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谐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预警信息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一、前言劳动关系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和职工利益保障。
在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如劳动合同纠纷、薪资争议、工伤事故等等。
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用工单位需要制定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的预案,从而有效应对各种风险。
二、劳动关系风险的分类1. 法律风险:用工单位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导致纠纷。
2. 经济风险:用工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导致工资争议。
3. 管理风险:用工单位不能科学管理职工,导致职工不满意、流失或产生纠纷。
4. 安全风险:用工单位不能保障职工安全,导致工伤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
三、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的预案1. 加强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用工单位应该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修改劳动合同,应及时向职工缴纳社保,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 做好经济安全防范。
用工单位应合法纳税,保证财务稳定;落实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职工收入稳定,防范工资拖欠、罚款等经济问题。
3. 做好职工管理,倡导和谐关系。
用工单位应该全方位管理职工,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维护职工利益,创造和谐的用工环境,防范劳动合同纠纷、离职纠纷等。
4. 加强安全管理。
用工单位应该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设施,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岗位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安全生产有保障。
四、预案实施与保障1. 预案实施。
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制定的规定进行实施,并不断完善与优化。
同时,应经常性地对预案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预案的切实可行性。
2. 保障措施。
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设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热线将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到上级领导,并及时报警。
劳动与劳动法合规与风险防范
劳动与劳动法合规与风险防范劳动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活动之一,劳动法则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在劳动与劳动法合规过程中,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主要探讨劳动与劳动法合规方面的内容,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劳动与劳动法合规劳动是指人们通过付出体力或脑力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和结果。
而劳动法则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合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履行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在劳动与劳动法合规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注重以下方面的内容:1.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内容应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劳动条件、劳动时间、休假制度、薪酬待遇等。
2. 维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确保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加强职业安全培训,降低劳动风险。
4. 合理安排工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时,并保证其休假权益,避免加班过度,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二、风险防范在劳动与劳动法合规的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加强风险防范,预防与应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1. 了解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学习和了解,确保自身操作符合法律的规定,做到合规经营。
2.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及岗位的职责,确保劳动关系的规范化管理。
3. 加强培训与教育: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稳定 劳动力 , 还 能够保证人员合理 的流动 , 为企业优化 人力资源 管 理配置提供 了有力 的条 件。 ( 四) 劳动合 同是 防止发 生劳动 争议 的重要措 施。 企业与劳动者依 法签订 的劳动 合同 , 可 以权 衡 劳动者 双方 的 利益 , 并保证企 业与劳动者都能够享有 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 这种 都 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的。另外 , 劳动合 同还具 有一定 的法律 约束力 , 保 证劳动者合法 的劳动 , 避免使企业 与劳动者之 问发生 纠纷 , 不 利
和谐 劳动 关 系中的作 用 。
【 关键词 】 劳动合同管理 ; 规范; 劳动关系; 和谐
在我 国 , 劳动合 同制 度属于最基本 的劳 动制 度 , 劳 动合 同关 系 是劳动法 律关系最主要 的形式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方 与劳动者 之 间签订 的一个协议 , 并 以此确定双方 劳动关 系 , 明确 了双方 的义 务与权力 。当双方签订 劳动合 同之后 , 劳 动者 与用人单 位都 需要 在维 护 自身合 法权益 的前提 下履行 各 自的义 务 , 以此来保 证劳 动 者双方 和谐 的关系 。 劳动合 同管理的重要性
项 劳动权 利。 ( 二1 劳动合 同是 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 通过劳动合 同可 以有 效 的规 范企业 利用 劳动 者 的行 为 , 并 且 劳动 合同还涵盖 了劳动者在 劳动过程 中的所有荣誉 、 劳动 成果 、 信 誉报 酬等。在实际工作 中 , 企 业按 照劳动 合 同法可 以维护 劳动 者 自身的合 法权益 , 也 加强 了劳动 者政 治地位 的保 障。企业 通过 劳 动合 同可 以激发劳动者 的工作积极性 , 增强 其责任感 , 促使 企业更
快更 好的发展 。 ( 三) 劳动 合 同是 实现 劳 动 力 合 理 流 动 的 重要 方 式 。 随着体制改革 的不 断深入 , 要 求企业 在利用 劳动 者 的过程 中 既要 稳定 , 又要合 理的流 动 , 避 免企业 人员 流失 过大或 者过 小 , 从 而阻碍企业正常 的发 展。在 与劳动 者签订 合 同的过程 中 , 企业 可 以根据劳 动者 的要 求签订 不 同期 限的劳动 合 同, 这样 可以有效 的
平昌县:以“四个三”工作机制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区 域79平昌县:以“四个三”工作机制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近年来,巴中市平昌县人社局创新工作模式,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核心,推行“四个三”工作机制,为创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智慧。
“三管齐下”扭紧劳资关系“稳压阀”高标准部署高位推进。
