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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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活动

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活动

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犯罪活动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2年第08期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对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发起强大攻势。

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广辟线索来源,强力破案攻坚,加强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专项工作,集中摧毁了一批制售假药劣药的“黑作坊”、“黑窝点”、非法交易医保骗购药品的“黑市场”,成功破获四川宜宾陈某等人制售假药案、重庆大足张某等人利用假药诈骗中老年患者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取得积极成效,有力维护了药品安全。

今年1月至5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制售假药劣药等涉药品犯罪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0余名。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保持对制售假药劣药等涉药品领域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密切部门协同,积极配合做好药品领域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司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川公安机关侦破陈某等人制售假药案2022年4月,四川省宜宾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7处,现场查获某中药丸成品600余公斤25万粒、原料用西药处方药600余万粒。

经依法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非法套购消炎止痛类、激素类西药处方药后,按照自制配方,与中药材混合后制成自命名假药,通过微信联系对外销售。

该案是一起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冒充祖传秘方纯中药的典型案例。

该案涉案假药系在黑窝点非法添加多种处方药加工生产,配比相对随意,且缺乏质量控制,安全性没有任何保障。

犯罪嫌疑人号称该药是能够治疗头痛头晕、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10余种疾病的“祖传秘方纯中药”,诱导患者大量购买使用。

实际上,由于该假药添加了消炎镇痛类药物,患者服用后短期内疼痛敏感度降低,造成病情好转假象,一旦长期服用则会延误病情诊断及治疗,甚至加剧患者肾脏、肝脏等器官功能性衰竭,诱发其他并发症。

经济犯罪侦查学毕业论文3

经济犯罪侦查学毕业论文3

学科代码:本科毕业设计(2017—2021年)题目:浅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特点及趋势系部:经济犯罪侦查系专业:经济犯罪侦查中队:中队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职称:起讫日期:本科毕业设计原创性申明本人郑重申明:所呈交的设计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设计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表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申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日期:本科毕业设计版权使用授权书本毕业设计作者完全了解学院有关保留、使用毕业设计的规定,同意学院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设计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设计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江西警察学院可以将本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毕业设计。

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本毕业设计属于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作者签名:日期:导师签名:日期:浅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特点及趋势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行为呈现高发态势,其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有别于其他类型经济犯罪案件,由于其所涉及的犯罪对象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此类案件频发不仅破坏经济秩序,更严重地危害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在实际办案中如何把握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与社会稳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次研究从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特点出发,分析公安机关侦办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难点,并提出相对应的侦防对策,帮助有关部门实现最终实现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侦查难点;侦防对策Research on the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etection and Prevention of Fake and InferiorCommodities Cases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y country’s society and economy, economic crimes are showing a trend of high incidence. Among them, crimes of producing and selling counterfeit and inferior goods are different from other types of economic crimes. Because the criminal objects involved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production and life of the people, such cases Frequent occurrences not only disrupt economic order, but also endanger social order, endanger the health of the people, and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Therefore, how to grasp the investigation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such criminal cases in actual case handling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 to be solved in maintaining the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 Starting from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unterfeit and shoddy commodity crimes, this research analyzes the difficulties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in investigating and handling counterfeit and shoddy commodity crimes,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detection and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to help relevant departments realize the ultimate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counterfeit and shoddy commodities in the market.Keywords: Cases of counterfeit and inferior goods; difficulties in investigation; countermeasures for investigation and prevention目录第一章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趋势概述 (1)1.1假冒伪劣产品的概念 (1)1.2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概念 (1)1.3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危害 (1)1.4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趋势 (1)第二章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特点 (3)2.1跨地区、团伙作案突出 (3)2.2网络渠道化、波及面广 (3)2.3一案多罪情况明显 (4)2.4“地方保护”严重 (4)第三章侦办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难点 (5)3.1涉案地域广,管辖确定难 (5)3.2商品种类多,认知鉴定难 (5)3.3销售渠道广,案件取证难 (6)3.4涉及源头多,链条摧毁难 (6)第四章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6)4.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6)4.2提高侦查民警素质 (7)4.3加强情报导侦作用 (7)4.4加强合成作战局势 (8)总结 (9)参考文献: (10)引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日新月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胁,同时也严重损害我国经济的国际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案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案

