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与白象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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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白象”的商标乱战

“白家”“白象”的商标乱战

“白家”“白象”的商标乱战作者:潘灯来源:《商界·中国商业评论》2009年第04期“知道我此刻的感受吗?我觉得就像一个被我生养了快十年的孩子突然被别人夺走了不说,反而还说这个孩子不是我的!”——白家食品董事长陈朝晖“白家”与“白象”,谁是“李鬼”,谁是“李逵”?从诉讼到反诉讼,从撤销专利判决到上诉,在拉锯战似乎要因为终审裁决而偃旗息鼓之时,倍感委屈的“自家”已经声称要将“一包方便粉丝”的官司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虽然从法律上终结了“白家”和“白象”的纷争,但法院之外的纷争似乎进一步升级。

“白象”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法院对“白家”侵权的认定,并公开指责“白家”道德败坏、恬不知耻、委蛇卖身。

“白家”随即向“白象”发出律师函,指责其在发布会上“泼妇骂街”、混淆视听,并向媒体一连发布《万言书》等四份声明文件表示将“速战抽刀、遇鬼贴符、奉陪到底”。

其实“家象之战”,早已从商品的货架、诉讼的争执中、新闻发布会的攻击扩大成了网络上的口水战。

原本就因“一字之差”而难辨伯仲的消费者已经彻底失去了探究孰是孰非的兴趣,因为越是关注越是糊涂。

对于他们来说,花钱买到健康方便、美味可口的方便粉丝其实就已足够,至于品牌,关系似乎不大。

然而对于那些希望借助注册商标来与同行竞争的厂家来说,“家象之战”还真有追根溯源的必要。

听到败诉的结果,自家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白家食品)董事长陈朝晖委屈地对记者说:“知道我此刻的感受吗?我觉得就像一个被我生养了快十年的孩子突然被别人夺走了不说,反而还说这个孩子不是我的!”他摇摇头,还有些气愤。

的确,法院的判决改变不了下列事实:“白家”酸辣粉作为流传在四川的名小吃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几乎到过成都的人都会到遍布大街小巷的白家粉丝小吃店“贪嘴”;2000年,“白家”就获得了粉丝类的注册商标权,并于2008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而河南正龙食品公司正式获得“白象”的注册商标还是在2004年,把“白象”用在方便粉丝行业更是在其后的2007年:“白象”和“自家”两种方便粉丝的包装的确存在惊人的相似,而“白家”使用在先……“尽管觉得委屈,但我们意识到推翻河南高院判决的机会不大。

方便粉丝市场之战,何者侵权

方便粉丝市场之战,何者侵权
前 往 , 一 品 美 味 。于 是 , 白 家粉 丝 逐 渐 在 川 西 平 原 流 传 开 来 , 成 为 ~ 道 历 经 百 年 不 衰 的 、 独 特 风 味 小 吃 。 白 家 粉 丝 是 目前 全 国 最 大 的 方 便 粉 丝 生 产 企
粉 丝 两 大 类 , 方 便 粉 丝 是 一 块 新 开 辟 的市 场 。
示 , “ 所 以 在 时 候 这 么久 之 后 才 开 发 布 会 ,是 因 之 为 在 此 期 间 , 白 家 一 直 未 能 依 法 履 行 判 决 ,侵 权 行 为 仍 在 继 续 。 ” 据 称 , 2月 1 日, 白 象 已 向 法 院 6 提 出 自家 侵 权 的 经 济 赔 偿 诉 讼 ,法 院 已 受 理 。 赔 偿 所 得 全 部 捐 给 四 川 灾 区 。 白 家 对 白 象 的 此 番做 法 也 不 甘 示 弱 , 1 日 向 媒 体 发 布 声 明 称 : 河 南 高 院 9 “ 标侵 权案 ”的判 决中所 涉及的是竖 排 “ 家 ” 商 自 中 文 商 标 。 白家 公 司 为 尊 重 法 院 判 决 , 早 已 暂 停 使
方便 粉 丝冲 击 方便食 品行 业
清 末 年 间 ,逐 年 战 乱 , 许 多 流 浪 者 涌 人 天 府 之 国 避 祸 。 一 名 外 乡人 漂 泊 到 成 都 外 南 “自 家 ” 小 镇 ,终 因 饥 寒 交 迫 , 昏倒 在 一 户 人 家 门 前 。 做 粉 丝 生 意 的主 人 好 心 地 救 起 这 个 外 乡人 , 并 以 当 地 的 红 苕 粉 丝 热 情 款 待 ,粉 丝 晶莹 剔透 、麻 辣 鲜 香 、 甚 是 可 口 。 战 乱 中 , 外 乡人 离 开 了那 座 平 凡 的 小 镇 , 甚
这 个速 度 对 于 一 个 新 型 产 品而 言 较 为 罕见 。

沈石溪小说读书笔记

沈石溪小说读书笔记

沈石溪小说读书笔记篇一:沈石溪书读后感沈石溪书《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学校的专题阅读,让我有幸阅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新作,《黑天鹅紫水晶》。

那是一本书,但不仅仅于此,那是一本集生命、道德与情感的书。

读完有一种情感在心中久久不能忘却,那是对于动物与人类的思索,及感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野生黑天鹅家庭的故事:黑天鹅父亲在一次受到袭击中为保护雌天鹅和它还在孵卵期的孩子们不幸牺牲,只剩下雌天鹅独自一人和它的五枚蛋宝宝。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雌天鹅会重新找配偶,而这只雌天鹅非但没有弃巢,而是完美地孵化出了蛋宝宝,悉心地照料着它们,加上动物学家约翰.威廉斯的帮助,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动物的敌袭,保护了自己的家园,用自己的生命呵护了孩子们的生命。

