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权理论视阈下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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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浅论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与维权行为

为了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浅论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与维权行为

为了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浅论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与维权行为论文摘要:大学生维权行为包括了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行为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行为。

大学生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对待权力”,维护国家赋予学校管理的权力,这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需要“为权利而尽责”,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意识;维权行为;平衡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来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

权利是法学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

权利的享有和维护是每个人应有的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障。

大学生维权行为在大学校园内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尤其近儿年来随着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提高,大学生的维权行为发展迅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

大学生维权行为包括大学生作为敦育法律关系外的一方与其他法律主体发生的维权行为和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发生的维权行为。

一定的权利总是与一定的义务相联系的,因为权利的实现有粕于义务的履行。

因此,从这点上说大学生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对待权力”,维护国家赋予学校管理的权力,这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需要“为权利而尽责”,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一、权利与权力、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英文中“权利”一词为right,是一种价值体现。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瞎这种观点从本质上说就是国家对某种行为的可和保障,强调的是权利与法律的不可分割性。

权利总是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权利的实现有桢丁义务的履行,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权利即无法实现。

所以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甚至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义务表现为必须付出某行为或抑制某行为。

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必须履行,义务强调的是约束力。

以学生权利本位为视角论析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以学生权利本位为视角论析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以学生权利本位为视角论析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关键词]学生权利本位;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论文摘要]由于传统的误区使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界限不明,学校、学生权利义务不分,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未得到有效提升,因此,应将学生权利本位观点纳入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及权利义务意识的培养。

在20世纪末关于权利、义务何为法律本位的争执中,权利本位论渐占上风,它主张:权利是目的,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手段,是第二性的因素,义务是权利的引申和派生物。

当人们提出依法治校时,便引人了“学生权利本位”的观点。

所谓的“学生权利本位”是指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注重并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加强制度建设,以防止学校权力的扩张,健全学生权利的救济。

一、高校学生权利意识的误区在高校开展普法教育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步觉醒且渐趋强烈,但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仍存在着明显的误区,主要表现为: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有些学生只要一谈到权利,马上联想到的是个人权利的本位性及至上性,他们只强调个体的利益,而忽略集体、国家、社会的利益;或者他们想到的只是无义务的权利,而没将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忽略了权利义务间的联系。

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虽然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中明文规定高校学生享有教育权、学习权、申诉权等基本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当学校侵犯了学生权利时,学生并未意识到,因此,也未采取有效的方式防止权利的侵犯,或学校对学生权利的救济未采用有效的方式。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学生权利的实现。

我们只有在明确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权力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将学生权利本位观点纳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培养以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为主的法律意识。

二、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校普法教育的目的是将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优秀公民。

加强大学生权利意识

加强大学生权利意识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有:政治上的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和自由等。同时,教师要引导大学生学会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和方法自觉并勇敢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很多大学生特别关注民事上的权利,并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他们对政治上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监督权等表现出相当的冷漠,普遍不重视。因此,教学中,教师应使大学生认识到各种权利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某些权利的不行使必然导致某些行政权力缺少制约和监督,这样就必然影响其他权利的实现。所以,大学生要自觉地行使各种权利,以使整个社会在一片权利的呼声之中沿着法治的轨迹健康发展。此外,教师还要教育大学生要勇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自己的权利受侵犯时不忍气吞声,不息事宁人,让权利意识勇敢地显示出来,让法律保护权利。
三、加强权利意识的教育 我国正致力于法治现代化建设,加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教育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权利意识包括以法的途径实现和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是在权利遭受侵害时,勇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大学生的个体观念逐渐增强,但权利意识却由于受到历史上小农经济、传统文化、集权统治的遏止、排斥和压抑而淡薄,他们对自己应该和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了解和认识十分模糊。他们谈论人权,却不知道人权与自己的实际生活关系如何?他们渴望权利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有多少?他们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让大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有哪些,并了解这些基本权利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和作用。

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思考

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思考
础, 如果 没 有 较 高 的法 律素 质 , 具 体 的工 作 中难 以 在 担 当重任 。因此 , 培养 大学生 的权利 意识就是 要培养

建设 社 会主义 法治 国家有 主 客观两 方 面的条 件 , 客 观方 面的要 求是 : 建立 统一 完备 、 严谨 明确 、 操作 性
批批 懂 法 、 知法 、 依法 办事 、 自觉遵 守市场经 济规则
二、 大学 生权利 意识 淡薄 的现状及 原 因分析
的现 代化 合格 人才 。
较 强 的法 律体 系 ; 立严 格 公 正 的执 法 制度 ; 立 独 建 建 立公 正 的司法 制度 和专 门化 的法律 职业 队伍 。 观方 主
面 的要求 是 : 民和社会 组织 都应 培养 自身 的法 律意 公 识 和法律 信仰 。不难 看 出 , 民 的法 律 意识 和法律 信 公
和 实现 政治 文 明的需要 。 L 2 ( ) 一 培养 大学 生 权 利意 识 是建 设 社 会 主义 法 治
国 家 的需 要
能力 与素 质 有机结 合起 来 。 律素质 和权利 意识是 当 法 代大 学生 综合 素质 的重 要组成 部分 , 是大学 生立足社 会、 投身 国家 建设 的基本 要求 。法律 意识是行 为 的基
才 的需要
权 利 意识 是 指特 定 社会 成 员 对 自我 的利 益 与 自 由 的认 知 、 主张 和 要 求 , 以及 对 他 人 认 知 、 张 和 要 主 求 、 益 与 自由的社 会评 价 , 是 公 民 意识 的 核 心 内 利 它
现 代 意 义上 的人才 是 知识 、 力 、 质 三位 一 体 能 素 的 复合 型 人 才 , 大学 生 要参 与社 会 竞争 , 能 只专 注 不