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案案例名称: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到一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的犯罪事件。

以下将详细描述每一起事件,并附上相关细节和具体时间。

事件一:非法制造销售劣药时间: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背景: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期间,X先生在其位于湖南省某村的家中非法制造并销售冒牌药品。

X先生在没有任何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化学知识,在家中搭建起一个小型的地下药品生产工厂,并秘密进行非法生产。

经过调查发现,该工厂使用了过期药品、劣质原料和未经严格检验的化学品来制造假药。

生产出来的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且药品带有严重的毒副作用。

这些劣药包装精巧,仿冒了知名品牌的外包装,并在市场上大面积销售。

调查人员发现,X先生将这些劣药销售到附近各城市和农村地区,他通过非法渠道将产品逐渐销售给个体药店和一些小型医疗机构。

这些医疗机构常常以低价购买这些劣药,并贩卖给不明真相的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健康危害。

调查结果:经过警方的调查,2009年3月,警方突袭了X先生的地下工厂并逮捕了他。

调查人员还在现场查获了大批假冒品牌药物、过期药品和劣质原料。

经过对参与者的调查,警方追踪到销售网络的更多参与者,涉案人员包括:医药代表、民间药商和个体药店老板等。

他们与X先生勾结,帮助销售这些劣药。

法律程序:2010年,该案经过了一年多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该地法院以非法生产销售劣药罪判处X先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其他参与者根据其不同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医药代表和个体药店老板分别被判处3-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点评:这起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当地人民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此案的侦破也主要是依靠警方的辛勤努力和合作才得以成功。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法律应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消费者也应加强对药品真伪的辨别能力,购买药品应到正规的渠道和药店,以防止遭受伤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十大假药典型案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十大假药典型案件

(二)江苏盐城药监部门查处“9·16”假冒人血白蛋白案,抓获以王庆春为首的制假售假团伙,其中王庆春为公安部门网上通缉3年之久的人血白蛋白制假在逃主犯。捣毁了一个盘踞在苏鲁豫皖,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8个省份31个市(县),涉案金额千万余元的售假网络。
(三)江苏连云港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阿德福韦酯胶囊案,已抓捕涉案人员2名,查获假药货值10余万元,涉案金额逾百万元。
七、辽宁省沈阳市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参七心疏胶囊”假药案
查获生产假药窝点,假药参七心疏胶囊100余件,货值150余万元,制假机器5台,其他假药108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批捕。
八、江苏省徐州、盐城、连云港、南通、无锡等地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药案
(一)江苏徐州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网上通缉4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公安部已对相关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上海药监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违法经销A型肉毒毒素案
该案查获未经批准的A型肉毒毒素796支、玻尿酸300余支、HGH生长素30余瓶,案值约20万元。违法经营A型肉毒毒素的上海伍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广东省揭阳市和深圳市药监部门查处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件
五、湖北武汉药监部门查处甘俊波等人制售假药案
该案查获假药16种、5173瓶,假药半成品2054瓶以及制假设备、包装标签、空胶囊、假公章等,销售金额110万余元。甘俊波等六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六、吉林省辽源市药监部门查处“5·13”生产销售假药案
查获假药70余种,捣毁生产、加工、储存假药窝点5处,查获制假机械设备3台,制假原材料、药品内外包装物80余箱(袋),货值700多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0人。

3年倒卖“回流药”17万元被告人获刑1年半

3年倒卖“回流药”17万元被告人获刑1年半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倒卖“回流药”案件进行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信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23药品解释》”)自2023年3月6日起施行后,北京市首例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倒卖“回流药”被告人定罪处罚的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经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至2023年12月间,被告人信在北京市房山区等地,从医保人员手中低价收购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后倒卖牟利,涉案金额为17万余元。

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信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达1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说法】享有医保的人员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实际上是骗取国家的医保基金,系违法犯罪行为。

而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以倒卖医保骗保药品为业的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医保人员贪图“蝇头小利”偶尔骗购医保药品的行为,采取“一对多”的方式从医保人员手中收购骗保药品,进而加价销售,其累计的危害重大,亦是“回流药”形成产业、市场的关键因素,应予严厉打击。

