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局职改办(2011)1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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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关于2002年度报考工人技术等级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关于2002年度报考工人技术等级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和《关于2002年度报考工人技术等级的通知》的通知社科…2002‟人字54号院属各单位: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改字…2002‟74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02年度报考工人技术等级的通知‣(国工考字…2002‟0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报考工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报考材料报人事教育局三处,逾期不再办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2002年6月3日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改字…2002‟7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依据•工人考核条例‣、•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工作的通知‣,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经2002年3月29日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2年4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工人考核条例‣、•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和技师聘任制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高法院、高检院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工考委)对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

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原则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规定。

第五条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的通知勘探局、分公司及工程公司有关单位:根据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定于5-7月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鉴定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鉴定范围、条件及费用技能鉴定工种范围为《关于印发中原油田工种目录(修订版)的通知》(中油局人资[2008]59号)中所列工种(附件一)。

报名条件按《中原油田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程》(中油局人资[2011]591号)、《关于新招录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意见》(人资[2012]35号)和《关于转换工种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意见》(人资[2013]11号)执行。

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工人技能鉴定职工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油局财资[2004]343号)和《关于印发工人技能鉴定材料消耗费用标准的通知》(中油局财资[2005]18号)执行。

二、有关要求(一)强化未取证人员鉴定。

各单位要按照《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中油局人资[2008]182号)要求,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鉴定报名及组织工作,重点抓好新招录及转换工种等未取得本岗位主体工种初级职业资格人员鉴定工作,切实做到应考尽考,2014年油田将对各单位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强化报名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每名员工仅限报考一个工种,对申报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员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报名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存在失职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鉴定。

(三)强化鉴定前培训工作。

大力开展鉴定前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鉴定”,以考促培,强化鉴定前培训证书审验和质量督导,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订考前培训计划,报名时一并报送,并按照计划安排,组织申报人员参加考前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数,人力资源处将进行检查,凡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达不到培训学时数的取消鉴定资格。

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文件建人力…2011‟382号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公司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定于11月份开始,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评审办法由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在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称职的方可向公司推荐,并按专业系列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汇总表》,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正常评审条件的通知本人填写申报材料;对不符合正常评审条件,但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由二级单位写出破格推荐评审报告(要求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经公司职称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才可以通知本人填写申报材料。

公司按权限对不同系列、不同层次的申报人员,分别组织内部评审或向省、市有关评审机构和集团公司推荐评审。

二、工程系列(一)评审范围:凡第一学历为工程系列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考核合格的均可参加。

(二)正常评审条件:1、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2、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大专毕业后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助理工程师: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

4、技术员: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5、国家统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按所学专业直接聘任为助理工程师。

因工作需要,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可直接聘任为技术员,担任技术员满2年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聘任为助理工程师。

6、在工程技术领域,发表论文及编制施工技术文件须满足《关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补充规定》(建人力[2005]65号)的要求。

(三)破格评审条件:1、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必须具备大专学历任工程师职务满10年(施工一线满8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项目主要贡献者(附证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晋升职称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晋升职称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总则 第⼀条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专业技术⼈员晋升职称外语⽔平统⼀考试⼯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员晋升职称外语⽔平统⼀考试是指:集团公司职改办按照集团公司[ 93 ]⼈教字032号《关于在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中统⼀进⾏外语⽔平考试的通知》的规定在集团公司系统组织的晋升职称英语、俄语、⽇语⽔平考试。

第三条 考试中⼼实⾏集团公司统⼀组织、统⼀考试⼤纲、统⼀命题、统⼀考试时间、统⼀合格标准、颁发统⼀证书的做法。

第四条 考试在集团公司职改办统⼀领导下,由集团公司考试中⼼(以下简称“考试中⼼”)会同各企业、事业单位职改办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试⼯作严格遵守和执⾏《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事部、国家保密局关于《⼈事⼯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办发[ 1989 ]8号)以及《⼈事⼯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办发[1992 ]1号)。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集团公司职改办和考试中⼼每年提前向各单位下⽂布置当年的考试⼯作。