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施路径初探-教育文档

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施路径初探-教育文档

公民意识养成视阈下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施路径初探法治是人类文明前进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现代化社会的主要标志。

而法治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基本方式,其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规范个人言行举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当中,人类运用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遵守和服从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基本秩序,不仅能有效地捍卫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义务,还能避免其他违法之徒对自己的侵害。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受法治体系改革深化和多元化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大学生正面临着理想信念薄弱、法治意识淡薄的发展难题,严重限制了我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大学课程的重要教育内容。

一、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一)公民意识的内涵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体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自觉意识。

公民意识的养成从本质上讲就是个体对于公民角色的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这也是公民意识养成的核心所在。

公民意识是西方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从西方公民意识的演变来看,公民意识受到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种哲学思想的影响。

自由主义将抽象的理性的个体作为逻辑的起点,强调对个人权利的维护;共和主义则是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来培育公民意识。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模式已经基本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公民意识则是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建立的前提,没有现代公民意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进一步深化也受到公民意识的影响。

因此,大学的法治教育不应当仅限于法律知识的普及,还应当包括法律理念的灌输、法律的实际操作与运用等方面,这是公民意识的题中之意,也是实现公民理性认知与自觉行为的有机统一。

(二)以公民意识养成为视角,探索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新路径的意义以公民意识养成为目标的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石,因此大学还肩负着传播法律精神,培育公民意识的重任。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在当今社会,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中的中坚力量,如何提高其权利意识和素养,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大学学生管理者,必须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并且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因此,本文将围绕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及其管理展开论述。

一、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是指其对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掌握和认识。

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其身心健康、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增长。

在大学生权利意识中,最重要的是学习权、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

学习权包括自主选择学习方向和进行独立思考;思想自由包括对相关问题存在的看法,对知识、技能、态度等的自主选择和发表;言论自由则是对思想和意见自由表达和交流的要求。

除此之外,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法治意识是指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和遵循的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的认识和信仰。

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遵守法律规则,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对社会的正常秩序尽到自己的责任。

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管理要提高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关键在于注重大学生的权利培养,以及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社交环境。

(一)权利的培养权利的培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要加强学生权利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大学生自觉地尊重人权、民主、法制和公平正义,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

2、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重视大学生的各种权利,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

3、学校要加强大学生民主自治的实践,鼓励大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深化大学生民主自治,使学生在自主管理中感受到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二)良好的学习和社交环境的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社交环境是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另一重要途径,学校应该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教育,使学生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权利,遵循社会规范。

同时,学校还可以建设各种形式的学生组织,为学生维护权益提供有效途径。

比如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组织等。

(三)贯彻人本管理思想贯彻人本管理思想是当前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实证分析与培养方式研究

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实证分析与培养方式研究
关键词 :大 学生 ; 权利 意识 ; 法治; 培养 中图分 类 号 G6 4 1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 6 7 4 —5 3 3 7 ( 2 0 1 3 ) o 2— 0 0 2 0 —0 4 解 和认知 , 了解 和认 知 越 丰 富科 学 则权 利 主 体 意
识 就越强 。
( 一) 何 谓 权 利 意 识


大 学 生权 利 意识 的本 质 与 结 构
大学 生通 过基本 法律知 识 的学 习 和人 权意识
意识是 物质 世界 发 展 到 一定 阶段 的 产 物 , 与 物质是 相对 应 的 。意识 有个体 意识 和社 会意识 之
分, 而权 利意 识 就 是社 会 意 识 的 一种 。权 利 意 识
筑 的范畴 , 是人能 动地 认识社 会 的积极 活动 , 意识
主体意识 为前 提 的 , 只有 将 自己作 为 权利 主体 并
充 分 了 解 自身 权 利 的 内容 , 才 能有 目的地 加 以
维护。
的能 动性又 决定 了主体 的人 在实 践 中对 实体权 利 的态 度与追 求 。
( 二) 大 学 生 定权 利 , 最 终 走 向实
然 权利 的渐进 过程 , 也 反 映 出大学 生 实 现 自身 完
善 与发展 的必 然诉求 。 3 .权 利救 济 意识 。权 利 救 济 意 识 是 指 权 利 主体在 自己权 利受 到侵 害时能够 寻求 有效途径 维 护 自己权 利 的 意识 。权 利 法定 之 后 , 在 实 际社 会
现 的重要手 段 , 权 利 救 济 意识 的强 弱与 权 利 意识
1 . 权 利主体 意识 。权 利主体 意识 是指作 为社 会 主体 的人能 够积极 地认 识到 自己是 充分 享有法

