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重建
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整治与复垦
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整治与复垦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而土地整治与复垦作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促进土
地的合理利用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关键作用。本文将从土地整
治的目的、方法、成效以及复垦的重要性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土地整治的目的与方法
土地整治是指通过改善土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综
合效益,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土地整治旨在提高土地的耕作能力和生产力。通过改善土壤
环境,提升土壤肥力和水分保持能力,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民的
收入水平。
其次,土地整治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修复破坏的生态系统,保护土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提升生
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最后,土地整治旨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
合理布局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实现城乡土地的协调发展,提高土地
的综合效益。
土地整治的方法主要包括土地改良、土地平整、水土保持和土地复
垦等。其中,土地改良通过施肥、翻耕、石灰化等措施改善土壤质量;土地平整通过填埋、修筑排水沟等工程措施改善地形;水土保持通过
修筑防护林带、建设排水系统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土地复垦通过填埋、绿化等手段恢复已破坏的土地资源。
二、土地整治的成效
土地整治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为国家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了可持续发展。
首先,土地整治显著提高了土地的产出能力。通过改善土壤质量和水分保持能力,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制度:国家和地方制定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林业法、水资源法等,明确了自然资源的保护原则和具体措施。
2.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和部门,设立专门的自然资源保护机构,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保护工作。
3.资源评估制度:通过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确定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4.资源利用制度:明确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建立合理的资源利用和开发制度,采取限额、配额等方式,限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5.保护区制度: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制度,划定各类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和管理措施,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保护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6.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政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给予经济和社会的支持和激励。
7.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监督和执法制度,
加强对资源损害行为的打击和追责,维护资源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8.公众参与制度:推行公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加强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是一系列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和管理措施的集合,旨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土地综合整治与改良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土地综合整治与改良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土地作为其中的重要组
成部分,承载了人类的生产、居住和生存等活动。然而,由于长期的
不合理利用,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
迫切需要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与改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
生态环境保护。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和目标
土地综合整治是指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精细
管理,以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综
合性管理措施。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可以精确评估土
地潜力,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的承载力
和综合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防治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水土保持、土
壤改良、生态修复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发生,保护农田、林地和草地等土地资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 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
通过采取合理的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措施,可以提高土地的生态功能,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基于上述意义,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主要包括:
1. 提高农田和草地的肥力和水分利用效率,增加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2. 预防和控制土壤侵蚀,减少土壤流失,保护农田和水源地的土壤
质量和水质。
3. 修复和改善湿地、滩涂等湿地生态系统,促进湿地保护和恢复。
4. 利用科学技术和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水土保持、人工造林等生
态修复的效果。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和方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2.03.28
•【文号】自然资发〔2022〕62号
•【施行日期】2022.03.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好“两统一”职责,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现就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重要立法
(一)加快推进重要立法。推动构建绿色制度体系,配合立法机关制定《耕地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自然保护地法》,修改《矿产资源法》《草原法》等。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办法》等。坚持以法治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等立法研究,促进立法决策
与改革决策相统一。
(二)统筹谋划法律制度体系。明确自然资源管理的通用规则,实现自然资源立法从单要素向综合性转变。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国情,深入研究正面、反面和关联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在多目标平衡下促进自然资源立法高质量发展。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党中央精神、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符合自然资源管理实践的,坚决予以废止。开展自然资源前瞻性立法研究,加强立法储备。
自然资源保护的理论基础
自然资源保护的理论基础
《自然资源保护法原理》是在现有法律模式下对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保护制度、纠纷解决制度以及国际自然资源保护法概况进行了全面研究和介绍。《自然资源保护法原理》既可以帮助读者全面认识我国现行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现状和基本理论问题,又可以为法律实践部门提供资料参考,同时对未来国家立法发展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
自然资源保护是开发的前提,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可持续地开发。开发和保护又相互对立。一方面,对立是指二者相互区别,主要是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然资源为人类提供的功能和服务不同。作为经济属性强调的是实体功能,体现为自然对于人类实体的直接有用性;作为生态属性强调的是“受纳功能”和“服务功能”,体现为接受并容纳生产和消费所排放的废弃物,以及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提供生存繁衍栖息的场所。另一方面,从某种程度上说,开发意味着一定程度的破坏。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只注重索取,不加强保护的开发,必然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反过来看,过度保护又会妨碍开发。片面保护,易忽视资源开发,也就不能全面体现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资源开发与保护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人为地分离开发与保护,会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
1
自然资源 普法
自然资源普法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人类可以利用的各种物质和能源,包括土地、水资源、
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这些资源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自然资源普法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保护自然资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的分类和特点。自然资源主要分为可再生资源和
