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课提纲.docx
合同法教案模板
合同法教案模板教学目标:
1. 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
2. 掌握合同的成立要件和效力
3. 理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 掌握合同的解除、变更、履行和违约等情形
5. 能够分析合同纠纷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
教学内容:
第一讲合同的基本概念
1. 合同的定义
2. 合同的分类
3. 合同的基本要素
第二讲合同的成立
1. 合同的成立要件
2. 合同的形式
3. 合同的效力
第三讲合同的当事人
1. 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
第四讲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1. 合同的内容及约定方式
2. 合同的履行义务
3. 合同的担保
第五讲合同的解除、变更和效力
1. 合同的解除原因和方式
2. 合同的变更规定
3. 合同的效力和过失责任
第六讲合同的违约和救济
1. 合同的违约行为
2. 合同的救济方式
3. 合同违约案例分析
教学方法:
1. 理论讲解:讲解合同法相关知识点,引导学生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规定
2. 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分析合同纠纷案例,掌握合同法的应用技巧
3. 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讨论合同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4.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企业或法院,了解合同法在实践中的运用
教学评价:
1. 课堂表现:学生根据教学内容进行书面总结或口头述说
2. 作业布置:布置相关阅读和案例分析作业
3. 考试评测:进行合同法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考试评测
参考教材:
1. 《合同法》王明辉主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导委员会编
2. 《合同法》李鹏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合同法解释与案例》张明辉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合同法专题讲座
合同法专题讲座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防范风险,减少损失) 二、合同管理的要点 (1)合同主体的资质 (2)合同订立的授权(表见代理和特别授权) (3)合同标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限制 (3)合同内容磋商过程中条款的推敲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技巧 (5)对方违约时的对策 (6)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无法解决时,诉诸司法途径的技巧 (7)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档案及审核制度 三、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概念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3)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案例:甲某急需钾肥,乙某声称自己与钾肥厂的负责人很熟络, 可以帮忙弄到。于是,甲某按照乙某的要求向其支付了30万元现 金购买钾肥。甲某与乙某口头商定,甲某付款后三个月内,乙某 负责将钾肥运至甲某的工厂。然而,甲某付款后第四个月,乙某 找到甲某告之,钾肥厂因市场价格上涨,已不愿按照原先甲乙双 方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某,乙某提出将收到甲某的30万元货款全 数退还甲某。甲某认为钾肥厂不守信用,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 现在要向市场采购同等级的钾肥得多支付30%的价款,于是将钾 肥厂告上法庭。 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具有充分效力、没有任何原因使之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 共利益而在法律上不产生合同的效力,对合同当事人均缺乏约束 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本身并非无法律上的效力,但因合同具有瑕 疵,有撤销权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使合同失效或继续生效的选 择权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 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待确定的合同。
合同法讲解提纲
合同法讲解提纲
合同基础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表现形式
三、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四、合同一般应该具备哪些内容
五、合同如何才成立生效
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七、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
八、法律对于签订合同的主体有哪些要求
九、订立合同时如何甄别对方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
十、合同对某些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怎么办
十一、哪些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
十二、哪些合同的法律效力还有待确定
十三、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十四、哪些合同不能由他人作为签订
十五、哪些合同是不能由合同法来调整的
十六、对方单位领导的更换是否影响合同履行
十七、什么情况下违约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八、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十九、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二十、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
二十一、如何理解合同中的定金问题
二十二、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掌握
二十三、实务中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哪些
二十四、如何理解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所导致的请求权竟合问题二十五、如何理解缔约过失责任
二十六、如何认识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二十七、如何理解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三项抗辩权
合同实务攻略一合同的基本问题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各自应当保留几份原件
2、如何使已实际履行的事实合同成立并且有效
3、为什么要对合同的有关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
4、如何约定合同的总价款
5、如何约定合同的定金条款
6、如何约定合同内容的保密条款
7、如何约定合同中的验收条款
8、如何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通知往来
9、如何约定合同中的弃权条款
10、如何约定保留合同权利的条款
11、如何约定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的问题
12、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合同法提纲
1、什么是合同?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②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目的的协议
③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且具意思表示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协议
④合同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
2、对合同通常进行哪些分类?各自的分类依据和分类意义是什么?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依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意义:合同的履行(1)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2)风险负担(3)违约责任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当事人间所享有的债权具有相互依赖性,即权利义务的对价关系。(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取得是否付出相应代价
意义:①有利于确定合同相对人的不同地位,有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一般不具特殊意义,而无偿合同中相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对于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意义重大。
②有利于确定合同当事人不同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偿合同因其内容和性质,不享有有偿合同中当事人的同等权利,其法律责任也较有偿合同轻。
(1)主体资格有无特别规定(2)确定合同性质(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4)合同效力(5)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依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意义:对于确定两类合同的成立时间,标的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风险转移时间有重要意义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依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或程序
