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嘉府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0号)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全面贯彻实施《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和《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促进规模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成本。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金融支持。
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区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落实人民银行支小支农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
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推出融资续贷产品。
对中小微企业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8•【字号】嘉府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19.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嘉府规〔2019〕7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8日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相关要求,结合嘉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养老服务领域“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着眼于养老设施全覆盖织密网、养老服务提质求精、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至2022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4.5%、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2%,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功能完善且均衡可及,达到养老服务“增量、增能、增效”的目标,切实提高本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1.扎实推进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
按照《上海市嘉定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安排,有序实施,进一步增加保基本类床位供给,实现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街镇全覆盖。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嘉府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区管集团公司:《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嘉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第七章完善会议制度第八章规范公文审批第九章提高工作效能第十章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一章严守工作纪律第十二章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七届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新一届嘉定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3.08•【字号】嘉府发[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11〕20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八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府[2008]77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沪财预[2010]69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确定财政扶持的重点和范围按照国家、本市明确的重点产业发展导向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结合“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和“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重点聚焦符合本区产业功能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严禁扶持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严禁扶持空转商贸型企业,严禁扶持房地产企业,不得对在本区范围内建筑施工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政策。
(一)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1、争创品牌: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自有品牌、商标、产品,不断提升服务能级。
2、优化人力资源: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引进高端人才、员工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源优化方面进行扶持,不断提高服务业水平。
3、购房及房租补贴:促进现代服务业企业落户本区经认定的商务楼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化信息产业集聚区等区域,推动产业聚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嘉府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23〕1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定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17日嘉定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做强创新引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根据《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沪府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发展壮大未来产业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部署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立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目标定位,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牵引,助力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以场景驱动、衍生应用为牵引,推动现有优势产业未来化,全力打造未来智能、未来能源2个未来产业集群;以跨领域技术融合创新为导向,推动尖端项目产业化,突破打造未来材料、未来健康2个未来产业领域;以科研院所前瞻技术供给为依托,推动原创科技成果产品化,探索开拓未来空间1个未来产业方向。
形成嘉定区“2+2+1”未来产业发展格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施行以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本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作如下通知:一、继续发挥工会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支持工会在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人才强市战略、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等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立功竞赛,以及职工科技创新等活动。
(二)支持工会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搞好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切实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
(三)支持工会推进职工素质工程,通过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监督企业执行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一线职工职业培训。
(四)支持工会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共同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健全完善民主参与机制(一)不断拓宽职工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建立和完善工会代表职工参与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制度。
“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方案
区国资公司关于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方案各工会: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嘉总工[2012]32号文件《关于在嘉定区企业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在本公司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以下简称“双亮”)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请下属各工会今年总结好,明年落实好,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展开。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要求,以切实转变企业工会工作作风、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激发企业工会活力为目标,破解企业工会建设难题,密切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企业工会固本强基,提高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企业工会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提升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推动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贡献。
二、活动范围公司各工会。
三、活动时间活动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
四、活动内容(一)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1、工会组织亮牌子。