不可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具有自然再生能力,可以通过科学管理和保护来持续利用;而不可再生资源如矿产资源、化石能源等,资源量有限,一旦消耗殆尽就无法再生。因此,我们应该注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合理开发不可再生资源,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了解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自然资源的保护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
发展,也关乎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人类的过度开发和污染行为已经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我们需要重视自然资源的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接着,了解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原则。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遵循一些基本
原则,如综合利用原则、循环利用原则、保护优先原则等。综合利用原则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最大化效益;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保护优先原则要求保护资源的自然状态和生态功能,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最后,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我国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和管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了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各地的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度,为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了解环境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原则
了解环境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原则环境法是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重要法律体系之一。通过建立并实
施环境法,可以规范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保障可持续发展。本
文将探讨环境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原则。
一、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环境法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在活动进行之
前就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发生。例如,在工
业生产中,应该采取先进的环保技术,减少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预防原则的核心思想是“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追究”,通过提前
预防和控制,可以减少环境破坏的可能性。
二、污染控制原则
污染控制原则是环境法保护环境的核心原则之一。它强调对污染行
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以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持。根据该原则,政府和企业应该设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定
期检查。对于违反污染控制原则的行为,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打击
和惩罚。
三、资源保护原则
资源保护原则是环境法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合理
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根据资源保护原则,政府应该制定资源管理规划和政策,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
对于非法开采、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应该依法进行处罚和惩治。
四、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环境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侧
重于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决策的参与和监督。根据这一原则,政府和
企业在制定环境政策和决策时,应该向公众充分透明,并接受公众的
监督和建议。公众参与原则的实施能够增强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形
成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合力。
五、责任原则
责任原则是环境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环
自然资源价值重建
经济产出价值
120 100 80 60 40 20 0
总价值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40 30 20 10
潮安 淮阳 会宁
200 150 100 50 0
0
潮安 淮阳 会宁
潮安 淮阳 会宁
潮安 淮阳 会宁
耕地资源价值量的区域差异(单位:万元/hm2)
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其生产出来的消费资料的边际效
用决定;有多种用途的物品,其价值由各种用途中 边际效用最大的那种用途的边际效用决定。
自然资源价值的构成
Freeman (1993)的资源价值构成系统
V =f { S,S(R), Y[S,S(R)]}
V: 资源-环境服务的货币价值 S: 政府干预 S(R): 私人对政府规章的响应程度 Y : 为获得资源-环境服务而输入的其他资源
·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境
·生境 ·不可逆转的改变
·生境 ·濒危物种
对个人而言,价值的“有形性”逐渐减少
经合组织OECD (1994)的资源价值构成体系
自然资源总价值
使用价值
非使用价值
直接利用价值 可直接消费的产品, 如食品、生物量、娱 乐与健康等
间接利用价值 功能效益, 如洪涝 控制、暴风雨保 护、营养循环等
(2)调查受访居民对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最高支付意愿 (willingness to pay, WTP)
自然资源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自然资源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水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法方面主要包括的法律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等
自然资源法宣教提纲
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概述
(一)自然资源的含义
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国计民生的基本保障。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可以将自然资源进行多种科学分类。按自然资源客观存在条件与特征为标准,可分为地下资源和地表资源两大类。前者包括铝、铁、锡、镁等金属原料资源和煤、石油、天然气等矿物燃料资源;后者则由土地、水、气候、生物等资源构成。按可否再生,可以把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及恒定资源三大类。可再生资源有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两种,生物资源包括各种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周围环境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非生物资源是诸如土地、水等没有生命的资源;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煤、铁、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它们没有生命,没有再生能力;恒定资源是指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无论人类怎样利用,都不会引起数量减少的资源,如太旨能、风力、地热、潮汐等。发展科学技术,扩大恒定资源的利用范围,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的发展方向。
(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含义
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自然资源法属于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了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存在且可供人类利用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的脆弱性,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原则和方法。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可持续利用、综合管理、经济效益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等原则。
1. 可持续利用
可持续利用是指在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要重视资源的再生和恢复能力,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
2. 综合管理
自然资源是相互关联的,综合管理是指将不同类别、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资源进行统筹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调发展。
3. 经济效益优先
在自然资源管理中,要注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以经济效益为导向进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4. 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管理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破坏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在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育。
5. 社会公平
自然资源是社会共享的,要保证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注重社会效益的平衡,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资源的公平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方法
自然资源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规划管理、科学评估、法律法规、市场调节等。
1. 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是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明确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开发和利用,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明确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坚持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二、加强立法工作