意义:两者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不同
合同法讲座提纲word版
合同法讲座提纲
青山工商分局陈华堂
女士们、先生们:
合同,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易方式和权益确定工具。它涉及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与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人们的衣食住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科学技术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对外经济、贸易的往来等,都离不开合同。英国的一位法律权威说:“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提高经营效益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无论怎样强调合同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合同法》正是规范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一系列行为的重要法律。学习、贯彻好《合同法》与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对于《合同法》的学习,在场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可能比我对合同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更深刻、更全面。所以,在今天谈不上给大家作辅导讲座课,只是对合同法有关的问题谈一些自己学习的体会,仅供大家参考。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今天不可能全面地展开讨论《合同法》的每一章节和每一个条款,只是讲讲我认为企业管理工作者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合同法》新确立的几项法律制度
(一)表见代理制度
我们知道: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它包括委托
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合同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合同。”这个规定确定了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制度,并肯定了合同代理人作为合同订立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什么是表见代理呢?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来进行分析。陆某是本市一套房屋的产权人。去年5月,陆某已成年的儿子拿着他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中介公司及时找到了下家徐某。去年6月,陆某儿子拿陆某印章和徐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去年8月,徐某要求入住房屋时,遭到陆某的拒绝。陆某认为,自己的印章、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是被儿子偷出去的,儿子的所作所为他并不知情。双方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陆某于去年8月15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 提纲
合同法律知识
培训提纲
一、学习合同法律知识的意义
1、社会经济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
2、合同是企业状态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没有合同行为的实质是没有经济交往关系,企业就无法生存。
3、《合同法》是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对外发生经济交往,实现经济目的重要法律依据。
4、合同法是合同行为的规范、准则。
二、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某种意义上说协议就是合同。契约也是。
2、合同的形式:口头与书面
3、合同关系确立的步骤:要约与承诺
三、效力有瑕疵的合同
1、效力待定:主要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工作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物的合同。一般经权利人追认后有效。
2、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法学习资料
合同法学习资料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称。它是指导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各方自主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威胁。
2. 平等原则:无论合同各方的地位、财力等是否相同,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行为。
4.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
5.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合同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包括合同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或者违反
法律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某些合同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合法的订立、履行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
他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种类
1. 依据合同的性质: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贷款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2. 依据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3. 依据合同的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内容合同和不固定内容合同。
4. 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无固定
期限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3、第三人对土地承包合同存 在异议,要求解除合同,重新进 行土地承包,这类合同往往是村 组将土地发包后,第三人(一般 为外出经商、出嫁、搬到外地居 住)提出发包违法或损害其利益,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二)产生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 原因
1、承包人的承包利益凸显后,其 他农户因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以前, 因农村税费名目烦多,农民认为种地无 利可图,往往外出打工,致使土地抛荒, 村、组或上一级政府经农民同意,将土 地以较低价格租赁给第三人使用。而现 在进行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进行 “水稻直补”,加之房价、粮价上涨, 农民开始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要求收回 土地承包权。
(七)关于合同的监督 仍然承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主 管机关(如国家科委)享有一定的行政 监督权。但大都是事后监督,摒除部门 利益与地方保护主义。工商部门主要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 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合同 进行管理,并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行政 机关对平等主体的法律关系不应多管, 可管可不管的,就让市场规律去调整, 也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意思自治”原则。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教学大纲
一、引言
合同法是现代经济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规范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的稳定。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对于经济社会参与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构成要素、效力、解释等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和阐述。
二、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1.合同的定义
2.合同的基本要素
3.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的成立
1.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的相遇
2.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
3.意思表示的特殊形式
四、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时间
2.合同的效力范围
3.合同效力的变更和终止
五、合同的解释
1.合同解释的原则
2.合同解释的方法
3.合同中的约定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关系
六、合同法的典型案例分析
1.买卖合同案例
2.租赁合同案例
3.承包合同案例
4.劳务合同案例
七、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启示
1.合同法对经济活动的规范与约束
2.合同法对于维护权益和促进合作的重要性
3.合同法对于诚信经营的倡导和推动
八、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1.国内外合同法的比较研究
2.合同法领域的立法调整和完善
3.合同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应用与创新
结语