浅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及其觉醒

浅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及其觉醒

浅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及其觉醒[摘要]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是近年来当代大学生呈现出的显著特点。

大学生在高校中的法律地位由过去的义务主体转向权利主体,这对高校的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文章对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的现状、变化及其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意识觉醒权利意识是特定社会的成员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以及对他人主张、要求和维护权利的行为及观点的社会评价。

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意识普遍提高,尤其是大学生的权利意识被唤醒,其重要标志是自我意识的觉醒。

考察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的现状,分析他们权利意识觉醒的必然规律,对于我们加强依法治校、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的现状(一)权利意识整体有所增强一是权利主体意识逐渐增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会的权利意识氛围有了明显的改善,大学生对自身的利益和自由也更加重视。

他们通过积极地学习,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与掌握,对自己作为国家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权利更加明晰,对“权利”的内涵也有了更科学的认识。

二是权利实现意识和求助意识逐渐增强。

随着权利主体意识的增强,大学生注重法定权利的现实化。

在现实中,家庭和学校都容易把大学生当做被教育的对象,注重对他们行为的约束而忽视尊重他们的权利,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

当法定权利不能实现时,大学生不再沉默,而是积极地寻求帮助,并且愿望日渐强烈,主要表现在寻求权利实现的主动性增强、寻求权利实现的范围日渐扩展和诉讼观念发生了变化。

(二)对权利的渴望与对权利的认知存在矛盾权利的发展“意味着权利主体资格的提升、利益的安全、能力的增长或主张的强化,并因此意味着人的地位的提高、人格尊严的强化和个人自由的增进”。

因此,权利被社会日益尊重和关注,也成为大学生渴望的对象。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的道德与法治意识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的道德与法治意识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的道德与法治意识在当今社会,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尤其对于学生群体来说,培养正确的道德与法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的道德与法治意识。

一、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一个人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也是社会共同价值的体现。

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应当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道德教育的开展。

通过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让学生了解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守道德与法律的重要性。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如参观社区,了解社会公共事务的处理流程等,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其次,学校应该营造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以身作则,做一个德艺双馨的模范。

在课堂上,教师应该引导学生传递正能量,鼓励学生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并反对不正当行为。

此外,学校还应该设立道德奖励机制,及时奖励那些有道德表现的学生,为他们树立榜样。

二、培养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指个人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培养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他们未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至关重要。

首先,学校应该注重法律教育的普及。

通过法治教育课程的设置,学生可以学习到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宪法、刑法等。

同时,学校还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或律师来校园开展讲座,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激发学生的法治意识。

其次,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法治管理机制。

学校内部的纪律、规章制度等都应该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使学生从小就具备遵守纪律和法律的习惯。

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一些法治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激发学生对法治的兴趣和参与度。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权力与责任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正确对待权力与责任需要学生具备明确的权力与责任观念。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权力与责任的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学生可以了解到权力是为了服务他人,责任是对他人和自己的担当。

培养权力意识的措施

培养权力意识的措施

培养权力意识的措施1. 引导正确认识权力在培养权力意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帮助个体正确理解权力的本质和作用。

权力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机会。

它可以用来影响和改变现实,但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引导个体正确认识到权力的两面性,并明确权力的正确使用方式。

2. 建立透明的权力结构一个透明、公正的权力结构是培养权力意识的基础。

透明的权力结构可以让个体清晰地看到权力在组织内的分配与行使过程,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制度化的程序和规范,确保权力行使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3. 提供权力行使的培训与指导为了帮助个体正确行使权力,组织应该定期提供权力行使的培训与指导。

通过培训,个体可以了解权力的边界与限制,避免权力滥用或不当行为的发生。

同时,指导可以帮助个体理解权力行使的技巧与方法,提升其权力行使的能力与水平。

4. 建立监督与制衡机制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组织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制衡机制。

这可以包括独立的监督机构、举报制度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以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监督与制衡,个体会意识到他们的权力行使受到监督和约束,从而规范其行为。

5. 鼓励开放和平等的沟通开放和平等的沟通是培养权力意识的重要环节。

组织应该创造一个安全和包容的环境,鼓励成员之间进行彼此尊重和理解的交流。

开放的沟通可以让个体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同时也能够理解他人的权力和利益。

这样,个体在权力行使中更容易考虑到整体利益,避免滥用权力。

6. 建立激励机制奖励正确行使权力为了鼓励个体正确行使权力,组织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奖励那些在权力行使中表现出良好行为的个体。

