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最近,四川文理学院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根据院校的整体发展需求,实施科学的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的人才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让学院人才更优秀”的新改革步伐,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条,着重规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
首先,从国家或者省市应用型人才计划、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和学校举办的国际国内人才招聘会等渠道,积极引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其次,学院将及时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对口调查,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应用性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院科技创新型人才活动,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科学研究及科技创新项目,积极研究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获奖激励办法;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求学校积极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发展、聘用工作、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素质提升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在四川文理学院持续发展、持续创新,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办法》不仅体现了四川文理学院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认真态度,倡导对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期发展机制,更重要的是为学院招聘和管理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向外界表明了学校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为四川文理学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必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实施,统筹各科、各学院的需求,经过领导的充分讨论和初步审慎,针对不同岗位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的专业特点和经验能力,充分考虑个人工作经历、课堂教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薪酬待遇、配套政策和职业发展空间,以保证其在四川文理学院的持久发展。
四川文理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处于良好发展状态,《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学院迭代优化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模式,实施办法将为四川文理学院进一步发展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用实际行动传导改革发展理念,打造四川文理学院引以自豪的人才育人池子,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推动学院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队伍,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实力方面做出贡献。
本文档制定了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提高引才质量。
2. 人才引进的目的1.推动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增强学院的创新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在学术、教育、科研及产业化领域的整体发展。
2.组建高素质、有特色、有精神活力的人才队伍,加快科技环境建设,推进人才工程学院建设。
3.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人才引智政策环境,实施千人计划,吸引更多具有优秀学术背景、广泛的学科领域和卓越的实践能力的人才。
3. 引进方式和条件1.招聘公告。
学院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包括学术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媒体等,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应聘。
2.面试评审。
学院应当在评审委员会的组织下,依据岗位负责人的建议及自身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选、面试、公开展示、综合评估等环节,确保面试评审的公平性和具体性。
3.工作条件。
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宽敞的工作场地、先进的科研设备、友好的工作氛围等,为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支持和帮助。
4.外籍人才引进。
学院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外籍人才引进工作,为外籍人才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满足其各种需求,并为其提供便利解决相关问题。
4. 规定和政策1.人事任用制度。
学院应当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和人才库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严谨、具有吸引力的人事任用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应当向优秀人才敞开大门,推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招聘理念。
2.奖励制度。
学院应当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制定多样化的奖励措施,既包括物质奖励,也包括非物质奖励,这样不仅可以鼓励优秀人才在学术和教学方面做出成绩,也可以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3.工作环境与待遇。
学院应当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如办公场地地段、医疗保险、年假、住房公积金等,为人才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
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最新)
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X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X发〔X〕2X号)、《X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X发〔X〕1X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是指通过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聘用单位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直接管理,在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培养方面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新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报到后,由县人社局做好衔接,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一)学习座谈会制度。
每年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高层次人才学习座谈交流会,听取本人工作学习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
(二)谈心谈话制度。
聘用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与高层次人才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工作、生活方面实际情况及困难,并酌情解决。
对表现一般、群众意见较大的高层次人才,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约谈,必要时报告县人社局备案。
第七条新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第三章培养和继续教育第八条培养。
(一)传帮带。
聘用单位应采取结对子的办法,为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选定1名科级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作为直接和间接的指导老师,根据高层次人才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其快速成长。
(二)学习锻炼。
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政府办、其他县级部门跟班学习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提高其在不同层次、不同环境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多岗位历练的复合型人才。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一、目标及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实力,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五年的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省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项目资助相结合为原则,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
三、遴选专业方向面向国家资源能源环境的重大需求,围绕低碳经济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徐州市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的研究方向,向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等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做到均衡发展。
四、遴选名额第一期选拔不超过10名。
第一期中期考核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下期选拔名额。
五、遴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受聘在教师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具有创新性并在学术或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教风端正,治学严谨,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且无任何教学事故。