同样吸引人的地方,是一本羊皮卷日记,它贯穿了文章始末,那是三百年前威廉斯的祖先—沛朗留下的。

那日记,卷藏着人对动物的仇恨与愤怒,他要求后代必须杀戮四只黑天鹅,才能继承雄厚的家产。

既残忍,又狰狞,制造了三百年的悲惨恶剧。

恐怖,不寒而栗。

然而,由于威廉斯的良心发现,终止了这一恶行的延伸,并烧毁了日记。

人类与动物,不,不能这么说。

只能是,地球上的所有生物,也许,真的应该共存。

以一种和谐的方式。

在惊讶于白天鹅的美丽时,不要忘记,黑天鹅,同样美丽。

后记:在座谈会上,我看见了沈石溪老师。

沧桑的脸写满了人生的阅历,口述的故事让我们个个仿佛身临其境,陶醉其中。

也许,是他的动物知识帮助了他写下了一本又一本小说,甚至是那些优美的词句以及全部的拟人手法吸引着我们。

仅仅两个小时的座谈,实在无法满足我们。

但沈老师并没有离去,他是拖着疲惫的身躯留了下来,给我们签名。

我终于明白,无数的小说为何那样精彩。

因为它们,凝聚着沈老师的毅力。

因此,我要向他致敬。

因为他,带给了我们精彩的小说,以及,做人的道理。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初一(16)班王延斌篇二:《沈石溪作品》读后感[《沈石溪作品》读后感]《沈石溪作品》读后感--记赤斑羚两次搬家有感余韬略呵呵,我怎么读来读去总觉得沈石溪这一篇文章写得最好,所以,我要给大家亮一亮,《沈石溪作品》读后感。

“白家”“白象”的商标乱战

“白家”“白象”的商标乱战
“ ”

事实


自家 酸 辣 粉 作 为 流 传 在 四 川


商 标 申请 人 还 可 以 把 相 似 领 域 列 入

家 和
” “
白象 只 好 用 自 己 的 判 断来 描
” .
的名小吃 已经 有百余年 的历 史 几 乎
相 似 群 中 但 相 似群
” “


的分类也必
述 方 便粉丝

白家 认 为它 是 淀粉

他摇
类必 须严格 依照 国家商标局 提供 的
进 商 《 品列 表》 行

便 粉 丝 列 入 其 中 这 似乎 也 是 此 次 纠


同时 为了防止相


纷 可 以 归咎 的理 由 时


由 于 申请 商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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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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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及 米 面 制 品 和 豆 粉 等作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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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


然 而 对 于 那 些 希 望 借 助 注 册 商标


采访 中 记者很钦 佩 陈朝 晖 强烈 的知
识 产权保护意识


其后


河 南 正 龙食 品 有 限公 司

来 与 同行 竞 争 的 厂 家 来 说 战 还 真有 追 根 溯 源 的必 要


实业 发 展 有 限公 司 ( 自家食 品 )的名
义 向 国 家 商 标 局 申请 了 粉 丝

白象白家谁更清白

白象白家谁更清白
9 。2 0 1 0 8年 1 月河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做 绝油炸,捍卫健康——全 国百 万消费者 签 、 1
自 : 信息时报》2 0 年 2月2 、 东方 《 09 4日
今 20 年2 9 编 : 露) 报 09 月1 日 辑 王 口
进 入 方便 粉 丝领 域 ,取 名 叫 “ 白象 方 便 粉 发布 会上 ,白象集 团将 此案定 义为 “ 中国
பைடு நூலகம்
丝”;自家公司认 为其外 包装有侵权行为 ,
方便食品商标 侵权第一案” 。
在之后的两个月内先 后多次向白象发出律
白象将 白家定 义为靠造势、打劫起家 在流 通领域 白家 的产品也还摆 在货架上 。
国方 便 面行 业 前三 名 。
也十 分相似 ,同时 两者在市场 销售 渠道、 可 以说 ,这是 白家几乎所有 的家当都 被模
巧合 的是 ,竖排自家字样与生产方便 消费群体上具 有共同性 ,根据 最高人 民法 仿 了” 。声 明指出 :自家对 白象 的商标 侵 。 面的 白象 品牌外观极为相像 ,而白象则在 院 《 关于审理商标 民事 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 权 ,只 是 某 一 款 L O 字 样 的 近 似 ,更 OG 2 0 年开 始生 产方 便粉 丝,借助两 个品 若干 问题的解释》 中第九 条和第十条的规 何况这种近 似仍在争议 之中。而 白象的 目 i 07 牌商标 外观类似的特点,生产的 白象粉 丝 定,自家 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正 龙公 的,显然是希望把 白家全盘拖入黄河里 。 i
师 函 ,要 求 白象 停止 “ 权 行 为 ” 白象 均 的广告公司, 侵 , 并详 细列举了白家的诸多 “ 恶 对 此 , 白象 公 司 发 布 声 明 ,要 求 白家 立 即 未 同意 。

白家白象六年商标之争

白家白象六年商标之争

白家白象六年商标之争作者:孙兵来源:《商业2.0·豫商》2013年第12期随着方便粉丝的类别划分直接归入方便面类别,依据同一类别里面合法商标唯一性原则,四川白家要在方便粉丝类别里注册“白家”商标的计划将很难实现,而河南白象注册的“白家”商标反而更加名正言顺。