合同法是一门关乎经济社会秩序和发展的重要法律学科,对于维护公平交易、促进互惠合作具有深远意义。通过对合同法基本概念、成立、效力、解释等方面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提高我们在经济活动中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确保合同交易的顺利进行,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合同法辅导提纲.doc
《合同法》辅导提纲
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市场经济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二是市场行为讲求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这两个特点。因此,学好合同法对于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总则部分
总则是合同运行的一般规则。规定了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总则对于各式合同均有适用效力,具体合同在适用法律时应优先适用合同法分则,若无相关具体条文,则适用总则的规定。所以说,总则是合同法的灵魂和主干,是合同法的基本思想、基本特点、基本规则,也是我们学习合同法应着重把握的。
第一、一般规定
第一至第八条是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规定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立法宗旨: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调整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适用的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
法律约束力:1、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依法成立;2、合同具有约束力首先表现为合同具有履行力;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4、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对一般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借贷、租赁、买卖等民事合同关系适用本法;而国家征用、征
购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适用有关行政法,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讲义提纲
《合同法》概述
导言:
一、皇帝与“钉子户”的故事
德国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被德意志各邦拥立为德国皇帝,号称“大兵国王”,其首相即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
一次,威廉一世在波茨坦行宫登高远眺市景,视线被紧挨宫殿的一座磨房挡住,于是非常扫兴。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加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主人协商,希望能买下磨坊并加以拆除。
不料,磨坊主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元首”放在眼里,坚守祖业不能败在自己手里的死理,几次协商,面对高额的出价和皇帝的权威,软硬不吃。
威廉终于“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拆除了。
面对皇帝派来的“拆迁人员”,磨坊主镇定自若,听任拆除,只是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皇帝,我德国尚有法院,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老汉说到做到,次日一直诉状把皇帝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依法受理,判决结果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威廉一世虽贵为一国之君,也只好遵照执行,重新把磨坊盖起来。从此,老汉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的面粉。
威廉一世和磨坊主“驾崩”,小磨坊主继承祖业后想转产,希望把磨坊给卖了,就写信给威廉二世,想把磨坊卖给他。
威廉二世很快回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打算把磨坊卖掉,朕以为切切不可,毕竟这座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派人送去3000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下,就算是借给你的,以解决你一时之需。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世代风雨,至今,那座磨坊仍然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合同法大纲
合同法大纲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三)合同是以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四)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一时的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3.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
4.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6.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7.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合同法的性质和意义
一、合同法的性质
(一)合同法是维护社会一般人在民事交往中预期经济利益的财产法
(二)合同法是为商品交易提供交易规则的交易法
二、合同法的意义
(一)维护民事主体在民事交往中的预期经济利益
(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四)匡扶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
1内容具体明确
2必须表名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3原则上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4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邀请的概念: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一)要约的有效期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二)要约法律效力的具体内容
(三)要约法律效力的消灭
第二节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讲义
(律师)张才金
论文简述: 本讲义是本律师在给企业授课时的讲稿,内容涵盖了合同法总论的各个方面,具体详细,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适用范围: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应该为各类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单的说,合同法应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
但是,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合同主体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准则,其贯通于合同法律规范之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
(一)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1、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共同受法律的约束。
2、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本着公正的观念从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1、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基于其意志的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我国《合同法》第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意思自治原则的表现: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三)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合同法全文注意:本文所提供的是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合同法全文,并非一个完整的文章,因此无法按照要求提供1500字左右的高质量文章。以下为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1. 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1.1 合同的定义
1.2 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1.3 合同的形式
1.4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2.1 合同的成立
2.2 合同的效力
2.3 合同的解释和解除
第二部分:合同的种类和特殊合同
1. 合同的分类
1.1 按照依据分类
1.2 按照性质分类
1.3 按照权利和义务分类
1.4 按照独立性和依附性分类
2. 特殊合同的概念和要点
2.1 委托合同
2.2 借款合同
2.3 租赁合同
2.4 买卖合同
2.5 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
1.1 合同的执行方式
1.2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地点
1.3 合同的代理履行
2. 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
2.1 违约责任的种类
2.2 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
2.3 违约责任的减免和免除
第四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的变更
1.1 合同变更的原则
1.2 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效力
2. 合同的转让
2.1 合同转让的条件和方式
2.2 合同转让的效果和责任
第五部分:合同的解除和权益保护
1. 合同的解除
1.1 合同解除的方式和效力
1.2 合同解除的后果和责任
2. 权益保护
2.1 损害赔偿
2.2 救济措施
