊转院,并具备前往目标医院的条件;–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有利。

2.转诊转院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自身健康状况不适宜转诊转院;–转诊医生认为转诊对患者的治疗没有明显的益处;–目标医院无法接受转诊申请或无法满足转诊要求。

四、转诊转院的责任和要求1.转诊医生的责任和要求:–准确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并提供明确的转诊建议;–向患者解释转诊的目的、需要和可能的风险,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提供详细的转诊申请,包括患者的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所需检查等信息;–按时获取转诊报告,并根据报告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跟踪指导。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医院病人转诊与转院管理工作,提高病人就医效率和质量,保障病人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医生和病人,涉及病人转诊和转院的一切工作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1.病人转诊:指医院一医生将病人从本科室或本院转至其他科室就诊的行为。

2.病人转院:指医院将病人从本院转至外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

3.原科室:指病人所在的本院科室。

4.目标科室:指病人被转诊或转院后就诊的科室或医疗机构。

第四条原则1.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敬重病人自主权和知情权。

2.提高医学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确保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安全性。

3.提高医院资源利用效率,合理调配医疗服务资源。

第二章转诊流程第五条转诊要求1.病人转诊应符合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标准。

2.转诊需有确实的医学原因和诊断依据,应符合目标科室的专长和本领范围。

3.病人需搭配供应所需病历资料,包含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

1.原科室负责医生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转诊,并与病人进行认真沟通和解释。

2.原科室医生填写转诊申请表,包含病情摘要、转诊目的和原因、目标科室选择等。

3.转诊申请表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后,方可提交医务科。

4.医务科审核转诊申请表,并依据医院转诊协作团队的建议,布置目标科室和医生。

5.医务科将转诊申请表交给目标科室,目标科室医生确认接诊后,填写接诊确认表。

6.原科室将病人转交目标科室,并供应相关病历资料。

7.目标科室医生完成转诊病人的诊疗工作,并将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通知原科室。

8.原科室负责医生将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建议和治疗计划与病人进行解释和沟通。

第七条转诊追踪1.医务科对每一起转诊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转诊顺利进行和及时反馈。

2.医务科负责医生对目标科室的诊疗结果进行复查和确认,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原科室。

第八条转诊记录1.医院建立完整的电子病历系统,全部转诊相关信息应保管在电子病历中。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及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工作。

三、转诊转院原则1. 坚持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连续的医疗服务。

2. 坚持分级诊疗,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

3. 坚持科学合理,根据患者病情、医院条件、专业特长等因素进行转诊转院。

4.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转诊转院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转诊转院条件1. 患者病情需要,且在我院现有医疗条件下无法确诊或治疗。

2.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诊转院标准。

3. 转诊转院医院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

五、转诊转院程序1. 患者在我院就诊,经主治医师评估,认为需要转诊转院时,填写《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

2. 科室主任审核《医院转诊转院申请表》,同意转诊转院后,报医务科审批。

3. 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患者及家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5. 患者及家属持相关手续到医保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6. 转诊转院医院接诊后,将患者病情及转诊转院原因告知我院。

六、转诊转院责任1. 医师对患者的转诊转院申请负责,对转诊转院原因进行充分说明。

2. 科室主任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转诊转院合理、合规。

3. 医务科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4. 医院领导对转诊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转诊转院工作顺利进行。

七、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转诊转院管理办公室,负责转诊转院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定期对转诊转院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转诊服务工作的引导看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临床科室和患者。

2.本管理制度对于急危重患者的转诊和转院事宜可作相应调整。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三条转诊标准1.患者在本医院就诊,经科室评估与医生讨论,如需要进一步诊疗或手术治疗,可布置转诊。

2.转诊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病情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或评估的;–需要进一步专科治疗的;–本医院无法供应相应治疗手段或技术的;–患有特殊疾病需要特地医院或专科医生治疗的。

第四条转诊程序1.患者需向本医院供应认真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料子。

2.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将其病历纳入转诊讨论会议,由专业委员会讨论决议转诊的必需性。

3.转诊讨论会议一般由临床科室负责人主持,在会议上进行病情讨论、医疗资源调配及转诊看法的形成。

4.转诊看法形成后,医生将其告知患者并供应转诊看法书。

第五条转诊看法书内容1.转诊看法书内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转诊的目的、科室及医生的建议;–转诊的必需性及紧迫程度;–需要患者供应的料子和检查;–转诊后的随访要求和建议。

2.转诊看法书由转诊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六条转诊协作1.本医院将与目标医院建立转诊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业务流程。

