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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 3.2.1.1一、医嘱分类(一)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二、医嘱下达(一)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二)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三)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
(四)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可这样表示,如2012-5-18;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
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用量、用法应上下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并签全名。
(五)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
(六)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七)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单位。
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八)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皮内注射为“i.d”,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 drip”或静滴。
每日3次可写成“t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九)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十)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十一)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十二)长期医嘱超过2页或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主管医师重整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 - 副本
医嘱执行制度:
一. 护士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及时,不得涂改。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无误后再 转抄执行。
二. 护士除抢救患者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双方确 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液体瓶、安瓿至抢救结束,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 弃。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记医嘱,护士核对无误后签名。特殊药物如剧毒、麻醉 等药物不能执行口头医嘱。
三. 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2次,护士每班查对医嘱。随时查看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新医嘱及医嘱执行 情况。医嘱转抄后,须经另一护士查对后签名。执行输血医嘱时必须由两名护士认真 核对并签名。
四. 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时间15min内执行,打印医嘱执行单,责任护士核对执行,并 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长期医嘱对急危重患者的处置时间不超过30min,平诊患者 处置时间不超过1h。
五. 护士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需下 一班护士执行的医嘱应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六. 患者手术、分娩、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当班护士停止所有医嘱。护士每班查医 嘱,中、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进行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1-2次,发现问题及 时补救。
医嘱频次及说明
1
D
06:00,16:00
0
2次/天
bid_8-12
2次/天:08,12
BID_8-1
2
2
1
D
08:00,12:00
0
2次/天
bid_8-16
2次/天:08,16
BID_8-1
6
2
1
D
08:00,16:00
0
2次/天
bid_8-20
2次/天:08,20
BID_1
2
1
D
08:00,20:00
0
2次/天
日
BIW_4-7
2
1
W
4;08:00,7;08:00
0
2次/周
prn
长期备用
PRN
0
0
T
st
0
需要时
q0.5h
1次/半小时
Q0.5H
2
1
H
00:01,00:30
1
1次/半小时
q12h
1次/12小时
Q12H
2
1
D
08:00,20:00
0
1次/12小时
q2h
1次/2小时
Q2H
1
2
H
00:01
1
1次/2小时
biw_1-4
2次/周;周一,周
四
BIW_1-4
2
1
W
1;08:00,4;08:00
0
2次/周
biw_2-5
2次/周;周二,周
五
BIW_2-5
2
1
W
2;08:00,5;08:00
0
医嘱执行频次 周期
1次/半小时 1次/1小时 1次/2小时 1次/3小时 1次/4小时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1次/6小时
否
否
每6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每6小时1次(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1次/8小时
否
否
每8小时1次(间隔一次)
否
否
每8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1次/12小时
否
否
每12小时1次(间隔一次)
否
否
医嘱开出时间的那一天执行是 周几,即为每周固定的执行时
是是否来自否否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需要时
否
否
医嘱开出时间15分钟内执行
否
否
否
否
需要时
否
否
否
否
21:00
据医嘱开出时间进行计算,须保证每天或每周执行多少次,若非固定,则直
00;非固定,则q8h仅执行16:00,23:50的两次; 第一次,若为“否”,则按对应指定的【频次时间】执行;
的医嘱执行时间为12:00,20:00;若为“否”,则为08:00,16:00,
执行表达式描述
遵医嘱时间执行 固定次数
bidac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每天2次,餐 前服用
医嘱执行频次(周期)
否
否
每12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
否
否
否
否
1次/天
否
否
1次/天
否
否
1次/天
否
否
1次/天
否
否
1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2次/天
否
否
每天2次,餐前服用
否
否
3次/天
否
否
每天3次,餐前服用
否
4次/天
否
否
每天早上1次
否
否
每天晚上1次
否
否
睡前1次
否
否
隔日1次
1次/半小时 1次/1小时 1次/2小时 1次/3小时 1次/4小时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1次/6小时
否
否
每6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每6小时1次(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1次/8小时
否
否
每8小时1次(间隔一次)
否
否
每8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执行)
否
否
1次/12小时
否Leabharlann 否每12小时1次(间隔一次)
1次/6小时
2 1H 1 1H 1 2H 1 3H 1 4H
4 1D
00:01,00:30 0:01 0:01 0:01 0:01 08:00,14:00, 20:00,02:00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
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
嘱,
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
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 .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处理应及时、准确并签全名,转抄各项执行单正确、无误、字迹清晰。
二、按时执行医嘱,执行临时医嘱后及时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外,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瓿,待核实后方可弃去。
护士应督促医师及时补记医嘱。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所有医嘱,每周一次总查对,由护士长组织查对所有医嘱并记录。
转抄、整理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五、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六、医嘱执行后,护士应观察其治疗效果及反应,如有问题即时报告主管医生。
七、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书面说明。
八、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6篇)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1)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
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
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
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
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个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2)是指医护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执行医嘱和护嘱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嘱和护嘱能够正确、及时地被执行,避免因为执行不当或者遗漏而对患者造成损害。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确认医嘱和护嘱的正确性:医护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医嘱和护嘱的内容,确保其准确无误。