第七条 各企事业单位职改办按照集团公司的统⼀布置和考试中⼼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的考试⼯作。

第⼋条 考试报名⼯作要求: 各单位职改办应按照集团公司职改办、考试中⼼每年下发的关于晋升职称考试有关⽂件的要求,做好以下考试报名⼯作。

(⼀)在考试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前⼀个⽉,向本单位职⼯公布报名⽇期、地点、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

(⼆)做好对报考⼈员资格审查和编排考场等各项考前准备⼯作。

(三)根据“集团公司外语⽔平统⼀考试数据库结构及说明”要求,向报考⼈员公布与报名⼯作有关的信息编码,印发考试报名表及有关的材料。

(四)按照“集团公司外语⽔平统⼀考试数据库及结构”要求,对报名信息进⾏处理,及时统计报考⼈员情况并上报考试中⼼。

(五)报考⼈员须携带⼯作证、⾝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近照⼀式三张,先报⾄⼆级单位⼲部⼈事部门,由⼆级单位报⾄各单位职改办。

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第一采油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11-9-29厂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油田公司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厂近期将组织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统一到厂人事组织科领取相关资料,并将需要个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填写,按时上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和政工系列需个人提交的材料1、符合晋升条件的摸底人员,填写《长庆油田公司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格式和要求见表内填写要求,用A3纸打印。

参评高级和政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人事组织科审核后,加盖厂印鉴后复印,高级50份,中级30份;参评工程类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章后,中级复印20份,初级1份。

各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长庆油田公司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和《晋升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按照油田公司参评高级职称必须做到“三统一的要求”,即工作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所申报高级职称系列必须一致,工作岗位性质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由个人申请转评与工作性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填写评审表和基本情况表(打印1份)。

工程、政工系列转评会经统审系列的须通过国家统一专业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2、晋升物探、测井、机械、信息、安全环保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必需参加集团公司专业化评审,按公司要求统一上报相关资料。

3、晋升高、中级职称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初级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由各单位统一到人事科领取。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填写方法参考《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附件3)。

4、参评高、中级职称的,每人准备一个资料袋(档案袋),在资料袋正面上贴“职称评审资料”清单(见附件4),在资料袋底部接缝处贴“资料带底部贴条”(见附件4)。

中石油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中石油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任职资格:申报专业:申报岗位:附件2证明材料审核表注:1、此表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职改部门填写;2、“审核结果”请在相应栏内划“√”。

附件3 机械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附件4量化评价标准的说明一、评价标准机械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用统一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评分等级。

根据参评人员上报的各项资料,对应到相应的评价标准内容,按照钻采装备、动力设备、冶金(制管)和炼化装备及仪器仪表四个专业,考虑科研设计、技术管理、现场技术三个不同岗位的侧重点,从学历、资历、技术工作经历、外语成绩、年度考核、获奖情况、论文、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9个方面,由专业评审组按照评分等级进行打分。

评价标准中,各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到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

其中,“获奖情况”和“论文”必须是参评人员获得中级职称以来取得的,中级职称之前取得的不算做计分项。

二、及格线及分值说明根据国家对申报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要求,结合机械专业特点,评分标准采用权重方法。

9个评价要素的权重值见“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表。

每一评价要素的总分值为10分,及格线为6分。

及格线对应的评价标准内容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基本要求。

对于及格线以下的评价标准内容和评分等级,考虑到破格评审和机械技术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也给出相应分数,目的是鼓励那些参与到机械技术队伍中的人员做好机械设计、制造、维修、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并早日成为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参评人员每一评价要素的实际分值等于该要素的得分乘以权重。