(六)2011年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人才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国家和组织而言,引进和管理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利用人才,提高人才引进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引进人才的分类根据不同的人才需求和职能要求,引进的人才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级、省级及行业领军人才,通常是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和影响力的人才。
对于此类人才的引进,可以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条件,如高薪、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2.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才,他们可以为组织提供创新和技术支持。
对于此类人才的引进,可以提供培训机会、项目支持和职业发展路径等措施。
3. 创业人才:包括有创业能力和创新思维的人才,他们可以为组织带来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机会。
对于此类人才的引进,可以提供创业资金、创业环境和市场资源等支持。
4. 高层次留学人才:包括在海外留学或工作期间取得丰富经验和优秀成果的人才。
对于此类人才的引进,可以提供回国津贴、科研启动资金和优先政策等激励措施。
二、人才引进管理流程为了确保人才引进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流程。
以下是人才引进管理的基本步骤:1. 确定人才需求:根据组织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明确需要引进的人才类型和数量。
2.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人才需求,制定具体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和招聘条件等。
3. 招聘宣传和筛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招聘宣传,吸引人才申请。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和面试评估,选择合适的人才。
4. 签订合同:在确定录用人才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 岗前培训和适应:为新引进的人才提供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6. 职业发展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路径和考核机制,为人才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激励其持续创新和进步。
三、人才引进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力,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及条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分为四个层次,引进对象及条件如下: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等,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或急需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5〕17号)执行,特别急需的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的办法单独签订协议确定待遇。
2.第四层次人才待遇⑴博士安家费。
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人才一般给予30万元安家费,紧缺或急需专业优秀人才安家费最高可增至50万元;安家费首次发放50%,其余部分分5年等额发放;⑵博士科研基金。
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到校工作后可向学校申请博士科研基金作为科研启动经费。
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10万元;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科研基金5万元;科研基金首次划拨总额的30%,其余7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5年内逐年划拨;学校培养的只有学位证的理工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6万元,只有学位证的社科类博士可申请科研基金3万元,划拨与考核办法参照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博士执行。
大学高校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规定办法
大学高校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规定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学校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凡是符合X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X教人〔2013〕6 号)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X省X江学者实施办法》(X教人〔2011〕5 号)规定的X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学校在引进时,仍按照《X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暂行规定》(院发〔2014〕22 号)执行相关待遇。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包括:(一)青年英才的引进1、青年英才引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以及(3)-(5)中的一项:(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
(3)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其中SCI 一区不少于 1 篇);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4)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 收录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CSSCI 收录论文 5 篇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5)具备省级人才称号但不能作为高校领军人才引进的人才。
2、青年英才引进待遇(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3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5 万元。
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3)学校规定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后,享受人才津贴1.8万元。
学校人才引进办法
学校人才引进办法
为推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人才引进办法:
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
1. 岗位设置
学校将每年根据学科发展需求,设立若干青年英才培育岗位。
2. 人才引进
学校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博士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符合学校教学和科研需求的优秀青年人才。
引进人才将根据其进站时间和学校相关政策享受科研启动经费和住房补贴等待遇。
3. 岗位设置
引进人才将优先分配到担任本科生教学和服务工作的职务,为
其后续科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同事,学校也将在学科骨干队伍的
培养和建设中给予引进人才更多的支持。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
1. 引进对象
学校将重点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的学者,或国
内知名高校的教授等人才。
2. 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将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生活补贴、配偶工作安置等。
3. 岗位设置
引进人才将在学校学科发展和建设中担任重要职务,并为学生
教学和培养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引进人才具有实际工作量且工作
业绩突出的,学校可适当减轻其教学任务,支持其在科研领域取得更加重要和有实际意义的成果。
三、其他
对于其他符合学校用人需求的人才,学校也将根据其所在领域的特点和市场行情,给予合理待遇和支持,以达到共同提高学校学术和教学水平的目标。
我们相信,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
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人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管理与培养。
第二条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学术造诣精深,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急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
第三条坚持科学规划、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与考查,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第四条坚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形成校院联动、各部门协同、系统推进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培育领军创新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六条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能㈠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学校人才工作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校院分级负责的方式确定工作职能和责任,完善“校院联动”的人才工作责任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的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和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政策;⒉负责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⒊组织、落实人才工作规划,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⒋检查督促各学部(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⒌建立例会与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人才工作经验,发现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⒍为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洽谈、协调、落实工作生活条件的直通车服务。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1—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章条件层次第四章引进认定第五章使用培养第六章考核评价第七章薪酬福利第八章附则—2—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XXX(以下简称“公司”)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满足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企业公司人才需求和智力支撑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第十条培养引进条件,按第十三条规定程序经认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与公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高、精、尖人才。