2.本医院将定期与目标医院进行沟通沟通,共享患者的医疗信息。

3.目标医院应依照本医院的转诊看法书,及时布置患者的就诊。

第七条转诊监督和评估1.本医院将建立转诊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测转诊的时效性和质量。

2.监督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转诊看法书的完成情况;–转诊后的患者随访情况;–目标医院的转诊接收情况;–转诊后患者治疗效果、满意度等。

3.监督和评估结果将作为科室绩效考核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转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转诊是指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情况下,由本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

第三条转诊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患者的权益,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

第四条转诊应明确转诊的条件、程序、责任等内容,建立健全转诊管理制度和机制。

第五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部及外部的转诊工作。

第六条本规章由本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并由医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转诊工作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八条转诊工作要加强与相邻医疗机构的协作与沟通,建立起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转诊条件及要求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可进行转诊:(一)病情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二)首诊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患者;(三)被推荐转诊至何种医疗机构应符合患者病情需要。

第十条转诊医疗机构应具备足够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能够满足转诊患者的治疗需求。

第十一条首诊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转诊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病历,并说明转诊原因和要求。

第十二条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可以向其他专科医生或医疗机构推荐患者进行转诊。

第十三条患者应根据转诊医师的建议和安排,前往接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章转诊程序第十四条转诊医师应填写《转诊申请单》,明确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情况、转诊理由、推荐医疗机构等内容。

第十五条转诊申请单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并同时留存一份在首诊医疗机构,一份交由患者携带前往接诊医疗机构。

第十六条转诊医师应及时联系接诊医疗机构,说明患者的病情及转诊需求,并就患者的接诊时间、费用等问题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接诊医疗机构应收到转诊申请单后,及时安排患者的接诊事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制定相应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接诊医疗机构应向转诊医师提供转诊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效果报告,并及时沟通交流,共同为患者的康复做出努力。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略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转诊转院工作,提高医疗安全和协作医疗水平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医疗机构的协作作用,保证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达到医疗协作的目的。

二、转诊转院机构的定义转诊机构是指医院对急诊、危重病人进行紧急救治时,为了确保患者最终得到的诊治效果和医疗安全性,会根据患者病情、医疗资源、医生特长和治疗方法等因素,将病人转到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的机构。

转院机构是指对于医院无法为病人提供完善的治疗服务,或者病情需要到更高级别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治,将其转往高级别医院的机构。

三、转诊转院的流程与标准1、流程(1)交叉信息互通与确认由原医疗机构进行初步诊疗后,申请转诊转院。

接收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是否有能力治疗该患者。

如果对接收患者的病情、治疗手段、医疗设备、住院位置等有相关问题,接收医疗机构应当询问原医疗机构。

(2)转诊转院协议签订原医疗机构和接收医疗机构均应签订转诊转院协议,约定转诊转院适用标准、质量监管、医疗费用支付、信息通报等详细事项。

(3)一般转诊●转诊手续:由原医疗机构医生为患者开具转诊申请单,接收医疗机构医生在接收后签字确认并予以收治。

●诊治计划: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对转入患者做出初步评估和诊治计划,并及时告知原医疗机构。

●医疗记录: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记录档案,并保留以及需要在交接上述患者的病例资料及检查结果。

(4)紧急转诊如患者在原医院的诊治过程中出现危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紧急援助,则应转至急诊科,待情况稳定后再进入相应门诊科。

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安排转诊时间,并在转入患者确诊及搬运到住院区域后,立即启动相应的急症抢救治疗及手术治疗,进行剖腹手术等能有效控制病情的急诊治疗。

2、标准(1)前置条件,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条件充足,相应医生和医疗技术硬件可以胜任病人的病象或治疗需要。

●患者病情符合医学诊断标准,有检查证明和其他必须的信息。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病患转院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过程有序、安全、合规,本医院订立本规章制度,准确规范病患转院转诊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转院转诊需求的病患,包含病房内患者和门诊患者。

第三条病患转院转诊应遵从病患自动申请、医生评估、医院同意三个原则,确保病患的转院转诊具备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四条转入/转出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许可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转院转诊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病患自行承当,具体标准由医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

第二章转院转诊申请与审核第六条病患申请转院转诊时,应填写转院转诊申请表,并在表上注明转院/转诊的理由和目标医院的信息。

第七条转院转诊申请表需由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并经主治医生审核同意。

第八条主治医生审核转院转诊申请时,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评估病患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求,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第九条医生审核通过的转院转诊申请,应在申请表上标明审核看法、转诊目标医院的联系方式,并在医院内部系统中登记备案。

