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两大原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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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两大原则

------理性原则与公平原则

科尔伯格作为西方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创始人,他继承杜威的传统,从多学科的视野来探求道德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从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道德教育问题,发展了皮亚杰关于道德判断阶段的成果,提出了著名的道德判断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促进了道德理论与道德教育实践的发展。纵观科尔伯格的以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为主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我们不难发现,理性原则和公平原则是贯穿所有理论始终的核心原则。

一、理性原则与公正原则

柯尔伯格认为道德是有原则的,他指出“心理学和哲学方面的研究都实证了这样的主张:普遍的人类伦理原则是实际存在的”。但是,道德原则不同于道德准则,原则是一种绝对责任,是自己愿意在任何情况下都按照应该做的那样去做,它不是外在的某种力量制约下的不自愿的活动,不是一种行为的准则,是指导人们在各种行为中做出选择的原则。同时,道德原则也是道德的基础。道德原则代表了在道德上对行动作自我证实的理由。因此,道德原则不是指导行为的特殊规则,而是作出判断和决定的方式。这意味着在道德判断中要运用一种理性的过程,而不只是机械的运用内化了的规则。道德原则是解决道德冲突的方式,是解决几个人之间观点的相互冲突的方式,当相互冲突的观点正如他们必然出现那样出现时,被用来解决这类冲突的那种成熟的原则就是公正原则。因而,在科尔伯格看来,道德原则就是理性和公正这两个原则。

所谓理性原则,科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是一种不断增长着的认识社会现实或组织和联合社会经验的那种能力的结果。有原则的道德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是逻辑推理能力(它是由形式运算的各阶段表示的)的发展。科尔伯格把逻辑推理能力,也就是理性思维能力看作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道德发展是通过不断提升道德判断的能力,最终达到道德阶段的提升来实现的。在道德判断和道德阶段的提升过程中,科尔伯格也认为,所谓的道德判断主要是理性运算的功能,而道德阶段也并不是由特定的观点或判断限定的,而是由关于道德的思维方式和道德选择的依据决定的。这些都充分说明,理性原则是贯穿科尔伯格道德

认知发展理论始终的核心原则之一。

所谓公平原则,科尔伯格认为公正—首先是关心全人类的价值和平等以及人类关系中的互惠—是一个根本的和普遍的原则,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理性原则是道德判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公正原则对道德判断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道德判断只有体现了人类的利益和公平正义,才能真正的发挥理性原则的指导作用,这也是道德的应有之意,因而公正原则对他们的德育计划也是极为重要的。

二、理性与公正原则在科尔伯格三水平六阶段理论中的体现

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是以他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的核心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表明了人的道德发展是有阶段性的,是可以创造条件促进的。而每个人处于道德发展的哪个水平和哪个阶段是由这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所决定的。科尔伯格对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的划分与判断,充分体现了其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理性和公平两大原则。

科尔伯格研究人的道德判断力发展水平和论证其六阶段发展模式的主要依据是一些以虚构的存在道德两难的小故事,用问答的方式对故事中某个人的行为进行道德讨论,这就是科尔伯格的道德两难问题法。我们以科尔伯格编写的“海因茨偷药的故事”为例来论述理性原则和公正原则在他的道德发展理论中的体现。

“海因茨偷药的故事”的大意是:“欧洲某地有位妇女患了癌症,已危在旦夕。一生对她的丈夫海因茨说,有一种药可以救你的妻子,这种药是本市一位药剂师最近发明的。不过该药剂师出售一剂药要价2000美元。海因茨竭尽全力只弄到了1000美元。他恳求药剂师把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余下的钱以后再付。但是那个药剂师说:‘不行,我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茨在绝望中撬开药房,偷了这种药。”

针对海因茨偷药的行为,科尔伯格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供受试者讨论,用以观察他们所处的发展阶段。其中,海因茨该不该偷药,为什么该和为什么不该是最核心的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原因解释是最重要的,对于原因的解释是回答问题者的行为判断的依据,也是判断回答者所处的道德水平与阶段的依据。

据此,科尔伯格将道德发展阶段分为三个水平和六个阶段。三水平包括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前习俗水平主要是包括0-9岁的儿童,这个阶段的道德观念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前习俗水平又分为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和相对功利取向阶段两个阶段,其中,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

相对功利取向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习俗水平主要是包括9-15岁的儿童,这一水平的道德特征是满足和会希望,即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习俗水平包括寻求认可定向阶段和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这两个阶段,其中,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这一阶段的儿童认为正确行为等于与社会(利益)相一致,因而,通过服从“诚实儿童”的陈规和满足他人的希望表明了争取社会赞许的愿望。

处于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的儿童认为权威和社会秩序是道德的源泉。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这一阶段的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

后习俗水平主要是包括15岁以后的人,这一水平又称为原则水平,达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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