各工会要在公司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相应的工会组织牌匾,工会组织牌匾由国资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配发;各工会办公地点、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等在公司党务公开栏、内外网平台公布;各工会办公场所公示组织网络图、岗位职责、工会工作计划等。
2、工会主席亮身份。
各工会主席、副主席要以佩带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公司党务公开栏、内外网平台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各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信息;每年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承诺全年为促进企业发展和服务职工群众做哪些工作、办哪些实事、取得怎样的效果,接受企业经营者、职工群众的监督和测评;联合工会实施“双亮”,亮牌子主要是在工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公司进行,亮身份主要将联系卡发放到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来实现。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9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0]112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9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2009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沪工总研〔2010〕112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市工运研究会各团体会员及专业学科委员会:2009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查报告、论文评选共收到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工运研究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上报的调查报告、论文224篇,经评选,《区域政治文明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与助推器--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定位与作用研究》等10篇获一等奖、《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研究报告》等15篇获二等奖、《上海出租车行业发展和队伍稳定联合调研报告》等20篇获三等奖以及优秀奖25篇。
获奖证书及奖金将在上海市工运研究会2010年年会上颁发。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附件:2009年度上海工会优秀调研报告、论文获奖篇目一等奖(10篇)《区域政治文明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与助推器--上海市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定位与作用研究》(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实现途径的研究》(宝钢集团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关于上海工会就业援助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健全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研究》(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出租车行业驾驶员收入状况的调研》(市交通行业工会、市总工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工作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课题组)《浦东新区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运作状况调查报告》(浦东新区总工会)《关于发挥工人阶级先进性,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关于建立本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的调研》(华东师范大学石云)二等奖(15篇)《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研究报告》(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金融危机影响下上海企业女职工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社科院女职工委员会)《上海乡镇街道总工会运作状况的调查报告》(市总工会组织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快完善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对策思考》(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普陀区物业管理行业职工收入状况调研报告》(普陀区总工会)《关于完善黄浦区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调研》(黄浦区总工会王和羲、谢徽)《从心理契约角度浅析港口企业劳务承包队员工管理》(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工会)《上海电信产品片员工快乐工作指数调查报告》(上海电信集团工会)《完善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研究与实施》(上海铁路局工会)《上海市出版界编辑人员工作和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新闻出版工会、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闵行区企业劳动争议预警调解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闵行区总工会)《关于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思考和实践》(机电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关于静安区非公企业工会履职能力的调研报告》(静安区总工会周文芳)《关于金融危机下集体协商机制作用的再认识》(纺织工会王水官)《上海道路保洁工队伍可持续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市容环境行业工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会)三等奖(20篇)《上海出租车行业发展和队伍稳定联合调研报告》(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会汪建然、钱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区域工会建设的调研》(虹口区总工会麦碧莲)《加强班组建设发挥班组作用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夯实基础》(华东电力工会庄毅群)《金融职工素质工程之研究》(金融工会卫国强)《解放思想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徐汇区总工会)《工会在推进职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思考与建议》(杨浦区总工会)《工会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如何有所作为》(金山区总工会刘跃俊)《机关工会维权工作初探》(市级机关工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区域性职代会功能定位及发展趋势的思考》(普陀区总工会)《关于闸北区社区(街道)、镇总工会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及其创新思考》(闸北区总工会)《关于对协保“夹心层”人员关心工作的情况调研》(黄浦区总工会)《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模式下职代会运行机制研究》(航天局工会)《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劳务派遣工工会入会情况调研及探索》(医务工会柯婷)《关于完善工会保障机制、加强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建设的思考与对策》(长宁区总工会)《关于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问题的调研》(松江区总工会)《关于建议上海远洋渔业企业船员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的调研》(水产集团总公司工会)《浦东新区开发区企业和职工受金融危机影响程度调查及应对对策》(浦东新区总工会蔡雪康)《资源获取和内部治理:机关工会组织变革路径解析》(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张琼)《在应对危机中开展“最佳实践者”活动的实践和思考》(宝钢股份特钢事业部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宝钢股份运输部工会)优秀奖(25篇)《普陀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普陀区总工会)《工会资源需求与运用策略研究》(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周正言)《以人为本,关爱职工,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努力维护和实现职工权益》(上海移动通信工会张新康)《国际金融危机对本市职工经济权益影响的调研报告》(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黄浦区围绕保增长、稳岗位、稳收入、稳队伍,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情况调查》(黄浦区总工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职工思想状况和权益维护状况的调研》(建工集团工会杨钟春)《浅谈工会在金融危机中的独特作用》(杨浦区总工会李学兵)《以职业化、社会化为抓手,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设》(宝山区总工会胡立伟)《关于加强村(园区)工会联合会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嘉定区总工会蒋健炉)《浅谈集体协商机制》(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谈育明)《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积极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推进社会和谐发展》(青浦区总工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好产业工会的作用》(轻工业工会联合会)《维护职工权益,提高“四个能力”,上汽工会应对金融危机的思考和探索》(上汽集团工会吕平)《产业区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与对策》(临港产业区工会董玲)《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奉贤区总工会刘金龙)《浅论员工工作满意度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上海高斯印刷设备公司高敏)《浅谈工会组织与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之关系》(化学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信息预警调处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研究》(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工会)《值得商榷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贝尔公司工会俞元诚)《关于上港集团推进节约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情况调研》(国际港务集团工会)《浅谈工会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鲁中矿业集团工会杨庆荣)《上航局职工文化建设调查报告》(航道局有限公司工会刘昌明)《关于施工企业在新形势下提高立功竞赛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导向性的实践与探索》(城建集团工会耿伟)《新时期工会干部能力素质建设的思考》(中远集运公司工会)《浅谈应如何提高合资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交运日红国际物流公司彭艾玲)——结束——。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嘉府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3日嘉定区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基于成本、质量、效益分析与比较,将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的预算资金管理模式。