平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并多次强调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由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协调召集人,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
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4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创优工作协同体系。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风险预警、意见征询、联合宣传等工作机制;组建由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工作专员和法律援助专员组成的调委会,会同企业行政代表、工会成员和工商联三方进行调解协商。
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加强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关系的业务指导,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协调员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2名协调员被省人社厅评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诊并行”强化源头预防“治未病”常态“巡诊”强督导。
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巡诊”活动,常态化督导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上半年,审批10家企业特殊工时制岗位40余个,累计审核备案集体合同12家;扎实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制定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完成45家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定期“会诊”解疑难。
联合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定期为存在劳动纠纷风险的企业量身开展劳动纠纷风险诊断,定制劳资纠纷风险防控方案。
今年以来,指导用工单位66家,涉及劳动者0.53万人,无群体性劳资纠纷情况发生。
跟踪“复诊”优服务。
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目录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和监察内容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以下方面:
(一)招聘工作的法律风险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四)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风险 (五)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六)试用期及其待遇的法律风险 (七)违约金约定的法律风险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一)招聘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
1.如何设计好录用条件? ① 对录用条件进行清楚、明确的描述。录用的条件一定
要明确化,切忌笼统和抽象的描述,能量化的条件尽可 能量化 。 ② 录用条件要进行公示。从法律角度来讲,公示就是用 人单位证明前来应聘人员知道本岗位录用条件的证据。 企业可以保留在人才市场所贴的招聘海报,或用适当的 方式保存在网络上发布的招聘广告。最好能在入职前通 过让员工签字的方式确认其明确单位的录用条件。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用工方式,简单来说可以分成劳动合同工、劳务 工和业务外包三大类。
1. 劳动合同工。 1)劳动合同工概念: 是指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招收的工人。
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二)用工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防范
2)劳动关系三要件: 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 报酬的劳动; ③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劳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法律风险也十分突出。
雇主和员工都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雇佣歧视、工伤事故等。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劳动关系需要建立在法律框架之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合同制度合同是劳动关系中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雇主和员工都应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应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福利、解雇程序等具体条款。
此外,雇主还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合同中的陷阱和不公平条款,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雇主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
雇主应关注更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法律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工资支付制度、工时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
同时,雇主要重视员工权益,不得违法雇佣歧视、不按时支付薪水、非法裁员等。
三、加强劳动保护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以降低工伤事故的风险。
同时,雇主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妥善处理劳动纠纷不可避免地,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纠纷。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雇主和员工要理性对待,遵循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取得公正的裁决。
此外,雇主还可以通过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建立员工代表制度等方式,及时解决潜在问题,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五、合理运用劳动法律工具劳动法律为雇主和员工提供了一系列的工具,帮助双方维护自身权益。
雇主可以制定企业规章制度、雇佣协议等,明确双方权益,防范风险。
员工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工会组织、法定合同等。
合理运用这些工具,能够减少法律风险,提升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六、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是预防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
雇主应倡导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谈农电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企 业 的 贡献 与 不足 ,为 员工 职位 的晋 升 、降 级提 供 决 定 性 的评 估 资料 ,使企 业在 管理 过程 奖惩 员工有 合法合 理 的依据 。
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的情况下 ,结合
企 业 发 展经 营 制 定的 管理 制 度 。企 业 可 以结 合 自身特 点 ,根 据 企 业 规 模 、盈 利 状况 和 员 工数 量 自行 制定 多层 次 、 多档位 的考 核奖 惩 办 法 。建 立健 全企 业 工 作 标准 ,明确 岗位职 责 ,把 完成
度 ,建 立健 全 劳 动 用工 信 息 数据 库 ,实 现 对劳 动 合 同订 立 、 变 更 、解 除 、终 止 和续 订 及 履行 情 况 的动 态 监控 和 管理 ,确保 各 个 环节 的 手续 正 确 完整 及 时 ,确 保 劳动 合 同管 理 各项 要 求 的有
效落 实 。
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 用,但同时也存在着
企业工作任务及奖惩办法直至降薪、调岗等直接体现在绩效考