11月12日,中国最大的方便粉丝企业——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白家”)在河南郑州宣布,正式启用全新注册的新商标——“白家陈记”。

即日起,包括国内版、国外版、网购版、清真版的白家方便粉丝都将同时使用“白家陈记”商标。

而白象食品集团(以下简称“白象集团”)则悄然退出方便粉丝领域,专注方便面行业。

四川白家新商标的发布,也让这起历时6年的“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圆满谢幕,双方也借此心照不宣地确定了未来在各自专长领域的战略规划,然而回顾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时,其中仍有许多环节值得人深思。

外观相似引发商标之争四川白家是一家生产中高端方便粉丝和方便米线为主的特色方便食品企业,占据45%左右市场份额,注册商标为“白家”,其也是国内最大的方便粉丝生产企业。

白象集团则是以生产中低档油炸方便面为主,注册商标为“白象”,近年来白象集团在方便面企业中一直位列前三甲。

事实上,由于两家企业地处不同的省份,且双方食品也有较大差异,虽然在全国各地的商场、超市的货架上,白象方便面和白家粉丝经常被摆放在一起,但从未引起消费者误认,8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2007年7月,白象集团生产出的第一批方便粉丝上市,随后四川白家发现新上架的白象方便粉丝与白家方便粉丝的包装设计十分近似,不仅消费者难辨真伪,连公司销售人员也很难察觉包装上的细微差别,四川白家随即以“外观专利”遭侵权为由向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和郑州市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投诉,并于2007年10月在山东潍坊中级人民法院对白象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面对四川白家的压力,白象集团迅速回收有侵权之嫌的白象方便粉丝产品,但随后反戈一击,于2007年11月28日在郑州市中院对四川白家提起诉讼,理由是白家方便粉丝包装上使用的“白家”商标字样与“白象”极为相似。

白象赢了面子 白家赢了里子——“二白”商标官司合解收场

白象赢了面子 白家赢了里子——“二白”商标官司合解收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从 商标权 归属上看
的“ 自家 ” 标 , 白家 可 以 用 加 了 字 的 “ 商 而 自家 陈 记 ” “ 家 陈记 ” 。自
自家” 品牌 资源 的方便粉丝商标 , 且在商 而 很 多人都 觉得 四川 白家要 在原来 商标 “ 白家 ” 上加 字改 为 是唯一传承 了原来 “
自 二 陈 做得 小 一点 , “ 自家 陈 记 ”亏 大 了 。 实 仔 细 分 析 起 来 , 不 见 得 。 是 因 为 标 设 计 也可 以 把 “ 家 ” 字做 得 醒 目一 点 “ 记 ” , 其 倒 一
第四点就是 , 合解协议 明确给了四川 白家 “ 自家” 两个 字还 在 , 这是关键 的 , 两个关键 的字保住 了。 二是加 这个技术操作很简单 。 的“ 陈记 ” 也并不突兀 , 因为四川 自家老板就姓陈 , 反而是更有文

年半的时 间用于商标更换过度期 , 就是说到 2 1年 6月之前 , O2

白” 争局 势对 四川 自家相对 不利 , 之 但是 四川 白家的经销商 团队相 当稳定 , 销售 渠
关、 市场博 奔 、 人力投入 的总费用 哪一家
不是 以干万 计 , 说 , 据 河南 白象 当年聘请
道相 当稳 固 , 没有 听说 哪一家因为这个 官
一般来说 , 这个行 业的产 品包装正常的修改修正周期是一年 确规定河南 白象不能在方便粉丝上使用 “ 白家 ” 标 , 一点被 道 , 商 这 就是说 无论哪一家企业 , 一年左右都要改一次包装 , 而 很多人忽略 , 其实颇为关键 , 因为事实上确实是河南 白象公司在 的时间 , 过度期非常够用 了, 这个合解协议不 方便食品领域比四川白家先取得合法的“ 白家” 二字的注册商标 合解协议给 了白家一年半 , 要知道 , 如果今天 出协议 ( 虽然 河南 白象搞的是保护性 注册 , 一直也没有使用 )这是一个 会对四川 白家造成什么大的市场影响 , , 那才要命 , 场上 产品数量以亿计 , 市 无论如何 不争的事实 , 河南 白象跟四川 白家打得死去活来 , 白了不就 是 明天就要改商标 , 说

白象赢了面子 白家赢了里子

白象赢了面子 白家赢了里子

再次从声誉得失上看:四川白家这一次在《经济日报》上公开道歉,并用了“不利报道给白象造成负面影响”这样的措词,难道不是声誉上的损失?我也认为声誉上的负面影响肯定是有的,四川白家多年来在营销上高歌猛进,锋芒会不会有所收敛也不得所知。但是全局来看,白家还是赚了。2007年年中,因河南白象模仿四川白家外包装设计,导致四川白家起而诉讼时,四川白家还只是一家在四川有一定影响力,但在全国还谈不上任何知名度的方便食品企业。但这么两三年下来,四川白家不管是在食品界、还是营销界、还是传媒界,甚至是很大众消费者中间都声名雀起了,很多人都知道白家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知名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客观的说,四川白家在体量上跟河南白象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四川白家顶多只能算是中小企业,而年销量30来亿的河南白象,怎么也可以算成是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品牌发展之道里面,提高知名度是第一位的,让更多的人知道你是第一位的,不客气地讲不以小搏大生存都难。至于在提高知名度的过程累积了多少美誉度和好感度,也很重要,但那是见仁见智的东西了。我访问过很多消费者,食品这个玩艺儿,好吃和安全是第一位的,至于你是不是经常在这个行业里面来事儿,没有几个真正的消费者会在意,尤其像方便粉丝这种偏小女生性质的食品更是如此,农夫山泉会不会来事儿,但这么多年其在矿泉水领域龙头老大的位置谁能撼动,产品好消费者就买账,别的不重要(更何况这些企业多数时候都是因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得罪同行)。至于是白象方便面好吃还是白家方便粉丝好吃,建议大家都去尝尝吧,尝了就知道了!
从这两天的报道来看,部分媒体认为四川白家是吃了大亏,让了大步,我认为这实在是太肤浅,太偏颇了,从陈朝晖的性格,四川白家的风格,案子合解的过程,都证明这个事不是那么简单地。恰恰相反,四川白家公司在这场历时三年多的可谓旷日持久的纠纷中,是捡了大便宜,得了大实惠。