(一)突出重点。
围绕公司财产发展和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以开阔的视野,突出开展急需、紧缺人材培养引进,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多渠道、多方位网罗高层次人材,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层次人材及团队。
(二)以用为本。
坚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贯穿于人才发展始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特事特办。
针对高层次人材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实行“一人一—3—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策”、“按人设岗”和“合同管理”。
(四)统筹兼顾。
坚持高层次人才内部培养和高端引进并重,以培养促成长,以引进带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优先培养挖掘和高端人才引进的双重导向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元(以下简称“各单元”)。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党委组织、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小组在公司人材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材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受上级人材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具体指挥、统筹协调;(二)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规划,专项计划及实施方案,报人才委审定;(三)向人材委会报告高层次人材规划、专项打算的执行效果,承受人材工作委员审议;(四)制订高层次人材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打算,经人材委审批后组织实施;—4—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办法(五)对高层次人材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人材委提出建议方案;(六)审核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确定引进过程中的关键事宜;(七)审核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八)落实人才委授权或决议的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办成一流的、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德才兼备。
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
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三)效益最佳。
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发展。
(四)拓宽渠道。
立足市内,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引进对象(一)两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等。
(三)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且紧缺(学院每年公布)的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高等院校认可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学位,下同);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行业认可的高级技师。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三)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般不超过40周岁,其余引进人才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水平,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营造我校“惜才、爱才、重才”的工作氛围,确保人才“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服务对象是,学校在编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博士后出站人员。
第三条加强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一)建立校领导直接联系“双高”人才制度。
对于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双高”人才,每位校领导直接联系3-4名,采取登门看望、举行座谈会、假日联谊、信函或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高层次人才谈心一次,充分了解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与生活的实际情况。
(二)充分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高层次人才座谈会,邀请部分高层次人才参与;教代会、职代会、代会的代表中,高层次人才要占一定比例;学校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评审活动或征求意见座谈会等,主办学院(部门)要邀请2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参与。
第四条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建设:(一)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由学校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后勤处等综合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服务平台,将相关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微信群或QQ群,及时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动态并结合工作职责提供具体服务。
(二)强化日常服务。
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服务,每季度要与高层次人才至少谈心一次,注意了解高层次人才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学校组织部反映,协调解决。
(三)落实专人结对服务。
对新入职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结对服务,为其熟悉和了解学校情况提供帮助,让其尽快适应学校环境并顺利融入教学科研工作中;要协助高层次人才办理校内相关卡、证,方便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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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四川文理学院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学校的教育建设。
本文将介绍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引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引进对象。
1.家级人才: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后备人才”等;
2.级人才:点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特派员、社会技术特派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3.校级人才:川文理学院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授、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
二、引进方式。
1. 任用: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学校级人才,同时确定受聘者的聘任期限和职务。
2.职:为增强学院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科技合作,四川文理学院鼓励国家级人才和省级人才做学院的兼职研究人员,并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工资待遇。
三、管理办法。
1.照《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四川文理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组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
2.据聘任协议、劳动合同及学校的相关规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津贴、福利待遇、考核绩效和聘任时间等事项应进行细化落实。
3.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接受学校关于学术、科研、教学生涯规划、诚信遵守等方面的培训及细则管理,配合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价。
4.校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福利政策,及时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的补贴,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及监控。
四、实施及评价
1.据学校的《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制度》及《人才引进事业考核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对其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及了解。
2.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组织各项考核,严格实施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3.期组织学院各级领导,细化监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服务质量,拓展学院各种途径给予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及保障,努力打造学院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以上是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的简要介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积极作用,可以提高学校人才建设的水平,从而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