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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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注意的法律风险最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说他公司里由一名员工在上班期间突然间觉得不适,便准

许其去医院,后来得知其已患有严重的肝炎。为了其他同时的健康,他现在想辞退这名员工,不知该如何处理。昨天去人力资源中心去办理一点事情,看到举报投诉窗口排了好多人,经与工作人员了解,现在劳动者前来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多,劳动者纷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看来如何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降低用工风险,是用人单位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终止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或劳动合同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无法继续履行劳动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产生的劳动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分为两大类:一是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一方已经不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法律关系终止;二是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或员工单方解除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一方已经不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情形及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或者双方均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者待遇,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也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或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及应注意的法律风险。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过错性解除。是指劳动者一方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过错性解除的六种情形。即: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但应并保存好劳动者违规违纪等相关有效证据。

2、非过错性辞退,是指是指劳动者一方未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非过错性解除的三种情形。即: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四种情形。即: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在这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如果能够事前与员工较好的协商,让员工自动离职,可以合理地规避经济性裁员条款的限制。

4、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动者主动离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竞业限制等方面的违约金,劳动者还需要支付用人单位相应的违约金。

回头再看上面那个案例:该员工并非职业病,如果用人单位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有医疗期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该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其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二是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并且要求员工在接到通知书时签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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