核制 度 。考 核 制 度要 做 到合 法 又 合理 ,必须 履 行公 示 程 序 ,一 套 完善 的 绩效 考 核 制度 从 制定 到 实施 要 经 过 与员 工参 与 讨论 、 共 同 审查 制 定 、职 工代 表 大会 审 议 、公 示 征询 意 见 、考 评 意见 反 馈 、考 评 结 果 的应 用 等 若 干 环 节 ,让 每 一 个 员工 都 参 与 其 中 ,各 级 主 管层 层 考评 ,公 告公 示 的过 程 具体 明确 。考 核 制 度
项重 要工 作。
建立健 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 用 工是 指 企 业 与劳 动 者 形成 劳 动 关系 的 行 为。 《 劳动 合 同法 》颁 布 实 施后 ,规 章制 度 的作 用 更 加突 出 ,企 业 依 法 制 定 的规 章 制 度取 得 类似 法律 的效 力 ,是 企 业维 护 自身合 法 权 益 的 法律 武 器 。 为保 护 用人 单位 与 劳 动者 的合 法权 益 ,按 照 《 劳 动合 同法 》 的要 求 ,建立 健全 劳 动用 工管 理 制度 , 具体 的企 制定 业 劳动 报 酬 、工 作 时 间 、休息 休 假 、 劳动 保护 、保 险福 利 、职 工培 训 、劳 动纪 律 等 涉及 员 工切 身 利益 的劳 动 用工 管理 规 章 制 度 。 按照 “ 内容 合 法 、程 序 民 主 、完 善配 套 、公示 告 知 ” 的要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双方的合作关系。
然而,在劳动关系领域存在各种风险,如劳动纠纷、用工合同纠纷、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
因此,为了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需要制定相应的预案。
本文将从预防和应对两个方面,提出一份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预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处理劳动关系风险。
一、预防劳动关系风险1. 完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用工制度和规章制度是预防劳动关系风险的基础。
企业应审慎制定用工制度,明确用工政策和要求,规范用工行为。
同时,制定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劳动权益意识,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定期组织劳动法相关培训,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法律素养。
此外,通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3. 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用工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规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同时,确保用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合同法律风险。
4. 建立健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用工档案是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预防劳动关系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用工档案的创建、归档、保存和利用规则,确保用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用工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
5. 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工资福利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
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劳动法和相关制度的工资福利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适当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福利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1. 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处理和调解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
劳动关系风险规避与防范
2、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再解除风险小得多。
三、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1、社保合法
为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保费用亦系公司之法定义务,实践中有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以每月多发一定数额款项的方式来替代社保费用的缴纳,然一旦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以公司未缴纳社保费用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予以补缴的,公司将处于极为被动之境地。
1、入职即购买社保
2、用工时存在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普通员工入职要求提供离职证明;
2、可要高管职位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内包涵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的条款式,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
二、签约控制中的法律风险:1、不定立用工合同产生的赔偿风险
高层:3个月;中层,财务:2个月;一般员工:1个月
2、解聘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以大篇幅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不批准个人提出不买的申请
2、关于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条意思很明确,在三种情形下,只有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才可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范本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有效监测、及时预警和快速调处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劳动关系矛盾风险调处工作机制,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DB32/T 2019—2019)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工作内容和原则(一)工作内容1. 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劳动关系风险进行监测。
2. 建立劳动关系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处理、发布和反馈机制。
3. 对监测到的劳动关系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发出相应的预警信息。
4.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源头治理。
2. 动态监测,及时预警。
3. 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4. 信息共享,共治共建。
四、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架构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组成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
2. 总工会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3. 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劳动关系风险
