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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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现实、传承文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中形成的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声像及实物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图片、模型、实物等,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四)组织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协调解决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内容应涵盖单位工作、活动、事件、人物等各个方面;(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真实、准确、完整的特点;(三)历史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历史价值;(四)代表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单位的发展历程和特色。

第八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三)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立卷归档,并做好档案的登记、统计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二)科学保管: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延长档案的寿命;(三)合理保管:根据档案的特点和利用需求,合理配置保管条件。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一)档案查询:档案利用者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二)档案复制:档案利用者需提供合法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档案;(三)档案借阅:档案利用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是档案的组成部分,它是以声像手段反映科室工作和历史的
珍贵材料,加强声像档案管理,是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声像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应按声像档案归档范围,随时收(采)集各种反映科室工作活动及发展变化的声像材料。

二、拍、摄、录的反映本科室各种活动和变化的声像材料,都应在
处理完毕后,连同底片按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三、归档的声像材料应按不同载体,年代、问题分类整理、组编,并
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笔按要求作出文字说明,交接时应认真检查。

工作人员在平时保管、接触底片时,注意不要损坏。

四、声像档案均应按顺序立放于柜架上,不能挤压,定期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在平时保管、接触底片时,注意不要损坏。

五、声像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销毁的,由档案工作人员提出销毁意
见,经科室负责人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XX有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像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声像档案,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以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要记录方式的各种照片、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芯片以及相关说明文字等材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单位应在声像档案整理完毕后及时向公司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声像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上级领导到公司视察工作或从事其他调研工作活动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二)外宾访问公司或在公司讲演期间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三)公司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四)公司期间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五)公司在涉外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六)公司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竞赛等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七)公司重大科技发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八)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知名人士在公司考察、表演及从事其他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九)公司专家、学者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和被授予重要荣誉称号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公司荣获省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或颁发的证书、奖品、奖杯、奖旗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一)公司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二)记录公司重大工程的基地原貌、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三)记录对公司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建筑物、名胜古迹的照片和录像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档案馆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声像档案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负总责。

2. 档案馆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3.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声像档案的收集1. 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科研成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

2. 收集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

3. 声像档案的收集方式包括:主动收集、委托收集、接收捐赠、交换等。

四、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分类、编目、登记、编制检索工具等。

3.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分类方法和编目规则。

五、声像档案的归档1. 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利用需求进行。

2. 归档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

3. 归档声像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

2. 声像档案的保管环境应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3. 声像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七、声像档案的鉴定1. 声像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鉴定声像档案时,应遵循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3. 鉴定结果应填写鉴定记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八、声像档案的销毁1. 声像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 销毁声像档案前,应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档案馆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映档案馆工作、活动、成果的声像资料;(2)重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声像资料;(3)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时间: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3. 收集要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应齐全,归档时应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磁、防霉等设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2. 维护措施: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制。

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与提供1. 利用原则:档案馆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利用方式:声像档案的利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查阅: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声像档案,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2)复制: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或外部用户需复制声像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复制费用;(3)展览:档案馆举办展览活动,需利用声像档案,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

3. 提供服务:档案馆应积极提供声像档案的查询、复制、展览等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

五、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界定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本单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历史记录。

三、声像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工作。

2.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声像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开展声像档案的利用工作,提供查阅、复制等服务。

(4)加强声像档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1. 收集范围:(1)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本单位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要求:(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2)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负责追回。

五、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整理;(2)保持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3)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声像档案的整理方法:(1)分类: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编制分类目录;(2)编号: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编号,编制编号目录;(3)装订:将声像档案按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装订,编制装订目录。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声像档案的特点,采取适宜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可以为文化传承和发展提 供重要的支持和参考。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创新,为文化传承和发展提 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意义:记录社会发展历程,推动社会进步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记录了社会发展的 历程,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社会现象和变
化。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可以为我们提供反 思和借鉴的资料,帮助我们一份录 像添加详细的标注和说明 ,以便查阅。
归档整理
将整理好的声像档案资料 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 和索引。
声像档案保管
存储设备
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如硬盘 、光盘等,确保存储安全。
备份管理
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数 据丢失。
保密管理
对涉及机密的声像档案进行加密处 理,确保信息安全。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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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概述 • 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管理的意义与价值
01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概述
实物档案定义与特点
实物档案定义
实物档案是指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档案,包括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物品、 器物、建筑物等。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还可以为研究社会历史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促进历史研究的深入和发 展。
THANKS
感谢观看
社会问题和发展方向。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可以推动社会的进 步和发展,为后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提供支持和参考。
价值:为研究社会历史提供宝贵的资料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可以为研究社会历史提供宝贵的资料,为历史学家和其他研究者提供重 要的证据和参考。
实物档案和声像档案可以弥补文字资料的不足,为研究社会历史提供更加全面、真实的记录 。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资料,包括数码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实现声像档案的的科学管理、规范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声像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声像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三)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声像档案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八条企业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企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录音、录像资料;(二)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三)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四)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资料。

