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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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贯彻政策 依法加强管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正确贯彻政策 依法加强管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正确贯彻政策依法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是我国宗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正确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又是一个复杂的实践课题,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人们在对待宗教问题上更新已有的观念,而且需要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法、途径、机制等方面,不断地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一、树立“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最大融合

1、“和而不同”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中心,并吸取了道、墨、法各家以及宗教文化等精华,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与演化而形成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是促成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经过历代各家学者的阐发,“和而不同”逐渐成为中国的传统文化精神。在“和而不同”精神的作用下,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多元共存、和睦相处、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格局;也正是由于“和而不同”精神的影响,历代统治者在对待宗教问题上,大家都能基本上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也处于一种和谐的关系之中。

2、党的民族政策方针体现了“和而不同”的精神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了同

宗教界人士结成爱国统一战线的思想。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中国共产党坚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因世界观上的不同而排斥宗教界人士,在反帝爱国的共同基础上同他们建立统一战线,从而赢得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宗教学导论》课程思政强调宗教和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学导论》课程思政强调宗教和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繁荣和发展,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促进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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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推动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使宗教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推动宗教自身的改革与进步,实现宗教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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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信教群众与引导宗教的基本原则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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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
宗教和谐对民族团结的促进作用
宗教教义中的和谐理念
各大宗教教义中普遍蕴含着和谐、宽容、互助等理念,这些理念 有助于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宗教仪式的社会整合功能
宗教仪式和活动具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功能,能够将不同民族、不同 信仰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交流。
宗教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宗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宗教的调节作用,可以化解民族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实现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的举措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 实现宗教和谐与民族团结的基本前提。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规范宗教活 动秩序,防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 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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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学基础

专业:市场营销

班级:一班

姓名: 杨蕊菱

学号:20118706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国是一个存在多种宗教和众多信教群众的国家,信仰不同宗教的各民族群众有1亿多人,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广泛。在当代,宗教问题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特别关注的突出问题。宗教问题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历史和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是由多种复杂的社会因素复合而成的。我国的宗教问题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并且宗教问题始终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所以,我们党对于宗教问题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慎重的对待。

我国实行的是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政策。早在1993年11月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目前宗教工作的主要目的。

因此,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既是社会主义发展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必由之路。

已故的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指出:“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主义要圆融宗教,这是我们国家、民族和人

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宗教之所以能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长期存在、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它能主动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诸多方面相适应,构成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长远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宗教应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做贡献,“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要求,更是中国宗教在二十一世纪的历史使命。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言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宗教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体系存在一定的冲突。然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也存在着相互适应的可能性。本文将探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能性以及可能的途径。

宗教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冲突与挑战

宗教信仰的特点与社会主义理念的冲突

宗教信仰通常具有个人化、超越性和普遍性的特点,而社会主义强调集体主义、人民利益至上和相互关怀。这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个人化的宗教信仰强调个体的救赎和超脱,而社会主义强调个人的奉献和社会责任感。宗教教义的普遍性和信仰的绝对性也可能与社会主义中实践相对性和阶级斗争的思想格格不入。

宗教组织与社会主义社会体系的冲突

宗教组织通常具有自身独立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其权威和影响力可能与社

会主义社会体系的集中权力和社会组织形式相矛盾。宗教组织的存在可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统一指导思想和政策实施造成一定的干扰。此外,宗教组织的财富和资源分配也可能与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产生冲突。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能性

加强宗教教育和培养社会主义价值观

宗教教育可以为社会主义社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信徒。通过宗教教育,人们可以了解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以及如何将其与宗教信仰相结合。同时,社会主义社会可以为信仰者提供宗教教育和传播的自由空间,以平衡个人宗教需求和社会主义的整体利益。

发展宗教改革和融入社会主义建设

宗教组织可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宗教组织需要适应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政府可以与宗教组织合作,推动宗教改革,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和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

