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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6•【字号】庆政办发〔2015〕118号•【施行日期】2015.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6日庆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15〕4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查清我市城区地下管线现状,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改变城市建设中道路重复开挖、无序建设的局面,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先进的非开挖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手段,到2015年底,查清城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共建共享。

加强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规划管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和服务等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一)普查范围和对象地下管线普查建设范围:庆阳市新版总体规划建设用地60.79 KM2范围内道路。

包括北区、东区、南区以及两个工业园区3M以上已建道路,共计管线总长度1063.85KM(已测管线长度795.85 KM;需补测管线长度268KM)。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庆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4日庆阳市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落实方案零基预算是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

为在市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持续提高财政理财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甘肃省省级部门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通过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编制预算,促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切实增强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指向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正常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必需的基本开支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西峰区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创伤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我院工作人员的救援应急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应《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首次应急综合演练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对事件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政府和省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庆政办发〔2021〕22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消防管理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2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能力,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甘政办发〔2020〕95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靠实火灾预防监管责任,细化成员单位防灭火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响应、执法衔接、信息报送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整体合力,不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轻火灾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效机制,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坚持源头防范。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思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建立健全火灾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扑火救援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坚持分级负责。

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应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06•【字号】庆政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庆政发〔202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24日《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建美好家园的行动纲领,是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建成全面小康变局全局中锚定历史新方位面向未来发展,要充分总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尤其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梳理需要坚持的宝贵经验,剖析自身发展还存在的短板不足,深刻认识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面临的重大机遇、外部挑战,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保持战略定力,以更高起点、更宽阔的视野、更昂扬奋发的精神面貌开启全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个走在前列”和“多扛指标、多扛任务、多扛责任”要求,在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中捕捉机遇、创造机遇,勇于攻坚克难、积极主动作为,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3•【字号】庆政办发〔2016〕88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庆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20号),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细化工作措施。

力争2017年底前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着力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8]17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08.02.25【实施日期】2008.02.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函〔2007〕125号)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特制订《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自2008年4月1日起试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通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省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情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函〔2007〕125号)、《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2号)等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息内容和采用方式(一)信息内容。

1.较大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

2.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主要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动态信息、应急预案演练信息、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信息、日常工作重要情况信息等。

3.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约稿。

(二)采用方式。

1.较大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信息编辑《甘肃值班信息》,分送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领导。

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相关法规、规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等,影响和威胁我省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城市生命线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事故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以及重大动物疫情等。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五)其他各种类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和规范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省形成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一致、联动有序、保障有力、社会广泛参与的高效应急管理体系,为我省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甘肃省突发安全应急预案

甘肃省突发安全应急预案

甘肃省突发安全应急预案1. 引言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

为了防范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制定了突发安全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保障甘肃省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2. 预案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 - 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 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组织体系甘肃省突发安全应急组织体系主要包括: - 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决策。

- 指挥部:负责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 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技术评估和专业指导。

- 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抢险、医疗等救援队伍,负责突发安全事件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4. 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4.1 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安全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 事件预警和报告流程; - 应急部署和人员调度流程; - 救援和处置流程; -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流程。

4.2 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1.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评估,确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

2.调度相关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

消防队伍负责扑灭火源,抢险队伍负责解救被困人员,医疗队伍负责救治伤员。

3.同时,建立起现场指挥中心,通过现场指挥,协调各救援队伍的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持续监测事故现场,及时调整救援措施和资源分配,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5.事件处置后,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和措施。

5. 应急救援能力和科技保障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甘肃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并加大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投入。

具体措施包括: - 引进和研发先进的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救援效率和安全性; - 建设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的指挥和调度; - 运用遥感、无人机等技术进行现场监测和评估,提供决策支持; - 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9•【字号】庆政办发〔2015〕142号•【施行日期】2015.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庆政办发〔2015〕1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聘请以下19名同志为专家组成员:李彦晖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陈军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缪希哲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监管科科长王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杨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路黎明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骨科主任医师张振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结构教研室副主任、工程师刘志宏庆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工程师谢小刚庆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工程师高虎市供排水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闫有宁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陇东消防大队大队长包正东庆阳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工程师何赟庆阳石化公司保卫消防部主任梁顺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工程师翟军义华亭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副矿长、工程师康慨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原总动力师、工程师赵学智庆阳天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张转正万世天然气公司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9日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第一条为了加强灭火救援专家组管理,建立专家决策咨询管理机制,发挥专家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3•【字号】庆政办发〔2022〕115号•【施行日期】202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日附件庆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全市医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4号),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契机,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一)加强三明医改经验推广的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庆医改办发〔2022〕1号),年底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的县(区)达到100%。

