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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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鼓励医务人员开展新业务、新技术,进一步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开展新技术的条件:每项新技术的开展应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成熟的技术力量,并拥有与开展新技术相应的设施、设备及实验室条件。

(二)安全防范措施:新技术的开展,应当考虑当病人或医务人员出现意外损害时,本院应具备处理该种损害的专业或学科,心及相应的医疗设施。

(三)开展的新技术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学要求,并经医院医学伦理学委员会批准。

(四)新技术的审批程序:每项新技术的开展,各有关科室应进行论证,开展科室将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医务科,论证内容包括技术人员资质(学历、职称、资历、技术水平)、所需的设施设备、开展新技术学术带头人工作经历、风险预测及预防措施等。

经医务科同意批准后方可实行,必要时报请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五)新业务的审批程序:新开展的专业或需准入的新的技术项目的开展,需经医务科签署意见后,送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符合要求后再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六)评价制度:并开展新技术实行年报告制度,科室每半年一次小结,年终总结,上交医务科存档。

医务科定期对开展新技术进行质
量、疗效评价。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涌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便利。

然而,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推出也必须要考虑到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

为了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有序推进,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准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准入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准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合规性而设立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准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推广和运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也能够有效防范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准入制度的意义主要包括:1. 保障公共利益。

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推广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和权益。

准入制度可以为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设定明确的条件和标准,保证其在科学、环保、安全、经济等各方面的合规性。

2. 促进创新发展。

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制度应该注重促进创新,鼓励优秀的技术和项目进入市场。

通过建立适当的审批流程和评估机制,有效简化审批程序,为有潜力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提供更加便利的准入机会。

3. 规范市场秩序。

准入制度可以约束不合规的新技术和新项目的进入,避免市场出现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同时,准入制度能够规范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市场行为,防止虚假宣传、不当竞争和不合理定价等问题的发生。

4. 提升国家竞争力。

借助准入制度,国家可以引导和扶持一些有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入市场,从而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二、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评估与审查。

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前,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审查,包括技术可行性评估、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

这些评估和审查应该由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科学和可信。

2. 条件和标准的设定。

准入制度需要明确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条件和标准,包括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环保要求、管理要求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目的加强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技术水平的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范围临床各科室及医务人员。

定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院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保健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内容(一)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二类准入管理第一类为“一般诊疗技术”:指未纳入禁止类技术或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为“限制类技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二)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一律不准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药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

(三)新技术和新项目立项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职工,该新技术和新项目应首先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伦理风险、技术条件、人员和设备设施基础上,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认真填写《**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医务科立项申请。

(四)新技术与新项目论证医务科对各科室报送的《**市妇幼保健院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新技术和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的规定;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技术准入管理制度1为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整体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地救治病人,医院对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准入管理规定如下:一、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定义及分类凡本院、本科室原来未开展的项目,无论国内外其他单位是否已实施,均属新技术、新业务项目。

新药品、新器材的临床验证不属本规定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

分类: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

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本市其他医院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3、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市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4、省级新项目: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未开展,国外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二、申请程序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先由项目负责人(主治医师以上)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请表》(见附录三),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医务科。

三、审批程序1、对于技术改进项目,医务科接到科室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和职能科室对申报项目报告进行讨论和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2、对于院级及其以上项目,医务科组织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成员参加的.论证会,听取项目负责人与科室的答辩,论证通过后,报院长审批。

3、对于限制性开展的项目(如器官移植等),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经审批通过的项目,科室及时向财务科申报收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价格标准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与管理1、对新开展的项目,各科要如实、详细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知情介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科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认真监测新项目开展全过程,以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地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并发症或意外时,必须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等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科室要认真记录项目的开展情况,留取完整的资料。

5、医务科负责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科、核算办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向主管院长汇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达到既定目标,满足医院对其预期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医疗水平,早期识别在新技术、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医疗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一)在本学科领域中尚属首创,医院拟在学科领域内开展的技术、业务项目。