医嘱应该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所开具的,而护嘱则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需要所制定的。
2. 转达医嘱和护嘱的内容:医护人员需要把医嘱和护嘱的内容正确地传达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且向相关的执行人员进行交接。
这个过程中需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传达错误或者遗漏重要内容。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医嘱频次及说明
0
2次/周
prn
长期备用
PRN
0
0
T
st
0
需要时
q0.5h
1次/半小时
Q0.5H
2
1
H
00:01,00:30
1
1次/半小时
q12h
1次/12小时
Q12H
2
1
D
08:00,20:00
0
1次/12小时
q2h
1次/2小时
Q2H
1
2
H
00:01
1
1次/2小时
1
D
08:00
0
1次/天
qd_16
1次/天:16
QD_16
1
1
D
16:00
0
1次/天
qd_18
1次/天:18
QD_18
1
1
D
18:00
0
1次/天
qd_20
1次/天:20
QD_20
1
1
D
20:00
0
1次/天
qd_8
1次/天:08
QD_8
1
1
D
08:00
0
1次/天
qd_fix
1天1次:固定费用专用
@#$&
2
1
D
06:00,16:00
0
2次/天
bid_8-12
2次/天:08,12
BID_8-12
2
1
D
08:00,12:00
0
2次/天
bid_8-16
2次/天:08,16
BID_8-16
2
1
医嘱执行频次(周期)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1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2次/天 每天2次,餐 前服用
tid
3次/天
tidac
每天3次,餐 前服用
qid
4次/天
qm
每天早上1次
qn
每天晚上1次
hs
睡前1次
qod
隔日1次
1 1D 1 1D 1 1D 1 1D 1 1D 1 1D 2 1D 2 1D 2 1D 2 1D 2 1D 2 1D 2 1D
例:开嘱时间为12:00,执行频次为:Q8h,遵医嘱时间执行为“是”,则对应的医嘱执行时间为12:00,20:00;若为 23:50;
医嘱频次 名称
频次次数 频次数目 频次单位 频次时间
持续频次标志
q0.5h qh q2h q3h q4h
q6h
1次/半小时 1次/1小时 1次/2小时 1次/3小时 1次/4小时
qw
1次/周
1 1W
8:00
qw_1 qw_2 qw_3 qw_4 qw_5 qw_6 qw_7
biw_1-4
1次/周 1次/周 1次/周 1次/周 1次/周 1次/周 1次/周
2次/周
biw_2-5 2次/周
biw_3-6 2次/周
biw_4-7 2次/周
tiw135 3次/周
tiw246
prn st ls SOS qd_fix
1次/半小时 1次/1小时 1次/2小时 1次/3小时 1次/4小时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1次/6小时
否
否
每6小时1次(从第二次开始, 间隔一次执行)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由具备从业资格(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护士执行。
2)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电脑或医嘱本上。
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3)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修改。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4)长期医嘱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作为长期医嘱的补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执行一次即结束。
5)因抢救急危患者紧急情况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医嘱,并签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
非抢救紧急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6)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双人查对制度。
可以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安全核查。
7)打印医嘱执行单后,由管床的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8)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
9)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
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1年以上。
(2)护嘱执行制度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下达的护理措施,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应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与护理需要随时调整、更新。
护嘱下达前,护士需要进行全面评估。
3)护嘱应直接录入或书写在护嘱单上。
执行有效时间为24小时以上循环连续,当上级护士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4)护嘱由管床责任护士执行。
执行护嘱应及时、准确、严格,不得擅自更改。
1 / 2护嘱执行后责任护士在护理记录单或各专科护理单上进行观察记录。
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5)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护士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及时调整。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执行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以便再次确认。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班,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
1、长期医嘱由执行护士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三、临时医嘱: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
即刻医
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3、药物敏试结果记录:阳性以红笔作“+”标记;阴性以兰笔作“—"标记,并签名。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1、护士应遵医嘱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和护理。
2、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打印各种执行卡。
3、执行者应根据执行卡内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4、除抢救患者外,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
5、抢救患者时对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并督促医生补开医嘱。
6、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问清后再执行。
7、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大查对一次,做好查对记录。
第二篇:医嘱执行制度医嘱执行制度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医嘱执行
查对制度1、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
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医嘱执行制度与医嘱执行流程一、医嘱及执行制度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制度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
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
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
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二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
医师和执行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重整医嘱,在长期医嘱的最后一项下面划一条红线。
若上一页最后一行写满,需在新一页的第一项医嘱的顶线上划一条红线。
执行医嘱制度
执行医嘱制度
新增修订生效时间:2021年8月
1、医师下达医嘱,护士按规定正确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按照医嘱的内容与时间,正确执行正确的医嘱。
发现可疑医嘱,应及时向医师提出,不得盲目执行或修改。
需取消医嘱时,由医生删除医嘱或开立停止医嘱。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和给药原则,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4、长期医嘱执行时间一般安排如下:
5、医嘱执行后,由执行者签执行时间和姓名。
观察效果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记录并及时与医师联系。
6、手术、分娩应停止术前、产前医嘱,手术、分娩后执行术后、产后医嘱。
7、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8、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头医嘱。
抢救和手术中需执行头医嘱时,护士需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事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督促医师据实、及时(6小时内)补开书面医嘱。
9、因故未能按时执行的医嘱,应设法补上;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并记录。
10、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擅自用药。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