第九条企业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声像档案应按照形成时间、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二)声像档案应采用数码格式,确保清晰、准确、完整;(三)声像档案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声像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简介等;(四)声像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五)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归档。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声像档案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声像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安全第一:确保声像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四)服务至上: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收集范围:(一)反映本馆业务活动的声像资料,如会议、培训、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本馆历史沿革的声像资料,如成立庆典、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

(三)反映本馆工作成果的声像资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反映本馆工作人员风采的声像资料,如个人照片、工作场景等。

第五条收集方法:(一)主动收集: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收集与本馆业务、历史、成果、人员等相关的声像资料。

(二)被动收集:对捐赠、移交、交换等途径获得的声像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

第六条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声像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二)编号登记:对收集到的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著录标引:对声像档案进行详细著录,包括档案名称、作者、时间、载体、格式等,便于检索。

第三章保管与保护第七条保管要求:(一)存放条件:声像档案存放于通风、干燥、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库房。

(二)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声像档案保管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八条保护措施:(一)技术保护:采用数字技术,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加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旨在规范和保护音频、视频等声像载体资料的合法权益,实现信息的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

声像载体档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记录和研究资料,对于保留历史记忆、传承文化传统、促进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原则:依法规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2.完整原则:保证声像载体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损毁档案资料。

3.有序原则:建立科学的分类、编目和存档体系,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4.保密原则:保护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严格控制档案的查看和使用。

5.利用原则:积极推动声像载体档案的利用,促进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

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档案资源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声像载体档案的采集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

2.分类与编目:根据声像载体档案的特点和内容,建立相应的分类和编目方案,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3.存储与保管:建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和条件,确保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4.借阅与使用:设立借阅和使用制度,依法管理声像载体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5.档案转移与继承:对于需要转移的声像载体档案,制定相应的档案转移方案,确保档案的继承和保存。

6.考古与修复:针对年久失修或损坏的声像载体档案,进行考古和修复工作,使其能够继续使用和传承。

四、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包括采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等工作。

2.安全保密部门:负责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3.档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声像载体档案的申请、借阅和使用进行审查和批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4.考古修复专家组: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的考古和修复工作,保留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阅读性。

5.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法院内部所有涉及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集中统一,分级负责;(三)科学管理,安全保密;(四)便于利用,服务审判。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审判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二)执行、调解、信访、法律咨询等工作中形成的声像资料;(三)法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表彰奖励、荣誉事迹等形成的声像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做到:(一)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声像资料;(二)对收集的声像资料进行审查、筛选,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三)建立声像档案收集登记簿,详细记录收集情况。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声像档案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二)归档时应附有详细的目录、索引、说明等;(三)归档后的声像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整理与保管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持声像档案的原始状态;(二)按照时间、地点、事件、人物等要素进行分类、排序;(三)对破损、变质、污染的声像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建立声像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二)声像档案的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长期保存。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利用与鉴定第九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便捷;(二)保护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尊重声像档案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利用方式包括:(一)查阅、复制;(二)展示、展览;(三)其他合法利用方式。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从事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档案。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带、磁盘等不同载体,以影像、声音为记录手段的档案资料。

第四条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三)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四)创新管理,推动声像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声像档案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收集声像档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二)及时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三)科学分类,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四)依法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载体、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编目、著录;(三)编制声像档案目录、索引、检索工具;(四)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机构三、档案管理四、档案保管五、档案利用六、档案处置七、监督检查八、附则一、总则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程序,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1.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

2. 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 相关部门:参与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协助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完成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的采集: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的整理:对采集到的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整理工作,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目录、核实档案信息等工作。

3. 档案的保管: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的保管细则,落实档案保管责任人,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的利用: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对需要使用的档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单位使用,并做好档案利用登记记录。

5. 档案的处置: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审核和处置工作,包括档案的销毁、转移、调动等工作。

四、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位置: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集中保管。

2. 档案保管设施:档案保管室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保管登记:对进出档案保管室的档案信息,应做好登记记录,包括档案的名称、数量、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 档案保管责任人: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责任人,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并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申请:相关部门或单位对需要使用的人防工程声像档案,应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声像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应当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四条声像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声像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不得删除、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混淆档案信息;(二)完整保存,确保声音、图像等原始信息不受损失;(三)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四)合法合规,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制作与销售许可证,遵守版权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采集方式可以包括录音、拍摄、摄像等,采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记录采集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和索引。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分类整理原则,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工作。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整理、清点、分类、加工等工作。