1.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2. 制定重点领域法律法规:针对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3. 加强立法协调:加强部门间的立法协调,形成立法合力,确保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三、加强执法工作
1. 严格执法:加强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
2. 提高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
四、加强司法工作
1. 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对自然资源纠纷案件的审理,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流程,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审理。
3.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自然资源法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 强化企业法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和培训,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3. 建立法治宣传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长效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开展。
自然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自然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流程自然资源规划是针对土地、水域、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
用和保护进行的一项系统性工作。它的目的是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的平衡。本文将就自然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和
流程进行探讨。
一、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规划的制定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和实用性。
1.可持续性原则: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应该是可持续的,需要考
虑未来的需求和发展。规划应当注重资源的保护和再生,避免过度开
发和浪费。
2.整体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资源之间的相互关
系和相互影响。不能片面追求某个资源的利用,而忽视其他资源的保护。
3.多元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该尊重和保护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权益。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规划的公
平和公正。
4.科学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数据进行,不
能凭主观意识或随意决策。需要依靠专业人士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和参与。
5.灵活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的情况和变化。规划应该具备预测和调整的能力,以应对不可预见的情况。
二、流程
自然资源规划的制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通常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调查研究:首先需要对相关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了解其分布、数量、质量等情况。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绘制资源分布图和统计图表。
2.目标确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需要确定资源的利用目标和保护目标。比如确定土地的开发和保护比例,确定水域的可持续利用标准等。
3.方案设计:根据目标确定,需要设计相应的规划方案。方案应该包括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措施、时间表和预算等内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新环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第4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 本原则、法律制度
2、作用:
(1)既能节约资源,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又能减 少污染危害、保护环境,可有效地把经济效益与环 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
(2)可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大大加快我国 工业污染治理的步伐。
3、贯彻的措施
从政策上、经济上给予优惠,并写入相应的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规中。
第4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制度
2、含义: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则采用适当 的净化治理措施,达到环境目标。最终实现三效益的有机统一。
3、贯彻的措施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①全面规划:就是以工业和
农业、城市和乡村、生产和生活、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各方 面的关系作通盘考虑,进而制定国土利用规划、区域规划、 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使各项事业得以协调发展。 ②合理布 局:关键是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布局要合理,其中工业布局是 要重点考虑的。
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
此外,在1989年12月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4条规定: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 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4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 本原则、法律制度
3、贯彻的措施
自然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自然资源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流程自然资源规划是指对土地、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
利用的过程。它涉及到合理分配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等
多个方面,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意义。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
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管理工具。
一、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兼顾经
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确保资源的长期稳定供应
和生态系统的健康维持。
2.综合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采取综合性的观点和方法,考虑不
同自然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避免片面单一的规划决策,实现
资源的协调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
3.科学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建立在科学数据和研究的基础上,
依据具体的地理、生态、经济等条件,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和措施,
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参与性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充分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需求,广泛征求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增加规划决策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5.权益平衡原则:自然资源规划应平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尊
重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资源利益的过度集中或偏袒的问题。
二、流程步骤
自然资源规划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问题识别与目标设定:首先需要明确自然资源规划的目的和范围,明确规划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而制定合理的目标和愿景。
2.资源评估与分析:对所涉及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源
数量、分布、利用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以了解
资源的现状和潜力。
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新探
作者: 孟庆瑜
作者机构: 河北大学法律系
出版物刊名: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35-138页
主题词: 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
摘要: 基本原则在法的结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最根本的指导和统帅作用。本文立足于我国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法制现状,分析了确立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紧迫性、现实性,全新提出了以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节约之间关系为基本内容,以实现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包括土地、水域、矿产、森林、空气等各种资源。合理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将讨论自然资源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以期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参考。
一、原则
1. 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资源的合理使用,并确保资源在使用过程中不遭受不可逆的损害。为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进行资源评估、合理规划和有效监督,确保资源的再生能力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2. 综合性原则