白家与白象——精选推荐

白家与白象——精选推荐

⽩家与⽩象清末年间,逐年战乱,许多流浪者涌⼊天府之国避祸。

⼀名外乡⼈漂泊到成都外南“⽩家”⼩镇,终因饥寒交迫,昏倒在⼀户⼈家门前。

做粉丝⽣意的主⼈好⼼地救起这个外张⼈,并以当地的红苕粉丝热情款待,粉丝晶莹剔透、⿇辣鲜⾹、甚是可⼝。

战乱中,外乡⼈离开了那座平凡的⼩镇,甚⾄,来不及询问恩⼈的姓名,只是那碗救命粉丝的美味却永远留在记忆⾥。

外乡⼈在漂泊途中不断地向⼈们讲述“粉丝救命”的故事,不少⼈因此慕名前往,⼀品美味。

于是,⽩家粉丝逐渐在川西平原流传开来,成为⼀道历经百年不衰的、独特风味⼩吃。

商场上原本应该是和⽓⽣财,然⽽没想到中秋刚过,同为 "⽩" 姓的两家企业就掀起了纠纷。

昨天⽩家粉丝声称"⽩象集团⽬前上市的所有⽅便粉丝产品全系严重侵权产品","其⾏为恶劣、明显故意、不可原谅"! ⽩家⽅便粉丝常务副总裁盛家武昨天表⽰,以⽣产"⽩象"⽅便⾯为主的河南省正龙⾷品有限公司推出的"⽩象"牌⽅便粉丝恶意仿冒⽩家粉丝外包装,侵犯了⽩家粉丝外观专利权,造成⽩家粉丝重⼤经济损失。

据⽩家粉丝介绍,今年8⽉初公司销售⼈员在市场上发现,⼀种与⽩家⽅便粉丝外包装⾮常相似的⽅便粉丝上市了,并迅速在河南各⼤超市商场上架,同时⼤有向其他市场漫延的趋势,这种产品的名称就叫"⽩象"牌⽅便粉丝。

这种产品下⾯包括"正宗酸辣味"、"辣味肥肠味"、"⿇辣烫味"、"砂锅炖鸡味"4个⼝味、10个品种。

⽽这10种产品在超市货架上都与⽩家⽅便粉丝放在⼀起销售,稍不注意就会混淆,以假乱真,⽽这些仿冒的产品正是⽩家⽬前的主导⼝味和品类。

翻到"⽩象"⽅便粉丝包装袋的背⾯,赫然印着"本品由⽩象集团监制"、"制造商:河南省正龙⾷品有限公司"等字样,表明此品正是由⽩象集团河南正龙⾷品有限公司⽣产⽆疑。

白象案例分析

白象案例分析

白象案例分析方便食品“双白”之争,近似商标应该怎样认定?白象与白家因为商标之争,进行了长达1年的诉讼,被媒体称为方便食品“双白”之争。

案件的焦点在于两商标是否近似,那么,近似商标应该怎样认定呢?案情简介:2007年9月,白家公司对外宣称正龙公司“白象”品牌方便粉丝恶意仿冒白家粉丝外包装,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表示将对正龙公司该行为向工商部门提出投诉。

2007年10月,正龙公司在南省郑州市主要商场超市中的粉丝产品被下架。

而正龙公司认为郑州一超市出售的白家公司“白家”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竖排“白家”商标与其“白象”注册商标构成近似,遂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法院判决:郑州中院审理认为,“白象”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商标拥有者依法享有该商标专有权。

两件商标第一个字都是“白”字,字音、字形、字意完全相同;“家”和“象”均是上下结构,下半部相同,上半部由于白家公司在书写中使用的“家”字与“象”相似,同时两者在市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的共同性,判定白家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正龙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构成了对正龙公司“白象”商标的侵犯。

白家公司随后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提起上诉。

河南省高院于2008年11月终审认定白家公司在经营中没有本着诚信的原则避让“白象”具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实际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维持了一审原判。

律师解析:所谓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

近似商标的判断,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标准:1、人的标准。

即以大多数消费者的注意程度作为标准。

2、地的标准。

在近似商标的判断中应根据地区的各种差异而异。

3、物的标准。

在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而相应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白家争鸣的原因

白家争鸣的原因

白家争鸣的原因
白家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时期。

白家的历史悠久,拥有大量的财富与资源,令到很多家族都望尘莫及。

然而,明朝末期,白家发生了一个十分突出的事件,也就是所谓的“白家争鸣”。

这次争鸣让白家分裂成了两派,形成两个分别被称为“白家西派”和“白家东派”的家族。

那么,白家争鸣最初的原因是什么呢?
历史记载,白家争鸣形成的原因有三个:首先是家族关系的复杂性。

白家是一个庞大的家族,有很多分支家族,每个家族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关系,比如血缘关系和财产分割等等。