参评人员的总分值就是9个评价要素的实际分值之和。

三、评价指标为便于全面考核和量化评价,归纳出9个评价指标。

评价因素中基本指标包括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成绩和年度考核;评审指标包括获奖情况、论文、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具体说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价标准与评分等级的对应关系做如下说明:(一)学历。

中石油中国石油职称评审会经统审量化评价参考标准说明(仅供参考)

中石油中国石油职称评审会经统审量化评价参考标准说明(仅供参考)

《会计、经济、统计专业人员量化评审参考标准》使用说明《会计、经济、统计专业人员量化评审参考标准》是会计、经济、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过程中进行量化打分的标准。

一、量化打分(评价)的总得分等于各评价因素的“分值”乘以“权重”之后的和。

各因素的“分值”,由评委进行综合评议后,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二、评价因素的“分值”最低可以为0,但最高不得超过该因素的最高“分值”10。

评价结果满分为100分。

三、各因素的评价1、学历:权重1.1。

“学历”是指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

博士研究生10分;硕士研究生9分;研究生(学士)8分;研究生(无学位)7分;大学(学士)7分;大学(无学位)6分;成人大学(学士)6分;成人大学(无学位)5分;大专4分;成人大专3分;中专3分;成人中专2分;学历破格晋升中级职称的学历3分; 学历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的学历4分。

2、资历:权重1.1。

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每满1年为1分,最高为10分。

3、获奖成果:⑴评价标准中各级别奖励指担任(或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的奖项。

⑵获奖人员指获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⑶获奖励的评价标准,以获得的最高奖励(加分最多的奖励)为主。

若曾获多项奖励,可根据获奖情况加分一次且加分不分排名先后。

除“最高奖励”外,获国家级奖励一等奖加0.7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5分;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获市(局)级奖励加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总分不能超过10分。

⑷获奖励的等级内额定人员的排列名次每降低1个名次,所确定的“分值”减0.3分。

⑸各类获奖成果按相应量化标准打分。

在评审前成立工作小组,在评审组长和评委指导下对各奖项档次标准进行划分,并打出参考分值。

4、论文:⑴论文、著作指担任(或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出版的。

⑵除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外,论文只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以发表的最高级别的论文为主(在副刊上发表的不计),“分值”在评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附件1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范围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证明材料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任职资格:申报专业:证明材料审核表注:1、此表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职改部门填写;2、“审核结果”请在相应栏内划“√”。

信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附件5量化评价标准的说明1、评价标准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用统一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评分等级。

根据参评人员上报的各项资料,对应到相应的评价标准内容,考虑规划设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不同专业的侧重点,从业务能力、获奖情况、专业工作经历、论文、学历、资历、创新能力、外语和单位综合评价等9个方面,由专业评审组按照评分等级进行打分。

评价标准中,各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到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

其中,“获奖情况”和“论文”必须是参评人员获得中级职称以来取得的,中级职称之前取得的不算做计分项。

2、评价指标为便于全面考核和量化评价,归纳出9个评价指标。

评价因素中基本指标包括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单位综合评价;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获奖情况、论文和创新能力。

3、分值说明根据国家对申报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要求,结合信息工程专业特点,评分标准采用权重方法。

10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值见“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表。

每一评价指标的总分值为10分,参评人员每一评价指标的实际分值等于该指标的得分乘以权重。

参评人员的总分值就是10个评价指标的实际分值之和。

4、具体说明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价标准与评分等级的对应关系做如下说明:(1)学历,权重为7。

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规定的学历量化(以申报材料学历栏为准,不采纳材料中叙述的近年取得的学历)。

博士,不论具有学历或学位,均给10分。

硕士,同时具有学历学位的,给9分;对具备学历的,给9分,不具备学历的,给8分。

本科,同时具有学历、学位的,给7分;大普,给7分,没有学位的,给6分;大专,给4分,大专以下学历的,给3分。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成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函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成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函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成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06.03•【文号】•【施行日期】2011.06.0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成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的函有关石油化工企事业、行业组织、专业协会、职业院校、培训鉴定机构等单位:为做好石油和化工行业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修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和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科学性、权威性,按时保质完成大典修订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油和化工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调研组。