主要是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以同等产出和效益情况下实现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确定相对高质量、低成本的项目效益水平,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科学测算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全面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我市、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业务流程再造,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供有力支撑,推动财政治理效能和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二、主要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成本管控,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协调统一,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管理和业务流程改进提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嘉府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2月23日附件嘉定区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把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大机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力度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统筹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成为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的表率,亲清政商关系迈上新台阶,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持续优化企业跨区迁移政策,实现管理规范有序的跨区域迁移。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嘉人社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各部、委、办、局人事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8日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22年,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就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党的建设等工作,更好地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勇当标杆,助力嘉定基本建成“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稳就业促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推进落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减负稳岗扩就业等稳就业政策,加强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本区重点企业的用工保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力争新增就业岗位23700个以上,帮扶引领成功创业650人,本区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5500人以内。
实施“帮助230名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培养800名企业新型学徒”区政府实事项目。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20•【字号】嘉府办发〔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1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23〕3号)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向纵深发展,全力打造“一网通办”智慧好办2.0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打造“智慧好办”金牌服务(一)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智能化水平。
新增和优化一批区级事项,实现智能预填比例不低于70%,智能预审比例不低于90%,企业群众首次申请受理(收件)成功率不低于90%。
对照市级“双100”高频事项清单,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智能化拓展试点,做好市级部门智能服务事项在本区的落地实施,至少推出1项区级事项实现人工智能自动审批。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能力,推动年度实际办件网办比例达到90%以上。
继续做优综合窗口政务智能办。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区级审批服务单位)(二)提升线上线下帮办服务能级。
线上,做好“双100”高频事项开通“专业人工帮办”的落地,实现1分钟响应、90%解决率;“12345”热线三方通话直转部门专业人员接听,接通率90%;上线帮办微视频,降低企业群众学习和试错成本。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嘉府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区重大办拟定的《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11日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为了切实发挥重大工程的示范引领和支撑保障作用,助力“稳增长、促发展”,持续提升嘉定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2024年将继续重点推进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建设,制定《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一、年度计划安排2024年嘉定区重大工程项目包括正式项目46个和预备项目9个。
其中,正式项目中嘉定新城26个,北虹桥7个;预备项目中嘉定新城3个,北虹桥3个。
项目分布聚焦重点区域,嘉定新城、北虹桥两大战略引擎区域占比约70%。
(一)正式项目在46个正式项目中,包括计划新开工项目9个、计划建成项目13个、在建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约487.1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04.1亿元。
1.市政设施类安排重大项目15个,其中计划新开工4个、计划建成4个、在建7个,项目总投资约67.8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2.3亿元。
(1)4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分别是:北虹桥“城中村”配套道路、嘉定西门文化公园、嘉唐公路改建(树屏路~绿意路)、嘉宝智慧湾林润路(胜辛北路~城北路);(2)4个计划建成项目分别是:嘉定新城绿环(启动段)、嘉定新城JDC10502单元09-03、09-04地块(入城口)公共绿地及停车库、蝶语园景观提升、鸡鸣塘河道整治;(3)7个在建项目分别是:涉铁道路(百安公路、外青松公路、安虹北路)、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二期、苏河源综合公园、真江西排水系统控污调蓄池、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虹桥商务区交通配套(金运路、金园一路)、大居外配套陇南路。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嘉府办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单独或者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各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2•【字号】嘉府办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23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区建设管理委拟定的《嘉定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日嘉定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区总体发展需要,有效有序预防、减少和应对本区各类突发燃气事故,提高本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燃气事故,是指在燃气输配、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工作原则在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和发挥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功能,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社会动员、联防联控的原则。
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局负责。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3•【字号】嘉府办发〔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16〕3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3日嘉定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明确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规则和流程,根据《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嘉府发[2015]37号)和《嘉定区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嘉府发[2015]38号),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以公开选拔、择优聘任的方式产生,依据聘任合同管理,在聘任期限内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