这可以包括晋升机制、绩效奖励等手段,通过奖励来诱导和引导个体正确行使权力,同时也提高组织整体的绩效。

7. 倡导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性道德和职业操守是培养权力意识的基石。

组织需要倡导并践行道德与职业操守,树立权力行使的标杆和典范。

通过倡导道德与职业操守的重要性,个体会意识到权力行使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和原则,从而减少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在当今社会中,权利和义务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理性、独立思考的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特别是对于学生而言,培养正确的观念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首先,学生应该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

作为个体,我们享有众多的权利,比如言论自由、受教育的权利等。

然而,这些权利并非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必须与相应的义务相对应。

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因此,学生们需要明白,只有在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享受到自己的权利。

其次,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正确观念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地方,它应该不仅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也要关注学生的道德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如道德与法治课程,来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权利与义务的联系,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

另外,作为家长和教师,我们也有责任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家庭是孩子们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给予孩子正确的教育引导。

家庭中的家规家训可以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作为学生的引路人,应该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公民。

此外,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权利与义务的观念也是非常重要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们应该通过实践活动来加深对权利与义务观念的理解。

比如,学生可以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从而增强对社会责任的认识。

同时,学生们应当在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做好作业、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最后,学校和社会应该为学生树立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的观念提供更好的环境。

学校可以设立相关的奖励制度,鼓励学生表现出对权利与义务的正确认识和积极行动。

同时,社会也要加大对权利与义务观念的教育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形成对权利与义务的正确认知和价值评判。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教育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在现代社会中,权力与权威无处不在。

对学生而言,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教育十分重要。

作为尚未完全成熟的年轻人,他们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以培养正确的学生观。

本文将探讨如何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并提出相应的教育方法和策略。

一、权力与权威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权力与权威的概念。

权力是一种行使影响、支配他人行为的能力,可以通过职位、能力、财富等手段获得。

权威则是一种被广泛认同与尊重的权力,它基于对专业知识、经验或者道德准则的认可而产生。

二、培养正确的学生观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对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生需要明白权力与权威并非绝对的,而是在一定情境下产生作用并受到限制的。

他们应该学会尊重和遵从权威,但也不宜盲从和绝对服从。

培养正确的学生观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教师可以采取启发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

通过积极提问、辩论和讨论,激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培养他们对权威观点的审视和批判的能力。

对于错误的权威观点,学生应该敢于提出质疑,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逻辑进行思考。

2. 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道德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重要途径。

学校和家庭应该共同关注学生的品德教育,传授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学生需要了解作为被权力与权威所约束的人,他们也应该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3. 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学生需要具备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应对权威观点可能带来的固化和僵化。

他们应该学会在权威和自己之间进行平衡,既保持敬重和尊重,又保持独立和创新的思维。

教师可以通过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开展实践性活动和培养创新精神来促进学生的批判思考和创造力。

三、教育方法和策略为了培养学生正确对待权力与权威的观念,教育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和策略:1.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和良师益友。

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

论析在校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论文关键词】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权利意识【论文摘要】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素质教育、推行依法治校和实现政治文明的需要。

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顺应时代潮流在高校实施,对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与学生权利意识的内涵大学生申诉听证制度是大学生申诉制度和大学生听证制度的总称。

大学生申诉制度指高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学校给予的各类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和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制度,是一项法定非诉讼性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它具有三项特征:一是法定性,即它是根据教育法以及相应的法规和规章设立的,是大学生申诉权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专门解决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特殊的教育法律纠纷。

二是特定性。

即它是补救高校学生受损害的合法权益的特定的权利救济制度。

三是行政性。

即高校学生申诉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不是诉讼领域向司法机关提出,学生申诉制度从申诉的提出,到申诉的受理和处理都是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的。

大学生听证制度是指高校在作出一项影响学生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应当给学生参与并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并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以保证其决定的合法与合理的程序性法律制度。

它带有浓郁的现代民主色彩,其法律渊源是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是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过程中,不断学习外国先进文化和制度的结果。

这两种制度的意义在于,大学生申诉制度对于维护学生权利具有积极作用,大学生听证制度保障申诉人具有“发言权”,将自己的意见传达给申诉委员会并直接影响决议的裁定,保证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的申诉裁定的公正、公平,切实保证决议过程的公开化,更好地维护学生的权利。

二、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的重要性1.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有利于推动高校政治文明建设。

建设高校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和谐高校的一个重要目标。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

大学生权利意识学生管理论文1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变化的表现1.1重视自身权利目前,我国高校学生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并且对于个性张扬和独立声音的表达也非常重视。

因此,在实际的观察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代大学生对个人利益的保护也相当重视,他们自身作为教育的消费者,对这个身份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会主动地思考思想教育和消费方面的问题,例如学校的收费是否合理,对于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学生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采用适当的途径解决。

1.2积极表达权利诉求当代大学生不仅仅是停留在权利的自我意识阶段,他们还希望自身的权利受到关注,比如他们更多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将自己的权利意识更合理地表达出来,通过表达来改变目前的状况。