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制定我县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头治理的方针,通过加强对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全面掌握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着力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测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和部门联动制度,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资双方权益有效维护、劳动纠纷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二、重点工作(一)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制度。
针对我县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和特点,建立劳动关系监测体系,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电子问卷的形式,重点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交和劳动争议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调查,健全劳动关系领域信息监测基础数据,实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变化情况。
(二)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制度。
密切关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企业拖欠工资和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裁员情况,以及列入劳动关系监测点企业有关方面的信息,及时筛查异常信息,建立分级预警制度,不断完善、磨合、协调运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初级预警(i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初级预警:一是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二是企业拖欠集体劳动者(指占本单位劳动者80及以上的,下同)工资和养老保险三个月的(不含经税务机关同意推迟至次年缴纳的情形,下同);三是企业一个月内累计裁员50人以上100人(含)以下,且裁员方案未按规定报送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劳动关系风险是指在用工过程中,出现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工伤事故等问题,给企业和员工造成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为了防范
和应对劳动关系风险,需要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下面分
步骤阐述这一机制的建立过程。
一、制定监测预警机制的程序和规范
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需要明确监测内容、预警渠道、
预警等级、处置程序等方面的规范。
同时,也需要明确设立专门的机
构进行监测预警工作,并制定工作标准和责任制度,以确保监测预警
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监测预警平台
建立监测预警平台是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平台需要集成各种监测预警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
工伤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并提供实时的预警和预警等级,以便企业和
职工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并应对突发情况。
三、加强风险规避管理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仅需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反应,
更重要的是要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为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风险规避管理,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用工行为、
保证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工作。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在发生劳动关系风险事件时,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
和影响。
企业需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流程和措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以上就是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基本步骤。
通过建立
该机制,可以更好地减少劳动关系风险,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实施方案
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风险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劳动关系风险的存在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还可能导致劳资纠纷,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风险识别。
1. 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企业管理、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员工不满情况。
2. 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渠道,鼓励员工对企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防止矛盾升级。
3. 加强对用工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用工风险,采取措施加以化解。
1. 对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员工不满意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员工满意度。
2. 对员工投诉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投诉和建议的主要内容和原因,及时解决问题,改善企业管理。
3. 对用工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用工风险的成因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四、风险应对。
1.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化解矛盾。
2.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劳动纪律,减少因劳动关系纠纷带来的风险。
3. 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
1. 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劳动关系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相关政策,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 建立健全的风险报告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劳动关系风险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六、总结。
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方案提出的建议,制定适合自己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实施方案,不断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五大基本原则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五大基本原则导言:在当今社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对于企业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依靠一系列基本原则,本文将介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五大基本原则,并探讨它们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平等对待每一位员工,不论其地位、性别、年龄、种族等差异,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平等体现在职业机会的公平分配,薪酬待遇的一致性,以及工作权益的保护上。