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自治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参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该是全方位、多层面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适度发展,规范活动。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一、如何做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如何对待宗教问题强调了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2000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明确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含义:一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集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这一重要论述,在科学阐释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的基础上,深化了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问题的认识,阐明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对进入新世纪后进一步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宗教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同所处的社会相适应,否则就不能存在和发展。这是一条客观规律。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做好引导工作,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曾经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做到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历史充分证明,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完全可能的。必须看到,我国宗教信徒绝大多数是劳动人民,他们与广大不信教的群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宗教信仰的差异是次要的。这是我国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根本的依据。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就当前来说,这个基础就是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这是统一战线的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利益所在,宗教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宗教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宗教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说,今天这已经成为了宗教界人士的共识,且“不是要我适应,而是我要适应”。事实上,现在摆在我们面前更重要的是怎样适应、怎样更好地相适应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这一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基础而言,提出“相适应”也就是在给宗教定位,是在肯定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宗教完全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力量。要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宗教信仰者来说,要

坚持我国宗教什么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我国宗教什么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性

引言

宗教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在社会发展、文化传承以及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共存的国家,在保证宗教自由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本文将深入探讨坚持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性。

为什么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宗教信仰的多样性使得它具有社会凝聚力和影响力。然而,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冲突,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矛盾激化甚至分裂。因此,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推进社会进步和文化传承

宗教在塑造社会道德、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需要积极进取和持续发展。因此,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和文化传承。

3. 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

作为一个信仰多元的国家,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权利。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需要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又要避免宗教信仰过度干预政治、经济等领域,从而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

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 建立健全宗教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宗教法律法规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础和前提。这需要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明确政府的管理职责和宗教团体的自律责任,确保宗教活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建立宗教界与政府的有效沟通机制

宗教界与政府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有助于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定期的座谈会、研讨会等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宗教界的需求和问题,以便政府能够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论文:浅谈如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论文:浅谈如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谈如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同其所处的社会经济基础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宗教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都深深根治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中。因此,宗教存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要与其所处的社会相适应。

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组织体系,一切社会结构的改革都围绕着适应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进行。而与此同时,宗教与新社会制度的不适应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它主要表现在:宗教意识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存在着根本分歧;宗教的领导权曾被反动政治势力所控制;宗教内部存在着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帝国主义实力仍利用宗教从事反对新社会制度与干涉中国内政的活动。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的指导宗教工作的一个正确的方针。江泽民在1993年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座谈会上,精辟阐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内涵。他说:“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将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就会发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浅议宗教与社会管理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宗教关系和谐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不能相适应?相适应的可能性在哪里呢?严格讲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很大差异,但它们有大同的理想,这个大同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这是大家的共同愿望,都希望改善人民的生活,希望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也是各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目标。有了这样一个大同,也就有了相适应的基础,就决定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够适应,也完全可以适应。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宗教界自身,叫主动适应;一个方面是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相适应。

一、宗教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爱国爱国爱教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伊斯兰教倡导“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佛教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倡导“慈爱和同,济世度人”;基督教倡导“作光作盐,荣神益人”;天主教倡导“爱国是天主的诚命”等等。宗教虽然是可以跨国界的,但信教者都有自己的国籍。信仰真主也好、上帝也好、佛也好、道也好,都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都有至高无

上的地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们,都生活在现实生活当中,就要求与现实社会相适应。今天我们讲爱国,就是讲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如果我们祖国不富强,没有完善的发展制度与和谐团结的社会制度,就没有宗教存在的安定环境。因此,要把爱国爱教的基本原则确定好,实现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

【公文范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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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

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与对超自然力量信仰相适应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用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产物,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至今依然影响着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口。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有宗教存在的条件和土址,宗教必然会长期存在。我国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多民族国家,各种宗教源远流长,有漫长的历史沿革。除道教,民间宗教等本土宗教外,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世界性宗教也都先后在华夏大地上安家落户,并以其特有的方式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受适者生存“金律”的制约,在民族化、本地化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演变为中华民族的宗教,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凉山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地区,也是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藏传佛教和以毕摩文化为代表的彝族民间宗教共存的地区,各种宗教的历史悠久。做好宗教工作,对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宗教发展较快,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宗教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导致社会热点问题增多,已成为社会瞩目的现象。中央领导指出,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已成为