《2023药品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12条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2023药品解释》删除了2023年危害药品安全司法解释中“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规定,与之相衔接的是该解释第13条的相关规定,旨在重点惩治倒卖医保骗保药品“中间商”,斩断“回流药”的产业链。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8•【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牛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案例二:高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黑作坊”将中药和西药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纯中药销售案例三:北京某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药品公司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并销售假药案例四: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案例五: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案例六:秦某诉甘肃省陇西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案例七:某药店诉重庆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区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假药行为案例八:钟某某、杜某甲、杜某乙与某药房、袁某某生命权纠纷案——销售中药饮片应告知煎服用法及注意事项案例九:许某与某药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消毒产品标示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案例十:杨某某诉某药房合同纠纷案——销售未注明产品批号的药品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一:牛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简要案情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牛某某在得知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九价疫苗)畅销之后,遂寻找与正品类似的包装、耗材及相关工艺,准备生产假冒产品。

2018年7月至10月,牛某某通过他人先后购买针管、推杆、皮塞、针头等物品共计4万余套,并订制假冒九价疫苗所需的包装盒、说明书、标签等物品共计4.1万余套。

其间,牛某某与同案被告人张某某在山东省单县以向针管内灌装生理盐水的方式生产假冒九价疫苗,再通过商标粘贴、托盘塑封等工艺,共生产假冒九价疫苗2.3万支。

生产假药案例分析

生产假药案例分析

生产假药案例分析生产假药案例分析【事件概述】此案涉及一次涉及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犯罪行为。

以下将详细描述案件的具体时间和事件细节。

【事件细节】2010年3月15日,李某以“强效祛病药”的名义,在无资质的地下工厂开始非法生产假药。

他购买了一批未经注册的药物原料和仿制包装,并在工厂内安装了一条生产线。

2010年5月2日,李某开始暗地里推广他的假药产品。

为了提高销售额,李某将生产的药品运送到不同地区,并以极低的价格销售给一些诊所和药店。

2010年7月10日,一位名叫王某的患者因使用了李某生产的假药而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王某的家属发现问题后迅速报警,并携带王某的药品样本前往当地药品监督机构。

2010年7月15日,药品监督机构接受了王某家属的举报,并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该机构派遣专业团队前往李某的工厂,并收集了大量的证据。

2010年8月1日,警方在药品监督机构的协助下,将李某抓获。

并在李某的工厂内查获了大量假药制造设备、原料和已经包装好待销售的产品。

同时,警方还扣押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以及他在此次犯罪中赚取的非法收入。

2012年3月20日,经过对案件的充分审理,法院判决李某犯有生产和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同时,法院追缴了李某通过犯罪活动获取的非法财产。

【律师点评】这一案例涉及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非常严重。

以下是律师对该案的点评: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生产和销售假药罪是一项严重犯罪行为,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产生重大威胁。

李某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他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次,药品监督机构在此案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他们及时接受了王某家属的举报,并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为案件的顺利破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药品监督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发挥监督、惩罚和教育的作用,维护了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健康权益。

最后,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得当。

他们在充分收集证据后,依法对李某进行起诉,并依法对其进行审判和判决。

秦才东假药案判决书原文

秦才东假药案判决书原文

秦才东假药案判决书原文
经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被告秦才东因销售假药一案,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现依法宣判如下:
一、被告秦才东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二、被告秦才东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三、被告秦才东在刑罚执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职业。

本案涉及被告秦才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假药。

经查证,秦才东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虚假药品,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鉴于其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秦才东在法定期间内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
陪审员:
陪审员:
二〇××年×月×日。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作者:刘菲张红星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6期[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

笔者以两个案例的争议点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展开分析司法实务中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律入罪的不经济。

笔者建议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来细化对“假药”和犯罪情节的规定,以增强该罪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宽严相济一、基本案例案例一:2011年3月起,无生产药品资质的李某某按照其岳父提供的祖传药方,与王某某、张某某分别在其租住处私自制作中药。

至案发当天,民警在上述两处地点查获大量制作完成的药品及中药原料。

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①应依法按假药论处。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等人制作的中药具有一定药效,通过训诫三人,其已不再制作涉案药品,并正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综合考虑中医中药在我国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制作中药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

案例二:2012年5月15日,范某某开始经营其成人保健店,同年,民警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商店内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某品牌避孕药一盒,经药品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市药监局认定,范某某欲销售的避孕药非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系假药。