由于关系的复杂性,家族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产生了,进而引发了争鸣。

其次,白家争鸣的原因还有宗族之间的矛盾。

白家的每一个分支家族都有自己的权利、利益和势力,它们之间经常由于一些矛盾问题而发生纠纷。

这些纠纷也导致了白家分支家族之间的争斗,从而引发了争鸣。

最后,宗室间的继承问题也是引发白家争鸣的一个重要原因。

白家宗室之间的继承权也极其复杂,而且白家分支家族都渴望能够获得家族产业的继承权,这也导致了宗室之间的争斗和纠纷,从而最终引发了“白家争鸣”。

综上所述,白家争鸣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到家族关系、宗室之间的矛盾、继承权等等。

最终,白家被分裂成了两派,也就是“白家西派”和“白家东派”,这也使得白家群体事件长期存在,成为历史
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白象家族》读后感

《白象家族》读后感

《白象家族》读后感《白象家族》读后感1放假这几天,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白象家族》。

刚开始读我就被里面的精彩故事吸引住了。

书里讲的是作者沈石溪,有天晚上救治了一头两岁多的小白象,开始的时候他想白象是一种濒危灭绝的品种,把它卖到动物园里一定可以得到很多钱,谁知这时母象找上门来,小象听到母象的呼喊声发出急躁的声响,沈石溪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打消了卖掉小象的念头,打开门让小象飞奔过去,两头象发出欢快的叫声,沈石溪也很感动。

过了几天,一个下午,沈石溪挑着挖了的木薯走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母象和小象,小象好像向母象介绍了沈石溪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母象听到后变得很友善,母象和小象把沈石溪带到了自己的家族里。

这个家族里一共有七头象,一个年迈的爷爷,一个强壮的父亲,两个慈祥的母象,一个调皮的姐姐和一个贪吃的哥哥。

它们好像都知道沈石溪是小象的救命恩人,都很友善,沈石溪明白它们是把自己当成朋友了,不然这种野生象是很难与人亲近的。

沈石溪经常给它们带来好吃的水果,白象也经常到沈石溪家里做客,很开他们就成为很好的朋友了。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羡慕沈石溪,他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朋友,我被他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

《白象家族》读后感2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了深有感触。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故事中的主人公听到一阵敲门声。

开门一看,是一头迷路的小象,小象浑身是泥,右耳朵有一道血口,主人公给小象包扎好,给小象起名为“银灰鼻”。

第二天清晨,象群来了,小象为报答主人公,带她结识了许多大象朋友:白玉娘、二姨太、老阿呆、傻丫头、饿痨鬼和头象——霹雳雄,共七头白象。

为了和这群珍贵的白象加深感情,主人公历经千辛万苦,身上被雄蜂蜇了许多包,给象群弄了个雄蜂窝吃。

可是没多久,他在回家的路上竟然遇上了凶猛的孟加拉虎!他和老虎周旋,差点送了命。

这时主人公急中生智,大声呼喊象群,白象家族赶来救驾,赶走了孟加拉虎,但象群中的公象老阿呆年事已高,加之在与孟加拉虎的战斗中身受重伤,就要踏上去象冢的路了。

白象主要发展历程

白象主要发展历程

白象主要发展历程白象是一种庞大而温和的亚洲象种,以其白色的皮肤而闻名。

白象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的古代亚洲文明。

以下是白象主要发展历程的简要概述。

早期历史:白象在亚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印度河流域。

最早的白象是在印度教和佛教的宗教仪式和王室婚礼中被作为神圣动物而受到崇拜。

在这个时期,白象被视为吉祥的象征,被认为可以带来好运和繁荣。

中世纪:在中世纪,白象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他们成为亚洲君主和贵族的重要宠物。

许多国王和皇帝拥有自己的白象园,用于展示他们的权力和财富。

特别是在泰国,白象被视为国家的象征,国王更是以白象为标志。

殖民地时期:白象的地位逐渐下降,尤其是在亚洲的殖民地时期。

在这个时期,欧洲探险家将许多白象作为稀有的和珍贵的动物运回欧洲而备受瞩目。

然而,他们也成为财富和权力的象征,因此被广泛猎杀以供奉给欧洲统治者。

保护与保育:20世纪初,人们开始意识到白象种群面临着灭绝的威胁。

为了保护这一美丽的动物物种,许多国家制定了严格的保护法律和政策。

此外,一些动物保护组织也开始致力于白象的保育和繁殖。

现代发展:在过去几十年里,白象的数量逐渐增加。

在一些国家,人们将白象看作是旅游业的重要资产,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白象节、白象营地和白象保护区的建立促进了人们对白象的保育和研究。

白象也成为许多国家的非正式标志,如泰国的国旗上的白象标志。

未来展望:尽管白象的数量有所增加,并且受到了保护机构和政府的保护,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威胁。

森林破坏、非法狩猎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仍然影响着白象的生存。

因此,全球社会应继续努力保护这一濒危物种,以确保白象的持续繁衍和生存。

总结起来,白象作为一种神圣和珍贵的动物,在亚洲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崇拜和奉祀到被当作财富和权力象征,再到被保护和保育的过程。

尽管面临一些威胁,但随着人们对白象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的提高,相信未来白象的生存和发展依然是可持续的。