他们希望管理人员能够重视他们表达的权利,进而改变学校的制度,从而实现自身权利。

1.3学生对权利意识依然比较模糊由于当代大学生社会资历尚浅,知识面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狭窄,因此他们对于自身的权利认识依然比较模糊,而且年轻人比较冲动,因此对于权利的夸大屡见不鲜,甚至很多学生只一味抱怨学校的问题,而对学校管理层做出的努力视而不见。

对于学校学生权利,我们不仅仅是需要遵守法律,赋予学生相应的权利,还需要防止学生出现过于极端的举止。

2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内容2.1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目前,中国的很多学生都在家中娇生惯养,个人意识较强,而集体观念和分享意识较差,且容易产生激动等过激情绪,而现阶段国家的高考模式难以对学生的受压能力和受挫能力进行检验。

虽然高效扩招逐渐普遍化,但重点大学的数量却没有明显变多,因此学生面临的升学和就业压力不断增加,这就给学生在大学里的正常生活带来了隐患,也给学生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同时,由于目前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暂时没有相应的理论体系,也缺乏模块化的管理系统,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往往采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消极处理方式,缺乏系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

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调查研究及应对策略

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调查研究及应对策略

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调查研究及应对策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特别是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

但近几年来,在大学校园里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不稳定因素凸显,导致一系列犯罪事件的发生,令人担忧。

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刻不容缓。

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大学生怎么说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事情相当多,在勤工助学的打工过程中,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中,在校园中的求学相处中……然而当谈到什么是权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一个个回答让人感到沉重。

徐云同学(XX大学法学院):现在大学生权利受侵害的事情太多了,但是好多人都近乎麻木,习以为常了,这样就是对权利的极大浪费,也造成了大家对于维权的冷漠。

石磊同学(XX大学兽医学院):一次我去家教中介公司找家教,一位负责人说明天正好有个家长想找一名学生,但条件要求比较高。

出于求职心切,马上自我推荐,后来他说我的条件还可以,让我先交80元钱的中介费用,第二天去见学生家长,我开始还在想可不要上当,但是看到在场的学生也比较多,竞争力也比较大,就把钱交了。

可是第二天他却告诉我说,那家长不想找家教了,让我再等一等。

当时我向他索要已交的80元介绍费,可他说如果现在想要只能给50元,其余的先预留,不能全部退还,并保证一定帮我找到。

结果一个月下来也没有消息,催了几次都是要再等几天,后来也就没有再打听消息,自认倒霉好了。

黄赛(XX大学文学院):曾无意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一位朋友,没想到他居然用其办了一部CDMA的手机,结果他不但没有续交话费还欠了好多的钱,最后联通的律师发来催交话费的通知,虽然到最后找到了那位朋友,补交完话费并做好了转交手续,但已经是精疲力竭!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强化风险意识,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肃啸同学(XX学院):我曾经在学校附近一个小规模的超市中买到过期的饼干,知道又能怎样?还不是随手扔掉。

[关于,当代,大学生,其他论文文档]关于对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及教育问题的思考

[关于,当代,大学生,其他论文文档]关于对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及教育问题的思考

关于对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及教育问题的思考”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论文摘要:当代大学生对于“权利”具有强烈的诉求,但实际的权利认知程度不高,在享受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能力上相对薄弱。

大学相关的权利教育通过现有的课堂教学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仍需改进。

对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在于纠正对权利的错误认知,探求促发大学生对社会权利义务关系能产生深层思考的培养途径和方法,合力营造“公正、民主、和谐”的大学校风。

随着大学生与高校发生的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国家教育部、教育理论界以及各高校的管理层都感到根据原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对当前校生关系中的权界问题很难作出明确的判定,于是,一系列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内的变革正在逐步实施。

2005年,教育部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直适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更注重学生的权利维护和救济;200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和人口计生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在2005年明确大学生结婚权不得侵犯的基础上,更明确了大学生的合法生育权同样不能侵犯。

近两年,教育部已组织专家实施“五修四立”计划,对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和学位条例五部法律提出修改建议稿;起草学校法、教育考试法、教育投入法和终身教育法四部法律的建议稿。

除完善高教系统内的法律体系外,2006年,作为05新课程方案的首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全国新生中普遍开设,其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内容之一,充满了对公民权利教育和法律修养的重视。

由此看到,一场高教法律体系变革正在进行,关注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的行动方案正在展开。

相对而言,法律的变革往往是被动的,仅仅依靠明晰的法律条文,并不能天然有效地使当代大学生具备合格的公民素质,增强宪政意识以及培养出正确的权利意识,关键还在于寻找到符合当前大学生心理发展阶段的权利意识的教育方法,05方案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个是否合乎大学生实际,达到充分使用教材并实施有效教育的问题。

教育正义视阈下大学生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教育正义视阈下大学生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教育正义视阈下大学生权益保障机制研究》摘要:引言:在教育正义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新时期大学生权益进行准确把握和认识,能够更好保障学生权益,这也是促进教育改革的基础手段之一,教育仲裁制度也是处理教育纠纷的前置程序,其能够对各种教育纠纷问题进行合理、及时解决,同时还拥有技术性高、成本低廉、程序简单等优势,大学生管理中需要形成民主管理的基础认识,了解民主管理真实内涵,并对民主管理以及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解读肖贵【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大学生权益受损的具体表现,包括教学质量、学术行为、行政管理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侵害,随后提出了大学生创建权益保障机制的措施,包括构建学生申诉制度、教育仲裁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学生自治制度。