后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向法院对范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二、争议问题(一)民间偏方配制的药品是否属于“假药”广义上的药品②要求具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和“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两个特征。

狭义上的药品要求药品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能生产,其审批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

③案例一中根据“祖传秘方”所制作的中药,由于无明确药品名称(仅有代号),也无批号和生产厂家,故无法认定其究竟冒充何种药品。

京鄂两地连破假药案 涉案人员都以天门籍为主

京鄂两地连破假药案 涉案人员都以天门籍为主

京鄂两地连破假药案涉案人员都以天门籍为主今年4月,北京破获一系列假药案,端掉10个生产销售假药窝点。

百余被抓的涉案者中,为首的是天门人李治国、李彬。

同月,湖北药监人员在天门查获大批假药。

他们之间可有关联?答案是:高度疑似。

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在全省范围展开行动,剑指假药的制造、销售团伙。

药之事件北京、湖北连破假药案据有关人士介绍,今年4月14日,北京宣武公安分局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携手,破获了位于北京宣武、丰台、通州3个区10个生产销售假药窝点,清查收缴假药120余个品种、重达10余吨。

抓获涉案人员140余名(相当一部分是天门籍人员),其中以天门人李治国、李彬为首的131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该团伙账目显示,截止落网时,已有1.7万余人购买了此类假药。

在该团伙中,李治国、李彬的家族成员负责制造、销售和运输假药。

他们在电视等媒体上打广告,招收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假冒医学教授、医师等身份进行“专业推销”。

最后采取电话购物方式,通过多家快递公司送货。

今年4月10日,湖北也查处了一系列假药案。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天门市马湾镇曾刘村九组易红才家,抓获了2名生产假药的犯罪嫌疑人,查扣准备运出的假药20个品种21537盒。

4月25日晚,当地药监局和公安机关联手,在一辆货车上查扣正准备运出天门的假药6个品种1400盒。

药之关联几地涉案人疑似“一条龙”据了解,从2008年初至2009年6月,我省各地在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大量疑似上述制假售假团伙生产、销售的假药。

记者昨日从查处目录表上看到,这些假药以壮阳、妇科病为主,遍布全省多个地方。

据有关人员介绍,两地假药案的涉案人员都以天门籍为主,此外,假药多是胶囊、丸剂。

只不过“北京4.14案”标示假冒生产厂家以北京、河南、吉林等地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为主;我省境内出现的标示假冒生产厂家以贵州、广西、宁夏等地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为主。

假药的案例

假药的案例

假药的案例假药的案例假药,指的是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中含有或全部是无效成分的药品。

假药的出现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并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个关于假药的真实案例。

2004年,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了一起被称为“葛某系列案件”的窝点制售假药案。

该案是当时中国打击假药犯罪的重要案例之一。

据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葛某是一名药品销售商,他注册了多家假冒的公司并接管了原本正规的药品公司。

葛某利用自己注册的公司和假冒的公司名义,联系药品生产企业,订购大量药品,然后在这些药品上伪造别的药品的商标和批准文号,再转手以较低价格卖给批发和零售商。

这些药品实际上都是假冒的或没有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2014年,警方终于成功抓获了葛某,并在他的窝点搜出了大量的假药以及用来制造假药的原料和工具。

该案的影响是巨大的。

依靠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葛某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是公众却因为购买和使用了假药而承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这些假药的成分未经过严格检验,可能无效也可能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

如果患者在重病时频繁使用假药,可能会延误病情和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

此外,购买了这些假药的人们也因为无效药物的使用而浪费了时间和金钱。

此案的曝光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8年,中国发布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草案)》,对制售假药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力度的加大。

此外,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打击了假药生产和销售的犯罪行为。

这起假药案例使人们对假药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

假药不仅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一种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健康安全,各国政府需要加大对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药品监管的效果。

同时,公众也需要加强对药品的辨别能力,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和使用假药。

总之,假药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通过打击假药犯罪,加强药品监管,可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吴某1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

吴某1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

吴某1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文章属性•【案由】生产、销售假药罪(取消)•【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涉及跨地域生产、跨境跨国销售,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检察机关可将案件中可能存在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正文吴某1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基本案情】2005年4月,刘楚武(在逃)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大望村、莲塘村等地开设厂房生产假药,并雇用吴某1、周某某等人为假药工厂管理者、工人,吴某2为假药运输司机。