白象家族读后感

白象家族读后感

白象家族读后感《白象家族》读后感在繁忙的生活中,偶然翻开一本好书,就如同在沙漠中发现了一泓清泉,让人欣喜不已。

《白象家族》就是这样一本让我沉醉其中的佳作。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与白象家族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我仿佛置身于那神秘的热带雨林之中,与白象们一同经历喜怒哀乐。

书中对于白象家族的描写细致入微,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作者与白象们初次相遇的情景。

那是一个雨后的黄昏,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清香。

作者独自一人在山林中漫步,脚下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突然,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吼声,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让人毛骨悚然。

作者的心跳瞬间加速,他紧张地停下脚步,环顾四周。

就在这时,一群白象从树林中缓缓走出。

为首的是一头年长的公象,它的身躯高大威武,象牙洁白如雪,眼神中透露出威严和智慧。

身后跟着几头母象和小象,它们的皮肤在夕阳的余晖下泛着金色的光芒。

作者被这突如其来的景象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而白象们也警惕地注视着这个陌生的人类,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然而,就在这时,一只调皮的小象打破了僵局。

它好奇地朝着作者走来,用鼻子轻轻触碰作者的衣角。

作者感受到了小象的友好,紧张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小象的鼻子。

小象似乎很享受这种抚摸,欢快地甩动着鼻子。

这一举动也让其他白象们放下了戒备,它们慢慢靠近作者,用鼻子嗅着他的身体,仿佛在欢迎这个新成员的加入。

从那以后,作者与白象家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他们一起在山林中漫步,一起分享美食,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作者观察到白象们之间有着独特的交流方式,它们通过声音、动作和眼神来传达情感。

比如,当公象发出一声长鸣时,其他白象们会立刻聚集在一起;当母象用鼻子轻轻抚摸小象时,那是充满爱意的表现。

在与白象家族相处的过程中,作者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刺激的时刻。

有一次,他们遇到了一只凶猛的老虎。

老虎张牙舞爪地朝着白象们扑来,白象们迅速围成一个圈,将小象们保护在中间。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500字(通用12篇)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500字(通用12篇)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500字(通用12篇)《白象家族》读书笔记500字(通用12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了。

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象家族》读书笔记500字(通用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1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叫《白象家族》,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一篇动物小说。

大致内容是:一个夜晚,一个青年正在休息,这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青年打开门,是一头白象,因为它的鼻子半截是银灰色的,所以,青年叫他“银灰鼻”,通过银灰鼻,他认识了白象家族,白象家族一共有七个白象。

又一次,青年被老虎猛击,白象家族救了他,但是在老阿呆(白象家族中最老的白象)要去象冢时,因为他一时贪心,跟老阿呆去了象冢偷了两根象牙,结果被白象家族发现了,还是银灰鼻求了情在保住性命,从此就与白象家族断绝了友情关系……我想对青年说:白象家族那么信任你,而你却背叛他们,只是为了钱、为了一时的贪心就破坏了与白象家族之间的情谊,钱虽然能买到很多东西,但她终究买不来与白象家族的友谊。

他们为你做了那么多事,你既然还偷象冢里的象牙……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那动物和人之间的友谊难道就不用尊重了吗?那么就错了。

人和动物是一样的,都需要对方的尊重和信任,如果只是一时的贪心、一时的愤怒……而破了友情,那是多么不值得,多么可惜啊!在大自然中,动物与我们共同属于一个家园,所以我们就是朋友,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信赖,这样一来,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2我用了三天时间认真读完了沈石溪的《白象家族》这本书,觉得既感动又悲愤!感动在于白象是如此的重恩情,就因为作者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就把自己整个家族都介绍给作者,从而作者和白象一家成为了朋友,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赤诚友爱、相互帮助的日子。

感动还在于作者遭遇孟加拉虎捕杀时,在最危急的时刻,白象家族能及时赶到,还毫不犹豫地实施营救,最后导致老象“老阿呆”的重伤。

白象家族主要内容

白象家族主要内容

白象家族主要内容篇一:白象家族是一个源自中国的传统文化群体,其主要内容包括白象的寓意、象征和象征意义,以及白象家族的历史、文化和象征意义。

白象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象征,代表着和谐、安详、稳定和纯洁。

在许多传统文化中,白象被视为吉祥的动物,经常被用于表示幸福、和平、友谊和善良等含义。

在中国文化中,白象也被赋予了一些特殊的寓意,例如“象之仁、象之智、象之德”等,表达了白象作为一种哺乳动物的高贵品质。

白象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

在古代中国,白象被视为一种神圣的动物,常常被用于祭祀和庆祝活动中。

此外,白象还被用来表示和谐、安详和稳定等含义,因此在一些传统文化中被视为重要的符号和象征。

在当代中国,白象家族也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

尽管白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形象已经有所变化,但它作为一种象征的意义仍然存在。

例如,在一些地方,人们会举行白象崇拜仪式,以表达对白象的尊敬和崇拜。

此外,在一些现代文化作品中,白象家族也被用来探讨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和冲突等问题。

除了白象的寓意、象征和象征意义外,白象家族还有其他主要内容。

例如,白象家族还包括一些与白象相关的传统文化,例如白象舞、白象戏、白象音乐等。

这些传统文化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白象家族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群体,其主要内容包括白象的寓意、象征和象征意义,以及白象家族的历史、文化和象征意义。

在当代中国,白象家族也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篇二:白象家族是中国传统的一种水族文化,主要居住在江、河、湖、海等水域中。