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十二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确保声像档案不受损失、灭失或泄露;(二)定期备份,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涉密档案要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四)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保存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包括存储介质、设备、环境等的保证和维护。

第十四条声像档案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声像档案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备份记录和索引。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严禁未经授权和非法传播、使用、篡改档案信息。

声像档案管理要求

声像档案管理要求

声像档案管理要求
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采用声像这一特殊载体形式,决定了其在归档、整理、保管、开发利用等各个环节都有一些不同于一般纸质档案管理的要求。

只有明确了这些特殊要求,才能对声像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1.严格归档要求:
声像档案管理的特殊要求有:
(1)声像资料的内容务必要真实;
(2)原则上只接受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以接受复制件,但复制件内容与原版、原件一定要完全相符;
(3)在形成后的一个月内随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采用特殊分类编号,编写文字说明:
(1)声像档案适于采用年代分类,并按时间或内容顺序在全案内编号。

由于其必须随同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故必须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格式为:声像档案档号和非声像档案档号。

(2)因声像档案缺乏明确的文字信息,因而必须对其编写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的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准确揭示档案资料的内容、事由、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影者)。

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照片一般以自然张为单位,录音带、录像带、
摄像带一般以案卷为单位编写文字说明。

3.提供合格保管条件:
声像资料档案对保管条件有较高的特殊要求,必须创造合格条件,才能确保声像资料的长期保存。

4.拓宽利用范围:
声像档案除了可以通过借阅方式加以利用外,还应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利用其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以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价值和作用。

高校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高校声像档案是指以录音、录像、照片、数字等形式反映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建设等活动的各类声像资料。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活动声像资料,如课堂讲授、实验演示、学术讲座等;(二)科研活动声像资料,如科研课题立项、研究过程、成果展示等;(三)管理活动声像资料,如学校会议、领导讲话、校园文化建设等;(四)建设活动声像资料,如校园建设、设施改造、环境整治等。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一)分类:按照声像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二)编号:为每份声像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三)编目:编写声像档案的目录,包括档案名称、时间、来源、内容等信息;(四)装订:按照统一标准对声像档案进行装订。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库房管理: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设施;(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声像档案播放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档案安全: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利用方式:(一)查阅:档案利用者凭有效证件查阅声像档案;(二)复制:档案利用者可申请复制声像档案,经批准后方可复制;(三)借阅:档案利用者可申请借阅声像档案,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销毁第十二条声像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销毁程序:(一)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确定需销毁的声像档案;(二)审批销毁:报请学校领导审批,批准后进行销毁;(三)监督销毁:档案管理人员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档案的完整性。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第2篇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3篇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例第4篇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声像档案是指以声音和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档案。

声像档案包括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像带等声像文件材料,是本单位活动的真实纪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价值,特制定本规定。

一、声像档案应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向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等。

三、向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版,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写上文字说明。

四、声像档案应按规定整理与编目,便于查找和统计。

五、档案库房必须做到六防,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

六、因工作需要查询和利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音像档案管理制度

音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音像档案的管理,确保音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音像档案的定义与范围1. 定义:音像档案是指我单位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等音视频资料。

2.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会议、活动、培训等现场拍摄的照片、视频;(2)文件、资料、讲话稿等文字材料的录音、录像;(3)各类声像资料的制作、编辑、整理、保存及利用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三、音像档案管理职责1. 主管部门: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音像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音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2. 形成部门:各形成部门负责本单位音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音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管理人员:音像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负责音像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负责音像档案的接收、登记、分类、整理、归档等工作;(2)负责音像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等工作;(3)负责音像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4)负责音像档案的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音像档案管理要求1. 收集与整理:音像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

收集到的音像档案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音像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保管与维护:音像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标准执行,确保音像档案的安全、完整。

对破损、变质、损坏的音像档案应及时修复、复制。

3. 查阅与利用:音像档案的查阅、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音像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查阅、利用音像档案应填写《音像档案查阅登记表》,并做好登记工作。

4. 鉴定与销毁:音像档案的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鉴定标准参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执行。

对已鉴定为无保存价值的音像档案,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奖惩与监督1. 对在音像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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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及文字说明等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卷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办公室档案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员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办公室档案员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经总办经理审批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员归档,经档案员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员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

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

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

格式:卷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

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

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

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

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

按要求逐项填
写。

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著录依照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进行。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第五章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

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

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

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部门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经办制订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总经办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1998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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