2010年6月,刘楚武又在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工业园成立广东康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康活饮”饮料),并在该公司宿舍楼内另设生产车间,加工生产制造假药所需药粉等原料、半成品。

2011年8月15日,刘楚武又租用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松柏路13号金锋厂后院约1000平方米的空置铁皮房用于生产假药,并继续雇用吴某1、吴某2以及吴某1等人介绍的吴某3、简某某等37名工人从事假药生产活动,内部分工明确。

刘楚武为方便生产、销售假药,除了在凤岗镇竹塘村设立窝点外,还分别在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嶂街22号设立一个用于存放生产假药所用原料的仓库,在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村卧龙路22号铁皮房、深圳市罗湖区大望村立新路1号一楼、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村委国威路蔡记房屋出租屋公司107房设立三个用于存放假药成品的仓库。

期间,刘楚武将假药销往香港、印尼等地,并通过假药经销商黄某某、林某某、谢某某、陈某某将假药销售往深圳、珠海、潮州、汕尾等地,有的还层层转售他人。

2015年1月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对凤岗镇竹塘村松白路13号金锋厂后院约1000平方米的空置铁房进行查处,现场缴获疑似香港品牌公牛牌痛风灵等药品2390箱和一批药品半成品和淀粉等原料。

同年1月20日,公安人员又在深圳市罗湖区大望村立新路1号一楼仓库查获特效鼻敏感丸等药品864箱和一批药品半成品和白色粉末等原料一批。

违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

违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

违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违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保健品销售公司偷窃药方制假药事件时间: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事件细节:2008年6月,一家保健品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在某城市注册成立,以销售保健品为主营业务。

该公司的负责人李某及其团队迅速发展了庞大的销售网络,销售额颇高。

2009年5月,警方接到一起有关假药案件举报。

据举报人称,公司A涉嫌非法生产和销售假药。

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公司A通过窃取医院和药店的药方,以及非法购买研发机构的相关资料,制作和销售假药。

据统计,公司A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的数量多达500多种。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公司A的药品质量相当差劣,有的假药甚至成分与说明书标注的完全不符。

这些假药在市场上销售,可能给使用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警方怀疑公司A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他人生命安全,恶意售卖假药。

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取证,警方最终锁定了公司A的制贩人员和相关药品仓库。

2009年12月,警方发动行动,逮捕了公司A的负责人李某和其他14名涉案人员。

同时,警方查封了公司A的办公场所,并扣押了大量假药。

2010年1月,警方在对李某的审讯中,掌握到更多证据。

警方获悉公司A制造药品的有关过程,以及非法购得药方及研发机构资料的手段。

据悉,公司通过贿赂一些医生和药店员工,获取药方和相关资料。

同年5月,公司A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李某及其他涉案人员被正式起诉。

2010年8月,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法庭上,检方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被查扣的假药、李某及其他涉案人员的供词以及涉及公司A 的财务记录等。

经过法庭严格审理和辩论,法庭认定公司A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李某和公司A的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负责支付罚金,公司A的资产被没收。

律师点评:这起违法生产销售假药案例中,公司A通过窃取药方和非法购买研发机构资料来制作和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安全。

药品管理法典型案例

药品管理法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药品管理法的典型案例:
天津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小败毒膏案。

该公司因误将生产外用药的原料颠茄流浸膏用于涉案批次小败毒膏生产,导致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符,构成生产假药的行为。

天津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认定涉案批次药品为假药。

最终该公司被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

沈阳某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该药房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构成经营假药的行为。

沈阳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吊销了该产品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北京某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

该公司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并销售假药,构成销售假药的行为。

北京市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吊销了该产品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药行为。

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

这些案例都表明了药品管理法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对于涉及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药
品管理法的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保妥适案例

