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石灰石粒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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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石灰石粒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5-2011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进厂石灰石粒度的测定,其他对粒度有要

求的原料可参照执行。

1 仪器、设备

1.1 取样勺:其容量不小于6Kg

1.2 分样器:大号

1.3 案秤:称量10Kg

1.4 方边筛:直径Φ40~Φ50cm ,孔径Φ30mm

2 测定方法提要 所谓石灰石的粒度是指石灰石颗粒大小的程度,通常用颗粒直

径来表示。石灰石的粒度组成直接关系到粉磨和烧成,粒度测量一

般采用筛析法测量分级统计,考虑到我厂进厂石灰石的具体情况,

我们只测量其粒径≥30mm 的粒度情况,其粒度用30mm 孔径筛余百

分数表示。

3 测定步骤

每天白班从石灰石调配库进料皮带上取两次样,每次6Kg 合并,

从中称取10Kg ,经30mm 孔径筛筛析,用案秤称其筛余重。

其石灰石≤30mm 粒度按下式计算:

粒度% = 筛余重(kg )试样重(kg )

× 100%

进厂原煤取样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6-201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厂原煤取样的工具、部位、步骤及数量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进厂原煤的取样,其它物料的取样亦可参照采用。

2 取样工具

2.1 取样铲

2.2 取样桶

采用容积为40cm3的0.5mm铁皮制成的圆柱型取样桶。

3 取样部位及数量

3.1 通常取样部位

进厂原煤在汽车上取样点如下图所示:

汽车取样点

3.2 异常情况取样

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较为自由的方式来局部抽取,一般采用打开汽车后门或侧门的方式取样,亦可采用卸一小部分后再行取样等。

3.2 取样数量

凡同时进厂的原煤,一般应以不超过三车为一批,每车取样点不少于7个,取得的样品总量不少于1Kg。

4 取样步骤

在进厂原煤车上取样时,按上图找好取样点后,先用取样铲

铲去原煤表层约15cm,将取样铲插入原煤内一定深度取样,每点

取样约100g,放入取样桶内。

原煤按同一产地同一批合并,均化缩分至250g后,称取50g

于干燥恒箱烘干1小时,检测水份并于电磁研磨制样机制样,样

品研磨后,全部过0.2mm方孔筛,送交分析组检验。样品必须注

明产地、车号、吨位、取样日期、取样人、水份等内容。

出厂水泥取样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8-2011

1 取样设备、工具

1.1 自动取样器:CT3-P/500A型粉料自动取样器。

1.2 取样勺:长450mm,直径Ф50mm的尖头取样勺。

1.3 取样桶:容积为10cm3和20cm3的0.5mm厚铁皮制成的圆柱型取样桶。

2 取样要求

2.1 取样总量

每个编号取得的样品总量至少20kg。

2.2 取样数量

2.2.1 自动取样器取样

袋装水泥采用自动取样器取样时,取样数量: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两小时取样量大约3.0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两小时取样量大约4.0kg。当两台包机同时出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水泥时,取样量翻一倍。

2.2.2 取样勺手工取样

2.2.2.1 袋装水泥在站台堆存时,每10吨为一个取样点,取样

数量: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2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3kg。

2.2.2.2 袋装水泥直装汽车时,每两辆车为一个取样点,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5 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6 kg。

2.2.2.3 汽车散装,每一辆车为一个取样点,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4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5 kg。

3 取样方法

3.1 自动取样器取样

3.1.1 设定参数

先将取样器工作时间、取样时间和间隔时间设定适宜,取样量满足要求后,不宜随便调整各工作参数。

各工作参数初步定为:取样时间为5秒,间隔时间为90秒。(当两台包机同时出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水泥时,取样时间为10秒。)

3.1.2 采样

每一小时取样一次,卸下储料桶,将储料桶从出料口取出,把样品倒入留样桶内。重新将储料桶复位,将把手推回原位,并上锁。

3.1.3 注意事项

每次更换水泥品种编号前和取完样后,必须清空储料桶及蛇形管,以免混样和堵塞取样器。

放回储料桶时,一定要对准出料口,放到原位,否则易出现漏灰及取样器不工作等现象。

如果不用取样器取样时,要及时关闭取样器取样开关。

如果取样量过多和过少要及时通知质量调度员或管理人员,进

行取样量的调整或取样器的维修。

3.2取样勺手工取样

3.2.1 袋装水泥,在取样点找好水泥袋口,用取样勺轻轻拍打,使之疏松,将取样勺斜插入袋内适当深度(勺口向袋内),小心抽出取样勺,取出规定的水泥量放入取样桶。

3.2.2 散装水泥,用取样桶从散装水泥车顶入口处取样。待散装水泥车装完后,打开每个入口盖,在适当位臵将取样桶插入水泥适当深度,取出以上规定的水泥量。

4 留样

将取得的出厂水泥样品提回留样室,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合并倒入留样桶内,并放入出厂水泥样品标签。

生料细度、水份检验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9-201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的取样以及细度、水份检验。

2 方法原理

2.1 采用标准方孔筛对出磨生料、入窑生料进行筛析,用筛

网上所得筛余物的质量占试样原始质量的百分数来表示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的细度。

2.2 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经烘干后,失去质量的百分数即为

水份。

3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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