第十条转出科室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应立刻布置转出病患的相关检查、病历及其他必需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转入科室在收到转入病患的转院转诊申请后,应及时与转出科室联系,了解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并做好接诊准备。

第三章转院转诊执行与监督第十二条转出科室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尽快将病患的转院转诊意愿告知病患本人或其监护人,并向转入医疗机构发送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转出科室应与转入医疗机构共同订立转院转诊的布置计划,包含病患的转诊时间、转诊方式、转诊所需资料等。

第十四条转入医疗机构应在接到转院转诊申请后,及时布置病患的接诊,并向转出医疗机构确认病患的病情和转诊相关细节。

第十五条病患转院转诊过程中,转入/转出医疗机构应确保病患的安全、隐私和医疗连续性,共同搭配完成转院转诊手续和资料交接等工作。

第十六条转出科室应将转院转诊的相关资料、病历和检查结果与转入医疗机构进行书面或电子交接,并保存复印件或电子备份作为备案。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患者的转诊与转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作,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一节转诊定义转诊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医生的诊疗下,依据诊疗结果和患者需求,需要将患者引荐给其他科别的医师或跨医院的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的行为。

第二节转诊的责任和义务1.医生的责任:在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确诊患者疾病后,假如认为需要跨科或跨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应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转诊申请,并供应认真的诊疗资料、病历和诊断看法。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责任:收到医生的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议是否同意转诊,并指派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转诊事宜。

对于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应尽量满足其转诊需求,并布置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接诊。

3.医生的义务:在转诊后,原就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供应认真的病历资料,并供应必需的治疗咨询,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4.患者的义务:患者应乐观搭配医生的转诊计划,并依照医生的要求供应相关的病历和诊断资料。

患者转诊后应依照接诊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及时向原就诊医生汇报治疗情况。

第三节转诊的程序1.医生的转诊申请: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认定患者需要转诊后,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转诊申请,明确供应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资料、治疗方案等。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审批: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召开会议进行审批,审查转诊的必需性和合理性。

经过讨论决议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处理转诊手续。

3.转诊通知和接诊布置: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布置工作人员与患者联系,告知转诊的时间和医疗机构的信息。

4.患者治疗跟踪:接诊医生应及时与原就诊医生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将治疗结果反馈给原就诊医生。

第四节转诊记录与归档1.转诊记录:医院应建立转诊记录的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转诊原因、转诊医生、接诊医生、治疗方案、转诊结果等信息,并保持机密性。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人的转院转诊事务,确保病人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提高医院之间的协作效率。

通过明确转院转诊的程序和责任,减少医疗纠纷的风险,提升医院形象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发起和接收转院转诊的病人,并适用于与本医院签订相关协议的其它医院。

三、定义1. 转院:指本医院将病人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2. 转诊:指其他医疗机构将病人转送至本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四、转院流程1. 确定需转院病人:经主治医生和医务部门确认必要性后,将病人列为转院候选人。

2. 寻找接收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将与其他医院联系,寻找具有相应专业和资源的接收医疗机构。

3. 安排转院手续:医务部门协助病人及家属准备转院所需的各项手续和材料,包括病历、检查结果等。

4. 提交转院申请:医务部门将转院申请提交给接收医疗机构,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5. 确认接收意见:接收医疗机构对转院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并及时向本医院反馈接收意见。

6. 安排转运和转诊:根据接收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的转运和转诊事宜,确保病人顺利到达接收医疗机构。

7. 撤销或延期转院:如接收医疗机构无法接受病人或病人及家属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院,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五、转诊流程1. 确定需转诊病人:其他医疗机构经过评估后,确认需要将病人转诊至本医院时,将病人列为转诊候选人。

2. 提交转诊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提交给本医院,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3. 确认接诊意见:本医院医务部门对转诊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诊条件,并及时向其他医疗机构反馈接诊意见。

4. 安排接诊:根据接诊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接诊事宜,包括床位安排、医生接诊等。

5. 接诊通知:医务部门将接诊结果通知其他医疗机构,并提供病人的接诊时间和相关信息。

6. 撤销或延期转诊:如本医院无法接诊病人或其他医疗机构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诊,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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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之"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
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
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内转诊转院流程图
宜宾市矿山急救医院双向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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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 根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年月日因病情需要,转入医院科室,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签字):
科主任意见及签字:
医务科审核意见:
分管院长/总值班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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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转出)单
(机构名称):
现有患者性别年龄因病情需要,需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

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月日
--------------------------------------------------------------------
填表说明:1.本表主要由转诊医生填写。

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

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病症。

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

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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