【关键词】大学生权益;权益保障机制引言:在教育正义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对新时期大学生权益进行准确把握和认识,能够更好保障学生权益,这也是促进教育改革的基础手段之一。

为此需要坚持维护大学生权益为基础原则,深入探索和创建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新机制,从而为高等教育发展保驾护航,为学生成长服务。

一、大学生权益受损的具体表现(一)教学质量侵害教学质量侵害主要是因为教学水平较低,导致学生缺少现实知识,影响其发展潜力。

而当下教学质量侵害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体现出来:第一是师资力量不足,无法达到教学要求,课程人数过多,教学效果较差。

第二是教学经费不足,导致教学资源短缺,基础教学设施、教学设备短缺,比如阅览室容纳人数较少、教学大楼、计算机房以及实验室和运动场缺少基础条件。

第三是教师的职业精神不够,照本宣科,部分教师在课程结束后直接离开,缺少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种种因素影响下,容易激发出学生对于大学的不满。

(二)学术行为侵害学术行为是大学中重要的教学科研项目,比如包括毕业结业控制、学业成果认证、研究能力评价等。

从某种层面来讲,和行政权力相比,学术权力的控制监督难度更大,几乎全部需要依靠道德良知和学术权威来实现。

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思考

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思考

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思考燕艳【期刊名称】《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卷),期】2012(029)001【摘要】培养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现实需要,由于受到自身和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大学生整体权利意识较为薄弱,通过营造良好的内外部法制环境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可以实现大学生整体权利意识提高的目的。

%It is a practical need to develop college students' right consciousness for the sake of the nation's current development. The college students, however, don't have sufficient right consciousness due to factors from both themselves and outside. The situation can be improged by establishing a better internal & external legal environment and enhancing the teaching efficiency of the course.【总页数】4页(P29-31,81)【作者】燕艳【作者单位】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理科学系,安徽合肥23005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6【相关文献】1.大学生权利及其保护研究——基于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思考[J], 王斐;冯国营;刘敏;2.试论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的当代意义 [J], 徐伯诗3.论大学生权利的应然与实然——基于大学生权利实现不充分的思考 [J], 屈孝初;廖亚斌;彭希林4.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刍议 [J], 李颖颖5.大学生权利意识培养刍议 [J], 李颖颖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论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的原因探析

浅论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的原因探析

浅论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的原因探析[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原因[论文摘要]权利意识的强弱对大学生的成才与建设和谐社会影响很大,如何正确树立和增强大学生权利意识是高等教育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针对当前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必须首先找准原因,厘析各种主要干扰因素,然后才可以对症下药,提出提升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合理化建议。

一、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意识。

高鸿钧认为,权利意识是指特定社会成员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这样认知、主张和要求、利益和自由的社会评价。

大学生权利意识可以这样特指:大学生对自我和他人利益和自由的主张、认知、要求和社会评价,是大学生对自我和他人的权利以及有关权利现象的观点、态度的总称。

最近几年,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方面的调查和研究比较丰富,本课题组最近也做了相关的调查和比对,总体上认为当代大学生的权利意识较以前明显增强,对权利的行使和追求正逐步趋向于合理化。

这是政府和社会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也是高校普法教育的成效。

但不容忽视的是,大学生的权利意识还相当不成熟,与法治社会、公民社会、普法教育、市场经济对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基本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现了人才培养的偏差和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合理。

通过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的淡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利认知意识不够全面,对自身的权利知道的很不充分。

比如,大学生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很少有全面了解的,对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认识上存在模糊,对劳动法和经济法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和就业权利更是知之甚少。

二是权利实现意识茫然,对事关切身利益的权利实现途径认识不清。

比如,有不少大学生把对受教育者的奖贷权、选择权、公正评价权、人身权等权利的实现程度和权利救济寄托在开明的大学领导身上,而很少意识到法律、制度、机构和监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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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权理论视阈下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作者:陆晓云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摘要:大学生权利感的不足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大学生的自由权利、平等观念、民主意识的缺失或误解。

短期影响表现为学生参政议政热情减弱,长久影响则是阻碍现代公民社会的形成。

为了改变此类现象,要通过多途径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通过各类社会实践及社会示范培养大学生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

关键词:充权;大学生;权利意识;权利中图分类号: G645.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2153(2018)01-0036-05很多人认为自己对公共生活的影响微乎其微,无法影响政治生活,诚然,单个的公民确实难以影响社会,但如果大部分公民有现代公民意识,就有可能让社会根据民众的意愿向前发展。

所以,让普通民众感受到自己有能力改变社会,并能正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是培养现代公民意识的关键,现代充权理论即基于此而产生。