保妥适案例

保妥适案例
保妥适案例指的是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

2018年初,杜某从同行处听说有一种新药“保妥适”,这是一种临床和美容用注射药品,产自美国,主打祛皱、瘦脸,耐受性高、稳定性强、致敏性较低。

杜某随后成功研制出仿冒“保妥适”产品,并从2018年底开始,陆续在山东日照、重庆永川、河北涿州的代工厂进行工艺试验,前后生产了几批向外销售。

经过反复试验,几人终于打磨出一套完整的制作方法,一瓶底价不足10元的仿冒“保妥适”肉毒素冻干粉就诞生了。

随后杜某和其他人一起投资了100余万元成立公司进行批量生产。

层层转销,渐成黑色产业链。

该案移送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杜颖和其他检察官逐份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撰写了13万字的审查报告,逐条逐项列明疑点难点,发现在已扣押涉案假药的数量、各犯罪嫌疑人销售金额、梁某犯罪主观故意等重点问题上缺少足够的证据支撑。

为此,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起到仓库清点扣押药品,理清与案件无关的扣押物。

经反复核对,从扣押的5万余支药品中清点出不同包装的仿冒“保妥适”产品1万余瓶,与公安机关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明确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销售金额。

同时,就犯罪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销售金额等重点问题列出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通过补查重报的光盘U 盘、电子证据检验报告、犯罪嫌疑人口供等进一步夯实证据链条。

经查,梁某等11人共生产、销售“保妥适”等肉毒素冻干粉 1.3万瓶。

前不久,红桥区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
分别对梁某等11人作出不同刑期的有罪判决并处以罚金。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王某、陈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灭火器一体履职行业治理【基本案情】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伙同陈某某在某电商平台上注册8家店铺,销售从他人处购买以及自己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冷火”牌、“玉龙”牌灭火器。

在共同经营过程中,被告人王某负责假冒灭火器的进货、销售、财务等日常管理工作,被告人陈某某负责装货发货等工作。

其中,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被告人王某从他人处购买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冷火”牌、“玉龙”牌灭火器,销售金额336万余元;被告人陈某某于2020年4月开始参与销售,销售金额为311万余元。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4日,被告人王某伙同陈某某租赁厂房,组织工人通过灌装滑石粉的方式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冷火”牌、“玉龙”牌灭火器并销售,销售金额为1070万余元。

经检验,涉案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

2022年1月29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陈某某二人提起公诉。

2022年10月26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零五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陈某某提出上诉。

同年12月17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侦查阶段。

2021年6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制售伪劣灭火器案件多发,遂建议公安机关加强类案研判分析。

公安机关经初查发现购买伪劣灭火器的王某有重大犯罪嫌疑,遂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提出以下具体工作建议:一是对涉灭火器案件进行系统排查,实现该案与其他关联案件证据互认互用,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对涉案物流单据、生产人员证言等证据进行取证。

三是针对未能现场查获王某等所生产灭火器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通过梳理买家信息,调取、扣押尚未打开快递包装的灭火器并进行检验,以确保涉案灭火器检验结果的客观有效性。

就案件办理情况向政法委汇报

就案件办理情况向政法委汇报

就案件办理情况向政法委汇报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根据任务要求,以下是关于“就案件办理情况向政法委汇报”的文章。

就案件办理情况向政法委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市××区公安局××派出所所长,特此向政法委汇报我所接手的几起案件的办理情况,希望领导们能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我向领导汇报的第一起案件是一起财产侵犯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和我们的调查,我们锁定了两名嫌疑人,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工作。

经过多方取证和审讯,我们成功地找到了相关的证据,目前正在全力查找其他嫌疑人并进一步深入调查。

第二起案件则是一起福利救助诈骗案件。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迅速介入调查,并侦破了一起利用假冒身份领取福利的诈骗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我们还在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梳理。

我们还接手了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

在这起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充分倾听了受害者的陈述,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我们已经对嫌疑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在与法院和检察院的深入合作中,取得了初步的积极成果。

在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办案,注重证据收集与审查,全面履行了公安机关的职责。

在此,我将进一步对这几起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请求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希望能够在您的帮助下更好地解决这几起案件并取得更好的办案成果。

我在此呼吁全体党员干部和民警在工作中要加强法律学习,严格遵守执法规定,积极参与公安事务,与市民保持良好关系,切实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努力。

谨向领导们汇报完毕,烦请领导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

此致××市××区公安局××派出所所长[你的名字] 给××政法委主任[主任名字] 时间××年×月×日第二篇示例:各位领导:根据领导的要求,我们对近期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汇报。

东城法院: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

东城法院: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

东城法院: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东城法院: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刑案笔记】本律师认为,本案判决是错误的。