在白象家族中,每个水族都有自己的独特习俗和传统,而白象家族也不例外。

以下是白象家族的主要内容:1. 白象的命名:白象是一种高大、威武的水族动物,因此在白象家族中,每个水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名称来称呼自己的水族动物。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白象”、“象鼻”、“大象”等名称。

2. 水族传统:白象家族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水族家族,他们有着丰富的水族传统。

吴祖光终于打赢了官司:启示与意义

吴祖光终于打赢了官司:启示与意义

吴祖光终于打赢了官司:启示与意义
张西明
【期刊名称】《新闻记者》
【年(卷),期】1995(0)7
【摘要】打了三年的“新闻官司”终于有了结果:吴祖光胜了! 5月12日下午3时许,笔者正在与一位从美国远道而来的朋友叙谈,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并被告知:几分钟前,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诉吴祖光侵害名誉权案宣判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也就是说:通过一审,吴祖光赢了这场官司。

放下电话,我立即向面前那位来自大洋彼岸的朋友道一声抱歉。

【总页数】4页(P13-16)
【关键词】吴祖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侵害名誉权;舆论监督;公正评论;北京市朝阳区;宪法权利;人民法;言论自由;启示
【作者】张西明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新闻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9.2
【相关文献】
1.白象赢了面子白家赢了里子——“二白”商标官司合解收场 [J], 胡一刀
2.本刊关注的断臂女童工终于打赢了官司 [J], 王智
3.告赢了婆家又告赢了村委会曹巧玲打赢两场官司 [J], 孙央丽
4.和病毒斗了一个月,我终于赢了 [J], 汪洋;霍亮
5.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记吴祖光、袁成兰、安文江的三篇杂文和三起“杂文官司” [J], 孔祥科;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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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比牛奶更营养创意帝白象一语惊人

方便面比牛奶更营养创意帝白象一语惊人

方便面比牛奶更营养创意帝白象一语惊人第一农经讯9月23日,在举办的新品发布会上,白象食品董事长姚忠良一语惊人,称方便面比牛奶、饼干有营养得多,鼓励大胆吃。

如此惊世骇俗的言论自然引发一片哗然。

随后,白象食品新闻发言人邓敏出面解释,称这种对比只是强调在速食范畴方便面还是较具有营养性的。

特别是白象自2003年以来就开始采用骨汤和面,一贯定位于营养健康。

据9月石家庄发布的国内首份《中国方便面营养健康趋势报告》显示,从2005年到2011年,销售规模仅从480亿份增长到500亿份,7年近乎零增长的现实昭示着我国方便面行业进入寒冬。

与日韩、欧美等国相比,我国方便面行业暮色将近。

"中国方便面升级的速度,远远落后于消费者需求提高的速度。

"白象食品执行总裁杨冬云指出,国内方便面料包、酱包、菜包的传统配料组合20年来没有变化。

各企业只有走出单纯的口味之争,向产品创新升级努力,才能使行业走出困境。

这一发言与报告提到的健康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精神相符。

而杨冬云正因为对方便面"营养健康"的新定位在今年7月被授予我国营销界的"奥斯卡"——中国杰出营销人金鼎奖。

作为2010、2011连续两年稳居行业排名第二的方便面企业,白象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民族方便面品牌。

近十年来,白象一直致力于研发更加健康、更加营养的方便面。

2003年,白象在国内首创大骨面,开创了中国营养型方便面的先河。

2010年底,白象又在大骨面的基础上,成功推出了精炖大骨面,并首次采用了浓缩骨汤工艺,让消费者泡面的过程变成了还原了一碗骨汤的过程。

2011年,上市一年的白象精炖大骨面就完成了从1亿元到20亿元的销售额增长,创造了中国方便面行业单品的销售神话。

实际上,在方便面两大巨头康师傅和统一大拼口味时,白象就抓住营养健康的缺口,并志在向方便面的高端化进军,给消费者一个快餐价格但却享受营养大餐的新消费选择。

历数白象食品发展过程,除姚总的惊天一语外,还不乏营销创新的其他看点,尽管个中不乏雷人成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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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与“白象”之争
贾新丽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5化工专硕学号:6150606002
摘要知识产权是有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依法生产的专有权利,具有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

在这个商品经济的时代,各种品牌效应也更加明显,相应的品牌所对应的商标,包装等都变成了人们在购买商品时的参照。

因此,企业也开始重视对于自身商标权、专利权的维护,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关键词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
从2007年9月开始的“白家”与“白象”之争在2011年2月最终尘埃落定,这场经历将近4年的知识产权纠纷案最终以白家食品有限公司的妥协和让步而结束。

为何在这场“白家”与“白象”之争中,白家会落败就像白家白家董事长陈朝晖自己所说的那样,“事情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结果,是对商标法的不熟悉,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惹得祸”。

这场纠纷主要聚焦在两点,第一是白家公司使用的“白家”商标与正龙公司第1506193号“白象”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第二是包装设计专利是否涉嫌抄袭;第三是白家公司的方便粉丝与白象公司下属的正龙公司的方便面是否为类似商品。

[1]
就第一个问题“是否为近似商标”,我们从商品的定义上来看,根据《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分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的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二白之争在该项条例里面也是有迹可循的。

“白家”与“白象”在市场上并列销售时,已经造成混淆(混淆可以分为实际混淆和可能混淆,实际混淆即客观上已经发生了误认误购的事实;混淆的可能则不要求已经产生混淆的事实,而是存在混淆之可能,足以发生混淆),这两个商标首先第一个字都是白字,且第二个字下部都有“豕”字,使得“家”和“象”看起来十分相似。