只有建立公正平等的劳动关系,员工才能获得公正的对待,激发积极性。
实施方法:1. 制定明确的职业晋升规则,通过公开竞争选拔,确保每一位员工都有公平的晋升机会。
2. 建立公正的薪酬体系,以能力和工作表现为依据,确保员工获得公正的回报。
3. 健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打击各种形式的歧视。
二、沟通协商原则沟通协商原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桥梁。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员工与雇主之间的矛盾才能得到化解,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沟通协商有利于增进共识、减少误解,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实施方法:1. 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渠道,例如员工代表制度、员工意见箱等,鼓励员工提供反馈和建议。
2. 搭建双向沟通平台,让员工与雇主之间能够畅所欲言,共同探讨问题,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3. 建立劳资协商制度,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解决劳动争议。
三、激励奖励原则激励奖励原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通过正确的激励和奖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工作动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实施方法:1. 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激励奖励相挂钩,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2.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让员工能够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增强职业发展的动力。
3. 实行公平竞争的晋升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四、法律合规原则法律合规原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基础。
企业需要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一、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原则1.法治原则:依法制定和实施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预防为主原则:重点预防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的发生,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3.整体性原则:将劳动关系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检测、预警、处理和监督相互衔接的一体化机制。
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组织架构1.中央政府要设立相关的劳动关系预警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预警工作,并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2.地方政府要设立劳动关系预警机构,分别在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用人单位内设劳动关系预警组织。
三、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功能及职责1.数据收集和分析功能:收集和分析有关劳动关系的数据,包括用工情况、劳动力市场动态、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情况等,为预警提供依据。
2.风险预测和预警功能: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研判,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劳动关系风险,及时发出预警。
3.信息发布和提示功能:对已经预警的劳动关系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布预警信息,并给出相关的处理建议和提示。
4.协调和调解功能:在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发生后,通过协调和调解,尽量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5.监督和评估功能:对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机制的效能。
四、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实施步骤1.数据收集和分析:建立劳动关系数据库,收集和整理有关劳动关系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和研判。
2.风险预测和预警:通过对数据的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劳动关系风险,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3.信息发布和提示:将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给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和提示。
4.协调和调解:对已经发生的劳动关系纠纷,组织相关方面进行协调和调解,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5.监督和评估:对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机制的效能。
五、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保障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在线监测监管全市生产企业和用工人员的劳动关系情况,将全市一百万家市场主体和三百万劳动者纳入监测范围,有效监控和预测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失业风险、企业异常经营风险、劳资纠纷隐患程度、劳动关系稳定情况,可对各类风险警情进行摸底排查,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预测风险警情,加强事前干预、事中处置,通过调整政策措施和加大执法监督,保障就业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同时通过监测预警分析的结果输出实现对市企业诚信评价的一站式办理;开发全市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平台,实时采集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保障信息,配合人社局农民工欠薪预警系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一)数据汇聚处理(二)劳动关系风险分析预警子系统(三)在建工程项目申报子系统(四)电子合同子系统2.设计目标2.1.指标体系规范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数据指标的设计和编码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人社信息函〔2010〕55号)的规范和要求。
制定的指标体系应对指标名称、指标类型、指标长度、标识和指标解释给出具体定义。
项目涉及的平台系统存储的汉字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
2.2.软件工程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应用系统及其功能应用设计、数据库设计与开发,要遵守软件工程的原则和采用软件工程的方法,确保达到预期开发目标的实现,保证工程质量和产品可靠性。
完成的平台软件应与所确定的功能和性能需求相一致。
2.3.开发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基于J2EE体系的B/S/S的三层架构,优先基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技术支撑框架进行开发,采取参数化、组件化设计的思想,以保证系统功能的可扩展性与灵活性。
3.4安全设计要求本项目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安全要求,保障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2.4.业务联动要求本项目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信息化建设内容,为劳动关系业务领域重要建设项目,应与劳动关系业务(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等)及其他人社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撑本项目业务和数据的需要。