(二)在学科领域内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拟在院内范围内开展及推广实施。

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其最终目的是将新技术、新业务在院内全面落实。

外院专家仅可介入开发过程早期的传、帮、代工作,技术业务的最终推广实施必须由本院人员完成。

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在完成初期的调研、评估及开发策划工作后,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根据基本情况明确划分开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以及各阶段期实现的目标,应从人员的技能水平、学科建设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增长、知名度的提高等方面加以论述。

6.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科室的接口关系及配合要求予以阐明,其目的是保持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工作的有效衔接,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交流。

7.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各阶段的职责和权限。

8.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知情同意文件等。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涌现层出不穷。

因此,为了能够顺利、高效地引入和管理新技术和新项目,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确保新技术和新项目的顺利引入和持续发展。

二、准入管理流程1.提交申请:新技术和新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交正式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效果等。

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

2.评估审批:申请材料的评估审批由专业团队组成,涉及技术、市场、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的专业人员。

评估结果包括技术可行性、市场潜力、投资回报等内容。

3.决策批准:评估结果提交给决策层进行审批,决策层会综合考虑评估结果以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进行决策。

4.确定资源:准入决策通过后,需要确定所需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

并将相关资源交由专门的部门进行分配和管理。

5.实施监控: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实施需由专业团队进行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实施进度和效果的评估。

6.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经济、市场等各个方面的评估,以验证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可行性和效果。

7.结果决策: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决策层进行最终的结果决策,包括是否继续推广、优化方案或放弃等。

三、准入管理的原则1.充分论证: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可行性和发展潜力。

2.风险评估:在准入管理过程中,要注重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3.分阶段实施:将新技术和新项目分阶段实施,以降低风险并获取快速反馈。

4.决策透明:准入决策应公开、透明,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行决策。

5.资源协同:准入管理过程中,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实现资源的协同分配和管理。

四、准入管理的措施1.建立专门的准入管理团队,负责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管理工作。

2.制定具体的准入管理细则,明确流程、责任人和要求等。

3.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提升相关人员的准入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一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二条“新技术和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疗和治疗等。

第三条我院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开展实行准入管理。

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第四条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已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提出申请。

新开展技术和项目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以及所引进技术的该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严格执行报批程序。

第五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室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项目予以不予准入、准入及转入常规技术等管理。

第六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科室应有计划地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新技术必须符合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登记的诊疗科目。

拟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申报表》,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涉及多科合作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有主导科室的,由主导科室负责组织填报;没有主导科室的,由医务科组织讨论协调并确定主导科室。

新技术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卫生行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审批一、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对科室申报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及操作常规;(二)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所涉及的医疗仪器、药品、试剂、环境等是否具备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四)参与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称及针对该项目的分工及职责,是否能够满足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需要;(五)是否有医疗技术风险防范预案和医疗技术处置流程,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并发症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本医疗机构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临床上新的诊疗技术方法或手段(包括新诊疗设备的临床应用,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常规开展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

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新的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等。

二、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疗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三、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验收审核。

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各职能科室按照《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四、立项管理(一)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二)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市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属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性技术”目录之中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开展该技术的科室需要向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助理报送“限制类技术”开展情况。

五、准入条件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应遵循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管理制度一、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新技术、新项目的概念凡我院既往尚未开展、科室申报新开展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临床医疗、护理及医学其他领域的新方法、新手段,无论国内外其他单位是否已实施,均属新技术,新项目范畴。

新药品、新器材的临床验证不属于本规定的新技术、新项目范畴。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

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或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或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3、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或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类别按使用范围和性质,分为诊断检查类、治疗康复类和综合类三个类别。

按项目的先进性和安全性分为探索使用类、限制使用类和一般诊疗类三类:1、探索使用类:指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新业务。

2、限制使用类(高难、高新):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和项目。

3、一般诊疗类: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和项目。

(四)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充分发挥我院人才、技术、设备优势,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开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

二.新技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探索使用技术,指拟在我院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第二类: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技术项目。

第三类: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三.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四.医院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医疗部)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新技术的理论和技术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评估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批准、监督或终止新技术的实施。