不过,仅是个人观点,浅陋妄言,恳请批评指正。

一、按照《刑法》第141条第2款,刑法意义上的假药,适用《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的定义。

而本案判决没有说明依据《药品管理法》哪一条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二、按判决书,“经鉴定,涉案药品不具安宫牛黄丸的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

而无论新版药品管理法还是旧版药品管理法,均没有“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系假药”的规定。

三、按判决书,被告人销售涉案药品的日期是2019年6月11日和6月24日,此时系旧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期间,因此应当适用旧版药品管理法来认定涉案药品是否属于假药。

在旧版《药品管理法》中,与本案相关的认定假药的依据是第48条第2款第1项,即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假药。

我们来分析本案事实是否符合此项规定。

按照旧版《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1项(新版《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2款第1项),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假药。

若基于此项认定假药,需要认定涉案药品的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

由于涉案药品检验的结果是显微特征与药品标准不符,则进一步的问题就是,显微特征是否属于药品成分。

2015版药典中的安宫牛黄丸药品标准(P879)中,没有“显微特征”这个检验项目,因此,无法判断如何得出“显微特征”与药品标准不符这个结论。

不过,由于安宫牛黄丸的检验项目包括【鉴别】项目,该项目中有使用显微镜进行鉴别的规定,我们姑且猜测,判决中所说“显微特征”与药品标准不符,是指经使用显微镜鉴别的涉案药品的特征,与药品标准的规定不符。

如果此猜测成立,则“药品显微特征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实质,是鉴别项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那进一步的问题就是,鉴别项鉴定的,是不是药品成分?本律师认为,鉴别项鉴定的不是药品成分,理由有三:其一,就字面意义而言,鉴别,鉴别的是药品的某种特征,如判决所言,是“显微特征”。

假冒注册药品案件

假冒注册药品案件

假冒注册药品案件案件名称:假冒注册药品案件案例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假冒注册药品的犯罪事件。

犯罪嫌疑人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以公司名义销售虚假药品并欺骗消费者。

该案于2012年被检方提起公诉,并且在此后的审判过程中,被判定犯有假冒注册药品罪。

案件详细描述:1. 2010年1月至2012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北京市注册了一家药品销售公司,并在公司名下开设实体店和网络平台,以合法药品经销商的身份开展业务。

2. 2010年4月:李某从一名渠道商处购买了大量没有经过中国药监局注册的假药,并冒用正规厂家的化名标签,将其打包出售。

3. 2010年5月:为了让自己的药品看起来更加真实,李某请来了一位专业医师,以厂家咨询员的名义,为其公司编写虚假的注册申请资料,并伪造药品批准文件。

4. 2010年7月:李某开始在实体店和网络平台上销售假冒注册药品。

他利用虚假的宣传手法吸引顾客,谎称药品在临床实践中表现出色,是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最佳选择。

5. 2011年3月:一名顾客购买并使用了李某公司销售的假药后,发现其毫无效果。

该顾客怀疑药品的真实性,并将此情况报告给药监部门。

6. 2011年4月:接到投诉后,药监局立即展开调查,并通过取证证实了李某公司销售的药品是假冒注册药品。

7. 2012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展开刑事调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8. 2012年7月:此案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和取证,检方依法起诉李某犯有假冒注册药品罪。

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涉及假冒注册药品的刑事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企图牟取暴利的驱动下伪造药品批准文件,冒用正规厂家名义销售假冒注册药品,并通过虚假宣传方式欺骗消费者。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在本案中,药监局及时展开调查,并与公安机关合作,成功揭穿了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他的行为涉嫌欺诈、侵犯商标权、伪造证件等多项违法行为,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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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瓶 给张女士的所谓“ 肉” 牛 香肠是用 2%牛 肉、0 0 8%猪 两 个药瓶 , 子是 白色的 , 身上 贴着 绿色产 品 相 关信息 的标签 。一个标签上 印着“ 医康堂 清脂 肉, 掺入一元钱一包的配料搅拌加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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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膜制成。
品冒充牛 肉。
郑州 : 山寨药 品批准文号
《 郑州 晚报》 讯 网友 “ 影摇 红” 了郑州 烛 到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 便民” 店时 , 店主 肖某忙将 拿出了他买 的美容 院出售 的减肥药 :这 “ 几包调料放入柜 中,执法人员拿 出检查后发现 , 这 晚报社 , 就 是她们 给我吃的药 。”烛 影摇红 ” “ 从包里拿 出 是一种含有牛肉抽提物成分的香料 。肖某承认 , 售
随后执法 ^ 员只
庄地送行 了检查 , 发现枥
“ 保健 品就没有这样 的批 准文号 。” 州市 郑
20 为 N C HAR I T D 生 产 的 G FrNA 食 品药 品监督 管 理局 工作 人 员介 绍 ,0 3年 以 AT O P MAL MIE E TI T
我 批 卫食 健字 ” 。之 4盒、 0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2 卡培他滨片 6 盒等 前 , 国保健 食 品 、 准 文号为 “ 箱、 9 保健食 品“ 国食 健字 G +四位年份代码 +四位 抗癌药品, 以及药品包装材料 、 药品说明书 、 液体灌装 后 ,
52