2023年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2023年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引言:劳动关系领域是一个充满挑战和风险的领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在不断增加。
不合理的劳动关系可能导致劳资双方的矛盾激化,进而引发社会动荡和经济下滑。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份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2023年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
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繁杂、变化频繁,很多企业和员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还存在不足。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员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从而规范劳动关系的行为,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
二、完善劳动关系调解和仲裁机制劳动关系的纠纷往往是由于双方对于劳动条件、权益保障等问题产生矛盾而引发的。
在这种情况下,提供高效、公正的劳动关系调解和仲裁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该完善劳动关系调解和仲裁机制,提高调解和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让劳资矛盾得到及时解决,防止矛盾升级,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三、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职业技能要求也在不断升级和更新。
然而,很多员工的职业技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速度,导致其就业难、晋升难,进而产生不满情绪和矛盾。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通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和晋升的机会,减少劳资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社会保障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
在劳动关系领域,缺乏社会保障往往是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包括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水平,为员工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保障,减少不合理的劳务关系风险。
五、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协商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手段。
劳动关系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措施
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和劳动法规的日益严格,劳动关系风险 已成为影响企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有效的风 险管理,可以防范和化解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
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员工需 求、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分析,发 现可能引发劳动纠纷的风险因素 。
02
劳动合同风险及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签订风险
01
02
03
合同主体不适格
如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 合同的法定资格,或用人 单位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 体资格。
合同内容不合法
如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存在显失公平、欺诈等 情形。
合同形式不规范
如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劳 动合同,或合同文本不规 范、条款缺失等。
建立完善的投诉与申诉处理流程,确保员 工的投诉和申诉能够得到及时、公正、透 明的处理。
05
劳动争议处理风险及应对措施
劳动争议调解风险
调解失败
由于双方利益分歧过大或调解员能力不 足等原因,可能导致调解失败,进而引 发仲裁或诉讼。
VS
调解协议执行难
即使调解成功,也可能出现一方不履行调 解协议的情况,给另一方带来损失。
建立预警机制
定期对劳动关系进行风险评估和 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 险点。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 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 、解除等流程。
加强法律意识和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 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减少因不了 解法律而产生的风险。
03
薪酬与福利风险及应对措施
薪酬设计风险
员工沟通与协调风险
沟通不畅
2024年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
2024年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劳动关系领域也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预案。
本文将围绕____年,对劳动关系领域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预测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应对策略,以保证劳动关系的安全和稳定。
二、____年劳动关系面临的风险分析1.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随着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一些传统的劳动岗位可能会被替代,部分劳动者可能失去工作机会。
这将引发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冲突和纠纷,增加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
2.新型就业形态的兴起随着网络经济和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型就业形态如网络平台工作、零工经济等逐渐普及。
但这些新型就业形态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难度,可能带来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和冲突。
3.经济下行压力导致的劳动力减少经济下行压力可能导致企业需求减少,进而减少用工需求,劳动力供给过剩。
这将增加劳动者的失业风险,增大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4.法律法规的漏洞和不足当前劳动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存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不到位和不公平对待等问题。
这将增加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和冲突风险。
三、防范和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的策略1.加强技能培训和转岗安置对于面临技术变革风险的劳动者,政府应加大力度提供技能培训和转岗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就业形式。
同时,企业也应积极参与,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2.健全新型就业形态的法律保障针对新型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政府应及时修订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为新型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待遇和福利。