除此之外,在两个字的摆放上,均采用了竖放的形式。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十分明确,文字商标的近似认定也较为简单,主要是从字形、读音、构图等方面进行判断矛盾中是否存在一方侵犯了另一方商标。

而这两个商标的矛盾就正好符合以上的判断标准,不管是从字形、读音和构图上都十分相近。

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两者中必定会是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商标权,可为什么是推广了“白家”竖型商标近十年的白家食品有限公司败了呢?翻看整个案件可以发现白家确实在2001年12月就拿到了注册号为“1686854”的“白家”商标注册证,可是问题就在于当时白家公司注册的为横排的“白家”商标,而并非竖排。

但是在设计师在设计包装时认为竖排更加美观,将原本申请的行楷字体也做了微调。

白家食品认为只要注册“白家”这个商标即可,在文字的排布和写法上的改变不存在任何问题。

这很明显的表现出了他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足。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诉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与原告注册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的商标为近似商标。

故“白家”竖排商标与“白象”商标确定为近似商标,但是对于横排,白象公司注册在先,根据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关系而言,“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得对抗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注册便会被禁止使用”,即即使是早于白象多年将竖排商标推向市场的白家也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它并没有在商标的注册及使用时先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做一个深刻的了解,且在这种不了解局面的情况下对白象提起诉讼,结果必定的失败的。

就第二个问题“包装设计是否设计涉及侵权”,根据专利法对于包装设计上的雷同界定主要是通过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

关于包装上的图案和颜色要区别对待,如果作为设计要素,需要考虑,如果不作为设计要素,尤其是颜色,可以忽略。

另外,关于图案除了考虑不同外,还要看它对于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如果不产生显著地影响,则可以忽略。

[2]而两者在包装上除了某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外,白象也在包装上设
计了与白家相同的“正宗酸辣味”标志且在包装上的位置也接近相同。

作为区别性的标志,我认为在设计时是应该纳入到侵权的考虑范围内的。

除此之外白象与白家两者的方便粉丝在外观上存在着让人傻傻分不清楚的现象,根据上面陈述的判定标准可知白象的外包装有侵犯白家外包装设计专利的嫌疑。

就第三个问题“白家公司的方便粉丝与白象公司下属的正龙公司的方便面是否为类似商品”,在案件的审理中一、二审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在2011年以前方便粉丝属于粉丝类而并非方便面类,即在2011年以前白家方便粉丝与白象的方便面并不存在矛盾,但是在2011年重新发布的《关于调整〈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30类方便粉丝商品类似群组的通知》中规定了方便粉丝属于方便面类。

这样一来,白家与白象的矛盾从不同的食品类别跨至相同类别,“白家”与“白象”商标必定有一方需要进行调整了。

白家最后调整为“白家陈记”。

案件最后除白家改名以外还对白象做出了220万的赔偿,十年的产品推广以及其中的花费都付诸东流,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在此有件事情不得不提,即“白家三次错失竖排商标”。

在2003年以前白家曾三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过竖排商标,但是为什么最终都没有成功呢,以至后来遇上不必要的麻烦。

在2001年拿到在30类粉丝、食用淀粉等商品类别上的横排“白家”中文和拼音楷体的商标;在2002年白家在向归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竖排“白家”时,认为自己在粉丝类别已注册横排,所以在注册新商标时只申请了在调味品类别的商标使用权。

在2003年向四川省申请竖排“白家”著名商标时被告知著名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过的才能申请,然而竖排商标并没有注册成功。

在2003年再次注册竖排商标时,成功的仅仅只有咖啡,粉丝的又被驳回,理由是准备注册的商标与雅士实业的“白家”注册商标商品类别冲突,更有意思的是雅士实业就是白家的前身。

对以上整个商标的申请过程进行分析,白家的失败真的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首先,在包装设计觉得竖排美观时如果意识到根据我国的商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补充申请竖排商标时做出相应的措施,后续的问题就会提前暴露,也可以相应的提前解决。

然后是在2002年的申请中,单方面的认为在粉丝类别已经申请过横排的商标就不需要再对竖排商标做额外的申请。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国定,不同形式的商标也需要单独进行申请保护,白家又一次因为自己的无知错过了补救的机会。

在2003年的著名商标的申请时,没有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鲁莽进行申请遭拒后任然没有意识的问题的严重性和根源,以至于在随后的再次申请中又被拒绝。

在问题一开始出现时,白家就应该要对问题进行一个系统的分析,想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咨询相关的法律机构,并给出有效的措施,如在开始就该意识到公司名字更改后若原公司的商标还想继续在新公司中使用,就应该向商标局做相关的鉴定和更改,这样也不会与2003年的注册相矛盾,也不会拖延到了横排“白象”的注册,也不会遭遇方便粉丝归于方便面类别这一致命性的打击。

古人所说的“防患于未然”是绝对有道理的,在所有问题还没有出现前或部分问题刚刚开始暴露出来时就想好相应的措施并付诸行动,白家的后续问题都不会产生。

在这个法制社会中,各条各例都清清楚楚,使得我们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特别是现在社会中各种“商标经济”充斥的情况下,对于自己所有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小的疏忽就可能带来巨大的商业损失,甚至是失掉自己的品牌。

所以我们要牢牢掌握好知识产权保护法这样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也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造成该项知识产权的灭失并耗费多年的心血。

参考文献
[1] 王正志. “白家”缘何输给“白象”[J]. 中国知识产权. 2009.
[2] 杨凤云. 包装类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J]. 设计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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