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成为新时期对宗教的历史要求,成为宗教延续传承的内在要求。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大目标

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条件。2001年12月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贯彻落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基本方针,对于正确处理我国的宗教问题,做好新世纪初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丰富和发展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发展和理论创新。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在同宗教界人士谈话时就提出:我们要把眼光放大,要把中国和世界搞好,佛教教义就是这个思想,它还要追求彼岸的幸福,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主张普度众生,代表当时印度受压迫人们的愿望,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不当王子,出家创立佛教,因此幸福的人可以与共产党合作,在为众生、为人民群众解除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共同的。周恩来同志也曾对基督教界提出,要研究怎样服务于中国人民,使基督教有益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这里涵盖着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中共中央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通知中,明确指出:“使全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些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材料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材料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

应研讨材料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宗教文化的国家,中国一直以来都在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互适应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强调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即保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宗教中国化的内涵与基本原则

宗教中国化是指以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为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其基本原则包括:

1. 坚持宗教自身中国化: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自主权,同时鼓励宗教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体现中国文化特点。

2. 坚持国家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家在宗教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宗教管理和服务活动。

3. 坚持宗教与法治相结合: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同时维护国家的基本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

4.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宗教信徒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宗教中国化的重要举措与成效

中国政府在宗教中国化方向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1. 建立健全公民宗教知识教育体系:通过学校课程和社会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公民的宗教知识教育,增强公民的宗教素质和认同感。

2. 加强宗教管理法规建设: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规范宗教活动的举办方式和内容,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同时维护社

会稳定和国家利益。

3. 建设宗教文化交流平台:积极推动宗教界与国内外文化交流,加强宗教文化的国际传播和交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互融合。

4. 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宗教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发挥,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意义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意义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意义

摘要:

一、引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背景和意义

二、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与挑战

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策略与措施

四、结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性

正文:

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悠久、影响深远的意识形态,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对宗教界的时代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将从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与挑战出发,探讨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实现宗教界的和谐发展。

一、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与挑战

1.积极作用: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可以发挥凝聚人心、弘扬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等积极作用。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信仰可以激发他们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2.挑战: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宗教极端主义、非法宗教活动等。这些挑战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产生严重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策略与措施

1.政策法规建设:完善宗教政策法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使宗教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加强宗教教育:推动宗教界进行自我教育,弘扬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消除宗教极端思想,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

3.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使其成为宗教事务的管理者和信教群众的引导者,发挥其在维护宗教界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4.增进宗教界与社会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宗教信仰在道德建设、心灵关怀等方面的优势,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如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如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如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甘肃民族研究2004年第4期

如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华锐?东智

正确地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目的.在引导过程

中,党和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以积极主动,诚挚热情的态度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此,

本文以四个"需要"加以阐述.

,需要解决落实关于民族的"二个平等"问题,这是本质条件.

中国共产党八十年辉煌业绩中,就关于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从提倡"民族平

等","民族自治"到一针见血地提出"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即就是政治上的平等和经济上的平等,这一政

策不仅为世界上许多国家为处理民族问题开创了典范,也为我们当前和今后如何处理民族问题指明了

方向.也就是说政治上的平等和经济上的平等是我们搞好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实质所在,这当然包括

我们当前研究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问题.