3.促进就业创业,稳定劳动力供需关系政府应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用工需求,稳定劳动力供需关系。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在线监测监管全市生产企业和用工人员的劳动关系情况,将全市一百万家市场主体和三百万劳动者纳入监测范围,有效监控和预测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失业风险、企业异常经营风险、劳资纠纷隐患程度、劳动关系稳定情况,可对各类风险警情进行摸底排查,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预测风险警情,加强事前干预、事中处置,通过调整政策措施和加大执法监督,保障就业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同时通过监测预警分析的结果输出实现对市企业诚信评价的一站式办理;开发全市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平台,实时采集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保障信息,配合人社局农民工欠薪预警系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一)数据汇聚处理(二)劳动关系风险分析预警子系统(三)在建工程项目申报子系统(四)电子合同子系统2.设计目标2.1.指标体系规范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数据指标的设计和编码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通则》(人社信息函〔2010〕55号)的规范和要求。
制定的指标体系应对指标名称、指标类型、指标长度、标识和指标解释给出具体定义。
项目涉及的平台系统存储的汉字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
2.2.软件工程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相关应用系统及其功能应用设计、数据库设计与开发,要遵守软件工程的原则和采用软件工程的方法,确保达到预期开发目标的实现,保证工程质量和产品可靠性。
完成的平台软件应与所确定的功能和性能需求相一致。
2.3.开发技术要求本项目采用基于J2EE体系的B/S/S的三层架构,优先基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技术支撑框架进行开发,采取参数化、组件化设计的思想,以保证系统功能的可扩展性与灵活性。
3.4安全设计要求本项目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安全要求,保障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2.4.业务联动要求本项目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信息化建设内容,为劳动关系业务领域重要建设项目,应与劳动关系业务(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管理等)及其他人社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撑本项目业务和数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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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谐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预警信息第七十九期杭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代价就是支付赔偿金吗?——周某诉某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评析前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有两种选择,即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而实践中,多数劳动者考虑到“强扭的瓜不甜”,不会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往往会选择后者,这种状况导致用人单位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无非是支付数额有限的赔偿金。
本文分析的案例,其判决结果是用人单位为违法辞退某员工付出了数十倍于赔偿金数额、高达数十万元的惨重代价。
一、案情简介申请人:周某,男,上海市人被申请人:某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2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申请人担任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被申请人全资子公司),合同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至2016年2月19日,申请人应达到的工作标准为《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报酬为年薪40万元人民币(实际每月应发标准为22857元,其他以期权方式实现)。
2009年3月,被申请人发布《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2014年(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规定2009年度销售目标为5000万元。
2009年9月14日,被申请人发文作出《关于免去周某总裁职务的决定》,该决定的主要内容为:申请人担任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期间未能务实带领企业按发展计划的方向落实各项工作,使该公司第一年目标的实现错失良机,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决定免去申请人总裁职务,同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同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聘通知书》一份,认为申请人的实际工作无法满足五年发展纲要之要求,不适应公司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予以正式解聘,申请人的工资计发至2009年9月14日,并要求申请人办理移交。
申请人于次日离开被申请人单位。
纠纷发生后,周某找到本律师希望为其维权,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该用人单位以周某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如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则金额仅为13740元1,周某认为这样的话,因被突然解雇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案件胜诉也远远无法弥补自己的实际损失,并且用人单位本身也愿意支付高于该金额的补偿费用。
根据上述情况,律师与周某商讨后,决定向杭州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以下两项仲裁请求:1、裁令被申请人撤销解聘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按此规定,本案申请人的赔偿金为(27480元/年÷12个月×3倍)×1个月经济补偿金×2倍=13740元。
裁令被申请人按照年薪40万元标准补发2009年9月14日至裁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报酬。
二、争议焦点1、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周某无法满足五年发展纲要之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2、周某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周某可否主张违法解除之日起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报酬?三、审理裁判(一)仲裁裁决仲裁委经审理后于2010年2月2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解聘通知书》的内容判断,被申请人是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申请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的主要理由为申请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某实业公司2009-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2009年度完成销售目标5000万”的要求,至2009年9月30日当年度销售额只有108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聘用的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对该公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现负有责任,且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申请人的工作标准的评判就是依据该发展规划纲要。