现将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方案和专业调研组确定如下:一、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石油和化工行业《大典》修订工作技术方案的拟定;2、牵头组织各专业修订工作,指导调研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3、负责整理、归纳信息采集的意见和建议;4、负责石油和化工行业承担的职业修订结果的审核;5、为新职业评审论证提供咨询与建议;6、为工作委员会提供工作建议并完成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排名不分先后):主任:刘迺兰副主任:张冬梅、薛淑清、杨厚俊、于红军、刘佩田成员:王绍良、陈炳和、邬宪伟、潘小洁、蒋兰、富志侠、景红玲、杨占军、焦洪桥、黄新平、刘淑兰、武希彦、齐焉、左英明、洑春干、姜世光、曹承宇、田利明、杨渊德、任富聪、岳苓水、刘永生、高云雪、高明贤、张永清、袁騉、王秀萍、王治方、潘传九、陈明海、何谦、侯文顺、张晓黎、信群、李良忠、叶皓、张璇,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专业调研组组成方案根据修订工作的需要,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调研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内职业的修订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需要,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的做法。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为国家批准确定的专业系列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见附件1)。

针对不同的专业系列范围和等级,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参加集团公司组—1 —织的评审、以考代评和委托地方评审三种方式取得。

第五条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以下简称“参评人员”)范围为:在国家规定专业系列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员工);在党、工、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事企业文化、纪检、信访、保卫、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已办理了离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已达到退休年龄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延期退休以及停薪留职或已调离本单位的不属于评审范围。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参评人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相应系列所要求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水平等基本条件。

第七条参评人员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学位不能等同为学历使用。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在同专业类别内(可参照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编印的《人事信息代码汇编》)的,为相近专业。

理、工科毕业生从事经济、统计、教学、图书、档案、政工等专业工作,可按相近专业对待。

党校学历在评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具备规定学历;在评审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建立,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根据《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油人劳字[2003]3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企业执业资格三类。

第三条按照国家规定,执业资格指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委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集团公司选择与其业务相关的部分执业资格作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必备或参考条件(详见附件1)。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

第五条企业执业资格指集团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涉及重大技术、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技术条件。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归口管理、业务部门配合实施。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文件,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二)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政策;(三)制定与职业资格有关的培训计划并监督指导;(四)组织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五)公布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一)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论证,并制定相关资格专业水平标准;(二)申报执业资格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三)参与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和相关培训;(四)相关职业资格注册。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会同同级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职业资格人员考试、评审、推荐工作,人员自然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审查工作,组织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信息建库工作等。

第三章职业资格取得第十条执业资格主要通过考试取得。

关于开展公司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新员工转正定级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司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新员工转正定级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司2012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新员工转正定级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会泽冶炼厂、项目指挥部、总部各部门:根据【关于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的通知】驰宏人力字[2007]41号规定,现将201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新员工转正定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2012年6月上旬二、资料上报时间要求:公司各单位需在5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所属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于5月18日前统一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各级别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附件二)、《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三)中要求的内容和份数,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收。

四、部分申报条件变更及明确1、获得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三年,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可直接晋升工程师职称。

(资格起算时间以工程技术工作满三年、职称英语合格、计算机合格三个条件同时达到时间起算),填写《硕士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各单位填写到“基层考核意见”栏至;2、专业工作年限的明确:申报中高级的,初始学历为中专的,从中专学历毕业次月算起,高中、技校及以下学历从取得技术员职称算起;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专业累积年限和履职年限必须计算到月;3、职称英语、计算机:申报中、高级职称必须提供与所申报等级相符的职称英语、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在乡镇一级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免试证明;国家英语、计算机等级测试合格证不可当职称英语、计算机使用。