第三条嘉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司法局共同负责全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指导工作。
区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镇及其他单位要落实内设机构或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政府工作部门、各街镇及其他单位应与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
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聘用单位应将聘任合同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及区司法局备案。
第五条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1.根据需要列席区政府专题会议,就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员队伍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嘉市监人〔2023〕78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员队伍的实施意见嘉市监人〔2023〕78号各科室、所,大队、协(学)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总体工作要求,决定组建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员队伍,致力于在区域营商环境的优化上精准发力,在政策服务的落地上发挥积极作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府重点工作部署,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组建一支优质的营商员队伍,培树优质营商品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的意义通过市场监管营商员队伍的组建,进一步畅通政府和市场主体间的桥梁纽带,打破政策信息壁垒,助推企业高效获得政策红利,提高市场主体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形成便利、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为嘉定打造为“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队伍组成营商员队伍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选派,从历年来退出科级实职岗位或临近退休未满5年的在职干部中择优选取,主要结合街镇需求,考察干部的综合素养、擅长领域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匹配。
根据街镇经济体量、产业发展特点,结合干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选派相关干部。
四、人员条件选派人员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业务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协调,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来帮助企业传达心声,真实反映市场主体感受度,顺利开展营商助企活动。
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申报说明
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申报说明一、申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劳动和谐企业建设,助力企业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水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劳动和谐企业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旨在发现和表彰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二、申报流程1. 企业自愿申报。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劳动和谐企业:a. 在上海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b. 具备良好的劳动关系,未发生严重的劳动纠纷;c. 具备完善的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
2. 申报材料准备。
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a. 申报表格。
请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b. 企业简介。
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员工人数等;c. 劳动关系和谐情况介绍。
详细描述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状况,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劳动纠纷处理情况等相关数据。
3. 提交申报材料。
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
三、评审标准申报材料将由专业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关系和谐度。
评估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稳定,是否能够保障员工权益;2. 劳动纠纷处理能力。
评估企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能力和效果;3. 员工满意度。
评估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对企业劳动关系的评价;4. 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
评估企业的劳动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四、申报时间本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
五、奖励措施经评审确定的劳动和谐企业将获得以下奖励:1. 颁发荣誉证书。
对获得劳动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劳动关系和谐方面的杰出贡献;2. 宣传推广。
将劳动和谐企业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3. 政策支持。
劳动和谐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包括财税优惠、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六、申报咨询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联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谐处。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嘉财〔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活动开展,保证公务活动需要,加强公务活动经费管理,节约公务活动经费支出,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坚持厉行节约,持续提高组织开展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我局研究制定了《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2024年4月19日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指示精神,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厉行节约,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及职能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街镇、国企按照执行。
二、适用情形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因工作需要举办的相关公务活动,包括专业论坛、专题研讨会、签约仪式、竞赛表彰会及节日庆典等。
积极鼓励市场化方式举办活动,政府根据活动的公益性情况给予引导和适当补助;通过企业赞助、冠名捐赠等方式发挥“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多元化优势,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各类活动。
三、支出原则集中财力,统筹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我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对公务活动经费进行资金统筹、科学分配,集中财力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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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嘉府办发[2008]22号【发布部门】80903D002【发布日期】2008.04.11【实施日期】2008.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08〕2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关于2008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制订的<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33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局等三部门<关于嘉定区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08年本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1、开展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深刻阐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之一就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改善民生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因此,开展创建活动是从社会基层单元抓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总抓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开展创建活动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现实需要。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
开展创建活动,有利于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合法利益;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如期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