所有政治平等就是指民族地区自治问题和自主权问题.从历史上看,历代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地

区的治理上都采取"以夷治夷"的政策,实际起不到保护作用.每当发生内乱外患时就放弃了对民族地

区的保护,尽不了一个国家的责任,外部势力对民族地区的入侵得不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相反国内局

势相对平稳时,就对民族地区采取不合理的治理,如此国策就严重伤害了民族的感

情,其结果是人民不

信任,不服从国家的领导,这是造成了历史上国家与民族,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隔阂.从历史发展的

进程中看.这种矛盾隔阂一直延续到了1949年以前.民族矛盾的不断加深,不断恶化,最终导致了人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精选资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精选资料】

浅议宗教与社会管理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宗教关系和谐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不能相适应?相适应的可能性在哪里呢?严格讲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很大差异,但它们有大同的理想,这个大同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这是大家的共同愿望,都希望改善人民的生活,希望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也是各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目标。有了这样一个大同,也就有了相适应的基础,就决定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够适应,也完全可以适应。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宗教界自身,叫主动适应;一个方面是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够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相适应。

一、宗教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爱国爱国爱教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伊斯兰教倡导“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佛教倡导“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倡导“慈爱和同,济世度人”;基督教倡导“作光作盐,荣神益人”;天主教倡导“爱国是天主的诚命”等等。宗教虽然是可以跨国界的,但信教者都有自己的国籍。信仰真主也好、上帝也好、佛也好、道也好,都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都有至高无

上的地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们,都生活在现实生活当中,就要求与现实社会相适应。今天我们讲爱国,就是讲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如果我们祖国不富强,没有完善的发展制度与和谐团结的社会制度,就没有宗教存在的安定环境。因此,要把爱国爱教的基本原则确定好,实现好,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讲究方法论——兼谈西藏藏传佛教引导载体与进路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讲究方法论——兼谈西藏藏传佛教引导载体与进路

西藏研究Tibetan Studies 2020年10月第5期No 5Oct. 2020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社会*适应

-讲

/012

—兼谈西藏藏传佛教引导载体与进路

刘维新心郑志浩1罗布1

(1.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850000;

2.西藏大学医事法学研究中心,西藏拉萨850000)

:关键词]宗教;佛教;社会主义社会;引导;方法论

:摘要]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做好宗教工作是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其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当属重要维度,尤其要注重在“导”上下功夫。但“导”的工作首先要对其有科学认识,坚持马 克思主义方法论,把准政治逻辑、哲学逻辑、法治逻辑,善于构建科学机制和抓住现实载体,比

如将高僧大德引领、家庭学校引导、医疗卫生支持、人道慈善承载、法律法学教育、思想信仰转 换等作为探索路径。:中图分类号& D6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 - 0003 (2020) 05 - 0001 — 12

—、弓I 言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关心重视宗教工作。习近平

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事关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经济 发展、民族团结,是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 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从顶层设计和治理逻辑的高

度进行把握,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固 树立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把准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筑

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文化认同,积极引导宗 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尤其要在“导”上下功夫,

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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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积极引导宗教与

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内涵)

综观我国和世界的宗教历史,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宗教都要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才能存在和延续,十六世纪基督教发生的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就是一个例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更是由于我国宗教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及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将长期存在这一现实所决定的。(为什么)

在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广大信教群众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宪法和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宗教教义、教规和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开展国际友好往来、促进世界和平等。

各宗教在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在神学思想建设上,提出了一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观点,如佛教提出的“人间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的“齐同慈爱、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等。这些合乎时代精神的神学思想,极大地激励着我国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与建立人间天堂的伟大事业。党和政府以及整个社会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全体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靠保证。(表现)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途径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巩固反帝爱国运动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成果,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使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要求他们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起,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二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宗教中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要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在国家的引导和管理下,宗教组织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慈善活动,帮助信教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追求和创造现世的幸福生活,使广大信教群众把主要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也为自身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努力。

三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使宗教在深层次

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了教务指导委员会,进行“解经”工作等,就是对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初步尝试的具体体现。要继续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这方面迈出新步伐、做出新贡献。

在“积极引导”中具体要把握好的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快宗教法制建设的步伐。三是提高宗教人士自身素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四是不断加强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怎么办)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来说,重要的是在“积极引导”上下功夫,在引导的过程中不断克服不适应的方面,使宗教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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