自然资源的管理必须具备综合性原则,考虑各种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依赖。资源管理者应采取综合的观点,综合考虑最大限度满足人类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平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出全面有效的管理策略。
3. 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要求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应公平合理,不偏袒个体或特定群体。在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方面,要建立公正的制度和机制,
确保资源的分配是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和利益不公的问题。
4. 效率性原则
自然资源管理的效率性原则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管理。通过科学规划、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最小化浪费。
二、方法
1. 信息采集和评估
自然资源管理的第一步是充分了解和掌握资源的相关信息。通过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源的地理、生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数据,评估资源的现状和潜力,为后续的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管理规划和政策
在充分了解资源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划和政策是关键环节。管理规划应包括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总体目标、技术措施、监测和评估等要素,确保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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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重建
基本原则在法的结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最根本的指导作用。当前,以法群形态为特征的国内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存在不少弊端,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在分析确立我国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紧迫性和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重新构建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体系。
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
一、确立我国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紧迫性和意义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颁布了10多部自然资源方面的单行法律,但这些法律比较单一和分散,难以遏制我国自然资源全面枯竭的严峻形势。因此,重构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对我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确立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理论意义
首先,我国的自然资源立法虽然已建立起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现行自然资源法律大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实行的是针对不同资源对象而分别单项立法的模式,而没有综合性自然资源法。正是由于单项法之间没有共通的原则和制度,所以不能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其次,伴随着全球生态危机的日益加剧,全球也迎来了“可持续发展与第三次法律革命”。可以说,在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受到可持续发展观的强烈影响。所以,确定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必然能很好地吸收和体现以可持续发展为立法指导思想的法律价值取向,
进而贯彻到单行法的各个方面。
(二)确立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实践意义
首先,由于我国行政机关中各部门的职权都是由各自先制定方案,后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难免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从而忽视整体利益,造成权力设置的重复或空白,这在现行的自然资源法实施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不同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对应着不同的执法部门。其次,由于自然资源法以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的法律法规所调整对象的复杂性以及在立法技术上缺少与之相对应的多样性,往往导致其在规则设计上达不到理想的周延性。所以,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往往过于拘泥于法律条文的规定难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二、确立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客观要求和现实依据
(一)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应当体现自然资源的共同属性和本质特征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尊重自然规律,适应自然资源法的规律性要求。从总体上看,从自然资源与生态经济系统的结合上,整体性、稀缺性、多宜性、地域性等都是自然资源所具有的共同属性,反映了自然资源整体存在的规律性。再加之全球性资源态势的迅速恶化和我国自然资源形势的日趋严峻,都为我国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提供了最直接的客观依据。
(二)法律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
自法理而言,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
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法律基本原则在法的体系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最根本的指导作用。所以,在确定自然资源法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性和指导性,即它所负载法律价值的根本性和生效领域的完全性。
(三)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应当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基本价值追求
法律的确立都是一种人为活动,都必须是基于客观现实的需要和价值追求来考虑。在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中应当更多地考虑开发利用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之间的平衡。因此,应该以“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并举原则”作为概括,既符合自然资源本质属性要求又不至于使人们首先在感性认识上就陷入了“纯粹保护”,而忘记发展的误区之中。
三、我国自然资源法基本原则的重新构建
(一)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原则
所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使之能达到持续利用。它要求我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考虑到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极限”,保证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能力和再生能力。同时,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就应当确立保护的优先地位。这种保护应当强调自然资源总量上的动态平。还要强调保护并不是消极的保护,要与培育改造结合起来。
(二)开源与节约并重原则
开源与节约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互为依存的两个方面,两者有机的结合构成了缓解我国自然资源供需矛盾的基本途径。所谓开源,就是扩大资源的开发。首先,要做好资源开发的超前准备,与后续开发相结合。其次,要加快替代资源研发,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积极开发新材料,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减少环境污染。最后,要做好综合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开源固然重要,节约更不可偏废。所谓节约,包含两个涵义:一是“节省”,与浪费相对立。二是“集约”,与粗放相对立。目前我国提出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这对于促进资源的节约,缓和资源供需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自然资源产权化与有偿使用原则
自然资源稀缺是永恒的主题。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属性,这是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理论基础和立法依据。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就是指对自然资源进行利用或受益者应当为之支付与所利用物价值相当的费用。在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下,使用人向所有人缴纳必要的费用,乃是民法的财产法原理在环境法中的体现。惟有确立此原则,才能减少我国自然资源大量浪费,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因此,应通过法律的手段合理划分资源产权,建立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体系,以此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
要能力的发展。把可持续发展原则确立为基本原则是当前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客观要求,是由自然资源法的本位所决定的,并与自然资源法追求的代际公平直接相关。一方面,在自然资源法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整合,只有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站在共同利益之上,才能协调好各层次利益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自然资源法只有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才能保证后代人对资源的使用,以求实现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以及资源分配与利用的公平,给世世代代以公平的发展权。
参考文献:
[1]孟庆瑜,刘武朝.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2]李志龙.论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