国食 健字 ’ 的格 生产 、 经营等资格许可, 自 私 加工 、 销售假药 已构成生 准文 号 的标 志方 式也 固定在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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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 孝 葬 耋
治 结膜 炎 取 绿 茶 适 量 , 水 冲 泡 , 开 放凉 后 , 眼 。 每 日 洗 3次 。 忌 吃 酒 、 物 。 辣 第
北京 : 查获 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有“ 批准文号 : 川卫食准字 (o 5 第 0 8 ; 2 o ) 9 号 执行
Q 7572—820 ; 润 便 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讯 北京药监丰 标 准 : 16 3 8 5 5 — 0 5 改善 : 肠通 便 , 纯 禁忌 : 心脏病 者禁 服 ; 成都 医康堂生 台分局接到群众举报 , 称有人违法销售假药注射用亚 秘 , 中药 ; 物制 品有 限公 司出品 ; 地址 : 都市 高新 区海龟 成 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商品名 : 泰能, 以下简称“ 泰能”, )
等动物肠子再加上其他可食原料做成。
肠衣 “ 挂羊头卖狗肉” 馅料也 同样被做 “ , 手 脚” 黄陂滠 口街富兴社区居民张女士在盘龙城“ 。 便
民” 肉类加工店 , 以每公斤 4 0元价格 , 定购加工 9 公斤牛肉香肠 。她食用时发现香肠肉丝有粗有细 , 肉质 口感明显不对 , 怀疑加工店掺杂使用其他肉制
及 国食健字 J +四位年份代码 +四位顺 机、 注射器、 公章等造假物品。当场抓获造假嫌疑人王 顺序号 ” “ 的批准 文号正式亮相 。“ 至此 , 保健食 品批 某、 张某。 经认定, 违法嫌疑 ^ 王某 、 张某均未取得药品 序号 ” 产、 销售假药罪, 前均已被公安饥关行政拘留。 目
观光亮透明, 直径不均 , 有明显油腻感 , 像是用塑料 健 功能 , 假 冒保 健食 品批 准文号 的情 况 , 依 或 被
法查处 曝光。 目前 , 有关部 门已责令经 营单 位停 “ 冬至过后 , 灌制腊肠 的人明显增多, 肠衣很难 止销售上述违法产品。
进到货 , 只好买些人造合成的肠衣 。” 一位摊 主坦 白, 另一摊主说 , 自己卖的腊肠 , 肠衣多是用鸡 、 鸭
嘲 譬台 养示 生
汉 阳 : 肠 灌制 “ 腻 ” 腊 猫 多
《 长江 日报》 讯 眼下正是腊肠灌制高峰期 , 不
口 口 口
上海 : 处 曝光 4 种 违规 保 健 食 品 查
( 放 日报》 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公 布了“ 懈 汛 世
少商贩打起歪主意。工商部门提醒 : 腊肠灌制猫腻 博 四号 ” 保健食 品专项整治行动 的部分结果 :我 “ 多, 市民要多加小心。
。 分局立即与公安部门联合, 在某饭店门口将前来送药 科创 园” 两个“ 药品” 使用的是同一个批准文号经查证 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 “ 泰能’ 盒以及标示 N T O ' 5 AC P A MA I IE H R LM T D生产的 G F I A E T N T药品 2 盒。
卫生部 网站, 输入该批准文号后 , 并未搜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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