3、开展创建活动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只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企业和职工真正形成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共创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创建成果,才能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正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提高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职工综合满意率、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等创建活动核心指标,在切实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上下功夫,推动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拥有雄厚经济实力、具有持续创新动力、富有独特城市魅力、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汽车嘉定”作出新的贡献。
2、把握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促进发展、实现双赢,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共同参与、合力推进,严格标准、有进有出的原则,把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水平。
3、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在2007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拓展创建活动内容,完善创建标准,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力争2008年度创建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20家、街镇(系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60家,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全区80%以上的实地实体经营企业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
三、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面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使全区处于不同起跑线上的企业普遍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逐步达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已经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要以实施“改进深化行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
重点是在全面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组织职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2、尚未开展创建活动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列入区“小巨人计划”企业,获得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业,已建工会组织、职工人数(含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以及区劳动保障协会团体会员、区工商联执委单位,2008年要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3、对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和地区,探索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从企业向工业园区拓展。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力争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四、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以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目标。
1、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
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发挥创建标准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使创建的过程真正成为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过程、有效促进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过程、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
2、积极推行“5+X”工作模式。
按照“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通过推行“5+X”工作模式,拓展创建活动内容,使创建活动由强调企业落实五项重点制度向推动企业落实五项重点制度与充分发挥职工主体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并举,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共享成果。
“5”即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五项重点制度;“X”即创建企业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人先锋号”、“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主题活动以及创建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名师育高徒、技能竞赛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
3、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
根据我区创建活动情况,全区继续采用区、街镇(系统)和企业三级联动的办法推进创建活动。
要突出企业和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督促引导企业对照创建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影响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创建活动的机制建设1、强化创建活动的激励机制。
企业获得“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由区政府命名授牌,享受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从2008年起,区政府将从连续两年保持“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中评选“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并由区政府颁发奖牌,为企业负责人颁发“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家”的证书。
2、强化创建活动的约束机制。
采取不定期检查和年度复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若企业发生严重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以及不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等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创建标准的重大问题,由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凡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不得参加“文明单位”、“优秀企业”、“诚信企业”等区以上先进单位的评比,企业经营者不得评为各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和各类先进个人,企业工会不得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荣誉。
3、强化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要坚持按照企业自查自评、初检申报、检查审核、社会公示、命名表彰的工作程序,每年表彰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创建企业要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努力形成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六、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1、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既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
为了进一步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增补区卫生局、文广局和税务嘉定分局为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
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掌握创建活动情况,研究落实有关措施。
2、明确目标责任,形成联动格局。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已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列入2008年重点工作督查项目。
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创建目标任务,把创建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建立有效的创建目标责任制。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其他职能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将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创建活动基本内容,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协调推进。
要积极培育和选树不同企业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企业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要区别不同企业类型的不同情况,加强工作指导,有效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坚持督导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创建活动的重大问题。
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研究推动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不断丰富和创新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巩固创建活动成果。
4、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街镇(系统)、各部门要把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