总结: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涵盖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要素、种类、特殊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变更和转让、解
经济法合同法提纲
经济法合同法提纲
篇一:经济法合同法重点
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3要约与承诺(全部规则)。
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后,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
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种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5合同效力(各种效力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合同效力的判断)。
1】不同类型的合同的生效的时间: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指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合同法实务讲座提纲
合同法实务讲座提纲
第一节合同欺诈的种种形式
第二节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做的准备工作
一、签约主体资格的审查
二、对签约经办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三、商业信誉审查
四、履约能力审查
第三节合同主要条款的订立和审查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合同的标的
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4、标的物的质量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合同价款或报酬
7、违约责任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9、如何填写产品的合理损耗条款
10、如何填写产品的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条款
11、如何填写产品验收条款
12、如何填写结算期限条款
13、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4、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15、注意用词严谨
第四节企业在欠款纠纷中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注意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二、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监测,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
必要措施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四、注意证据的收集
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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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课提纲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分类
有偿与无偿;双务与单务;诺成和实践;要式和不要式;涉他;格式条款。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一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1.要约的撤销。
2.承诺期限的计算等。
3.迟发和迟到的承诺。
4.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与镜像规则。
5.承诺的方式。
6.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
二特殊程序
1.悬赏广告
2.招标投标和拍卖。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和附期限
违法条件。
不能条件。
既成条件。
法定条件(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二效力未定
1.限制行为能力人。
2.无权代理。
3.无权处分
4.其他类型,如:
①转租合同。
②债务承担合同。
③主要工作任务的转承揽合同。
④非主要工程的分包合同。
三表见代理和表见代表:偷的公章、介绍信不行。
四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制性的规定。
五可撤销
两个司法解释(关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
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并存时的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一由第三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
甲方———————乙方
丙方
甲乙约定,由甲方向丙方交货(向第三人履行),由丙方向甲方交钱(由第三人履行)。二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三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
(二)撤销权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除非另有约定,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
如租赁合同的加以双方约定增加租金,已经经过的租期,租金不变。
2.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变更。比如加以约定减少租金,但没有约定减少多少。此时视为不
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
(一)债权转让
1.通知的方式转让。
79条有所限制。
2.保护债务人的两套方案。
(二)债务转让
1.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2.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
3.新债务人可向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
4.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三)概括移转
1.分立与合并。
2.继承
第六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一解除
解除权是形成权。
对形成权的归纳整理
其一,形成诉权:合同撤销权、保全撤销权
其二,单纯形成权:解除权、抵销权、撤销权、追认权、选择权(五大类)。
二抵销
1.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
2.故意侵权的债务,侵权人不能抵销。
3.抵销的效力至何时?
4.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抵销问题。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 5 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 2 万元。现(同时发生)甲公司欠款已经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冲抵货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答案: A
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相对人仍然可以抵销。
台民 337 条:在最初得为抵销时,主动债权若尚未经时效而消灭,时效完成后,仍得主张抵销。
5.对甲方的债权,乙方有履行抗辩权,甲方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人抵销。
一提存
二免除
三混同
第七章合同责任
第一节缔约责任
第二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违约的免责事由
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二)修理、更换、重作等
(三)赔偿金
1.可得利益
2.可预见规则
3.损益相抵
4.过失相抵
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不同。
双方违约与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同。
(四)违约金
1.不履行的违约金、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和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与法定违约金
3.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五)定金
第八章其他问题
一法律的适用
二合同的解释
三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
第九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一节买卖合同
一交付
二一交三转
三买受人的验收
四特种买卖
(一)分期付款买卖
(二)凭样品买卖
1.封存
2.不能有隐蔽瑕疵。
(三)试用买卖
1.试用期的确定( 170 条)。
2. 单纯的沉默,伴随着期间之经过,视为购买(171 条)五房屋买卖
第二节赠与合同
一赠与与死因赠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二赠与的任意撤销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
四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赠与人穷困之抗辩
第三节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本息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第四节租赁合同
一必要费用
二有益费用
三转租
四买卖不破租赁
五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五节融资租赁合同一概念
二索赔权
第十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承揽合同
一承揽人对自己的损害和对第三人的损害
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
第272条与第253条的比较。
第十一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运输合同
一客运合同
二货运合同
(一)风险负担
(二)单式联运
(三)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