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充权理论的定义可知,充权理论既针对那些认为自己无力改变社会、自信心不足、社会地位低的人,也针对全体普通民众,就是由外在的人员协助当事者获得对自身潜力与能力的认识,正确地把握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权力,能正确地行使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自信地投入到社会中,在适应社会的同时,能用自己的行动改变社会,避免政治社会运行完全依赖于职业化的精英政治阶层。

回顾现代历史可以发现,在社会变迁中冲锋的往往是学生群体,然而,当前的大部分大学生不关心政治,普遍漠视政治。

究其原因,大学已由原来的精英教育变成了大众教育。

本课题组调查时发现,大部分学生只关心自己的生活状态,并且在努力为生存拼搏,只是有时在网络中支持或反对某些观点,很少发表自己的系统观点。

据调查统计:其中有约92%的人没有自己的系统观点,有约3%的人有系统观点,但总认为自己的观点无法影响社会,也没有发表的必要;当自己的权益受损失,不到10%的同学会寻找途径维权,58%左右的同学选择放弃,认为维权不仅不能奏效,而且会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约30%的同学会采取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利用人情关系等,有约2%的同学会认为命当如此,该有的就会有,没有的强求也没用。

由此可见,自信心足的比例低,大部分学生无助感强烈,所以,权利意识亟待培养。

“充权强调的是一种实践,充权所有的过程只有当它们能够帮助案主采取理智的行动,并使他们能够实现处理问题和发展机会的目标时才是有意义的。

”[1]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

从客观原因分析可以发现三个影响因素。

一是精英感觉被普通民众感替代。

随着高校扩招,受高等教育不再是少数精英的权利,由此普通大学生天之骄子的地位不再现,由此就会失去大学生的自豪感与优越感。

二是生活与学习中习惯于服从强权势力。

臣服已成为生存的不二法则,在家服从父母,在校服从老师,在社会服从领导,很多学生没有自己的选择,一切都在家长的包办下完成,抵抗的方式即消极地逃避。

三是就业市场的现实。

2016年全国有约795万高校毕业生,而适合大学生的岗位远不能满足需求,加之一些企事业单位片面追求高学历人才,普通本专科毕业生难以就业。

而无需高等教育的普通岗位却出现用工荒现象,熟练的技术工人少,但本专科毕业生不愿意到这类岗位就业,即使就业也很快选择离岗,就业现实导致很多学生产生失落感与纠结心理。

从主观方面分析也可发现一些因素影响大学生的自信心。

一是生活经历简单。

大部分学生都只经历了简单的学校与家庭生活,他们习惯于学习上由教师安排,生活上由家长安排,由于学校与家庭营造的氛围简单且缺乏接触社会的机会,他们往往缺乏生活经验及与社会打交道的能力。

二是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

应试教育培养了快速解题能力、背诵能力,却忽视了培养解决事务能力。

缺乏普通生活常识及料理能力的大学生会产生对自己能力的怀疑。

三是虚拟世界中精力旺盛,现实生活能力弱。

网络成为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支柱,在游戏中他们找到力量感,在朋友圈中找到存在感,且能快速与陌生人交往,因此在网络空间里游刃有余;现实世界中不知如何与人交谈,不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与他人的合作中也找不到力量感与自信心。

虚拟与现实的落差加重了他们在现实中的虚弱感。

“‘习得性无助理论’(learned helpless theory)建立在对动物与人的实验基础上,它认为,如果人们有过无力改变自己面临问题的这种经验,那么,他们就可能形成下述心理预期:总体而言,自己的行动很少能产生有用的结果。

因此,他们在其他情境中学习有用行为方式的能力也将受到损害。

这样,他们的学习动机就可能丧失,他们在学习、思考的过程中可能变得更焦急而沮丧” [2]。

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在中小学教育期间更容易形成习得性无助感,因为在中小学阶段学习中,他们往往排名中等及以下,长期以往,他们总以为自己各方面都不如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因此,对普通高校的学生更有必要开展权利意识的培养。

(一)得不到应有的自由权1. 政治权利的自由度不足。

(1)选举自由度受限。

尽管选举法中给公民以选举与被选举自由,但在高校的选举中却大量存在被动选举的现象。

除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自己选举外,人大代表中的乡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学生也直接参与。

学生代表选举尚可让候选人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博得选票,而学生们对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政治观点却一无所知,常被班主任或辅导员引导着进行投票,有些学生以弃权作为反抗,但大部分学生则按上级的指示进行着“选举”,这类选举给刚刚步入成年人行列的学生以极负面的影响,导致学生对参政议政的失望进而演变成对政治的冷漠。

(2)信教与不信教的现实自由度小。

从幼儿园到中学,学生接受了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仰教育,然而步入青年后,一些学生产生了对宗教的兴趣,但有宗教信仰的同学在大学生涯中并不一帆风顺,因为大部分同学没有宗教信仰,普通同学会对信教同学嘲讽或疏远,让信教同学产生另类的感觉,于是,信教的同学会掩藏自己信教的事实,只在某类宗教信仰普遍的地区才公开自己的宗教信仰。