年内对各县(区)推广三明经验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甘政办发[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29号2008年3月24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事件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2.2 日常管理机构2.3 专家咨询委员会2.4 专业技术机构2.5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3 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3.2 预警3.3 报告4 应急反应4.1 应急反应原则4.2 事件发生地应急反应措施4.3 非事件发生地应急反应措施4.4 分级反应5 应急处置5.1 应急处置原则5.2 现场处理5.3 医疗救治5.4 信息通报5.5 应急反应终止5.6 应急处置工作评估6 善后处理6.1 善后处理6.2 奖励6.3 抚恤和补助6.4 补偿6.5 责任6.6 社会救助与保险7 应急处置保障7.1 信息保障7.2 应急体系建设7.3 卫生应急队伍准备7.4 培训和演练7.5 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准备7.6 应急物资储备7.7 科研和交流7.8 经费保障7.9 通讯与交通保障7.10 法律保障7.11 社会公众宣传教育8 附则8.1 名词术语8.2 预案解释8.3 预案实施9 附录9.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9.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框架图9.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项预案构成9.4 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1 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5•【字号】庆政办发〔2022〕114号•【施行日期】2022.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5日附件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坚持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确保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我市顺利实施,达到“敢改革、促发展、抓绩效、作示范”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福建省三明市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方向,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抓绩效、作示范,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庆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面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市县医疗服务能力,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庆政办发〔2016〕68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抗旱防汛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指挥:秦华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韩鹏庆阳军分区参谋长许建宇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存明市水务局局长闫焕智市水保局局长成员:石环周市发改委副主任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张聪市工信委副主任惠刚市公安局副局长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唐海云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宏杰市国土局副局长刘建斌市交通局副局长牛军祥市住建局副局长贾工作市水务局副局长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路晓伟市卫计委副主任石旭东市文广局副局长任相奇市安监局副局长卢东平市水保局总工程师罗清宁市供销社副主任雷兼博西峰区政府副区长李浩锋庆阳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吴爱敏市气象局副局长脱正红电信庆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锦移动庆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安维忠黄委会西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任博文甘肃庆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副局长指挥部设在市水务局,贾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6日附件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抗旱防汛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要求,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庆阳军分区:根据旱情、汛情需要,联系并协调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灾后重建及执行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03•【字号】甘政办发[2005]95号•【施行日期】200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9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00五年八月三日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我省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第三条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庆政办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4日附件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一、市政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3.将安全生产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部门和县区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7.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庆政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4日附件庆阳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庆阳胜利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全面构建精密监测、精准预报和精细服务气象业务体系,切实提升气象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等,结合庆阳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回顾与发展形势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部门防灾减灾、高质量发展对气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更细的要求。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坚实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9•【字号】庆政办发〔2016〕154号•【施行日期】2016.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9日庆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上《实施意见》和《要点》及《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在全面公开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进县(区)、乡镇(街道)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以及宣传手册等形式集中展示,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

(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牵头落实)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中央、省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在已公布《庆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清单动态发布、更新工作。

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庆阳市制定了本应急预案,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突发事件分类本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地震、风暴、洪水等•人为灾害:火灾、恐怖袭击、交通事故等三、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造成影响的范围和性质,庆阳市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级突发事件:危害极大,影响极广,对市区发展产生极大影响。

•二级突发事件:危害大,影响范围大,对市区发展造成大量损失。

•三级突发事件:较大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四级突发事件:较小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等级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和四级应急响应。

四、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组织庆阳市将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实行领导班子的统筹、重要部门的协调和市区公众安全的维护。

2. 应急预案流程(1)突发事件接报和分级评估市级、区县级政府、各单位、基层社会组织或个体,发现应急事件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2)现场处置和救援当接到报告后,应急预案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院前急救车、消防车和警车等派往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

(3)媒体宣传和信息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预案组织将立即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以便公众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和应对措施。

(4)评估事故影响和后续调查事故结束后,应急预案组织将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开展相关调查,以便改进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3. 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更新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庆阳市将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和更新,并与市区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宣传和推广,以提高市民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总结庆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一份综合性的、完善的、科学的应急预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保障市区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殊场合1:大规模示威游行事件针对大规模示威游行事件,建议增加以下应急预案条款:1.应急响应级别可根据游行规模和影响范围划分为相应的等级,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
构风险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3.30
•【字号】庆政办发〔2015〕41号
•【施行日期】2015.03.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
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附件:庆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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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
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4]119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3
【实施日期】2014.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2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2.3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3.1 由市政府指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3.2 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3.3 记者采访管理工作
3.4 主动引导境内外舆论
3.5由县(区)政府指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工作
4.2 总结评估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资金、场所、设备及人员保障
5.3 宣传与培训保障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1.1 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澄清事实,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1日印发)、《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新闻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05〕41号)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省委办发〔2009〕3号)、《庆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力争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者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

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

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工作流程。

除按规定应由国家、省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外,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及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者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为市政府成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由负责应急指挥的市政府领导同志指定。

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以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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