职称英语、计算机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材料一律不收。

4、重申条件:公司所招收的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通信、电子等相关专业)、质检质保类(质量、检验、质保等相关专业)、非理工类(经济、会计、统计、法律、人力、工商、行政、文秘、营销、物流、英语、审计、金融、档案、教育、卫生等相关专业)的新员工,必须参加国家统考取得相应职称,公司不再进行职称认定;5、转评重申:取得经济、统计、会计、政工、卫生、教育系列等非工程系列任职资格,所学专业与现所从事的工作一致,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年,可同级转评工程系列职称;所学专业与现所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在本专业连续工作二年,可降一级转评工程系列职称;技能等级(高级技师、技师、助理技师等)不可转评工程系列职称。

2011年小工种技术等级评聘通知

2011年小工种技术等级评聘通知

2011年工人技术等级评聘通知
由于公司今年举办的采油、集输工技术等级评聘未涉及到其它小工种。

现公司决定于2011年4月开始进行小工种技术等级评聘工作。

一、技术等级的评聘范围
根据公司现有的岗位设置和实际情况,2011年小工种技术等级评聘的专业及范围如下:
1、采油队资料员、化验员、电工、焊工、试井队试井工。

2、助理岗位和未考核定岗的本科生也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评聘。

3、本次试题主要出自中石油职业技能鉴定试题集;中级工部分占85%,初级工部分
占15%。

二、本次技术等级的报考条件
本次报考中级工的员工,需在本次技术等级的评聘范围之内,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三、技术等级的评聘标准
评聘分为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及格者,进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被评为中级工的条件:笔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单科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
四、其他方面
1、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实行自愿报名的形式,各项目部人事行政部负责报名资格的初审,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报名资格的复审。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行政部2010年12月09日。

中石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中石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中石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本次职称申报严格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发布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模板,不得采用自制表格,不得对表格格式进行改动(包括工作簿中工作表“表格”名称),具体要求如下:1、“单位名称(公章)”栏:填写处级单位。

2、“工作单位(部门)”栏:填写科级单位。

3、“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身份证号码”栏直接填写。

4、“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毕业时间”、“考试类别”、“考试成绩”、“考试时间”、“现职称”、“现职称授予时间”、“申报专业”、“行政级别”、“年度考核档次”栏点向下箭头直接选取。

其中:“学历”填写符合晋升条件的最高学历,如还有比上述学历更高的但不符合晋升条件的学历,经人事部门认定后,可在工作简历中注明。

5、“工作简历”、“论文论著”、“获奖情况”、“工作业绩”四栏按规定字数填写。

其中,“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获得的奖项,填写顺序由高到低。

无法提供原件证明的一律不予采用。

录入编辑时,若在单元格内换行,可同时按“alt键+enter回车键”。

“工作简历”字数在400字以内;“论文论著”、“获奖情况”按重要程度排序,字数分别在500字以内,所列条目分别不超过10条,如果超过10条可另制作一张表格;“工作业绩”字数要求在800字以内,系指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发明专利可置于此栏目最后。

6、个人情况表填写完成后,应按“姓名+身份证号码.xls”命名存盘,例如:王小亚211103************.xls。

7、参加集团公司专业化评审的人员,基本情况表按对应专业的评审通知要求填写。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化工行业实行技
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中石化[1987]人字51号
【发布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11.07
【实施日期】1987.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劳动人事部
关于石油化工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1987年11月7日中石化(1987)人字51号)
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合石油化工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审慎行事。

要明确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技师是必须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
要,在生产车间、工段,从技术复杂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考评和聘任。

二、技师职务名称
石油化工行业技师是在本行业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其名称可根据石油化工生产的特点确定。

炼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公用工程系统的生产工人,技师设置以生产装置为基础,名称通常为××装置技师,例如常减压装置技师,乙烯装置技师,合成氨装置技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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