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贺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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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贺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办法有关缴费基数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贺政发[2011]28号
【发布部门】贺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16
【实施日期】2011.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贺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缴费基数的通

(贺政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保障广大参保职工合法医疗权益,根据桂劳社发〔2007〕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贺州实际,现对《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发〔2010〕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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