信教与不信教应该都是自由的。

(3)道德选择的强制性。

当崇高的道德举止被推崇时,普通的人也有权利受到尊重而非歧视。

在提倡对灾区捐款时,一些捐得少或不捐的同学被其他同学冷落甚至嘲讽,其实,道德崇高固然值得敬仰,而道德平平的人也不应该受到唾弃,只有道德败坏的人才应该受到谴责。

而现实中人们习惯于用二分法分析问题,非白即黑,不是道德模范就是道德败类,缺乏对道德平常人的宽容,由此形成道德绑架。

2. 隐私权得不到尊重。

被他人问及收入与婚姻状况在中国并不被视为侵犯隐私权,甚至QQ、邮件与微信也能被父母随意翻看。

学生与老师之间常常会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有时会涉及到私密问题,有些老师不注意保密学生与自己的交流内容,随意将私密交谈内容截图转载到班级群中,也有的直接在班级群中点名批评学生。

学校里老师与宿舍管理人员可以随时进入学生宿舍检查大功率电器、检查卫生状况。

对于获得贫困助学金的同学,学校还会公示,以保证其真实性,有些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甚至没有羞耻感地申领贫困助学金,而真正符合贫困助学金标准的学生由于羞于将自己的境况公开,反而不申请贫困助学金。

一些学生不经同学同意,就将同学们的生活照片上传到网络空间,用手机随意拍照,由于缺乏隐私意识,会把自己的私生活照完全暴露在网络空间。

自己的隐私权得不到保护的人同样不会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3. 基本生命自由受压抑。

身体健康权与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但如果问及学生身体不好时原因在于什么,大部分同学会认为是自己平时生活疏忽所致,很少有学生会归因于操场塑胶地面、教室设备会释放有毒物、实验过程中吸入不健康物质等原因,更不可能归因于住宿空间拥挤、不通风透气、长年缺乏阳光等因素。

贫困学生由于物价贵而吃不饱饭也会认为是自己的原因,而不会认为社会没对自己施以基本的援助。

学生中还存在欺凌现象,个别学生长期生活在同学的精神折磨中,既不会寻求老师的帮助,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而是默默承受;个别学生长期被同学们孤立,被视为另类,长此以往,会习惯于远离人群,产生极为浓重的自卑感。

(二)不能形成正确的平等观1. 等级制度意识影响根深蒂固。

传统上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大学生的思想也深受这些传统的影响,如根据考分录取的学校分为一本、二本、专科,根据财富将人分为穷人富人,根据社会地位分为达官显贵与平民百姓,甚至根据在班级中所任职务分为学生干部与普通学生,根据相应的级别对他人的尊重程度也各不相同。

对于经济上的不平等,年轻人会愤愤不平,却认为这样的三六九等及由此带来的特权是应当的。

专科的同学自卑感明显高于本科学生,家境贫寒的学生在家境富裕学生前有明显的自卑感。

竞争班干部目的不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服务于同学,而是过一把“官”瘾。

在等级制下,很多学生处于无权的等级,长期以往,他们也习惯于这种状况。

2. 公平公正意识偏颇。

获得公平公正的评价是每个大学生应有的权利,但在权利行使中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受到老师不公正对待不奋起抗争,一种是过度维护此项权利。

遇到老师不公正对待的学生是因为从小受到过于严厉的教育,视教师为权威,担心挑战权威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宁可委曲求全;过度维权的学生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总是怀疑老师的水平与能力,如果老师在评分上给予的是高分,他们则会接受,如果老师给予的分数低了,则会通过种种途径要求老师修改评分。

这两种现象都属异常,也反映了学生未能正确理解公平公正的含义。

如果维权的学生受到打击报复,则会迫使其他学生接受生活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失去对公平公正价值的追求热情。

没有平等观念的人多了,社会平等就会成为抽象概念。

(三)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的行使1. 未能正确掌握民主议事程序与方法。

民主权利是大学生重视的权利,但在行使时却依然被一些不民主的方法所利用,在十几年的求学生涯中,很少有关于如何具体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课程,掌握的大部分是抽象的概念。

议事时,学生们容易被话霸左右思想,也容易受权威观点的影响,直至得出结论,才发现与自己的意愿不符。

既不知道代表们的发言时间的分配问题,也无法阻止思想的受影响,区分不出选举人制度、直选制度、间接选举制度之间的关系,也没学会相互之间的协商与妥协。

如果能正确掌握民主议事程序与方法,则可避免民主被操纵现象的产生。

2. 对民主权利的理解不准确。

很多学生以为民主就是民众说了算,而民众的对立面就是官员或权威或精英,所以只要人多势众就可决定一切,这是对民主的歪曲理解。

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起哄,由少数人领头,凡不满意的事情都通过群起反对而瓦解,属于解构性的方法,却不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结果让很多原本合理的事情胎死腹中。

这种民主方式的行使还会让学生养成谁叫嚷声音高谁就有理的错觉,更加摒弃宽容与包容,剥夺了少数持正确观点者的表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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