但企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现涉及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被申请人所举证据还不足以证明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度销售目标将无法实现的责任与申请人任职半年中的职务行为存在必然联系,即使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也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申请人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本委认为被申请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对于申请人要术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由于被申请人解除申请人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此直接造成申请人不能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责任在于被申请人,同时也造成了申请人原有应得工资收入的损失,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停工期间工资的请求,予以支持。
经调解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八条和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决如下:一、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由被申请人支付2009年9月15日至双方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按22857元/月标准计发)。
一审判决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向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10年8月13日作出判决,认为:原、被告于2009年2月20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至2016年2月19日,约定试用期3个月,原告聘用被告从事某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被告应达到的工作标准为《某公司2009-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被告的报酬为年薪4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保密费和加班补贴等。
2009年3月原告发布《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2009-2014年(第一个)五年发展纲规划》,规定2009年度销售目标为5000万。
同年4月,原告发布《关于全面实行精准整合管理平台OA系统办公的规定》(初稿),规定“一天无记录、无请假、无正当理由视为当天旷工一天、三天无记录、无请假、无正当理由取消当月考评工资、五天无记录、无请假、无正当理由视为自动离职”,同时规定该制度为原告单位强制性制度。
2009年9月14日,原告以被告工作期间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为由,免去其总裁职务,同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同日,原告向被告出具解聘通知书,认为被告无法按照五年发展纲要之要求,不适应公司发展,经董事局研究决定,予以正式解聘。
被告的工资计至2009年9月14日,并要求被告办理移交。
被告于次日离开原告单位。
被告就诉争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撤销解聘通知书,继续履行合同,按照40万年薪标准补发2009年9月14日至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报酬。
2010年2月2日杭州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从生效之日起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从生效之日起15日内原告支付被告2009年9月15日至恢复履行合同之日的工资(按照22857元/月标准计发)。
原告不服,诉至本院,提出前述诉请。
本院认为,根据原告向被告出具的解聘通知书,解聘的理由是被告无法按照五年发展纲要之要求,不适应公司发展;根据原告会议纪要的内容,除了上述理由外,被告还存在不按照《全面实行OA办公系统的规定》书写日记。
本院认为,原、被告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该合同第二条约定被告应达的工作标准为《某实业公司2009-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虽然没有约定未达到上述目标是解除合同的依据,但根据原告聘任被告为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职位为总裁以及年薪40万元标准的事实,被告与一般普通劳动者存在区别,其业绩达到《某实业公司2009-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应为合同本意。
尽管被告辩称是由于原告资金不到位、管理方面等原因造成未达到纲要要求,与其无关;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原告为实现《某实业公司2009-2014年发展规划纲要》所应承担的资金投入等条件。
至2009年9月14日止,被告确认公司存在亏损,且一直以来实现的销售基本为零,该业绩与《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2009-2014年(第一个)五年发展纲规划》中规定的2009年度销售目标为5000万元的目标相差甚远,故原告以被告未达到合同约定的5000万元销售目标而与其解除合同,应属合理;原告出具解聘通知书后被告也离开了公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某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9月14日解除。
二、驳回原告某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元,由被告周某负担。
二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周某不服,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1年1月24日作出判决,认为:被上诉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系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关于被上诉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从其发给上诉人的《解聘通知书》分析,被上诉人是以上诉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提前解除合同。
而至于上诉人是否按照公司《关于全面实行精准整合管理平台OA系统办公的规定》(初稿)的规定书写日记,由于解聘通知书中并末予以明确,故被上诉人不能以该理由行使单方解除权。
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不能胜任工作的主要理由是上诉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公司发展规划纲要关于2009年度需完成销售目标5000万元的要求。
虽然双方都认可截止2009年9月,公司的营业额远未达到销售目标,但公司的销售显然不是上诉人一人的工作就能完成。
即使上诉人存在不能胜任的情形,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也只有在对上诉人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被上诉人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上诉人或者额外支付上诉人一个月工资后,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故被上诉人仅根据上诉人在工作期间,业绩销售没有达到规划纲要规定的金额直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伺,明显违反双方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故双方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