五.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前,首先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结构和设施的基础上,经科室集体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申请科室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1.科室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2.拟开展新技术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及其他技术人员情况;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4.拟开展新技术的可行性报告;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的新技术准入,保障公司业务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可能涉及新技术准入的业务部门或项目组。

三、准入管理流程1. 新技术申请(1)业务部门或项目组向公司领导提出新技术使用需求。

(2)公司领导组织评审,确定是否需要引入新技术。

(3)如确定需要引入新技术,则需明确技术选型、预期效果和风险评估。

2. 技术选型(1)业务部门或项目组根据需求和评审结果确定技术选型。

(2)技术选型需考虑市场成熟度、供应商信誉、成本和风险等因素。

3. 供应商评估(1)业务部门或项目组评估选定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售后服务和合作意愿。

(2)供应商评估结果需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核。

4. 风险评估(1)业务部门或项目组根据技术选型和供应商评估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2)风险评估结果需提交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5. 准入审批(1)业务部门或项目组将技术选型、供应商评估和风险评估结果提交给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根据审批结果决定是否准入新技术。

6. 试点验证(1)准入新技术后,业务部门或项目组需进行试点验证,验证结果需提交给公司领导。

(2)验证结果符合预期效果和风险可控的,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7. 技术跟踪(1)新技术正式投入使用后,业务部门或项目组需进行技术跟踪。

(2)及时了解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为后续调整和优化提供参考。

四、准入标准1. 技术成熟度(1)准入的新技术应具备一定的成熟度,避免过于尖端或实验性质较强的技术风险。

(2)成熟度的评估可综合考虑技术领域的发展历史、实际应用案例和市场认可程度等因素。

2. 供应商信誉(1)准入的新技术需由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提供,以保障技术服务质量和售后支持。

(2)供应商的信誉评估可从过往项目经验、客户口碑和行业口碑等方面进行考量。

3. 风险评估(1)新技术准入前需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

(2)风险评估结果需达到可控范围,否则需重新考虑准入决定。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新技术项目申报表》,提供开展该新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部。

三、医务部组织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若新技术牵涉伦理方面问题,须有伦理委员会审议。

第一类医疗技术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三类医疗技术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必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

五、新技术、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科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完成。

六、新技术、新项目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部提交总结报告,技术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主任应作为科室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直接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实施。

密切关注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日益竞争,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出现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由于新技术和新业务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其进行准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能否有效应对市场风险、保持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背景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技术和业务层出不穷,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因此,制定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坚持创新、保持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持。

二、制度目标1.规范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程序,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科学性;2.全面评估新技术新业务带来的风险和收益,降低市场风险;3.提升新技术新业务的研发和推广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4.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三、制度内容和流程1.新技术新业务提出与申请对于新技术新业务的提出,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的说明和分析报告。

申请内容应包括技术或业务的概述、目标、市场研究、竞争分析等。

2.评审与审批根据申请的内容,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新技术新业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讨论,并综合考虑市场前景、技术成熟度、竞争态势、公司资源情况等因素,作出是否批准的决策。

3.实施和控制批准通过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进行详细的实施计划制定,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同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

4.监测和评估四、制度执行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同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估应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定期进行。

同时,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环境的变化。

五、制度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建立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开发和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业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是指针对新兴技术和新业务,建立起来的一套政府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创新、规范发展、保障公平竞争。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和支持新技术和新业务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该制度可以涉及技术评估、安全审查、监管标准、市场准入等环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具体来说,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技术评估:对新技术和新业务进行技术可行性评估,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确定是否应该进行准入。

2. 安全审查:对涉及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其在投入市场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 产业政策: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为新技术和新业务提供支持和激励,推动其在市场中的发展。

4. 准入条件:明确新技术和新业务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条件和要求,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秩序性。

5. 监管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对新技术和新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规运营。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同时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和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规范准入和监管,可以防止不合规、不安全或不透明的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出现,保障公众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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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医技、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医技、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医技、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医技、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
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处。

2、审核医务处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长审批。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经管办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监察措施
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办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办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

技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新技术、新业务准人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办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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